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

◎河渠一
○黃河上
黃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寧中,始分趨東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濟
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元潰溢不時,至正中受害尤甚,濟寧、
曹、鄆間,漂沒千餘里。賈魯為總制,導使南,匯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決曹州雙河口,入魚台。徐達方北征,乃開塌場口,引河入泗以
濟運,而徙曹州治於安陵。塌場者,濟寧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魚台南陽道也。
八年,河決開封太黃寺堤。詔河南參政安然發民夫三萬人塞之。十四年決原武、
祥符、中牟,有司請興築。帝以為天災,令護舊堤而已。十五年春,決朝邑。七
月決滎澤、陽武。十七年決開封東月堤,自陳橋至陳留橫流數十里。又決杞縣,
入巴河。遣官塞河,蠲被災租稅。二十二年,河沒儀封,徙其治於白樓村。二十
三年春,決歸德州東南鳳池口,逕夏邑、永城。發興武等十衛士卒,與歸德民並
力築之。罪有司不以聞者。其秋,決開封西華諸縣,漂沒民舍。遣使振萬五千七
百餘戶。二十四年四月,河水暴溢,決原武黑洋山,東經開封城北五里,又東南
由陳州、項城、太和、潁州、潁上,東至壽州正陽鎮,全入於淮。而賈魯河故道
遂淤。又由舊曹州、鄆城兩河口漫東平之安山,元會通河亦淤。明年複決陽武,
汜陳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蘭陽、陳留、通許、太康、扶溝、杞十一州
縣,有司具圖以聞。發民丁及安吉等十七衛軍士修築。其冬大寒,役遂罷。三十
年八月決開封,城三面受水。詔改作倉庫於滎陽高阜,以備不虞。冬,蔡河徙陳
州。先是,河決,由開封北東行,至是下流淤,又決而之南。
永樂三年,河決溫縣堤四十丈,濟、澇二水交溢,淹民田四十餘里,命修堤
防。四年修陽武黃河決岸。八年伙,河決開封,壞城二百餘丈,民被患者萬四千
餘戶,沒田七千五百餘頃。帝以國家藩屏地,特遣侍郎張信往視。信言:“祥符
魚王口至中灤下二十餘里,有舊黃河岸,與今河面平。浚而通之,使循故道,則
水勢可殺。”因繪圖以進。時尚書宋禮、侍郎金純方開會通河。帝乃發民丁十萬,
命興安伯徐亨、侍郎蔣廷瓚偕純相治,並令禮總其役。九年七月,河復故道,自
封丘金龍口,下魚台塌場,會汶水,經徐、呂二洪南入於淮。是時,會通河已開,
黃河與之合,漕道大通,遂議罷海運,而河南水患亦稍息。已而決陽武中鹽堤,
漫中牟、祥符、尉氏。工部主事蘭芳按視,言:“堤當急流之沖,夏秋泛漲,勢
不可驟殺。宜卷土樹椿以資捍禦,無令重為民患而已。”又言:“中灤導河分流,
使由故道北入海,誠萬世利。但緣河堤埽,止用蒲繩泥草,不能持久。宜編木為
囤,填石其中,則水可殺,堤可固。”詔皆從其議。十四年決開封州縣十四,經
懷遠,由渦河入於淮。二十年,工部以開封土城堤數潰,請浚其東故道。報可。
宣德元年霪雨,溢開封州縣十。三年,以河患,徙靈州千戶所於城東。六年
從河南布政使言,浚祥符抵儀封黃陵岡淤道四百五十里。是時,金龍口漸淤,而
河復屢溢開封。十年從御史李懋言,浚金龍口。
正統二年筑陽武、原武、滎澤決岸。又決濮州、范縣。三年,河複決陽武及
邳州,灌魚台、金鄉、嘉祥。越數年,又決金龍口、陽穀堤及張家黑龍廟口,而
徐、呂二洪亦漸淺,太黃寺巴河分水處,水脈微細。十三年方從都督同知武興言,
發卒疏浚。而陳留水夏漲,決金村堤及黑潭南岸。築垂竣,複決。其秋,新鄉八
柳樹口亦決,漫曹、濮,抵東昌,沖張秋,潰壽張沙灣,壞運道,東入海。徐、
呂二洪遂淺澀。命工部侍郎王永和往理其事。永和至山東,修沙灣未成,以冬寒
停役。且言河決自衛輝,宜敕河南守臣修塞。帝切責之,令山東三司築沙灣,趣
永和塞河南八柳樹,疏金龍口,使河由故道。明年正月,河複決聊城。至三月,
永和浚黑洋山西灣,引其水由太黃寺以資運河。修築沙灣堤大半,而不敢盡塞,
置分水閘,設三空放水,自大清河入海。且設分水閘二空於沙灣西岸,以泄上流,
而請停八柳樹工。從之。是時,河勢方橫溢,而分流大清,不耑向徐、呂。徐、
呂益膠淺,且自臨清以南,運道艱阻。
景泰二年特敕山東、河南巡撫都御史洪英、王暹協力合治,務令水歸漕河。
暹言:“黃河自陝州以西,有山峽,不能為害;陝州以東,則地勢平緩,水易泛
溢,故為害甚多。洪武二十四年改流,從汴梁北五里許,由鳳陽入淮者為大黃河。
其支流出徐州以南者為小黃河,以通漕運。自正統十三年以來,河復故道,從黑
洋山後徑趨沙灣入海明,但存小黃河從徐州出。岸高水低,隨浚隨塞,以是徐州
之南不得飽水。臣自黑洋山東南抵徐州,督河南三司疏浚。臨清以南,請以責英。”
