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二 志第二十八
◎禮六(吉禮六)
奉先殿 奉慈殿 獻皇帝廟 新王從饗 功臣配饗 王國宗廟 群臣家廟
○奉先殿
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復建奉先殿於宮門內之東。以
太廟象外朝,以奉先殿象內朝。正殿五間,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軒五間,深半
之。制四代帝後神位、衣冠,定儀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諸王二次朝
享。皇后率嬪妃日進膳羞,諸節致祭,月朔薦新,其品物視元年所定。惟三月不
用鮆魚,四月減鰣魚,益以王瓜彘,五月益以茄,九月減柿蟹,十月減木瓜
蘆菔,益以山藥,十一月減天鵝鶿<老鳥>,益以獐。皆太常奏聞,送光祿寺供薦。
凡遇時新品物,太常供獻。又錄皇考妣忌日,歲時享祀以為常。成祖遷都北京,
建如制。宣德元年,奉太宗祔廟畢,復遣鄭王瞻颭詣奉先殿,設酒果祭告,奉安
神位。天順七年,奉孝恭皇后祔廟畢,帝還行奉安神位禮,略如祔廟儀。弘治十
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言:“南京進鮮船,本為奉先殿設。挽夫至千人,沿途悉
索。今揚、徐荒旱,願仿古凶年殺禮之意,減省以蘇民困。”命所司議行之。武
宗即位,祧熙祖。奉先殿神位亦遷德祖之西,其衣冠、床幔、儀物貯於神庫。
嘉靖十四年,定內殿之祭並禮儀。清明、中元、聖誕、冬至、正旦,有祝文,
樂如宴樂。兩宮壽旦,皇后並妃嬪生日,皆有祭,無祝文、樂。立春、元宵、四
月八日、端陽、中秋、重陽、十二月八日,皆有祭,用時食。舊無祝文,今增告
詞。舊儀,但一室一拜,至中室跪祝畢,又四拜,焚祝帛。今就位四拜,獻帛爵,
祝畢,后妃助亞獻,執事終獻,撤饌又四拜。忌祭,舊具服作樂,今更淺色衣,
去樂。凡祭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及冊封告祭,朔望行禮,皆在焉。十
五年,禮部尚書夏言等奏:“悼靈皇后神主,先因祔於所親,暫祔奉慈殿孝惠太
後之側。茲三後神主既擬遷於陵殿,則悼靈亦宜暫遷奉先殿旁室,享祀祭告,則
一體設饌。”從之。隆慶元年,禮部言:“舊制,太廟一歲五享,而節序忌辰等
祭,則行於奉先殿。今孝潔皇后既祔太廟,則奉先殿亦宜奉安神位。”乃設神座、
儀物於第九室,遣官祭告如儀。萬曆三年,帝欲以孝烈、孝恪二後神位奉安於奉
先殿。禮官謂世宗時,議祔陵祭,不議祔內殿。帝曰:“奉先殿見有孝肅、孝穆、
孝惠三後神位,俱皇祖所定,宜遵行祔安。”蓋當時三後既各祔陵廟,仍並祭於
奉先殿,而外廷莫知也。命輔臣張居正等入視。居正等言:“奉先殿奉安列聖祖
妣,凡推尊為後者,俱得祔享內殿,比之太廟一帝一後者不同,今亦宜奉安祔享。”
從之。
先是,冊封告祭,以太常寺官執事,仍題請遣官。到萬曆元年,帝親行禮,
而遣官之請廢。二年,太常寺以內殿在禁地,用內官供事便。帝俞其請。凡聖節、
中元、冬至、歲暮,嘉靖初俱告祭於奉先殿。十五年,罷中元祭。四十五年,罷
歲暮祭。隆慶元年,罷聖節、冬至祭。其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嘉靖
中行於景神殿。隆慶元年,仍行於奉先殿。諸帝後忌辰,嘉靖以前行於奉先殿。
十八年,改高皇帝、後忌辰於景神殿,文皇帝、後以下於永孝殿。二十四年,仍
行於奉先殿。凡內殿祭告,自萬曆二年後,親祭則祭品告文執事,皆出內監。遣
官代祭,則皆出太常。惟品用脯醢者,即親祭亦皆出太常。萬曆十四年,禮臣言:
“近年皇貴妃冊封,祭告奉先殿,祝文執事出內庭,而祭品取之太常,事體不一。
夫太常專主祀享,而光祿則主膳羞。內庭祭告,蓋取象於食時上食之義也。宜遵
舊制,凡祭告內殿,無論親行、遣官,其祭品光祿寺供;惟告文執事人,親行則
辦之內庭,遣官則暫用太常寺。”從之。
○奉慈殿
孝宗即位,追上母妃孝穆太后紀氏謚,祔葬茂陵。以不得祔廟,遂於奉先殿
右別建奉慈殿以祀。一歲五享,薦新忌祭,俱如太廟奉先殿儀。弘治十七年,孝
肅周太后崩。先是成化時,預定周太后祔葬、祔祭之議,至是召輔臣議祔廟禮。
劉健等言:“議誠有之,顧當年所引唐、宋故事,非漢以前制也。”帝以事當師
古,乃援孝穆太后別祭奉慈殿為言,而命廷臣議。健退,復疏論其事,以堅帝心。
於是英國公張懋、吏部尚書馬文升等言:“宗廟之禮,乃天下公議,非子孫得以
