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經部四十三
○國小類存目一
△《爾雅補註》·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是注多以後世文義推測
古人之訓詁。如《釋詁》:“在,終也。”則注曰:“凡物有定在,亦有終竟之
意。今人云不知所在,亦云不知所終。”又好以意斷制。如《釋訓》“子子孫孫”
三十二句,則注曰:“每語皆以三字約舉其義,與經書《小序》略相似,而又皆
以韻葉之。此等文疑先賢卜氏受《詩》於聖人而因為之也”云云。蓋因《詩序》
首句之文而推求及於子夏。然考《周易·象傳》全為此體,王逸注《楚辭·抽思》
諸篇亦用此體,是又安足為出自子夏之證乎?
△《小爾雅》·一卷(通行本)
案《漢書·藝文志》有《小爾雅》一篇,無撰人名氏。《隋書·經籍志》、
《唐書·藝文志》並載李軌注《小爾雅》一卷,其書久佚。今所傳本則《孔叢子》
第十一篇抄出別行者也。分《廣詁》、《廣言》、《廣訓》、《廣義》、《廣名》、
《廣服》、《廣器》、《廣物》、《廣鳥》、《廣獸》十章,而益以《度》、
《量》、《衡》為十三章,頗可以資考據,然亦時有舛迕。如《廣量》云:“豆
四謂之區,區四謂之釜。”本諸《春秋傳》“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之
文。下云:“釜二有半謂之藪。”與《儀禮》“十六斗曰藪”合。其下又云:
“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則實八斛,乃《春秋傳》所謂陳氏新量,非
齊舊量六斛四斗之鍾。是豆、釜、區用舊量,鍾則用新量也。《廣衡》曰:“兩
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公羊傳疏》引賈逵稱俗儒以鋝重六兩者,
蓋即指此。使漢代國小遺書果有此語,逵必不以俗儒目之矣。他如謂“鵠中者謂
之正”,則並正鵠之名不辨。謂“四尺謂之仞”,則《考工記》澮深二仞,與洫
深八尺無異矣。漢儒說經,皆不援及。迨杜預注《左傳》,始稍見徵引。明是書
漢末晚出,至晉始行,非《漢志》所稱之舊本。晁公武《讀書志》以為孔子古文,
殆循名而失之。相傳已久,姑存其目。若其文則已見《孔叢子》,不復錄焉。
△《崔氏小爾雅》·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舊本題明崔銑撰。銑有《讀易餘言》,已著錄。此書凡分十篇。核檢其文,
實即《孔叢子》中之《小爾雅》也。閔元衢《歐餘漫錄》曰:“《小爾雅》,漢
孔鮒撰,汝郡袁氏《金聲玉振集》誤為崔仲鳧撰,收入《撰述部》。以漢為本朝,
以崔易孔,豈其不詳考耶?抑以世可欺也?”則是偽題姓名,明人已言之矣。
△《匯雅》·二十卷、《續編》·二十八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張萱撰。萱字孟奇,博羅人。萬曆壬午舉人,由中書舍人官至戶部郎中。
此書每篇皆列《爾雅》,次以《小爾雅》、《廣雅》、《方言》之屬。下載註疏,
附以萱所自釋。亦頗有發明。然如《釋詁》“肅、延、誘、薦、餤、晉、寅、
藎,進也。”郭《注》:“寅,未詳。”萱於他注義未詳者無所證據,而晉之為
進,人皆解者,乃反詳之,殊失體要。又若《釋詁》“祪,祖也。”萱釋之曰:
“祪,遠祖也。親在高尊之上危矣。”此義尤為未安。蓋明人不尚確據,而好
作新論,其流弊往往如此也。《續編》二十八卷,則皆割裂陸佃《埤雅》、羅願
《爾雅翼》合為一集,每條以佃、願之名別之,惟第一卷《說鳳》一門有一條題
“張萱曰”,為所自釋耳。蓋未成之本,後人不察而誤刊之。陸氏、羅氏原書具
在,亦安用此鈔胥為哉?是尤畫蛇之足矣。
△《方言據》·二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魏濬撰。濬有《易象古義通》,已著錄。是書乃紀四方言語之異而求其可
據者凡二百餘條,多見考據。然其中亦有字出經史,本非方言,如張口笑曰哆、
頤下曰頦、足背曰跗、毛多曰氄之類。國小諸書義訓甚明,毋煩更為索解。又如
“畔牢”之與“畔愁”、“兒良”之為“郎”,皆聲音之轉,亦非因方域而殊,
乃一概闌入於輶軒絕代語,體例頗不類也。
△《方言類聚》·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與郊撰。與郊有《檀弓集注》,已著錄。是編取揚雄原本,依《爾雅》
篇目分為《釋詁》《釋言》等十六門,別為編次,使以類相聚。如原本第三卷
“氓,民也”至“棖,隨也”數語,移入卷首為《釋詁》。其原本卷首“黨,曉
也”兩節則列為《釋言》,反載於“敦、豐、龐、奔”一節之後。郭璞原注則總
附每節後,低一格以別之。間有雙行夾注,為與郊所考訂者,僅略及音切、字畫
之異同而已。
△《越語肯綮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篇皆記其鄉之方言,而證以
古音、古訓,以為與陸法言韻多相合。因宋趙叔向有《肯綮錄》,故襲其名。然
叔向書多述朝制,此則但一隅之里諺耳。昔揚雄《方言》,多關訓詁,歷代史志
及諸家書目均入之《經部·國小類》中。是編皆里巷常談,似未可遽廁《六經》
之末。然《舊唐書·經籍志》載李少通《俗語難字》、《新唐書·藝文志》載張
推《證俗音》、顏愍楚《證俗音略》、李虔《續通俗文》,皆在《國小類》中。
以類相從,古有此例,故今仍列之《國小》焉。
△《連文釋義》·一卷(通行本)
國朝王言撰。言字慎旃,仁和人。是編凡二字連文及一名而兼兩義與兩字各
為一義者,均分別訓釋,釐為十門。詞頗淺近,蓋為課蒙而作。視方以智《通雅》
所載,相去遠矣。
──右“國小類”訓詁之屬,八部六十四卷,皆附《存目》。
△《別本乾祿字書》·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唐顏元孫撰。其原本已著錄。此本乃柏鄉魏裔介所刊,卷端加以考證。其題
“炎武按”者,當為顧炎武語。亦有不標姓名者,不知出於誰手,或即裔介所加
歟?元孫是書,本依韻編次,而不標韻部之目,石本可據。此依《廣韻》加之。
然原本與《廣韻》次序實不相同。如《覃》、《談》列《陽》、《唐》之前,
《蒸》列《鹽》之後,仄聲亦並相應。考夏竦《古文四聲韻》稱用《唐韻》部分
者,其次序亦與此同,知非謬誤。蓋當時韻書非一本,炎武議其顛倒,亦非通論
也。
△《說文解字五音韻譜》·十卷(通行本)
宋李燾撰。燾字仁父。《桯史》云:“一字子真。”號巽嚴,丹稜人。紹
興八年進士,官至敷文閣學士。贈光祿大夫,諡文簡(案《文獻通考》作諡文定)。
事跡具《宋史》本傳。初,徐鍇作《說文韻譜》十卷,音訓簡略,粗便檢閱而已,
非改許慎本書也。燾乃取《說文》而顛倒之。其初稿以《類篇》次序,於每部之
中易其字數之先後,而部分未移。後復改從《集韻》,移自一至亥之部為自東至
甲。《說文》舊第,遂蕩然無遺。考徐鍇《說文系傳》仿《易·序卦傳》例,作
《部敘》二篇,述五百四十部以次相承之故,雖不免有所牽合,而古人學有淵源,
要必有說,未可以臆見紛更。又徐鉉新附之字,本非許慎原文。一概混淆,亦乖
體例。後人援引,往往以鉉說為慎說,實燾之由。其中惟《手部》“捴”字徐鉉
作“許歸切”一條,能糾本書之謬。其餘如“”字本作“似醉切”,乃改
為“房九切”;“苜”字本“模結切”,乃改為“徒結切”;又“臤”字本
“苦閒切”,乃改為“邱耕切”:則多所竄亂。《說文》《酉部》有“酓”
字,音“咽嗛切”,而燾刪去不載,則有所遺漏。甚至“犛”字本“里之切”,
而誤作“莫交切”;“氂”字本“莫交切”,而誤作“里之切”:顛倒錯亂,全
乖其本義、本音,尤為疏舛。顧其書易於省覽,故流俗盛行。明人刊《文獻通考》,
又偶佚此書標題,而連綴其前後《序》文於徐鍇《系傳》條下,世遂不知燾有此
書。明陳大科作《序》,竟誤以為許慎舊本。茅溱作《韻譜本義》,遂推闡許慎
《說文》所以始於“東”字之意,殊為附會。顧炎武博極群書,而所作《日知錄》,
亦曰:“《說文》原本次第不可見。今以四聲列者,徐鉉等所定也。”是雖知非
許慎書,而又以燾之所編誤歸徐鉉。信乎考古之難矣!
△《續千文》·一卷(通行本)
宋侍其良器撰。良器里貫未詳。官左朝散大夫,知池州軍事。是編皆摭周興
嗣《千字文》所遺之字,仍仿其體制,編為四言韻語,詞采亦頗可觀。其孫嘗刻
石浯溪。後有乾道乙酉鄉貢進士謝褒《跋》。
△《四聲篇海》·十五卷(通行本)
金韓孝彥撰。孝彥字允中,真定松水人。是編以《玉篇》五百四十二部依三
十六字母次之,更取《類篇》及《龍龕手鏡》等書增雜部三十有七,共五百七十
九部。凡同母之部,各辨其四聲為先後。每部之內,又計其字畫之多寡為先後,
以便於檢尋。其書成於明昌、承安間。迨泰和戊辰,孝彥之子道昭改並為四百四
十四部,韓道昇為之序。殊體僻字,靡不悉載。然舛謬實多,徒增繁碎。道昇
《序》稱:“泰和八年歲在強圉單閼。”考泰和八年乃戊辰,而曰強圉單閼則丁
卯矣。刻是書者又記其後云:“崇慶己丑,新集雜部,至今成化辛卯,刪補重編。”
考崇慶元年壬申,明年即改元至寧,曰己丑者亦誤。道昭又因《廣韻》改其編次
為《五音集韻》十五卷。明成化丁亥僧文儒等校刊二書,合稱《篇韻類聚》。
“篇”謂孝彥所編,以《玉篇》為本。“韻”謂道昭所編,以《廣韻》為本。二
書共三十卷。較之他本,多《五音類聚徑指目錄》,餘無所增損雲。
△《六書溯源》·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元楊桓撰。桓有《六書統》,已著錄。《六書統》備錄古文篆籀,此書則專
取《說文》所無,或附見於重文者錄之。《六書統》所載古文,自憑胸臆,增損
改易,其字已多不足信。至於此書,皆《說文》不載之字,本無篆體,乃因後世
增益之訛文,為之推原作篆。卷一以會意起,僅一十一字。次指事,僅十四字。
合轉注為兩卷。其卷三至卷十二皆諧聲字。獨闕象形一門。名曰六書,實止五也。
桓好講六書而不能深通其意,所說皆妄生穿鑿,不足為憑。其論指事、轉注,尤
為乖異,大抵從會意、形聲之內以己見強為分別。故其指事有以形指形、以注指
形、以聲指形、以意指形、以聲指意之屬。其轉注有從二文、三文、四文及從一
文一字、從二文一字、從一文二字之屬。蓋字學至元、明諸人,多改漢以來所傳
篆書,使就己見,幾於人人可以造字。戴侗導其流,周伯琦揚其波,猶間有可采,
未為太甚。至桓與魏校而橫溢旁決,矯誣尤甚。是固宜宣諸戒律,以杜變亂之源
者矣。
△《增修復古編》·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舊本題“吳均撰”。但自署其字曰“仲平”。不著爵里,亦不著時代。其
《凡例》稱注釋用黃氏《韻會》,而書中分部全從周德清《中原音韻》,則元以
後人也。初,張有作《復古編》,辨別篆隸之訛異,持論甚平。又惟主辨正字畫,
而不復泛引訓詁,其說亦頗簡要。均乃病其太略,補輯是編。所分諸部,皆以俗
音變古法。而所載諸字,又皆以古文繩今體。其拘者,如“童子”必從人作“僮”
之類,率滯礙而不可行。其濫者,如“仝”字之類引及道書,又蕪雜而不盡確。
所分六書尤多舛誤。如“艐”字為國名,“孫”字為人姓,“階”字訓等差,
“賓”字訓客,“環”字訓繞之類,皆謂之假借,則天下幾無正字矣。其書自平
聲至入聲,首尾完具,而每韻皆題曰上卷。殆尚有下卷而佚之。然其佚亦無足惜
也。
△《蒙古譯語》·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稱“言語不通,非譯者無以達其志。今詳定
譯語一卷,好事者熟之,則問答之間,隨叩隨應,而無鯁喉之患”云云。似乎元
代南人所記。然其書分類編輯,簡略殊甚,對音尤似是而非,殊無足取。
△《華夷譯語》·一卷(永樂大典本)
明洪武二十二年翰林侍講火源潔奉敕撰。錢曾《讀書敏求記》作史源潔,字
之訛也。前有劉三吾《序》,稱“元初未制文字,借高昌之書,後命番僧造蒙古
字,反覆紐切然後成文,繁複為甚。翰林侍講火源潔乃朔漠之族,遂命以華文譯
之。聲音諧和,隨用各足”云云。其分類編輯,與《蒙古譯語》略同,而差為詳
備。然粗具梗概,訛漏孔多。《欽定元國語解》已有成書,源潔此編,直付之覆
瓿可矣。《讀書敏求記》又別載《華夷譯語》二卷,云為回回館所增定。今雖未
見其本,然明人於翻譯繹之學,依稀影響,十不得一,其書亦可想像而知也。
△《篇海類編》·二十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舊本題“明宋濂撰,屠隆訂正”。濂字景濂,浦江人。元至正末召為國史院
編修官,不就。洪武中官至翰林學士承旨。事跡具《明史》本傳。隆字長卿,鄞
縣人。萬曆丁丑進士,官至禮部主事。《明史·文苑傳》附見《徐渭傳》中。其
書取韓道昭《五音篇海》以部首之字分類編次,舛陋萬狀。無論宋濂本無此書,
即以所引之書而論,如田汝耔、都俞、李登、湯顯祖、趙銘、章黼、楊時喬、劉
孔當、趙宧光,皆明正德至萬曆時人,濂何從見之?至於以趙捴謙列林罕、李陽
冰間。既有一“鄭樵”,注曰“著《六書略》”,又有一“鄭漁”,注曰“字仲
明,夾漈人”。他如以《玉篇》為陳新作,以《韻會箋》為黃紹作,以高似孫
為高衍孫,以《洪武正韻》為毛晃作,以《古文字號》為馬融作、鄭玄注,以
《五聲韻》為張有作,以《別字》十三篇為孫強作,以《六書精蘊》為孫愐作,
殆於醉夢顛倒,病狂譫語。屠隆雖不甚讀書,亦不至此,殆謬妄坊賈所託名也。
△《童蒙習句》·一卷(通行本)
明趙捴謙撰。捴謙有《六書本義》,已著錄。焦竑《筆乘》載捴謙著書十種,
此書居第八。惟《六書本義》及《學范》行世,餘書則邱濬、李東陽、謝遷先後
訪於嶺南不獲。則此書為明人所未見,亦僅存之本矣。其例凡列一字,必載篆、
隸、真、草四體。然小篆及真書各有定格,而隸、草變體至多,不能賅備,姑見
崖略而已。捴謙本以國小名,此則鄉塾訓課之作,非其精義之所在也。
△《從古正文》·五卷(禮部尚書曹秀先家藏本)
明黃諫撰。諫字世臣,蘭州人。天順壬戌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後坐
與石亨交,謫廣州府通判。其書考正字畫之訛,以《洪武正韻》隸字,每字大書
正文,而分疏訓詁,注“作某某非”於其下。所推論六書之義,未嘗不確。而篆
變八分,八分變楷,相沿既久,勢不能同。故楷之不可繩以小篆,猶小篆之不可
繩以籀文。諫乃一一以小篆作楷,奇形怪態,重譯乃通。而究其底蘊,實止人人
習見之《說文》九千字,非僻書也。無裨義理,而有妨施用。所謂其言成理而其
事必不可行者,此類是矣。
△《六書精蘊》·六卷、《音釋》·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魏校撰。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是書《自序》謂“因古文正小篆
之訛,擇小篆補古文之闕”,又謂“惟祖頡而參諸籀斯篆,可者取之,其不可者
釐正之”云云。然字者滋也,輾轉滋生如子孫之於祖父,血脈相通而面目各別。
校必以古文正小篆,是子孫之貌有不似祖父者,即謂非其子孫也。又擇小篆以補
古文,是子孫之貌有偶似其祖父者,即躋之於祖父之列,以補其世系之闕也。元
以來好異之流,以篆入隸,如熊忠《韻會舉要》所譏者,已為駭俗。校更層累而
高,求出其上。以籀改小篆之文,而所用籀書都無依據。名曰復古,實則師心,
其說恐不可訓也。末附《音釋》一卷,乃其門人徐官所作,以釋注中奇字者。書
有難解,假注以明。而其注先需重譯,則乖僻無用可知矣。
△《集古隸韻》·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方仕撰。案是時有二方仕。一為固始人,正德戊辰進士。一即此方仕,字
伯行,寧波人也。其書以漢碑隸書分四聲編次,全襲宋婁機《漢隸字源》而變其
一、二、三、四等目,以《千字文》“天地玄黃”諸字編之,體例甚陋。又摹刻
拙謬,多失本形。前有嘉靖丙戌市舶太監賴恩《序》。蓋仕為恩題射廳榜,恩因
為損貲刻之。又有浙江進士章滔《序》,亦頌恩之功,蓋均不足道雲。
△《石鼓文音釋》·三卷、《附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楊慎撰。慎有《檀弓叢訓》,已著錄。是編第一卷為《石鼓古文》,第二
卷為《音釋》,第三卷為《今文》,《附錄》則自唐韋應物至明李東陽所作石鼓
詩,凡五篇。前有正德辛巳慎《自序》,稱東陽嘗語慎,及見東坡之本,篆籀特
全,將為手書上石,未竟而卒,慎因以東陽舊本錄而藏之。《金石古文》亦言升
庵得唐時拓本,凡七百二字,乃其全文。馮惟訥《詩紀》亦據以載入《古逸詩》
中。當時蓋頗有信之者。後陸深作《金台紀聞》,始疑其以補綴為奇。至朱彝尊
《日下舊聞考》,證古本以“六轡”下“沃若”二字。“靈雨”上“我來自東”
四字,皆慎所強增。第六鼓、第七鼓多所附益,鹹與《小雅》同文。又鼓有“
”文,郭氏雲恐是{白大}字,白澤也。慎遂以“惡獸白澤”入正文中,尤
為欺人明證。且東陽《石鼓歌》云:“拾殘補闕能幾何?”若本有七百餘字,東
陽不應為是言云雲。其辨託名東陽之偽,更無疑義。今考蘇軾《石鼓歌》自注,
稱可辨者僅“維鱮貫柳”數句,則稱全本出於軾者妄。又韓愈《石鼓歌》有
“年深闕畫”之語,則稱全本出唐人者亦妄。即真出東陽之家,亦不足據,況東
陽亦偽托歟?