未幾,給事中張文質劾暹、英治水無績,請引塌場水濟徐、呂二洪,浚潘家渡
以北支流,殺沙灣水勢。且開沙灣浮橋以西河口,築閘引水,以灌臨清,而別命
官以責其成。詔不允,仍命暹、英調度。
時議者謂:“沙灣以南地高,水不得南入運河。請引耐牢坡水以灌運,而勿
使經沙灣,別開河以避其衝決之勢。”或又言:“引耐牢坡水南去,則自此以北
枯澀矣。”甚者言:“沙灣水湍急,石鐵沉下若羽,非人力可為。宜設齊醮符咒
以禳之。”帝心甚憂念,命工部尚書石璞往治,而加河神封號。
璞至,浚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而沙灣決口如故。乃命中官黎賢、阮洛,御
史彭誼協治。璞等築石堤於沙灣,以御決河,開月河二,引水以益運河,且殺其
決勢。三年五月,河流漸微細,沙灣堤始成。乃加璞太子太保,而於黑洋山、沙
灣建河神二新廟,歲春秋二祭。六月,大雨浹旬,複決沙灣北岸,掣運河之水以
東,近河地皆沒。命英督有司修築。復敕中官黎賢、武艮,工部侍郎趙榮往治。
四年正月,河複決新塞口之南,詔復加河神封號。至四月,決口乃塞。五月,大
雷雨,複決沙灣北岸,掣運河水入鹽河,漕舟盡阻。帝復命璞往。乃鑿一河,長
三里,以避決口,上下通運河,而決口亦築壩截之,令新河、運河俱可行舟。工
畢奏聞。帝恐不能久,令璞且留處置,而命諭德徐有貞為僉都御史耑治沙灣。
時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華皆遷縣治以避水。巡撫暹言:“黃河舊從開封
北轉流東南入淮,不為害。自正統十三年改流為二。一自新鄉入柳樹,由故道東
經延津、封丘入沙灣。一決滎澤,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溝、通許、洧川、尉氏、
臨潁、郾城、陳州、商水、西華、項城、太康。沒田數十萬頃,而開封患特甚。
雖嘗築大小堤於城西,皆三十餘里,然沙土易壞,隨築隨決,小堤已沒,大堤復
壞其半。請起軍民夫協築,以防後患。”帝可其奏。太僕少卿黃仕儁亦言:
“河分兩派,一自滎澤南流入項城,一自新鄉八柳樹北流,入張秋會通河,並經
六七州縣,約二千餘里。民皆盪析離居,而有司猶徵其稅。乞敕所司覆視免徵。”
帝亦可其奏。巡撫河南御史張瀾又言:“原武黃河東岸嘗開二河,合黑洋山舊河
道引水濟徐、呂。今河改決而北,二河淤塞不通,恐徐、呂乏水,必妨漕運,黑
洋山北,河流稍紆迴,請因決口改挑一河以接舊道,灌徐、呂。”帝亦從之。
有貞至沙灣,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閘門。臣聞水之性可使通流,不可使堙
塞。禹鑿龍門,辟伊闕,為疏導計也。故漢武堙瓠子終弗成功,漢明疏汴河逾年
著績。今談治水者甚眾,獨樂浪王景所述制水門之法可取。蓋沙灣地土皆沙,易
致坍決,故作壩作閘皆非善計。請依景法損益其間,置閘門於水,而實其底,令
高常水五尺。小則拘之以濟運,大則疏之使趨海,則有通流之利,無堙塞之患矣。
一開分水河。凡水勢大者宜分,小者宜合。今黃河勢大恆衝決,運河勢小恆乾淺,
必分黃水合運河,則有利無害。請度黃河可分之地,開廣濟河一道,下穿濮陽、
博陵及舊沙河二十餘里,上連東、西影塘及小嶺等地又數十里,其內則有古大金
堤可倚以為固,其外有八百里梁山泊可恃以為泄。至新置二閘亦頗堅牢,可以宣
節,使黃河水大不至泛溢為害,小亦不至乾淺以阻漕運。”其一挑深運河。帝諭
有貞,如其議行之。
有貞乃逾濟、汶,沿衛、沁,循大河,道濮、范,相度地形水勢,上言:“
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水勢既肆。由豫而兗,土益疏,水益肆。而沙灣
之東,所謂大洪口者,適當其沖,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諸水從
之而泄,堤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漕道由此阻。然驟而堰之,則潰者
益潰,淤者益淤。今請先疏其水,水勢平乃治其決,決止乃浚其淤。”於是設渠
以疏之,起張秋金堤之首,西南行九里至濮陽濼,又九里至博陵陂,又六里至壽
張之沙河,又八里至東、西影塘,又十有五里至白嶺灣,又三里至李鞬,凡五十
里。由李鞬而上二十里至竹口蓮花池,又三十里至大瀦潭,乃逾范暨濮,又上而
西,凡數百里,經澶淵以接河、沁,築九堰以御河流旁出者,長各萬丈,實之石
而鍵以鐵。六年七月,功成,賜渠名廣濟。沙灣之決垂十年,至是始塞。亦會黃
河南流入淮,有貞乃克奏功。凡費木鐵竹石累數萬,夫五萬八千有奇,工五百五
十餘日。自此河水北出濟漕,而阿、鄄、曹、鄆間田出沮洳者,百數十萬頃。乃
浚漕渠,由沙灣北至臨清,南抵濟寧,復建八閘於東昌,用王景制水門法以平水
道,而山東河患息矣。
七年夏,河南大雨,河決開封、河南、彰德。其秋,畿輔、山東大雨,諸水
並溢,高地丈餘,堤岸多衝決。仍敕有貞修築。未幾,事竣,還京入見。獎勞甚
