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

○桓彥范 敬暉 崔玄暐 張柬之 袁恕己
桓彥范,潤州曲阿人也。祖法嗣,雍王府諮議參軍、弘文館學士。彥范慷慨
俊爽,少以門蔭調補右翊衛。聖歷初,累除司衛寺主簿。納言狄仁傑特相禮異,
嘗謂曰:“足下才識如是,必能自致遠大。”尋擢授監察御史。
長安三年,歷遷御史中丞。四年,轉司刑少卿。時司仆卿張昌宗坐遣術人李
弘泰占己有天分,御史中丞宋璟請收付制獄,窮理其罪,則天不許。彥范上疏曰:
昌宗無德無才,謬承恩寵,自宜粉骨碎肌,以答殊造,豈得苞藏禍心,有此
占相?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昌宗以逆亂罪多,自招其咎。此是皇天降怒,
非唯陛下故誅。違天不祥,乞陛下裁擇。原其本奏,以防事敗。事敗即言奏訖,
不敗則候時為逆。此乃奸臣詭計,疑惑聖心,今果遂其所謀,陛下何忍不察?若
昌宗無此占相,奏後不合更與弘泰往還,尚令修福,復擬禳厄,此則期於必遂,
元無悔心。縱雖奏聞,情實難恕,此而可舍,誰其可刑?況經兩度事彰,天恩並
垂舍宥,昌宗自為得計,人亦以為應運,即不勞兵甲,天下皆從,萬方譏之,以
為陛下縱成其亂也。君在,臣圖天分,是為逆臣,不誅,社稷亡矣。伏請付鸞台
鳳閣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報。時又內史李嶠等奏稱:“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逆節,鞫訊決斷,
刑獄至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丘勣、來俊臣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
彥范又奏請自文明元年以後得罪人,除揚、豫、博三州及諸謀逆魁首,一切赦之。
表疏前後十奏,辭旨激切,至是方見允納。彥范凡所奏議,若逢人主詰責,則辭
色無懼,爭之愈厲。又嘗謂所親曰:“今既躬為大理,人命所懸,必不能順旨詭
辭,以求苟免。”
是歲冬,則天不豫。張易之與弟昌宗入閣侍疾,潛圖逆亂。鳳閣侍郎張柬之
與桓彥范及中台右丞敬暉等建策將誅之。柬之遽引彥范及暉並為左右羽林將軍,
委以禁兵,共圖其事。時皇太子每於北門起居,彥范與暉因得謁見,密陳其計,
太子從之。神龍元年正月,彥范與敬暉及左羽林將軍李湛、李多祚、右羽林將軍
楊元琰、左威衛將軍薛思行等,率左右羽林兵及千騎五百餘人討易之、昌宗於宮
中,令李湛、李多祚就東宮迎皇太子。兵至玄武門,彥范等奉太子斬關而入,兵
士大噪。時則天在迎仙宮之集仙殿。斬易之、昌宗於廓下,並就第斬其兄汴州刺
史昌期、司禮少卿同休,並梟首於天津橋南。士庶見者,莫不歡叫相賀,或臠割
其肉,一夕都盡。明日,太子即位,彥范以功加銀青光祿大夫,拜納言,賜勛上
柱國,封譙郡公,賜實封五百戶。又改為侍中,從新令也。
彥范嘗表論時政數條,其大略曰:“昔孔子論《詩》以《關雎》為始,言後
妃者人倫之本,理亂之端也。故皇、英降而虞道興,任、姒歸而姬宗盛。桀奔南
巢,禍階妹喜,魯桓滅國,惑以齊媛。伏見陛下每臨朝聽政,皇后必施帷幔坐於
殿上,預聞政事。臣愚歷選列辟,詳求往代,帝王有與婦人謀及政者,莫不破國
亡身,傾輈繼路。且以陰乘陽,違天也,以婦凌夫,違人也。違天不祥,違人不
