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史部三

○編年類
司馬遷改編年為紀傳。荀悅又改紀傳為編年。劉知幾深通史法,而《史通》
分敘六家,統歸二體,則編年、紀傳均正史也。其不列為正史者,以班、馬舊裁,
歷朝繼作,編年一體,則或有或無,不能使時代相續,故姑置焉,無他義也。今
仍蒐羅遺帙,次於正史,俾得相輔而行。《隋志·史部》有《起居注》一門,著
錄四十四部。《舊唐書》載二十九部,並《實錄》為四十一部。《新唐書》載二
十九部。存於今者,《穆天子傳》六卷,溫大雅《大唐創業起居注》三卷而已。
《穆天子傳》雖編次年月,類小說傳記,不可以為信史。實惟存溫大雅一書,不
能自為門目。稽其體例,亦屬編年。今併合為一,猶《舊唐書》以《實錄》附
《起居注》之意也。
△《竹書紀年》·二卷(內府藏本)
案《晉書·束晳傳》:晉太康二年,汲縣人發魏襄王冢,得古書七十五篇。
中有《竹書紀年》十三篇。今世所行題沈約注,亦與《隋志》相符。顧炎武考證
之學最為精核,所作《日知錄》中,往往引以為據。然反覆推勘,似非汲冢原書。
考平王東遷以後,惟載晉事;三家分晉以後,惟載魏事。是魏承晉史之明驗。然
晉靈公桃園之事,董狐所書,明見《左傳》,孔子稱趙盾為法受惡,足知未改史
文。乃今本所載,仍以趙穿蔽獄,則非晉史之舊也。《束晳傳》稱《竹書》夏年
多殷,益乾啟位,啟殺之。今本皆無此文。又杜預注《左傳》攜王奸命句,引服
虔說,以為伯服,《疏》並引束晳以為伯盤。今本乃有餘臣之說。使《竹書》原
有此文,不應二人皆未睹,則非束晳、杜預所見本也。郭璞注《穆天子傳》,引
《紀年》七條。以今本核之,相同者三條。璞稱《紀年》而今在注中者三條。璞
時不應先有注。且三條並為一條,文亦不屬。其“穆天子見西王母,西王母止之
曰:有烏<谷甹>人”一條,今本無之。則非郭璞所見本也。《隋書·經籍志》曰:
紀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今本自入春秋以後,時月並與經同,全從周正,
則非隋時所見本也。《水經注》引《竹書》七十六條,皆以晉國紀年,如《春秋》
之為魯史。而此本晉國之年皆附周下。又所引“出公六年荀瑤成宅陽”,“梁惠
元年鄴師邯鄲,師次於平陽”,“魏襄王六年秦取我焦”及“齊師伐趙東鄙圍
中牟”諸條,今本皆無。其他年月亦多舛異,則非酈道元所見本也。《史通》引
《竹書》“文王殺季歷”,今本作“文丁”。又引《竹書》“鄭桓公,厲王之子”,
今本錫王子多父命居洛,在宣王二十二年。王子多父為鄭公在幽王二年,皆不雲
厲王子,則非劉知幾所見本也。《文選注》引《竹書》五條,今惟有“太甲殺伊
尹”一條,則非李善所見本也。《開元占經》引《竹書》四條,今本皆無,則非
瞿曇悉達所見本也。《史記索隱》引《竹書》晉出公二十三年奔楚,乃立昭公之
孫,是為敬公。今本作“出公薨”。又引秦與衛戰岸門,惠王后元十一年會齊於
平阿,十三年會齊於甄,齊桓公君母,齊宣王后,宋易成肝廢君自立,楮里疾圍
蒲七條,今本皆無,則非司馬貞所見本也。《穀梁傳疏》引《竹書紀年》周昭王
膠舟之事,以駁《呂氏春秋》。今本但曰王陟,無膠舟事,則非楊士勛所見本也。
《元豐九域志》引《竹書》陰司馬敗燕公子翌於武垣一條,今本亦無,則非王存
所見本也。《路史》引《竹書》周武王年五十四,辨武王非年九十三。今本乃作
九十三。又注引《竹書》夏後不降六十九年,證《世紀》五十九年之異。今本乃
亦作五十九。《路史》又引梁惠成八年雨骨於赤鞞,注又引夏桀末年社坼裂。今
本並無。則非羅泌、羅苹所見本也。《戰國策注》引《竹書》魏救中山,塞集胥
口。今本無之。則非鮑彪所見本也。《廣川書跋》引《竹書》秦穆公十一年取靈
邱,今本無之,則非董逌所見本也。雖其他證以《竹書》往往相合。然允征稱辰
弗集於房,說命稱舊學於甘盤,均出梅賾《古文尚書》。在西晉之後,不應先見
《竹書》。豈亦明人鈔合諸書以為之,如《十六國春秋》類歟。觀其以春秋合夏
正,斷斷為胡傳盛行以後書也。《沈約注》外又有小字夾行之注,不知誰作。中
“殷小庚”一條,稱約案《史記》作太庚,則亦當為約說。考《元和郡縣誌》,
魏武定七年始置海州,隋煬帝時始置衛縣。而注舜在鳴條一條,稱今海州。夏啟
十一年放武觀一條,稱今頓邱衛縣。則非約語矣。又所注惟五帝三王最詳,他皆
寥寥。而五帝三王皆全鈔《宋書·符瑞志》語。約不應既著於史,又不易一字移
而為此本之注。然則此注亦依託耳。自明以來,流傳已久,姑錄之以備一說。其
偽則終不可掩也。
△《竹書統箋》·十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徐文靖撰。文靖有《禹貢會箋》,已著錄。是編蓋作於孫之騄考定《竹
書》以後,亦因偽《沈約注》為之引證推闡。首仿司馬貞補《史記》例,作《伏
羲神農紀年》,題曰《前編》,而自為之注。多據毛漸偽《三墳》,殊失考正。
次為《雜述》,述《竹書》源流,皆不入卷數。其箋則仿諸經註疏之例,發明於
各條之下。蓋文靖誤以《紀年》為原書,又誤以其注真出沈約。故以箋自名,如
鄭玄之於毛萇也。然其引證諸書,皆著出典,較孫之騄為切實。而考正地里,訂
正世系,亦較之騄為詳晰。如坊本誤於外丙元年後系以小庚五年、小甲十七年、
雍己十二年、太戊三十五年,乃繼以二年陟。蓋舊本顛倒一頁,重刻者因而仍之。
陳仁錫作《四書考》,遂據以駁難異同。文靖以《殷本紀》排比,知其脫誤,亦
較之騄為密也。
△《漢紀》·三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漢荀悅撰,悅,字仲豫,潁陰人,獻帝時官秘書監侍中,《後漢書》附見其
祖《荀淑傳》。稱獻帝好典籍。以班固《漢書》文繁難省,乃令悅依左氏傳體為
《漢紀》三十篇。詞約事詳,論辨多美。張璠《漢記》亦稱其因事以明臧否,致
有典要,大行於世。唐劉知幾《史通·六家篇》,以悅書為《左傳家》之首。其
《二體篇》又稱其歷代寶之,有逾本傳。班、荀二體,角力爭先,其推之甚至。
故唐人試士,以悅《紀》與《史》、《漢》為一科。《文獻通考》載宋李燾《跋》
曰:悅為此《紀》,固不出班《書》,亦時有所刪潤,而諫大夫王仁、侍中王閎
《諫疏》,班《書》皆無之。又稱司馬光編《資治通鑑》,書太上皇事及五鳳郊
泰畤之月,要皆舍班而從荀。蓋以悅修紀時,固《書》猶未舛訛。又稱其“君蘭”、
“君簡”,“端”、“瑞”,“興”、“譽”,“寬”、“竟”諸字與《漢書》
互異者,先儒皆兩存之。王銍作《兩漢紀後序》,亦稱荀、袁二《紀》,於朝
廷紀綱、禮樂刑政、治亂成敗、忠邪是非之際,指陳論著,每致意焉。反覆辨達,
明白條暢,啟告當代,而垂訓無窮。是宋人亦甚重其書也。其中若壺關三老茂,
《漢書》無姓,悅書雲姓令狐。朱雲請上方劍,《漢書》作斬馬,悅書乃作斷馬。
證以唐張渭詩“願得上方斷馬劍,斬取朱門公子頭”句,知《漢書》字誤。資考
證者亦不一。近時顧炎武《日知錄》乃惟取其宣帝賜陳遂璽書一條,及元康三年
封海昏侯詔一條,能改正《漢書》三四字。其餘則病其敘事索然無意味,間或首
尾不備。其小有不同,皆以班《書》為長,未免抑揚過當。又曰:“紀王莽事自
始建國元年以後,則雲其二年、其三年,以至其十五年,以別於正統而盡沒其天
鳳、地皇之號云云。其語不置可否。然不曰“盡削”而曰“盡沒”,似反病其疏
略者。不知班《書》莽自為傳,自可載其偽號。荀書以漢系編年,豈可以莽ji6*
哉?是亦非確論,不足為悅病也。是書考李燾所《跋》,自天聖中已無善本。明
黃姬水所刊亦間有舛訛。康熙中襄平蔣國祥、蔣國祚與袁宏《後漢紀》合刻,後
附《兩漢紀字句異同考》一卷。今用以參校,較舊本稍完善焉。
△《後漢紀》·三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晉袁宏撰。宏,字彥伯,陽夏人,太元初官至東陽太守,事跡具《晉書·文
苑傳》。是書前有宏《自序》,稱嘗讀《後漢書》,煩穢雜亂,聊以暇日,撰集
為《後漢紀》。其所綴會《漢紀》(案:此《漢紀》蓋指荀悅之書涉及東漢初事,
非者張璠書也)、謝承書、司馬彪書、華嶠書、謝沈書、《漢山陽公記》、《漢
靈獻起居注》、《漢名臣奏》,旁及諸部《耆舊先賢傳》,凡數百卷。前史闕略,
多不次序。錯繆同異,誰使正之。經營八年,疲而不能定,頗有傳者。始見張璠