私之。殷、周七廟,父昭子穆,各有配座,一帝一後,禮之正儀。《春秋》書‘
考仲子之宮’,胡安國《傳》云:‘孟子入惠公之廟,仲子無祭享之所。’以此
見魯秉周禮,先王之制猶存,祖廟無二配故也。伏睹憲宗敕諭,有曰‘朕心終不
自安’。竊窺先帝至情,以重違慈意,因勉從並配之議。群臣欲權以濟事,亦不
得已而為此也。據禮區處,上副先帝在天遺志,端有待於今日。稽之《周禮》,
有祀先妣之文,《疏》雲‘姜嫄也’,《詩》所謂‘閟宮’是已。唐、宋推尊
太后,不配食祖廟者,則別立殿以享之,亦得閟宮之義。我朝祖宗迄今已溢九廟,
配皆無二。今宜於奉先殿外建一新廟,如《詩》之閟宮,宋之別殿,歲時薦享,
仍稱太皇太后,則情義兩盡。”議上,復召健等至素幄,袖出《奉先殿圖》,指
西一區曰:“此奉慈殿也。”又指東一區曰:“此神廚也。”欲於此地別建廟,
奉遷孝穆神主,並祭於此。健等皆對曰:“最當。”已而欽天監奏,年方有礙,
廷議暫奉於奉慈殿正中,徙孝穆居左。
及孝宗崩,武宗即位,禮部始進奉安孝肅神主儀。前期致齋三日,告奉先殿
及孝宗几筵。是日早,帝具黑翼善冠、淺淡色服、黑犀帶,告孝穆神座。禮畢,
帝詣神座前,請神主降座。帝捧主立,內執事移神座於殿左間。帝奉安訖,行叩
頭禮,至午,帝詣清寧宮孝肅几筵,行禮畢,內侍進神主輿於殿前,衣冠輿于丹
陛上。帝詣拜位,親王吉服後隨,四拜,興。帝捧神主由殿中門出,奉安輿內。
執事捧衣冠置輿後隨。帝率親王步從。至寶善門外,太皇太后、皇太后率宮妃迎
於門內。先詣奉慈殿,序立於殿西。神主輿至奉先殿門外,少駐。帝詣輿前跪,
請神主詣奉先殿,俯伏,興,捧神主由殿左門入,至殿內褥位,跪,置神主。帝
行五拜三叩頭禮畢,捧神主,仍由左門出,安輿內。至奉慈殿門外,帝捧神主由
中門入,奉安於神座訖,行安神禮,三獻如常儀。太皇太后以下四拜。禮畢,內
侍官設褥位於殿正中之南。帝詣孝穆皇太后神座前,跪請神主謁孝肅太皇太后,
跪置於褥位上,俯伏,興,行五拜三叩頭禮。畢,帝捧主興,仍安於神座訖,行
安神禮如前,皇太后以下四拜。
嘉靖元年,世宗奉孝惠邵太后祔祀。八年二月,禮部尚書方獻夫等言:“悼
靈皇后,禮宜祔享太廟,但今九廟之制已備。考唐、宋故事,後於太廟未有本室,
則創別廟。故《曲台禮》有別廟皇后禘祫於太廟之文。又《禮記·喪服小記》:
‘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釋之者曰:‘親者謂舅所生母也。’
今孝惠太皇太后實皇考獻皇帝之生母,則悼靈皇后當祔於側。”詔可。三月,行
祔廟禮。先期祭告諸殿。至期,請悼靈後主詣奉慈殿奉安。內侍捧神主、謚冊、
衣冠隨帝至奉先殿謁見。帝就位,行五拜三叩頭禮。次詣崇先殿,次詣奉慈殿,
謁三太后,內侍捧主安神座,皇妃以下四拜。
十五年,帝以三太后別祀奉慈殿,不若奉於陵殿為宜,廷臣議:“古天子宗
廟,惟一帝一後,所生母,薦於寢,身歿而已。孝宗奉慈殿之祭,蓋子祀生母,
以盡終身之孝焉耳。然《禮》‘妾母不世祭’,《疏》曰:‘不世祭者,謂子祭
之,於孫則止。’明繼祖重,故不復顧其私祖母也。今陛下於孝肅,曾孫也;孝
穆,孫屬也;孝惠,孫也。禮不世祭,議當祧。考宋熙寧罷奉慈廟故事,與今同。
宜遷主陵廟,歲時祔享如故。”報可。奉慈殿遂罷。世宗孝烈後,隆慶時祀弘孝
殿,萬曆三年遷祔奉先殿。穆宗母孝恪皇太后,隆慶初祀神霄殿,又祔孝懿後於
其側。六年,孝懿祔太廟,萬曆三年,孝恪遷祔奉先殿,二殿俱罷。
○獻皇帝廟
嘉靖二年四月,始命興獻帝家廟亭祀,樂用八佾。初,禮官議廟制未決,監
生何淵上書,請立世室於太廟東。禮部尚書汪俊等皆謂不可。帝諭奉先殿側別立
一室,以盡孝思。禮官集議言:“奉慈之建,禮臣據姜嫄特廟而言。至為本生
父立廟大內,古所未有,惟漢哀為定陶共王建廟京師,不可為法。”詹事石珤
等亦言不可。不聽。葺奉慈殿後為觀德殿以奉之。四年四月,淵已授光祿寺署丞,
復上書請立世室,崇祀皇考於太廟,禮部尚書席書等議:“天子七廟,周文、武
並有功德,故立文、武世室於三昭穆之上。獻皇帝追稱帝號,未為天子。淵妄為
諛詞,乞寢其奏。”帝令再議,書等言:“將置主於武宗上。則武宗君也,分不
可僣。置武宗下,則獻皇叔也,神終未安。”時廷臣於稱考稱伯,異同相半,至
議祔廟,無一人以為可者。學士張璁、桂萼亦皆以為不可,書復密疏爭之。帝不
聽,復令會議。乃準漢宣故事,於皇城內立一禰廟,如文華殿制。籩豆樂舞,一
用天子禮。帝親定其名曰世廟。五年七月,諭工部以觀德殿窄隘,欲別建於奉天
殿左。尚書趙璜謂不可,不聽。乃建於奉先之東,曰崇先殿。十三年,命易承天
家廟曰隆慶殿。十五年,以避渠道,遷世廟,更號曰獻皇帝廟,遂改舊世廟曰景
