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

○國小類存目二
△《韻經》·五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梁吳興沈約撰類,宋會稽夏竦集古,明宏農楊慎轉注,江夏郭正域
校”。前有正域《自序》曰:“近體詩惟宗沈韻。今所傳韻非沈也,唐禮部韻也,
故唐詩宗之。沈韻《上平》有《九咍》、《十八痕》,《下平》有《二十二凡》。
上有《十六混》、《十九豏》。《去》有《八祭》、《十代》、《十七焮》。
《入》有《十六昔》。而今韻無之。”其《凡例》又稱家藏有《四聲韻》及約故
本。案《梁書》、《南史》、《沈約傳》,並載約撰《四聲譜》。《隋志》載其
書一卷,而《唐志》已不著錄。觀陸法言《切韻序》,歷述呂靜、夏侯該、陽休之、
周思言、李季節、杜台卿六家之韻,獨不及約書,是隋開皇時其書已不顯。唐李
涪作《刊誤》,但詬陸韻而不及沈書,則僖宗時已佚矣。正域何由於數百年後得
其故本?且沈韻雖不可見,而其集猶存。今以所用之韻一一排比鉤稽之,惟《東》、
《冬》、《鍾》三韻同用,《魚》、《虞》、《模》三韻同用,《庚》、《耕》、
《清》、《青》四韻同用,而《蒸》、《登》兩韻各獨用,與《廣韻》異。餘則
四聲並同,又安得如正域所云“九咍”之類。其為贗托,殆不足辨。至夏竦《古
文四聲》五卷,本采鐘鼎奇字分韻編次,以便檢尋,乃字書,非韻書,乃古文,
非今文。正域乃稱夏竦集古,尤為乖迕。觀其首列徐蕆所作吳棫《韻補序》、
楊慎《轉注古音略自序》,而不及竦《序》,知並未見其書,而但以名剿說也。
王宏撰《山志》乃指此為沈約真本,譏屠隆未見《韻經》,誤指《平水韻》為約
書,不亦傎乎?又朱彝尊《重刊廣韻序》曰:“近有嶺外妄男子,偽撰沈約之
書,信而不疑者有焉。”考王士禎《居易錄》,記康熙庚午,廣東香山縣監生楊
錫震,自言得沈約《四聲譜》古本於廬山僧今帾。因合吳棫《韻補》而詳考
音義,博徵載籍,為《古今詩韻注》凡二百六十一卷,赴通政司疏上之。奉旨付
內閣,與毛奇齡所進《古今通韻》訂其同異。彝尊所指,當即其人。今內府書目
但有奇齡之書,而錫震之書不錄,未知其門目何如。疑其所據,即正域此本也。
△《書學正韻》·三十六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元楊桓撰。桓既著《六書統》、《六書溯原》,又依韻編次是書。兼以字母
等韻各分標一、二、三、四,以辨其聲之高下。然或有或闕,體例不一。所列之
字,兼存篆、隸二體,逐字之xia6*注云“統指、統形、統聲、統意、統注”者,見
於《六書統》者也。注云“原指、原形、原聲、原意、原注”者,見於《六書溯
原》者也。指即指事,形即象形,聲即諧聲,意即會意,注即轉注,省其文耳。
其所分韻目,大概因《集韻》之舊而稍有訂改。如《真韻》三等合口呼“麔、
囷、奫、筠”等字,移入於《諄》。《諄韻》四等開口呼逡字,移入於《真》。
則《真》與《諄》一為開口呼,一為合口呼,兩不相雜。陸法言以《魂》、《痕》
次《元》後,許敬宗等遂注三韻同用。是書移《魂》、《痕》於前,與《真》、
《諄》、《文》、《欣》為一類。移《元》於後,與《寒》、《桓》、《刪》、
《山》、《先》、《仙》為一類。於古音以侈斂分二部者,亦各從其類。然一以
今讀移舊部,一以古音移今韻。雖言之有故,執之成理,究不免變亂之嫌。至於
平聲並《臻》於《真》,少一韻目,而入聲不並《櫛》於《質》。且《隱韻》、
《焮韻》內二等開口呼“{角秦}、齔”等字,不知其即《臻》、《櫛》之上去聲。
是四聲一貫之故猶未盡知,其亦好為解事矣。
△《蒙古字韻》·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元朱宗文撰。宗文字彥章,信安人。前有劉更《序》,又稱為朱巴顏。蓋宗
文嘗充蒙古字學弟子,故別以蒙古語命名也。按《元史·釋老傳》,元初本用威
烏爾字111111111111111
以達國言。至世祖中統元年,始命帝師制蒙古新字,其字僅千餘,其母凡
四十有一。其相關紐而成字者則有韻關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則
有語韻之法,而大要以諧聲為宗。字成,詔頒行天下。又於州縣各設蒙古字學教
授,以教習之。故當時頗有知其義者。宗文以《蒙古字韻》,字與聲合,而諸家
漢韻率多訛誤,莫知取捨,因重為校正。首列各本誤字及重入漢字。次列總括變
化之圖。次字母三十六字。次篆字母九十八字。次則以各蒙古字分韻排列,始
《一東》,迄《十五麻》,皆上冠蒙古文,xia6*注漢文對音。先平聲而附以上、去、
入聲。每一蒙古字,以漢字音注,自四、五字至二、三十字,末附迴避字樣一百
六十餘字。蓋文移案牘通行備檢之本也。元代國書、國語,音譯久已傳訛。宗文