所撰書,其言漢末之事差詳,故復探而益之云云。蓋大致以《漢紀》為準也。案
《隋志》載璠書三十卷,今已散佚。惟《三國志注》及《後漢書注》間引數條。
今取與此書互勘,璠《記》所有,此書往往不載,其載者亦多所點竄,互有詳略。
如璠《記》稱“盧芳,安定人,屬國夷數十畔在參蠻,芳從之,詐姓劉氏”。此
書則作“劉芳,安定三川人,本姓盧氏。王莽末,天下鹹思漢,芳由是詐稱武帝
後,變姓名為劉文伯。及莽敗,芳與三川屬國羌胡起兵北邊”。以及朱穆論梁冀
池中舟覆、吳祐諫父寫書事,皆較璠《記》為詳。璠《記》稱明德馬皇后不喜出
游,未嘗臨御窗牖。此書則作性不喜出入游觀。璠《記》稱楊秉嘗曰:“我有三
不惑,酒、色、財也,天下以為名公。”此書刪下一句。又如序王龔與薛勤喪妻
事,璠《記》先敘龔而追敘勤。此書則先敘勤而後敘龔。敘呂布兵敗,勸王允同
逃事,璠《記》敘在長安陷時。此書追敘於後。亦頗有所移置。而核其文義,皆
此書為長。其體例雖仿荀悅書,而悅書因班固舊文,翦裁聯絡。此書則抉擇去取,
自出鑒裁,抑又難於悅矣。劉知幾《史通·正史篇》稱:“世言漢中興,作史者
惟袁、范二家,以配蔚宗。要非溢美也。”
△《元經》·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隋王通撰。唐薛收續,並作傳。宋阮逸注。其書始晉太熙元年,終隋
開皇九年,凡九卷,稱為通之原書。末一卷自隋開皇十年迄唐武德元年,稱收所
續。晁公武《讀書志》曰:“案《崇文》無其目,疑阮逸依託為之。”陳振孫
《書錄解題》曰:“河汾王氏諸書,自中說以外,皆唐《藝文志》所無。其傳出
阮逸,或雲皆逸偽作也。”唐神堯諱淵,其祖景皇諱虎,故《晉書》戴淵、石虎
皆以字行。薛收唐人,於傳稱戴若思、石季龍宜也。《元經》作於隋世大業四年,
亦書曰若思何哉?今考是書,晉成帝鹹和八年書張公庭為鎮西大將軍,康帝建元
元年,書石虎侵張駿。公庭即駿之字,猶可曰書名書字,例本互通。至於康寧三
年書“神虎門”為“神獸門”,則顯襲《晉書》,更無所置辨矣。且於周大定元
年直書楊堅輔政。通生隋世,雖妄以聖人自居,亦何敢於悖亂如是哉?陳師道
《後山談叢》、何薳《春渚紀聞》、邵博《聞見後錄》並稱逸作是書,嘗以稿本
示蘇洵。薳與博語未可知,師道則篤行君子,斷無妄語,所記諒不誣矣。逸,字
天隱,建陽人,天聖五年進士,官至尚書屯田員外郎。《宋史·胡瑗傳》,景祐
初,更定雅樂,與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同校鐘律者,即其人也。王鞏《甲申雜記》
又載其所作詩,有“易立太山石,難芳上林柳”句,為怨家所告,流竄以終,生
平喜作偽書,此特其一耳。《文獻通考》載是書十五卷,此本止十卷,自魏太和
以後,往往數十年不書一事,蓋又非阮逸偽本之全矣。至明鄧伯羔《藝彀》,稱
是書為關朗作。朗,北魏孝文帝時人,何由書開皇九年之事。或因宋人記《關朗
易傳》與此書同出阮逸,偶然誤記耶。其書本無可取,以自宋以來,流傳已久,
姑錄存之。而參考諸說,附糾其依託如右。
△《大唐創業起居注》·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唐溫大雅撰。大雅,字彥寵,并州祁人,官禮部尚書,封黎國公,事跡具
《唐書》本傳。是書《唐志》、《宋志》皆作三卷,惟《文獻通考》作五卷。此
本上卷記起義旗至發引四十八日之事,中卷記起自太原至京城一百二十六日之事,
下卷記起攝政至即真一百八十三日之事。與《書錄解題》所云記三百五十七日之
事者,其數相符。首尾完具,無所佚闕,不應復有二卷。《通考》殆訛“三”為
“五”也。大雅本傳稱高祖兵興,引為記室參軍,主文檄。則此書得諸聞見,記
錄當真。今取與《高祖本紀》相較,若劉仁恭為突厥所敗,煬帝驛系高祖。此書
稱高祖側耳謂秦王曰:“隋運將盡,吾家繼膺符命。所以不早起兵者,為爾兄弟
未集耳。今遭羑里之厄,爾昆季須會盟津之師。”是興師由高祖,而《本紀》則
謂舉事由秦王。又此書載隋少帝以夏四月詔曰:“今遵故事,遜於舊邸。”而
《本紀》則系之五月戊午。凡此之類,皆頗相牴牾。書中所謂大郎即建成、二郎
即太宗,於太宗殊無所表異。胡震亨《跋》謂大抵載筆之時,建成方為太子,故
凡言結納賢豪,攻略城邑,必與太宗並稱,殆其然歟。抑或貞觀十七年敬播、房
玄齡、許敬宗等所修《高祖實錄》,欲以創業之功獨歸太宗,不能無所潤色也。
觀大雅所諱,獨宮婢私侍一事耳。至於稱臣突厥,則以不用“書”而用“啟”,
隱約其詞。而於煬帝命為太原道安撫大使,則載高祖私喜此行,以為天授。於煬
帝命擊突厥,則載高祖私謂人曰:“天其或者將以畀余。”俱據事直書,無所粉
飾。則凡與唐史不同者,或此書反為《實錄》,亦未可定也。
△《資治通鑑》·二百九十四卷(內府藏本)
宋司馬光撰,元胡三省音注。光以治平二年受詔撰《通鑑》,以元豐七年十
二月戊辰書成奏上,凡越十九年而後畢。光《進表》稱精力盡於此書。其採用之
書,正史之外,雜史至三百二十二種。其殘稿在洛陽者尚盈兩屋。既非掇拾殘剩
者可比。又助其事者,《史記》、前《後漢書》屬劉攽;三國、南北朝屬劉恕;
唐、五代屬范祖禹。又皆通儒碩學,非空談性命之流。故其書網羅宏富,體大思
精,為前古之所未有。而名物訓詁,浩博奧衍,亦非淺學所能通。光門人劉安世
嘗撰《音義》十卷,世已無傳。南渡後注者紛紛,而乖謬彌甚。至三省乃匯合群
書,訂訛補漏,以成此注。元袁桷《清容集》載先友《淵源錄》,稱三省天台人,
寶祐進士,賈相館之。釋《通鑑》三十年,兵難稿三失。乙酉歲,留袁氏家塾,
日手抄《定注》。己丑寇作,以書藏窖中得免。案:三省《自序》,稱乙酉徹編,
與桷所記正合。惟桷稱《定注》,而今本題作《音注》,疑出三省所自改。三省
又稱,初依經典釋文例,為廣注九十七卷。後失其書,復為之注。始以考異及所
注者散入《通鑑》各文之下。曆法、天文則隨《目錄》所書而附註焉。此本惟
《考異》散入各文下,而《目錄》所有之曆法、天文書中並未附註一條。當為後
人所刪削,或三省有此意而未及為歟。《通鑑》文繁義博,貫穿最難。三省所釋,
於象緯推測,地形建置,制度沿革諸大端,極為賅備。故《唐紀》開元十二年內
注云:“溫公作《通鑑》,不特紀治亂之跡而已。至於禮樂、歷數、天文、地理
尤致其詳。讀者如飲河之鼠,各充其量。”蓋本其命意所在,而於此特發其凡,
可謂能見其大矣。至《通鑑》中或小有牴牾,亦必明著其故。如《周顯王紀》
“秦大良造伐魏”條注云“大良造下當有‘衛鞅’二字”。《唐代宗紀》“董晉
使回紇”條注云“此韓愈狀晉之辭,容有溢美”。又“嚴武三鎮劍南”條注云
“武只再鎮劍南,蓋因杜甫詩語致誤”。《唐穆宗紀》“冊回鶻嗣君”條注云
“《通鑑》例,回鶻新可汗未嘗稱嗣君”。《文宗紀》“鄭注代杜悰鎮鳳翔”條
注云“如上卷所書杜悰鎮忠武,不在鳳翔”。凡若此類,並能參證明確,而不附
會以求其合,深得注書之體。較尹起莘《綱目發明》附和回護,如諧臣媚子所為
者,心術之公私,學術之真偽,尤相去九牛毛也。雖徵摭既廣,不免檢點偶疏。
如景延廣之名,出師表敗軍之事,庾亮此手何可著賊之語,沈懷珍之軍洋水,阿
那瑰之趨下口,烏丸軌宇文孝伯之誤句,周太祖詔今兄之作“令兄”,顧炎武
《日知錄》並糾其失。近時陳景雲亦摘地理訛舛者作《舉正》數十條。然以二三
百卷之書,而蹉失者僅止於此,則其大體之精密,益可概見。黃溥《簡籍遺聞》
稱是書元末刊於臨海,洪武初取其版藏南京國學。其見重於後來,固非偶矣。
△《資治通鑑釋文辨誤》·十二卷(內府藏本)
元胡三省撰。《通鑑釋文》本南宋時蜀人史炤所作,淺陋特甚。時又有海陵
所刊釋文,稱司馬康本。又蜀廣都費氏進修堂版行《通鑑》,亦以注附之,世號
“龍爪通鑑”。皆視史炤本差略,而實相蹈襲。三省既自為《通鑑音注》,復以
司馬康釋文本出偽托,而史炤所作訛謬相傳,恐其疑誤後學,因作此書以刊正之。
每條皆先舉史炤之誤,而海陵本、龍爪本與之同者,則分注其下。其已見於此書
者,《音注》之中即不復著其說。然如《唐德宗紀》韓旻出駱驛一條,《音注》
云:“史炤謂駱谷關之驛。余案韓旻若過駱谷關驛,則已通奉天而西南矣。炤說
非也。”此類隨文考正者,亦不盡見於《辨誤》。蓋二書本相輔而行,故各有詳
略,以便互為考證也。其書援據精核,多足為讀史者啟發之助。所云音訓之學,
因文見義,各有攸當,不可滯於一隅。又雲晉、宋、齊、梁、陳之疆里不可以釋