神殿,寢殿曰永孝殿。
十七年,以豐坊請,稱宗以配明堂。禮官不敢違,集議者久之,言:“古者
父子異昭穆,兄弟同世數。故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廟,宋太祖、太宗同居昭位。今
皇考與孝宗當同一廟。”遂奉獻皇帝祔太廟。二十二年,更新太廟,廷議睿宗、
孝宗並居一廟,同為昭。帝責諸臣不竭忠任事,寢其議。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請遷
皇考廟於穆廟首,以當將來世室,與成祖廟並峙。右贊善郭希顏又欲於太祖廟文
世室外,止立四親廟,而祧孝宗、武宗。以禮臣斥其妄而止。二十四年六月,新
太廟成,遂奉睿宗於太廟之左第四,序躋武宗上,而罷特廟之祀。四十四年,以
舊廟柱產芝,更號曰玉芝宮,定日供時享儀。穆宗初,因禮臣請,乃罷時享及節
序、忌辰、有事奉告之祭,但進日供而已。隆慶元年,禮科王治請罷獻皇祔廟,
而專祀之世廟,章下所司。萬曆九年,禮科丁汝謙請仍專祭玉芝宮,復奉宣宗帝
后冠服於太廟。帝責汝謙妄議,謫外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
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俟光宗升祔時,
或從舊祧,或從新議。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章下禮部,
卒不能從。
○親王從饗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皇兄南昌王、霍丘王、
下蔡王、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
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侄寶應王、六安王、
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春夏於仁祖廟
東廡,秋冬及歲除於德祖廟東廡,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四年,進
親王於殿內東壁。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正德中,
御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諸王至今五六世矣,
宜祧。”禮官議不可。嘉靖間,仍序列東廡。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復進列東
壁,罷分獻。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從祖祔食。今四祖之廟已
祧,而諸王無所於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禮部言:“祧以藏毀廟之主,為
祖非為孫。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廡為近禮。”報可。
○功臣配饗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
趙德勝配。設青布幃六於太廟庭中,遣官分獻。俟皇帝亞獻將畢,行禮。每歲春
秋享廟,則配食於仁祖廟之東廡。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春夏於
仁祖廟西廡,秋冬於德祖廟西廡,設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更定三獻禮,皇帝
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
配列廡間。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歿者得少依神靈,以
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於是禮官議:“凡合祭
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制
可。已而命去布幄。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