生於至正間,雖自謂能通音譯,而以南人隔膜之見,比附推尋,實多不能吻合。
即如陶宗儀《輟耕錄》載元國字以可侯字為首,而是書又依《韻會》以見經堅訇
字為首,其字母已不相合。而《元史》既稱首有二合、三合、四合之法,而此書
乃用直對,而不用切音,甚至累數字以釋一音。清濁重輕,毫無分別。又字皆對
音,而不能翻譯成語。觀《元史》及諸書所載蒙古字詔旨行移,皆能以國語聯屬
成文。是當日必別有翻譯之法,而是書概未之及,遂致湮沒而不可復考。蓋其時
朝廷既無頒行定式,官司胥史,輾轉傳習,舛謬相仍。觀於國姓之“卻特”而訛
作“奇渥溫”,載之史冊,則其他錯互,大概可知。且刊本久佚,今所存者惟寫
本。其點畫既非鈔胥所能知,其舛誤亦非文士所能校。不過彷佛鉤摹,依稀形似,
尤不可據為典要。我國家同文盛治,邁越古今,《欽定元史蒙古國語解》,考訂
精確。凡相沿之踳謬,盡已闡剔無遺。傳訛之本,竟付覆瓿可矣。
△《正韻箋》·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楊時偉撰。時偉有《春秋編年舉要》,已著錄。是書前有崇禎辛未《自序》,
大旨以《洪武正韻》不行於當代,故因其原本,增注於下,謂之“補箋”。又取
吳棫《韻補》、陳第《古音考》諸書所據古書之音,附於各韻之後,謂之“古
音”。又取熊忠《韻會舉要》、楊慎《丹鉛錄》諸書所收字,增附於韻後,謂之
“逸字”。其用意頗勤。然《洪武正韻》分合舛誤,窒礙難通。雖以天子之尊,
傳國十餘世,懸是書為令甲,而終不能使行於天下。二百六七十年之中,若存若
亡,無人置議。時偉乃於舉世不用之中,出奇立異,冀以匹夫之力顛倒千古之是
非,抑亦難矣。且所注古音,雜取吳棫、陳第二家,不知其體例各別。所收逸
字,不能究《廣韻》、《集韻》之源,僅據楊慎等之書,尤為疏略。所補箋亦皆
輾轉裨販,如日在木中為東,此許慎所引官溥說,明載於《說文》,而乃引鄭樵
《通志》,足知非根本之學矣。
△《聲音文字通》·三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趙捴謙撰。捴謙有《六書本義》,已著錄。是書乃所定韻譜也。考《皇極
經世聲音唱和圖》,日、月、星、辰凡一百六十聲為體數。去太陰、少陰、太柔、
少柔之體數四十八,得一百一十二為日、月、星、辰之用數。水、火、土、石凡
一百九十二音為體數,去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四十,得一百五十二為
水、火、土、石之用數。捴謙此書則取音為字母,聲為切韻,各自相配,而注所
切之字於上。凡有一音,和以十聲。蓋因邵子之圖而錯綜引伸之。然以一卦配一
音,又以一卦配十聲,使音與聲為唱和,卦與卦為唱和,欲於邵子《經世圖》之
外增成新義,而不知於聲音之道,彌滋穿鑿,殊無足取。焦竑《筆乘》載捴謙歿
後,其門人柴廣敬以是書進於朝,未及版行。《明史·藝文志》載是書為一百卷。
此本尚存三十二卷,蓋別本之流傳者。然卷首起自一之四,亦殘闕之書,不足取
證。以敗楮視之可矣。
△《韻學集成》·十三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章黼撰。黼字道常,嘉定人。是書分部,一準《洪武正韻》。每部之中,
以平仄相從。四聲具者九部,三聲無人者十一部。其隸字先後則從《韻會舉要》
之例,以字母為序。其分配五音,以影、曉二母從《玉篇》舊圖屬宮,不從《韻
會》屬羽。匣、喻二母從《韻會》屬羽,不從《玉篇》圖屬宮,幫、滂、並、明
四母從《玉篇》屬宮,不從《韻會》屬羽。非、敷二母則以舊譜均誤屬宮,而改
為屬徵。其字多收《篇海》、《龍龕手鑒》之怪體。其音兼載《中原音韻》之北
聲。凡四萬三千餘字。《自記》稱始於宣德壬子,成於天順庚辰。計其用力凡二
十九年,可謂專精於是。然以《正韻》為主,根本先謬,其他不足言矣。
△《韻略易通》·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蘭廷秀撰。廷秀字止庵,正統中人。爵里未詳。其書並平聲為二十部,三
聲隨而隸之。以《東洪》、《江陽》、《真文》、《山寒》、《端桓》、《先全》、
《庚晴》、《侵尋》、《緘鹹》、《廉纖》有入聲者十部為上卷,以《支辭》、
《西微》、《居魚》、《呼模》、《皆來》、《蕭豪》、《戈何》、《家麻》、
《遮蛇》、《幽樓》無入聲者十部為下卷。又並字母為二十攝,以“東風破早梅,
向暖一枝開。冰雪無人見,春從天上來”二十字,盡變古法以就方音。其《凡例》
稱:“惟以套用便俗字樣收入,讀經史者當取正於本文音釋,不可泥此。”則亦
自知其陋矣。
△《韻學大成》·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濮陽淶撰。淶字貞庵,廣德人。嘉靖丁酉舉人,官南昌府通判。是書大抵
本之《中原音韻》,而不取其入聲隸三聲之說,又廣其十九部為二十,如《魚模》