至,擢副都御史。
天順元年修祥符護城大堤。五年七月,河決汴梁土城,又決磚城,城中水丈
餘,壞官民舍過半。周王府宮人及諸守土官皆乘舟筏以避,軍民溺死無算。襄城
亦決縣城。命工部侍郎薛遠往視,恤災戶、蠲田租,公廨民居以次修理。明年二
月,開祥符曹家溜,河勢稍平。
七年春,河南布政司照磨金景輝考滿至京,上言:“國初,黃河在封丘,後
徙康王馬頭,去城北三十里,復有二支河:一由沙門注運河,一由金龍口達徐、
呂入海。正統戊辰,決滎澤,轉趨城南,並流入淮,舊河、支河俱堙,漕河因而
淺澀。景泰癸酉,因水迫城,築堤四十里,勞費過甚,而水發輒潰,然尚未至決
城壕為人害也。至天順辛巳,水暴至,土城磚城並圮,七郡財力所築之堤,俱委
諸無用,人心惶惶,未知所底。夫河不循故道,並流入淮,是為妄行。今急宜疏
導以殺其勢。若止委之一淮,而以堤防為長策,恐開封終為魚鱉之區。乞敕部檄
所司,先疏金龍口寬闊以接漕河,然後相度舊河或別求泄水之地,挑浚以平水患,
為經久計。”命如其說行之。
成化七年命王恕為工部侍郎,奉敕總理河道。總河侍郎之設,自恕始也。時
黃河不為患,恕耑力漕河而已。
十四年,河決開封,壞護城堤五十丈。巡撫河南都御史李衍言:“河南累有
河患,皆下流壅塞所致。宜疏開封西南新城地,下抵梁家淺舊河口七里壅塞,以
泄杏花營上流。又自八角河口直抵南頓,分導散漫,以免祥符、鄢陵、睢、陳、
歸德之災。乃敕衍酌行之。明年正月遷滎澤縣治以避水,而開封堤不久即塞。
弘治二年五月,河決開封及金龍口,入張秋運河,又決埽頭五所入沁。郡邑
多被害,汴梁尤甚,議者至請遷開封城以避其患。布政司徐恪持不可,乃止。命
所司大發卒築之。九月命白昂為戶部侍郎,修治河道,賜以特敕,令會山東、河
南、北直隸三巡撫,自上源決口至運河,相機修築。
三年正月,昂上言:“臣自淮河相度水勢,抵河南中牟等縣,見上源決口,
水入南岸者十三,入北岸者十七。南決者,自中牟楊橋至祥符界析為二支:一經
尉氏等縣,合潁水,下塗山,入於淮;一經通許等縣,入渦河,下荊山,入於淮。
又一支自歸德州通鳳陽之亳縣,亦合渦河入於淮。
北決者,自原武經陽武、祥符、封丘、蘭陽、儀封、考城,其一支決入金龍
等口,至山東曹州,沖入張秋漕河。去冬,水消沙積,決口已淤,因並為一大支,
由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道口,下徐州。此河流南北分行大勢也。合潁、渦
二水入淮者,各有灘磧,水脈頗微,宜疏浚以殺河勢。合沁水入徐者,則以河道
淺隘不能受,方有漂沒之虞。況上流金龍諸口雖暫淤,久將複決,宜於北流所經
七縣,築為堤岸,以衛張秋。但原敕治山東、河南、北直隸,而南直隸淮、徐境,
實河所經行要地,尚無所統。”於是並以命昂。
昂舉郎中婁性協治,乃役夫二十五萬,筑陽武長堤,以防張秋。引中牟決河
出滎澤陽橋以達淮,浚宿州古汴河以入泗,又浚睢河自歸德飲馬池,經符離橋至
宿遷以會漕河,上築長堤,下修減水閘。又疏月河十餘以泄水,塞決口三十六,
使河流入汴,汴入睢,睢入泗,泗入淮,以達海。水患稍寧。昂又以河南入淮非
正道,恐卒不能容,復於魚台、德州、吳橋修古長堤;又自東平北至興濟鑿小河
十二道,入大清河及古黃河以入海。河口各建石堰,以時啟閉。蓋南北分治,而
東南則以疏為主雲。
六年二月以劉大夏為副都御史,治張秋決河。先是,河決張秋戴家廟,掣漕
河與汶水合而北行,遣工部侍郎陳政督治。政言:“河之故道有二:一在滎澤孫
家渡口,經朱仙鎮直抵陳州;一在歸德州飲馬池,與亳州地相屬。舊俱入淮,今
已淤塞,因致上流衝激,勢盡北趨。自祥符孫家口、楊家口、車船口,蘭陽銅瓦
廂決為數道,俱入運河。於是張秋上下勢甚危急,自堂邑至濟寧堤岸多崩圮,而
戴家廟減水閘淺隘不能泄水,亦有衝決。請浚舊河以殺上流之勢,塞決河以防下
流之患。”政方漸次修舉,未幾卒官。帝深以為憂,命廷臣會薦才識堪任者。僉
舉大夏,遂賜敕以往。
十二月,巡按河南御史塗升言:“黃河為患,南決病河南,北決病山東。昔
漢決酸棗,複決瓠子;宋決館陶,複決澶州;元決汴梁,複決蒲口。然漢都關中,
宋都大梁,河決為患,不過瀕河數郡而已。今京師專藉會通河歲漕粟數百萬石,
河決而北,則大為漕憂。臣博採與論,治河之策有四:
“一曰疏浚。滎、鄭之東,五河之西,飲馬、白露等河皆黃河由渦入淮之故
道。其後南流日久,或河口以淤高不泄,或河身狹隘難容,水勢無所分殺,遂泛
濫北決。今惟麗上流東南之故道,相度疏浚,則正流歸道,餘波就壑,下流無
奔潰之害,北岸無衝決之患矣。二曰扼塞。既殺水勢於東南,必須築堤岸於西北。
黃陵岡上下舊堤缺壞,當度下流東北形勢,去水遠近,補築無遺,排障百川悉歸
東南,由淮入海,則張秋無患,而漕河可保矣。”三曰用人,薦河南僉事張鼐。
四曰久任,則請專信大夏,且於歸德或東昌建公廨,令居中裁決也。帝以為然。
七年五月命太監李興、平江伯陳銳往同大夏共治張秋。十二月築塞張秋決口
工成。初,河流湍悍,決口闊九十餘丈,大夏行視之,曰:“是下流未可治,當
治上流。”於是即決口西南開越河三里許,使糧運可濟,乃浚儀封黃陵岡南賈魯