△《六書索隱》·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楊慎撰。《自序》謂“取《說文》所遺,匯萃成編。以古文籀書為主,若
小篆則舊籍已著,予得而略”云云,蓋專為古文篆字之學者。然其中所載古文、
籀書,實多略而未備。即以首卷而論,如《東韻》“工”字,考之鐘鼎釋文,若
乙酉父丁彝、穆公鼎、尨敦、九工鑒之類,各體不同,而是書均未載及。又如
“共”字止載汾陰鼎,而好畤鼎、上林鼎、綏和鼎之類亦均不取。且古文罕見者,
必著所自來乃可傳信,而是書不注所出者十之四五,使考古者將何所據依乎?
△《經子難字》·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楊慎撰。上卷乃讀諸經義疏所記,凡《易》、《詩》、《書》、三《傳》、
三《禮》、《爾雅》十書。下卷乃讀諸子所記,凡《老子》、《莊子》、《列子》、
《荀子》、《法言》、《中說》、《管子》、《十洲記》、《戰國策》、《太玄
經》、《逸周書》、《楚詞》、《文選》十三書。或摘其字音,或摘其文句,絕
無異聞。蓋隨手雜錄之文,本非著書。其孫宗吾過珍手澤,編輯成帙,而王尚修
序刻之,均失慎本意也。
△《石鼓文正誤》·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陶滋撰。滋字時雨,絳州人。正德甲戌進士。是編以薛尚功、鄭樵、施宿
等石鼓訓釋不免舛訛,因親至太學石鼓旁,抉剔刻文,一一校定。然年深闕畫,
仍多影響揣摩。其《後序》踵楊慎之說,謂曾見蘇軾摩本六百一十一字,亦失考
也。
△《金石遺文》·五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豐道生撰。道生即豐坊所更名也。所著《古易世學》,已著錄。坊頗能篆
籀書,其諸經偽本多以古文書之,至今為世所詬厲。此書雜采奇字,分韻編次。
但以真書一字,直音於下,無所考證,亦不注所出,體例略近李登《摭古遺文》。
雖未必全出依託,然以道生好撰偽書,凡所論撰,遂無不可疑,故世無遵而用之
者。此本又傳寫失真,益不足據矣。
△《同文備考》·八卷、附《聲韻會通韻要粗釋》·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
一閣藏本)
明王應電撰。應電有《周禮傳》,已著錄。是編考辨文字聲音。其學出於魏
校,而乖僻又過其師。前有《自序》,謂《洪武正韻》間以小篆正楷書之訛,而
未嘗以古文正小篆之謬。於是著為是書,取古文篆書而修定之,並欲以定正許慎
《說文》之失。襲戴侗之遺法,分為八類:曰天文,曰地理,曰人容,曰人道,
曰人體,曰動物,曰植物,曰用物。舉是八綱,以領其目。又舉諸目以附綴偏旁,
系屬諸字。考書有古文,有大篆,有小篆。三代以下,得以考見六書大略者,惟
賴小篆之存。得以考見小篆本旨者,惟賴《說文》“始一終亥”之目。州居部次,
不相凌亂。是以上通古、籀,下貫隸、楷,猶可知其異同因革之由。若大篆則見
於《說文》者不及二百字,即岐陽石鼓傳為籀書,尚不能盡目為大篆。況古文見
於《說文》與出於鐘鼎者已自不同,必欲併合論之,名為復古,實則鑿空。遂至
杜撰字型,臆造偏傍,竟於千百世後,重出一制字之倉頡,不亦異乎?且既不信
《說文》矣,而於《說文》引述諸經文句互異者,乃反據以駁正經文。不知漢代
經師,多由口授,被諸竹帛,往往異文。馬、鄭以來諸儒,商榷折衷,乃定為今
本。慎書所據,如《易》用孟喜之類,其《序》本有明文,不過當時一家之學。
應電乃執為古經,拘泥殊甚。至所附《聲韻會通韻要粗釋》二卷,改字母為二十
八,改韻類為四十五,為橫圖以推衍之。其於古今異宜,南北異讀,皆所不考。
合其所不當合,分其所不當分。又每字合以篆體,端緒叢雜,如治亂絲。亦可雲
勞而鮮功矣。
△《古俗字略》·七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陳士元撰。士元有《易象鉤解》,已著錄。是編標題之下題曰“歸雲別集”,
與所注《周易》同,蓋亦其別集之一種也。其例仿顏元孫《乾祿字書》而小增損
之,亦以韻分字。所列首一字即元孫所謂正也,所列古體及漢碑借用字即元孫所
謂通也,所列俗用雜字即元孫所謂俗也。古字多以鐘鼎之文改為隸體,已失其真。
又不注所出,彌為難據。他如窗之為<片囪>、春之為{屯曰},則周伯琦之訛文。
{佛國}之為天、卍之為萬,則釋典之謬體。一概濫收,殊乏考正。其有已見經典
者,如《左傳》“民生敦厖”、《毛詩》“民之方殿屎”等字,皆斥為俗字;而
徐鉉校正《說文》所云俗書,如亹個等二十八字,反未刊正:棄取亦殊失倫。士
元撰述之富,幾與楊慎、朱謀<土韋>相埒,而是編疏舛不一而足,亦貪奇愛博之過
歟?
△《字考啟蒙》·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周宇撰。宇字必大,自署關中人。前有萬曆十一年《自序》。考《太學進
士題名碑》,萬曆癸丑科有周宇,崇禎初所定逆案中亦有其名。然碑稱四川成都
人,與自題關中不合。《序》作於萬曆十一年,已自稱老且疾,則不應尚及媚魏
忠賢。惟《鹹寧縣誌》,載“周宇,西安左衛人,嘉靖己酉舉人,官戶部主事,
精識古文奇字”云云,當即其人也。是編辨字學之訛,分為四考。曰《正形》,
曰《殊音》,曰《辨似》,曰《通用》。前三門俱以《洪武正韻》分部編次,惟
《通用》一門分《實名》、《虛聲》、《疊字》三篇,別為一例。其《正形》多
以篆繩隸,如“東”字、“同”字皆以起鉤為訛體字。如其所說,必八法全廢,
殊拘礙難通。《殊音》即韻書之互注,然辨古音、今音及雙聲轉讀,均不甚精核。
《辨似》一門尤為瑣屑。如壺之與壼,傅之與傳,稍把筆者皆知之,何必縷縷乎?
《通用》一門雜收假借之字,既多掛漏,又頗泛濫。均不足以言國小也。
△《六書賦音義》·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士佩撰。士佩號澽,韓城人。嘉靖丙辰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明史·鄒元標傳》載其與禮部尚書徐學謨俱為元標劾罷。其事跡始末,則史未
詳也。是書取《洪武正韻》所收諸字,依偏旁分為八十五部。每部之字皆仿周興
嗣《千字文》體,以四言韻語聯貫之,文義或屬或不屬,取便誦讀而已。每字皆
粗具訓詁,疏明大義。凡字有數體者,惟載一體,而各體皆附於後。有數音者亦
然。蓋專為初學而設。然其所分諸部,不遵《說文》、《玉篇》之舊。如“月”
字入“肉部”,“戶”字入“屍部”,“支”字入“攴部”之類,皆與六書不合。
又如“源”字音“於權切”、“江”字音“居良切”、“沂”字音“延知切”之
類,亦皆沿《正韻》之誤,於聲音多乖。其注釋亦多訛舛,無足觀也。
△《古器銘釋》·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卞蓘撰。蓘,揚州人。是書成於嘉靖中,皆抄襲《博古圖》及薛
尚功《鐘鼎款識》之文。前後失次,摹刻舛訛,殊不足依據。
△《字義總略》·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顧充撰。充字回瀾,上虞人。隆慶丁卯舉人,官至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
是書辨諸字音義、點畫,分四十四門,體例最為冗碎。又不明六書本旨與古字假
借之例。如《字始門》注“景”字云:“即影字,葛洪《字苑》始加彡。”是誤
采《顏氏家訓》之說。不知漢高誘注《淮南子》已雲“景,古影字”也。注“爾
朱”字云:“《百、千家姓》皆無,始見唐神仙爾朱洞。”是並《魏書》亦未考
矣。《避忌門》注“齒”字云:“張萬歲牧馬,眾以張諱,因以馬歲為齒。”是
並《公羊傳》、《禮記》亦未考矣。甚至《字始門》注“回文”字云:“始於溫
嶠。”注“雲土”字云:“雲土夢作乂,舊誤作雲夢土。宋太宗得古本,始詔改
正。”已與字義無涉。至《避忌門》注“海棠”字云:“杜子美母名海棠,故集
中無詩。”注“道”字云:“師道淵避蕭道成諱,稱師淵。”注“崇”字云:
“姚元之避開元年號,改名崇。”是與字義不更風馬牛乎?《半字通用門》中如
廋、瀰瀰、澭灉、污汙、幬之類,本一字而體分今古,乃區別
為二,強指曰通。《各音門》中如“庚桑”作“亢倉”、“裂繻”作“履緰”,
本音之轉,非庚桑即音亢倉,裂繻即音履緰。俠累作韓傀,本名之訛,更非俠
累即音韓傀。乃又混合為一,謂上字即讀下音。凡斯之類,不可縷數。他若《二
字分書門》,既收旱旰、星甠諸字,而別卷又以愈愉、怠怡等字立心忄,各開
一門,則互相重複矣。《正音門》“積”字注,既雲音恣非,《動靜門》中“積”
字注又云:“凡指所聚之物,音恣。取物而積聚之,音跡。”《字始門》“車”
字注云:“尺遮切。自漢以來,始有居音。”《正音門》“下”字注又云:“古
音虎。魏了翁云:《六經》凡下皆音戶,故下皆音虎。”則自相矛盾。其餘如
“俎豆”當作“俎斗”,周人避文王諱,讀“昌”為去聲者,更不知其何據矣。
△《問奇集》·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位撰。位字明成,新建人。隆慶戊辰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
士。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考論諸字形聲訓詁,分十九門:一《六書大義》,
一《三十六字母》,一《早梅詩切字例》,一《好雨詩切字例》,一《辨聲音要
訣》,一《辨五音訣》,一《四聲三聲例》,一《分毫字辨》,一《誤讀諸字》,
一《奇字考》,一《假借圈發字音》,一《畫同音異舊不旁發諸字》,一《音義
同而書畫異諸字》,一《音義異而可通用諸字》,一《一字數音例》,一《誤習
已久難改字音並正韻不載諸字》,一《相近字音》,一《各地鄉音》。辨論頗詳,
而不免弇陋。如合併字母,已非古法。所用直音,如龜音圭、冰音兵之類,並部
分不辨。又如倒景之景即影本字,而誤雲音影。{工蟲}即虹之別體,而誤雲音虹。
李陽冰之名出木華《海賦》,而泥於所篆之碑,自書為,誤雲音佞。甚至
“台駘”誤音胡苔,而注曰:“《左傳》人名。”考《左傳》子產稱台駘汾神,
《注》無胡苔之音。又“臧之狐裘敗我於狐駘”,《注》云:“駘,音詒”,亦
無苔音。惟《檀弓》引之,作“敗於台駘”,雖《注》雲台音壺,又非《左傳》
人名,殊為剌謬。如此之類,不可毛舉,不足以言國小也。
△《大明同文集》·五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田藝蘅撰。藝蘅字子藝,錢塘人。以歲貢生官休寧縣學訓導。《明史·文
苑傳》附見其父《汝成傳》中。是編割裂《說文》部分,而以其諧聲之字為部母。
如“東”字為部母,即以“棟”、“涷”之屬從之。顛倒本末,務與古人相反。
又自造篆文,詭形怪態,更在魏校《六書精蘊》之上。考沈括《夢溪筆談》曰
“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如水類,其左皆從水。所謂右文者,如戔,
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貝之小者曰賤。如斯之類,皆以戔為義也”
云云。《夢溪筆談》非僻書,藝蘅不應不見,殆剿襲其說而諱所自來。不知王聖
美之說,先不可通也。
△《正韻彙編》·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周嘉棟撰。嘉棟字隆之,黃州人。萬曆已醜進士,官至監察御史。其書取
《洪武正韻》以偏旁分八十部,所分之部與部中所列之字皆以字畫多少為序。每
字之下仍各注曰“某韻”。特因韻書之本文編為字書,以便檢尋,無所損益。其
分部頗多乖迕。至於“乃”字、“丹”字之類,以為無偏旁可歸,編為《雜部》,
附於末,尤不考古矣。
△《六書指南》·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登字士龍,自號如真生,上元人。官新野縣縣丞。是書成於萬曆
壬辰。用《千字文》體,以四字為句,辨俗傳訛體之字以誨童蒙,亦顏氏《乾祿
字書》之類。然俗字頗多,書中不能該載,又不為剖析其義,於初學仍無所啟發
也。
△《摭古遺文》·二卷、《補遺》·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是書本夏竦篆韻之體,取鐘鼎古文以韻分編。其韻並《東》於
《冬》。並《江》於《陽》,並《侵》於《真》,並《餚》於《蕭》,分《齊》、
《微》二韻之字於《支》、《灰》,分《覃》、《鹹》、《鹽》三韻之字於《寒》、
《先》,分《蒸韻》之字於《青》、《庚》,而從《廣韻》分《真》、《諄》、
《桓》、《寒》各為二,大抵皆以意杜撰。所列古文,亦皆不著所出,未可執為
依據。又出《金石韻府》之下矣。
△《諸書字考》·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林茂槐撰。茂槐字穉虛,福清人。萬曆乙未進士,官至吏部郎中。是編
辨別字音,分四十四類。其例有八:一字有異音而讀訛者,如格澤音鶴鐸之類。
一偏旁訛者,如沴音戾之類。一假借通用者,如霸本音魄之類。一音同可通用者,
如辟歷為霹靂之類。一以訛書而讀訛者,如颶音具之類。一字有動靜二音,如解
音蟹、壞音怪之類。一二音通用,如孛有佩音之類。一古今音異,如鴻臚音廬、
太守音狩之類。然於古字、古音皆未明其根柢,故捃摭成編,頗傷疏略。如《詩》
“南”音“尼心反”、“風”音“孚金反”、“天”音“汀因反”。此自古今韻
異,非關字有重音。若斯之類,浩如煙海,何為僅收三五字?又如擁篲之擁音涌、
北邙之邙音茫,此自人人能曉,何必作音?至於謂張翰之名當作平聲,是未見李
商隱詩“越桂留烹張翰膾”也。謂“寧馨”之“寧”當音甯,是未見劉禹錫詩
“幾人雄猛得寧馨”也。觀其訓“哉”為始,不引《爾雅》而引《韻會》,謂
“煙熅”曰“氤氳”,不引班固賦而引《周易注》,知其為餖飣之學,未能悉考
源流矣。
△《五侯鯖字海》·二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題曰“湯海若訂正”。考湯顯祖號曰若士,亦曰海若,臨川
人。萬曆辛丑進士。官至禮部主事,終於遂昌縣知縣。《明史》有傳。則當為顯
祖所作矣。前有陳繼儒《序》云:“取《海篇》原本,遵依《洪武正韻》,參合
成書。”然其注釋極為簡略,體例亦頗蕪雜。每字皆用直音,尤多訛謬。至卷首
以《四書五經難字》別為一篇,則弇陋彌甚。顯祖猶當日勝流,何至於此?蓋明
末坊賈所依託也。
△《字學指南》·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光家撰。光家字謙甫,上海人。是書成於萬曆辛丑。首二卷,一曰《辨
體辨音》,次曰《同音異義》,三曰《古今變體》,四曰《同音互體》,五曰
《駢奇解義》,六曰《同體異義》,七曰《正誤舉例》,八曰《假借從譯》。自
三卷以下則以韻隸字,並為二十二部。每一部以一字調四聲。如東、董、凍、篤
之類,各標一字為綱,而同音之字列於其下。如蝀從東,懂從董,棟從凍,督從
篤之類,蓋本諸章黼《韻學集成》。惟黼聚四聲於一韻,仍各自為部。此則四聲
參差聯貫並為一部,為小變其例耳。其前二卷所列,大抵漫無考證。如斷斷、
<火登>燈,來來,皆上正下俗。而此書斷音短,斷音段,燈為燈籠,燈為燈火,來
為往來,來為來牟。均以臆自為分別,非有根據也。
△《字學訂訛》·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當泰撰。當泰字元祉,泗州人。是書乃萬曆丁未殷城黃吉士督學江南,
命當泰合張位《問奇集》、焦竑《字學》二書纂為一編。首《六書大略》,而終
以《俗用雜字》,共二十四門,義例殊為錯雜。至《分門訂訛》內所載,若甘露
名天酒,酒名紅友之類,直是類書,豈復國小訓詁乎?