之分為《須魚》、《蘇模》,《江陽》之分為《江黃》、《姜陽》是也。其字母
則專以新鮮、仁然等立法,稍增益之為三十母,而不用見、溪、群、疑四等門法,
意在簡捷。然新鮮等母仍即字母之變,不識字母,又烏從而識之?其所分各部,
亦無義例。既雲“宏萌”不宜入《東鍾》,又不附之《庚青》,且分《庚青》為
庚生、京青二部,真所謂進退失據者也。
△《讀易韻考》·七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張獻翼撰。獻翼有《讀易紀聞》,已著錄。此書專考《易》中之韻。案
《易·象傳》實有韻,至於《彖詞》、《系詞》之類則無常格,亦如《淮南子》
諸書偶然葉讀耳。獻翼一舉而韻之,非惟漢、魏以下之音雜然並陳,甚至釋氏之
偈言、道家之章咒,亦泛引以證聖經,殊傷蕪雜。即如《爻詞》“潛龍”“龍”
字,忽以為“勿用”之“用”音庸,是從本音也。《文言傳》則謂“龍”當音性,
與“遯世無悶”葉。又曰“龍”當音龐,與“不成乎名”葉。顛倒瞀亂,豈復有
體例乎?此真不知而作也。
△《古今韻分注撮要》·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甘雨撰,陳士元注。雨字子開,永新人。萬曆丁丑進士,由翰林院檢討謫
德安府推官,遷南京刑部郎中。士元有《易象鉤解》,已著錄。是書首列今韻,
而以古韻附後。今韻誤稱沈約,足見其茫無根據。古韻又誤執通轉之說,既雲
《東》通《冬》轉《江》、《陽》,則四韻為一部矣。而《東韻》後所列之古韻
與《冬韻》、《江韻》、《陽韻》後所列之古韻乃各有其字,是其隨葉取讀,知
有通而不知所以通。徵引愈繁愈亂,似治絲而棼之矣。
△《書文音義便考私編》·五卷、附《難字直音》·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登有《六書指南》,已著錄。此書刻於萬曆丁亥,前有姚汝循、
焦竑、王兆雲《序》並登《自序》及《例論》。其部分既不合於古法,又不盡合
於《洪武正韻》。如《灰》、《皆》既分,《支》、《微》、《齊》反不分。
《庚》、《青》既分,《江》、《陽》反不分。而且《真》之兼《侵》,《寒》
之兼《覃》,《鹹》、《先》之兼《鑒》,尤錯亂無緒矣。至於三十六母中,知、
徹、澄、娘非五母之復出,前人亦有疑之者。然竟去之,而又改並母為平母,定
母為廷母,則未免勇於師心。若如其說,即敷、奉二母,端、定、穿、床四母,
心、邪二母,亦皆歸併矣,而何以仍不並乎?又字之平仄雖分,而紐之從來無二;
入聲部分雖少,而上、去轉軸則同。今謂平則三十一母,仄則二十一母,以臆改
創,誰其信之?其謂仄聲純用清母,似為直截。然清濁相配,猶陰陽律呂之義,
六律可該六呂,而不容盡刪六呂之名。如平聲之清濁既分,則四聲依轉,自可從
流溯源,如葉從枝,枝從幹,不可以平聲而廢仄也。所論殊為偏枯。又其每韻所
收古字,多沿篆籀之體。雖其例創自《集韻》,然亦不怪僻至此。登嘗作《摭古
遺文》,捃摭龐雜,加以杜撰。以為字書尚不可,以為韻書,益以傎矣。其難
字直音,尤為舛漏。如“佟”音同、“偵”音稱之類,皆參雜方言,豈可以注韻
書乎?
△《並音連聲字學集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明萬曆二年會稽陶承學得此書於吳中,屬其同邑毛曾刪除繁
冗,以成是編。承學自為之序。其書並上、下平為二十二部,以上、去、入三聲
分隸平聲之下,並略為箋釋字義。前列《切字要法》,刪去群、疑、透、床、禪、
知、徹、娘、邪、非、微、匣十二母,又增入勤、逸、嘆三母。蓋以勤當群,以
逸當疑,以嘆當透,而省並其九母,又無說以申明之,殊為師心自用。承學《序》
乃擬為徐鍇《說文韻譜》與李燾《說文五音譜》。作者、刪者與刻者,均可謂漫
無考證矣。
△《交泰韻》·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溎家藏本)
明呂坤撰。坤有《四禮疑》,已著錄。是編乃所立切韻簡要之法,僅有序文、
凡例、總目,而未及成書,然書之體要則已具括於是。其法於平聲之字各以陰陽
相切。如“同”字舊用“徒紅切”,“通”字舊用“他紅切”。坤則以為“他紅”
二字仍切“同”字,不切“通”字,改“通”字為“他翁切”。又上、去二聲各
以本聲為母。如“寵”字用“楚隴切”、“送”字用“素瓮切”之類。平、入二
聲則互相為母。如“空”字用“酷翁切”、“酷”字用“空屋切”之類。其“交
泰韻”之名,即以平入互為終始之義也。蓋因古來合聲之法,更加以辨別。故不
用字母攝法,而於字母攝法相輔而不相礙。其論定首領一條,謂“東、董、凍、
篤”何等明白,乃舊譜相沿,領韻則以“東、董、送、屋”,領聲則以“公、孔、
貢、穀”,殊為淆亂。其說亦極有理。惟其分部純用河南土音,並《鹽》於《先》,
並《侵》於《真》、並《覃》於《山》,《支》、《微》、《齊》、《佳》、