唐之疆里。其言實足為千古注書之法,又不獨為史炤一人而設矣。
△《通鑑胡注舉正》·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陳景雲撰。景雲里貫已附見《三國辨誤》條下。是書皆參訂胡三省《資
治通鑑音注》之誤,凡六十三條。而所正地理居多,頗為精核。然如周赧王五十
七年大梁夷門監者注,以夷門為大梁北門,不知《史記·信陵君傳》本作東門。
又隋煬帝大業元年奇章公牛弘注,但引《隋書》、《新唐書》作“其章縣”,不
知《舊唐書》本作“奇章”,謂以縣東八里奇章山得名。又後漢明帝永平十四年
隧鄉名見《漢書·地理志·泰山郡虵邱縣條》下,唐高祖武德三年溱州見《隋
書·煬帝紀》大業元年及《地理志·汝南郡》條下,後晉高祖天福四年康化軍見
陸游《南唐書·烈祖本紀》,而注皆雲無考。凡斯之類,尚未悉舉。考書後附載
王峻所作《景雲墓誌》,稱作《通鑑胡注舉正》十卷。而卷末其子黃中《跋》亦
稱書本十卷,屋漏鼠齧之餘,僅存什一。然則是編乃殘闕之稿,其多所掛漏宜矣。
要此所存諸條,亦未始不足資考據也。
△《通鑑地理通釋》·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王應麟撰。應麟有《周易鄭氏注》,已著錄。是書以《通鑑》所載地名,
異同沿革,最為糾紛,而險要阸塞所在,其措置得失,亦足為有國者成敗之鑑,
因各為條列,釐定成編。首《歷代州域》,次《歷代都邑》,次《十道山川》,
次《歷代形勢》,而終以《唐河湟十一州》、《石晉十六州》、《燕雲十六州》。
書本十四卷。《宋史》本傳作十六卷,疑傳刻之訛也。其中徵引浩博,考核明確,
而敘列朝分據戰攻,尤一一得其要領,於史學最為有功。原書無《序》,後人以
書後應麟《自跋》移冠於前。所云“上章執徐橘壯之月”,乃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庚辰八月。是時宋亡已三年,蓋用陶潛但書甲子之義。書內稱“梓慎”為“梓謹”,
亦猶為宋諱雲。
△《資治通鑑考異三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宋司馬光撰。此書於元豐七年隨《通鑑》同奏上。高似孫《緯略》載:“光
編集《通鑑》,有一事用三四出處纂成者。”《文獻通考》載:“司馬康所述有
司馬彪、荀悅、袁宏、崔鴻、蕭方等,李延壽及《太清記》、《唐歷》之類。”
洪邁《容齋隨筆》所摘,有《河洛記》、《魏鄭公諫錄》、《李司空論事》、
《張中丞傳》、《涼公平蔡錄》、《鄴侯家傳》、《兩朝獻替記》、《後史補金
鑾密記》、《彭門紀亂》、《平剡錄》、《廣陵妖亂志》之類。不過偶舉其數端,
不止是也。其間傳聞異詞,稗官既喜造虛言,正史亦不皆實錄,光既擇可信者從
之,復參考同異,別為此書,辨證謬誤,以祛將來之惑。昔陳壽作《三國志》,
裴松之注之,詳引諸書錯互之文,折衷以歸一是。其例最善,而修史之家,未有
自撰一書,明所以去取之故者,有之,實自光始。其後李燾《續通鑑長編》、李
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皆沿其義。雖散附各條之下,為例小殊,而考訂得
失則一也。至陳桱、王宗沐、薛應旂等欲追續光書,而不能綱羅舊籍,僅據本
史編排,參以他書,往往互相牴牾,不能遽定其是非。則考異之法不講,致留遺
議於本書,滋疑竇於後來者矣。其中如唐關播平章事拜罷,專引《舊唐書》,而
不及引《新唐書》紀傳年表以證其誤者,小小滲漏,亦所不免。然卷帙既繁,所
謂牴牾不敢保者,光固已自言之,要不足為全體累也。其書原與《通鑑》別行。
胡三省作《音注》,始散入各文之下。然亦頗有漏略。此乃明初所刊單本,猶光
原書卷第,故錄之以存其舊焉。
△《資治通鑑目錄》·三十卷(光祿寺卿陸錫熊家藏本)
宋司馬光撰。此書亦與《通鑑》同奏上,即《進書表》所謂略舉事目以備檢
閱者也。其法年經國緯,著其歲陽歲名於上,而各標《通鑑》卷數於下。又以劉
羲叟《長曆氣朔閏月》及列史所載《七政之變》著於上方,復撮書中精要之語散
於其間。次第釐然,具有條理。蓋《通鑑》一書,包括宏富,而篇帙浩繁。光恐
讀者倦於披尋,故於編纂之時,提綱挈要,並成斯編,使相輔而行,端緒易於循
覽。其體全仿《年表》,用《史記》、《漢書》舊例。其標明卷數,使知某事在
某年,某年在某卷,兼用《目錄》之體,則光之創例。《通鑑》為紀志傳之總會,
此書又《通鑑》之總會矣。至五星凌犯之類,見於各史《天文志》者,《通鑑》
例不備書,皆具列上方,亦足補本書所未及。《書錄解題》稱:光患本書浩大難
領略,而《目錄》無首尾,晚著《通鑑舉要歷》八十卷,其稿在晁說之以道家。
紹興初,謝克家任伯得而上之。今其本不傳。《讀書志》又別載《通鑑節文》六
十卷,亦稱光所自鈔,今亦不傳。惟此書以附《通鑑》得存,尚足為全書之綱領
雲。
△《通鑑釋例》·一卷(內府藏本)
宋司馬光撰。皆其修《通鑑》時所定《凡例》。後附《與范祖禹論修書帖》
二通。有光曾孫尚書吏部員外郎伋《跋》語,稱遺稿散亂,所藏僅存,脫略已甚,
伋輒掇取分類為三十六例。末題丙戌仲秋,乃孝宗乾道二年。胡三省《通鑑釋文
辨誤序》謂光沒後,《通鑑》之學其家無傳。後因金使問司馬光子孫,朝廷始訪
其後之在江南者,得從曾孫伋,使奉公祀。凡言書出於司馬公者,必鋟梓行之。
蓋伋之始末如此。其編此書時,嘗有浙東提舉常平茶鹽司版本。惟伋《跋》稱三
十六例,而今本止分十二類。蓋並各類中細目計之也。伋又稱,文全字闕者伋亦
從而闕之,而今本並無所闕,則已非原刻之舊。胡三省又云:“溫公《與范夢得
修書二帖》,得於三衢學宮。《與劉道原十一帖》則得於高文虎氏。伋取以編於
前例之後。”今本止有《與夢得二帖》,而《道原十一帖》無之。殆後人以《通
鑒問疑》別有專本,而削去不載歟。其書雜出於南渡後,恐不無以意損益,未必
盡光本旨。而相傳已久,今故與《問疑》並著於錄,以備參考焉。
△《稽古錄》·二十卷(光祿寺卿陸錫熊家藏本)
宋司馬光撰。光既撰《資治通鑑》及《目錄》、《考異》,又有《舉要歷》,
有《歷年圖》,有《百官表》。《歷年圖》仍依《通鑑》,起於三晉,終於顯德。
《百官表》止著宋代。是書則上溯伏羲,下訖英宗治平之末,而為書不過二十卷。
蓋以各書卷帙繁重,又《歷年圖》刻於他人,或有所增損,亂其卷帙。故芟除繁
亂,約為此編,而諸論則仍《歷年圖》之舊。元祐初表上於朝。陳振孫《書錄解
題》曰:越本匯聚諸論於一卷,潭本則分系於各代之後。此刻次第,蓋依潭本,
較越本易於循覽。《朱子語錄》曰:《稽古錄》一書,可備講筵宮僚進讀,小兒
讀六經了,令讀之,亦好。末後一表,其言如蓍龜,一一皆驗。今觀其諸論,於
歷代興衰治亂之故,反覆開陳,靡不洞中得失。洵有國有家之炯鑒,有裨於治道
者甚深。故雖非洛學之派,朱子亦不能不重之,足見其不可磨滅矣。南渡以後,
龔頤正嘗續其書,今《永樂大典》尚有全本。然是非頗乖於公議,陳振孫深不取
之。蓋其心術學問皆非光比,故持論之正亦終不及光也。
△《通鑑外紀》·十卷、《目錄》·五卷(少詹事陸費墀家藏本)
宋劉恕撰。恕,字道原,其先世京兆萬年人。祖受為臨川令,葬於高安,因
家焉。《宋史》本傳稱其舉進士入高等,不著何年。考司馬光作此書《序》,稱
恕卒於元豐元年九月,年四十七,則當生於明道元年。又稱其登第時年十八,則
皇祐元年進士也。初授鉅鹿主簿,尋遷知和州、翁源二縣。會司馬光受詔修《資
治通鑑》,奏以恕同司編纂,轉著作郎。熙寧四年以忤王安石乞終養,改秘書丞,
仍令就家續成前書,遂終於家。此書乃其臨沒所成也。蓋修《資治通鑑》時,恕
欲與司馬光采宋一祖四宗實錄國史為《後紀》,而摭周威烈王以前事跡為《前紀》。
會遭憂遘疾,右肢痹廢,知遠方不可得國書,《後紀》必不能就。乃口授其子義
仲,以成此書,改名曰《外紀》。凡《包羲以來紀》一卷,《夏紀》、《商紀》
共一卷,《周紀》八卷,又《目錄》五卷。年經事緯,上列朔閏天象,下列《外
紀》之卷數,悉與司馬光《通鑑目錄》例相同。金履祥作《通鑑前編》,詆其好
奇。今觀其書周成王元年丙戌,稱周公攝王之元年,越七年癸巳,始稱成王元年,
則是周公殆類新莽之為矣。又稱魯惠公為隱公娶於宋,見其女好而自納之,生桓
公,是惠公先有衛宣之醜。如斯之類,頗為不經。又如齊桓觀龍,殆如戲劇;熊
渠射虎,何預勸懲。雖曰細大不捐,亦未免貪多務得。履祥所論,未可謂之吹求。