義。由是古人譬以‘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易》曰‘無攸遂,在中饋’,言
婦人不得預於國政也。伏願陛下覽古人之言,察古人之意,上以社稷為重,下以
蒼生在念。宜令皇后無往正殿干預外朝,專在中宮,聿修陰教,則坤儀式固,鼎
命惟永。”
又曰:“臣聞京師喧喧,道路籍籍,皆雲胡僧慧范矯托佛教,詭惑后妃,故
得出入禁闈,撓亂時政。陛下又輕騎微行,數幸其室,上下媟黷,有虧尊嚴。臣
抑嘗聞興化致理,必由進善;康國寧人,莫大棄惡。故孔子曰:‘執左道以亂政
者殺,假鬼神以危人者殺。’今慧范之罪,不殊於此也。若不急誅,必生變亂。
除惡務本,去邪勿疑,實願天聰,早加裁貶。”疏奏不納。時有墨敕授方術人鄭
普思秘書監,葉淨能國子祭酒,彥范苦言其不可。帝曰:“既要用之,無容便止。”
彥范又對曰:“陛下自龍飛寶位,遽下制云:‘軍國政化,皆依貞觀故事。’昔
貞觀中嘗以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為秘書監,孔穎達為國子祭酒。至如普思等是
方伎庸流,豈足以比蹤前烈?臣恐物議謂陛下官不擇才,濫以天秩加於私愛。惟
陛下少加慎擇。”帝竟不納。
時韋皇后既乾朝政,德靜郡王武三思又居中用事,以則天為彥范等所廢,常
深憤怨,又慮彥范等漸除武氏,乃先事圖之。皇后韋氏既雅為帝所信寵,言無不
從,三思又私通於韋氏,乃日夕讒毀彥范等。帝竟用三思計,進封彥范為扶陽郡
王、敬暉為平陽郡五、張柬之為漢陽郡五、崔玄暐為博陵郡王、袁恕己為南陽郡
王,並加特進,令罷知政事。彥范仍賜姓韋氏,令與皇后同屬籍,仍賜雜彩、錦
繡、金銀、鞍馬等。雖外示優崇,而實奪其權也。易州刺史趙履溫者,即彥范之
妻兄也。彥范誅易之後,奏言先與履溫共謀其事,於是召拜司農少卿。履溫德之,
乃以二婢遺彥范。及彥范罷知政事,履溫又協奪其婢,大為時論所譏。尋出為洺
州刺史,轉濠州刺史。
二年,光祿卿、駙馬都尉王同皎以武三思與韋氏奸通,潛謀誅之。事泄,為
三思誣構,言同皎將廢皇后韋氏,彥范等通知其情。乃貶彥范為瀧州司馬、敬暉
崖州司馬、袁恕己竇州司馬、崔玄暐白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並仍令長任,
勛封並削。彥范仍復其本姓桓氏。
是歲秋,武三思又陰令人疏皇后穢行,榜於天津橋,請加廢黜。中宗聞之怒,
命御史大夫李承嘉推求其人。承嘉希三思旨,奏言:“彥范與敬暉、張柬之、袁
恕己、崔玄暐等教人密為此榜。雖托廢后為名,實有危君之計,請加族滅。”制
依承嘉所奏。大理丞李朝隱執奏云:“敬暉等既未經鞫問,不可即肆誅夷。請差
御史按罪,待至,準法處分。”大理卿裴談奏云:“敬暉等只合據敕斷罪,不可
別俟推鞫,請並處斬籍沒。”中宗納其議,仍以彥范等五人嘗賜鐵券,許以不死,
乃長流彥范於瀼州,敬暉於崖州,張柬之於瀧州,袁恕己於環州,崔玄暐於古州,
並終身禁錮,子弟年十六已上者亦配流嶺外。擢授承嘉金紫光祿大夫,進封襄武
郡公。韋氏又特賜承嘉彩物五百段、端錦被一張。擢拜裴談為刑部尚書,左貶李
朝隱為聞喜令。三思俄又諷節愍太子抗表請夷彥范等三族。中宗以既有前命,不
依其請。三思猶慮彥范等重被進用,又納中書舍人崔湜之計,特令湜姨兄嘉州司
馬周利貞攝右台侍御史,就嶺外並矯制殺之。彥范赴流所,行至貴州,利貞遇之
於途,乃令左右執縛,曳於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杖殺,時年五十四。
