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

○劉安世 鄒浩(田晝 王回 曾誕附) 陳瓘 任伯雨
劉安世,字器之,魏人。父航,第進士,歷知虞城、犀浦縣。虞城多奸猾,
喜寇盜;犀浦民弱而馴。航為政,寬猛急緩不同,兩縣皆治。知宿州。押伴夏使,
使者多所要請,執禮不遜,且欲服球文金帶入見,航皆折正之。以群牧判官為河
南監牧使。持節冊夏主秉常,凡例所遺寶帶、名馬,卻弗受。還,上《御戎書》,
大略云:“辨士好為可喜之說,武夫徼冀不貲之寵,或為所誤,不可不戒。”為
河北西路轉運使。熙寧大旱求言,航論新政不便者五,又上書言:“人主不可輕
失天下心,宜乘時有所改為,則人心悅而天意得矣。”不報。乃請提舉崇福宮,
起知涇、相二州。王師西征,徙知陝府。時倉卒軍興,饋餉切急,縣令佐至荷校
督民,民多棄田廬,或至自盡。航獨期會如平日,事更以辦。終太僕卿。
安世少時持論已有識。航使監牧時,文彥博在樞府,有所聞,每呼安世告之。
安世從容言:“王介甫求去,外議謂公且代其任。”彥博曰:“安石壞天下至此,
後之人何可為?”安世拱手曰:“安世雖晚進,竊以為未然。今日新政,果順人
所欲而為人利乎?若不然,公當去所害,興所利,反掌間耳。彥博默不應,他日
見航,嘆獎其堅正。
登進士第,不就選。從學於司馬光,咨盡心行己之要,光教之以誠,且令自
不妄語始。調洺州司法參軍,司戶以貪聞,轉運使吳守禮將按之,問於安世,安
世云:“無之。”守禮為止。然安世心常不自安,曰:“司戶實貪而吾不以誠對,
吾其違司馬公教乎!”後讀揚雄《法言》“君子避礙則通諸理”,意乃釋。
光入相,薦為秘書省正字。光薨,宣仁太后問可為台諫於呂公著,公著以安
世對。擢右正言。時執政頗與親戚官,安世言:“祖宗以來,大臣子弟不敢受內
外華要之職。自王安石秉政,務快私意,累聖之制,掃地不存。今廟堂之上,猶
習故態。”因歷疏文彥博以下七人,皆耆德魁舊,不少假借
章惇以強市崑山民田罰金,安世言:“惇與蔡確、黃履、邢恕素相交結,自
謂社稷之臣,貪天之功,僥倖異日,天下之人指為‘四凶’。今惇父尚在,而別
籍異財,絕滅義理,止從薄罰,何以示懲?”會吳處厚解釋確《安州詩》以進,
安世謂其指斥乘輿,犯大不敬,與梁燾等極論之,竄之新州。宰相范純仁至於御
史十人,皆緣是去。
遷起居舍人兼左司諫,進左諫議大夫。有旨暫罷講筵,民間歡傳宮中求乳婢,
安世上疏諫曰:“陛下富於春秋,未納後而親女色。願太皇太后保祐聖躬,為宗
廟社稷大計,清閒之燕,頻御經帷,仍引近臣與論前古治亂之要,以益聖學,無
溺於所愛而忘其可戒。”哲宗俯首不語。後曰:“無此事,卿誤聽爾。”明日,
後留呂大防告之故。大防退,召給事中范祖禹使達旨。祖禹固嘗以諫,於是兩人
合辭申言之甚切。
鄧溫伯為翰林承旨,安世言其“出入王、呂黨中,始終反覆。今之進用,實
系君子小人消長之機。乞行免黜。”不報。遂請外,改中書舍人,辭不就。以集
賢殿修撰提舉崇福宮,才六月,召為寶文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范純仁復相,呂大防白後欲令安世少避。後曰:“今既不居言職,自無所嫌。”
又語韓忠彥曰:“如此正人,宜且留朝廷。”乃止。呂惠卿復光祿卿,分司,安
世爭以為不可,不聽。出知成德軍。章惇用事,尤忌惡之。初黜知南安軍,再貶
少府少監,三貶新州別駕,安置英州。
同文館獄起,蔡京乞誅滅安世等家,讒雖不行,猶徙梅州。惇與蔡卞將必置
之死,因使者入海島誅陳衍,諷使者過安世,脅使自裁。又擢一土豪為轉運判官,
使殺之。判官疾馳將至梅,梅守遣客來勸安世自為計。安世色不動,對客飲酒談
笑,徐書數紙付其仆曰:“我即死,依此行之。”顧客曰:“死不難矣。”客密
從僕所視,皆經紀同貶當死者之家事甚悉。判官未至二十里,嘔血而斃,危得免。
昭懷後正位中宮,惇、卞發前諫乳婢事,以為為後設。時鄒浩既貶,詔應天
少尹鼛孫以檻車收二人赴京師。行數驛而徽宗即位赦至,鼛乃還。凡投荒七年,