然《外紀》於上古之事,可信者大書,其異同舛誤以及荒遠茫昧者,或分注,或
細書,未嘗不具有別裁。《目錄》於共和以後據《史紀年表》編年,共和以前皆
謂之疑年,不標歲陽、歲陰之名,並不縷列其數,亦特為審慎。且其《自序》稱
陶潛豫為《祭文》,杜牧自撰《墓誌》,夜台甫邇,歸心若飛,不能作《前後紀》
而為《外紀》。他日書成,公為《前後紀》,則可刪削《外紀》之繁冗而為《前
紀》,以備古今一家之言云雲。則恕作此書,特創為草稿,儲材備用,如《通鑑》
之有《長編》,以待司馬光之刊定耳。履祥不察當日書局編纂之例,遽加輕詆,
操之未免已蹙矣。
△《皇王da6*紀》·八十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胡宏撰。宏字仁仲,號五峰,崇安人,安國之季子也。以蔭補承務郎。紹
興中嘗上書忤秦檜,久不調。檜死,始召用,辭疾不赴。事跡附載《宋史·儒林
傳·胡安國傳》中。是書成於紹興辛酉,紹定間嘗宣取入秘閣。所述上起盤古,
下迄周末。前二卷皆粗存名號事跡。帝堯以後,始用《皇極經世》編年,博採經
傳,而附以論斷。陳振孫《書錄解題》嘗譏其誤取《莊子》寓言,及敘邃古之初,
無徵不信。然古帝王名號可考,統系斯存,典籍相傳,豈得遽為刪削。至其採摭
浩繁,雖不免小有出入,較之羅泌《路史》,則切實多矣,未可以一眚掩也。朱
彝尊《曝書亭集》有是書《跋》,稱近時鄒平馬驌撰《繹史》,體例頗相似。疑
其未見是書,正可並存不廢。今考驌書多引《路史》,而不及《皇王da6*紀》一字。
彝尊以為未見,理或有然。至於此書體用編年,《繹史》則每事標題,而雜引古
書之文排比倫次,略如袁樞記事本末之法,體例固截然不同。不知彝尊何以謂其
相似,殆偶未詳檢驌書歟。
△《中興小紀》·四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熊克撰。克,字子復,建陽人,孝宗時官至起居郎,兼直學士院,出知台
州,事跡具《宋史·文苑傳》。是編排次南渡以後事跡,首建炎丁未,迄紹興壬
午,年經月緯,勒成一書。宋制:凡累朝國史,先修日紀,其曰小紀,蓋以別於
官書也。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克之為書,往往疏略多牴牾,不稱良史”。岳
珂《桯史》亦摘其記金海陵南侵,誤以薰風殿之議與武德殿之議並書於紹興二
十八年合而為一。蓋以當時之人記當時之事,耳目既有難周,是非尚未論定,自
不及李心傳書纂輯於記載詳備之餘。然其上援朝典,下參私記,綴緝聯貫,具有
lun6*理。其於心傳之書,亦不失先河之導。創始難工,固未可一例論也。《宋史·
藝文志》載克所著尚有《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今《永樂大典》僅存十有一
卷,首尾零落,已無端委。僅此書尚為完本。惟原書篇第為編纂者所合併,舊目
已不可尋。今約略年月,依《宋史》所載原數,仍勒為十卷。
△《續資治通鑑長編》·五百二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李燾撰。燾有《說文解字五音韻譜》,已著錄。燾博極群書,尤究心掌故。
以當時學士大夫各信所傳,不考諸實錄正史,家自為說。因踵司馬光《通鑑》之
例,備采一祖八宗事跡,薈稡討論,作為此書。以光修《通鑑》時先成《長編》,
燾謙不敢言《續通鑑》,故但謂之《續資治通鑑長編》。《文獻通考》載其《進
書狀》四篇。一在隆興元年知榮州時,先以建隆迄開寶年事一十七卷上進;一在
乾道四年為禮部郎時,以整齊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閏三月五朝事跡共一百八卷上
進;一在淳熙元年知瀘州時,以治平後至靖康凡二百八十卷上進;一在淳熙元年
知遂寧府時,重別寫呈,並《舉要》、《目錄》計一千六十三卷、六百八十七冊
上進。故周密《癸辛雜識》稱,韓彥古盜寫其書,至盈二廚。然《文獻通考》所
載,僅《長編》一百六十八卷、《舉要》六十八卷,與《進狀》多寡迥殊。考陳
振孫《書錄解題》,稱其卷數雖如此,而冊數至逾三百,蓋逐卷又分子卷,或至
十餘云云。則所稱一千六十三卷者,乃統子卷而計之,故其數較多矣。又據燾
《進狀》,其書實止於欽宗。而王明清《玉照新志》稱紹興元年胡彥修疏,在
《長編》一百五十九卷注後,則似乎兼及高宗。或以事相連屬,著其歸宿,附於
注末,如《左傳》後經終事之例歟。《癸辛雜識》又稱“燾為《長編》,以木廚
十枚,每廚抽替匣二十枚,每替以甲子志之。凡本年之事有所聞,必歸此匣。分
日月先後次第之,井然有條”云云,則其用力之專且久,可概見矣,其書卷帙最
多,當時艱於傳寫,書坊所刻本及蜀中舊本已有詳略之不同。又神、哲、徽、欽
四朝之書,乾道中只降秘書省依《通鑑》紙樣繕寫一部,未經鏤版,流播日稀。
自元以來,世鮮傳本。本朝康熙初,崑山徐乾學始獲其本於泰興季氏,凡一百七
十五卷。嘗具疏進之於朝。副帙流傳,無不珍為秘乘。然所載僅至英宗治平而止,
神宗以後仍屬闕如。檢《永樂大典》宋字韻中,備錄斯編,以與徐氏本相較,其
前五朝雖大概相合,而分注考異,往往加詳。至熙寧迄元符三十餘年事跡,徐氏
所闕而朱彝尊以為失傳者,今皆粲然具存,首尾完善,實從來海內所未有。惟徽、
欽二紀原本不載,又佚去熙寧、紹聖間七年之事,頗為可惜。然自哲宗以上,年
經月緯,遂已詳備無遺。以數百年來名儒碩學所欲見而不得者,一旦頓還舊物,
視現行諸本增多幾四五倍。斯亦藝林之鉅觀矣。昔明成化中詔商輅等續修《通鑑
綱目》,時《永樂大典》庋藏內府,外庭無自而窺。竟不知燾之舊文全載卷內,
乃百方別購,迄不能得。論者以為遺憾。今恭逢我皇上稽古右文,編摩四庫,乃
得復見於世。豈非顯晦有時,待聖世而發其光哉?燾原目無存,其所分千餘卷之
次第,已不可考。謹參互校正,量其文之繁簡,別加釐析,定著為五百二十卷。
燾作此書,經四十載乃成。自實錄、正史、官府文書以逮家錄、野紀,無不遞相
稽審,質驗異同。雖採摭浩博,或不免虛實並存,疑信互見,未必一一皆衷於至
當。不但太宗斧聲燭影之事,於《湘山野錄》考據未明,遂為千古之疑竇。即如
景祐二年三月賜鎮東軍節推毛洵家帛米一事,核以余靖所撰《墓銘》,殊不相符,
為曾敏行《獨醒雜誌》所糾者,亦往往有之。然燾《進狀》自稱,寧失之繁,毋
失之略,蓋廣蒐博錄以待後之作者。其淹貫詳贍,固讀史者考證之林也。
△《綱目續麟》·二十卷、《校正凡例》·一卷、《附錄》·一卷、《匯覽》
·三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張自勛撰。自勛,字卓菴,南昌人。是編成於崇禎癸未。首為《校正凡例》
一卷,列朱子《凡例》與劉友益《書法凡例》,而各著所疑。次為《附錄》一卷,
備列朱子《論綱目手書》十二篇、及李方子《綱目後序》、王柏書《綱目大全後》、
徐昭文《綱目考證序證》。《綱目》一書,非惟分注非朱子手定,即正綱亦多出
趙師淵手,並證劉友益誤以晚年未定之本為中年已定之本,遂不求端訊末,強辨
誣真。其《續麟》二十卷,則案原書次第,摘列《綱目》及《考異》、《書法》、
《發明》、《考證》之文,而一一辨正其是非。《匯覽》三卷,則列增刪正綱者
三千六百四十餘字,增刪分注者四百四十餘字。蓋《匯覽》為改正之本,而《續
麟》則《發明》改正之所以然。分注之文,《匯覽》僅改其年號、君名、諡號之
類,而其他所當改者,以其文太繁,則散見於《續麟》中。蓋二書詳略互見,相
輔為用者也。其宗方孝孺之論,不以統予秦、晉、隋,未免儒生膠固之見。然其
他參互比校,每能推其致誤之所以然。如唐以前太子即位皆書名,至唐獨不書名,
劉友益曲為之說,自勛則以為太子即位,前史皆書名,至《唐書本紀》獨不書名,
《綱目》不過誤從史文,不必強為穿鑿。又如漢景帝中元年十二月晦日食,《綱
目》漏書。三年九月晦日食既,《綱目》漏書“既”字。自勛以為皆《漢書本紀》
先漏,《綱目》但據《本紀》而未見《五行志》,故有此失,別無他義。皆足破
陋儒附會之說。他若唐太宗貞觀元年書徵隋秘書監劉子翼不至,劉友益《書法》
稱書不至何,美子翼也。尹起莘《發明》亦以特書隋官為美之。自勛則據《唐書
·劉禕之傳》,載子翼後復召拜吳王府功曹參軍,終著作郎、弘文館直學士,謂