△《合併字學集篇集韻》·二十三卷(內府藏本)
明徐孝編,張元善校。孝,順天布衣。元善,永城人,彭城伯騏之後,襲封
惠安伯。是書凡《集篇》十卷,分二百部,附《拾遺》一卷。皆不究《說文》、
《玉篇》之旨,偏旁多誤。若二字從禾,禾讀若稽,木曲頭也,與
禾稼之禾迥異,而乃並入禾部,則於六書本義茫無考據可知。又
《集韻》十卷,分一百部,附《四聲類率譜》一卷、《等韻》一卷。亦不究陸法
言、孫愐舊法,如並扃、登、等字於《東韻》,合箴、簪與真、臻同入《根韻》
之類,皆乖舛殊甚。又刪十六攝為十四攝,改三十六母為二十二母,且改濁平、
濁入為如聲。事事皆出創造,較《篇海》、《正韻》等書,變亂又加甚焉。
△《字考》·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夏宏撰。宏字用德,號銘乾,海陽人。是書上卷凡三類:曰《誤寫字》,
曰《疑似字》,曰《誤讀字》。下卷凡二類:曰《通用古字》,曰《通用聯字》。
意在訂六書之訛而不能深研古義,但裨販於近代韻書、字書之間。如說“雞”字
必從佳,不知古文實從鳥,見於《說文》;謂“豸”字連獬則稱砦,不知本字實
作廌,其豸乃蟲豸字,亦見於《說文》:頗為失考。“些”字於“誤寫字”條下
注“音梭,楚歌聲”,於“通用聯字”條下以“楚些”標目,而注曰“梭去聲”,
亦自相矛盾。又不通翻切,多用直音。如欃槍之槍雲音當、臨邛之邛雲音穹者,
尤不一而足。其去《佩觿》、《字鑒》諸書,蓋不可以道里計矣。
△《類纂古文字考》·五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都俞撰。俞字仲良,錢唐人。仕履未詳。考其《序》、《跋》,蓋萬曆間
人也。是書以古文為名,而實則取《洪武正韻》之字,以偏旁分類編之,凡為部
三百一十有四,冠以《辨疑》一篇、《切字》一篇,而末附以《雜字》。其字皆
用直音,直音不得,則用四聲,四聲不得,乃用翻切。如鈞音君、銘音明,全乖
沈、陸之舊。又分部別月於舟、別灬於火,揆之六書,亦多失許、顧之本義。惟
其每部之中,以字畫多少分前後,較《說文》、《玉篇》、《類篇》頗易檢尋。
故後來字書,皆用其體例雲。
△《六書正義》·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元滿撰。元滿字敬甫,歙縣人。萬曆中布衣。焦竑《筆乘》曰:“新安
吳敬甫,博雅士也。精意字學,所著有《六書正義》十二卷。”今觀是書,大抵
指摘許慎而推崇戴侗、楊桓,根本先已顛倒。又體例冗瑣,既略仿《六書故》,
分數位、天文、地理、人倫、身體、飲食、衣服、宮室、器用、鳥獸、蟲魚、草
木十二門,分隸五百三十四部,又略仿《六書統》而蔓延之。象形、指事、會意、
諧聲廣為二十九體,轉注、假借敷衍為一十四門,殆於紛若亂絲。其附會存疑、
闕疑備考、楷書備用、俗借俗轉諸條,亦多舛漏。所論轉注,以曲逆讀去遇之類
當之。所論假借,以一本數名,借為太一貴神,九本數名,偕為陽九,真本偽之
對,借為真州、真姓之類當之,尤為不確。至於以為帝、以卍為萬、昴字
上加三圍、火字直排四畫,或誤采梵書,或造作偽體。乃動輒雲《說文》篆訛,
尤可異矣。
△《六書總要》·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元滿撰。是書亦分數位、天文、地理、人倫、身體、飲食、衣服、宮室、
器用、鳥獸、蟲魚、草木十二部,蓋承戴侗、楊桓之緒論,而變本加厲。所分部
首,皆以象形為主,謂之正生。而指事、會意以下,則有正生、變生、兼生之別。
不取許慎《說文》,概為諧聲之說。其字皆以柳葉篆寫之,謂其有鳥跡遺意,足
排斥小篆方整妍媚之態。然所謂古文,大抵出於杜撰,又往往自相矛盾。如於
“三”字xia6*注云:“俗作叄弎。”是以說文之“弎”為俗字矣。於“一”
字下云:“或加弋作弌。”又用《說文》之說。豈三從弋則俗,一從弋則不
俗乎?至所引經傳諸文,率以意改。如“二”字下引《詩》“衣服不二”、《論
語》“不二過”、“采”字下引《左傳》“不採菽麥”之類,尤為疏舛矣。
△《六書溯原直音》·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吳元滿撰。是書主於辨別字型。所分十二門,亦與《六書正義》同,其龐
雜瞀亂亦同。所用直音尤多舛誤。如凡音煩、千音簽、必音碧、禛音真,皆參
雜方言,有乖舊讀。至於士、是本皆上聲,既注士音是矣,又注葉上聲,尤自相
牴牾也。
△《諧聲指南》·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吳元滿撰。其說六書,以諧聲為多,而古有數字同從一字諧聲,而數字之
讀乃迥異者,於是為之說曰諧本聲、諧葉聲、諧本音、諧叶音、諧轉聲、諧轉葉
聲、諧轉音、諧轉叶音,有是八者之別。夫古字本止一聲,所從諧聲之字,其讀
要不相遠。後人讀字,自與古殊,乃謂古作字時有所謂諧葉、諧轉之聲。只憑臆
說,故設多岐,實非六書之本旨也。
△《說文長箋》·一百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趙宧光撰。宧光字凡夫,吳縣人。是書前列《解題》一卷,載其平生所著
字學之書七十餘種。其虛實存佚,皆不可考。次列《凡例》一卷。次列《說文》
原《序》、宋初官牒,附以自撰《通誤釋文》及徐鍇《部敘》二篇。合為《卷首
上》。次列其少時所撰《子母原》一篇,泛論字學大意。又取說文五百四十部原
目竄亂易置,區分門類,撰《說文表》一篇。合為《卷首下》。其書用李燾《五
音韻譜》之本,而《凡例》乃稱為徐鍇、徐鉉奉南唐敕定,殊為昧於源流。所列
諸字,於原書多所增刪。增者加方圍於字外,刪者加圓圍於字外。其字下之注,
謂之“長語”,所附論辨,謂之“箋文”,故以“長箋”為名。然所增之字,往
往失畫方圍,與原書淆亂。所注所論,亦疏舛百出。顧炎武《日知錄》摘其以
《論語》“虎兕出於柙”誤稱《孟子》為《四書》亦未嘗觀,雖詆之太甚,然炎
武所指摘者,如《詩》“錦衾爛兮”本有“衾”字,乃以為“青青子衿”之“衿”
即“衾”字;“瓜分”字見《史記·虞卿傳》及《漢書·賈誼傳》,乃以為“瓜”
當作“爪”;“灶突”字見《漢書·霍光傳》,乃以為“突”當作“{穴夾}”。
“民愁則墊隘”見《左傳》,“鵲,醜,其飛也”、“驠,馬白州也”,
並見《爾雅》,而以為未詳;顧野王陳人也,而以為晉之虎頭。陸龜蒙唐人也,
而以為宋之象山;王筠梁人也,而以為晉;王禹偁宋人也,而以為南朝;防風氏
“身橫九畝”本《穀梁傳》之文,而引於“野”字注下誤以為“身橫九野”,又
誤以為《左傳》;《後漢書·劉虞傳》“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而以
為後漢尾敦路劫劉虞首歸之莽;《晉書·虞嘯父傳》“為孝武帝所親愛,侍飲大
醉,拜不能起。帝顧曰:扶虞侍中”,而以為晉獻帝醉,虞侍中命扶之;漢宣帝
諱詢,乃以為諱恂;漢平帝諱衎,乃以為諱衍;以至簿正祭器見《孟子》,而以
為唐中晚詩文始見“簿”字,前此無之;夏州至唐始置,而以為中國稱華夏從此
起;叩地在京兆藍田,而以為地近京口,故從口。禰衡《漁陽三摻》,本音“七
紺反”,而以為當作操:凡十餘條,皆深中其失。然則炎武以宧光為好行小慧,
不學牆面,不為太過矣。
△《六書長箋》·七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趙宧光撰。此書與《說文長箋》合刻,本一書也。以許氏《敘》內釋六書
之義者,分為前六卷之首。又備列班固、衛恆、賈公彥、徐鍇、張有、鄭樵、戴
侗、楊桓、劉秦、余謙、周伯琦、趙古則、王應電、王鏊、僧真空、朱謀<土韋>、
張位、熊朋來、吳元滿十九家之說,逐條辨論,更以己說列於後。其中“轉注”
一條,許氏引考、老二字證之。裴務齊《切韻》謬言考字左回,老字右轉,本非
許氏之旨。宧光乃誤以左回右轉為許氏之說,譏其自相矛盾,殊為疏舛。末又列
《六書餘論》一卷、亦支離敷衍,於制字之精意,皆無當也。
△《集鐘鼎古文韻選》·五卷(通行本)
明釋道泰撰。黃虞稷《千頃堂書目》載此名,注曰“字來峰,泰州人”。其
書分韻集鐘鼎古文,然所收頗雜。秦權、漢鑒與三代之文並載之,殊乖條貫。他
如《滕公石槨銘》本屬偽跡,收之已失別裁,又鉤摹全非其本狀,則傳寫失真者
多矣。其分韻改《咍》為《開》,改《添》為《凡》,上平有《元》、《魂》而
無《痕》,下平多《三宣》一部,皆與《廣韻》不同。蓋從徐鍇《篆韻譜》也。
△《正字通》·十二卷(通行本)
舊本或題“明張自烈撰”,或題“國朝廖文英撰”,或題“自烈文英同撰”。
考鈕琇《觚賸·粵觚下篇》,載此書本自烈作,文英以金購得之,因掩為己有,
敘其始末甚詳。然其前列國書十二字母,則自烈之時所未有,殆文英續加也。裘
君宏《妙貫堂餘談》又稱文英歿後,其子售版於連帥劉炳。有海幢寺僧阿字知本
為自烈書,為炳言之,炳乃改刻自烈之名。諸本互異,蓋以此也。其書視梅膺祚
《字彙》,考據稍博,然徵引繁蕪,頗多舛駁。又喜排斥許慎《說文》,尤不免
穿鑿附會,非善本也。自烈字爾公,南昌人。文英字百子,連州人。康熙中官南
康府知府,故得鬻自烈之書雲。
△《篆韻》·五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每頁右側印“欽賜商河王勉學書樓之記”十一篆字,上
下與朱絲闌齊。考《明史·諸王表》,衡王祐楎之孫載塨,於嘉靖三十五年
襲封商河王。萬曆二十五年,其長子翊釒敻襲封。至四十四年薨,無子,國除。
書無序、跋,不知為載塨所鈔,翊釒敻所鈔也。首題《篆書正韻》四字,而考
其部分乃用《壬子新刊禮部韻》,與《洪武正韻》截然不同。書中別無考證,惟
據周伯琦《六書正訛》注“俗作某某,非”而已。蓋藩邸偶錄以備檢閱,非著書
也。
△《字韻合璧》·二十卷(內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但題“明鄱東朱孔陽訂正刊行”。編中分上、下二層,上辨
音韻,下別偏旁,而謬悠舛誤,不可枚舉。如天音添,則以兩韻為一聲。吳作吳,
則以俗字為正體。分韻則從洪武併合之本,分部則紊許慎《說文》之例。蓋於六
書之義,茫乎未窺者也。
△《廣金石韻府》·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林尚葵、李根同撰。尚葵字朱臣,莆田人。根字阿靈,一字雲根,晉江
人。是書用朱、墨二色校,以四聲部次,朱書古文籀篆之字,墨書楷字領之,亦
各注其所出。乃因明朱時望《金石韻府》而作,故名曰“廣”。然所引諸書,今
已什九不著錄,尚葵等何自得觀?今核所列之目,實即夏竦《四聲韻》而稍摭郭
忠恕、薛尚功之書以附益之。觀其備陳群籍,而獨遺竦書之名,則諱所自來,故
滅其跡可知矣。
△《他山字學》·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錢邦芑撰。邦芑字開少,丹徒人。晚為僧,號大錯。其書辨正字畫及音
讀之誤,凡四十三目。大抵本於郭忠恕《佩觿》及李文仲《字鑒》諸書,而搜輯
未廣。如《一字數音考》內“苴”字載至十五音,為書中極多之數,而《韻會小
補》載此字實有十八音。他若《廣韻》、《集韻》所載重音開卷可見者,亦百不
得其一、二。
△《六書準》·四卷(內府藏本)
國朝馮調鼎撰。調鼎字雪鷗,華亭人。其書分象形、指事、會意、諧聲四類,
每類分平上去入,而假借、轉注即見於四類之中。然其書雖力闡古義,而於六書
本旨多所未明。如“社”之一字,《說文系傳》從示,土聲,此書不見《系傳》,
乃以社為會意字;又如“風”之一字,《說文》從蟲凡聲,此書不知風之古音,
而以為從蟲省聲:則其他概可知矣。
△《六書通》·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閔齊伋撰。齊伋字寓五,烏程人。世所傳朱墨字版、五色字版謂之閔本
者,多其所刻。是書成於順治辛丑,齊伋年八十二矣。大致仿《金石韻府》之例,
以《洪武正韻》部分,編次《說文》,而以篆文別體之字類從於下。其但有小篆
而無別體者,則謂之“附通”,亦並列之。不收鐘鼎文,而兼采印譜。自稱通許
慎之執,不知所病正在以許慎為執也。
△《韻原表》·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劉凝撰。凝有《稽禮辨論》,已著錄。凝初作《文字韻原》一編,謂
《說文》以形相次,《韻原》以聲相從。又以《韻原》限於篇幅,其層次排列,
未免間斷,而生生之序不見,乃仿《史記》諸表之例,從各字偏旁,序其世系,
分其支派,以濟《韻原》之窮。然篆隸屢更,變化不定,必一一謂某生於某,終
未免失於穿鑿也。
△《石鼓文定本》·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劉凝撰。是書上卷為《石鼓音訓釋文》,下卷為《附錄古今人辨說及詩
歌石鼓刻文》。且以殘闕搨本漸不可辨,惟以摹本及釋文相傳。釋文之中,潘
迪最著。摹本之中,薛尚功、楊慎最著。案宋金以前爭石鼓之時代,齗齗不休。
元以來真偽論定矣,而爭文字者又閧而聚訟。凝作此書,既不以今日所存之三百
二十餘字以考定其真,又不詳列諸家之本以糾其異。徒以楊慎偽本猶屬全文,而
據以為主,根本先謬。又加以意為增減,彌起糾紛。如第四鼓“其寫”上之“吾”
字、第五鼓“霝雨”下之“{艹淒}”字,為各本所無,莫知何以增入。至於後卷
《辨說》第一條,即載薛尚功云云,而薛尚功《跋》語內亦無其文,皆不可解。
又以石鼓之文強合於《說文》之籀體。案趙師尹《石鼓文考注》所摭《說文》與
石鼓相同之字,員、辭、皮、樹、西、則、旁、中、囿九字而已。然“旁”字石
鼓無之,乃楊慎以壬鼓“芑其用導”用字妄改為旁。其餘諸字亦均有同異。凝必
欲附會其文,亦鄭樵以秦權一二字之合,定為秦鼓之類矣。
△《黃公說字》(無卷數,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景星撰。景星字黃公,蘄州人。康熙己未薦舉博學鴻詞。其學自稱推
本許慎,而大抵以梅膺祚《字彙》、廖文英《正字通》為稿本,仍以楷字分編。
如醜字從芑從丨,象手有所執也,而列之一部。於六書之義,未免有乖。至於西
域梵文,尤自別為一體。儒書所載,已改為楷畫,非其本真。一概收載,亦為泛濫。
其注皆雜采諸書,不由根柢。所列各書,唐《說文》、蜀《說文》、葛洪《字苑》、
何承天《纂文》、呂靜《韻集》、李啟《聲韻》、呂忱《字林》、陽休之夏侯該
《韻略》、孟昶《書林韻會》、林罕《字源》等目,不知何從見之?又以李燾
《說文五音譜》為徐鉉,以楊桓《六書溯源》為吳元滿,以趙明誠《金石錄》為