睿宗即位,延和元年,並追復其官爵,仍特還其子孫實封二百戶。玄宗即位,
開元六年,詔曰:“皇輿肇建必有輔佐之臣;天步多艱,爰仗經綸之業。故侍中、
譙國公桓彥范,侍中、平陽郡公敬暉,中書令兼吏部尚書、漢陽郡公張柬之,特
進、博陵郡公崔玄暐,中書令、南陽郡公袁恕己等,並德惟神降,材與運生,道
協台岳,名書讖緯。寅亮帝載,勤勞王家,參復禹之元謀,奉升唐之景命。雖
殂謝既久,而勛烈益彰,撫彝鼎以念功,想旂常而增感。緬遵故實,用表徽懿,
俾列在清廟,登於明堂,克申從祀之儀,式茂疇庸之典。並可配享中宗孝和皇帝
廟庭,其子北鹹加收擢。”建中元年,重贈司徒
敬暉,絳州太平人也。弱冠舉明經。聖歷初,累除衛州刺史。時河北新有突
厥之寇,方秋而而修城不輟,暉下車謂曰:“金湯非粟而不守,豈有棄收穫而繕
城郭哉?”悉令罷散,由是人吏鹹歌詠之。再遷夏官侍郎,出為泰州刺史。大足
元年,遷洛州長史。天后幸長安,令暉知副留守事。在職以清乾著聞;璽書勞勉,
賜物百段。長安三年,拜中台右丞,加銀青光祿大夫。
神龍元年,轉右羽林將軍。以誅張易之、昌宗功,加金紫光祿大夫,擢拜侍
中,賜爵平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尋進封齊國公。天后崩,遺制加實封通前滿
七百戶。暉等以唐室中興,武氏諸王鹹宜降爵,上章論奏,於是諸武降為公。武
三思益怒,乃諷帝陽尊暉等為郡王,罷知政事。仍賜鐵券,恕十死,朔望趨朝。
初,暉與彥范等誅張易之兄弟也,洛州長史薛季昶謂暉曰:“二凶雖除,產、
祿猶在。請因兵勢誅武三思之屬,匡正王室,以安天下。”暉與張柬之屢陳不可,
乃止。季昶嘆曰:“吾不知死所矣。”翌日,三思因韋後之助,潛入宮中,內行
相事,反易國政,為天下所患,時議以此歸咎於暉。暉等既失政柄,受制於三思,
暉每推床嗟惋,或彈指出血。柬之嘆曰:“主上疇昔為英王時,素稱勇烈,吾留
諸武,冀自誅鋤耳。今事勢已去,知復何道。”
三思既深憤惋,以許州司功參軍鄭愔素被暉等廢黜,因令上表陳其罪狀。中
宗詔曰:“則天大聖皇后,往以憂勞不豫,凶豎弄權。暉等因興甲兵,剷除妖孽,
朕錄其勞效,備極寵勞。自謂勛高一時,遂欲權傾四海,擅作威福,輕侮國章,
悖道棄義,莫斯之甚。然收其薄效,猶為隱忍,錫其郡王之重,優以特進之榮。
不謂溪壑之志,殊難盈滿,既失大權,多懷怨望。乃與王同皎窺覘內禁,潛相謀
結,更欲權兵絳闕,圖廢椒宮,險跡醜辭,驚視駭聽。屬以帝圖伊始,務靜狴牢,
所以久為含容,未能暴諸遐邇。自同皎伏法,釁跡彌彰,倘若無其發明,何以懲
茲悖亂?跡其巨逆,合置嚴誅。緣其昔立微功,所以特從寬宥,鹹宜貶降,出佐
遐藩。暉可崖州司馬,柬之可新州司馬,恕己可竇州司馬,玄暐可白州司馬,並
員外置。”暉到崖州,竟為周利貞所殺。睿宗即位,追復五王官爵,贈暉秦州都
督,謚曰肅愍。建中初,重贈太尉。
曾孫元膺,開成三年,自試太子通事舍人為河南縣丞。
崔玄暐,博陵安平人也。父行謹,為胡蘇令。本名曄,以字xia6*體有則天祖諱,
乃改為玄暐。少有學行,深為叔父秘書監行功所器重。龍朔中,舉明經,累補庫
部員外郎。其母盧氏嘗誡之曰:“吾見姨兄屯田郎中辛玄馭云:‘兒子從宦者,
有人來雲貧乏不能存,此是好訊息。若聞貲貨充足,衣馬輕肥,此惡訊息。’吾
常重此言,以為確論。比見親表中仕宦者,多將錢物上其父母,父母但知喜悅,
竟不問此物從何而來。必是祿俸余資,誠亦善事。如其非理所得,此與盜賊何別?