《灰》五部俱割裂分隸,則太趨簡易。於無入之部強配入聲,復以強配之入聲轉
而離合平聲之字,則太涉糾纏。未免變亂古法,不足立訓矣。
△《音聲ji6*元》·六卷(通行本)
明吳繼仕撰。繼仕有《六經圖》,已著錄。是書大旨以沈約以來諸韻書但論
四聲、七音而不以律呂風氣為本未為盡善,惟邵子《皇極經世書》、李文利《律
呂元聲》為能窮天地之原而正律呂之誤,於是根據二家,作為此書。綜以五音,
合以八風。加以十二律,應以二十四氣。有圖有表,有論有述,而以《風雅十二
詩》附焉。然所見未精,得失參半。如八風之配八卦,本之服虔《左傳注》。十
二律之配十二支,八風之分為十二風,以及十二支、十二律之配二十四氣,本之
鄭康成《周禮注》,其說尚有根據。至於黃鍾律長九寸,歷代相傳,初無異說。
惟李文利獨據《呂氏春秋》謂黃鍾之長三寸九分,而以司馬遷九寸之說為誤。又
即其三寸九分之說推之,以為黃鍾極清,而以宮聲極濁之說為誤。單文孤證,乖
謬難憑。而此書獨以之為本,遂致宮羽舛錯,清濁逆施。以是審音,未睹其可。
又論與表自相矛盾,亦為例不純。他如以《風雅十二詩譜》為傳自漢儒,以《禮
部韻》為毛晃作,以《平水韻》為《韻會》,以《禮部韻略》為《唐韻》,又雲
是今所傳詩韻,失於考據之處,不一而足,更不必論矣。
△《字學元元》·十卷(內府藏本)
明袁子讓撰。子讓字仔肩,郴州人。萬曆辛丑進士,官眉州知州。是編因劉
鑒《切韻指南》所載音和、類隔二十門,出切行韻,參差不一,其取字有憑切者,
有憑韻者,學者多所轇轕,因為疏明,使有條理。又廣等子門法為四十八類,
較《玉鑰匙》、《貫珠集》諸書頗為分明。名曰“元元”,蓋取班固“元元本本”
語也。然惟憑唇吻,未見古書,至謂《禮部韻略》為陸明德作,故分《元魂》為
二,而合《東冬》、《清青》為一。又忽論七音,忽論六書,體例糅雜,茫無端
緒。所論六書,亦純以臆測,不考許、顧以來之舊義。所謂聰明過於學問者,其
子讓之謂乎?
△《韻表》(無卷數,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葉秉敬撰。秉敬有《字孿》,已著錄。是編凡《韻表》三十,又《聲表》
三十。其《韻表》用劉淵舊部,而以《東》、《冬》、《江》、《陽》、《魚》、
《虞》、《佳》、《灰》、《支》、《微》、《齊》、《寒》、《刪》、《先》、
《蕭》、《餚》、《豪》、《歌》、《麻》、《尤》二十部為居中開口音,謂之
“中韻”;以《庚》、《青》、《蒸》三部為向內開口音,謂之“內韻”;以
《真》、《文》、《元》三部為向外開口音,謂之“外韻”;以《侵》、《覃》、
《鑒》、《鹹》四部為向外合口音,謂之“合韻”。故顛倒其次序,不與舊同。
其《聲表》於三十六字母中刪除知、徹、澄、娘、敷、疑六母,僅存三十。其法
以輕清為陰,重濁為陽,以齶、舌、唇、齒、喉、半舌、半齒七音為經,以納口、
出口、半出口三陰聲,半出口、出口、半納口三陽聲為緯。改舊譜四等為二等,
而以粗大、細尖、圓滿、圓尖分庚乾、經堅、觥官、扃涓四紐為四派祖宗以管攝
之。又以《真》、《文》、《元》諸部向外之韻非四祖宗所能統,又於庚乾派中
附以根乾一派,經堅派中附以巾堅一派,觥官派中附以昆官一派,扃涓派中附以
君涓一派。其用法不為不密,然亦自為葉氏之法而已。乃自雲“聖人復起,不易
吾言”,談何容易乎?舊稱無入十三部分配入聲自章黼始,然考黼《韻學集成》
皆仍舊譜,其以意分配實始自秉敬此書,說者誤以為黼也。
△《音韻日月燈》·七十卷(問南巡撫采進本)
明呂維祺撰。維祺有《四禮約言》,已著錄。是書凡《韻母》五卷、《同文
鐸》三十卷、《韻鑰》三十五卷。其說譏沈約知縱有四聲而不知衡有七音,司馬
光知衡有七音而不知縱有四等,故作此三書以正其謬。總名《音韻日月燈》,象
三光也。亦名《正韻通》,以遵用《洪武正韻》及續刊《洪武通韻》二書也。其
韻母以一百六韻為經,以三十六母四等為緯,而以開口、合口標於部上,獨音、
眾音注於字旁。其《同文鐸》舉一百六部之字,以三十六母易其先後。大致本之
《韻會》,而注則稍減,蓋《通韻》即孫吾與《韻會定正》之改名也。所注古韻
通轉,則吳棫《韻補》之緒餘耳。其《韻鑰》則仍以《同文鐸》所收之字,刪
其細注,但互注其字共幾音幾葉,以便檢尋,故名曰“鑰”。《自序》稱《同文
鐸》如編年、此如紀傳是也。維祺於等韻之學頗有所見,而今韻、古韻之源流未
能深考。觀其稱古韻二百六部沈約並為一百六部,則其他可知矣。
△《律古詞曲賦叶韻》·十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程元初撰。元初字全之,歙縣人。是編成於萬曆甲寅,首有《自序》及
《凡例》。大旨以古韻、律韻、詞韻、曲韻、賦韻、叶韻合為一書。其例每部以
四聲相從而緯以三十六母,諸通轉之法則冠於各部之首。體例冗雜,持論亦無根
據。其《凡例》稱沈休文因律詩分四聲作詩韻。夫齊、梁時安有律詩,又安有詩
韻乎?
