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五十七

◎劉吳韋蔣柳沈
劉子玄,名知幾,以玄宗諱嫌,故以字行。年十二,父藏器為授《古文尚書》,
業不進,父怒,楚督之。及聞為諸兄講《春秋左氏》,冒往聽,退輒辨析所疑,
嘆曰:“書如是,兒何怠!”父奇其意,許授《左氏》。逾年,遂通覽群史。與
兄知柔俱以善文詞知名。擢進士第,調獲嘉主簿。
武后證聖初,詔九品以上陳得失。子玄上書,譏“每歲一赦,或一歲再赦,
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又言:“君不虛授,臣不虛受。妄受不為忠,妄施不
為惠。今群臣無功,遭遇輒遷,至都下有‘車載斗量,杷椎碗脫’之諺。”又謂:
“刺史非三載以上不可徙,宜課功殿,明賞罰。”後嘉其直,不能用也。時吏橫
酷,淫及善人,公卿被誅死者踵相及。子玄悼士無良而甘於禍,作《思慎賦》以
刺時。蘇味道、李嶠見而嘆曰:“陸機《豪士》之流乎,周身之道盡矣!”子玄
與徐堅、元行沖、吳兢等善,嘗曰:“海內知我者數子耳。”
累遷鳳閣舍人,兼修國史。中宗時,擢太子率更令。介直自守,累歲不遷。
會天子西還,子玄自乞留東都。三年,或言子玄身史臣而私著述,驛召至京,領
史事。遷秘書少監。時宰相韋巨源、紀處訥、楊再思、宗楚客、蕭至忠皆領監脩,
子玄病長官多,意尚不一,而至忠數責論次無功,又仕偃蹇,乃奏記求罷去。因
為至忠言“五不可”,曰:“古之國史,皆出一家,未聞藉功於眾。唯漢東觀集
群儒,纂述無主,條章不建。今史司取士滋多,人自為荀、袁,家自為政、駿。
每記一事,載一言,閣筆相視,含毫不斷,頭白可期,汗青無日:一不可。漢郡
國計書上太史,副上丞相,後漢公卿所撰,先集公府,乃上蘭台,故史官載事為
廣。今史臣唯自詢采,二史不注起居,百家弗通行狀:二不可。史局深籍禁門,
所以杜顏面,防請謁也。今作者如林,儻示褒貶,曾未絕口,而朝野鹹知。孫盛
取嫉權門,王劭見讎貴族,常人之情,不能無畏:三不可。古者史氏各有指歸,
故司馬遷退處士,進奸雄;班固抑忠臣,飾主闕。今史官註記,類稟監脩,或須
直辭,或當隱惡,十羊九牧,其令難行:四不可。今監者不肯指授,脩者又不遵
奉,務相推避,以延歲月:五不可。”又言:“朝廷厚用其才而薄其禮。”至忠
得書,悵惜不許。楚客等惡其言詆切,謂諸史官曰:“是子作書,欲致吾何地?”
始,子玄修《武后實錄》,有所改正,而武三思等不聽。自以為見用於時而
志不遂,乃著《史通》內外四十九篇,譏評今古。徐堅讀之,嘆曰:“為史氏者
宜置此坐右也。”又嘗自比楊雄者四:“雄好雕蟲小伎,老而為悔;吾幼喜詩賦
而壯不為,期以述者自名。雄準《易》作經,當時笑之;吾作《史通》,俗以為
愚。雄著書見尤於人,作《解嘲》;吾亦作《釋蒙》。雄少為范逡、劉歆所器,
及聞作經,以為必覆醬瓿;吾始以文章得譽,晚談史傳,由是減價。”其自感慨
如此。
子玄內負有所未盡,乃委國史於吳兢,別撰《劉氏家史》及《譜考》。上推
漢為陸終苗裔,非堯後;彭城叢亭里諸劉,出楚孝王囂曾孫居巢侯般,不承元王。
按據明審,議者高其博。嘗曰:“吾若得封,必以居巢紹司徒舊邑。”後果封居
巢縣子。鄉人以其兄弟六人俱有名,號其鄉曰高陽,里曰居巢。
累遷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館學士。皇太子將釋奠國學,有司具儀:從臣著衣
冠,乘馬。子玄議:“古大夫以上皆乘車,以馬為騑服。魏、晉後以牛駕車。江
左尚書郎輒輕乘馬,則御史劾治。顏延年罷官,乘馬出入閭里,世稱放誕。此則
乘馬宜從褻服之明驗。今陵廟巡謁、王公冊命、士庶親迎,則盛服冠履,乘輅車。