《綱目》失考,誤以為陶潛一例。如是之類,其說皆鑿鑿有徵,非故與朱子為難
者比。至於《凡例》稱曹丕、劉裕書姓,而《綱目》書宋王裕乃無“劉”字。又
《凡例》稱宦者封爵皆加“宦者”字,如鄭眾之屬,而《綱目》書鄭眾封鄛鄉
侯乃無“宦者”字。用證《綱目》傳寫刊刻,不免訛脫,不必以鈔胥刻工之失,
執為朱子之筆削。尤為洞悉事理之言,視徒博尊朱子之名而牽合迂謬,反晦朱子
之本旨者,相去遠矣。
(謹案:四庫編纂之例,凡箋注古書者仍以所箋所注之時代為次。是書本為
朱子《綱目》而作,《綱目》經聖祖仁皇帝御批,當以御批為主,已恭錄於《史
評類》中。故《編年類》中不錄《綱目》,而是編及芮長恤、陳景雲書則仍從
《綱目》之次序,列諸此焉。)
△《綱目分注補遺》·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芮長恤撰。長恤,字蒿子,原名城,字岩尹,溧陽人,前明諸生。初,
朱子因司馬光《通鑑》作《綱目》,以分注浩繁,屬其事於天台趙師淵。師淵
《訥齋集》中載其往來書牘甚詳。蓋《分注》之屬師淵,猶《通鑑》之佐以劉、
范,在朱子原不諱言。因流傳刊版未題師淵之名,後人遂誤以為《分注》亦出朱
子。間有舛漏,皆委曲強為之辭。長恤考究本原,知不出朱子之手。故凡《分注》
之刪削《通鑑》以至失其本事者,悉列原文某句某字之下。有某句某字於前,而
推求事理為之考辨於後。使證佐分明,具有條理。昔元汪克寬力崇道學,篤信新
安,而作《考異》一編,訂訛正舛,至今與《綱目》並刊。蓋是非者天下之公,
苟一間未達,於聖人不能無誤。而大儒之心廓然無我,亦必不以偶然疏漏,生回
護之私。是即真出朱子,亦決不禁後儒之考訂,況門人代擬之本哉。且其說皆引
據舊文,原書具在。亦非逞臆私談,憑虛肆辨,如姚江末流所為者,是亦可為
《綱目》之功臣矣。陳鼎《留溪外傳》,列長恤於《理學部》中,稱其手著《綱
目存遺》等書,蓋嫌於朱子尚有所遺,待人之補,故改“補”為“存”,以諱其
事。門戶之見,又何其陋歟。
△《綱目訂誤》·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陳景雲撰。初,尹起莘所作《通鑑綱目發明》,凡有疑義,率委曲以通
其說。至周密作《癸辛雜識》,始辨其中宗、武后並書年號一條。然其說不甚確。
後作《齊東野語》,又辨《綱》中北齊高緯殺其從官六十人一條;郭威弒隱帝書
殺,弒湘陰王書弒一條;開元九年冬十一月罷諸王都督刺史等四條;貞元二年十
一月皇后不書氏一條;《目》中開皇十七年赦蕭摩訶一條;貞觀元年太宗詰杜淹
一條;則頗中其失。後明末張自勛、國朝芮長恤亦遞有訂正。景雲是書,又捃摭
諸家所未及,悉引據前史原文,互相考證。其中毛舉細故,雖未免稍涉吹求。然
如漢蕭望之誤書“下獄”,漢中王即位條下誤載司馬光《論》,雍闓之叛誤“四
郡”為“三郡”,鍾會過王戎誤書其祖官,曹志免官誤作“除名”,拓拔賀傉
誤為鬱律之子,石虎擒劉岳誤以為殺王導,論劉允語誤脫“布在江州”四字,乞
伏步頹之叛誤在苻堅敗後,孫恩走郁州誤作“陷廣陵”,宋高祖誡義符語誤刪
“非如兄韶有”五字,始興王濬在西州誤刪朱法瑜事,沈文季為僕射誤與蕭坦之
並書,賀拔岳誤書雍州刺史,高洋誤漏“還晉陽”,西魏洛陽平陽以東地入於齊
誤刪“以東”字,陳武帝祔祖於廟誤作周事,隋文帝斬問事誤作“斬所捶之人”,
柴紹為長史誤連下文作諮議,李吉甫漏書罷相,李行言殺強盜誤作“殺北司”,
官軍亂焚殺李克恭誤作“zi6*焚”,羅紹威表詞誤以設言為實事,梁以錢鏐為吳越
國王誤復上卷,王峻以樞密使同平章事兼領平盧誤作“出鎮”,皆指摘精確,足
正傳訛。附糾汪克寬《考異》誤讀高密王恢,陳濟正誤誤解太興殿後廳,胡寅
《讀史管見》誤指宇文孝伯讒王軌,及誤論安史,劉友益《書法》誤論削高侃名
諸條,亦皆允當。其於摭實之學,亦可雲愈推愈密矣。
△《大事紀》·十二卷、《通釋》·三卷、《解題》·十二卷(浙江吳玉墀
家藏本)
宋呂祖謙撰。祖謙有《古周易》,已著錄。是書取司馬遷《年表》所書,編
年系月以紀《春秋》後事,復采輯諸書以廣之。始周敬王三十九年,迄漢武帝征
和三年。書法皆祖太史公。所錄不盡用策書凡例。《朱子語錄》所謂伯恭子約宗
太史公之學,以為非漢儒所及者,此亦一證也,其書作於淳熙七年。每以一日排
比一年之事。本欲起春秋後迄於五代,會疾作而罷。故所成僅此,然亦足見其大
凡矣。當時講學之家,惟祖謙博通史傳,不專言性命。《宋史》以此黜之,降置
《儒林傳》中。然所學終有根柢此,書亦具有體例,即如每條下各注從某書修雲
雲,一一具載出典,固非臆為筆削者可及也。《通釋》三卷,如說經家之有綱領,
皆錄經典中要義格言。《解題》十二卷則如經之有傳,略具本末而附以己見。凡
《史》、《漢》同異及《通鑑》得失,皆縷析而詳辨之。又於名物象數旁見側出
者,並推闡貫通,夾注句下。《朱子語錄》每譏祖謙所學之雜,獨謂此書為精密。
又謂《解題》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觀書中周慎靚王二年載魏襄王
問孟子事,取蘇轍古史之論,後《孟子集注》即引用其說,蓋亦心服其淹通,知
非趙師淵輩所能望其項背也。所附《通釋》,《文獻通考》作一卷。此本乃宋嘉
定壬申吳郡學舍所刻,實分三卷。《通考》蓋傳寫之誤雲。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二百卷(永樂大典本)
宋李心傳撰。心傳,字微之,井研人,官至禮部侍郎,事跡具《宋史·儒林
傳》。是書述高宗朝三十六年事跡,仿《通鑑》之例,編年系月,與李燾《長編》
相續。寧宗時嘗被旨取進。《永樂大典》別載賈似道《跋》,稱寶祐初曾刻之揚
州。而元代修宋、遼、金三《史》時,廣購逸書,其目具見袁桷、蘇天爵二集,
並無此名。是當時流傳已絕,故修史諸臣均未之見。至明初,始得其遺本,亦惟
《文淵閣書目》載有一部二十冊,諸家書目則均不著錄。今明代秘府之本,又已
散亡。其存於世者,惟《永樂大典》所載之本而已。其書以國史、日曆為主,而
參之以稗官、野史、家乘、志狀、案牘奏議、百司題名,無不臚采異同,以待後
來論定。故文雖繁而不病其冗,論雖岐而不病其雜。在宋人諸野史中,最足以
考證。《宋史》本傳稱其重川蜀而薄東南。然如宋人以張栻講學之故,無不堅持
門戶,為其父張浚左袒。心傳獨於淮西富平之僨事、曲端之枉死、岳飛之見忌,
一一據實直書。雖朱子行狀亦不據以為信,初未嘗以鄉曲之私稍為回護。則《宋
史》之病是書者,殆有不盡然矣。大抵李燾學司馬光而或不及光,心傳學李燾而
無不及燾。其宏博而有典要,非熊克、陳均諸人所能追步也。原本所載秦熺、
張匯諸論,是非顛倒,是不待再計而刪者,而並存以備參稽,究為瑕纇。至於本
注之外載有留正《中興聖政草》、呂中《大事記講義》、何俌《龜鑑》諸書,
似為修《永樂大典》者所附入。然今無別本可校,理貴闕疑,姑仍其舊。其中與
《宋史》互異者,則各為辨證,附註下方。所載金國人名、官名、地名,音譯均
多舛誤,謹遵《欽定金史國語解》,詳加訂正。別為《考證》,附載各卷之末。
仍依原第,析為二百卷。至其書名,《文獻通考》作《系年要記》,《宋史》本
傳作《高宗要錄》,互有不同。今據《永樂大典》所題,與心傳《朝野雜記自跋》
及王應麟《玉海》相合,故定為《系年要錄》著於錄焉。
△《宋九朝編年備要》·三十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陳均撰。均,字平甫,號雲岩,莆田人。端平初有言是書於朝者,敕下福
州宣取,賜均官迪功郎。馬端臨《文獻通考》載均《編年舉要》三十卷、《備要》
三十卷,又有《中興舉要》十四卷、《備要》十四卷。令《中興舉要》、《備要》
皆佚。此書前有紹定二年真德秀《序》,稱皇朝《編年舉要》與《備要》合若干
卷,則當時本共為一書。今《舉要》亦佚,存者惟此編耳。其書取日曆、實錄及
李燾《續通鑑長編》刪繁撮要,勒成一帙,兼采司馬光、徐度、趙汝愚等十數家
之書,博考互訂。始太祖至欽宗,凡九朝事跡,欲其篇帙省約,便於尋閱,故苟
非大事,則略而不書。林岊《序》謂“取司馬氏之綱,而時有修飾;取李氏之目,
而頗加節文”,足以括其體例。然實以《通鑑綱目》為式,特據事直書,不加褒
貶耳。觀均《自序》,其宗旨可見也。