△《韻譜本義》·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茅溱撰。溱字平甫,丹徒人。其書成於萬曆間。就世所通行韻書每字下作
一篆文,略采《說文》原注列於其下,故云“本義”。然《說文》所有之篆文,
此書或取或否,皆無義例。又每韻後附以通葉,不標出典,亦茫無根據也。
△《韻總持》·三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朱簡撰。簡字修能,萬曆中人。其書一卷為《古韻》。以乾、葛、該等十
四字標全韻,使各歸其類。又取安、乾、丁等三十八字為陰、陽平之準,分注於
各類中。與陳第、顧炎武所考古韻未嘗有一字之合,不知其何以稱“古韻”也。
二卷為《唐韻》。乃世傳《平水韻》本,以為《唐韻》尤誤。三卷為《元韻》。
即周德清《中原音韻》也。其《前例》謂古人有上平、入、下平三聲,而無上、
去,舉《詩》、《離騷》上、去之讀為平者作證。不知此乃四聲通用,非必無上、
去二音也。《釋文》一字數讀,多兼四聲,《類篇》、《集韻》說同,簡未之詳
考耳。
△《韻會小補》·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方日升撰。日升字子謙,永嘉人。萬曆間館於京山李維楨家,成此書。維
楨門人周士顯令建陽時刻之。《韻會》原收一萬二千六百五十二字,是書一從其
舊,無所增減。惟每字考其某音為本音,某義為本義。其餘音義,次第附後。注
文多所增益。凡一字有數音者列於前,如止有一音者則雲“獨音”列於後。若字
在他韻而可讀入此韻者則雲“古讀”,可葉入此韻者則雲“古葉”,亦並附於後。
其搜討頗勤,於原書之外多有援引辯正,然亦時有訛誤。如《一東》“曈”字、
“犝”字、曨字之類皆引《說文》,不知為徐鉉新附字,實《說文》本書所無。
又如《韻會》“稷”字注引《周禮》注“四秉曰筥,十筥曰稷,十稷曰秅”,
不知此《儀禮·聘禮》之文。“鍐”字注引《後漢輿服志》“金鍐”,不知
《輿服志》本作“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音“亡范切”。凡此之類,多未能駁正。其他古音
古讀,舛謬尤多。顧炎武《音論》詆其勞唇吻、費簡冊有甚於前人者,亦非無故
云然矣。
△《篇韻貫珠集》·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釋真空撰。真空號清泉,萬曆中京師慈仁寺僧也。是書分為八門,編成歌
訣。一曰《五音篇首歌訣》,二曰《五音借部免疑海底金》,三曰《檢五音篇海
捷法總目》,四曰《貼五音類聚四聲篇海捷法》、五曰《訂四聲集韻卷數並韻頭
總例》,六曰《貼五音四聲集韻捷法總目》,七曰《創安玉鑰匙捷徑門法歌訣》,
八曰《類聚雜法歌訣》。大旨以《五音集韻》、《篇海》為本。二書卷帙稍繁,
門目亦碎,故立捷法檢尋之,無所發明考證。又俗僧不知文義,而強作韻語,讀
之十九不可曉。注中語助之詞亦多誤用,其難通更甚於《篇》、《韻》也。
△《西儒耳目資》(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金尼閣撰。金尼閣字四表,西洋人。其書作於天啟乙丑,成於丙寅。以西
洋之音通中國之音。中分三譜:一曰《譯引首譜》,二曰《列音韻譜》,皆因聲
以隸形。三曰《列邊正譜》,則因形以求聲。其說謂元音有二十九。自鳴者五,
曰丫、額、依、阿、午。同鳴者二十,曰則、測、者、撦、格、克、百、魄、
德、忒、日、物、弗、額、勒、麥、搦、色、石、黑。無字者四。自鳴者為萬音
之始,無字者為中國所不用也。故惟以則、測至石、黑二十字為“字父”。其列
音分一丫、二額、三衣、四阿、五午、六愛、七澳、八盎、九安、十歐、十一硬、
十二恩、十三鴉、十四葉、十五藥、十六魚、十七應、十八音、十九阿答切、二
十阿德切、二十一瓦、二十二五石切、二十三尾、二十四屋、二十五而、二十六
翁。二十七至二十九非中國所有之聲,皆標西字而無切。三十隘、三十一堯、三
十二陽、三十三有、三十四煙、三十五月、三十六用、三十七雲、三十八阿蓋切、
三十九無切、四十阿剛切、四十一阿乾切、四十二阿根切、四十三歪、四十四威、
四十五王、四十六彎、四十七五庚切、四十八溫、四十九碗、五十遠。皆謂之
“字母”。其輾轉切出之字則曰子,曰孫,曰曾孫,皆分清、濁、上、去、入五
聲,而五聲又各有甚、次,與本聲為三。大抵所謂“字父”,即中國之字母。所
謂“字母”,即中國之韻部。所謂“清濁”,即中國之陰平、陽平。所謂“甚次”,
即中國之輕重等子。其三合、四合、五合成音者,則西域之法,非中國韻書所有
矣。考句瀆為穀、丁寧為鉦,見《左氏傳》;彌牟為木,見於《檀弓》。相切成
音,蓋聲氣自然之理。故華嚴字母出自梵經,而其法普行於中國。後來雖小有增
損,而大端終不可易。由文字異而聲氣同也。鄭樵《七音略》稱:“七音之韻出
自西域,雖重百譯之遠,一字不通之處,而音義可傳。所以瞿曇之書能入諸夏,