縱無大咎,獨不內愧於心?孟母不受魚鮓之饋,蓋為此也。汝今坐食祿俸,榮幸
已多,若其不能忠清,何以戴天履地?孔子云:‘雖日殺三性之養,猶為不孝。’
又曰:‘父母惟其疾之憂。’持宜修身潔已,勿累吾此意也。”玄暐遵奉母氏教
誡,以清謹見稱。尋授天宮郎中,遷鳳閣舍人。
長安元年,超拜天官侍郎。每介然自守,都絕請謁,頗為執政者所忌。轉文
昌左丞。經月余,則天謂曰:“自卿改職以來,選司大有罪過。或聞令史乃設齋
自慶,此欲盛為貪惡耳。今要卿復舊任。”又除天官侍郎,賜雜彩七十段。三年,
拜鸞台侍郎、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兼太子左庶子。四年,遷鳳閣侍郎,加銀青光
祿大夫,仍依舊知政事。先是,來俊臣、周興等誣陷良善,冀圖爵賞,因緣籍沒
者數百家。玄暐固陳其枉狀,則天乃感悟,鹹從雪免。
則天季年,宋璟劾奏張昌宗謀為不軌,玄暐亦屢有讜言,則天乃令法司正斷
其罪。玄暐弟升時為司刑少卿,又請置以大辟。其兄弟守正如此。是時,則天不
豫,宰相不得召見者累月。及疾少間,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
足可親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則天曰:“深領卿厚意。”尋
以預誅張易之功,擢拜中書令,封博陵郡公。中宗將授方術人鄭普思為秘書監,
玄暐切諫,竟不納。尋進爵為王,賜實封四百戶,檢校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兼知
都督事。其後被累貶,授白州司馬,在道病卒。建中初,贈太子太師。
玄暐與弟升甚相友愛。諸子弟孤貧者,多躬自撫養教授,頗為當時所稱。升,
官至尚書左丞。玄暐少時頗屬詩賦,晚年以為非己所長,乃不復構思,唯篤志經
籍,述作為事。所撰《行己要范》十卷、《友義傳》十卷、《義士傳》十五卷、
訓注《文館辭林策》二十卷,並行於代。
子璩,頗以文學知名,官曆中書舍人、禮部侍郎。璩子渙,自有傳。
曾孫郢,開成三年,自商州防禦判官兼殿中侍御史,入為監察御史。
張柬之,字孟將,襄州襄陽人也。少補太學生,涉獵經史,尤好《三禮》,
國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進士擢第,累補青城丞。永昌元年,以賢良征試,同
時策者千餘人,柬之獨為當時第一,擢拜監察御史。
聖歷初,累遷鳳閣舍人。時弘文館直學士王元感著論云:“三年之喪,合三
十六月。”柬之著論駁之曰:
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謹案《春秋》:“魯僖公三十三年十二
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左傳》曰“禮也。”杜
預注云:“僖公喪終此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士婚禮,納采納徵,皆有玄纁
束帛,諸侯則謂之納幣。蓋公為太子,已行婚禮。”故《傳》稱禮也。《公羊傳》
曰:“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喪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
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滿二十五月,納采、問名、納吉,皆在
三年之內,故譏。”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
是未三年而圖婚也。按《經》書“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預以《長曆》推乙巳是
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書十二月,是《經》誤。“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
公”,《傳》曰,緩也。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緩。
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喪終此年,至十二月而滿二十五月,故丘明《傳》曰,
禮也。據此推步,杜之考校,豈公羊之所能逮,況丘明親受《經》於仲尼乎?且
二《傳》何、杜所爭,唯爭一月,不爭一年。其二十五月除喪,由來無別。此則
《春秋》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尚書·伊訓》云:“成湯既沒,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於先王,
奉嗣王祗見厥祖。”孔安國注云:“湯以元年十一月崩。”據此,則二年十一月
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