△《續宋編年資治通鑑》·十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劉時舉撰。時舉里貫無考。其結銜稱通直郎、戶部架閣、國史實錄院檢討、
兼編修官。《宋季三朝政要》載史嵩之父喪去位,詔以右丞相起復。時舉為廩學
生,有與王元野、黃道等九十四人上疏力爭一事。其始末則未之詳也。是書所記,
始高宗建炎元年,迄寧宗嘉定十七年。當成於理宗之世。而書末附論一條,稱理
宗撐拄五十年而後亡,不可謂非幸云云。其言乃出於宋亡以後,似非時舉原文。
案舊本《目錄》後有《書坊題識》一則,稱是編系年有考據,載事有本末,增入
諸儒集議,三復校正,一新刊行云云。則書中所附《議論》,有元時刊書者所增
入,非其舊矣。其中紀載,雖以簡約為主,或首尾未具,於事跡間有脫遺。然如
論張浚不附和議而不諱其黨汪、黃;攻李綱引秦檜之罪、辨李綱之被謗遠謫,而
不諱其庇翁彥國陷宋齊愈之失;褒貶頗協至公,無講學家門戶之見。卷端有朱彝
尊《題詞》,稱其過於王宗沐、薛應旂所撰,殆不誣雲。
△《西漢年紀》·三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王益之撰。益之,字行甫,金華人,官大理司直。所著有《漢官總錄》、
《職原》等書,見馬端臨《經籍考》。蓋能熟於兩漢掌故者。今他書散佚,惟此
本以載入《永樂大典》獨存。考益之《自序》,稱《年紀》三十卷、《考異》十
卷、《鑒論》若干卷,各自為書。今此本不載《鑒論》,而《考異》則散附《年
紀》各條之下,與《序》不合。殆後人離析其文,如胡三省之於《通鑑考異》歟,
又《序》稱自高祖迄王莽之誅,而此本終於平帝,居攝以後闕焉。且其文或首尾
不完,中間已有脫佚。蓋編入《永樂大典》之時,已殘闕矣。司馬光《通鑑》所
載漢事,皆本班、馬二書及荀紀為據,其餘鮮所采掇。益之獨旁取《楚漢春秋》、
《說苑》諸書,廣徵博引,排比成書,視《通鑑》較為詳密。至所作《考異》,
於一切年月舛誤、紀載異同、名地錯出之處,無不參稽互核,折衷一是。多出二
劉《刊誤》、吳仁傑《補遺》之外,尤《通鑑考異》所未及,其考證亦可謂精審
矣。今依益之《自序》目次,釐為三十卷。其《考異》亦即從舊本仍附各條之下,
以便檢核,不復拘《自序》之文,別為編次焉。
△《靖康要錄》·十六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陳振孫《書錄解題》曰:《靖康要錄》五卷,不知作者。記
欽宗在儲時及靖康一年之事,案日編次。凡政事制度及詔誥之類,皆詳載焉。其
與金國和戰諸事,編載尤詳云云。是振孫之時已莫知出誰手矣。今觀其書,記事
具有日月,載文俱有首尾,決非草野之士不睹國史日曆者所能作。考《書錄解題》
又載《欽宗實錄》四十卷,乾道元年修撰洪邁等進。此必《實錄》既成之後,好
事者撮其大綱以成此編,故以《要錄》名也。宋人雜史傳於今日者,如熊克《中
興小紀》、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之類,大抵於南宋為詳。其詳於北宋者
惟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然《長編》已多佚闕,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補之,
亦僅及哲宗而止。徽宗,欽宗兩朝之事遂以無徵。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起政
和迄建炎,雖較他書為賅備,而所錄事跡章疏,惟以有涉金人者為主,餘則略焉。
此書雖敘事少略,載文太繁,而一時朝政,具有端委,多有史所不詳者。即以補
李燾《長編》,亦無不可也。
△《兩朝綱目備要》·十六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所紀自宋光宗紹熙元年迄寧宗嘉定十七年事跡。諸家書目皆
不著錄。考元吳師道《禮部集》有《答陳眾仲問吹劍錄》云:《續宋編年》於吳
曦誅數月後載李好義遇毒死。又有題牟成父所作《鄧平仲小傳》及《濟邸事略後》
云:吳曦之誅,實楊巨源結李好義之功,為安丙輩媢忌掩沒。近有續陳均《宋
編年》者,頗載巨源事。雖能書安丙殺其參議官楊巨源,而復以擅殺孫忠銑之罪
歸之。大抵當時歸功於丙,故其事不白云云。核其所引,與此書所載相合。疑此
書在元時嘗稱為《續宋編年》,然師道亦未嘗明言其撰自何人也。觀其載嘉定十
四年六月乙亥,與莒補秉義郎。其目云:“即理宗皇帝。”考宋代條制,舊名亦
諱,此乃直斥不避,似乎元人。然其書內宋而外元,又敘元代得國緣始多敵國傳
聞之詞。或宋末山林之士不諳體例者所作歟。陳均《編年備要》因《通鑑長編》
而刪節之。此書則本兩朝實錄,參以李心傳所論。中如稱趙鼎為趙丞相、安丙為
安觀文、錢象祖為錢參政、李壁為李參政、史彌遠為史丞相,多仍當時案牘之文,
未盡刊正。紀金元啟釁之事,追敘金源創業,譜牒職官,具載顛末。似單行之書,
非增續舊史之體。然敘次簡明,議論亦多平允。如蜀中之減重額、湖北之行會子、
范祖禹之補謚、何致之罷制科,胥足補《宋史》所未備。其紀年互異者,《宋史
·韓侂胄傳》載薛叔似宣諭京湖,程松、吳曦同赴四川,鄧友龍宣慰兩淮,徐邦
憲罷知處州,皆在開禧四年,而開禧實無四年,此書載於二年丙寅,當得其實。
姓氏互異者,如《宋史·趙彥逾傳》有中郎將范任,此書作范仲任。《趙汝愚
傳》有宣贊舍人傅昌朝,此書作昌期;步帥閻仲夜,此書作王仲先。《本紀》副
都統翟朝宗得寶璽,此書作興宗。俱足以互證異同。惟於史彌遠廢立濟王事,略
而不書。或時代尚近,眾論不同,其事未經論定,故闕所疑歟。然彌遠之營家廟,
求起復,一一大書於簡,知非曲筆隱諱也。其書世罕傳本,惟見於《永樂大典》
者尚首尾完具。謹校正繕錄,以備參稽。原書卷目已不可考。今案年編次,釐為
十有六卷。其中間有敘述失次,端委相淆者,睿鑒指示,曠若發蒙。謹仰遵聖訓
詳為核正,各加案語以明之。俾首尾秩然。不惟久湮陳笈得以表章,且數百年未
補罅漏,一經御覽,義例益明,尤為是書之幸矣。
△《宋季三朝政要》·六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卷首《題詞》,稱理宗國史為元載入北都,無復可考,故纂
集理、度二朝及幼主本末,附以廣、益二王事。其體亦編年之流,蓋宋之遺老所
為也。然理宗以後國史,修《宋史》者實見之,故《本紀》所載反詳於是書。又
是書得於傳聞,不無舛誤。其最甚者,謂寶慶元年趙葵、趙范、全子才建守河據
關之議,遣楊誼、張迪據洛陽,與北軍戰,潰歸。案寶慶元年葵、范名位猶微,
其後五年,范始為安撫副使、葵始為淮東提刑。討李全,子才乃為參議官。至端
平元年滅金,子才乃為關陝制置使、知河南府、西京留守,有洛陽潰敗之事。上
距寶慶元年九年矣,所紀非實也。其餘敘次,亦乏體要。然宋末軼事頗詳,多有
史所不載者,存之亦可備參考也。其以理宗、度宗、瀛國公稱為三朝,而廣、益
二王則從附錄,體例頗公。卷末論宋之亡,謂君無失德,歸咎權相,持論亦頗正。
而忽推演命數,兼陳因果,轉置人事為固然,殊乖勸戒之旨。殆欲附徐鉉作《李
煜墓誌》之義而失之者歟。
△《宋史全文》·三十六卷(內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原本題曰《續通鑑長編》,而以李燾《進長編表》冠之於前,
是直以為燾之《長編》矣。案燾成書在孝宗時,所錄止及北宋。此本實載南宋一
代之事,其非出燾手明甚。檢勘此書,每卷標題皆有“宋史全文”四字,而《永
樂大典》宋字韻內亦多載《宋史全文》,與《長編》截然二書。又此本《目錄》
前有《坊間原題》,稱本堂得《宋鑒》善本,乃名公所編,前宋已盛行,再付諸
梓云云。蓋本元人所編,而坊賈假託燾名,詭稱前宋盛行耳。惟《永樂大典》所
收之書,皆載入《文淵閣書目》。乃《宋鑒》多至六部,獨不見《宋史全文》之
名,或亦楊士奇等編輯時因標題而致誤歟。又別本之末有商邱宋犖《跋》曰“宋
李燾有《通鑑長編》百六十八卷、《續長編集要》六十八卷、《續宋編年》十八
卷,今世藏書家往往求之甚渴。此三十六卷是元人所乾刂,卷首割去著書人姓名,
卷末割去‘大元’字,其為元胡宏《續通鑑長編》無疑”云云。則又臆斷之語,