而宣尼之書不能至跋提河,聲音之道有障礙耳。”是或一說歟?歐邏巴地接西荒,
故亦講於聲音之學。其國俗好語精微,凡事皆刻意研求,故體例頗涉繁碎,然亦
自成一家之學。我皇上耆定成功,拓地蔥嶺,《欽定西域同文志》,兼括諸體,
巨細兼收。歐邏巴驗海占風,久修職貢,固應存錄是書,以備象胥之掌。惟此本
殘闕頗多,《列音韻譜》惟存第一攝至十七攝,自十八攝至五十攝皆佚,已非完
書,故附存其目焉。
△《元韻譜》·五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喬中和撰。中和有《說易》,已著錄。是書以上平為陽,下平為陰,上聲
為陰,去聲為陽,人聲則陰極而陽生。刪三十六母為十有九,四重之為七十六。
去蒙音四,得七十有二。而七十二母之中又析之為柔律、柔呂、剛律、剛呂。又
據律法十二宮分十有二佸,以佸統母,以母統各韻之字。凡始《英》終《穀》
五十有四韻,條分縷析,似乎窮極要眇,而實則純用俗音。沈、陸以來之舊法,
蕩然俱盡。如以《東冬》併入《英韻》、《岑林》併入《寅韻》之類,雖《洪武
正韻》之乖謬,尚未至是也。
△《皇極圖韻》·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陳藎謨撰。藎謨字獻可,嘉興人。黃道周之門人也。是書本邵子《皇極經
世》聲音倡和之說而推衍之,專以經緯子母為說,實即邵子之言陰陽剛柔也。其
說以為天數九,地數十二。平、上、去、入為四聲,每聲各有闢辟辟、翕翕翕、
辟之翕、翕之辟四等,每等九聲,得三十六聲,則四天九也。開、發、收、閉為
四音,每音有純清、次清、純濁、次濁四等,每等十二音,共得四十八音,則四
地十二也。又推其數合於九宮、八卦、九疇,雖理有相通,然聲氣之原實不在於
是也。
△《元音統韻》·二十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藎謨撰,其門人胡邵瑛增修。凡《通釋》二卷、《類音》六卷、《統韻》
十卷、《古韻疏》二卷、《唐韻疏》二卷,共二十二卷。其後六卷為《字彙補》,
則國朝吳任臣所撰,范廷瑚補入者也。其《通釋》詳論七音三十六母,本邵子
《皇極經世》天聲地音之法推為《四聲經緯圖》,以標舉條貫。其《類音》取梅
膺祚《字彙》諸部,刪其訓釋而各注以韻部音紐,以便檢核。其《統韻》平、上、
去三聲各分三十六部,入聲分二十部,每部之字各以三十六母為序。其部母改用
《一弓》、《二枵》、《三乩》、《四居》之屬,分合易置,全改《廣韻》以來
之舊。其《古韻疏》,用吳棫叶音之說,實非古韻。《唐韻疏》,用近韻《一
東》、《二冬》、《三江》之部,而以字母顛倒之,亦非《唐韻》。蓋於辨別等
韻或偶有所得,而於音學源流則未之有考也。其《字彙補》六卷,多收俗字,未
為精核。既附此書以見,今亦不別著錄焉。
△《青郊雜著》·一卷、《文韻考衷六聲會編》·十二卷(湖南巡撫采進本)
明桑紹良撰。紹良字遂叔,零陵人。是編前列《青郊雜著》一卷,發凡起例,
並舊韻為《東》、《江》、《侵》、《覃》、《庚》、《陽》、《真》、《元》、
《歌》、《麻》、《遮》、《皆》、《灰》、《支》、《模》、《魚》、《尤》、
《蕭》十八部。又以重、次重、輕、次輕分為四科。以喉、舌、齶、齒、唇分為
五位。以啟、承、進、止、衍分為五品。以浮平、沉平、上仄、去仄、淺入、深
入分為六聲。以“國開王向德,天乃賚禎昌。仁壽增千歲,苞盤民弗忘”分為二
十母,又衍為三十母,七十二母之說。皆支離破碎,憑臆而談。觀其尊蘭廷秀
《韻略易通》而詆徐鉉兄弟為《說文》之蟊賊,韓道昭父子為《集韻》之蟲蠹,
既是非顛倒,輕肆譏彈;又稱《廣韻》每聲分五十餘部,《唐韻》約為三十,則
於韻書沿革尚未詳考矣。
△《古葉讀》·五卷(通行本)
明龔黃撰。黃爵里無考。是書考究古韻,自屈原離騷及漢、晉以後詞賦,皆
徵引參證,而大抵以吳棫《韻補》為指歸。其紕繆在於根柢,其餘不必深詰矣。
△《詩韻辯略》·二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明楊貞一撰。貞一字孟公,新都人。是書以朱子《毛詩》叶韻未為盡善,因
取吳棫《韻補》、熊忠《韻會舉要》之說,參考成書。其實皆以《洪武正韻》
為準,於音韻源流,固未能博考也。
△《重訂馬氏等音外集》·一卷、《內集》·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此本為康熙戊子宣城梅建所刊。內自稱“槃什馬氏自援”。建《序》惟稱得
自霑益州明經張聖功,亦不知自援何許人。今考其書,引梅膺祚《字彙》,則當
在明末。又自稱籍本秦而生於滇,則雲南人。得自霑益,蓋其鄉里也。又稱所學
得自江右楊夫子、嘉興李夫子,不著名字,則莫知為誰矣。其書自立新意,並三
十六母為見、溪、疑、端、透、泥、邦、滂、明、精、清、心、照、穿、審、曉、
影、非、微、來、日二十一母,而緯以光、官、公、裩、囗、垂、口、規、戈、
國、孤、骨、瓜十三韻。以舊譜四聲為未備,增為五聲,曰平、上、去、入、全。