歐陽修,以張守節《史記正義》為《六書正義》,以司馬貞《史記索隱》為《六
書索隱》,舛誤不一而足。至於司馬光《集韻解》,諸家目錄未著斯名。米芾
《大宋五音正韻》,僅名見所著《畫史》中,蓋欲為之而未成,亦非真有其書也。
△《讀書正音》·四卷(浙近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震方撰。震方字青壇,石門人。康熙己未進士,官至監察御史。是書
卷一,以一音異讀者分門編輯。其無類可歸者,附以通用一門。卷二別為六類,
曰《字音清濁辨》,曰《同音借義》,曰《借同音不借義》,曰《因義借音》,
曰《音借而借》,曰《語詞之借》。卷三以四聲編錄僻字。卷四則各依部分編習
見字樣,以正時師誤讀。前有毛奇齡《序》,頗稱其精審。然實於六書、音韻源
流多所舛漏。其謂本字不讀本音者,如“隋”,隋時去辵為隋,本文帝之臆造。
在《說文》“隋,裂肉也”,徐鉉音“徒果切”,乃其本音。他如在《支韻》者,
作“旬為切”,順裂肉也。又“翾規切”,《周禮·大祝》“隋釁”通作綏是也。
在《歌韻》者,作“土禾切”,《集韻》“中高四下”是也。在《寘韻》者,作
“呼恚切”,《周禮·守祧》“既祭則藏其隋”是也。此所謂本字不讀本音者也。
今震方誤以隋隨為一音,反以音妥者為非本音,而在《支》、《歌》、《寘》三
韻者乃不見錄。未免失考。又如“廑”之為僅,“厸”之為鄰,“”
之為攀,俱列在《本字不讀本音》卷內。考《漢書·賈誼傳》曰:“其次廑得舍
人。”《注》曰:“廑與僅同。”《揚雄傳》曰:“累既“”夫傅說兮,
奚不信而行。”《注》曰:“古攀字。”《敘傳》曰:“東厸虐而殲
仁兮,王合位乎三五。”註:“厸,古鄰字。”震方附諸同字異讀,亦未
悉今字、古字之殊。至於景為影之本字,暒為晴之本字,為卯酉
之本字,顯著《說文》。震方亦與古字不讀本音者一例列之,益乖迕矣。若此類
者,不一而足。其餘耳目之前,亦多遺失。《漢地理志》曰:“屯留”。師古:
“屯,音純。”“朁亭”,師古:“朁,音潛”。“修亭”,應劭:“修,音條。”
“計斤”,師古:“音介。”“根甸氐道”。李奇:“甸,音勝。”“卑水”,
孟康:“卑,音班。”“朴”,孟康音“蒲環”。“澤索”,師古:“澤
音鐸”。“驪靬”,李奇音《遲虔》。“祖厲”,師古音《罝賴》。“莫<黑旦>”,
師古音《忉怛》。“遼隊”。師古《隊音遂》。“黏蟬”,服虔《蟬音提》。
“麊泠”,孟康音“螟蛉”,師古音《麋零》。“芍陂”,師古芍音鵲。凡
此皆字同音異之顯然者。震方俱弗收輯,則僻書概可知也。蓋以正塾師之謬讀,
則所得為多,以言古人之國小,則又當別論耳。
△《篆文纂要》·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陳策撰。策字嘉謀,錢塘人。其書亦依韻分編。每字下首列《說文》,
次大篆,次鐘鼎文。然不載所引書名,注亦率略。於字型無所辨證,殆僅為鐫刻
印章之用也。
△《字辨》·七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熊文登撰。文登字於岸,南昌人。是書詳辨字音、字義、字形,分為十
門:一曰《誤寫辨》,二曰《誤讀辨》,三曰《一字數音數義辨》,四曰《宜寫
古文奇字辨》,五曰《宜讀經史真字辨》,六曰《形相類字辨》,七曰《聲相類
字辨》,八曰《形聲相類字辨》,九曰《從今從古辨》,十曰《楷篆異體辨》。
皆從梅膺祚《字彙》分部。大意在糾俗學之誤,反之於古。然不知古文,亦不知
古音,遂至不古不今,進退無據。如謂回本作回,不知篆文作,本一筆旋
轉,若變而五筆,已非本義。謂冊本作冊,不知篆文作,本象以韋貫簡。
僅縮其一畫,彌失真形。又如謂洚音降,又音紅,不知《東》、《江》古本一音
也。謂彭音朋,又音滂,不知《庚》、《陽》古亦一音也。至謂逍遙必當作消搖、
伏羲必當作虙戲、渤海必作渤澥、躊躇必當作著,皆見一古字之省文,遂
謂凡書是字者無不當省,見一古字之假借,遂謂凡用是字者無不當借。所謂知其
一不知其二者也,殆愈辨而愈遠矣。
△《六書分類》·十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傅世堯撰。世堯字賓石,歸德人。其書分部,一依梅膺祚《字彙》之例,
每字以小篆、古文次於楷書之後。古文之學,漢、魏後久已失傳。後人所譯鐘鼎
之文,什九出於臆度,確然可信者無幾。況古器或出剝爛之餘,或出偽作,尤不
足為依據。謂之好古則可,謂有當於古義,則未然也。
△《說文廣義》·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德洽撰。德洽字學瀾,長洲人。是書本許氏《說文》而旁采諸家篆文
並列於下,然不著出處。蓋李登《摭古遺文》之流,又不及《金石韻府》尚雲某
字本某書矣。
△《篆字彙》·十二卷(通行本)
國朝佟世男編。世男,滿洲鑲黃旗人。康熙中官知縣。其書本梅膺祚《字彙》,
各系以篆文。篆文所無之字,則依楷書字畫以意造之,不可以為典據也。
△《鐘鼎字源》·五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汪立名編。立名號西亭,婺源人。官工部主事。是編成於康熙丙申。
《自序》稱金石雖皆傳自三代,而銘器與篆碑之文不容強同。乃專采鐘鼎文,依
今韻編次為五卷。其石刻之類於銘款者,惟附錄《石鼓文》,其他碑篆則皆不收。
然立名知鑄金、刻石古文體制有殊,而不知鐘鼎之中又有時代之分、音釋之異與
真偽之別。三代固均為古文矣,至秦權、秦斤,如斯字、字、皆字、焉字
之類,已頗近小篆。漢燈、漢壺,如綏和壺之供字,汾陰宮鼎之共字、汾字,首
山宮鐙之年字,並時參隸體。一概目為鐘鼎之文,混淆殊甚。又如歐陽修《集古
錄》所載晉姜、毛伯諸鼎,楊南仲、劉攽訓釋互異者,不一而足,既莫能考定是
非,《嘯堂集古錄》所載比干銅槃銘,宋人顯斥其偽托,亦不免並載。且卷末列
二合、三合、四合之字,並不注出典,尤無根據。蓋僅以《金石韻府》為主,而
取《博古》、《考古》諸圖參校之,故不免瑕纇耳。
△《天然窮源字韻》·九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姜日章撰。日章字旦童,如皋人。是編成於康熙丁酉。分《日》、《月》、
《水》、《火》、《木》、《金》、《土》七部,又冠以首部曰《字說》,綴以
末部曰《韻說詩易》二葉。《日》、《月》二部為字書。不以偏旁分部,而以筆
畫多寡分部,自一畫至四十八畫止。《水》、《火》、《木》、《金》四部為韻
書。並為天、星、風、山、官、上、地、支、郊、階、州、波、夫、下十四韻,
每韻分為中、平、上、去、入五音。《土部》則古文奇字也。自明以來字畫莫陋
於《字彙》、《正字通》,而日章遵以講字畫;韻書莫乖於《洪武正韻》,而日
章執以分韻等;收字之妄濫無稽莫甚於《篇海》,而日章據以談奇字。其餘偶有
援引,不過從此四書采出而已。宜其不合於古義也。
△《六書辨通》·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錫觀撰。錫觀字容若,無錫人。是書大旨謂六書假借,於義可通,為
變而不失其正。其不可通者,即不得不著辨以明之。因分韻編次,於每字之下,
各標出處,並著本字之義,而於其誤通者則一一辨正。然古人假借,多取音同,
不求義合。若是書所載漢《孟郁碑》借“舟”為“周”,《堯廟碑》雲“委曲舟
匝”,亦借“舟”為“周”,是其例也。而錫觀謂“周”借“舟”於義不通,漢
碑“舟”字當“{舟勹}”字之誤,“{舟勹}”音周,匝遍也。不知《經典釋文》
“鶻鵃”之“鵃”與“雕”字通,《類篇》“五月鳴蜩”之“蜩”一作“
<蟲舟>”,則周、舟二字本通,是其顯證。鵃、<蟲舟>非有周匝之義,豈亦得指為
從{勹舟}耶?又如《家語》“望羊”、《左傳注》作“望陽”,《漢書》、《歐
陽漢碑》則作“歐羊”之類,近在耳目之前,乃多失載,亦未為賅備也。
△《六書例解》·一卷、附《六書雜說》·一卷、《八分書辨》·一卷(浙
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錫觀撰。是書首冠黃之雋《篆學三書序》,蓋錫觀嘗作《秦篆韻編》、
《正字啟蒙短箋》二書,與此書為三也。書凡六篇,分論六書。以鄭玄注《周禮》
“六書”以象形為首,失制字之序,改從許慎《說文》之次,首以指事。其論指
事,謂有籠統言之者,有指其一點一畫言之者。其論象形,謂小篆
作日月,已不知古文之作。又謂凡字之從舟旁者,皆當改為
旁,以象倉限。其論形聲,謂為因形而附聲,不取《周禮注》諧聲之說,並謂三
百篇之韻皆不足據。其論會意,列字至三百之多。至謂冥下從六,乃取六為老陰;
名上從夕,為陰晦之義。其論轉注,則從許慎之說而廣之。一為意可相通,老字
轉為耆壽之類。一為兩字相反,如可轉為叵、正轉為乏與半木為片、連水為川之
類。一為輾轉注釋而後可通,如元轉為仁、仄轉為丸之類。其論假借,極論隸書
之非,並經典通用之字如“恭”作“共”、“齋”作“齊”、“而”作“如”者
皆斥為乖謬。大抵陽尊許慎《說文》,而陰以魏校《六書精蘊》為藍本,故於制
字之義多所未明。其《六書雜記》,論六書分界亦多強生辨別。至《八分書說》
一卷,申歐陽修、洪适之說,以八分為隸,而謂今之楷書為八分。引據牽合,亦
失於考證也。
△《五經字學考》·五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成端人撰。端人字友端,陽城人。此書分《五經》各一卷。每字先以訓
詁,並及形聲,兼辨俗寫之訛。然引據未能淹博,考證亦未能精密。如《春秋》
隱公之“彄”字,此為公子彄名訓也,而注曰:“從弓,區聲。音摳。又人
名,公子彄。”文公之“頵”字,此為楚成王名訓也,而注曰:“從頁,君聲。
徐曰:頭大也。又楚成王名。”此反以本義為旁義也。又如《易·坤卦》“馴”
字注曰:“音同旬。《字彙》引徐邈讀作訓,蛇足。”案徐邈之說出陸德明《經
典釋文》,以為出自《字彙》,已不求其本。至經師異讀,自古並存,乃以為蛇
足,更不確矣。
△《六經字便》(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臣敬撰。臣敬字恭邵,江陰人。是書載《六經》字型,自一畫至二十
九畫,頗能辨正偏旁點畫。又於諸字之轉音、不轉音者分類釐訂,亦易於省覽。
特所見古籍無多,故舛誤時復不免。如謂《易》“亢龍”之“亢”音剛,非康去
聲。不知《說文》人頸之“亢”及角亢、龍亢、亢父固均音剛,而“亢龍”之
“亢”見於《經典釋文》者止“苦浪切”一讀。又謂《易·觀卦》之“觀”,
《正韻》附去聲為非;《解卦》之“解”,《正韻》讀音蟹為非。然《經典釋文》
載“觀,官喚反,示也。解,音蟹,緩也。”先儒授受,於二卦各止一讀,迄今
未改。《正韻》收之附音,猶為近古。臣敬皆以為非,是未考古之失也。至謂
“陰疑於陽”,疑字不當轉擬。考《禮記》“前疑後丞”,或作擬。《周官·司
服》云:“大夫疑衰。”鄭玄《注》云:“疑之言擬也。”又《漢書·食貨志》:
“遠方之能疑者。”顏師古《注》云:“疑讀為擬。”則疑之為轉擬,顯有義例。
又謂社字不當有杜音。考《史記·秦本紀》,“盪社”明作“盪杜”,社、杜字
通,其為一音可知。而以為社無杜音,尤誤。蓋自漢以後,經史各有專家,即各
分音讀。遞稟師傳,不能偏廢。臣敬以啟迪蒙穉,難於博引繁徵,固不妨止取
一音。其所不取,則置之不論可矣。概斥為誤,豈通方之論乎?
△《字學正本》·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京撰。京字元伯,高陽人。是書《凡例》謂以小篆為本,而正偏旁之
不正者,故名“正本”。凡所根據,多得之周伯琦《六書正訛》、張有《復古編》。
如《復古編》“崇”字xia6*注云:“別作崈,俗。”不知《漢郊祀志》曰:“封崈
山。”又曰:“莽遂崈淫鬼神祀。”又《漢隸字源》載《韓良碑》,亦有“崈”
字,未可雲俗。是書能引《郊祀志》以證其誤,頗為近古。又於周伯琦杜撰之說
時為駁正,亦間有可采。然如《東韻》“<戈甲>”字,《復古編》謂“隸作戎”,
而此書乃謂“俗作戎”。不知《泰山都尉孔宙碑》“<戈甲>”已作“戎”,與
《復古編》所云“隸作戎”合。京謂之俗字,則考之不審矣。又於周氏書採摭頗
備,而張氏書反多掛漏。即以《東》之一韻考之,《復古編》載豅誤作谾、
龓誤作<革龍>、<酉蒙>誤作<麥蒙>、堫誤作<耒>、濛誤作靀、禯誤作
穠、功誤作<工刀>。此書均逸不載,亦殊疏略。且誤依《中原音韻》分部,全乖
唐宋之舊法,既有變古之嫌;而以《說文》篆體盡改隸字,或窒礙而不可行,又
不免泥古之過:均不可以為訓者也。
△《字學同文》·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衛執穀撰。執穀字子覲,韓城人。是書凡分十三目:曰上類、下類、上
下中類、上下左右類、上下左類、上下右類、上左類、下左類、上右類、下右類、
左類、右類、左右類。類各統部,皆從古未有之例。其中又多所謬誤,如“元”
在《一部》,從一兀聲,今人《兀部》。“敻”在《目部》,從目攴,在穴上,
今入《文部》。“南”字本在{山個}部,從{山個}、聲,今人《十部》□
字本為部首,從壺從吉,今入《士部》。“今”字本在《亼部》,從亼
從,今入《人部》。吳字本在《部》,從從口,今入《口部》。
知於六書偏旁未之深講也。
△《文字審》·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無序、跋。中間頗有塗乙。相其紙墨,蓋近人手稿也。其
書取李燾《說文五音譜》,鈔其大略,仍以燾之部分為序,而不標部分之名。篆
文筆意頗圓潤。字下隸書,字字皆從古體。蓋亦留心六書者。特偶然鈔錄,自備
檢核,非欲著書問世,故漫無體例耳。
──右“國小類”字書之屬六十八部,六百六卷,內二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爾雅補註》·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是注多以後世文義推測
古人之訓詁。如《釋詁》:“在,終也。”則注曰:“凡物有定在,亦有終竟之
意。今人云不知所在,亦云不知所終。”又好以意斷制。如《釋訓》“子子孫孫”
三十二句,則注曰:“每語皆以三字約舉其義,與經書《小序》略相似,而又皆
以韻葉之。此等文疑先賢卜氏受《詩》於聖人而因為之也”云云。蓋因《詩序》
首句之文而推求及於子夏。然考《周易·象傳》全為此體,王逸注《楚辭·抽思》
諸篇亦用此體,是又安足為出自子夏之證乎?