奉嗣王歸於亳。”是十一月大祥,訖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歸亳也。是孔言
“湯元年十一月”之明驗。《顧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懌”,是四月十六
日也。“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冊度”,是十九日也。
“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
中間有十月,康王方始見廟。則知湯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殮訖,方始十二月,祗
見其祖。《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群後鹹
在’,則崩及見廟,殷、周之禮並同。此周因於殷禮,損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
前,別有一年。此《尚書》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禮記三年問》云:“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
而服以是斷之者,豈不送死有已,復生有節?”又《喪服四制》云:“變而從宜,
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終。”又《間傳》云:“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
有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又《喪服小記》云:“再期之喪,三年也。期
之喪,二年也。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
此《禮記》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儀禮士虞禮》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
此禮周公所制,則《儀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之明驗也。
此四驗者,並禮經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豈得以《禮記》戴
聖所修,輒欲排毀?漢初高堂生傳《禮》,既未周備,宣帝時少傳后蒼因淹中孔
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台記》,以授弟子戴德、戴聖、慶溥三人,合以正經及孫卿
所述,並相符會。列於學官,年代已久。今無端構造異論,既無依據,深可嘆息。
其二十五月,先儒考校,唯鄭康成注《儀禮》“中月而禫”,以“中月間一月,
自死至禫凡二十七月”。又解禫云:“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今皆二十七
月復常,從鄭議也。逾月入禫,禫既復常,則二十五月為免喪矣。二十五月、
二十七月,其議本同。
竊以子之於父母喪也,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豈徒歲月
已乎?故練而慨然者,蓋悲慕之懷未盡,而踴擗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蓋哀傷
之痛已除,而孤邈之念更起。此皆情之所致,豈外飾哉。故《記》曰:三年之喪,
義同過隙,先王立其中制,以成文理。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所不佩。今
吾子將徇情棄禮,實為乖僻。夫棄縗麻之服,襲錦縠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
直為節之以禮,無可奈何。故由也不能過制為姊服,鯉也不能過期哭其母。夫豈
不懷,懼名教逼己也。若孔、鄭、何、杜之徒,並命代挺生,范模來裔,宮牆積
仞,未易可窺。但鑽仰不休,當漸入勝境,詎勞終年矻矻,虛肆莠言?請所有掎
擿先儒,願且以時訊息。
時人以柬之所駁,頗合於禮典。
是歲,突厥默啜表言有女請和親,則天盛意許之,欲令淮陽郡王延秀娶之。
柬之奏曰:“自古無天子求娶夷狄女以配中國王者。”表入,頗忤其旨。神功初,
出為合州刺史,尋轉蜀州刺史。舊例,每歲差兵募五百人往姚州鎮守,路越山險,
死者甚多。柬之表論其弊曰:
臣竊按姚州者,古哀牢之舊國。絕域荒外,山高水深,自生人以來,洎於後
漢,不與中國交通。前漢唐蒙開夜郎滇筰,而哀牢不附。至光武季年,始請內屬,
漢置永昌郡以統理之,乃收其鹽布毯罽之稅,以利中土。其國西通大秦,南通交
趾,奇珍異寶,進貢歲時不闕。劉備據有巴蜀,常以甲兵不充。及備死,諸葛亮
五月渡瀘,收其金銀鹽布以益軍儲,使張伯岐選其勁卒搜兵以增武備。故《蜀志》
稱自亮南征之後,國以富饒,甲兵充足。由此言之,則前代置郡,其利頗深。今