他事無車,故貴賤通乘馬。比法駕所幸,侍臣皆馬上朝服。且冠履惟可配車,故
博帶褒衣、革履高冠,是車中服。襪而鐙,跣而鞍,非唯不師於古,亦自取驚流
俗。馬逸人顛,受嗤行路。”太子從之,因著為定令。
開元初,遷左散騎常侍。嘗議《孝經》鄭氏學非康成注,舉十二條左證其謬,
當以古文為正;《易》無子夏傳,《老子》書無河上公注,請存王弼學。宰相宋
璟等不然其論,奏與諸儒質辯。博士司馬貞等阿意,共黜其言,請二家兼行,惟
子夏《易傳》請罷。詔可。會子貺為太樂令,抵罪,子玄請於執政,玄宗怒,貶
安州別駕。卒,年六十一。
子玄領國史且三十年,官雖徙,職常如舊。禮部尚書鄭惟忠嘗問:“自古文
士多,史才少,何耶?”對曰:“史有三長:才、學、識。世罕兼之,故史者少。
夫有學無才,猶愚賈操金,不能殖貨;有才無學,猶巧匠無楩柟斧斤,弗能
成室。善惡必書,使驕君賊臣知懼,此為無可加者。”時以為篤論。子玄善持論,
辯據明銳,視諸儒皆出其下,朝有論著輒豫。歿後,帝詔河南就家寫《史通》,
讀之稱善。追贈工部尚書,謚曰文。
六子:貺、餗、匯、秩、迅、迥。
貺,字惠卿。好學,多通解。子玄卒,有詔訪其後,擢起居郎。歷右拾遺內
供奉。獻《續說苑》十篇,以廣漢劉向所遺,而刊落怪妄。貺嘗以《竹書紀年》
諸侯列會皆舉謚,後人追修,非當時正史。如齊人殲於遂,鄭棄其師,皆孔子
新意,《師春》一篇錄卜筮事,與左氏合,知按《春秋》經傳而為也,因著《外
傳》雲。子滋、浹。
滋,字公茂。通經術,喜持論。以蔭歷漣水令。楊綰薦材堪諫官,累授左補
闕。久之,去,養親東都。河南尹李廙奏補功曹,母喪解。服除,以司勛員外郎
判南曹,勤職奉法,進至給事中。興元元年,以吏部侍郎知南選。時大盜後,旱
蝗相仍,吏不能詣京師,故命滋至洪州調補,以振職聞。貞元二年,擢左散騎常
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相無所設施,廉抑畏慎而已。明年罷。又明年,復為
吏部侍郎,遷尚書。會御史中丞韋貞伯劾奏:“吏選不實,澄覆疏舛,吏因得為
奸。”詔與侍郎杜黃裳奪階。卒,贈陝州大都督,謚曰貞。
浹亦有學稱。生子敦儒,家東都。母病狂易,非笞掠人不能安,左右皆亡去,
敦儒日侍疾,體常流血,母乃能下食,敦儒怡然不為痛隱。留守韋夏卿表其行,
詔標闕於閭。元和中,權德輿復薦之,乃授左龍武軍兵曹參軍,分司東都。在母
喪,毀瘠幾死。時謂劉孝子。後為起居郎,達禮好古,有祖風雲。
餗,字鼎卿。天寶初,歷集賢院學士,兼知史官。終右補闕。父子三人更
涖史官,著《史例》,頗有法。
匯,左散騎常侍,終荊南節度使。子贊,以蔭仕為鄠丞。杜鴻漸自劍南還,
過鄠,廚驛豐給。楊炎薦匯名儒子,擢浙西觀察判官。炎入相,進歙州刺史,政
乾強濟。野媼將為虎噬,you6*女呼號搏虎,俱免。觀察使韓滉表贊治有異行,加金
紫,徙常州。滉輔政,分所統為三道,以贊為宣州刺史、都團練觀察使,治宣十
年。贊本無學,弟以剛猛立威,官吏重足一跡。宣既富饒,即厚斂,廣貢奉以結
恩。又不能訓子,皆驕傲不度,素業衰矣。卒,贈吏部尚書,謚曰敬。
迥以剛直稱,第進士,歷殿中侍御史,佐江淮轉運使。時新更安史亂,迥饋
運財賦,力於職。大曆初,為吉州刺史,治行尤異。累遷給事中。
秩,字祚卿。開元末,歷左監門衛錄事參軍事,稍遷憲部員外郎。坐小累,
下除隴西司馬。安祿山反,哥舒翰守潼關,楊國忠欲奪其兵,秩上言:“翰兵天
下成敗所系,不可忽。”房琯見其書,以比劉更生。至德初,遷給事中。久之,
出為閬州刺史。貶撫州長史,卒。所著《政典》、《止戈記》、《至德新議》等
凡數十篇。
迅,字捷卿。歷京兆功曹參軍事。常寢疾,房琯聞,憂不寐,曰:“捷卿有
不諱,天理欺矣!”陳郡殷寅名知人,見迅嘆曰:“今黃叔度也!”劉晏每聞其