△《小爾雅》·一卷(通行本)
案《漢書·藝文志》有《小爾雅》一篇,無撰人名氏。《隋書·經籍志》、
《唐書·藝文志》並載李軌注《小爾雅》一卷,其書久佚。今所傳本則《孔叢子》
第十一篇抄出別行者也。分《廣詁》、《廣言》、《廣訓》、《廣義》、《廣名》、
《廣服》、《廣器》、《廣物》、《廣鳥》、《廣獸》十章,而益以《度》、
《量》、《衡》為十三章,頗可以資考據,然亦時有舛迕。如《廣量》云:“豆
四謂之區,區四謂之釜。”本諸《春秋傳》“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之
文。下云:“釜二有半謂之藪。”與《儀禮》“十六斗曰藪”合。其下又云:
“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鍾。”則實八斛,乃《春秋傳》所謂陳氏新量,非
齊舊量六斛四斗之鍾。是豆、釜、區用舊量,鍾則用新量也。《廣衡》曰:“兩
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公羊傳疏》引賈逵稱俗儒以鋝重六兩者,
蓋即指此。使漢代國小遺書果有此語,逵必不以俗儒目之矣。他如謂“鵠中者謂
之正”,則並正鵠之名不辨。謂“四尺謂之仞”,則《考工記》澮深二仞,與洫
深八尺無異矣。漢儒說經,皆不援及。迨杜預注《左傳》,始稍見徵引。明是書
漢末晚出,至晉始行,非《漢志》所稱之舊本。晁公武《讀書志》以為孔子古文,
殆循名而失之。相傳已久,姑存其目。若其文則已見《孔叢子》,不復錄焉。
△《崔氏小爾雅》·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舊本題明崔銑撰。銑有《讀易餘言》,已著錄。此書凡分十篇。核檢其文,
實即《孔叢子》中之《小爾雅》也。閔元衢《歐餘漫錄》曰:“《小爾雅》,漢
孔鮒撰,汝郡袁氏《金聲玉振集》誤為崔仲鳧撰,收入《撰述部》。以漢為本朝,
以崔易孔,豈其不詳考耶?抑以世可欺也?”則是偽題姓名,明人已言之矣。
△《匯雅》·二十卷、《續編》·二十八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張萱撰。萱字孟奇,博羅人。萬曆壬午舉人,由中書舍人官至戶部郎中。
此書每篇皆列《爾雅》,次以《小爾雅》、《廣雅》、《方言》之屬。下載註疏,
附以萱所自釋。亦頗有發明。然如《釋詁》“肅、延、誘、薦、餤、晉、寅、
藎,進也。”郭《注》:“寅,未詳。”萱於他注義未詳者無所證據,而晉之為
進,人皆解者,乃反詳之,殊失體要。又若《釋詁》“祪,祖也。”萱釋之曰:
“祪,遠祖也。親在高尊之上危矣。”此義尤為未安。蓋明人不尚確據,而好
作新論,其流弊往往如此也。《續編》二十八卷,則皆割裂陸佃《埤雅》、羅願
《爾雅翼》合為一集,每條以佃、願之名別之,惟第一卷《說鳳》一門有一條題
“張萱曰”,為所自釋耳。蓋未成之本,後人不察而誤刊之。陸氏、羅氏原書具
在,亦安用此鈔胥為哉?是尤畫蛇之足矣。
△《方言據》·二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魏濬撰。濬有《易象古義通》,已著錄。是書乃紀四方言語之異而求其可
據者凡二百餘條,多見考據。然其中亦有字出經史,本非方言,如張口笑曰哆、
頤下曰頦、足背曰跗、毛多曰氄之類。國小諸書義訓甚明,毋煩更為索解。又如
“畔牢”之與“畔愁”、“兒良”之為“郎”,皆聲音之轉,亦非因方域而殊,
乃一概闌入於輶軒絕代語,體例頗不類也。
△《方言類聚》·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與郊撰。與郊有《檀弓集注》,已著錄。是編取揚雄原本,依《爾雅》
篇目分為《釋詁》《釋言》等十六門,別為編次,使以類相聚。如原本第三卷
“氓,民也”至“棖,隨也”數語,移入卷首為《釋詁》。其原本卷首“黨,曉
也”兩節則列為《釋言》,反載於“敦、豐、龐、奔”一節之後。郭璞原注則總
附每節後,低一格以別之。間有雙行夾注,為與郊所考訂者,僅略及音切、字畫
之異同而已。
△《越語肯綮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篇皆記其鄉之方言,而證以
古音、古訓,以為與陸法言韻多相合。因宋趙叔向有《肯綮錄》,故襲其名。然
叔向書多述朝制,此則但一隅之里諺耳。昔揚雄《方言》,多關訓詁,歷代史志
及諸家書目均入之《經部·國小類》中。是編皆里巷常談,似未可遽廁《六經》
之末。然《舊唐書·經籍志》載李少通《俗語難字》、《新唐書·藝文志》載張
推《證俗音》、顏愍楚《證俗音略》、李虔《續通俗文》,皆在《國小類》中。
以類相從,古有此例,故今仍列之《國小》焉。
△《連文釋義》·一卷(通行本)
國朝王言撰。言字慎旃,仁和人。是編凡二字連文及一名而兼兩義與兩字各
為一義者,均分別訓釋,釐為十門。詞頗淺近,蓋為課蒙而作。視方以智《通雅》
所載,相去遠矣。
──右“國小類”訓詁之屬,八部六十四卷,皆附《存目》。
△《別本乾祿字書》·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唐顏元孫撰。其原本已著錄。此本乃柏鄉魏裔介所刊,卷端加以考證。其題
“炎武按”者,當為顧炎武語。亦有不標姓名者,不知出於誰手,或即裔介所加
歟?元孫是書,本依韻編次,而不標韻部之目,石本可據。此依《廣韻》加之。
然原本與《廣韻》次序實不相同。如《覃》、《談》列《陽》、《唐》之前,
《蒸》列《鹽》之後,仄聲亦並相應。考夏竦《古文四聲韻》稱用《唐韻》部分
者,其次序亦與此同,知非謬誤。蓋當時韻書非一本,炎武議其顛倒,亦非通論
也。
△《說文解字五音韻譜》·十卷(通行本)
宋李燾撰。燾字仁父。《桯史》云:“一字子真。”號巽嚴,丹稜人。紹
興八年進士,官至敷文閣學士。贈光祿大夫,諡文簡(案《文獻通考》作諡文定)。
事跡具《宋史》本傳。初,徐鍇作《說文韻譜》十卷,音訓簡略,粗便檢閱而已,
非改許慎本書也。燾乃取《說文》而顛倒之。其初稿以《類篇》次序,於每部之
中易其字數之先後,而部分未移。後復改從《集韻》,移自一至亥之部為自東至
甲。《說文》舊第,遂蕩然無遺。考徐鍇《說文系傳》仿《易·序卦傳》例,作
《部敘》二篇,述五百四十部以次相承之故,雖不免有所牽合,而古人學有淵源,
要必有說,未可以臆見紛更。又徐鉉新附之字,本非許慎原文。一概混淆,亦乖
體例。後人援引,往往以鉉說為慎說,實燾之由。其中惟《手部》“捴”字徐鉉
作“許歸切”一條,能糾本書之謬。其餘如“”字本作“似醉切”,乃改
為“房九切”;“苜”字本“模結切”,乃改為“徒結切”;又“臤”字本
“苦閒切”,乃改為“邱耕切”:則多所竄亂。《說文》《酉部》有“酓”
字,音“咽嗛切”,而燾刪去不載,則有所遺漏。甚至“犛”字本“里之切”,
而誤作“莫交切”;“氂”字本“莫交切”,而誤作“里之切”:顛倒錯亂,全
乖其本義、本音,尤為疏舛。顧其書易於省覽,故流俗盛行。明人刊《文獻通考》,
又偶佚此書標題,而連綴其前後《序》文於徐鍇《系傳》條下,世遂不知燾有此
書。明陳大科作《序》,竟誤以為許慎舊本。茅溱作《韻譜本義》,遂推闡許慎
《說文》所以始於“東”字之意,殊為附會。顧炎武博極群書,而所作《日知錄》,
亦曰:“《說文》原本次第不可見。今以四聲列者,徐鉉等所定也。”是雖知非
許慎書,而又以燾之所編誤歸徐鉉。信乎考古之難矣!
△《續千文》·一卷(通行本)
宋侍其良器撰。良器里貫未詳。官左朝散大夫,知池州軍事。是編皆摭周興
嗣《千字文》所遺之字,仍仿其體制,編為四言韻語,詞采亦頗可觀。其孫嘗刻
石浯溪。後有乾道乙酉鄉貢進士謝褒《跋》。
△《四聲篇海》·十五卷(通行本)
金韓孝彥撰。孝彥字允中,真定松水人。是編以《玉篇》五百四十二部依三
十六字母次之,更取《類篇》及《龍龕手鏡》等書增雜部三十有七,共五百七十
九部。凡同母之部,各辨其四聲為先後。每部之內,又計其字畫之多寡為先後,
以便於檢尋。其書成於明昌、承安間。迨泰和戊辰,孝彥之子道昭改並為四百四
十四部,韓道昇為之序。殊體僻字,靡不悉載。然舛謬實多,徒增繁碎。道昇
《序》稱:“泰和八年歲在強圉單閼。”考泰和八年乃戊辰,而曰強圉單閼則丁
卯矣。刻是書者又記其後云:“崇慶己丑,新集雜部,至今成化辛卯,刪補重編。”
考崇慶元年壬申,明年即改元至寧,曰己丑者亦誤。道昭又因《廣韻》改其編次
為《五音集韻》十五卷。明成化丁亥僧文儒等校刊二書,合稱《篇韻類聚》。
“篇”謂孝彥所編,以《玉篇》為本。“韻”謂道昭所編,以《廣韻》為本。二
書共三十卷。較之他本,多《五音類聚徑指目錄》,餘無所增損雲。
△《六書溯源》·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元楊桓撰。桓有《六書統》,已著錄。《六書統》備錄古文篆籀,此書則專
取《說文》所無,或附見於重文者錄之。《六書統》所載古文,自憑胸臆,增損
改易,其字已多不足信。至於此書,皆《說文》不載之字,本無篆體,乃因後世
增益之訛文,為之推原作篆。卷一以會意起,僅一十一字。次指事,僅十四字。
合轉注為兩卷。其卷三至卷十二皆諧聲字。獨闕象形一門。名曰六書,實止五也。
桓好講六書而不能深通其意,所說皆妄生穿鑿,不足為憑。其論指事、轉注,尤
為乖異,大抵從會意、形聲之內以己見強為分別。故其指事有以形指形、以注指
形、以聲指形、以意指形、以聲指意之屬。其轉注有從二文、三文、四文及從一
文一字、從二文一字、從一文二字之屬。蓋字學至元、明諸人,多改漢以來所傳
篆書,使就己見,幾於人人可以造字。戴侗導其流,周伯琦揚其波,猶間有可采,
未為太甚。至桓與魏校而橫溢旁決,矯誣尤甚。是固宜宣諸戒律,以杜變亂之源
者矣。
△《增修復古編》·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舊本題“吳均撰”。但自署其字曰“仲平”。不著爵里,亦不著時代。其
《凡例》稱注釋用黃氏《韻會》,而書中分部全從周德清《中原音韻》,則元以
後人也。初,張有作《復古編》,辨別篆隸之訛異,持論甚平。又惟主辨正字畫,
而不復泛引訓詁,其說亦頗簡要。均乃病其太略,補輯是編。所分諸部,皆以俗
音變古法。而所載諸字,又皆以古文繩今體。其拘者,如“童子”必從人作“僮”
之類,率滯礙而不可行。其濫者,如“仝”字之類引及道書,又蕪雜而不盡確。
所分六書尤多舛誤。如“艐”字為國名,“孫”字為人姓,“階”字訓等差,
“賓”字訓客,“環”字訓繞之類,皆謂之假借,則天下幾無正字矣。其書自平
聲至入聲,首尾完具,而每韻皆題曰上卷。殆尚有下卷而佚之。然其佚亦無足惜
也。
△《蒙古譯語》·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稱“言語不通,非譯者無以達其志。今詳定
譯語一卷,好事者熟之,則問答之間,隨叩隨應,而無鯁喉之患”云云。似乎元
代南人所記。然其書分類編輯,簡略殊甚,對音尤似是而非,殊無足取。
△《華夷譯語》·一卷(永樂大典本)
明洪武二十二年翰林侍講火源潔奉敕撰。錢曾《讀書敏求記》作史源潔,字
之訛也。前有劉三吾《序》,稱“元初未制文字,借高昌之書,後命番僧造蒙古
字,反覆紐切然後成文,繁複為甚。翰林侍講火源潔乃朔漠之族,遂命以華文譯
之。聲音諧和,隨用各足”云云。其分類編輯,與《蒙古譯語》略同,而差為詳
備。然粗具梗概,訛漏孔多。《欽定元國語解》已有成書,源潔此編,直付之覆
瓿可矣。《讀書敏求記》又別載《華夷譯語》二卷,云為回回館所增定。今雖未
見其本,然明人於翻譯繹之學,依稀影響,十不得一,其書亦可想像而知也。
△《篇海類編》·二十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舊本題“明宋濂撰,屠隆訂正”。濂字景濂,浦江人。元至正末召為國史院
編修官,不就。洪武中官至翰林學士承旨。事跡具《明史》本傳。隆字長卿,鄞
縣人。萬曆丁丑進士,官至禮部主事。《明史·文苑傳》附見《徐渭傳》中。其
書取韓道昭《五音篇海》以部首之字分類編次,舛陋萬狀。無論宋濂本無此書,
即以所引之書而論,如田汝耔、都俞、李登、湯顯祖、趙銘、章黼、楊時喬、劉
孔當、趙宧光,皆明正德至萬曆時人,濂何從見之?至於以趙捴謙列林罕、李陽
冰間。既有一“鄭樵”,注曰“著《六書略》”,又有一“鄭漁”,注曰“字仲
明,夾漈人”。他如以《玉篇》為陳新作,以《韻會箋》為黃紹作,以高似孫
為高衍孫,以《洪武正韻》為毛晃作,以《古文字號》為馬融作、鄭玄注,以
《五聲韻》為張有作,以《別字》十三篇為孫強作,以《六書精蘊》為孫愐作,
殆於醉夢顛倒,病狂譫語。屠隆雖不甚讀書,亦不至此,殆謬妄坊賈所託名也。
△《童蒙習句》·一卷(通行本)
明趙捴謙撰。捴謙有《六書本義》,已著錄。焦竑《筆乘》載捴謙著書十種,
此書居第八。惟《六書本義》及《學范》行世,餘書則邱濬、李東陽、謝遷先後
訪於嶺南不獲。則此書為明人所未見,亦僅存之本矣。其例凡列一字,必載篆、
隸、真、草四體。然小篆及真書各有定格,而隸、草變體至多,不能賅備,姑見
崖略而已。捴謙本以國小名,此則鄉塾訓課之作,非其精義之所在也。
△《從古正文》·五卷(禮部尚書曹秀先家藏本)
明黃諫撰。諫字世臣,蘭州人。天順壬戌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後坐
與石亨交,謫廣州府通判。其書考正字畫之訛,以《洪武正韻》隸字,每字大書
正文,而分疏訓詁,注“作某某非”於其下。所推論六書之義,未嘗不確。而篆
變八分,八分變楷,相沿既久,勢不能同。故楷之不可繩以小篆,猶小篆之不可
繩以籀文。諫乃一一以小篆作楷,奇形怪態,重譯乃通。而究其底蘊,實止人人
習見之《說文》九千字,非僻書也。無裨義理,而有妨施用。所謂其言成理而其
事必不可行者,此類是矣。
△《六書精蘊》·六卷、《音釋》·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魏校撰。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是書《自序》謂“因古文正小篆
之訛,擇小篆補古文之闕”,又謂“惟祖頡而參諸籀斯篆,可者取之,其不可者
釐正之”云云。然字者滋也,輾轉滋生如子孫之於祖父,血脈相通而面目各別。
校必以古文正小篆,是子孫之貌有不似祖父者,即謂非其子孫也。又擇小篆以補
古文,是子孫之貌有偶似其祖父者,即躋之於祖父之列,以補其世系之闕也。元
以來好異之流,以篆入隸,如熊忠《韻會舉要》所譏者,已為駭俗。校更層累而
高,求出其上。以籀改小篆之文,而所用籀書都無依據。名曰復古,實則師心,
其說恐不可訓也。末附《音釋》一卷,乃其門人徐官所作,以釋注中奇字者。書
有難解,假注以明。而其注先需重譯,則乖僻無用可知矣。
△《集古隸韻》·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方仕撰。案是時有二方仕。一為固始人,正德戊辰進士。一即此方仕,字
伯行,寧波人也。其書以漢碑隸書分四聲編次,全襲宋婁機《漢隸字源》而變其
一、二、三、四等目,以《千字文》“天地玄黃”諸字編之,體例甚陋。又摹刻
拙謬,多失本形。前有嘉靖丙戌市舶太監賴恩《序》。蓋仕為恩題射廳榜,恩因
為損貲刻之。又有浙江進士章滔《序》,亦頌恩之功,蓋均不足道雲。
△《石鼓文音釋》·三卷、《附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楊慎撰。慎有《檀弓叢訓》,已著錄。是編第一卷為《石鼓古文》,第二
卷為《音釋》,第三卷為《今文》,《附錄》則自唐韋應物至明李東陽所作石鼓
詩,凡五篇。前有正德辛巳慎《自序》,稱東陽嘗語慎,及見東坡之本,篆籀特
全,將為手書上石,未竟而卒,慎因以東陽舊本錄而藏之。《金石古文》亦言升
庵得唐時拓本,凡七百二字,乃其全文。馮惟訥《詩紀》亦據以載入《古逸詩》
中。當時蓋頗有信之者。後陸深作《金台紀聞》,始疑其以補綴為奇。至朱彝尊
《日下舊聞考》,證古本以“六轡”下“沃若”二字。“靈雨”上“我來自東”
四字,皆慎所強增。第六鼓、第七鼓多所附益,鹹與《小雅》同文。又鼓有“
”文,郭氏雲恐是{白大}字,白澤也。慎遂以“惡獸白澤”入正文中,尤
為欺人明證。且東陽《石鼓歌》云:“拾殘補闕能幾何?”若本有七百餘字,東
陽不應為是言云雲。其辨託名東陽之偽,更無疑義。今考蘇軾《石鼓歌》自注,
稱可辨者僅“維鱮貫柳”數句,則稱全本出於軾者妄。又韓愈《石鼓歌》有
“年深闕畫”之語,則稱全本出唐人者亦妄。即真出東陽之家,亦不足據,況東
陽亦偽托歟?
