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五十八

○徐乾學(翁叔元) 王鴻緒 高士奇
徐乾學,字原一,江南崑山人。幼慧,八歲能文。康熙九年,一甲三名進士,
授編修。十一年,副蔡啟僔主順天鄉試,拔韓菼於遺卷中,明年魁天下,文體
一變。坐副榜未取漢軍卷,與啟僔並鐫秩調用。尋復故官,遷左贊善,充日講
起居注官。丁母憂歸,乾學父先卒,哀毀三年,喪葬一以禮;及母卒,如之。為
讀禮通考百二十卷,博採眾說,剖析其義。服闋,起故官。充明史總裁官,累遷
侍講學士。
二十三年,乾學弟元文以左都御史降調,其子樹聲與乾學子樹屏並舉順天鄉
試。上以是科取中南皿卷皆江、浙人,而湖廣、江西、福建無一與者,下九卿科
道磨勘。樹屏等坐斥舉人。是年冬,乾學進詹事。二十四年,召試翰詹諸臣,擢
乾學第一,與侍讀韓菼、編修孫岳頒、侍講歸允肅、編修喬萊等四人並降敕褒獎
賞賚。尋直南書房,擢內閣學士,充大清會典、一統志副總裁,教習庶吉士。時
戶部郎中色楞額往福建稽察鼓鑄,請禁用明代舊錢,尚書科爾坤、余國柱等議如
所請。乾學言:“自古皆新舊兼行,以從民便。若設厲禁,恐滋紛擾。”因考自
漢至明故事,為議以獻。上然之,事遂寢。
詔採購遺書,乾學以宋、元經解、李燾續通鑑長編及唐開元禮,或繕寫,或
仍古本,綜其體要,條列奏進,上稱善。時乾學與學士張英日侍左右,凡著作之
任,皆以屬之。學士例推巡撫,上以二人學問淹通,宜侍從,特諭吏部,遇巡撫
缺勿預推。未幾,遷禮部侍郎,直講經筵。朝鮮使臣鄭載嵩訴其國王受枉,語悖
妄。乾學謂恐長外藩跋扈,劾其使臣失辭不敬,宜責以大義。上見疏,獎,謂有
關國體。已而王上疏謝罪。二十六年,遷左都御史,擢刑部尚書。二十七年,典
會試。
初,明珠當國,勢張甚,其黨布中外,乾學不能立異同。至是,明珠漸失帝
眷,而乾學驟拜左都御史,即劾罷江西巡撫安世鼎,諷諸御史風聞言事,台諫多
所彈劾,不避權貴。明珠竟罷相,眾皆謂乾學主之。時有南、北黨之目,互相抨
擊。尚書科爾坤、佛倫,明珠黨也,乾學遇會議會推,輒與齟齬。總河靳輔奏下
河屯田,下九卿會議,乾學偕尚書張玉書言屯田所占民地應歸舊業,科爾坤、佛
倫勿從。御史陸祖修因劾科爾坤等偏袒河臣,不顧公議,御史郭琇亦劾輔興屯累
民,詔罷輔任。湖廣巡撫張汧亦明珠私人,先是命色楞額往讞上荊南道祖澤深婪
贓各款,並察汧有無穢跡,色楞額悉為庇隱。御史陳紫芝劾汧貪黷,命副都御史
開音布會巡撫于成龍、馬齊覆訊,汧、澤深事俱實,復得澤深交結大學士余國柱
為囑色楞額徇庇及汧遣人赴京行賄狀,下法司嚴議。時國柱已為琇劾罷,法司請
檄追質訊,並詰汧行賄何人,汧指乾學。上聞,命免國柱質訊,戒勿株連。於是
但論汧、澤深、色楞額如律,事遂寢。乾學尋乞罷,疏言:“臣蒙特達之知,感
激矢報,苞苴餽遺,一切禁絕。前任湖北巡撫張汧橫肆汙蔑,緣臣為憲長,拒
其幣問,是以銜憾誣攀。非聖明在上,是非幾至混淆。臣備位卿僚,乃為貪吏誣
構,皇上覆載之仁,不加譴責,臣復何顏出入禁廷,有玷清班?伏冀聖慈放歸田
里。”詔許以原官解任,仍領修書總裁事。
二十八年,元文拜大學士,乾學子樹穀考選御史。副都御史許三禮劾乾學:
“律身不嚴,為張汧所引。皇上寬仁,不加譴責,即宜引咎自退,乞命歸里。又
復優柔繫戀,潛住長安。乘修史為名,出入禁廷,與高士奇相為表里。物議沸騰,
招搖納賄。其子樹穀不遵成例,朦朧考選御史,明有所恃。獨其弟秉義文行兼優,
原任禮部尚書熊賜履理學醇儒,乞立即召用,以佐盛治。乾學當逐出史館,樹穀
應調部屬,以遵成例。”詔乾學復奏,乾學疏辨,乞罷斥歸田,並免樹穀職。疏