甲令所載遠惡地無不歷之。移衡及鼎,然後以集賢殿修撰知鄆州、真定府,曾布
又忌之,不使入朝。蔡京既相,連七謫至峽州羈管。稍復承議郎,卜居宋都。宣
和六年,復待制,中書舍人沈思封還之。明年卒,年七十八。
安世儀狀魁碩,音吐如鍾。初除諫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
不肖,使在言路。倘居其官,須明目張胆,以身任責,脫有觸忤,禍譴立至。主
上方以孝治天下,若以老母辭,當可免。”母曰:“不然,吾聞諫官為天子諍臣,
汝父平生欲為之而弗得,汝幸居此地,當捐身以報國恩。正得罪流放,無問遠近,
吾當從汝所之。”於是受命。在職累歲,正色立朝,扶持公道。其面折廷爭,或
帝盛怒,則執簡卻立,伺怒稍解,復前抗辭。旁侍者遠觀,蓄縮悚汗,目之曰
“殿上虎”,一時無不敬懾。
家居未嘗有惰容,久坐身不傾倚,作字不草書,不好聲色貨利。其忠孝正直,
皆則象司馬光。年既老,群賢凋喪略盡,巋然獨存,而名望益重。梁師成用事,
能生死人,心服其賢,求得小吏吳默嘗趨走前後者,使持書來,啖以即大用,默
因勸為子孫計,安世笑謝曰:“吾若為子孫計,不至是矣。吾欲為元祐全人,見
司馬光於地下。”還其書不答。死葬祥符縣。後二年,金人發其冢,貌如生,相
驚語曰:“異人也!”為之蓋棺乃去。
鄒浩,字志完,常州晉陵人。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呂公著、范純
仁為守,皆禮遇之。純仁屬撰樂語,浩辭。純仁曰:“翰林學士亦為之。”浩曰:
“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純仁敬謝。
元祐中,上疏論事,其略曰:“人材不振,無以成天下之務。陛下視今日人
材,果有餘邪,果不足邪?以為不足,則中外之百執事未嘗不備。以為有餘,則
自任以天下之重者幾人?正色昌言不承望風旨者幾人?持刺舉之權以肅清所部者
幾人?承流宣化而使民安田裡者幾人?民貧所當富也,則曰水旱如之何;官冗所
當澄也,則曰民情不可擾;人物所當求也,則曰從古不乏材;風俗所當厚也,則
曰不切於時變,是皆不明義理之過也。”
蘇頌用為太常博士,來之邵論罷之。後累歲,哲宗親擢為右正言。有請以王
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浩論其不可而止。陝西奏邊功,中外皆賀,浩言:
“先帝之志而陛下成之,善矣。然兵家之事,未戰則以決勝為難,既勝則以持勝
為難,惟其時而已。苟為不然,將棄前功而招後患。願申敕將帥,毋狃屢勝,圖
惟厥終。”
京東大水,浩言:“頻年水異繼作,雖盈虛之數所不可逃,而消復之方尤宜
致謹。《書》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不以為數之當然,此消復之實也。”
蹇序辰看詳元祐章奏,公肆詆欺,輕重不平。浩言:“初旨但分兩等,謂語
及先帝並語言過差而已;而今所施行,混然莫辨。以其近似難分之跡,而典刑輕
重隨以上下,是乃陛下之威福操柄下移於近臣。願加省察,以為來事之監。”
章惇獨相用事,威虐震赫,浩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
罪,未報。而賢妃劉氏立,浩言:
立後以配天子,安得不審。今為天下擇母,而所立乃賢妃,一時公議,莫不
疑惑,誠以國家自有仁祖故事,不可不遵用之爾。蓋郭后與尚美人爭寵,仁祖既
廢后,並斥美人,所以示公也。及立後,則不選於妃嬪而卜於貴族,所以遠嫌,
所以為天下萬世法也。陛下之廢孟氏,與郭后無以異。果與賢妃爭寵而致罪乎,
抑其不然也?二者必居一於此矣。孟氏罪廢之初,天下孰不疑立賢妃為後。及讀
詔書,有“別選賢族”之語;又聞陛下臨朝慨嘆,以為國家不幸;至於宗景立妾,
怒而罪之,於是天下始釋然不疑。今竟立之,豈不上累聖德?