舊河四十餘里,由曹出徐,以殺水勢。又浚孫家渡口,別鑿新河七十餘里,導使
南行,由中牟、潁川東入淮。又浚祥符四府營淤河,由陳留至歸德分為二。一由
宿遷小河口,一由亳渦河,俱會於淮。然後沿張秋兩岸,東西築台,立表貫索,
聯巨艦穴而窒之,實以土。至決口,去窒沉艦,壓以大埽,且合且決,隨決隨築,
連晝夜不息。決既塞,繚以石堤,隱若長虹,功乃成。帝遣行人齎羊酒往勞之,
改張秋名為安平鎮。
大夏等言:“安平鎮決口已塞,河下流北入東昌、臨清至天津入海,運道已
通,然必築黃陵岡河口,導河上流南下徐淮,庶可為運道久安之計。”廷議如其
言。乃以八年正月築塞黃陵岡及荊隆等口七處,旬有五日而畢。蓋黃陵岡居安平
鎮之上流,其廣九十餘丈,荊隆等口又居黃陵岡之上流,其廣四百三十餘丈。河
流至此寬漫奔放,皆喉襟重地。諸口既塞,於是上流河勢復歸蘭陽、考城,分流
逕徐州、歸德、宿遷,南入運河,會淮水,東注於海,南流故道以復。而大名府
之長堤,起胙城,歷滑縣、長垣、東明、曹州、曹縣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其
西南荊隆等口新堤起於家店,歷銅瓦廂、東橋抵小宋集,凡百六十里。大小二堤
相翼,而石壩俱培築堅厚,潰決之患於是息矣。帝以黃陵岡河口功成,敕建黃河
神祠以鎮之,賜額曰昭應。其秋,召大夏等還京。荊隆即金龍也。
十一年,河決歸德。管河工部員外郎謝緝言:黃河一支,先自徐州城東小浮
橋流入漕河,南抵邳州、宿遷。今黃河上流於歸德州小壩子等處衝決,與黃河別
支會流,經宿州、睢寧,由宿遷小河口流入漕河。於是小河口北抵徐州水流漸細,
河道淺阻。且徐、呂二洪,惟賴沁水接濟,自沁源、河內、歸德至徐州小浮橋流
出,雖與黃河異源,而比年河、沁之流合而為一。今黃河自歸德南決,恐牽引沁
水俱往南流,則徐、呂二洪必至淺阻。請亟塞歸德決口,遏黃水入徐以濟漕,而
挑沁水之淤,使入徐以濟徐、呂,則水深廣而漕便利矣。”帝從其請。
未幾,河南管河副使張鼐言:“臣嘗請修築侯家潭口決河,以濟徐、呂二洪。
今自六月以來,河流四溢,潭口決齧彌深,工費浩大,卒難成功。臣嘗行視水勢,
荊隆口堤內舊河通賈魯河,由丁家道口下徐、淮,其跡尚在。若於上源武陟木欒
店別鑿一渠,下接荊隆口舊河,俟河流南遷,則引之入渠,庶沛然之勢可接二洪,
而糧運無所阻矣。”帝為下其議於總漕都御史李蕙。
越二歲,兗州知府龔弘上言:’副使鼐見河勢南行,欲自荊隆口分沁水入賈
魯河,又自歸德西王牌口上下分水亦入賈魯河,俱由丁家道口入徐州。但今秋水
從王牌口東行,不由丁家口而南,顧逆流東北至黃陵岡,又自曹縣入單,南連虞
城。乞令守臣亟建疏浚修築之策。”於是河南巡撫都御史鄭齡言:“徐、呂二洪
藉河、沁二水合流東下,以相接濟。今丁家道口上下河決堤岸者十有二處,共闊
三百餘丈,而河淤三十餘里。上源奔放,則曹、單受害,而安平可虞;下流散溢,
則蕭、碭被患,而漕流有阻。浚築誠急務也。”部覆從之,乃修丁家口上下堤岸。
初,黃河自原武、滎陽分而為三:一自亳州、鳳陽至清河口,通淮入海;一
自歸德州過丁家道口,抵徐州小浮橋;一自窪泥河過黃陵岡,亦抵徐州小浮橋,
即賈魯河也。迨河決黃陵岡,犯張秋,北流奪漕,劉大夏往塞之,仍出清河口。
十八年,河忽北徙三百里,至宿遷小河口。正德三年又北徙三百里,至徐州小浮
橋。四年六月又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縣飛雲橋,俱入漕河。
是時,南河故道淤塞,水惟北趨,單、豐之間河窄水溢,決黃陵岡、尚家等
口,曹、單田廬多沒,至圍豐縣城郭,兩岸闊百餘里。督漕及山東鎮巡官恐經鉅
野、陽穀故道,則奪濟寧、安平運河,各陳所見以請。議未定。明年九月,河復
沖黃陵岡,入賈魯河,泛溢橫流,直抵豐、沛。御史林茂達亦以北決安平鎮為虞,
而請浚儀封、考城上流故道,引河南流以分其勢,然後塞決口,築故堤。
工部侍郎崔岩奉命修理黃河,浚祥符董盆口、滎澤孫家渡,又浚賈魯河及亳
州故河各數十里,且築長垣諸縣決口及曹縣外堤、梁靖決口。功未就而驟雨,堤
潰。岩上疏言:“河勢沖盪益甚,且流入王子河,亦河故道,若非上流多殺水勢,
決口恐難卒塞。莫若於曹、單、豐、沛增築堤防,毋令北徙,庶可護漕。”且請
別命大臣知水利者共議。於是帝責岩治河無方,而以侍郎李堂代之。堂言:“蘭
陽、儀封、考城故道淤塞,故河流俱入賈魯河,經黃陵岡至曹縣,決梁靖、楊家
二口。侍郎岩亦嘗修浚,緣地高河淀,隨浚隨淤,水殺不多,而決口又難築塞。
今觀梁靖以下地勢最卑,故眾流奔注成河,直抵沛縣,藉令其口築成,而容受全
流無地,必致回激黃陵岡堤岸,而運道妨矣。至河流故道,堙者不可復疏,請起
大名三春柳至沛縣飛雲橋,築堤三百餘里,以障河北徙。”從之。六年二月,功
未竣,堂言:“陳橋集、銅瓦廂俱應增築,請設副使一人耑理。”會河南盜起,
召堂還京,命姑已其不急者。遂委其事於副使,而堤役由此罷。
八年六月,河複決黃陵岡。部議以其地界大名、山東、河南,守土官事權不
一,請耑遣重臣,乃命管河副都御史劉愷兼理其事。愷奏,率眾祭告河神,越二