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於西廡,罷
廖永安。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帝
以先帝所定,不從。且令候太廟享畢,別遣官即其廟祭之。洪熙元年,以張玉、
朱能、姚廣孝配享太廟。遣張輔、朱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嘉靖九
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十
六年,以武定侯郭勛奏,進其祖英。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
至是復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敘爵。於是列英於桑世傑上,張玉、朱能於沐英下,
基於世傑下。二十四年,進諸配位於新太廟西壁,罷分獻。萬曆十四年,太常卿
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別嫌。且至尊拜俯於下,諸臣之靈亦
必不安。”命復改西廡,遣官分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
皆有從祀。我朝不宜獨闕。”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內,左宗廟,右社稷。廟制,殿
五間,寢殿如之,門三間。永樂八年,建秦愍王享堂,命視晉恭王制,加高一尺。
因定享堂七間,廣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弘治十三年,
寧王宸濠奏廟祀禮樂未有定式,乞頒賜遵守。禮部議:“洪武元年,學士宋濂等
奏定諸王國祭祀禮樂,用清字,但有曲名,而無曲辭,請各王府稽考。於是靖江
王長史具上樂章,且言四孟上旬及除夕五祭所用品物、俎豆、佾舞,禮節悉遵國
初定製。”從之。嘉靖八年,秦王充翟言:“代懿王當祔廟,而自始封至今,
已盈五廟之數,請定祧廟之制。”禮臣言:“親王祧廟,古制未聞,宜推太廟祧
祔之禮而降殺之。始封居中,百世不遷,以下四世,親盡而祧。但諸侯無祧廟,
祧主宜祔始祖之室,置櫝藏之,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詔如議。
○群臣家廟
明初未有定製,權仿朱子祠堂之制,奉高曾祖禰四世神主,以四仲之月祭之,
加臘月忌日之祭與歲時俗節之薦。其庶人得奉祖父母、父母之祀,已著為令。至
時享於寢之禮,略同品官祠堂之制。堂三間,兩階san6*級,中外為兩門。堂設四龕,
龕置一桌。高祖居西,以次而東,藏主櫝中。兩壁立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
器。旁親無後者,以其班附。庶人無祠堂,以二代神主置居室中間,無櫝。
洪武六年,定公侯以下家廟禮儀。凡公侯品官,別為祠屋三間於所居之東,
以祀高曾祖考,並祔位。祠堂未備,奉主於中堂享祭。二品以上,羊一豕一,五
品以上,羊一,以下豕一,皆分四體熟薦。不能具牲者,設饌以享。所用器皿,
隨官品第,稱家有無。前二日,主祭者聞於上,免朝參。凡祭,擇四仲吉日,或
春、秋分,冬、夏至。前期一日,齋沐更衣,宿外舍。質明,主祭者及婦率預祭
者詣祠堂。主祭者捧正祔神主櫝,置於盤,令子弟捧至祭所。主祭開櫝,捧各祖
妣神主,以序奉安。子弟捧祔主,置東西壁。執事者進饌,讀祝者一人,就贊禮,
以子弟親族為之。陳設神位訖,各就位,主祭在東,伯叔諸兄立於其前稍東,諸
親立於其後,主婦在西,母及諸母立於其前稍西,婦女立於後。贊拜,皆再拜。
主祭者詣香案前跪,三上香,獻酒奠酒,執事酌酒於祔位前。讀祝者跪讀訖,贊
拜,主祭者復位,與主婦皆再拜。再獻終獻並如之,惟不讀祝。每獻,執事者亦
獻於祔位。禮畢,再拜,焚祝並紙錢於中庭,安神主於櫝。
成化十一年,祭酒周洪謨言:“臣庶祠堂神主,俱自西而東。古無神道尚右
之說,惟我太祖廟制,合先王左昭右穆之義。宜令一品至九品,皆立一廟,以高
卑廣狹為殺。神主則高祖居左,曾祖居右,祖居次左,考居次右。”帝下禮臣參
酌更定。嘉靖十五年,禮部尚書夏言言:“按三代有五廟、三廟、二廟、一廟之
制者,以其有諸侯、卿、大夫上中下之爵也。後世官職既殊,無世封采邑,豈宜
過泥於古。至宋儒程頤乃始約之而歸於四世,自公卿以及士庶,莫不皆然。謂五