皆下部議,坐三禮所劾無實,應鐫秩調用。三禮益恚,複列款訐乾學贓罪,帝嚴
斥之,免降調,仍留任。
是年冬,乾學復上疏言:“臣年六十,精神衰耗,祗以受恩深重,依戀徘徊。
三禮私怨逞忿,幸聖主洞燭幽隱。臣方寸靡寧,不能復事鉛槧。且恐因循居此,
更有無端彈射。乞恩終始矜全,俾得保其衰病之身,歸省先臣丘隴,庶身心閒暇。
原比古人書局自隨之義,屏跡編摩,少報萬一。”乃許給假回籍,降旨褒嘉,命
攜書籍即家編輯。二十九年春,陛辭,賜御書“光焰萬丈”榜額。未幾,兩江總
督傅臘塔疏劾乾學囑託蘇州府貢監等請建生祠,復縱其子侄交結巡撫洪之傑,倚
勢競利,請敕部嚴議。語具元文傳。上置弗問,而予元文休致。
三十年,山東巡撫佛倫劾濰縣知縣朱敦厚加收火耗論死,並及乾學嘗致書前
任巡撫錢鎯庇敦厚。乾學與鎯俱坐是奪職。自是齮齕者不已。嘉定知縣聞在上為
縣民訐告私派,逮獄,閱二年未定讞。按察使高承爵窮詰,在上自承嘗餽乾學
子樹敏金,至事發後追還,因坐樹敏罪論絞。會詔戒內外各官私怨報復,樹敏得
贖罪。三十三年,諭大學士舉長於文章學問超卓者,王熙、張玉書等薦乾學與王
鴻緒、高士奇,命來京修書。乾學已前卒,遺疏以所纂一統志進,詔下所司,復
故官。
翁叔元,字寶林,江南常熟人。康熙十五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館試
第一。累遷國子監祭酒,洊擢吏部侍郎,遷工部尚書。部例,每有工作,先計
其直上之,名曰“料估”。工完多冒破,所司不敢以聞,有十年不銷算者,大工
至四十三案。叔元蒞部甫半載,積牘一清。調邢部,移疾歸,卒。叔元愛才而褊
隘,何焯在門下,初甚賞之;叔元疏劾湯斌,焯請削門生籍,叔元擯之,竟不得
成名。以是為世所誚雲。
王鴻緒,初名度心,字季友,江南婁縣人。康熙十二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
修。十四年,主順天鄉試。充日講起居注官。累遷翰林院侍講。十九年,聖祖諭
獎講官勤勞,加鴻緒侍讀學士銜。時湖廣有朱方旦者,自號二眉山人。造中說補,
聚徒橫議,常至數千人。自詡前知,與人決休咎。巡撫董國興劾其左道惑眾,逮
至京,得旨寬釋。及吳三桂反,順承郡王勒爾錦駐師荊州,方旦以占驗出入軍營,
巡撫張朝珍亦稱為異人。上密戒勒爾錦勿為所惑。方旦乃避走江、浙,會鴻緒得
其所刊中質秘書,遂以奏進,列其誣罔君上、悖逆聖道、搖惑人心三大罪。方旦
坐誅。
二十一年,轉侍讀,充明史總裁。累擢內閣學士、戶部侍郎。二十四年,典
會試。二十五年,疏請回籍治本生母喪,遣官賜祭。二十六年,擢左都御史。疏
劾廣東巡撫李士楨貪劣,潮州知府林杭學嘗從吳三桂反,乃舉其清廉。士楨坐罷,
杭學奪職。會靈台郎董漢臣疏陳時事,以諭教元良、慎簡宰執為言。御史陶式玉
劾漢臣摭拾浮言,欺世盜名,請逮治。鴻緒疏言:“欽天監靈台郎、博士等官,
不擇流品,星卜屠沽之徒,粗識數字,便得濫竽。請敕下考試,分別去留。”下
部議行。漢臣及博士賈文然等十五人並以詞理舛誤黜。初,以式玉疏下九卿集議,
尚書湯斌謂大臣不言,慚對漢臣。漢臣既黜,鴻緒偕左都御史璙丹、副都御史
徐元珙合疏劾斌務名鮮實,並追論江寧巡撫去任時,巧飾文告,以博虛譽。上素
重斌清廉,置弗問。
鴻緒論各省駐防官兵累民,略言:“駐防將領恃威放肆,或占奪民業,或重
息放債,或強娶民婦。或謊詐逃人,株連良善;或收羅奸棍,巧生紥詐。種種為
害,所在時有。如西安、荊州駐防官兵紀律太寬,牧放馬匹,驅赴村莊,累民芻
秣;百十成群,踐食田禾,所至驛騷。其他苦累,又可類推。請嚴飭將軍、副都