論,曰:“皇王之道盡矣!”上元中,避地安康,卒。迅續《詩》、《書》、
《春秋》、《禮》、《樂》五說。書成,語人曰:“天下滔滔,知我者希。”終
不以示人云。
吳兢,汴州浚儀人。少厲志,貫知經史,方直寡諧比,惟與魏元忠、朱敬則
游。二人者當路,薦兢才堪論撰,詔直史館,修國史。遷右拾遺內供奉。
神龍中,改右補闕。節閔太子難,奸臣誣構安國相王與謀,朝廷大恐。兢上
言:“文明後,皇運不殊如帶。陛下龍興,恩被骨肉,相王與陛下同氣,親莫加
焉。今賊臣日夜陰謀,必欲寘之極法。相王仁孝,遭荼苦哀毀,以陛下為命,而
自托於手足。若信邪佞,委之於法,傷陛下之恩,失天下望。芟刈股肱,獨任胸
臆,可為寒心。自昔翦伐宗支,委任異姓,未有不亡者。秦任趙高,漢任王莽,
晉家自相魚肉,隋室猜忌子弟,海內麋沸,驗之覆車,安可重跡?且根朽者葉枯,
源涸者游竭。子弟,國之根源,可使枯竭哉!皇家枝幹,夷芟略盡。陛下即位四
年,一子弄兵被誅,一子以罪謫去,惟相王朝夕左右。‘斗粟’之刺,《蒼蠅》
之詩,不可不察。伏願陛下全常棣之恩,慰罔極之心,天下幸甚!”累遷起居郎,
與劉子玄、徐堅等並職。
玄宗初立,收還權綱,銳於決事,群臣畏伏。兢慮帝果而不及精,乃上疏曰:
自古人臣不諫則國危,諫則身危。臣愚,食陛下祿,不敢避身危之禍。比見
上封事者,言有可采,但賜束帛而已,未嘗蒙召見,被拔擢。其忤旨,則朝堂決
杖,傳送本州,或死於流貶。由是臣下不敢進諫。古者設誹謗木,欲聞己過;今
封事,謗木比也。使所言是,有益於國;使所言非,無累於朝。陛下何遽加斥逐,
以杜塞直言?道路流傳,相視怪愕。夫漢高帝赦周昌桀、紂之對,晉武帝受劉毅
桓、靈之譏,況陛下豁達大度,不能容此狂直耶?夫人主居尊極之位,顓生殺之
權,其為威嚴峻矣。開情抱,納諫諍,下猶懼不敢盡,奈何以為罪?且上有所失,
下必知之。故鄭人慾毀鄉校,而子產不聽也。陛下初即位,猶有褚無量、張廷珪、
韓思復、辛替否、柳澤、袁楚客等數上疏爭時政得失。自頃上封事,往往得罪,
諫者頓少。是鵲巢覆而鳳不至,理之然也。臣誠恐天下骨鯁士以讜言為戒,橈直
就曲,斗方為刓,偷合苟容,不復能盡節忘身,納君於道矣。
夫帝王之德,莫盛於納諫。故曰:“木從繩則正,後從諫則聖。”又曰:“
朝有諷諫,猶發之有梳。猛虎在山林,藜藿為之不採。”忠諫之有益如此。自古
上聖之君,恐不聞己過,故堯設諫鼓,禹拜昌言。不肖之主,自謂聖智,拒諫害
忠,桀殺關龍逢而滅於湯,紂殺王子比干而滅於周,此其驗也。夫與治同道罔不
興,與亂同道罔不亡。人將疾,必先不甘魚肉之味;國將亡,必先不甘忠諫之說。
嗚呼,惟陛下深監於茲哉!隋煬帝驕矜自負,以為堯、舜莫己若,而諱亡憎諫。
乃曰:“有諫我者,當時不殺,後必殺之。”大臣蘇威欲開一言,不敢發,因五
月五日獻《古文尚書》,帝以為訕己,即除名。蕭瑀諫無伐遼,出為河池郡守。
董純諫無幸江都,就獄賜死。自是蹇諤之士,去而不顧,外雖有變,朝臣鉗口,
帝不知也。身死人手,子孫剿絕,為天下笑。太宗皇帝好悅至言,時有魏徵、王
珪、虞世南、李大亮、岑文本、劉洎、馬周、褚遂良、杜正倫、高季輔,鹹以切
諫,引居要職。嘗謂宰相曰:“自知者為難。如文人巧工,自謂己長,若使達者、
大匠詆訶商略,則蕪辭拙跡見矣。天下萬機,一人聽斷,雖甚憂勞,不能盡善。
今魏徵隨事諫正,多中朕失,如明鑑照形,美惡畢見。”當是時,有上書益於政
者,皆黏寢殿之壁,坐望臥觀,雖狂瞽逆意,終不以為忤。故外事必聞,刑戮幾
措,禮義大行。陛下何不遵此道,與聖祖繼美乎?夫以一人之意,綜萬方之政,
明有所不燭,智有所不周,上心未諭於下,下情未達於上。伏惟以虛受人,博覽
兼聽,使深者不隱,遠者不塞,所謂“辟四門、明四目”也。其能直言正諫不避