又謂舊譜有無入之韻,皆為錯誤,立借入之法以通之。其刪並字母,即蘭廷秀
《韻略易通》括以《早梅詩》之說也。其四聲外增一全聲,即周德清《中原音韻》
陰平、陽平之說也。其借用入聲,即葉秉敬《韻表》之說也。其末附《傳響射字
法》矜為神妙者,即宋趙與時《賓退錄》“擊鼓射字”法也。而實皆未見諸書。
觀其謂《禮部韻》為沈約作,其陋可想。檢所引證,不過據《洪武正韻》及《字
匯》“韻法橫直二圖”,私心揣測,以成是編。其中惟平分陰陽,稍合古法。米
芾《畫史》嘗明此義,而晉李登《聲類》以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當即
其源。然以全聲列入聲後,如通桶痛突同、灘坦炭忒壇,則究非先發後斂之序。
總之一知半解,自生妄見而已矣。
△《古韻通》·八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柴紹炳撰。紹炳字虎臣,仁和人。其書大旨即今韻部分立三法以求古韻
之通。一曰全通,《東》、《冬》、《江》之類是也。二曰半通,《元》入《寒》、
《刪》、《先》,《魂》、《痕》入《真》、《文》之類是也。三曰旁通,則俗
所謂叶韻是也。分平、上、去為十一部,分入聲為七部。其引據甚繁,其考證亦
甚辨。然今韻以今音讀之,則一部之內字字相諧。如以古音讀之,則字字各歸本
音,難復齊以今部。如《支部》之“儀”字古實音俄,《齊部》之“西”字古實
音先,概曰《支》與《齊》通,是已使“俄”與“先”葉。則紹炳所謂全通、半
通者,與古韻皆不免牴牾。又今韻固與古殊,古韻亦自與古別。如《東》、《冬》、
《江》自為部,至漢而《東》已通《陽》。《魚》、《虞》、《尤》自為部,至
魏、晉而虞兼通《灰》。輾轉漸移,各隨時代。紹炳乃上薄《風》、《雅》,下
迄晉、宋,凡未定四聲以前,總名之曰“古韻”,雜然並編。此讀甫諧,彼音已
礙。條例益廣,蹊徑滋繁。所謂“旁通”者,淆亂古音尤甚。至於以許敬宗之所
定指為忱約,以陳彭年之所音指為孫愐,又其小節矣。
△《古韻叶音》·六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慶撰。慶字憲伯,秦州人。前明諸生。是書首為《類從》,注部分之
通轉。次為《審音》,列每部相葉之字。次為《集引》,則雜采古書以證之。其
《凡例》稱《類從》仿之焦弱侯、陳季立、吳才老、周伯溫。不知四家之中,惟
焦竑、陳第其論相合,餘則南轅北轍。慶合而一之,自不得不棼如亂絲。又分上
平《東》至《山》二十三部、下平《仙》至《嚴》二十三部、上聲《董》至《范》
四十四部、去聲《送》至《梵》四十八部、入聲《屋》至《乏》二十六部,共一
百六十四部,與《廣韻》之二百六部、《壬子禮部韻略》之一百七部俱不相符,
亦不知其所據也。
△《佐同錄》·五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慶撰。是編據其《自序》,當有四集,共百餘卷。此本題曰“潛齋更
刪補釋佐同錄類要集”。冠以《五音圖》,次為《更刪補釋舉要》,則皆論六書
偏旁,欲改隸從篆。次為《釋略》,次為《發例》,次為《俚噡》,體例龐雜,
無自尋其端緒。次乃為《新定等韻》,考原等子舊法,自果字至流字十六攝,分
開合為二十四。有通、廣、狹、局、內、外六門,各有四聲。每等分四層,秩然
不紊。慶則統以如是觀三字,分為前後六攝。其字母敷、奉二字改為凡、鉉二字,
凡敷母諸字歸之非母,而以奉母諸字收入凡母。鉉母下止收“弦、威、磈、
橚、碗、汪、盎”七字。至《分韻輯呼合圖》共分四十三轉,前二十八轉皆平、
上、去三聲,後十五轉皆入聲。未免好事新奇,轉滋淆亂。蓋有志於國小,而既
無師授。又未多見古書,徒率臆以為之者也。
△《聲韻叢說》·一卷、《韻問》·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木)
國朝毛先舒撰。先舒字稚黃,一名騤,字馳黃,仁和人。是編雜論三百篇
及古來有韻之文凡四十條,所見略與柴紹炳《古韻通》同。其《韻問》一卷則設
為問答以自暢其說也。
△《韻學通指》·一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國朝毛先舒撰。是編與柴紹炳《古韻通》、沈謙《詞韻》同時而出。三人本
相友善,故兼舉二家之說。其得失離合亦略相等。如謂“風”字可以入《侵韻》,
非《東韻》之字全可入《侵》。“舒”字可以入支韻,非《魚韻》之字全可入支。
謂古韻之差等有三,今韻之差等有四。所見皆視前人為確。惟所稱沈約韻、孫
愐韻及唐人韻入聲表、孫愐二百六部、唐人一百七部之說,則多無依據,以
意為之。夫沈約四聲久佚,不必言矣(語詳《韻經》條下)。孫愐《唐韻》惟
《廣韻》之首僅存其《序》。徐鉉校正《說文》,僅存其反切。書則久佚,又安
得以宋人韻目為司法本書。且二百六部之分,據其末則陳彭年等之書,有《廣韻》
可考。原其初則沈約之舊,有約集諸詩賦可考。孫愐但增加其字,補綴其注,