△《六書索隱》·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楊慎撰。《自序》謂“取《說文》所遺,匯萃成編。以古文籀書為主,若
小篆則舊籍已著,予得而略”云云,蓋專為古文篆字之學者。然其中所載古文、
籀書,實多略而未備。即以首卷而論,如《東韻》“工”字,考之鐘鼎釋文,若
乙酉父丁彝、穆公鼎、尨敦、九工鑒之類,各體不同,而是書均未載及。又如
“共”字止載汾陰鼎,而好畤鼎、上林鼎、綏和鼎之類亦均不取。且古文罕見者,
必著所自來乃可傳信,而是書不注所出者十之四五,使考古者將何所據依乎?
△《經子難字》·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楊慎撰。上卷乃讀諸經義疏所記,凡《易》、《詩》、《書》、三《傳》、
三《禮》、《爾雅》十書。下卷乃讀諸子所記,凡《老子》、《莊子》、《列子》、
《荀子》、《法言》、《中說》、《管子》、《十洲記》、《戰國策》、《太玄
經》、《逸周書》、《楚詞》、《文選》十三書。或摘其字音,或摘其文句,絕
無異聞。蓋隨手雜錄之文,本非著書。其孫宗吾過珍手澤,編輯成帙,而王尚修
序刻之,均失慎本意也。
△《石鼓文正誤》·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陶滋撰。滋字時雨,絳州人。正德甲戌進士。是編以薛尚功、鄭樵、施宿
等石鼓訓釋不免舛訛,因親至太學石鼓旁,抉剔刻文,一一校定。然年深闕畫,
仍多影響揣摩。其《後序》踵楊慎之說,謂曾見蘇軾摩本六百一十一字,亦失考
也。
△《金石遺文》·五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豐道生撰。道生即豐坊所更名也。所著《古易世學》,已著錄。坊頗能篆
籀書,其諸經偽本多以古文書之,至今為世所詬厲。此書雜采奇字,分韻編次。
但以真書一字,直音於下,無所考證,亦不注所出,體例略近李登《摭古遺文》。
雖未必全出依託,然以道生好撰偽書,凡所論撰,遂無不可疑,故世無遵而用之
者。此本又傳寫失真,益不足據矣。
△《同文備考》·八卷、附《聲韻會通韻要粗釋》·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
一閣藏本)
明王應電撰。應電有《周禮傳》,已著錄。是編考辨文字聲音。其學出於魏
校,而乖僻又過其師。前有《自序》,謂《洪武正韻》間以小篆正楷書之訛,而
未嘗以古文正小篆之謬。於是著為是書,取古文篆書而修定之,並欲以定正許慎
《說文》之失。襲戴侗之遺法,分為八類:曰天文,曰地理,曰人容,曰人道,
曰人體,曰動物,曰植物,曰用物。舉是八綱,以領其目。又舉諸目以附綴偏旁,
系屬諸字。考書有古文,有大篆,有小篆。三代以下,得以考見六書大略者,惟
賴小篆之存。得以考見小篆本旨者,惟賴《說文》“始一終亥”之目。州居部次,
不相凌亂。是以上通古、籀,下貫隸、楷,猶可知其異同因革之由。若大篆則見
於《說文》者不及二百字,即岐陽石鼓傳為籀書,尚不能盡目為大篆。況古文見
於《說文》與出於鐘鼎者已自不同,必欲併合論之,名為復古,實則鑿空。遂至
杜撰字型,臆造偏傍,竟於千百世後,重出一制字之倉頡,不亦異乎?且既不信
《說文》矣,而於《說文》引述諸經文句互異者,乃反據以駁正經文。不知漢代
經師,多由口授,被諸竹帛,往往異文。馬、鄭以來諸儒,商榷折衷,乃定為今
本。慎書所據,如《易》用孟喜之類,其《序》本有明文,不過當時一家之學。
應電乃執為古經,拘泥殊甚。至所附《聲韻會通韻要粗釋》二卷,改字母為二十
八,改韻類為四十五,為橫圖以推衍之。其於古今異宜,南北異讀,皆所不考。
合其所不當合,分其所不當分。又每字合以篆體,端緒叢雜,如治亂絲。亦可雲
勞而鮮功矣。
△《古俗字略》·七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陳士元撰。士元有《易象鉤解》,已著錄。是編標題之下題曰“歸雲別集”,
與所注《周易》同,蓋亦其別集之一種也。其例仿顏元孫《乾祿字書》而小增損
之,亦以韻分字。所列首一字即元孫所謂正也,所列古體及漢碑借用字即元孫所
謂通也,所列俗用雜字即元孫所謂俗也。古字多以鐘鼎之文改為隸體,已失其真。
又不注所出,彌為難據。他如窗之為<片囪>、春之為{屯曰},則周伯琦之訛文。
{佛國}之為天、卍之為萬,則釋典之謬體。一概濫收,殊乏考正。其有已見經典
者,如《左傳》“民生敦厖”、《毛詩》“民之方殿屎”等字,皆斥為俗字;而
徐鉉校正《說文》所云俗書,如亹個等二十八字,反未刊正:棄取亦殊失倫。士
元撰述之富,幾與楊慎、朱謀<土韋>相埒,而是編疏舛不一而足,亦貪奇愛博之過
歟?
△《字考啟蒙》·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周宇撰。宇字必大,自署關中人。前有萬曆十一年《自序》。考《太學進
士題名碑》,萬曆癸丑科有周宇,崇禎初所定逆案中亦有其名。然碑稱四川成都
人,與自題關中不合。《序》作於萬曆十一年,已自稱老且疾,則不應尚及媚魏
忠賢。惟《鹹寧縣誌》,載“周宇,西安左衛人,嘉靖己酉舉人,官戶部主事,
精識古文奇字”云云,當即其人也。是編辨字學之訛,分為四考。曰《正形》,
曰《殊音》,曰《辨似》,曰《通用》。前三門俱以《洪武正韻》分部編次,惟
《通用》一門分《實名》、《虛聲》、《疊字》三篇,別為一例。其《正形》多
以篆繩隸,如“東”字、“同”字皆以起鉤為訛體字。如其所說,必八法全廢,
殊拘礙難通。《殊音》即韻書之互注,然辨古音、今音及雙聲轉讀,均不甚精核。
《辨似》一門尤為瑣屑。如壺之與壼,傅之與傳,稍把筆者皆知之,何必縷縷乎?
《通用》一門雜收假借之字,既多掛漏,又頗泛濫。均不足以言國小也。
△《六書賦音義》·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士佩撰。士佩號澽,韓城人。嘉靖丙辰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明史·鄒元標傳》載其與禮部尚書徐學謨俱為元標劾罷。其事跡始末,則史未
詳也。是書取《洪武正韻》所收諸字,依偏旁分為八十五部。每部之字皆仿周興
嗣《千字文》體,以四言韻語聯貫之,文義或屬或不屬,取便誦讀而已。每字皆
粗具訓詁,疏明大義。凡字有數體者,惟載一體,而各體皆附於後。有數音者亦
然。蓋專為初學而設。然其所分諸部,不遵《說文》、《玉篇》之舊。如“月”
字入“肉部”,“戶”字入“屍部”,“支”字入“攴部”之類,皆與六書不合。
又如“源”字音“於權切”、“江”字音“居良切”、“沂”字音“延知切”之
類,亦皆沿《正韻》之誤,於聲音多乖。其注釋亦多訛舛,無足觀也。
△《古器銘釋》·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卞蓘撰。蓘,揚州人。是書成於嘉靖中,皆抄襲《博古圖》及薛
尚功《鐘鼎款識》之文。前後失次,摹刻舛訛,殊不足依據。
△《字義總略》·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顧充撰。充字回瀾,上虞人。隆慶丁卯舉人,官至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
是書辨諸字音義、點畫,分四十四門,體例最為冗碎。又不明六書本旨與古字假
借之例。如《字始門》注“景”字云:“即影字,葛洪《字苑》始加彡。”是誤
采《顏氏家訓》之說。不知漢高誘注《淮南子》已雲“景,古影字”也。注“爾
朱”字云:“《百、千家姓》皆無,始見唐神仙爾朱洞。”是並《魏書》亦未考
矣。《避忌門》注“齒”字云:“張萬歲牧馬,眾以張諱,因以馬歲為齒。”是
並《公羊傳》、《禮記》亦未考矣。甚至《字始門》注“回文”字云:“始於溫
嶠。”注“雲土”字云:“雲土夢作乂,舊誤作雲夢土。宋太宗得古本,始詔改
正。”已與字義無涉。至《避忌門》注“海棠”字云:“杜子美母名海棠,故集
中無詩。”注“道”字云:“師道淵避蕭道成諱,稱師淵。”注“崇”字云:
“姚元之避開元年號,改名崇。”是與字義不更風馬牛乎?《半字通用門》中如
廋、瀰瀰、澭灉、污汙、幬之類,本一字而體分今古,乃區別
為二,強指曰通。《各音門》中如“庚桑”作“亢倉”、“裂繻”作“履緰”,
本音之轉,非庚桑即音亢倉,裂繻即音履緰。俠累作韓傀,本名之訛,更非俠
累即音韓傀。乃又混合為一,謂上字即讀下音。凡斯之類,不可縷數。他若《二
字分書門》,既收旱旰、星甠諸字,而別卷又以愈愉、怠怡等字立心忄,各開
一門,則互相重複矣。《正音門》“積”字注,既雲音恣非,《動靜門》中“積”
字注又云:“凡指所聚之物,音恣。取物而積聚之,音跡。”《字始門》“車”
字注云:“尺遮切。自漢以來,始有居音。”《正音門》“下”字注又云:“古
音虎。魏了翁云:《六經》凡下皆音戶,故下皆音虎。”則自相矛盾。其餘如
“俎豆”當作“俎斗”,周人避文王諱,讀“昌”為去聲者,更不知其何據矣。
△《問奇集》·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位撰。位字明成,新建人。隆慶戊辰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
士。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考論諸字形聲訓詁,分十九門:一《六書大義》,
一《三十六字母》,一《早梅詩切字例》,一《好雨詩切字例》,一《辨聲音要
訣》,一《辨五音訣》,一《四聲三聲例》,一《分毫字辨》,一《誤讀諸字》,
一《奇字考》,一《假借圈發字音》,一《畫同音異舊不旁發諸字》,一《音義
同而書畫異諸字》,一《音義異而可通用諸字》,一《一字數音例》,一《誤習
已久難改字音並正韻不載諸字》,一《相近字音》,一《各地鄉音》。辨論頗詳,
而不免弇陋。如合併字母,已非古法。所用直音,如龜音圭、冰音兵之類,並部
分不辨。又如倒景之景即影本字,而誤雲音影。{工蟲}即虹之別體,而誤雲音虹。
李陽冰之名出木華《海賦》,而泥於所篆之碑,自書為,誤雲音佞。甚至
“台駘”誤音胡苔,而注曰:“《左傳》人名。”考《左傳》子產稱台駘汾神,
《注》無胡苔之音。又“臧之狐裘敗我於狐駘”,《注》云:“駘,音詒”,亦
無苔音。惟《檀弓》引之,作“敗於台駘”,雖《注》雲台音壺,又非《左傳》
人名,殊為剌謬。如此之類,不可毛舉,不足以言國小也。
△《大明同文集》·五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田藝蘅撰。藝蘅字子藝,錢塘人。以歲貢生官休寧縣學訓導。《明史·文
苑傳》附見其父《汝成傳》中。是編割裂《說文》部分,而以其諧聲之字為部母。
如“東”字為部母,即以“棟”、“涷”之屬從之。顛倒本末,務與古人相反。
又自造篆文,詭形怪態,更在魏校《六書精蘊》之上。考沈括《夢溪筆談》曰
“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如水類,其左皆從水。所謂右文者,如戔,
小也。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貝之小者曰賤。如斯之類,皆以戔為義也”
云云。《夢溪筆談》非僻書,藝蘅不應不見,殆剿襲其說而諱所自來。不知王聖
美之說,先不可通也。
△《正韻彙編》·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周嘉棟撰。嘉棟字隆之,黃州人。萬曆已醜進士,官至監察御史。其書取
《洪武正韻》以偏旁分八十部,所分之部與部中所列之字皆以字畫多少為序。每
字之下仍各注曰“某韻”。特因韻書之本文編為字書,以便檢尋,無所損益。其
分部頗多乖迕。至於“乃”字、“丹”字之類,以為無偏旁可歸,編為《雜部》,
附於末,尤不考古矣。
△《六書指南》·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登字士龍,自號如真生,上元人。官新野縣縣丞。是書成於萬曆
壬辰。用《千字文》體,以四字為句,辨俗傳訛體之字以誨童蒙,亦顏氏《乾祿
字書》之類。然俗字頗多,書中不能該載,又不為剖析其義,於初學仍無所啟發
也。
△《摭古遺文》·二卷、《補遺》·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是書本夏竦篆韻之體,取鐘鼎古文以韻分編。其韻並《東》於
《冬》。並《江》於《陽》,並《侵》於《真》,並《餚》於《蕭》,分《齊》、
《微》二韻之字於《支》、《灰》,分《覃》、《鹹》、《鹽》三韻之字於《寒》、
《先》,分《蒸韻》之字於《青》、《庚》,而從《廣韻》分《真》、《諄》、
《桓》、《寒》各為二,大抵皆以意杜撰。所列古文,亦皆不著所出,未可執為
依據。又出《金石韻府》之下矣。
△《諸書字考》·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林茂槐撰。茂槐字穉虛,福清人。萬曆乙未進士,官至吏部郎中。是編
辨別字音,分四十四類。其例有八:一字有異音而讀訛者,如格澤音鶴鐸之類。
一偏旁訛者,如沴音戾之類。一假借通用者,如霸本音魄之類。一音同可通用者,
如辟歷為霹靂之類。一以訛書而讀訛者,如颶音具之類。一字有動靜二音,如解
音蟹、壞音怪之類。一二音通用,如孛有佩音之類。一古今音異,如鴻臚音廬、
太守音狩之類。然於古字、古音皆未明其根柢,故捃摭成編,頗傷疏略。如《詩》
“南”音“尼心反”、“風”音“孚金反”、“天”音“汀因反”。此自古今韻
異,非關字有重音。若斯之類,浩如煙海,何為僅收三五字?又如擁篲之擁音涌、
北邙之邙音茫,此自人人能曉,何必作音?至於謂張翰之名當作平聲,是未見李
商隱詩“越桂留烹張翰膾”也。謂“寧馨”之“寧”當音甯,是未見劉禹錫詩
“幾人雄猛得寧馨”也。觀其訓“哉”為始,不引《爾雅》而引《韻會》,謂
“煙熅”曰“氤氳”,不引班固賦而引《周易注》,知其為餖飣之學,未能悉考
源流矣。
△《五侯鯖字海》·二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題曰“湯海若訂正”。考湯顯祖號曰若士,亦曰海若,臨川
人。萬曆辛丑進士。官至禮部主事,終於遂昌縣知縣。《明史》有傳。則當為顯
祖所作矣。前有陳繼儒《序》云:“取《海篇》原本,遵依《洪武正韻》,參合
成書。”然其注釋極為簡略,體例亦頗蕪雜。每字皆用直音,尤多訛謬。至卷首
以《四書五經難字》別為一篇,則弇陋彌甚。顯祖猶當日勝流,何至於此?蓋明
末坊賈所依託也。
△《字學指南》·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光家撰。光家字謙甫,上海人。是書成於萬曆辛丑。首二卷,一曰《辨
體辨音》,次曰《同音異義》,三曰《古今變體》,四曰《同音互體》,五曰
《駢奇解義》,六曰《同體異義》,七曰《正誤舉例》,八曰《假借從譯》。自
三卷以下則以韻隸字,並為二十二部。每一部以一字調四聲。如東、董、凍、篤
之類,各標一字為綱,而同音之字列於其下。如蝀從東,懂從董,棟從凍,督從
篤之類,蓋本諸章黼《韻學集成》。惟黼聚四聲於一韻,仍各自為部。此則四聲
參差聯貫並為一部,為小變其例耳。其前二卷所列,大抵漫無考證。如斷斷、
<火登>燈,來來,皆上正下俗。而此書斷音短,斷音段,燈為燈籠,燈為燈火,來
為往來,來為來牟。均以臆自為分別,非有根據也。
△《字學訂訛》·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當泰撰。當泰字元祉,泗州人。是書乃萬曆丁未殷城黃吉士督學江南,
命當泰合張位《問奇集》、焦竑《字學》二書纂為一編。首《六書大略》,而終
以《俗用雜字》,共二十四門,義例殊為錯雜。至《分門訂訛》內所載,若甘露
名天酒,酒名紅友之類,直是類書,豈復國小訓詁乎?