日,河已南徙。尚書李鐩因請祭河,且賜愷羊酒。愷於治河束手無策,特歸功
於神。曹、單間被害日甚。
世宗初,總河副都御史龔弘言:“黃河自正德初載,變遷不常,日漸北徙。
大河之水合成一派,歸入黃陵岡前乃折而南,出徐州以入運河。黃陵歲初築三埽,
先已決去其二,懼山、陝諸水橫發,加以霖潦,決而趨張秋,復由故道入海。臣
嘗築堤,起長垣,由黃陵岡抵山東楊家口,延袤二百餘里。今擬距堤十里許再築
一堤,延袤高廣如之。即河水溢舊堤,流至十里外,性緩勢平,可無大決。”從
之。自黃陵岡決,開封以南無河患,而河北徐、沛諸州縣河徙不常。
嘉靖五年,督漕都御史高友璣請浚山東賈魯河、河南鴛鴦口,分泄水勢,毋
偏害一方。部議恐害山東、河南,不允。其冬,以章拯為工部侍郎兼僉都御史治
河。
先是,大學士費宏言:“河入汴梁以東分為三支,雖有衝決,可無大害。正
德末,渦河等河日就淤淺,黃河大股南趨之勢既無所殺,乃從蘭陽、考城、曹、
濮奔赴沛縣飛雲橋及徐州之溜溝,悉入漕河,泛溢瀰漫,此前數年河患也。近者,
沙河至沛縣浮沙涌塞,官民舟楫悉取道昭陽湖。**,湖面淺涸,運道必阻,
渦河等河必宜亟浚。”御史戴金言:“黃河入淮之道有三:自中牟至荊山合長淮
曰渦河;自開封經葛岡小壩、丁家道口、馬牧集鴛鴦口至徐州小浮橋口曰汴河;
自小壩經歸德城南飲馬池抵文家集,經夏邑至宿遷曰白河。弘治間,渦、白上源
堙塞,而徐州獨受其害。宜自小壩至宿遷小河並賈魯河、鴛鴦口、文家集壅塞之
處,盡行疏通,則趨淮之水不止一道,而徐州水患殺矣。”御史劉欒言:“曹縣
梁靖口南岸,舊有賈魯河,南至武家口十三里,黃沙淤平,必宜開浚。武家口下
至馬牧集鴛鴦口百十七里,即小黃河舊通徐州故道,水尚不涸,亦宜疏通。”督
漕總兵官楊宏亦請疏歸德小壩、丁家道口、亳州渦河、宿遷小河。友璣及拯亦屢
以為言。俱下工部議,以為浚賈魯故道,開渦河上源,功大難成,未可輕舉,但
議築堤障水,俾入正河而已。
是年,黃河上流驟溢,東北至沛縣廟道口,截運河,注雞鳴台口,入昭陽湖。
汶、泗南下之水從而東,而河之出飛雲橋者漫而北,淤數十里,河水沒豐縣,徙
治避之。
明年,拯言:“滎澤北孫家渡、蘭陽北趙皮寨,皆可引水南流,但二河通渦,
東入淮,又東至鳳陽長淮衛,經壽春王諸園寢,為患叵測。惟寧陵北坌河一道,
通飲馬池,抵文家集,又經夏邑至宿州符離橋,出宿遷小河口,自趙皮寨至文家
集,凡二百餘里,浚而通之,水勢易殺,而園寢無患。”乃為圖說以聞。命刻期
舉工。而河決曹、單、城武楊家、梁靖二口、吳士舉莊,沖入雞鳴台,奪運河,
沛地淤填七八里,糧艘阻不進。御史吳仲以聞,因劾拯不能辦河事,乞擇能者往
代。其冬,以盛應期為總督河道右都御史。
是時,光祿少卿黃綰、詹事霍韜、左都御史胡世寧、兵部尚書李承勛各獻治
河之議。綰言:“漕河資山東泉水,不必資黃河,莫若浚兗、冀間兩高中低之地,
道河使北,至直沽入海。”
韜言:“議者欲引河自蘭陽注宿遷。夫水溢徐、沛,猶有二洪為之束捍,東
北諸山亘列如垣,有所底極,若道蘭陽,則歸德、鳳陽平地千里,河勢奔放,數
郡皆壑,患不獨徐、沛矣。按衛河自衛輝汲縣至天津入海,猶古黃河也。今宜於
河陰、原武、懷、孟間,審視地形,引河水注於衛河,至臨清、天津,則徐、沛
水勢可殺其半。且元人漕舟涉江入淮,至封丘北,陸運百八十里至淇門,入御河
達京師。御河即衛河也。今導河注衛,冬春溯衛河沿臨清至天津,夏秋則由徐、
沛,此一舉而運道兩得也。”
世寧言:“河自汴以來,南分二道:一出汴城西滎澤,經中牟、陳、潁,至
壽州入淮;一出汴城東祥符,經陳留、亳州,至懷遠入淮。其東南一道自歸德、
宿州,經虹縣、睢寧,至宿遷出其東,分五道:一自長垣、曹、鄆至陽穀出;一
自曹州雙河口至魚台塌場口出;一自儀封、歸德至徐州小浮橋出;一自沛縣南飛
雲橋出;一自徐、沛之中境山、北溜溝出。六道皆入漕河,而南會於淮。今諸道
皆塞,惟沛縣一道僅存。合流則水勢既大,河身亦狹不能容,故溢出為患。近又
漫入昭陽湖,以致流緩沙壅。宜因故道而分其勢,汴西則浚孫家渡抵壽州以殺上
流,汴東南出懷遠、宿遷及正東小浮橋、溜溝諸道,各宜擇其利便者,開浚一道,
以泄下流。或修武城南廢堤,抵豐、單接沛北廟道口,以防北流。此皆治河急務
也。至為運道計,則當於湖東滕、沛、魚台、鄒縣間獨山、新安社地別鑿一渠,
南接留城,北接沙河,不過百餘里。厚筑西岸以為湖障,令水不得漫,而以一湖
為河流散漫之區,乃上策也。”
承勛言:“黃河入運支流有六。自渦河源塞,則北出小黃河、溜溝等處,不
數年諸處皆塞,北並出飛雲橋,於是豐、沛受患,而金溝運道遂淤。然幸東面皆
山,猶有所障,故昭陽湖得通舟。若益徙而北,則徑奔入海,安平鎮故道可慮,
單縣、谷亭百萬生靈之命可虞。又益北,則自濟寧至臨清運道諸水俱相隨入海,
運何由通?臣愚以為相六道分流之勢,導引使南,可免衝決,此下流不可不疏浚
也。欲保豐、沛、單縣、谷亭之民,必因舊堤築之,堤其西北使毋溢出,此上流
不可不堤防也。”
其論昭陽湖東引水為運道,與世寧同。乃下總督大臣會議。
七年正月,應期奏上,如世寧策,請於昭陽湖東改為運河。會河決,於廟道