臣觀白麻所言,不過稱其有子,及引永平、祥符事以為證。臣請論其所以然,
若曰有子可以為後,則永平貴人未嘗有子也,所以立者,以德冠後宮故也。祥符
德妃亦未嘗有子,所以立者,以鍾英甲族故也。又況貴人實馬援之女,德妃無廢
後之嫌,迥與今日事體不同。頃年冬,妃從享景靈宮,是日雷變甚異。今宣制之
後,霖雨飛雹,自奏告天地宗廟以來,陰淫不止。上天之意,豈不昭然!考之人
事既如彼,求之天意又如此,望不以一時改命為難,而以萬世公議為可畏,追停
冊禮,如初詔行之。
帝謂:“此亦祖宗故事,豈獨朕邪?”對曰:“祖宗大德可法者多矣,陛下
不之取,而效其小疵,臣恐後世之責人無已者紛紛也。”帝變色,猶不怒,持其
章躊躇四顧,凝然若有所思,付外。明日,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
蔡卞、安惇、左膚繼請治其祖送者王回等,語在他傳。
徽宗立,亟召還,復為右正言,遷左司諫。上疏謂:“孟子曰:‘左右諸大
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諸大夫皆
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於是知公議
不可不恤,獨斷不可不謹。蓋左右非不親也,然不能無交結之私;諸大夫非不貴
也,然不能無恩仇之異。至於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則所謂公議也。公議之所
在,概已察之,必待見賢然後用,見不可然後去,則所謂獨斷也。惟恤公議於獨
斷未形之前,謹獨斷於公議已聞之後,則人君所以致治者,又安有不善乎?伏見
朝廷之事,頗異於即位之初,相去半年,遽已如是,自今以往,將如之何?願陛
下深思之。”
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又言:“陛下善繼神宗之志,善述神宗之事,孝
德至矣。尚有五朝聖政盛德,願稽考而繼述之,以揚七廟之光,貽福萬世。”遷
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徙杭、越州。
初,浩還朝,帝首及諫立後事,獎嘆再三,詢諫草安在。對曰:“焚之矣。”
退告陳瓘,瓘曰:“禍其在此乎。異時奸人妄出一緘,則不可辨矣。”蔡京用事,
素忌浩,乃使其黨為偽疏,言劉後殺卓氏而奪其子。遂再責衡州別駕,語在《獻
愍太子傳》。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
初,浩除諫官,恐貽親憂,欲固辭。母張氏曰:“兒能報國,無愧於公論,
吾顧何憂?”及浩兩謫嶺表,母不易初意。稍復直龍圖閣。瘴疾作,危甚。楊時
過常,往省之。薾然僅存余息,猶眷眷以國事為問,語不及私。卒,年五十二。
高宗即位,詔曰:“浩在元符間,任諫爭,危言讜論,朝野推仰。”復其待制,
又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謚忠。
誥所與游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也。
晝字承君,陽翟人。樞密使況之從子,以任為校書郎。調磁州錄事參軍,知
西河縣,有善政,民甚德之。議論慨慷,有前輩風。
與鄒浩以氣節相激勵。元符中,浩為諫官,晝監京城門,往見浩曰:“平生
與君相許者何如,今君為何官?”浩曰:“上遇群臣,未嘗假以辭色,獨於浩差
若相喜。天下事固不勝言,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貴有益也。”晝然之。既而以
病歸許,邸狀報立後,晝謂人曰:“志完不言,可以絕交矣。”浩得罪,晝迎諸
塗。浩出涕,晝正色責曰:“使志完隱默官京師,遇寒疾不汗,五日死矣。豈獨
嶺海之外能死人哉?願君毋以此舉自滿,士所當為者,未止此也。”浩茫然自失,
嘆謝曰:“君之贈我厚矣。”
建中jing6*國初,入為大宗正丞。曾布數羅致之,不為屈;欲與提舉常平官,亦
辭。請知淮陽軍,歲大疫,日挾醫問病者藥之,遇疾卒。淮陽人祀以為土神雲。
回字景深,仙遊人。第進士,調松滋令。荊、沔俗用人祭鬼,回捕治甚嚴,
其風遂革。知鹿邑縣,入為宗正寺簿。元符中,葉祖洽薦為睦親宅講書。與鄒浩
友善,皇后劉氏立,浩將論之,密告回,回曰:“事寧有大於此者乎?子雖有親,
然移孝為忠,亦太夫人素志也。”
浩南遷,人莫敢顧。回斂交遊錢與治裝,往來經理,且慰安其母。邏者以聞,
逮詣詔獄,眾為之懼,回居之晏然。御史詰之,對曰:“實嘗預議,不敢欺也。”