死亡之誅者,特加寵榮,待以不次,則失之東隅,冀得之桑榆矣。
尋以母喪去官。服除,自陳修史有緒,家貧不能具紙筆,願得少祿以終余功。
有詔拜諫議大夫,復修史。睿宗崩,實錄留東都,詔兢馳驛取進梓宮。以父喪解,
宰相張說用趙冬曦代之。終喪,為太子左庶子。
開元十三年,帝東封太山,道中數馳射為樂。兢諫曰:“方登岱告成,不當
逐狡獸,使有垂堂之危、朽株之殆。”帝納之。明年六月,大風,詔群臣陳得失。
兢上疏曰:“自春以來,亢陽不雨,乃六月戊午,大風拔樹,壞居人廬舍。傳曰:
‘敬德不用,厥災旱。上下蔽隔,庶位逾節,陰侵於陽,則旱災應’。又曰:‘
政悖德隱,厥風髮屋壞木。’風,陰類,大臣之象。恐陛下左右有奸臣擅權,懷
謀上之心。臣聞百王之失,皆由權移於下,故曰:‘人主與人權,猶倒持太阿,
授之以柄。’夫天降災異,欲人主感悟,願深察天變,杜絕其萌。且陛下承天后、
和帝之亂,府庫未充,冗員尚繁,戶口流散,法出多門,賕謁大行,趨競彌廣。
此弊未革,實陛下庶政之闕也,臣不勝惓惓。願斥屏群小,不為慢游,出不御之
女,減不急之馬,明選舉,慎刑罰,杜僥倖,存至公,雖有旱風之變,不足累聖
德矣。”
始,兢在長安、景龍間任史事,時武三思、張易之等監領,阿貴朋佞,釀澤
浮辭,事多不實。兢不得志,私撰《唐書》、《唐春秋》,未就。至是,丐官筆
札,冀得成書。詔兢就集賢院論次。時張說罷宰相,在家修史。大臣奏國史不容
在外,詔兢等赴館撰錄。進封長垣縣男。久之,坐書事不當,貶荊州司馬,以史
草自隨。蕭嵩領國史,奏遣使者就兢取書,得六十餘篇。
累遷洪州刺史,坐累下除舒州。天寶初,入為恆王傅。雖年老衰僂甚,意猶
願還史職。李林甫嫌其衰,不用。卒,年八十。
兢敘事簡核,號良史。晚節稍疏牾。時人病其太簡。初與劉子玄撰定《武后
實錄》,敘張昌宗誘張說誣證魏元忠事,頗言“說已然可,賴宋璟等邀勵苦切,
故轉禍為忠,不然,皇嗣且殆。”後說為相,讀之,心不善,知兢所為,即從容
謬謂曰:“劉生書魏齊公事,不少假借,奈何?”兢曰:“子玄已亡,不可受誣
地下。兢實書之,其草故在。”聞者嘆其直。說屢以情蘄改,辭曰:“徇公之情,
何名實錄?”卒不改。世謂今董狐雲。
韋述,弘機曾孫。家廚書二千卷,述為兒時,誦憶略遍。父景駿,景龍中為
肥鄉令,述從到官。元行沖,景駿姑子也,為時儒宗,常載書數車自隨。述入其
室觀書,不知寢食,行沖異之,試與語前世事,孰復詳諦,如指掌然。使屬文,
受紙輒就。行沖曰:“外家之寶也。”舉進士,時述方少,儀質陋侻,考功員
外郎宋之問曰:“童子何業?”述曰:“性嗜書,所撰《唐春秋》三十篇,恨未
畢,它唯命。”之問曰:“本求茂才,乃得遷、固。”遂上第。
開元初,為櫟陽尉。秘書監馬懷素奏述與諸儒即秘書續《七志》,五年而成。
述好譜學,見柳沖所撰《姓族系錄》,每私寫懷之,還舍則又繕錄,故於百氏源
派為詳,乃更撰《開元譜》二十篇。累除右補闕。張說既領集賢院,薦述為直學
士,遷起居舍人。從封太山,奏《東封記》,有詔褒美。先是,詔修《六典》,
徐堅構意歲余,嘆曰:“吾更修七書,而《六典》歷年未有所適。”及蕭嵩引述
撰定,述始摹周六官領其屬,事歸於職,規制遂定。初,令狐德棻、吳兢等撰武
德以來國史,皆不能成。述因二家參以後事,遂分紀、傳,又為例一篇。嵩欲蚤
就,復奏起居舍人賈登、著作佐郎李銳助述績。逮成,文約事詳,蕭穎士以
為譙周、陳壽之流。改國子司業,充集賢學士,累遷工部侍郎,封方城縣侯。
述典掌圖書,餘四十年,任史官二十年,淡榮利,為人純厚長者,當世宗之。
接士無貴賤與均。蓄書二萬卷,皆手校定,黃墨精謹,內秘書不逮也。古草隸帖、
秘書、古器圖譜無不備。安祿山亂,剽失皆盡,述獨抱國史藏南山。身陷賊,污
偽官。賊平,流渝州,為刺史薛舒所困,不食死。廣德初,甥蕭直為李光弼判官,