服之制,皆至高祖,則祭亦當如之。今定官自三品以上立五廟,以下皆四廟。為
五廟者,亦如唐制。五間九架,廈旁隔板為五室,中祔五世祖,旁四室,祔高曾
祖禰。為四廟者,三間五架,中一室祔高曾,左右二室祔祖禰。若當祀始祖,則
如朱熹所云,臨祭時,作紙牌,祭訖焚之。其三品以上者,至世數窮盡,則以今
之得立廟者為世世奉祀之祖,而不遷焉。四品以下,四世遞遷而已。”從之。
奉先殿 奉慈殿 獻皇帝廟 新王從饗 功臣配饗 王國宗廟 群臣家廟
○奉先殿
洪武三年,太祖以太廟時享,未足以展孝思,復建奉先殿於宮門內之東。以
太廟象外朝,以奉先殿象內朝。正殿五間,南向,深二丈五尺。前軒五間,深半
之。制四代帝後神位、衣冠,定儀物、祝文。每日朝晡,帝及皇太子諸王二次朝
享。皇后率嬪妃日進膳羞,諸節致祭,月朔薦新,其品物視元年所定。惟三月不
用鮆魚,四月減鰣魚,益以王瓜彘,五月益以茄,九月減柿蟹,十月減木瓜
蘆菔,益以山藥,十一月減天鵝鶿<老鳥>,益以獐。皆太常奏聞,送光祿寺供薦。
凡遇時新品物,太常供獻。又錄皇考妣忌日,歲時享祀以為常。成祖遷都北京,
建如制。宣德元年,奉太宗祔廟畢,復遣鄭王瞻颭詣奉先殿,設酒果祭告,奉安
神位。天順七年,奉孝恭皇后祔廟畢,帝還行奉安神位禮,略如祔廟儀。弘治十
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言:“南京進鮮船,本為奉先殿設。挽夫至千人,沿途悉
索。今揚、徐荒旱,願仿古凶年殺禮之意,減省以蘇民困。”命所司議行之。武
宗即位,祧熙祖。奉先殿神位亦遷德祖之西,其衣冠、床幔、儀物貯於神庫。
嘉靖十四年,定內殿之祭並禮儀。清明、中元、聖誕、冬至、正旦,有祝文,
樂如宴樂。兩宮壽旦,皇后並妃嬪生日,皆有祭,無祝文、樂。立春、元宵、四
月八日、端陽、中秋、重陽、十二月八日,皆有祭,用時食。舊無祝文,今增告
詞。舊儀,但一室一拜,至中室跪祝畢,又四拜,焚祝帛。今就位四拜,獻帛爵,
祝畢,后妃助亞獻,執事終獻,撤饌又四拜。忌祭,舊具服作樂,今更淺色衣,
去樂。凡祭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及冊封告祭,朔望行禮,皆在焉。十
五年,禮部尚書夏言等奏:“悼靈皇后神主,先因祔於所親,暫祔奉慈殿孝惠太
後之側。茲三後神主既擬遷於陵殿,則悼靈亦宜暫遷奉先殿旁室,享祀祭告,則
一體設饌。”從之。隆慶元年,禮部言:“舊制,太廟一歲五享,而節序忌辰等
祭,則行於奉先殿。今孝潔皇后既祔太廟,則奉先殿亦宜奉安神位。”乃設神座、
儀物於第九室,遣官祭告如儀。萬曆三年,帝欲以孝烈、孝恪二後神位奉安於奉
先殿。禮官謂世宗時,議祔陵祭,不議祔內殿。帝曰:“奉先殿見有孝肅、孝穆、
孝惠三後神位,俱皇祖所定,宜遵行祔安。”蓋當時三後既各祔陵廟,仍並祭於
奉先殿,而外廷莫知也。命輔臣張居正等入視。居正等言:“奉先殿奉安列聖祖
妣,凡推尊為後者,俱得祔享內殿,比之太廟一帝一後者不同,今亦宜奉安祔享。”
從之。
先是,冊封告祭,以太常寺官執事,仍題請遣官。到萬曆元年,帝親行禮,
而遣官之請廢。二年,太常寺以內殿在禁地,用內官供事便。帝俞其請。凡聖節、
中元、冬至、歲暮,嘉靖初俱告祭於奉先殿。十五年,罷中元祭。四十五年,罷
歲暮祭。隆慶元年,罷聖節、冬至祭。其方澤、朝日、夕月,出告、回參,嘉靖
中行於景神殿。隆慶元年,仍行於奉先殿。諸帝後忌辰,嘉靖以前行於奉先殿。
十八年,改高皇帝、後忌辰於景神殿,文皇帝、後以下於永孝殿。二十四年,仍
行於奉先殿。凡內殿祭告,自萬曆二年後,親祭則祭品告文執事,皆出內監。遣
官代祭,則皆出太常。惟品用脯醢者,即親祭亦皆出太常。萬曆十四年,禮臣言:
“近年皇貴妃冊封,祭告奉先殿,祝文執事出內庭,而祭品取之太常,事體不一。
夫太常專主祀享,而光祿則主膳羞。內庭祭告,蓋取象於食時上食之義也。宜遵
舊制,凡祭告內殿,無論親行、遣官,其祭品光祿寺供;惟告文執事人,親行則
辦之內庭,遣官則暫用太常寺。”從之。
○奉慈殿
孝宗即位,追上母妃孝穆太后紀氏謚,祔葬茂陵。以不得祔廟,遂於奉先殿
右別建奉慈殿以祀。一歲五享,薦新忌祭,俱如太廟奉先殿儀。弘治十七年,孝
肅周太后崩。先是成化時,預定周太后祔葬、祔祭之議,至是召輔臣議祔廟禮。
劉健等言:“議誠有之,顧當年所引唐、宋故事,非漢以前制也。”帝以事當師
古,乃援孝穆太后別祭奉慈殿為言,而命廷臣議。健退,復疏論其事,以堅帝心。
於是英國公張懋、吏部尚書馬文升等言:“宗廟之禮,乃天下公議,非子孫得以
私之。殷、周七廟,父昭子穆,各有配座,一帝一後,禮之正儀。《春秋》書‘
