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品藻第二十三

蓋聞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薰蕕不同器,梟鸞不比翼。若乃商臣、冒頓,南
蠻、北狄,萬里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漢日,千載之隔也。而世之稱悖逆,
則雲商、冒;論忠順則曰伊、霍者,何哉?蓋厥跡相符,則雖隔越為偶,奚必差
肩接武,方稱連類者乎?
史氏自遷、固作傳,始以品匯相從。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鮮,
求其具體必同,不可多得。是以韓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紹,無聞二錄。
豈非韓、老俱稱述者,書有子名;袁、董並曰英雄,生當漢末。用此為斷,粗得
其倫。亦有厥類眾夥,宜為流別,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異品,用使蘭艾相雜,
朱紫不分,是誰之過歟?蓋史官之責也。
案班書《古今人表》,仰包億載,旁貫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其
言甚高,其義甚愜。及至篇中所列,奚不類於其敘哉!若孔門達者,顏稱殆庶,
至於他子,難為等衰。今乃先伯牛而後曾參,進仲弓而退冉有,求諸折中,厥理
無聞。又楚王過鄧,三甥請殺之,鄧侯不許,卒亡鄧國。今定鄧侯入下愚之上
夫寧人負我,為善獲戾,持此致尤,將何勸善?如謂小不忍亂大謀,失於用權,
故加其罪。是則三甥見幾而作,決在未萌,自當高立標格,置諸雲漢,何得止與
鄧侯鄰伍,列在其中庸下流而已哉?又其敘晉文之臣佐也,舟之僑為上,陽處父
次之,士會為下。其序燕丹之賓客也,高漸離居首,荊軻亞之,秦舞陽居末。斯
並是非瞀亂,善惡紛拏,或珍瓴甋而賤璠璵,或策駑駘而舍騏驥。以茲為監,
欲誰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饞諂惑上,使禍延儲後,毒及忠良。論其奸凶,過於石顯遠
矣。而固敘之,不列佞幸。楊王孫裸葬悖禮,狂狷之徒,考其一生,更無他事,
而與朱雲同列,冠之傳首,不其穢歟?
若乃旁求別錄,側窺雜傳,諸如此謬,其累實多。案劉向《列女傳》載魯之
秋胡妻者,尋其始末,了無才行可稱,直以怨懟厥夫,投川而死。輕生同於古冶,
殉節異於曹娥,此乃兇險之頑人,強梁之悍婦,輒與貞烈為伍,有乖其實者焉。
又嵇康《高士傳》,其所載者廣矣,而顏回、蘧瑗,獨不見書。蓋以二子雖樂道
遺榮,安貧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正如董仲舒、揚子云,亦鑽仰四科,
馳驅六籍,漸孔門之教義,服魯國之儒風,與此何殊,而並可甄錄。夫回、瑗可
棄,而揚、董獲升,可謂識二五而不知十者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書,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借如陽瓚效節邊城,捐軀死
敵,當有宋之代,抑劉、卜之徒歟?而沈氏竟不別加標榜,唯寄編於《索虜》篇
內。紀僧真砥節礪行,終始無瑕,而蕭氏乃與群小混書,都以《恩幸》為目。王
文章不足,武藝居多,躬詣戚藩,首階逆亂。撰隋史者如不能與梟感並列,即
宜附出《楊諒傳》中,輒與詞人共編,吉士為伍。凡斯纂錄,豈其類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光武則受誤於龐萌,
曹公則見欺於張邈。事列在方書,惟善與惡,昭然可見。不假許、郭之深鑒,裴、
王之妙詧,而作者存諸簡牘,不能使善惡區分,故曰誰之過歟?史官之責也。
夫能申藻鏡,別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敘,則懲惡勸
善,永肅將來,激濁揚清,郁為不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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