詣闕奏事稱旨。因理述“蒼卒奔逼,能存國史,賊平,盡送史官於休烈,以功補
過,宜蒙恩宥。”有詔贈右散騎常侍。
韋氏之顯者,孝友、詞學則承慶、嗣立,邃音樂有萬石,達禮儀則叔夏,史
才博識有述。所著書二百餘篇行於時。弟逌、迪,學業亦亞述。與逌對為學士,
與迪並禮官,搢紳高之。時趙冬曦兄弟亦各有名。張說嘗曰“韋、趙兄弟,人之
杞梓”雲。
蔣乂,字德源,常州義興人,徙家河南。祖環,開元中弘文館學士。父將明,
天寶末,辟河中使府。安祿山反,以計佐其帥,全並、潞等州。兩京陷,被拘,
乃陽狂以免。虢王巨引致幕府,歷侍御史,擢左司郎中、國子司業、集賢殿學士。
乂性銳敏,七歲時,見庾信《哀江南賦》,再讀輒誦。外祖吳兢位史官,乂幼從
外家學,得其書,博覽強記。逮冠,該綜群籍,有史才,司徒楊綰尤稱之。將明
在集賢,值兵興,圖籍殽舛,白宰相請引乂入院,助力整比。宰相張鎰亦奇之,
署集賢小職。乂料次逾年,各以部分,得善書二萬卷。再遷王屋尉,充太常禮院
修撰。貞元九年,擢右拾遺、史館修撰。德宗重其職,先召見延英,乃命之。
張孝忠子茂宗尚義章公主,母亡,遺言丐成禮。帝念孝忠功,即日召為左衛
將軍,許主下降。乂上疏,以為:“墨縗禮本緣金革,未有奪喪尚主者。繆盩典
禮,違人情,不可為法。”帝令中使者諭茂宗之母之請,乂意殊堅。帝曰:“卿
所言,古禮也。今俗借吉而婚不為少。”對曰:“俚室窮人子,旁無至親,乃有
借吉以嫁,不聞男冒凶而娶。陛下建中詔書,郡、縣主當婚,皆使有司循典故,
毋用俗儀。公主春秋少,待年不為晚,請茂宗如禮便。”帝曰:“更思之。”會
太常博士韋彤、裴堪諫曰:“婚禮,主人几筵聽命,稱事立文,謂之嘉,所以承
宗廟,繼後嗣也。喪禮,創巨者日久,痛甚者愈遲,二十五月而畢,謂之凶,所
以送死報終,示有節也。故夫義婦聽,父慈子孝。昔魯侯改服,晉襄墨縗,緣金
革事則有權變。安有釋縗服,衣冕裳,去堊室,行親迎,以凶瀆嘉,為朝廷爽法?”
疏入,帝迂其言,促行前詔,然心嘉乂有守。
十八年,遷起居舍人,轉司勛員外,皆兼史任。帝嘗登凌煙閣,視左壁頹剝,
題文漫缺,行才數字,命錄以問宰相,無能知者。遽召乂至,答曰:“此聖歷中
侍臣圖贊。”帝前口以誦補,不失一字。帝嘆曰:“雖虞世南默寫《列女傳》,
不是過。”會詔問神策軍建置本末,中書討求不獲,時集賢學士甚眾,悉亡以對。
乃訪乂,乂條據甚詳。宰相高郢、鄭珣瑜嘆曰:“集賢有人哉!”明日,詔兼判
集賢院事。父子為學士,儒者榮之。
順宗既葬,議祧廟,有司以中宗中興之君,當百代不遷。宰相問乂,乂曰:
“中宗即位,春秋已壯,而母后篡奪以移神器,賴張柬之等國祚再復,蓋曰反正,
不得為中興。凡非我失之,自我復之,為中興,漢光武、晉元是也。自我失之,
因人復之,晉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與惠、安二帝同,不可為不遷主。”有司
疑曰:“五王有安社稷功,若遷中宗,則配饗永絕。”乂曰:“禘袷功臣,乃合
食太廟。中宗廟雖毀,而禘祫並陳太廟,此則五王配食與初一也。”由是遷廟遂
定。遷兵部郎中。與許孟容、韋貫之刪正制敕三十篇,為《開元格後敕》。李錡
誅,詔宗正削一房屬籍。宰相召乂問:“一房自大功可乎?”答曰:“大功,錡
之從父昆弟。其祖神通有功,配饗於廟,雖裔孫之惡,而忘其勛,不可。”“自
期可乎?”曰:“期者錡昆弟。其父若幽死社稷,今以錡連坐,不可。”執政然
之。故罪止錡及子息,無旁坐者。
未幾,改秘書少監,復兼史館修撰,與獨孤郁、韋處厚修《德宗實錄》。以
勞遷右諫議大夫。裴垍罷宰相,而李吉甫惡垍,以嘗監修,故授乂太常少卿。久
之,遷秘書監,累封義興縣公。卒,年七十五,贈禮部尚書,謚曰懿。