口三十餘里,乃別遣官浚趙皮寨,孫家渡,南、北溜溝以殺上流,堤武城迤西至
沛縣南,以防北潰。會旱災修省,言者請罷新河之役,乃召應期還京,以工部侍
郎潘希曾代。希曾抵官,言:“邇因趙皮寨開浚未通,疏孫家渡口以殺河勢,請
敕河南巡撫潘塤督管河副使,刻期成功。”帝從其奏。希曾又言:“漕渠廟道口
以下忽淤數十里者,由決河西來橫衝口上,並掣閘河之水東入昭陽湖,致閘水不
南,而飛雲橋之水時復北漫故也。今宜於濟、沛間加築東堤,以遏入湖之路,更
筑西堤以防黃河之沖,則水不散緩,而廟道口可永無淤塞之虞。”帝亦從之。
八年六月,單、豐、沛三縣長堤成。九年五月,孫家渡河堤成。逾月,河決
曹縣。一自胡村寺東,東南至賈家壩入古黃河,由丁家道口至小浮橋入運河。一
自胡村寺東北,分二支:一東南經虞城至碭山,合古黃河出徐州;一東北經單縣
長堤抵魚台,漫為坡水,傍谷亭入運河。單、豐、沛三縣長堤障之,不為害。希
曾上言:“黃由歸德至徐入漕,故道也。永樂間,浚開封支河達魚台入漕以濟淺。
自弘治時,黃河改由單、豐出沛之飛雲橋,而歸德故道始塞,魚台支河亦塞。今
全河復其故道,則患害已遠,支流達於魚台,則淺涸無虞,此漕運之利,國家之
福也。”帝悅,下所司知之,乃召希曾還京。自是,豐、沛漸無患,而魚台數溢。
十一年,總河僉都御史戴時宗請委魚台為受水之地,言:“河東北岸與運道
鄰,惟西南流者,一由孫家渡出壽州,一由渦河口出懷遠,一由趙皮寨出桃源,
一由梁靖口出徐州小浮橋。往年四道俱塞,全河南奔,故豐、沛、曹、單、魚台
以次受害。今患獨鍾於魚台,宜棄以受水,因而道之,使入昭陽湖,過新開河,
出留城、金溝、境山,乃易為力。至塞河四道,惟渦河經祖陵,未敢輕舉,其三
支河頗存故跡,宜乘魚台壅塞,令開封河夫卷埽填堤,逼使河水分流,則魚台水
勢漸減,俟水落畢工,並前三河共為四道,以分泄之,河患可已。”
明年,都御史朱裳代時宗,條上治河二事,大略言:“三大支河宜開如時宗
計,而請塞梁靖口迤東由魚台入運河之岔口,以捍黃河,則谷亭鎮迤南二百餘里
淤者可浚,是謂塞黃河之口以開運河。黃河自谷亭轉入運河,順流而南,二日抵
徐州,徐州逆流而北,四日乃抵谷亭,黃水之利莫大於此。恐河流北趨,或由魚
台、金鄉、濟寧漫安平鎮,則運河堤岸衝決;或三支一有壅淤,則谷亭南運河亦
且衝決。宜繕築堤岸,束黃入運,是謂借黃河之水以資運河。”詔裳相度處置。
十三年正月,裳復言:
“今梁靖口、趙皮寨已通,孫家渡方浚。惟渦河一支,因趙皮寨下流睢州野
雞岡淤正河五十餘里,漫於平地,注入渦河。宜挑浚深廣,引導漫水歸入正河,
而於睢州張見口築長堤至歸德郭村,凡百餘里,以防泛溢。更時疏梁靖口下流,
且挑儀封月河入之,達於小浮橋,則北岸水勢殺矣。
夫河過魚台,其流漸北,將有越濟寧、趨安平、東入於海之漸。嘗議塞岔河
之口以安運河,而水勢洶湧,恐難遽塞。塞亦不能無橫決,黃陵岡、李居莊諸處
不能無患。徐州迤上至魯橋泥沙停滯,山東諸泉水微,運道必澀。請創築城武至
濟寧縷水大堤百五十餘里,以防北溢。而自魯橋至沛縣東堤百五十餘里修築堅厚,
固之以石。自魚台至谷亭開通淤河,引水入漕,以殺魚台、城武之患,此順水之
性不與水爭地者也。
孫家渡、渦河二支俱出懷遠,會淮流至鳳陽,經皇陵及壽春王陵至泗州,經
祖陵。皇陵地高無慮,祖陵則三面距河,壽春王陵尤迫近。祖陵宜築土堤,壽春
王陵宜砌石岸,然事體重大,不敢輕舉也。清江浦口正當黃、淮會合之沖,二河
水漲漫入河口,以致淤塞滯運,宜浚深廣。而又築堤以防水漲,築壩以護行舟,
皆不可緩。往時淮水獨流入海,而海口又有套流,安東上下又有澗河、馬邏諸港
以分水入海。今黃河匯入於淮,水勢已非其舊,而諸港套俱已堙塞,不能速泄,
下壅上溢,梗塞運道。宜將溝港次第開浚,海口套沙,多置龍爪船往來爬盪,以
廣入海之路,此所謂殺其下流者也。
河出魚台雖藉以利漕,然未有數十年不變者也。一旦他徙,則徐、沛必涸。
宜大浚山東諸泉以匯於汶河,則徐、沛之渠不患乾涸,雖岔河口塞亦無虞矣。”
工部覆如其議,帝允行之。未幾,裳憂去,命劉天和為總河副都御史代裳。
是歲,河決趙皮寨入淮,谷亭流絕,廟道口復淤。天和役夫十四萬浚之。已
而河忽自夏邑大丘、回村等集沖數口,轉向東北,流經蕭縣,下徐州小浮橋。天
和言:“黃河自魚、沛入漕河,運舟通利者數十年,而淤塞河道、廢壞閘座、阻
隔泉流、沖廣河身,為害亦大。今黃河既改沖從虞城、蕭、碭,下小浮橋,而榆
林集、侯家林二河分流入運者,俱淤塞斷流,利去而害獨存。宜浚魯橋至徐州二
百餘里之淤塞。”制可。
十四年從天和言,自曹縣梁靖口東岔河口築壓口縷水堤,復築曹縣八里灣至
單縣侯家林長堤各一道。是年冬,天和條上治河數事,中言:“魯橋至沛縣東堤,
舊議築石以御橫流,今黃河既南徙,可不必築。孫家渡自正統時全河從此南徙,
弘治間淤塞,屢開屢淤,卒不能通。今趙皮寨河日漸沖廣,若再開渡口,併入渦
河,不惟二洪水澀,恐亦有陵寢之虞,宜仍其舊勿治。舊議祥符盤石、蘭陽銅瓦
廂、考城蔡家口各添築月堤。臣以為黃河之當防者惟北岸為重,當擇其去河遠者
大堤中堤各一道,修補完築,使北岸七八百裡間聯屬高厚,則前勘應築諸堤舉在
