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

孝明皇帝九子:賈貴人生章帝;陰貴人生梁節王暢;餘七王本書不載母氏。
千乘哀王建,永平三年封。明年薨。年少無子,國除。
陳敬王羨,永平三年封廣平王。建初三年,有司奏遣羨與巨鹿王恭、樂成王
黨俱就國。肅宗性篤愛,不忍與諸王乖離,遂皆留京師。明年,案輿地圖,令諸
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羨博涉經書,有威嚴,與諸儒講論於bai6*虎殿。七
年,帝以廣平在北,多有邊費,乃徙羨為西平王,分汝南八縣為國。及帝崩,遺
詔徙封為陳王,食淮陽郡,其年就國。立三十七年薨,子思王鈞嗣。
鈞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禮。性隱賊,喜文法,國相二千石不與相得者,
輒陰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儀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殺儀家屬。吏捕得久,
系長平獄。鈞欲斷絕辭語,復使結客篡殺久。事發覺,有司舉奏,鈞坐削西華、
項、新陽三縣。十二年,封鈞六弟為列侯。後鈞取掖庭出女李嬈為小妻,復坐削
圉、宜祿、扶溝三縣。永初七年,封敬王孫安國為耕亭侯。
鈞立二十一年薨,子懷王竦嗣。立二年薨,無子,國絕。
永寧元年,立敬王子安壽亭侯崇為陳王,是為頃王。立五年薨,子孝王承嗣。
承薨,子愍王寵嗣。熹平二年,國相師遷追奏前相魏愔與寵共祭天神,希幸
非冀,罪至不道。有司奏遣使者案驗。是時,新誅勃海王悝,靈帝不忍復加法,
詔檻車傳送愔、遷詣北寺詔獄,使中常侍王酺與尚書令、侍御史雜考。愔辭與王
共祭黃老君,求長生福而已。無他冀幸。酺等奏愔職在匡正,而所為不端,遷誣
靠其王,罔以不道,皆誅死。有詔赦寵不案。
寵善弩射,十發十中,中皆同處。中平中,黃巾賊起,郡縣皆棄城走,寵有
強弩數千張,出軍都亭。國人素聞王善射,不敢反叛,故陳獨得完,百姓歸之者
眾十餘萬人。及獻帝初,義兵起,寵率眾屯陽夏,自稱輔漢大將軍。國相會稽
俊素有感恩,時天下饑荒,鄰郡人多歸就之,俊傾賑贍,並得全活。後袁術求糧
於陳而俊拒絕之,術忿恚,遣客詐殺俊及寵,陳由是破敗。
是時,諸國無復租祿,而數見虜奪,并日而食,轉死溝壑者甚眾,夫人姬妾
多為丹陵兵烏桓所略雲。
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賜號靈壽王。十五年,封為臣鹿王。建初三年,徙封
江陵王,改南郡為國。元和二年,三公上言江陵在京師正南,不可以封,乃徙為
六安王,以廬江郡為國。肅宗崩,遺詔徙封彭城王,食楚郡,其年就國。恭敦厚
威重,舉動有節度,吏人敬愛之。永初六年,封恭子阿奴為竹邑侯。
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zi6*殺。國相趙牧以狀上,因誣奏恭祠祀惡言,
大逆不道。有司奏請誅之。恭上書自訟。朝廷以其素著行義,今考實,無征,牧
坐下獄,會赦免死。
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為鄉侯,恭孫順為東
安亭侯。
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頃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為亭侯。
定立四年薨,子孝王和嗣。和性至孝,太夫人薨,行喪陵次,毀胔過禮。傅
相以聞。桓帝詔使奉牛、酒迎王還宮。和敬賢樂施,國中愛之。初平中,天下大
亂,和為賊昌務所攻,避奔東阿,後得還國。
立六十四年薨,孫祗嗣。立七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樂成靖王黨,永平九年賜號重熹王,十五年封樂成王。黨聰惠,善《史書》,
喜正文字。與肅宗同年,尤相親愛。建初四年,以清河之游、觀津,勃海之東光、
成平,涿郡之中水、饒陽、安平、南深澤八縣益樂成國。及帝崩,其年就國。黨
急刻不遵法度。舊禁宮人出嫁,不得適諸國。有故掖庭技人哀置,嫁為男子章初
妻,黨召哀置入宮與通,初欲上書告之,黨恐懼,乃密賂哀置姊焦使殺初。事發
覺,黨乃縊殺內侍三人,以絕口語。又取故中山簡王傅婢李羽生為小妻。永遠七
年,國相舉奏之。和帝詔削東光、鄡二縣。
立二十五年薨,子哀王崇嗣。立二月薨,無子,國絕。
明年,和帝立崇兄脩侯巡為樂成王,是為釐王。立十五年薨,子隱王賓嗣。
立八年薨,無子,國絕。
明年,復立濟北惠王子萇為樂成王后。萇到國數月,驕淫不法,愆過累積,
冀州刺史與國相舉奏萇罪至不道。安帝詔曰:“萇有靦其面,而放逸其心。知陵
廟至重,承繼有禮,不惟致敬之節,肅穆之慎,乃敢擅損犧牲,不備苾芬。慢易
大姬,不震厥教。出入顛覆,風淫於家,娉取人妻,饋遺婢妾。毆擊吏人,專己
凶暴。愆罪莫大,甚可恥也。朕覽八辟之議,不忍致之於理。其貶萇爵為臨湖侯。
朕無‘則哲’之明,致簡統失序。罔以尉承大姬,增懷永嘆。”
延光元年,以河間孝王子得嗣靖王后。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