乂在朝廷久,居史職二十年。每有大政事議論,宰相未能決,必咨訪之,乂
據經義或舊章以參時事,其對允切該詳。初以是被遇,終亦忤貴近,介介不至顯
官。然資質樸直,遇權臣秉政,輒數歲不遷。嘗疏裴延齡罪惡及拒王叔文,當世
高之。結髮志學,老而不厭,雖甚寒暑,卷不釋於前,故能通百家學,尤明前世
沿革。家藏書至萬五千卷。初名武,憲宗時因進見,請曰:“陛下今日偃武修文,
群臣當順承上意,請改名乂。”帝悅。時討王承宗兵方罷,乂恐天子銳於武,亦
因以諷。它日,帝見侍御史唐武曰:“命名固多,何必曰武?乂既改之矣。”更
曰慶。群臣乃知帝且厭兵雲。乂論撰百餘篇。
五子:亻系、伸、偕知名,仙、佶皆位刺史。
亻系善屬文,得父典實。大和初,授昭應尉,直史館。明年,拜右拾遺、史
館修撰,與沈傳師、鄭澣、陳夷行、李漢參撰《憲宗實錄》。轉右補闕。宋申
錫被誣,文宗怒甚,亻系與左常侍崔玄亮涕泣苦諍,申錫得不死。歷膳部員外、
工禮兵三部郎中,皆兼史職。開成末,轉諫議大夫。宰相李德裕惡李漢,以亻系
友婿,出為桂管觀察使,人安其治。復坐漢貶唐州刺史。宣宗立,召為給事中、
集賢殿學士判院事。轉吏部侍郎,歷興元、鳳翔節度使。懿宗初,拜兵部尚書,
以弟伸位丞相,懇辭,乃檢校尚書右僕射,節度山南東道,封淮陽郡公。徙東都
留守,卒。子曙,字耀之。鹹通末,由進士第署鄂岳團練判官,除虞、工二部員
外,改起居郎。黃巢之難,曙闔門無噍類,以是絕意仕進,隱居沈痛。中和二年,
表請為道士,許之。
伸,字大直,第進士。大中二年,以右補闕為史館修撰,轉駕部郎中,知制
誥。白敏中領邠寧節度,表伸自副,加右庶子。入知戶部侍郎。九年,為翰林學
士,進承旨。十年,改兵部侍郎,判戶部。
宣宗雅信愛伸,每見必咨天下得失。伸言:“比爵賞稍易,人且偷。”帝愕
然曰:“偷則亂矣。”伸曰:“否,非遽亂,但人有覬心,亂由是生。”帝嗟嘆,
伸三起三留,曰:“它日不復獨對卿矣。”伸不諭。未幾,以本官同中書門下平
章事。逾四月,解戶部,加中書侍郎。懿宗即位,兼刑部尚書,監修國史。鹹通
二年,出為河中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徙宣武。俄以太子少保分司東都。
七年,用為華州刺史。再遷太子太傅,表乞骸骨,以本官致仕。卒,贈太尉。
偕以父任,歷右拾遺、史館修撰,轉補闕、主客郎中。初,柳芳作《唐歷》,
大曆以後闕而不錄,宣宗詔崔龜從、韋澳、李荀、張彥遠及偕等分年撰次,盡元
和以續雲。累遷太常少卿。大中八年,與盧耽、牛叢、王渢、盧告撰次《文宗
實錄》。蔣氏世禪儒,唯伸及系子兆能以辭章取進士第,然不為文士所多。三
世踵修國史,世稱良筆,鹹雲“蔣氏日曆”,天下多藏焉。
柳芳,字仲敷,蒲州河東人。開元末,擢進士第,由永寧尉直史館。肅宗詔
芳與韋述綴輯吳兢所次國史,會述死,芳緒成之,興高祖,訖乾元,凡百三十篇。
敘天寶後事,棄取不倫,史官病之。上元中,坐事徙黔中。後歷左金吾衛騎曹參
軍、史館修撰。然芳篤志論著,不少選忘厭。承寇亂史籍淪缺。芳始謫時,高力
士亦貶巫州,因從力士質開元、天寶及禁中事,具識本末。時國史已送官,不可
追刊,乃推衍義類,仿編年法,為《唐歷》四十篇,頗有異聞。然不立褒貶義例,
為諸儒譏訕。改右司郎中、集賢殿學士,卒。
子登、冕。
登,字成伯。淹貫群書,年六十餘,始仕宦。元和初,為大理少卿,與許孟
容等刊正敕格。以病改右散騎常侍,致仕。卒,年九十餘,贈工部尚書。
子璟,字德輝。寶曆初,第進士、宏詞,三遷監察御史。時郊廟告祭,吏部
以雜品攝上公。璟據開元、元和詔書,太尉以宰相攝事,司空、司徒以僕射、尚
書、師、傅攝,餘司不及差限,請如舊制,從之。累遷吏部員外郎。文宗開成初,
為翰林學士。初,芳永泰中按宗正牒,斷自武德,以昭穆系承撰《永泰新譜》二