因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獄上,除名停廢。即徒步出都門,行數十里,其子追
及,問以家事,不答。祖洽亦坐黜。
徽宗立,召還舊官,擢監察御史。數日卒,年五十三。岑象求、王覿、賈易
上章,乞錄其子,恤其家,以獎勸忠義。詔除子渙老郊社齋郎,蔡京為相,奪之,
仍列名黨籍。
誕,公亮從孫也。孟後之廢,誕三與浩書,勸力請復後,浩不報。及浩以言
南遷,誕著《玉山主人對客問》以譏之,其略曰:“客問:鄒浩可以為有道之士
乎?主人曰:浩安得為知道。雖然,予於此時議浩,是天下無全人也。言之尚足
為來世戒。《易》曰:‘知幾其神乎?’又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
惟聖人乎?’方孟後之廢,人莫不知劉氏之將立,至四年之後而冊命未行,是天
子知清議之足畏也。使當其時,浩力言復後,能感悟天子,則無今日劉氏之事,
貽朝廷於過舉,再三言而不聽,則義亦當矣。使是時得罪,必不若是酷以貽老母
之憂矣。嗚呼!若浩者,雖不得為知幾之士,然百世之下,頑夫廉,懦夫有立志,
尚不失為聖人之清也。”其書既出,識者或以比韓愈《諫臣論》。誕仕亦不顯。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
乃應舉,一出中甲科。調湖州掌書記,簽書越州判官。守蔡卞察其賢,每事加禮,
而瓘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
人張懷素,謂非世間人,時且來越,卞留瓘小須之,瓘不肯止,曰:“子不語怪
力亂神,斯近怪矣。州牧既信重,民將從風而靡。不識之,未為不幸也。”後二
十年而懷素誅。明州職田之入厚,瓘不取,盡棄於官以歸。
章惇入相,瓘從眾道謁。惇聞其名,獨邀與同載,詢當世之務,瓘曰:“請
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明此,則可行矣。天子待公
為政,敢問將何先?”惇曰:“司馬光奸邪,所當先辨,勢無急於此。”瓘曰:
“公誤矣。此猶欲平舟勢而移左以置右,果然,將失天下之望。”惇厲色曰:
“光不務纘述先烈,而大改成緒,誤國如此,非奸邪而何?”瓘曰:“不察其心
而疑其跡,則不為無罪;若指為奸邪,又復改作,則誤國益甚矣。為今之計,唯
消朋黨,持中道,庶可以救弊。”意雖忤惇,然亦驚異,頗有兼收之語。至都,
用為太學博士。會卞與惇合志,正論遂絀。卞黨薛昂、林自官學省,議毀《資治
通鑑》,瓘因策士題引神宗所制序文以問,昂、自意沮。
遷秘書省校書郎。紹述之說盛,瓘奏哲宗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
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考其當否,必使合於民情,所以成帝王
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反覆究問,意感悅,約瓘再入見。執
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瓘論議
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嘗云:“人主託言者以耳
目,誠不當以淺近見聞,惑其聰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
御史龔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擊蔡京,朝廷將逐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瓘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常安民
孫諤、董敦逸、陳次升、鄒浩五人者,皆與京異議而去。今又罷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將若公道何。”
遂草疏論京,未及上,時皇太后已歸政,瓘言外戚向宗良兄弟與侍從希寵之士交
通,使物議籍籍,謂皇太后今猶預政。由是罷監揚州糧料院。瓘出都門,繳四章
奏之,並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後亦命勿遽去,畀十僧牒為行
裝,改知無為軍。
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
瓘語子正匯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若受其薦