考仲子之宮’,胡安國《傳》云:‘孟子入惠公之廟,仲子無祭享之所。’以此
見魯秉周禮,先王之制猶存,祖廟無二配故也。伏睹憲宗敕諭,有曰‘朕心終不
自安’。竊窺先帝至情,以重違慈意,因勉從並配之議。群臣欲權以濟事,亦不
得已而為此也。據禮區處,上副先帝在天遺志,端有待於今日。稽之《周禮》,
有祀先妣之文,《疏》雲‘姜嫄也’,《詩》所謂‘閟宮’是已。唐、宋推尊
太后,不配食祖廟者,則別立殿以享之,亦得閟宮之義。我朝祖宗迄今已溢九廟,
配皆無二。今宜於奉先殿外建一新廟,如《詩》之閟宮,宋之別殿,歲時薦享,
仍稱太皇太后,則情義兩盡。”議上,復召健等至素幄,袖出《奉先殿圖》,指
西一區曰:“此奉慈殿也。”又指東一區曰:“此神廚也。”欲於此地別建廟,
奉遷孝穆神主,並祭於此。健等皆對曰:“最當。”已而欽天監奏,年方有礙,
廷議暫奉於奉慈殿正中,徙孝穆居左。
及孝宗崩,武宗即位,禮部始進奉安孝肅神主儀。前期致齋三日,告奉先殿
及孝宗几筵。是日早,帝具黑翼善冠、淺淡色服、黑犀帶,告孝穆神座。禮畢,
帝詣神座前,請神主降座。帝捧主立,內執事移神座於殿左間。帝奉安訖,行叩
頭禮,至午,帝詣清寧宮孝肅几筵,行禮畢,內侍進神主輿於殿前,衣冠輿于丹
陛上。帝詣拜位,親王吉服後隨,四拜,興。帝捧神主由殿中門出,奉安輿內。
執事捧衣冠置輿後隨。帝率親王步從。至寶善門外,太皇太后、皇太后率宮妃迎
於門內。先詣奉慈殿,序立於殿西。神主輿至奉先殿門外,少駐。帝詣輿前跪,
請神主詣奉先殿,俯伏,興,捧神主由殿左門入,至殿內褥位,跪,置神主。帝
行五拜三叩頭禮畢,捧神主,仍由左門出,安輿內。至奉慈殿門外,帝捧神主由
中門入,奉安於神座訖,行安神禮,三獻如常儀。太皇太后以下四拜。禮畢,內
侍官設褥位於殿正中之南。帝詣孝穆皇太后神座前,跪請神主謁孝肅太皇太后,
跪置於褥位上,俯伏,興,行五拜三叩頭禮。畢,帝捧主興,仍安於神座訖,行
安神禮如前,皇太后以下四拜。
嘉靖元年,世宗奉孝惠邵太后祔祀。八年二月,禮部尚書方獻夫等言:“悼
靈皇后,禮宜祔享太廟,但今九廟之制已備。考唐、宋故事,後於太廟未有本室,
則創別廟。故《曲台禮》有別廟皇后禘祫於太廟之文。又《禮記·喪服小記》:
‘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釋之者曰:‘親者謂舅所生母也。’
今孝惠太皇太后實皇考獻皇帝之生母,則悼靈皇后當祔於側。”詔可。三月,行
祔廟禮。先期祭告諸殿。至期,請悼靈後主詣奉慈殿奉安。內侍捧神主、謚冊、
衣冠隨帝至奉先殿謁見。帝就位,行五拜三叩頭禮。次詣崇先殿,次詣奉慈殿,
謁三太后,內侍捧主安神座,皇妃以下四拜。
十五年,帝以三太后別祀奉慈殿,不若奉於陵殿為宜,廷臣議:“古天子宗
廟,惟一帝一後,所生母,薦於寢,身歿而已。孝宗奉慈殿之祭,蓋子祀生母,
以盡終身之孝焉耳。然《禮》‘妾母不世祭’,《疏》曰:‘不世祭者,謂子祭
之,於孫則止。’明繼祖重,故不復顧其私祖母也。今陛下於孝肅,曾孫也;孝
穆,孫屬也;孝惠,孫也。禮不世祭,議當祧。考宋熙寧罷奉慈廟故事,與今同。
宜遷主陵廟,歲時祔享如故。”報可。奉慈殿遂罷。世宗孝烈後,隆慶時祀弘孝
殿,萬曆三年遷祔奉先殿。穆宗母孝恪皇太后,隆慶初祀神霄殿,又祔孝懿後於
其側。六年,孝懿祔太廟,萬曆三年,孝恪遷祔奉先殿,二殿俱罷。
○獻皇帝廟
嘉靖二年四月,始命興獻帝家廟亭祀,樂用八佾。初,禮官議廟制未決,監
生何淵上書,請立世室於太廟東。禮部尚書汪俊等皆謂不可。帝諭奉先殿側別立
一室,以盡孝思。禮官集議言:“奉慈之建,禮臣據姜嫄特廟而言。至為本生
父立廟大內,古所未有,惟漢哀為定陶共王建廟京師,不可為法。”詹事石珤
等亦言不可。不聽。葺奉慈殿後為觀德殿以奉之。四年四月,淵已授光祿寺署丞,
復上書請立世室,崇祀皇考於太廟,禮部尚書席書等議:“天子七廟,周文、武
並有功德,故立文、武世室於三昭穆之上。獻皇帝追稱帝號,未為天子。淵妄為
諛詞,乞寢其奏。”帝令再議,書等言:“將置主於武宗上。則武宗君也,分不
可僣。置武宗下,則獻皇叔也,神終未安。”時廷臣於稱考稱伯,異同相半,至
議祔廟,無一人以為可者。學士張璁、桂萼亦皆以為不可,書復密疏爭之。帝不
聽,復令會議。乃準漢宣故事,於皇城內立一禰廟,如文華殿制。籩豆樂舞,一
用天子禮。帝親定其名曰世廟。五年七月,諭工部以觀德殿窄隘,欲別建於奉天
殿左。尚書趙璜謂不可,不聽。乃建於奉先之東,曰崇先殿。十三年,命易承天
家廟曰隆慶殿。十五年,以避渠道,遷世廟,更號曰獻皇帝廟,遂改舊世廟曰景
神殿,寢殿曰永孝殿。