十篇。璟因召對,帝嘆《新譜》詳悉,詔璟攟摭永泰後事綴成之。復為十篇,
戶部供筆札稟料。遷中書舍人。武宗立,轉禮部侍郎。璟為人寬信,好接士,稱
人之長,游其門者它日皆顯於世。會昌二年,再主貢部,坐其子招賄,貶信州司
馬,終郴州刺史。
冕,字敬叔。博學富文辭,且世史官,父子並居集賢院。歷右補闕、史館修
撰。坐善劉晏,貶巴州司戶參軍。還為太常博士。昭德王皇后崩,冕與張薦議皇
太子宜依晉魏卒哭除服,左補闕穆質請依禮期而除,冕議見用。德宗既親郊,重
慎祠事,動稽典禮。冕以吏部郎中攝太常博士,與薦及司封郎中徐岱、倉部郎中
陸質修飭儀矩。帝疑郊廟每升輒去劍履及象劍尺寸、祝語輕重,冕據禮以對,本
末詳明,天子嘉異。
久之,以論議勁切,執政不善,出為婺州刺史。十三年,兼御史中丞、福建
觀察使。自以久疏斥,又性躁狷,不能無恨,乃上表乞代,且推明朝覲之意,曰:
“臣竊感《江漢》朝宗之誼,《鹿鳴》君臣之宴,頌聲之作,王道本始。國家
兵興,不遑議禮,方牧未朝,宴樂久缺。臣限一切之制,例無朝集,目不睹朝廷
之禮,耳不聞宗廟之樂,足不踐軒墀之地,十有二年於茲矣。夫朝會,禮之本也。
唐、虞之制,群後四朝,以明黜陟。商、周之盛,五歲一見,以考制度。漢法,
三載上計,以會課最。聖唐稽古,天下朝集,三考一見,皆以十月上計京師,十
一月禮見,會尚書省應考績事,元日陳貢棐,集於考堂,唱其考第,進賢以興善,
簡不肖以黜惡。自安史亂常,始有專地;四方多故,始有不朝;戎臣恃險,或不
悔過。臣忝牧圉之寄,憤不朝之臣,思一入覲,率先天下,使君臣之義,親而不
疏;朝覲之禮,廢而復舉。誠恐負薪,溘先朝露,覲禮不展,臣之憂也。比聞諸
將帥亡歿者眾,臣自憚何德以堪久長。鄉國,人情之不忘也;闕庭,臣子所戀也;
朝覲,國家大禮也。三者,臣之大願。”表累上,其辭哀切,德宗許還。會冕奏
閩中本南朝畜牧地,可息羊馬,置牧區於東越,名萬安監,又置五區於泉州,悉
索部內馬驢牛羊合萬餘游畜之。不經時,死耗略盡,復調充之,民間怨苦。坐政
無狀,代還。卒,贈工部尚書。
沈既濟,蘇州吳人。經學該明。吏部侍郎楊炎雅善之,既執政,薦既濟有良
史才,召拜左拾遣、史館修撰。
初,吳兢撰國史,為《則天本紀》,次高宗下。既濟奏議,以為:“則tian6*
後進以強有,退非德讓,史臣追書,當稱為太后,不宜曰上。中宗雖降居藩邸,
而體元繼代,本吾君也,宜稱皇帝,不宜曰廬陵王。睿宗在景龍前,天命未集,
假臨大寶,於誼無名,宜曰相王,未容曰帝。且則天改周正朔,立七廟,天命革
矣。今以周廁唐,列為帝紀,考於《禮經》,是謂亂名。中宗嗣位在太后前,而
敘年制紀反居其下,方之躋僖公,是謂不智。昔漢高后稱制,獨有王諸呂為負漢
約,無遷鼎革命事,時孝惠已歿,子非劉氏,不紀呂后,尚誰與哉?議者猶謂不
可。況中宗以始年即位,季年復祚,雖尊名中奪,而天命未改,足以首事表年,
何所拘閡而列為二紀?魯昭公之出,《春秋》歲書其居曰:‘公在乾侯。’君在,
雖失位,不敢廢也。請省《天后紀》合《中宗紀》,每歲首,必書孝和在所以統
之,曰:‘皇帝在房陵,太后行其事,改某制。’紀稱中宗而事述太后,名不失
正,禮不違常矣。夫正名所以尊王室,書法所以觀後嗣。且太后遺制,自去帝號,
及孝和上謚,開元冊命,而後之名不易。今祔陵配廟,皆以後禮,而獨承統於帝,
是有司不時正,失先旨。若后姓氏名諱、才藝智略、崩葬日月,宜入皇后傳,題
其篇曰《則天順聖武皇后》雲。”議不行。
德宗立,銳於治。建中二年,詔中書、門下兩省,分置待詔官三十,以見官、
故官若同正、試、攝九品以上者,視品給俸,至稟餼、乾力、什器、館宇悉有差;
權公錢收子,贍用度。既濟諫曰:“今日之治,患在官煩,不患員少;患不問,