未見其有確證也。其書自建隆以迄鹹淳,用編年之體,以次排纂。其靖康以前,
亦本於燾之《長編》,而頗加刪節,高、孝二代則取諸留正之《中興聖政草》。
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聖政草》相與參校,其文大同小異。留正等所附案語,
亦援引甚多。至光、寧以後,則別無藍本可據,為編書者所自綴輯。故《永樂大
典》於光、寧二宗下亦全收此書之文,勘對併合。其於諸家議論,採錄尤富。如
呂中《講義》、何俌《龜鑑》、李沆《太祖實錄論》、《足國論》、富弼等釋、
呂源等增釋、陳瓘《論大事記》諸書,雖其立說不盡精醇,而原書世多失傳,亦
足以資參考也。惟原本第三十六卷內度宗、少帝及益王、廣王事跡,俱有錄無書,
《永樂大典》亦未采。今姑仍其闕焉。
△《通鑑前編》·十八卷、《舉要》·三卷(編修邵晉涵家藏本)
宋金履祥撰。履祥有《尚書表注》,已著錄。案柳貫作《履祥行狀》曰:
“司馬文正作《資治通鑑》,系年著代。秘書丞劉恕作《外紀》,以記前事。顧
其志不本於經,而信百家之說,不足傳信。乃用邵氏《皇極經世書》、胡氏《皇
王da6*紀》之例,損益折衷,一以《尚書》為主。下及《詩》、《禮》、《春秋》,
旁采舊史、諸子,表年系事,復加訓釋。斷自唐堯,以下接於《資治通鑑》,勒
為一書。既成,以授門人許謙曰:二帝、三王之盛,其媺言懿行,後王所當
法。戰國申、韓之術,其苛法亂政,亦後王所當戒。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後,
司馬公既已論次。而春秋以前無編年之書,是編固不可少之著也”云云。蓋履祥
撰述之意,在於引經據典,以矯劉恕《外紀》之好奇。惟履祥師事王柏,柏勇於
改經,履祥亦好持新說。如釋”桑土既蠶”,引後所謂桑間為證;釋“封十有二
山濬川”,謂營州當雲其山碣石,其川遼水;以《篤公劉》、《七月》二篇為豳
公當時之詩,非周公所追述;又以《七月》為豳詩,《篤公劉》即為豳雅;皆不
免於臆斷。以《春秋》書尹氏卒為即與隱公同歸於魯之鄭大夫尹氏,尤為附會。
至於引《周書》記異,於周昭王二十二年書釋氏生。則其徵引群籍,去取失當,
亦未必遽在恕書上也。然援據頗博,其審定群說,亦多與經訓相發明。在講學諸
家中,猶可謂究心史籍,不為游談者矣。履祥自撰《後序》,謂既編《年表》,
例須表題,故別為《舉要》三卷。凡所引經傳子史之文,皆作大書。惟《訓釋》
及《案語》則以小字夾注,附綴於後。蓋避朱子《綱目》之體,而稍變《通鑑》
之式。後來浙江重刻之本,列《舉要》為綱,以經傳子史之文為目,而《訓釋》
仍錯出其間,已非其舊。又《通鑑綱目》刊本,或以此書為冠,題曰《通鑑綱目
前編》,亦後來所改名。今仍從原本,與《綱目》別著於錄,以存其真焉。
△《通鑑續編》·二十四卷(左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舊本題元陳桱撰。桱,字子經,奉化人,流寓長洲,後入明為翰林編修,
以附楊憲,遷待制,見《明史》憲本傳。題元人者誤也。桱祖著,宋時以秘書
少監知台州,嘗作書名《歷代紀統》。其父泌,為校官,又續有撰述,世傳史學。
桱以司馬氏《通鑑》、朱子《綱目》並終於五代。其周威烈王以上雖有金履祥
《前編》,而亦斷自陶唐。因著此書,首述盤古至高辛氏,以補金氏所未備,為
第一卷。次摭契丹在唐及五代時事以志其得國之故,為第二卷。其二十二卷皆宋
事,始自太祖,終於二王,以繼《通鑑》之後。故以《續編》為名。然大書分注,
全仿《綱目》之例,當名之曰《續綱目》。仍襲《通鑑》之名,非其實也。沈周
《客座新聞》,載桱著此書時,書宋太祖雲“匡允自立而還”。未輟筆,忽迅
雷擊其案。桱端坐不懾,曰“霆雖擊吾手,終不為之改易也”云云。此雖小說
附會之談,亦足見桱以褒貶自任,乃造作此說。今觀其義例,於宋自太平興國
四年平北漢後,始為大書系統。鄭瑗《井觀瑣言》,稱其本《晦翁語錄》,持論
已偏。至於金承麟稱末帝,為之紀年。西遼自德宗以下諸主年號,亦詳為分注。
雖各本史文,然承麟立僅一日,未成為君,西遼並無事跡可紀,而必縷列其間。
亦不免循名失實。蓋委曲以存昰、昺二王,使承宋統。故輾轉相牽,生是義例,
非千古公評。《明史·何喬新傳》,載喬新年十一時,侍父京邸,修撰周旋過之。
喬新方讀《通鑑續編》,旋問書法何如。對曰:“呂文煥降元不書叛,張世傑溺
海不書死節,曹彬、包拯之卒不書其官,而紀羲、軒多采怪妄,似未有當”云云。
亦未始不中其失也。他如取宋太祖燭影斧聲之訛,載文天祥黃冠故鄉之語,皆漫
無考正,輕信傳述。陳耀文《學林就正》又謂,桱誤以范仲淹《赴桐廬郡至淮
遇風詩》為唐介作,又改詩中“強楚”為“狂楚”、“盡室”為“今日”、“蛟
黿”為“魚龍”,則引據未免疏舛。黃溥《簡籍遺聞》又謂,桱紀其先戶部尚
書顯、吏部尚書伸、工部尚書德綱諸事,為《宋史》所不載。成化間,續《綱目》
者亦皆削去,疑其或出於妄托。則挾私濫載,尤不協至公。然自《通鑑綱目》以
後,繼而作者,實始於桱。其後王宗沐、薛應旂等,雖遞有增修,而才識卒亦
無以相勝。姑存以備參考,亦未為不可也。
△《大事記續編》·七十七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王禕撰。禕字子充,義烏人。少游柳貫、黃溍之門。明初徵為中書省掾。
修《元史》成,拜翰林待制。使雲南,抗節死。贈翰林學士,追謚忠文。事跡具
《明史·忠義傳》。此書乃續呂祖謙《大事記》而作,體例悉遵其舊。惟《解題》
即附各條之下,不別為一書。俞恂稱其書自征和迄宋德祐二年,凡一千三百六十
五年。而今所傳本實自漢武帝征和四年至周恭帝顯德六年,不知恂何所據而云然。
或是書抄本僅藏蜀王府中,至成化間始刊版,傳寫有所佚脫歟。考《何喬新集》
嘗稱禕此書予奪褒貶,與《綱目》不合。如《綱目》以昭烈紹漢統,章武紀年,
直接建安,此書乃用無統之例,以漢與魏、吳並從分注。又《綱目》斥武后之號,
紀中宗之年,每歲書帝所在,用《春秋》“公在乾侯”例,而此書乃以武后紀年。
又李克用父子唐亡稱天祐年號,以討賊為詞,名義甚正,故《綱目》紀年,先晉
後梁,此書乃先梁後晉。皆好奇之過,所言亦頗中其失。然其間考訂同異,如
《通鑑》載漢武帝仙ren6*妖妄之言,淖方成禍水之說,以為出於《漢武故事》、
《飛燕外傳》,譏司馬光輕信之失。紀光武帝省並十三國,以《地誌》正《本紀》
之誤。此類考證,辨別皆為不苟。又宋庠《紀年通譜》久無傳本,劉羲叟《長曆》
僅《通鑑目錄》用以紀年,書亦散佚。此書間引及之,亦可以備參稽。至前賢議
論,薈萃尤多。瑕瑜不掩,讀者節取其長焉可矣。
△《元史續編》·十六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明胡粹中撰。粹中,名由,以字行,山陰人,永樂中官楚府長史。此書大旨,
以明初所修《元史》,詳於世祖以前攻戰之事,而略於成宗以下治平之跡,順帝
時事,亦多闕漏,因作此以綜其要。起世祖至元十三年,終順帝至正二十八年。
編年系月,大書分注。有所論斷,亦隨事綴載。全仿《通鑑綱目》之例。然《綱
目》訖五代,與此書不能相接。其曰《續編》,蓋又續陳桱書也。黃虞稷《千
頃堂書目》,載有此書十六卷,又別出《元史評》,而不著卷數。疑當時或析其
評語別為一本以行,如《後漢書贊》之例歟。其中書法,如文宗之初,知存泰定
太子天順年號,而於明宗元年轉削而不紀,仍書文宗所改之天曆二年,進退未免
無據,又英宗南坡之變,書及其丞相云云,蓋欲仿《春秋》之文,而忘其當為內
辭。亦劉知幾所謂貌同心異者。其他《議論》,雖尺尺寸寸、學步宋儒,未免優
孟衣冠,過於刻畫。然如謂張世傑奪舟斷港,未能決性命於義利之間;謂吳直方
勸托克托大義滅親,為不知《春秋》之義,持論亦未嘗不正。至於文宗陰謀害兄,
更能據故老之傳聞,揭史家未發之隱,尤為有關於懲戒。商輅等修《續綱目》,
全取此書為藍本,並其評語亦頗采之。至明太祖起兵稱王以後,《續綱目》即分
注元年,斥其國號。而粹中獨大書至正,直至二十八年八月而止。內外之辭,未
嘗少紊。其持論之公,非輅等之所及。又宋末二王,不予以統,亦協其平。鄭瑗
《井觀瑣言》乃曰:“胡粹中《元史續編》又下於陳桱《續編》。德祐北遷,
閩、廣繼立,宋之統緒,猶未絕也。乃遽抑景炎、祥興之年於分書,非《綱目》
書蜀漢、東晉之例”云云。何其偏歟?