十七年,以豐坊請,稱宗以配明堂。禮官不敢違,集議者久之,言:“古者
父子異昭穆,兄弟同世數。故殷有四君一世而同廟,宋太祖、太宗同居昭位。今
皇考與孝宗當同一廟。”遂奉獻皇帝祔太廟。二十二年,更新太廟,廷議睿宗、
孝宗並居一廟,同為昭。帝責諸臣不竭忠任事,寢其議。已而左庶子江汝璧請遷
皇考廟於穆廟首,以當將來世室,與成祖廟並峙。右贊善郭希顏又欲於太祖廟文
世室外,止立四親廟,而祧孝宗、武宗。以禮臣斥其妄而止。二十四年六月,新
太廟成,遂奉睿宗於太廟之左第四,序躋武宗上,而罷特廟之祀。四十四年,以
舊廟柱產芝,更號曰玉芝宮,定日供時享儀。穆宗初,因禮臣請,乃罷時享及節
序、忌辰、有事奉告之祭,但進日供而已。隆慶元年,禮科王治請罷獻皇祔廟,
而專祀之世廟,章下所司。萬曆九年,禮科丁汝謙請仍專祭玉芝宮,復奉宣宗帝
后冠服於太廟。帝責汝謙妄議,謫外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
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矣。俟光宗升祔時,
或從舊祧,或從新議。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以義率祖。”章下禮部,
卒不能從。
○親王從饗
洪武三年,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皇兄南昌王、霍丘王、
下蔡王、安豐王、霍丘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趙氏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
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後定夫人皆改稱妃;皇侄寶應王、六安王、
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春夏於仁祖廟
東廡,秋冬及歲除於德祖廟東廡,皇帝行初獻禮,時獻官詣神位分獻。四年,進
親王於殿內東壁。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正德中,
御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後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諸王至今五六世矣,
宜祧。”禮官議不可。嘉靖間,仍序列東廡。二十四年,新建太廟成,復進列東
壁,罷分獻。萬曆十四年,太常卿裴應章言:“諸王本從祖祔食。今四祖之廟已
祧,而諸王無所於祔,宜罷享,而祔之祧廟。”禮部言:“祧以藏毀廟之主,為
祖非為孫。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廡為近禮。”報可。
○功臣配饗
洪武二年,享太廟,以廖永安、俞通海、張得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
趙德勝配。設青布幃六於太廟庭中,遣官分獻。俟皇帝亞獻將畢,行禮。每歲春
秋享廟,則配食於仁祖廟之東廡。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春夏於
仁祖廟西廡,秋冬於德祖廟西廡,設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更定三獻禮,皇帝
初獻,時獻官即分詣行禮,不拜。四年,太祖謂中書省臣:“太廟之祭,以功臣
配列廡間。今既定太廟合祭禮,朕以祖宗具在,使功臣故舊歿者得少依神靈,以
同享祀,不獨朝廷宗廟盛典,亦以寓朕不忘功臣之心。”於是禮官議:“凡合祭
時,為黃布幄殿,中祖考神位,旁設兩壁,以享親王及功臣,令大臣分獻。”制
可。已而命去布幄。九年,新太廟成,以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
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得勝、耿再成、桑世傑十二位配於西廡,罷
廖永安。建文時,禮部侍郎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帝
以先帝所定,不從。且令候太廟享畢,別遣官即其廟祭之。洪熙元年,以張玉、