不患無人。兩省官自常侍、諫議、補闕、拾遺四十員,日止兩人待對,缺員二十
一員未補。若謂見官不足與議,則當更選其人。若廣聰明以收淹滯,先補其缺,
何事官外置官?夫置錢取息,有司之權制,非經治法。今置員三十,大抵費月不
減百萬,以息準本,須二千萬得息百萬,配戶二百,又當復除其家,且得入流,
所損尤甚。今關輔大病,皆言百司息錢毀室破產,積府縣,未有以革。臣計天下
財賦耗斁大者唯二事:一兵資,二官俸。自它費十不當二者一。所以黎人重困,
杼軸空虛。何則?四方形勢,兵未可去,資費雖廣,不獲已為之。又益以閒官冗
食,其弊奈何?藉舊而置猶可,若之何加焉?”事遂寢。
炎得罪,既濟坐貶處州司戶參軍。後入朝,位禮部員外郎。卒。撰《建中實
錄》,時稱其能。
子傳師。傳師,字子言。材行有餘,能治《春秋》,工書,有楷法。少為杜
佑所器。貞元末,舉進士。時給事中許孟容、禮部侍郎權德輿樂挽轂士,號“權、
許”。德輿稱之於孟容,孟容曰:“我故人子,盍不過我?”傳師往見,謝曰:
“聞之丈人,脫中第,則累公舉矣,故不敢進。”孟容曰:“如子,可使我急
賢詣子,不可使子因舊見我。”遂擢第。德輿門生七十人,推為顏子。
復登制科,授太子校書郎,以鄠尉直史館,轉右拾遺、左補闕、史館修撰,
遷司門員外郎,知制誥。召入翰林為學士,改中書舍人。翰林缺承旨,次當傳師,
穆宗欲面命,辭曰:“學士、院長參天子密議,次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願治
人一方,為陛下長養之。”因稱疾出。帝遣中使敦召。李德裕素與善,開曉諄切,
終不出。遂以本官兼史職。俄出為湖南觀察使。
方傳師與修《憲宗實錄》,未成,監修杜元穎因建言:“張說、令狐峘在
外官論次國書,今藁史殘課,請付傳師即官下成之。”詔可。
寶曆二年,入拜尚書右丞。復出江西觀察使,徙宣州。傳師於吏治明,吏不
敢罔。慎重刑法,每斷獄,召幕府平處,輕重盡合乃論決。嘗擇邸吏尹倫,遲魯
不及事,官屬屢白易之,傳師曰:“始吾出長安,誡倫曰:‘可闕事,不可多事。
’倫如是足矣。”故所蒞以廉靖聞。入為吏部侍郎,卒,年五十九,贈尚書。
傳師性夷粹無競,更二鎮十年,無書賄入權家。初拜官,宰相欲以姻私托幕
府者,傳師固拒曰:“誠爾,願罷所授。”故其僚佐如李景讓、蕭寘、杜牧,極
當時選雲。治家不威嚴,閨門自化。兄弟子姓,屬無親疏,衣服飲食如一。問餉
姻家故人,帑無儲錢,鬻宅以葬。
子詢,字誠之,亦能文辭,會昌初第進士,補渭南尉。累遷中書舍人,出為
浙東觀察使,除戶部侍郎,判度支。鹹通四年,為昭義節度使,治尚簡易,人皆
便安。奴私侍兒,詢將戮之,奴懼,結牙將為亂,夜攻詢,滅其家。贈兵部尚書、
左散騎常侍。劉潼代為節度,馳至,刳奴心,祭其靈坐。
贊曰:唐興,史官秉筆眾矣。然垂三百年,業巨事叢,簡策挐繁,其間巨盜
再興,圖典焚逸,大中以後,史錄不存。雖論著之人,隨世裒掇,而疏舛殘餘,
本末顛倒。故聖主賢臣,叛人佞子,善惡汩汩,有所未盡,可為永愾者矣。又舊
史之文,猥釀不綱,淺則入俚,簡則及漏。寧當時儒者有所諱而不得騁耶?或因
淺仍俗不足於文也?亦有待於後取當而行遠耶?何知幾以來,工訶古人而拙於用
己歟!自韓愈為《順宗實錄》,議者閧然不息,卒竄定無完篇,乃知為史者亦難
言之。游、夏不能措辭於《春秋》,果可信已!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五十七_新唐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第五十七_新唐書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