鹽布之稅不供,珍奇之貢不入,戈戟之用不實於戎行,寶貨之資不輸於大國,而
空竭府庫,驅率平人,受役蠻夷,肝腦塗地,臣竊為國家惜之。
昔漢以得利既多,歷博南山,涉蘭倉水,更置博南、哀牢二縣。蜀人愁怨,
行者作歌曰:“歷博南,越蘭津,渡蘭蒼,為他人。”蓋譏漢貪珍奇鹽布之利,
而為蠻夷之所驅役也。漢獲其利,人且怨歌。今減耗國儲,費用日廣,而使陛下
之赤子身膏野草,骸骨不歸,老母幼子,哀號望祭於千里之外。於國家無絲髮之
利,在百姓受終身之酷。臣竊為國家痛之。
往者,諸葛亮破南中,使其渠率自相統領,不置漢官,亦不留兵鎮守。人問
其故,亮言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大意以置官夷漢雜居,猜嫌必起;留兵運糧,為
患更重;忽若反叛,勞費更多。但粗設紀綱,自然安定。臣竊以亮之此策,妙得
羈縻蠻夷之術。
今姚府所置之官,既無安邊靜寇之心,又無葛亮且縱且擒之伎。唯知詭謀狡
算,恣情割剝,貪叨劫掠,積以為常。扇動酋渠,遺成朋黨,折支諂笑,取媚蠻
夷,拜跪趨伏,無復慚恥。提挈子弟,嘯引凶愚,聚會蒲博,一擲累萬。劍南逋
逃,中原亡命,有二千餘戶,見散在彼州,專以掠奪為業。姚州本龍朔中武陵縣
主簿石子仁奏置之,後長史李孝讓、辛文協並為群蠻所殺。前朝遣郎將趙武貴討
擊,貴及蜀兵應時破敗,噍類無遺。又使將軍李義總等往征,郎將劉惠基在陣戰
死,其州乃廢。臣竊以諸葛亮稱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其言乃驗。至垂拱四年,蠻
郎將王善寶、昆州刺史爨乾福又請置州,奏言所有課稅,自出姚府管內,更不勞
擾蜀中。及置州後,錄事參軍李棱為蠻所殺。延載中,司馬成琛奏請於瀘南置鎮
七所,遣蜀兵防守,自此蜀中騷擾,於今不息。
且姚府總管五十七州,巨猾遊客,不可勝數。國家設官分職,本以化俗妨奸,
無恥無厭,狼籍至此。今不問夷夏,負罪並深,見道路劫殺,不能禁止,恐一旦
驚擾,為禍轉大。伏乞省罷姚州,使隸巂府,歲時朝覲,同之蕃國。瀘南諸鎮,
亦皆悉廢,於瀘北置關,百姓自非奉使入蕃,不許交通往來。增巂府兵選,擇清
良宰牧以統理之。臣愚將為穩便。
疏奏,則天不納。
後累拜荊州大都督府長史。長安中,召為司刑少卿,遷秋官侍郎。時夏官尚
書姚崇為靈武軍使,將行,則天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崇對曰:“張柬之沉厚有
謀,能斷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則天登時召見,尋同鳳閣鸞台平
章事。未幾,遷鳳閣侍郎,仍知政事。及誅張易之兄弟,柬之首謀其事。中宗即
位,以功擢拜天官尚書、鳳閣鸞台三品,封漢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未幾,遷
中書令,監修國史。月余,進封漢陽郡王,加授特進,令罷知政事。
其年秋,柬之表請歸襄州養疾。許之,仍特授襄州刺史,又拜其子漪為著作
郎,令隨父之任。上親賦詩祖道,又令群公餞送於定鼎門外。柬之至襄州,有鄉
親舊交抵罪者,必深文致法,無所縱舍。其子漪恃以立功,每見諸少長,不以禮
接,時議以為不能易荊楚之剽性焉。尋為武三思所構,貶授新州司馬。柬之至新
州,憤恚而卒,年八十餘,景雲元年,制曰:“褒德紀功,事華典冊;飾終追遠,
理光名教。故吏部尚書張柬之翼戴興運,謨明帝道,經綸謇諤,風範猶存。往屬
回邪,構成釁咎,無辜放逐,淪沒荒遐。言念勛賢,良深軫悼,宜加寵贈,式賁
幽泉。可贈中書令,封漢陽郡公。”建中初,又贈司徒。
玄孫璟,開成二年,自宜城尉遷壽安尉。
袁恕己,滄州東光人也。長安中,歷遷司刑少卿,兼知相王府司馬事。敬暉
等將誅張易之兄弟,恕己預其謀議,又從相王統率南衙兵仗,以備非常。及事定,
加銀青光祿大夫,行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封南陽郡公,食實封五百戶。
將作少匠楊務廉素以工巧見用,中興初,恕己恐其更啟游娛侈靡之端,言於中宗
曰:“務廉致位九卿,積有歲年,苦言嘉謀,無足可紀。每宮室營構,必務其侈,
若不斥之,何以廣昭聖德?”由是左授務廉陵州刺史。恕己俄擢拜中書令,仍加
特進,封南陽郡王,罷知政事。則天崩,遺制加實封滿七百戶。後與敬暉等累遭
貶黜,流於環州。尋為周利貞所逼,飲野葛汁數升,恕己常服黃金,餌毒發,憤
悶,以手掘地,取土而食,爪甲殆盡,竟不死,乃擊殺之。建中初,贈太子太傅。
曾孫德文,舉進士,開成三年,授秘書省校書郎。
史臣曰:昔夫差入越,勾踐保於會稽,不聽子胥之言,而有甬東之嘆。此五
王除凶返正,得計成功。當是時,彥范、敬暉握兵全勢,三思、攸暨其黨半殲,
若從季昶之言,寧有利貞之禍?蓋以心懷不忍,遽失後圖,黜削流移,理固然也。
且芟蔓而不能拔本,建謀而尚欠防微,死即無辜,禍由自掇。失斷召亂也,不亦
宜哉!
贊曰:嗟彼五王,忠於有唐。知火在木,謂其無傷。禍發既克,勢摧靡當。
何事不敏,周身之防。
卷九十一  列傳第四十一_舊唐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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