△《合併字學集篇集韻》·二十三卷(內府藏本)
明徐孝編,張元善校。孝,順天布衣。元善,永城人,彭城伯騏之後,襲封
惠安伯。是書凡《集篇》十卷,分二百部,附《拾遺》一卷。皆不究《說文》、
《玉篇》之旨,偏旁多誤。若二字從禾,禾讀若稽,木曲頭也,與
禾稼之禾迥異,而乃並入禾部,則於六書本義茫無考據可知。又
《集韻》十卷,分一百部,附《四聲類率譜》一卷、《等韻》一卷。亦不究陸法
言、孫愐舊法,如並扃、登、等字於《東韻》,合箴、簪與真、臻同入《根韻》
之類,皆乖舛殊甚。又刪十六攝為十四攝,改三十六母為二十二母,且改濁平、
濁入為如聲。事事皆出創造,較《篇海》、《正韻》等書,變亂又加甚焉。
△《字考》·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夏宏撰。宏字用德,號銘乾,海陽人。是書上卷凡三類:曰《誤寫字》,
曰《疑似字》,曰《誤讀字》。下卷凡二類:曰《通用古字》,曰《通用聯字》。
意在訂六書之訛而不能深研古義,但裨販於近代韻書、字書之間。如說“雞”字
必從佳,不知古文實從鳥,見於《說文》;謂“豸”字連獬則稱砦,不知本字實
作廌,其豸乃蟲豸字,亦見於《說文》:頗為失考。“些”字於“誤寫字”條下
注“音梭,楚歌聲”,於“通用聯字”條下以“楚些”標目,而注曰“梭去聲”,
亦自相矛盾。又不通翻切,多用直音。如欃槍之槍雲音當、臨邛之邛雲音穹者,
尤不一而足。其去《佩觿》、《字鑒》諸書,蓋不可以道里計矣。
△《類纂古文字考》·五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都俞撰。俞字仲良,錢唐人。仕履未詳。考其《序》、《跋》,蓋萬曆間
人也。是書以古文為名,而實則取《洪武正韻》之字,以偏旁分類編之,凡為部
三百一十有四,冠以《辨疑》一篇、《切字》一篇,而末附以《雜字》。其字皆
用直音,直音不得,則用四聲,四聲不得,乃用翻切。如鈞音君、銘音明,全乖
沈、陸之舊。又分部別月於舟、別灬於火,揆之六書,亦多失許、顧之本義。惟
其每部之中,以字畫多少分前後,較《說文》、《玉篇》、《類篇》頗易檢尋。
故後來字書,皆用其體例雲。
△《六書正義》·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元滿撰。元滿字敬甫,歙縣人。萬曆中布衣。焦竑《筆乘》曰:“新安
吳敬甫,博雅士也。精意字學,所著有《六書正義》十二卷。”今觀是書,大抵
指摘許慎而推崇戴侗、楊桓,根本先已顛倒。又體例冗瑣,既略仿《六書故》,
分數位、天文、地理、人倫、身體、飲食、衣服、宮室、器用、鳥獸、蟲魚、草
木十二門,分隸五百三十四部,又略仿《六書統》而蔓延之。象形、指事、會意、
諧聲廣為二十九體,轉注、假借敷衍為一十四門,殆於紛若亂絲。其附會存疑、
闕疑備考、楷書備用、俗借俗轉諸條,亦多舛漏。所論轉注,以曲逆讀去遇之類
當之。所論假借,以一本數名,借為太一貴神,九本數名,偕為陽九,真本偽之
對,借為真州、真姓之類當之,尤為不確。至於以為帝、以卍為萬、昴字
上加三圍、火字直排四畫,或誤采梵書,或造作偽體。乃動輒雲《說文》篆訛,
尤可異矣。
△《六書總要》·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元滿撰。是書亦分數位、天文、地理、人倫、身體、飲食、衣服、宮室、
器用、鳥獸、蟲魚、草木十二部,蓋承戴侗、楊桓之緒論,而變本加厲。所分部
首,皆以象形為主,謂之正生。而指事、會意以下,則有正生、變生、兼生之別。
不取許慎《說文》,概為諧聲之說。其字皆以柳葉篆寫之,謂其有鳥跡遺意,足
排斥小篆方整妍媚之態。然所謂古文,大抵出於杜撰,又往往自相矛盾。如於
“三”字xia6*注云:“俗作叄弎。”是以說文之“弎”為俗字矣。於“一”
字下云:“或加弋作弌。”又用《說文》之說。豈三從弋則俗,一從弋則不
俗乎?至所引經傳諸文,率以意改。如“二”字下引《詩》“衣服不二”、《論
語》“不二過”、“采”字下引《左傳》“不採菽麥”之類,尤為疏舛矣。
△《六書溯原直音》·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吳元滿撰。是書主於辨別字型。所分十二門,亦與《六書正義》同,其龐
雜瞀亂亦同。所用直音尤多舛誤。如凡音煩、千音簽、必音碧、禛音真,皆參
雜方言,有乖舊讀。至於士、是本皆上聲,既注士音是矣,又注葉上聲,尤自相
牴牾也。
△《諧聲指南》·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吳元滿撰。其說六書,以諧聲為多,而古有數字同從一字諧聲,而數字之
讀乃迥異者,於是為之說曰諧本聲、諧葉聲、諧本音、諧叶音、諧轉聲、諧轉葉
聲、諧轉音、諧轉叶音,有是八者之別。夫古字本止一聲,所從諧聲之字,其讀
要不相遠。後人讀字,自與古殊,乃謂古作字時有所謂諧葉、諧轉之聲。只憑臆
說,故設多岐,實非六書之本旨也。
△《說文長箋》·一百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趙宧光撰。宧光字凡夫,吳縣人。是書前列《解題》一卷,載其平生所著
字學之書七十餘種。其虛實存佚,皆不可考。次列《凡例》一卷。次列《說文》
原《序》、宋初官牒,附以自撰《通誤釋文》及徐鍇《部敘》二篇。合為《卷首
上》。次列其少時所撰《子母原》一篇,泛論字學大意。又取說文五百四十部原
目竄亂易置,區分門類,撰《說文表》一篇。合為《卷首下》。其書用李燾《五
音韻譜》之本,而《凡例》乃稱為徐鍇、徐鉉奉南唐敕定,殊為昧於源流。所列
諸字,於原書多所增刪。增者加方圍於字外,刪者加圓圍於字外。其字下之注,
謂之“長語”,所附論辨,謂之“箋文”,故以“長箋”為名。然所增之字,往
往失畫方圍,與原書淆亂。所注所論,亦疏舛百出。顧炎武《日知錄》摘其以
《論語》“虎兕出於柙”誤稱《孟子》為《四書》亦未嘗觀,雖詆之太甚,然炎
武所指摘者,如《詩》“錦衾爛兮”本有“衾”字,乃以為“青青子衿”之“衿”
即“衾”字;“瓜分”字見《史記·虞卿傳》及《漢書·賈誼傳》,乃以為“瓜”
當作“爪”;“灶突”字見《漢書·霍光傳》,乃以為“突”當作“{穴夾}”。
“民愁則墊隘”見《左傳》,“鵲,醜,其飛也”、“驠,馬白州也”,
並見《爾雅》,而以為未詳;顧野王陳人也,而以為晉之虎頭。陸龜蒙唐人也,
而以為宋之象山;王筠梁人也,而以為晉;王禹偁宋人也,而以為南朝;防風氏
“身橫九畝”本《穀梁傳》之文,而引於“野”字注下誤以為“身橫九野”,又
誤以為《左傳》;《後漢書·劉虞傳》“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而以
為後漢尾敦路劫劉虞首歸之莽;《晉書·虞嘯父傳》“為孝武帝所親愛,侍飲大
醉,拜不能起。帝顧曰:扶虞侍中”,而以為晉獻帝醉,虞侍中命扶之;漢宣帝
諱詢,乃以為諱恂;漢平帝諱衎,乃以為諱衍;以至簿正祭器見《孟子》,而以
為唐中晚詩文始見“簿”字,前此無之;夏州至唐始置,而以為中國稱華夏從此
起;叩地在京兆藍田,而以為地近京口,故從口。禰衡《漁陽三摻》,本音“七
紺反”,而以為當作操:凡十餘條,皆深中其失。然則炎武以宧光為好行小慧,
不學牆面,不為太過矣。
△《六書長箋》·七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趙宧光撰。此書與《說文長箋》合刻,本一書也。以許氏《敘》內釋六書
之義者,分為前六卷之首。又備列班固、衛恆、賈公彥、徐鍇、張有、鄭樵、戴
侗、楊桓、劉秦、余謙、周伯琦、趙古則、王應電、王鏊、僧真空、朱謀<土韋>、
張位、熊朋來、吳元滿十九家之說,逐條辨論,更以己說列於後。其中“轉注”
一條,許氏引考、老二字證之。裴務齊《切韻》謬言考字左回,老字右轉,本非
許氏之旨。宧光乃誤以左回右轉為許氏之說,譏其自相矛盾,殊為疏舛。末又列
《六書餘論》一卷、亦支離敷衍,於制字之精意,皆無當也。
△《集鐘鼎古文韻選》·五卷(通行本)
明釋道泰撰。黃虞稷《千頃堂書目》載此名,注曰“字來峰,泰州人”。其
書分韻集鐘鼎古文,然所收頗雜。秦權、漢鑒與三代之文並載之,殊乖條貫。他
如《滕公石槨銘》本屬偽跡,收之已失別裁,又鉤摹全非其本狀,則傳寫失真者
多矣。其分韻改《咍》為《開》,改《添》為《凡》,上平有《元》、《魂》而
無《痕》,下平多《三宣》一部,皆與《廣韻》不同。蓋從徐鍇《篆韻譜》也。
△《正字通》·十二卷(通行本)
舊本或題“明張自烈撰”,或題“國朝廖文英撰”,或題“自烈文英同撰”。
考鈕琇《觚賸·粵觚下篇》,載此書本自烈作,文英以金購得之,因掩為己有,
敘其始末甚詳。然其前列國書十二字母,則自烈之時所未有,殆文英續加也。裘
君宏《妙貫堂餘談》又稱文英歿後,其子售版於連帥劉炳。有海幢寺僧阿字知本
為自烈書,為炳言之,炳乃改刻自烈之名。諸本互異,蓋以此也。其書視梅膺祚
《字彙》,考據稍博,然徵引繁蕪,頗多舛駁。又喜排斥許慎《說文》,尤不免
穿鑿附會,非善本也。自烈字爾公,南昌人。文英字百子,連州人。康熙中官南
康府知府,故得鬻自烈之書雲。
△《篆韻》·五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其書每頁右側印“欽賜商河王勉學書樓之記”十一篆字,上
下與朱絲闌齊。考《明史·諸王表》,衡王祐楎之孫載塨,於嘉靖三十五年
襲封商河王。萬曆二十五年,其長子翊釒敻襲封。至四十四年薨,無子,國除。
書無序、跋,不知為載塨所鈔,翊釒敻所鈔也。首題《篆書正韻》四字,而考
其部分乃用《壬子新刊禮部韻》,與《洪武正韻》截然不同。書中別無考證,惟
據周伯琦《六書正訛》注“俗作某某,非”而已。蓋藩邸偶錄以備檢閱,非著書
也。
△《字韻合璧》·二十卷(內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但題“明鄱東朱孔陽訂正刊行”。編中分上、下二層,上辨
音韻,下別偏旁,而謬悠舛誤,不可枚舉。如天音添,則以兩韻為一聲。吳作吳,
則以俗字為正體。分韻則從洪武併合之本,分部則紊許慎《說文》之例。蓋於六
書之義,茫乎未窺者也。
△《廣金石韻府》·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林尚葵、李根同撰。尚葵字朱臣,莆田人。根字阿靈,一字雲根,晉江
人。是書用朱、墨二色校,以四聲部次,朱書古文籀篆之字,墨書楷字領之,亦
各注其所出。乃因明朱時望《金石韻府》而作,故名曰“廣”。然所引諸書,今
已什九不著錄,尚葵等何自得觀?今核所列之目,實即夏竦《四聲韻》而稍摭郭
忠恕、薛尚功之書以附益之。觀其備陳群籍,而獨遺竦書之名,則諱所自來,故
滅其跡可知矣。
△《他山字學》·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錢邦芑撰。邦芑字開少,丹徒人。晚為僧,號大錯。其書辨正字畫及音
讀之誤,凡四十三目。大抵本於郭忠恕《佩觿》及李文仲《字鑒》諸書,而搜輯
未廣。如《一字數音考》內“苴”字載至十五音,為書中極多之數,而《韻會小
補》載此字實有十八音。他若《廣韻》、《集韻》所載重音開卷可見者,亦百不
得其一、二。
△《六書準》·四卷(內府藏本)
國朝馮調鼎撰。調鼎字雪鷗,華亭人。其書分象形、指事、會意、諧聲四類,
每類分平上去入,而假借、轉注即見於四類之中。然其書雖力闡古義,而於六書
本旨多所未明。如“社”之一字,《說文系傳》從示,土聲,此書不見《系傳》,
乃以社為會意字;又如“風”之一字,《說文》從蟲凡聲,此書不知風之古音,
而以為從蟲省聲:則其他概可知矣。
△《六書通》·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閔齊伋撰。齊伋字寓五,烏程人。世所傳朱墨字版、五色字版謂之閔本
者,多其所刻。是書成於順治辛丑,齊伋年八十二矣。大致仿《金石韻府》之例,
以《洪武正韻》部分,編次《說文》,而以篆文別體之字類從於下。其但有小篆
而無別體者,則謂之“附通”,亦並列之。不收鐘鼎文,而兼采印譜。自稱通許
慎之執,不知所病正在以許慎為執也。
△《韻原表》·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劉凝撰。凝有《稽禮辨論》,已著錄。凝初作《文字韻原》一編,謂
《說文》以形相次,《韻原》以聲相從。又以《韻原》限於篇幅,其層次排列,
未免間斷,而生生之序不見,乃仿《史記》諸表之例,從各字偏旁,序其世系,
分其支派,以濟《韻原》之窮。然篆隸屢更,變化不定,必一一謂某生於某,終
未免失於穿鑿也。
△《石鼓文定本》·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劉凝撰。是書上卷為《石鼓音訓釋文》,下卷為《附錄古今人辨說及詩
歌石鼓刻文》。且以殘闕搨本漸不可辨,惟以摹本及釋文相傳。釋文之中,潘
迪最著。摹本之中,薛尚功、楊慎最著。案宋金以前爭石鼓之時代,齗齗不休。
元以來真偽論定矣,而爭文字者又閧而聚訟。凝作此書,既不以今日所存之三百
二十餘字以考定其真,又不詳列諸家之本以糾其異。徒以楊慎偽本猶屬全文,而
據以為主,根本先謬。又加以意為增減,彌起糾紛。如第四鼓“其寫”上之“吾”
字、第五鼓“霝雨”下之“{艹淒}”字,為各本所無,莫知何以增入。至於後卷
《辨說》第一條,即載薛尚功云云,而薛尚功《跋》語內亦無其文,皆不可解。
又以石鼓之文強合於《說文》之籀體。案趙師尹《石鼓文考注》所摭《說文》與
石鼓相同之字,員、辭、皮、樹、西、則、旁、中、囿九字而已。然“旁”字石
鼓無之,乃楊慎以壬鼓“芑其用導”用字妄改為旁。其餘諸字亦均有同異。凝必
欲附會其文,亦鄭樵以秦權一二字之合,定為秦鼓之類矣。
△《黃公說字》(無卷數,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景星撰。景星字黃公,蘄州人。康熙己未薦舉博學鴻詞。其學自稱推
本許慎,而大抵以梅膺祚《字彙》、廖文英《正字通》為稿本,仍以楷字分編。
如醜字從芑從丨,象手有所執也,而列之一部。於六書之義,未免有乖。至於西
域梵文,尤自別為一體。儒書所載,已改為楷畫,非其本真。一概收載,亦為泛濫。
其注皆雜采諸書,不由根柢。所列各書,唐《說文》、蜀《說文》、葛洪《字苑》、