其中,皆可罷不築。”帝亦從之。
十五年,督漕都御史周金言:“自嘉靖六年後,河流益南,其一由渦河直下
長淮,而梁靖口、趙皮寨二支各入清河,匯於新莊閘,遂灌里河。水退沙存,日
就淤塞。故老皆言河自汴來本濁,而渦、淮、泗清,新莊閘正當二水之口,河、
淮既合,昔之為沛縣患者,今移淮安矣。因請於新莊更置一渠,立閘以資蓄泄。”
從之。
十六年冬從總河副都御史於湛言,開地丘店、野雞岡諸口上流四十餘里,由
桃源集、丁家道口入舊黃河,截渦河水入河濟洪。十八年,總河都御史胡纘宗開
考城孫繼口、孫祿口黃河支流,以殺歸、睢水患,且灌徐、呂,因於二口築長堤,
及修築馬牧集決口。
二十年五月命兵部侍郎王以旂督理河道,協總河副都御史郭持平計議。先一
歲,黃河南徙,決野雞岡,由渦河經亳州入淮,舊決口俱塞。其由孫繼口及考城
至丁家道口,虞城入徐、呂者,亦僅十之二。持平久治弗效,降俸戴罪。以旂至,
上言:“國初,漕河惟通諸泉及汶、泗,黃河勢猛水濁,遷徙不常,故徐有貞、
白昂、劉大夏力排之,不資以濟運也。今幸黃河南徙,諸閘復舊,宜浚山東諸泉
入野雞岡新開河道,以濟徐、呂;而築長堤沛縣以南,聚水如閘河制,務利漕運
而已。”明年春,持平請浚孫繼口及扈運口、李景高口三河,使東由蕭、碭入徐
濟運。其秋,從以旂言,於孫繼口外別開一渠泄水,以濟徐、呂。凡八月,三口
工成,以旂、持平皆被獎,遂召以旂還。未幾,李景高口復淤。
先是,河決豐縣,遷縣治於華山,久之始復其故治。河決孟津、夏邑,皆遷
其城。及野雞岡之決也,鳳陽沿淮州縣多水患,乃議徙五河、蒙城避之。而臨淮
當祖陵形勝不可徙,乃用巡按御史賈太亨言,敕河撫二臣亟浚碭山河道,引入二
洪,以殺南注之勢。
二十六年秋,河決曹縣,水入城二尺,漫金鄉、魚台、定陶、城武,沖谷亭。
總河都御史詹瀚請於趙皮寨諸口多穿支河,以分水勢。詔可。
三十一年九月,河決徐州房村集至邳州新安,運道淤阻五十里。總河副都御
史曾鈞上治河方略,乃浚房村至雙溝、曲頭,築徐州高廟至邳州沂河。又言:“
劉伶台至赤晏廟凡八十里,乃黃河下流,淤沙壅塞,疏浚宜先。次則草灣老黃河
口,衝激淹沒安東一縣,亦當急築,更築長堤磯嘴以備衝激。又三里溝新河口視
舊口水高六尺,開舊口有沙淤之患,而為害稍輕;開新口未免淹沒之虞,而漕舟
頗便。宜暫閉新口,建置閘座,且增築高家堰長堤,而新莊諸閘甃石以遏橫流。”
帝命侍郎吳鵬振災戶,而悉從鈞奏。
三里溝新河者,督漕都御史應檟以先年開清河口通黃河之水以濟運。今黃
河入海,下流澗口、安東俱漲塞,河流壅而漸高,瀉入清河口,沙停易淤,屢浚
屢塞。溝在淮水下流黃河未合之上,故閉清河口而開之,使船由通濟橋溯溝出淮,
以達黃河者也。
時浚徐、邳將訖工,一夕,水涌復淤。帝用嚴嵩言,遣官祭河神。而鵬、鈞
復共奏請急築浚草灣、劉伶台,建閘三里溝,迎納泗水清流;且於徐州以上至開
封浚支河一二,令水分殺。其冬,漕河工竣,進鈞秩侍郎。
三十七年七月,曹縣新集淤。新集地接梁靖口,歷夏邑、丁家道口、馬牧集、
韓家道口、司家道口至蕭縣薊門出小浮橋,此賈魯河故道也。自河患亟,別開支
河出小河以殺水勢,而本河漸澀。至是遂決,趨東北段家口,析而為六,曰大溜
溝、小溜溝、秦溝、濁河、胭脂溝、飛雲橋,俱由運河至徐洪。又分一支由碭山
堅城集下郭貫樓,析而為五,曰龍溝、母河、梁樓溝、楊氏溝、胡店溝,亦由小
浮橋會徐洪,而新集至小浮橋故道二百五十餘里遂淤不可復矣。自後,河忽東忽
西,靡有定向,水得分瀉者數年,不至壅潰。然分多勢弱,淺者僅二尺,識者知
其必淤。
至四十四年七月,河決沛縣,上下二百餘里運道俱淤。全河逆流,自沙河至
徐州以北,至曹縣棠林集而下,北分二支:南流者繞沛縣戚山楊家集,入秦溝至
徐;北流者繞豐縣華山東北由三教堂出飛雲橋。又分而為十三支,或橫絕,或逆
流入漕河,至湖陵城口,散漫湖坡,達於徐州,浩渺無際,而河變極矣。乃命朱
衡為工部尚書兼理河漕,又以潘季馴為僉都御史總理河道。明年二月,復遣工科
給事中何起鳴往勘河工。
衡巡行決口,舊渠已成陸,而盛應期所鑿新河故跡尚在,地高,河決至昭陽
湖不能復東,乃定計開浚。而季馴則以新河土淺泉涌,勞費不貲,留城以上故道
初淤可復也。由是二人有隙。起鳴至沛,還,上言:“舊河之難復有五。黃河全
徙必殺上流,新集、龐家屯、趙家圈皆上流也,以不貲之財,投於河流已棄之故
道,勢必不能,一也。自留城至沛,莽為巨浸,無所施工,二也。橫亘數十里,
褰裳無路,十萬之眾何所棲身,三也。挑浚則淖隱,築岸則無土,且南塞則北奔,
四也。夏秋淫潦,難保不污,五也。新河開鑿費省,且可絕後來潰決之患。宜用
衡言開新河,而兼采季馴言,不全棄舊河。”廷臣議定,衡乃決開新河。
時季馴持復故道之議,廷臣又多以為然。遂勘議新集、郭貫樓諸上源地。衡
言:
“河出境山以北,則閘河淤;出徐州以南,則二洪涸;惟出境山至小浮橋四
十餘裡間,乃兩利而無害。自黃河橫流,碭山郭貫樓支河皆已淤塞,改從華山分
為南北二支:南出秦溝,正在境山南五里許,運河可資其利;惟北出沛縣西及飛
雲橋,逆上魚台,為患甚大。