安平孝王。
立三十年薨,子續立。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賊平復
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下邳惠王衍,永平十五年封。衍有容貌,肅宗即位,常在左右。建初初冠,
詔賜衍師傅已下官屬金、帛各有差。四年,以臨淮郡及九江之鐘離、當塗、東城、
歷陽、全椒合十七縣益下邳國。帝崩,其年就國。衍後病荒忽,而太子卬有罪廢,
諸姬爭欲立子為嗣,連上書相告言。和帝憐之,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正其嫡庶,
立子成為太子。
衍立五十四年薨,子貞王成嗣。永建元年,封成兄二人及惠王孫二人皆為列
侯。
成立二年薨,子愍王意嗣。陽嘉元年,封意弟八人為鄉、亭侯。中平元年,
意遭黃巾,棄國走。賊平復國,數月薨。立五十七年,年九十。
子哀王宜嗣,數月薨,無子,建安十一年國除。
梁節王暢,永平十五年封為汝南王。母陰貴人有寵,暢尤被愛幸,國土租入
倍於諸國。肅宗立,緣先帝之意,賞賜恩寵甚篤。建初二年,封暢舅陰棠為西陵
侯。四年,徙為梁王,以陳留之郾、寧陵、濟陰之薄、單父、己氏、成武,凡六
縣,益梁國。帝崩,其年就國。
暢性聰惠,然少貴驕,頗不遵法度。歸國後,數有惡夢,從官卞忌自言能使
六丁,善占夢,暢數使卜筮。又暢乳母王禮等,因此自言能見鬼神事,遂共占氣,
祠祭求福。忌等諂媚,雲神言王當為天子。暢心喜,與相應答。永元五年,豫州
刺史、梁相舉奏暢不道,考訊,辭不服。有司請征暢詣廷尉詔獄,和帝不許。有
司重奏除暢國,徙九真,帝不忍,但削成武、單父二縣。暢慚懼,上疏辭謝曰:
臣天性狂愚,生在深宮,長養傅母之手,信惑左右之言。及至歸國,不知防
禁。從官侍史利臣財物,熒惑臣暢。臣暢無所昭見,與相然諾,不自知陷死罪,
以至考案。肌栗心悸,自悔無所復及。自謂當即時伏顯就,魂魄去身,分歸黃泉。
不意陛下聖德,枉法曲平,不聽有司,橫貸赦臣。戰慄連月,未敢自安。上念以
負先帝而令陛下為臣收污天下,誠無氣以息,筋骨不相連。臣暢知大貸不可再得,
自誓束身約妻子,不敢復出入失繩墨,不敢復有所橫費。租入有餘,乞裁食睢陽、
穀孰、虞、蒙、寧陵五縣,還余所食四縣。臣暢小妻三十七人,其無子者願還本
家。自選擇謹敕奴婢二百人,其餘所受虎賁、官騎及諸工技、鼓吹、倉頭、奴婢、
兵弩、廄馬皆上還本署。臣暢以骨肉近親,亂聖化,污清流,既得生活,誠無心
面目以兇惡復居大宮,食大國,張官屬,藏什物。願陛下加大恩,開臣自悔之門,
假臣小善之路,令天下知臣蒙恩,得去死就生,頗能自悔。臣以公卿所奏臣罪惡
詔書常置於前,晝夜誦讀。臣小人,貪見明時,不能即時自引,惟陛下哀臣,令
得喘息漏刻。若不聽許,臣實無顏以久生,下入黃泉,無以見先帝,此誠臣至心。
臣欲多還所受,恐天恩不聽許,節量所留,於臣暢饒足。
詔報曰:“朕惟王至親之屬,淳淑之美,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紛
紛有言。今王深思悔過,端自克責,朕惻然傷之。志匪由王,咎在彼小子。一日
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王其安心靜意。茂率休德。《易》不云乎:‘一謙而四益。
小有言,終吉。’強食自愛。”暢固讓,章數上,卒不許。
立二十七年薨,子恭王堅嗣。永元十六年,封堅弟二人為鄉、亭侯。
堅立二十六年薨,子懷王匡嗣。永建二年,封匡兄弟七人為鄉、亭侯。
匡立十一年薨,無子,順帝封匡弟孝陽亭侯成為梁王,是為夷王。
立二十九年薨,子敬王元嗣。
立十六年薨,子彌嗣。立四十年,魏受禪,以為崇德侯。
淮陽頃王昞,永平十五年封常山王,建初四年,徙為淮陽王,以汝南之新
安、西華益淮陽國。
立十六年薨,未及立嗣,永元二年,和帝立昞小子側復為常山王,奉昞
後,是為殤王。
立十三年薨,父子皆未之國,並葬京師。側無子,其月立兄防子侯章為常山
王。和帝憐章早孤,數加賞賜。延平元年就國。
立二十五年薨,是為靖王。子頃王儀嗣。永建二年,封儀兄二人為亭侯。
儀立十七年薨,子節王豹嗣。元嘉元年,封豹兄四人為亭侯。
豹立八年薨,子暠嗣。三十二年,遭黃巾賊,棄國走。建安十一年國除。
濟陰悼王長,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東郡之離狐、陳留之長垣益濟陰
國。立十三年,薨於京師,無子,國除。
論曰:晏子稱“夫人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謂之幅利”。言人情
須節以正其德,亦由布帛須幅以成其度焉。明帝封諸子,租歲不過二千萬,馬後
為言而不得也。賢哉!豈徒儉約而已乎!知驕貴之無厭,嗜欲之難極也,故
東京諸侯鮮有至於禍敗者也。
贊曰:孝明傳胤,維城八國。陳敬嚴重,彭城厚德。下邳嬰疴,梁節邪惑。
三藩夙齡,黨惟荒忒。
卷五十  孝明八王列傳第四十_後漢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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