進,復有異同,則公議私恩,兩有愧矣。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汝
其書之。但郊祀不遠,彼不相容,則澤不及汝矣,能不介於心乎?”正匯願得書。
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爭辯移時,至箕踞誶語,
瓘色不為動,徐起白曰:“適所論者國事,是非有公議,公未可失待士禮。”布
矍然改容。信宿,出知泰州。崇寧中,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復宣德郎。
正匯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跡。杭守薿執送京師,先飛書告京俾為計。事
下開封府制獄,並逮瓘。尹李孝稱逼使證其妄,瓘曰:“正匯聞京將不利社稷,
傳於道路,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
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奸邪,必為國禍。瓘固嘗論之於諫省,亦不
待今日文言間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嘆息,謂曰:“主上正欲得
實,但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匯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瓘亦安置通州。
瓘嘗著《尊堯集》,謂紹聖史官專據王安石《日錄》改修《神宗史》,變亂
是非,不可傳信;深明誣妄,以正君臣之義。張商英為相,取其書,既上,而商
英罷,瓘又徙台州。宰相遍令所過州出兵甲護送;至台,每十日一徙告;且命凶
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瓘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
之事,豈被制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瓘曰:
“然則何用許。使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
堯,何得為罪?時相學術淺短,為人所愚。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乾犯名
分乎?”悈慚,揖使退。所以窘辱之百端,終不能害。宰相猶以悈為怯而罷
之。
在台五年,乃得自便。才復承事郎,帝批進目,以為所擬未當,令再敘一官,
仍與差遣,執政持不行。卜居江州,復有譖之者,至不許輒出城。旋令居南康,
才至,又移楚。瓘平生論京、卞,皆披擿其處心,發露其情慝,最所忌恨,故得
禍最酷,不使一日少安。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
瓘謙和不與物競,閒居矜莊自持,語不苟發。通於《易》,數言國家大事,
後多驗。靖康初,詔贈諫議大夫,召官正匯。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謂輔臣曰:
“陳瓘昔為諫官,甚有讜議。近覽所著《尊堯集》,明君臣之大分,合於《易》
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王安石號通經術,而其言乃謂‘道隆德駿者,天
子當北面而問焉’,其背經悖理甚矣。瓘宜特賜謚以表之。”謚曰忠肅。
任伯雨,字德翁,眉州眉山人。父孜,字遵聖,以學問氣節推重鄉里,名與
蘇洵埒,仕至光祿寺丞。其弟伋,字師中,亦知名,嘗通判黃州,後知滬州。當
時稱“大任”、“小任”。
伯雨自幼,已矯然不群,邃經術,文力雄健。中進士第,調施州清江主簿。
郡守檄使蒞公庫,笑曰:“里名勝母,曾子不入,此職何為至我哉?”拒不受。
知雍丘縣,御吏如束濕,撫民如傷。縣枕汴流,漕運不絕,舊苦多盜,然未嘗有
獲者,人莫知其故。伯雨下令網舟無得宿境內,始猶不從,則命東下者斧斷其纜,
趣京師者護以出,自是外戶不閉。
使者上其狀,召為大宗正丞,甫至,擢左正言。時徽宗初政,納用讜論,伯
雨首擊章惇,曰:“惇久竊朝柄,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輒逞
異意,睥睨萬乘,不復有臣子之恭。向使其計得行,將置陛下與皇太后於何地!