△《皇清開國方略》·三十二卷
乾隆三十八年奉敕撰。洪惟我國家世德綿延,篤承眷顧。白山天作,朱果靈
彰。十有五王,聿開周祚。肇基所自,遐哉源遠而流長矣。迨我太祖高皇帝以軒
轅之敦敏,當榆罔之衰微,丕建鴻圖,受天明命,帝出乎震,萬物知春。所以提
挈天樞,經綸草昧,亨屯而濟險,保大而定功者,謨烈昭垂,實書契以來所未有。
洎我太宗文皇帝纘承前緒,益擴昄章,日月高衢,煥乎繼照。成湯秉鉞,十一
征罔弗奏功;周武臨河,八百國莫不來會。聲靈遐播,製作更新。文德武功,繩
先啟後。麟麟炳炳,亦史冊之所未聞。然事閱五朝,時逾十紀,舊臣之所誦說,
故老之所歌吟,口耳相傳,或不能盡著於竹帛。而實錄寶訓,尊藏金匱,自史官
載筆以外,非外廷所得而窺。是以特詔館臣,恭錄締造規模,勒成帝典。冠以
《發祥世紀》一篇,猶《商頌》之陳玄鳥,《周雅》之詠公劉。雖時代綿邈,年
月不可盡詳。而事既有徵,理宜傳信。所以明啟佑之自來也。其餘並編年紀月,
列目提綱。自太祖高皇帝癸未年夏五月起兵討尼堪外蘭克圖倫城始,至天命十一
年秋七月訓戒群臣,編為八卷。自太宗文皇帝御極始,至順治元年世祖章皇帝入
關定鼎以前,編為二十四卷。蓋神功聖德,史不勝書。惟恭述勳業之最顯著,政
事之最重大,謨猷之最宏遠者,已累牘連篇,積為三十二卷矣。唐、虞之治,具
於典、謨;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臣等繕校之餘,循環跪讀。創業之艱難,貽
謀之遠大,尚可一一仰窺也。豈非萬世所宜聰聽者哉?
△《御批通鑑輯覽》·一百十六卷、附《明唐桂二王本末》·三卷
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是書排輯歷朝事跡,起自黃帝,訖於明代。編年紀載,
綱目相從。目所不該者,則別為分注於其下。而音切訓詁,典故事實,有關考證
者,亦詳列焉。蓋內府舊藏明正德中李東陽等所撰《通鑑纂要》一書,皇上幾暇
披尋,以其褒貶失宜,紀載蕪漏,不足以備乙覽,因命重加編訂。發凡起例,鹹
稟睿裁。每一捲成,即繕稿進御。指示書法,悉準麟經。又親灑丹毫,詳加評斷。
微言大義,燦若日星。凡特筆昭垂,皆天理人情之極則。不獨詞臣載筆,不能窺
見高深,即涑水、紫陽亦莫能仰鑽於萬一。所謂原始要終,推見至隱者,文成數
萬,其指數千,不可一一縷陳。而尤於系統表年,著筆削之大旨。予奪進退,悉
準至公。故大業冠號,則義等於存陳。至正書年,則旨同於在鄆。知景炎、祥興
之不成為宋,而後遯荒棄國者始不能以濫竊虛名;知泰定、天順之相繼為君,而
後乘釁奪宗者不得以冒乾大統。凡向來懷鉛握槧,聚訟不決者,一經燭照,無不
得所折衷。用以斥彼偏私,著為明訓。仰見聖人之心體,如鑒空衡平;聖人之制
作,如天施地設。惟循自然之理,而千古定案遂無復能低昂高下於其間。誠聖訓
所謂此非一時之書,而萬世之書也。至明季北都淪覆,大命已傾,福王竊號江東,
僅及一載。皇上如天聖度,謂猶有疆域可憑,特命分注其年,從建炎南渡之例。
又唐、桂二王跡同昰、昺,雖黜其偽號,猶軫念其遺臣,亦詔別考始終,附綴書
後,俾不致湮沒無傳。大哉王言,量同天地,尤非臣等所能仰贊一辭矣。
△《御定通鑑綱目三編》·四十卷
乾隆四十年奉敕撰。初,大學士張廷玉等奉敕采明一代事跡,撰《通鑑綱目
三編》,以續朱子及商輅之書。然廷玉等惟以筆削褒貶求書法之謹嚴,於事跡多
所掛漏。又邊外諸部,於人名、地名多沿襲舊文,無所考正,尤不免於舛訛。夫
朱子創例之初,原以綱仿《春秋》,目仿《左傳》。《春秋》大義數千,炳若日
星。然不詳核《左傳》之事跡,於聖人予奪之旨尚終不可明。況史籍編年,僅標
梗概於大書,而不具始末於細注。其是非得失,又何自而知。即聖諭所指福藩田
土一條,其他條之疏略皆可以例推。至於譯語,原取對音。唐以前書,凡外邦人
名、地名見於史冊者,班班可考。惟兩宋屈於強鄰,日就削弱,一時秉筆之人,
既不能決勝於邊圉,又不能運籌於惟幄,遂譯以穢語,泄其怨心,實有乖紀載之
體。沿及明代,此習未除。如聖諭所指朵顏、青海諸人名,書“圖”為“兔”之
類,亦往往而有,鄙倍荒唐,尤不可不亟為釐正。是編仰稟睿裁,於大書體例,
皆遵《欽定通鑑輯覽》;而細注則詳核史傳,補遺糾謬,使端委秩然。復各附發
明,以闡袞鉞之義;各增質實,以資考證之功。而譯語之誕妄者,亦皆遵《欽定
遼金元國語解》,一一改正,以傳信訂訛。較張廷玉等初編之本,實倍為精密。
聖人制事,以至善為期。義有未安,不以已成之局而憚於改作。此亦可仰窺萬一
矣。
△《資治通鑑後編》·一百八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徐乾學撰。乾學有《讀禮通考》,已著錄。是編以元、明人續《通鑑》
者陳桱、王宗沐諸本,大都年月參差,事跡脫落。薛應旂所輯,雖稍見詳備,
而如改《宋史》“周義成軍”為“周義”,以胡瑗為朱子門人,疏謬殊甚。皆不
足繼司馬光之後。乃與鄞縣萬斯同、太原閻若璩、德清胡渭等,排比正史,參考
諸書,作為是編。草創甫畢,欲進於朝,未果而歿。今原稿僅存,惟闕第十一卷。
書中多塗乙刪改之處,相傳猶若璩手跡也。其書起宋太祖建隆元年,迄元順帝至
正二十七年。凡事跡之詳略先後有應參訂者,皆依司馬光例,作《考異》以折衷
之。其諸家議論足資闡發者,並采系各條之下。間附己意,亦依光書之例,標
“臣乾學曰”以別之。其時《永樂大典》尚庋藏秘府,故熊克、李心傳諸書皆未
得窺。所輯北宋事跡,大都以李燾殘帙為稿本,援據不能賅博。其宋自嘉定以後,
元自至順以前,尤為簡略。至宋末昰、昺二王,皆誤沿舊史,系年紀號,尤於斷
限有乖。又意求博贍,頗少剪裁。如西夏姻戚之盛,備敘世系;慶元偽學之禁,
詳載謝表。元末事跡,多采《輟耕錄》、《鐵崖樂府》。敘書藝則稱其日寫三萬
字,紀隱居則述其懷抱幾時開,無關勸懲,徒傷煩冗。又載元順帝初生之事,過
信《庚申外史》,尤涉鑿空。然其裒輯審勘,用力頗深。故訂誤補遺,時有前人
所未及。如《宋史·富弼傳》,以樞密使出判揚州,今據《宰輔編年錄》改作
“河陽”。《余玠傳》,淳祐十三年及元人戰於嘉定,今據家傳,改作“十二年”。
元末寇陷淮安,《本紀》首尾不具,今從王逢《梧溪集》,定作趙國用”。至正
十六年張士誠陷湖州,《本紀》作“二月”,今從《明實錄》,作“四月”。皆
案文核實,信而有徵。又是時乾學方領《一統志》局,多見宋、元以來郡縣舊志,
而若璩諸人,復長於地理之學,故所載輿地,尤為精核。如宋王堅之守合州,則
采《四川總志》。牟子才之諫張燈,則采《西湖遊覽志》。而明人紀事之書,若
劉辰《國初事跡》、吳寬《平吳錄》之類,亦並從附載,以資考證。年經月緯,
犁然可觀。雖不能遽稱定本,而以視陳、王、薛三書,則過之遠矣。
──右“編年類”三十八部、二千六十六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有歷代之編年,《竹書紀年》以下是也。有一代之編年,《漢紀》以
下是也。其間或有或無,既不相續。今亦各以作者時代編之,不復以統係為先後。
其《通鑑地理通釋》、《綱目續麟》之類,則仍附本書之後,便參閱也。)
卷四十七  史部三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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