朱能、姚廣孝配享太廟。遣張輔、朱勇、王通及尚寶少卿姚繼各祭其父。嘉靖九
年,以廖道南言,罷姚廣孝。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劉基,位次六王。十
六年,以武定侯郭勛奏,進其祖英。初,二廟功臣,位各以爵,及進基位公侯上,
至是復令禮官議合二廟功臣敘爵。於是列英於桑世傑上,張玉、朱能於沐英下,
基於世傑下。二十四年,進諸配位於新太廟西壁,罷分獻。萬曆十四年,太常卿
裴應章言:“廟中列後在上,異姓之臣禮當別嫌。且至尊拜俯於下,諸臣之靈亦
必不安。”命復改西廡,遣官分獻。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言:“前代文臣
皆有從祀。我朝不宜獨闕。”下禮部議,不行。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內,左宗廟,右社稷。廟制,殿
五間,寢殿如之,門三間。永樂八年,建秦愍王享堂,命視晉恭王制,加高一尺。
因定享堂七間,廣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弘治十三年,
寧王宸濠奏廟祀禮樂未有定式,乞頒賜遵守。禮部議:“洪武元年,學士宋濂等
奏定諸王國祭祀禮樂,用清字,但有曲名,而無曲辭,請各王府稽考。於是靖江
王長史具上樂章,且言四孟上旬及除夕五祭所用品物、俎豆、佾舞,禮節悉遵國
初定製。”從之。嘉靖八年,秦王充翟言:“代懿王當祔廟,而自始封至今,
已盈五廟之數,請定祧廟之制。”禮臣言:“親王祧廟,古制未聞,宜推太廟祧
祔之禮而降殺之。始封居中,百世不遷,以下四世,親盡而祧。但諸侯無祧廟,
祧主宜祔始祖之室,置櫝藏之,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詔如議。
○群臣家廟
明初未有定製,權仿朱子祠堂之制,奉高曾祖禰四世神主,以四仲之月祭之,
加臘月忌日之祭與歲時俗節之薦。其庶人得奉祖父母、父母之祀,已著為令。至
時享於寢之禮,略同品官祠堂之制。堂三間,兩階san6*級,中外為兩門。堂設四龕,
龕置一桌。高祖居西,以次而東,藏主櫝中。兩壁立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
器。旁親無後者,以其班附。庶人無祠堂,以二代神主置居室中間,無櫝。
洪武六年,定公侯以下家廟禮儀。凡公侯品官,別為祠屋三間於所居之東,
以祀高曾祖考,並祔位。祠堂未備,奉主於中堂享祭。二品以上,羊一豕一,五
品以上,羊一,以下豕一,皆分四體熟薦。不能具牲者,設饌以享。所用器皿,
隨官品第,稱家有無。前二日,主祭者聞於上,免朝參。凡祭,擇四仲吉日,或
春、秋分,冬、夏至。前期一日,齋沐更衣,宿外舍。質明,主祭者及婦率預祭
者詣祠堂。主祭者捧正祔神主櫝,置於盤,令子弟捧至祭所。主祭開櫝,捧各祖
妣神主,以序奉安。子弟捧祔主,置東西壁。執事者進饌,讀祝者一人,就贊禮,
以子弟親族為之。陳設神位訖,各就位,主祭在東,伯叔諸兄立於其前稍東,諸
親立於其後,主婦在西,母及諸母立於其前稍西,婦女立於後。贊拜,皆再拜。
主祭者詣香案前跪,三上香,獻酒奠酒,執事酌酒於祔位前。讀祝者跪讀訖,贊
拜,主祭者復位,與主婦皆再拜。再獻終獻並如之,惟不讀祝。每獻,執事者亦
獻於祔位。禮畢,再拜,焚祝並紙錢於中庭,安神主於櫝。
成化十一年,祭酒周洪謨言:“臣庶祠堂神主,俱自西而東。古無神道尚右
之說,惟我太祖廟制,合先王左昭右穆之義。宜令一品至九品,皆立一廟,以高
卑廣狹為殺。神主則高祖居左,曾祖居右,祖居次左,考居次右。”帝下禮臣參
酌更定。嘉靖十五年,禮部尚書夏言言:“按三代有五廟、三廟、二廟、一廟之
制者,以其有諸侯、卿、大夫上中下之爵也。後世官職既殊,無世封采邑,豈宜
過泥於古。至宋儒程頤乃始約之而歸於四世,自公卿以及士庶,莫不皆然。謂五
服之制,皆至高祖,則祭亦當如之。今定官自三品以上立五廟,以下皆四廟。為
五廟者,亦如唐制。五間九架,廈旁隔板為五室,中祔五世祖,旁四室,祔高曾
祖禰。為四廟者,三間五架,中一室祔高曾,左右二室祔祖禰。若當祀始祖,則
如朱熹所云,臨祭時,作紙牌,祭訖焚之。其三品以上者,至世數窮盡,則以今
之得立廟者為世世奉祀之祖,而不遷焉。四品以下,四世遞遷而已。”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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