統等力行約束。綠旗提、鎮縱兵害民,以及虛冒兵糧者,不一而足,請飭督撫立
行指參。”上命議行。
未幾,以父憂歸。二十八年,服闋,將赴補。左都御史郭琇劾鴻緒與高士奇
招權納賄,並及給事中何楷、編修陳元龍,皆予休致。語具士奇傳。嘉定知縣聞
在上為縣民訐告私派事,按察使高承爵按治。在上言嘗以銀餽舉人徐樹敏,至
事發退還,因坐樹敏罪。巡撫鄭端覆訊,在上言嘗以銀五百餽鴻緒,亦事發退
還。端乃劾乾學縱子行詐,鴻緒竟染贓銀,有玷大臣名節,乞敕部嚴議。上特諭
曰:“朕崇尚德教,蠲滌煩苛。凡大小臣工,鹹思恩禮下逮,曲全始終;即因事
放歸,仍令各安田裡。近見諸臣彼此傾軋,伐異黨同,私怨相尋,牽連報復;雖
業已解職投閒,仍復吹求不已,株連逮於子弟,顛覆及於身家。朕總攬萬機,已
三十年,此等情態,知之甚悉。媢嫉傾軋之害,歷代皆有,而明季為甚。公家
之事,置若罔聞,而分樹黨援,飛誣排陷,迄無虛日。朕於此等背公誤國之人,
深切痛恨。自今以往,內外大小諸臣,宜各端心術,盡蠲私忿,共矢公忠。儻仍
執迷不悟,復踵前非,朕將窮極根株,悉坐以朋黨之罪。”時鴻緒方就質,詔至,
得釋。
三十三年,以薦召來京修書。尋授工部尚書,充經筵講官。四十七年,調戶
部。其年冬,皇太子允礽既廢,詔大臣保奏儲貳,鴻緒與內大臣阿靈阿、侍郎
揆敘等謀,舉皇子允禩,詔切責,以原品休致。
五十三年,疏言:“臣舊居館職,奉命為明史總裁官,與湯斌、徐乾學、葉
方靄互相參訂,僅成數卷。及臣回籍多年,恩召重領史局,而前此纂輯諸臣,罕
有存者。惟大學士張玉書為監修,尚書陳廷敬為總裁,各專一類:玉書任志,廷
敬任本紀,臣任列傳。因臣原銜食俸,比二臣得有餘暇,刪繁就簡,正謬訂譌。
如是數年,匯分成帙,而大學士熊賜履續奉監修之命,檄取傳稿以進,玉書、廷
敬暨臣皆未參閱。臣恐傳稿尚多舛誤,自蒙恩歸田,欲圖報稱,因重理舊編,搜
殘補闕,復經五載,成列傳二百八卷。其間是非邪正,悉據公論,不敢稍逞私臆。
但年代久遠,傳聞異辭,未敢自信為是。謹繕寫全稿,齎呈御鑒,請宣付史館,
以備參考。”詔俞之。
五十四年,復召來京修書,充省方盛典總裁官。雍正元年,卒於京。乾隆四
十三年,國史館進鴻緒傳,高宗命以郭琇劾疏載入,使後世知鴻緒輩罪狀。
孫興吾,進士,官吏部侍郎。
高士奇,字澹人,浙江錢塘人。幼好學能文。貧,以監生就順天鄉試,充書
寫序班。工書法,以明珠薦,入內廷供奉,授詹事府錄事。遷內閣中書,食六品
俸,賜居西安門內。康熙十七年,聖祖降敕,以士奇書寫密諭及纂輯講章、詩文,
供奉有年,特賜表里十匹、銀五百。十九年,復諭吏部優敘,授為額外翰林院侍
講。尋補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遷右庶子。累擢詹事府少詹事。
二十六年,上謁陵,于成龍在道盡發明珠、余國柱之私。駕旋,值太皇太后
喪,不入宮,以成龍言問士奇,亦盡言之。上曰:“何無人劾奏?”士奇對曰:
“人孰不畏死。”帝曰:“若輩重於四輔臣乎?欲去則去之矣,有何懼?”未幾,
郭琇疏上,明珠、國柱遂罷相。二十七年,山東巡撫張汧以齎銀赴京行賄事發,
逮治,獄辭涉士奇。會奉諭戒勿株連,於是置弗問。事
詳徐乾學傳。士奇因疏言:“臣等編摩纂輯,惟在直廬。宣諭奏對,悉經中
使。非進講,或數月不覲天顏,從未干涉政事。不獨臣為然,前入直諸臣,如熊
賜履、葉方靄、張玉書、孫在豐、王士禎、朱彝尊等,近今同事諸臣,如陳廷敬、
徐乾學、王鴻緒、張英、勵杜訥等,莫不皆然。獨是供奉日久,嫌疑日滋。張汧
無端疑怨,含沙污衊,臣將無以自明,幸賴聖明在上,誣構難施。但禁廷清秘,