朝廷不忍民罹水災,拳拳故道,命勘上源。但臣參考地形有五不可。自新集
至兩河口皆平原高阜,無尺寸故道可因,郭貫樓抵龍溝頗有河形,又系新淤,無
可駐足,其不可一也。黃河所經,鮮不為患,由新集則商、虞、夏邑受之,由郭
貫樓則蕭、碭受之,今改復故道,則魚、沛之禍復移蕭、碭,其不可二也。河西
注華山,勢若建瓴,欲從中鑿渠,挽水南向,必當築壩橫截,遏其東奔,於狂瀾
巨浸之中,築壩數里,為力甚難,其不可三也。役夫三十萬,曠日持久,騷動三
省,其不可四也。大役踵興,工費數百萬,一有不繼,前功盡隳,其不可五也。
惟當開廣秦溝,使下流通行,修築南岸長堤以防奔潰,可以蘇魚、沛昏墊之民。”
從之。衡乃開魚台南陽抵沛縣留城百四十餘里,而浚舊河自留城以下,抵境
山、茶城五十餘里,由此與黃河會。又築馬家橋堤三萬五千二百八十丈,石堤三
十里,遏河之出飛雲橋者,趨秦溝以入洪。於是黃水不東侵,漕道通而沛流斷矣。
方工未成,河複決沛縣,敗馬家橋堤。論者交章請罷衡。未幾,工竣。帝大喜,
賦詩四章誌喜,以示在直諸臣。
隆慶元年五月加衡太子少保。始河之決也,支流散漫遍陸地,既而南趨濁河。
迨新河成,則盡趨秦溝,而南北諸支河悉並流焉。然河勢益大漲。三年七月決沛
縣,自考城、虞城、曹、單、豐、沛抵徐州俱受其害,茶城淤塞,漕船阻邳州不
能進。已雖少通,而黃河水橫溢沛地,秦溝、濁河口淤沙旋疏旋壅。朱衡已召還,
工部及總河都御史翁大立皆請於梁山之南別開一河以漕,避秦溝、濁河之險,後
所謂泇河者也。詔令相度地勢,未果行。
四年秋,黃河暴至,茶城復淤,而山東沙、薛、汶、泗諸水驟溢,決仲家淺
運道,由梁山出戚家港,合於黃河。大立復請因其勢而浚之。是時,淮水亦大溢,
自泰山廟至七里溝淤十餘里,而水從諸家溝傍出,至清河縣河南鎮以合於黃河。
大立又言:“開新莊閘以通回船,復陳瑄故道,則淮可無虞。獨黃河在睢寧、
宿遷之間遷徙未知所定,泗州陵寢可虞。請浚古睢河,由宿遷歷宿州,出小浮橋
以泄二洪之水。且規復清河、魚溝分河一道,下草灣,以免衝激之患,則南北運
道庶幾可保。”時大立已內遷,方受代,而季馴以都御史復起總理河道。部議令
區畫。
九月,河複決邳州,自睢寧白浪淺至宿遷小河口,淤百八十里,糧艘阻不進。
大立言:“比來河患不在山東、河南、豐、沛,而專在徐、邳,故先欲開泇河
口以遠河勢、開蕭縣河以殺河流者,正謂浮沙壅聚,河面增高,為異日慮耳。今
秋水洊至,橫溢為災。權宜之計,在棄故道而就新沖;經久之策,在開泇河
以避洪水。”乞決擇於二者。部議主塞決口,而令大立條利害以聞。大立遂以開
泇口、就新沖、復故道三策並進,且言其利害各相參。會罷去,策未決,而季
馴則主復故道。
時茶城至呂梁,黃水為兩崖所束,不能下,又不得決。至五年四月,乃自靈
璧雙溝而下,北決三口,南決八口,支流散溢,大勢下睢寧出小河,而匙頭灣八
十里正河悉淤。季馴役丁夫五萬,盡塞十一口,且浚匙頭灣,築縷堤三萬餘丈,
匙頭灣故道以復。旋以漕船行新溜中多漂沒,季馴罷去。
六年春,復命尚書衡經理河工,以兵部侍郎萬恭總理河道。二人至,罷泇
河議,專事徐、邳河,修築長堤,自徐州至宿遷小河口三百七十里,並繕豐、沛
大黃堤,正河安流,運道大通。衡乃上言:“河南屢被河患,大為堤防,今幸有
數十年之安者,以防守嚴而備御素也。徐、邳為糧運正道,既多方以築之,則宜
多方以守之。請用夫每里十人以防,三里一鋪,四鋪一老人巡視。伏秋水發時,
五月十五日上堤,九月十五日下堤,願攜家居住者聽。”詔如議。六月,徐、邳
河堤工竣,遂命衡回部,賞衡及總理河道都御史萬恭等銀幣有差。
是歲,御史吳從憲言:“淮安而上清河而下,正淮、泗、河、海沖流之會。
河潦內出,海潮逆流,停蓄移時,沙泥旋聚,以故日就壅塞。宜以春夏時浚治,
則下流疏暢,泛溢自平。”帝即命衡與漕臣勘議。而督理河道署郎中事陳應薦挑
挖海口新河,長十里有奇,闊五丈五尺,深一丈七尺,用夫六千四百餘人。
衡之被召將還也,上疏言:“國家治河,不過浚淺、築堤二策。浚淺之法,
或爬或澇,或逼水而沖,或引水而避,此可人力勝者。然茶城與淮水會則在清河,
茶城、清河無水不淺。蓋二水互為勝負,黃河水勝則壅沙而淤,及其消也,淮漕
水勝,則沖沙而通。水力蓋居七八,非專用人力也。築堤則有截水、縷水之異,
截水可施於閘河,不可施於黃河。蓋黃河湍悍,挾川潦之勢,何堅不瑕,安可以
一堤當之?縷水則兩岸築堤,不使旁潰,始得遂其就下入海之性。蓋以順為治,
非以人力勝水性,故至今百五六十年為永賴焉。清河之淺,應視茶城,遇黃河漲
落時,輒挑河、潢,導淮水沖刷,雖遇漲而塞,必遇落而通,無足慮也。惟清江
浦水勢最弱,出口處所適與黃河相值。宜於黃水盛發時,嚴閉各閘,毋使沙淤。
若口則自隆重慶三年海嘯,壅水倒灌低洼之地,積瀦難泄。宜時加疏浚,毋使積
塞。至築黃河兩岸堤,第當縷水,不得以攔截為名。”疏上,報聞而已。
卷八十三  志第五十九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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