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義不明,da6*法不立矣。臣聞北使言,去年遼主方食,聞中
國黜惇,放箸而起,稱甚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北使又問,何為只若是行遣?
以此觀之,不獨孟子所謂‘國人皆曰可殺’,雖蠻貊之邦,莫不以為可殺也。”
章八上,貶惇雷州。繼論蔡卞六大罪,語在《卞傳》。
建中jing6*國改元,當國者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故以“中”為名。伯雨言:
“人才固不當分黨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並進可以致治者。蓋君子易退,
小人難退,二者並用,終於君子盡去,小人獨留。唐德宗坐此致播遷之禍,建中
乃其紀號,不可以不戒。”
時議者欲西北典郡專用武臣,伯雨謂:“李林甫致祿山之亂者,此也。”又
論鍾傅、王贍生湟、鄯邊事,失與國心,宜棄其地,以安邊息民;張耒、黃庭堅、
晁補之、歐陽棐、劉唐老等宜在朝廷。上書皇太后,乞暴蔡京之惡,召還陳瓘,
以全定策之勛。
時以正月朔旦有赤氣之異,詣火星觀以禳之,伯雨上疏言:“嘗聞修德以弭
災,未有禳祈以消變。《洪範》以五事配五行,說者謂視之不明,則有赤眚、赤
祥。乞攬權綱以信賞罰,專威福以殊功罪,使皇明赫赫,事至必斷,則乖氣異象,
轉為休祥矣。”又言:“比日內降浸多,或恐矯傳制命。漢之鴻都賣爵,唐之墨
敕斜封,此近監也。”
王覿除御史中丞,仍兼史官,伯雨謂:“史院宰相監修,今中丞為屬,非所
以重風憲,遠嫌疑。”已而覿除翰林,伯雨復論曰:“學士爵秩位序,皆在中丞
上。今覿為之,是諫官論事,非特朝廷不行,適足以為人遷官爾。”
伯雨居諫省半歲,所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諭以少默
即為真。伯雨不聽,抗論愈力,且將劾曾布。布覺之,徙為度支員外郎,尋知虢
州。崇寧黨事作,削籍編管通州。為蔡卞所陷,與陳瓘、龔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張庭堅等十三人
皆南遷,獨伯雨徙昌化。奸人猶未甘心,用匿名書復逮其仲子申先赴獄,妻適死
於淮,報訃俱至。伯雨處之如平常,曰:“死者已矣,生者有負於朝廷,亦當從
此訣。如其不然,天豈殺無辜耶!”申先在獄,鍛鍊無所傅致,乃得釋,居海上
三年而歸。宣和初,卒,年七十三。
長子象先,登世科,又中詞學兼茂舉,有司啟封,見為黨人子,不奏名,調
秦州戶曹掾。聞父謫,棄官歸養。王安中辟燕山宣撫幕,勉應之,道引疾還,終
身不復仕。申先以布衣特起至中書舍人。
紹興初,高宗詔贈伯雨直龍圖閣,又加諫議大夫,采其諫章,追貶章惇、蔡
卞、邢恕、黃履,明著誣宣仁事以告天下。淳熙中,賜謚忠敏。
論曰:劉安世復文彥博之言,時年尚少,然其言即元祐之初政,而司馬光之
用心也。鄒浩諫立劉後,反覆曲折,極人所難言。二人除言官,俱入白其母,母
俱勉以盡忠報國,無分毫顧慮後患意。鳴呼,賢哉!陳瓘、任伯雨抗跡疏遠,立
朝寡援,而力發章惇、曾布、蔡京、蔡卞qun6*奸之罪,無少畏忌,古所謂剛正不撓
者歟!
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三百四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_宋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