何承天《纂文》、呂靜《韻集》、李啟《聲韻》、呂忱《字林》、陽休之夏侯該
《韻略》、孟昶《書林韻會》、林罕《字源》等目,不知何從見之?又以李燾
《說文五音譜》為徐鉉,以楊桓《六書溯源》為吳元滿,以趙明誠《金石錄》為
歐陽修,以張守節《史記正義》為《六書正義》,以司馬貞《史記索隱》為《六
書索隱》,舛誤不一而足。至於司馬光《集韻解》,諸家目錄未著斯名。米芾
《大宋五音正韻》,僅名見所著《畫史》中,蓋欲為之而未成,亦非真有其書也。
△《讀書正音》·四卷(浙近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震方撰。震方字青壇,石門人。康熙己未進士,官至監察御史。是書
卷一,以一音異讀者分門編輯。其無類可歸者,附以通用一門。卷二別為六類,
曰《字音清濁辨》,曰《同音借義》,曰《借同音不借義》,曰《因義借音》,
曰《音借而借》,曰《語詞之借》。卷三以四聲編錄僻字。卷四則各依部分編習
見字樣,以正時師誤讀。前有毛奇齡《序》,頗稱其精審。然實於六書、音韻源
流多所舛漏。其謂本字不讀本音者,如“隋”,隋時去辵為隋,本文帝之臆造。
在《說文》“隋,裂肉也”,徐鉉音“徒果切”,乃其本音。他如在《支韻》者,
作“旬為切”,順裂肉也。又“翾規切”,《周禮·大祝》“隋釁”通作綏是也。
在《歌韻》者,作“土禾切”,《集韻》“中高四下”是也。在《寘韻》者,作
“呼恚切”,《周禮·守祧》“既祭則藏其隋”是也。此所謂本字不讀本音者也。
今震方誤以隋隨為一音,反以音妥者為非本音,而在《支》、《歌》、《寘》三
韻者乃不見錄。未免失考。又如“廑”之為僅,“厸”之為鄰,“”
之為攀,俱列在《本字不讀本音》卷內。考《漢書·賈誼傳》曰:“其次廑得舍
人。”《注》曰:“廑與僅同。”《揚雄傳》曰:“累既“”夫傅說兮,
奚不信而行。”《注》曰:“古攀字。”《敘傳》曰:“東厸虐而殲
仁兮,王合位乎三五。”註:“厸,古鄰字。”震方附諸同字異讀,亦未
悉今字、古字之殊。至於景為影之本字,暒為晴之本字,為卯酉
之本字,顯著《說文》。震方亦與古字不讀本音者一例列之,益乖迕矣。若此類
者,不一而足。其餘耳目之前,亦多遺失。《漢地理志》曰:“屯留”。師古:
“屯,音純。”“朁亭”,師古:“朁,音潛”。“修亭”,應劭:“修,音條。”
“計斤”,師古:“音介。”“根甸氐道”。李奇:“甸,音勝。”“卑水”,
孟康:“卑,音班。”“朴”,孟康音“蒲環”。“澤索”,師古:“澤
音鐸”。“驪靬”,李奇音《遲虔》。“祖厲”,師古音《罝賴》。“莫<黑旦>”,
師古音《忉怛》。“遼隊”。師古《隊音遂》。“黏蟬”,服虔《蟬音提》。
“麊泠”,孟康音“螟蛉”,師古音《麋零》。“芍陂”,師古芍音鵲。凡
此皆字同音異之顯然者。震方俱弗收輯,則僻書概可知也。蓋以正塾師之謬讀,
則所得為多,以言古人之國小,則又當別論耳。
△《篆文纂要》·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陳策撰。策字嘉謀,錢塘人。其書亦依韻分編。每字下首列《說文》,
次大篆,次鐘鼎文。然不載所引書名,注亦率略。於字型無所辨證,殆僅為鐫刻
印章之用也。
△《字辨》·七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熊文登撰。文登字於岸,南昌人。是書詳辨字音、字義、字形,分為十
門:一曰《誤寫辨》,二曰《誤讀辨》,三曰《一字數音數義辨》,四曰《宜寫
古文奇字辨》,五曰《宜讀經史真字辨》,六曰《形相類字辨》,七曰《聲相類
字辨》,八曰《形聲相類字辨》,九曰《從今從古辨》,十曰《楷篆異體辨》。
皆從梅膺祚《字彙》分部。大意在糾俗學之誤,反之於古。然不知古文,亦不知
古音,遂至不古不今,進退無據。如謂回本作回,不知篆文作,本一筆旋
轉,若變而五筆,已非本義。謂冊本作冊,不知篆文作,本象以韋貫簡。
僅縮其一畫,彌失真形。又如謂洚音降,又音紅,不知《東》、《江》古本一音
也。謂彭音朋,又音滂,不知《庚》、《陽》古亦一音也。至謂逍遙必當作消搖、
伏羲必當作虙戲、渤海必作渤澥、躊躇必當作著,皆見一古字之省文,遂
謂凡書是字者無不當省,見一古字之假借,遂謂凡用是字者無不當借。所謂知其
一不知其二者也,殆愈辨而愈遠矣。
△《六書分類》·十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傅世堯撰。世堯字賓石,歸德人。其書分部,一依梅膺祚《字彙》之例,
每字以小篆、古文次於楷書之後。古文之學,漢、魏後久已失傳。後人所譯鐘鼎
之文,什九出於臆度,確然可信者無幾。況古器或出剝爛之餘,或出偽作,尤不
足為依據。謂之好古則可,謂有當於古義,則未然也。
△《說文廣義》·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德洽撰。德洽字學瀾,長洲人。是書本許氏《說文》而旁采諸家篆文
並列於下,然不著出處。蓋李登《摭古遺文》之流,又不及《金石韻府》尚雲某
字本某書矣。
△《篆字彙》·十二卷(通行本)
國朝佟世男編。世男,滿洲鑲黃旗人。康熙中官知縣。其書本梅膺祚《字彙》,
各系以篆文。篆文所無之字,則依楷書字畫以意造之,不可以為典據也。
△《鐘鼎字源》·五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汪立名編。立名號西亭,婺源人。官工部主事。是編成於康熙丙申。
《自序》稱金石雖皆傳自三代,而銘器與篆碑之文不容強同。乃專采鐘鼎文,依
今韻編次為五卷。其石刻之類於銘款者,惟附錄《石鼓文》,其他碑篆則皆不收。
然立名知鑄金、刻石古文體制有殊,而不知鐘鼎之中又有時代之分、音釋之異與
真偽之別。三代固均為古文矣,至秦權、秦斤,如斯字、字、皆字、焉字
之類,已頗近小篆。漢燈、漢壺,如綏和壺之供字,汾陰宮鼎之共字、汾字,首
山宮鐙之年字,並時參隸體。一概目為鐘鼎之文,混淆殊甚。又如歐陽修《集古
錄》所載晉姜、毛伯諸鼎,楊南仲、劉攽訓釋互異者,不一而足,既莫能考定是
非,《嘯堂集古錄》所載比干銅槃銘,宋人顯斥其偽托,亦不免並載。且卷末列
二合、三合、四合之字,並不注出典,尤無根據。蓋僅以《金石韻府》為主,而
取《博古》、《考古》諸圖參校之,故不免瑕纇耳。
△《天然窮源字韻》·九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姜日章撰。日章字旦童,如皋人。是編成於康熙丁酉。分《日》、《月》、
《水》、《火》、《木》、《金》、《土》七部,又冠以首部曰《字說》,綴以
末部曰《韻說詩易》二葉。《日》、《月》二部為字書。不以偏旁分部,而以筆
畫多寡分部,自一畫至四十八畫止。《水》、《火》、《木》、《金》四部為韻
書。並為天、星、風、山、官、上、地、支、郊、階、州、波、夫、下十四韻,
每韻分為中、平、上、去、入五音。《土部》則古文奇字也。自明以來字畫莫陋
於《字彙》、《正字通》,而日章遵以講字畫;韻書莫乖於《洪武正韻》,而日
章執以分韻等;收字之妄濫無稽莫甚於《篇海》,而日章據以談奇字。其餘偶有
援引,不過從此四書采出而已。宜其不合於古義也。
△《六書辨通》·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錫觀撰。錫觀字容若,無錫人。是書大旨謂六書假借,於義可通,為
變而不失其正。其不可通者,即不得不著辨以明之。因分韻編次,於每字之下,
各標出處,並著本字之義,而於其誤通者則一一辨正。然古人假借,多取音同,
不求義合。若是書所載漢《孟郁碑》借“舟”為“周”,《堯廟碑》雲“委曲舟
匝”,亦借“舟”為“周”,是其例也。而錫觀謂“周”借“舟”於義不通,漢
碑“舟”字當“{舟勹}”字之誤,“{舟勹}”音周,匝遍也。不知《經典釋文》
“鶻鵃”之“鵃”與“雕”字通,《類篇》“五月鳴蜩”之“蜩”一作“
<蟲舟>”,則周、舟二字本通,是其顯證。鵃、<蟲舟>非有周匝之義,豈亦得指為
從{勹舟}耶?又如《家語》“望羊”、《左傳注》作“望陽”,《漢書》、《歐
陽漢碑》則作“歐羊”之類,近在耳目之前,乃多失載,亦未為賅備也。
△《六書例解》·一卷、附《六書雜說》·一卷、《八分書辨》·一卷(浙
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錫觀撰。是書首冠黃之雋《篆學三書序》,蓋錫觀嘗作《秦篆韻編》、
《正字啟蒙短箋》二書,與此書為三也。書凡六篇,分論六書。以鄭玄注《周禮》
“六書”以象形為首,失制字之序,改從許慎《說文》之次,首以指事。其論指
事,謂有籠統言之者,有指其一點一畫言之者。其論象形,謂小篆
作日月,已不知古文之作。又謂凡字之從舟旁者,皆當改為
旁,以象倉限。其論形聲,謂為因形而附聲,不取《周禮注》諧聲之說,並謂三
百篇之韻皆不足據。其論會意,列字至三百之多。至謂冥下從六,乃取六為老陰;
名上從夕,為陰晦之義。其論轉注,則從許慎之說而廣之。一為意可相通,老字
轉為耆壽之類。一為兩字相反,如可轉為叵、正轉為乏與半木為片、連水為川之
類。一為輾轉注釋而後可通,如元轉為仁、仄轉為丸之類。其論假借,極論隸書
之非,並經典通用之字如“恭”作“共”、“齋”作“齊”、“而”作“如”者
皆斥為乖謬。大抵陽尊許慎《說文》,而陰以魏校《六書精蘊》為藍本,故於制
字之義多所未明。其《六書雜記》,論六書分界亦多強生辨別。至《八分書說》
一卷,申歐陽修、洪适之說,以八分為隸,而謂今之楷書為八分。引據牽合,亦
失於考證也。
△《五經字學考》·五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成端人撰。端人字友端,陽城人。此書分《五經》各一卷。每字先以訓
詁,並及形聲,兼辨俗寫之訛。然引據未能淹博,考證亦未能精密。如《春秋》
隱公之“彄”字,此為公子彄名訓也,而注曰:“從弓,區聲。音摳。又人
名,公子彄。”文公之“頵”字,此為楚成王名訓也,而注曰:“從頁,君聲。
徐曰:頭大也。又楚成王名。”此反以本義為旁義也。又如《易·坤卦》“馴”
字注曰:“音同旬。《字彙》引徐邈讀作訓,蛇足。”案徐邈之說出陸德明《經
典釋文》,以為出自《字彙》,已不求其本。至經師異讀,自古並存,乃以為蛇
足,更不確矣。
△《六經字便》(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臣敬撰。臣敬字恭邵,江陰人。是書載《六經》字型,自一畫至二十
九畫,頗能辨正偏旁點畫。又於諸字之轉音、不轉音者分類釐訂,亦易於省覽。
特所見古籍無多,故舛誤時復不免。如謂《易》“亢龍”之“亢”音剛,非康去
聲。不知《說文》人頸之“亢”及角亢、龍亢、亢父固均音剛,而“亢龍”之
“亢”見於《經典釋文》者止“苦浪切”一讀。又謂《易·觀卦》之“觀”,
《正韻》附去聲為非;《解卦》之“解”,《正韻》讀音蟹為非。然《經典釋文》
載“觀,官喚反,示也。解,音蟹,緩也。”先儒授受,於二卦各止一讀,迄今
未改。《正韻》收之附音,猶為近古。臣敬皆以為非,是未考古之失也。至謂
“陰疑於陽”,疑字不當轉擬。考《禮記》“前疑後丞”,或作擬。《周官·司
服》云:“大夫疑衰。”鄭玄《注》云:“疑之言擬也。”又《漢書·食貨志》:
“遠方之能疑者。”顏師古《注》云:“疑讀為擬。”則疑之為轉擬,顯有義例。
又謂社字不當有杜音。考《史記·秦本紀》,“盪社”明作“盪杜”,社、杜字
通,其為一音可知。而以為社無杜音,尤誤。蓋自漢以後,經史各有專家,即各
分音讀。遞稟師傳,不能偏廢。臣敬以啟迪蒙穉,難於博引繁徵,固不妨止取
一音。其所不取,則置之不論可矣。概斥為誤,豈通方之論乎?
△《字學正本》·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京撰。京字元伯,高陽人。是書《凡例》謂以小篆為本,而正偏旁之
不正者,故名“正本”。凡所根據,多得之周伯琦《六書正訛》、張有《復古編》。
如《復古編》“崇”字xia6*注云:“別作崈,俗。”不知《漢郊祀志》曰:“封崈
山。”又曰:“莽遂崈淫鬼神祀。”又《漢隸字源》載《韓良碑》,亦有“崈”
字,未可雲俗。是書能引《郊祀志》以證其誤,頗為近古。又於周伯琦杜撰之說
時為駁正,亦間有可采。然如《東韻》“<戈甲>”字,《復古編》謂“隸作戎”,
而此書乃謂“俗作戎”。不知《泰山都尉孔宙碑》“<戈甲>”已作“戎”,與
《復古編》所云“隸作戎”合。京謂之俗字,則考之不審矣。又於周氏書採摭頗
備,而張氏書反多掛漏。即以《東》之一韻考之,《復古編》載豅誤作谾、
龓誤作<革龍>、<酉蒙>誤作<麥蒙>、堫誤作<耒>、濛誤作靀、禯誤作
穠、功誤作<工刀>。此書均逸不載,亦殊疏略。且誤依《中原音韻》分部,全乖
唐宋之舊法,既有變古之嫌;而以《說文》篆體盡改隸字,或窒礙而不可行,又
不免泥古之過:均不可以為訓者也。
△《字學同文》·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衛執穀撰。執穀字子覲,韓城人。是書凡分十三目:曰上類、下類、上
下中類、上下左右類、上下左類、上下右類、上左類、下左類、上右類、下右類、
左類、右類、左右類。類各統部,皆從古未有之例。其中又多所謬誤,如“元”
在《一部》,從一兀聲,今人《兀部》。“敻”在《目部》,從目攴,在穴上,
今入《文部》。“南”字本在{山個}部,從{山個}、聲,今人《十部》□
字本為部首,從壺從吉,今入《士部》。“今”字本在《亼部》,從亼
從,今入《人部》。吳字本在《部》,從從口,今入《口部》。
知於六書偏旁未之深講也。
△《文字審》·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無序、跋。中間頗有塗乙。相其紙墨,蓋近人手稿也。其
書取李燾《說文五音譜》,鈔其大略,仍以燾之部分為序,而不標部分之名。篆
文筆意頗圓潤。字下隸書,字字皆從古體。蓋亦留心六書者。特偶然鈔錄,自備
檢核,非欲著書問世,故漫無體例耳。
──右“國小類”字書之屬六十八部,六百六卷,內二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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