來茲萋斐,豈容仍玷清班?伏乞賜歸田裡。”上命解任,仍領修書事。二十八年,
從上南巡,至杭州,幸士奇西溪山莊,御書“竹窗”榜額賜之。
未幾,左都御史郭琇劾奏曰:“皇上宵旰焦勞,勵精圖治,用人行政,未嘗
纖毫假手左右。乃有原任少詹事高士奇、左都御史王鴻緒等,表里為奸,植黨營
私,試略陳其罪。士奇出身微賤,其始徒步來京,覓館為生。皇上因其字學頗工,
不拘資格,擢補翰林。令入南書房供奉,不過使之考訂文章,原未假之與聞政事。
而士奇日思結納,諂附大臣,攬事招權,以圖分肥。內外大小臣工,無不知有士
奇者。聲名赫奕,乃至如此。是其罪之可誅者一也。久之羽翼既多,遂自立門戶,
結王鴻緒為死黨,給事中何楷為義兄弟,翰林陳元龍為叔侄,鴻緒兄頊齡為子女
姻親,俱寄以心腹,在外招攬。凡督、撫、藩、臬、道、府、廳、縣及在內大小
卿員,皆鴻緒、楷等為之居停,哄騙餽至,成千累萬。即不屬黨護者,亦有常
例,名之曰‘平安錢’。是士奇等之奸貪壞法,全無顧忌,其罪之可誅者二也。
光棍俞子易,在京肆橫有年,事發潛遁。有虎坊橋瓦房六十餘間,價值八千金,
餽送士奇。此外順成門外斜街並各處房屋,令心腹出名置買,寄頓賄銀至四十
餘萬。又於本鄉平湖縣置田產千頃,大興土木,杭州西溪廣置園宅。以覓館餬
口之窮儒,忽為數百萬之富翁。試問金從何來?無非取給於各官。官從何來?非
侵國帑,即剝民膏。是士奇等真國之蠹而民之賊也,其罪之可誅者三也。皇上洞
悉其罪,因各館編纂未竣,令解任修書,矜全之恩至矣!士奇不思改過自新,仍
怙惡不悛,當聖駕南巡,上諭嚴戒餽送,以軍法治罪。惟士奇與鴻緒愍不畏死,
鴻緒在淮、揚等處,招攬各官餽送萬金,潛遺士奇。淮、揚如此,他處可知。
是士奇等欺君滅法,背公行私,其罪之可誅者四也。王鴻緒、陳元龍鼎甲出身,
儼然士林翹楚;竟不顧清議,依媚大臣,無所不至。苟圖富貴,傷敗名教,豈不
玷朝班而羞當世之士哉?總之高士奇、王鴻緒、陳元龍、何楷、王頊齡等,豺狼
其性,蛇蠍其心,鬼蜮其形。畏勢者既觀望而不敢言,趨勢者復擁戴而不肯言。
臣若不言,有負聖恩。故不避嫌怨,請立賜罷斥,明正典刑,天下幸甚。”疏入,
士奇等俱休致回籍。副都御史許三禮復疏劾解任尚書徐乾學與士奇姻親,招搖納
賄,相為表里。部議以所劾無據,得寢。
三十三年,召來京修書。士奇既至,仍直南書房。三十六年,以養母乞歸,
詔允之,特授詹事府詹事。尋擢禮部侍郎,以母老未赴。四十二年,上南巡,士
奇迎駕淮安,扈蹕至杭州。及迴鑾,復從至京師,屢入對,賜予優渥。上顧侍臣
曰:“朕初讀書,內監授以四子本經,作時文;得士奇,始知學問門徑。初見士
奇得古人詩文,一覽即知其時代,心以為異,未幾,朕亦能之。士奇無戰陣功,
而朕待之厚,以其裨朕學問者大也。”尋遣歸,是年卒於家。上深惜之,命加給
全葬,授其子庶吉士輿為編修。尋諡文恪。
論曰:儒臣直內廷,謂之“書房”,存未入關前舊名也。上書房授諸皇子讀,
尊為師傅;南書房以詩文書畫供御,地分清切,參與密勿。乾學、士奇先後入直,
鴻緒亦以文學進。乃憑藉權勢,互結黨援,納賄營私,致屢遭彈劾,聖祖曲予保
全。乾學、鴻緒猶得以書局自隨,竟編纂之業,士奇亦以恩禮終,不其幸歟!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五十八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二百七十一  列傳五十八_清史稿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