並無分部之說。忽舉而歸之於愐,古無典記也。至其同用、獨用之注,在唐則
許敬宗所定,見封演《聞見記》。在宋則賈昌朝移並窄韻十三部,見《東齋記事》,
亦見《玉海》。自昌朝以前,無一百七部之說也。又唐人程試則用官韻,自為詠
歌則多用私韻。如《東》與《冬》、《鍾》為二部,官韻也。其他如孟浩然《田
家元日》詩、杜甫《雨晴》詩、魏兼恕《送張兵曹赴營田》詩之類,皆近體律詩、
以《東》、《冬》、《鍾》通押,則私韻也。《蕭》、《宵》、《餚》、《豪》
為三部,官韻也。李商隱《送從翁赴東川尚書幕》詩之類,亦五言長律,以《蕭》、
《宵》、《餚》、《豪》通押,則私韻也。“畫”字在《卦部》,官韻也,李商
隱《無題》詩與“衩”同押;“婦”字在《有部》,官韻也,白居易《琵琶行》
與“故”同押:亦皆私韻也。是其時自程試以外,韻原不一,安有所謂遍考唐人
無不合於一百七部者哉?尤可異者,上、下平聲五十七部,有入者三十四,無入
者二十三,自唐以來,絕無異說,至明葉秉敬作《韻表》,始以後世方音割裂分
配,使部部有入。先舒祖其說而小損益之,乃標曰《唐人韻入聲表》,則不但考
之不詳,並依託古人,如郭正域之沈約《韻經》矣。
△《韻白》·一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國朝毛先舒撰。皆雜論古韻、今韻、詞韻、曲韻,蓋其《韻學通指》之緒餘
也。其中“駁古詩三聲相通”一條,最為失考。古無四聲,聲近者即可諧讀,諸
書不一而足。即以習見者而論,古詩《上山采蘼蕪》一首,素、餘同押。劉琨
《握中有玄璧》一首,璆、叟並用。豈亦未檢耶?駁蘇軾《屈原廟賦》,謂《東
部》本不與《陽》合。此拘於三百篇之例。不知《易·象傳》固“中”諧“當”,
《老子》固“盲”諧“聾”也。又謂宋人填詞韻,始《江》與《陽》合,是又泥
魏晉以前之例。不知沈演之《嘉禾頌》、徐陵《鴛鴦賦》,《江》已通《陽》久
矣。大抵審定今韻之功多,而考證古韻之力少,故往往知其一,不知其二焉。
△《韻統圖說》(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耿人龍撰。人龍字書升,號岵雲,江陰人。是書於三十六母刪知、徹、
澄、娘、敷、微六母,定為三十位。以呼、呵、嘻、噓四聲分配宮、商、角、羽。
一聲之中,兼攝平、上、去、入,而又分清針、濁針,別為十二通,析為四十八
韻。又於十二通之中別為三轉。其圖有橫、直二母,以直母統三十位,橫母統四
十八韻,故名“韻統”。其苦思密審,亦竭一生之功。然千古之音,隨時而異;
一時之音,隨地而異;一地之音,隨人而異;一人之音,隨年而異。故周公以聖
人之才行天子之事,而《周禮》“保氏以六書教國子”,“小史掌達書名於四方”,
皆以同天下之文,而不能同天下之音。三百篇中,今有不能得其韻者,非本無韻,
韻不同也。歷代韻書,大抵守其大綱以存古,通其小節以隨時。以漸而變,莫知
其然,未有能毅然決裂,盡改前代舊法者。知聲音萬變,不可以一人之私意定也。
人龍乃欲以一人之口吻,強天下萬世而從我。其自謂窮極精妙者,以叩他人則扞
格矣,豈能行之事乎?其不用見、溪、群、疑等字為字母,而以一英軒、二英煙
至三十焚煩為聲母,不過改頭換面,其用實同。其所論反切之法,以為切密於反,
切可通反,而反不可通切。反為翻讀,其途易泛。切為疾讀,其用尤的。不知自
孫炎以來,但稱某字某反,唐人諱反,乃皆稱切,唐玄度《九經字樣》具有明文。
其後乃兼稱反切,不必穿鑿字義,橫生分別。其謂徵音不立專部,寄之角部轉音
唏韻之中,而宮、商各部皆雜入正徵、變徵諸音,此即徵音為事,散見於君臣民
物之理,亦殊為附會。至論今韻無入十三部古皆有入,今韻有入之部古皆無入,
此即回互通轉之所由生。則又故示顛倒,冀聳俗聽者矣。
△《韻蕞》·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徐世溥撰。世溥有《夏小正解》,已著錄。此其所著韻書。前有《自序》,
其所謂華嚴字母如曲澗泉行,諸韻遞及如九歷重階,四聲順次如司天刻漏,經世
交切如機中織錦。後復為圖以釋之,所見未嘗不合。至其論韻,則以《洪武正韻》
為主,而於《廣韻》似未寓目,第執今所行《平水韻》以上下古今之韻學,隘矣。
又欲於三十六母影、喻之外增以烏、汪等母,與其辨上、下平之說,大抵皆師心
自用之學也。
△《詩韻更定》·五卷(內府藏本)
國朝吳國縉編。國縉字玉林,全椒人。順治壬辰進士。韻書之作,所以辨別
聲音,不專為詩而設。流俗名曰“詩韻”,莫知所本。毛奇齡《古今通韻》,以
為詩韻者試韻之訛,然唐宋以來,並無試韻之名,奇齡不免於臆說。考吳澄《支
言集》,有張壽翁《事韻擷英序》曰“荊國、東坡、山谷,始以用韻奇險為工。
蓋其胸中蟠萬卷書,隨取隨有。儻記覽之博不及前賢,則不能免於檢閱,於是乎
有詩韻等書。然其中往往陳腐,用之不能起人意”云云。然則其始以《韻府》之
類便於作詩押用,遂謂之詩韻。其後但收韻字,不載詞藻者,亦遂沿用其名耳。
國縉此本,以“詩韻”為名,已失於不考。又每部之字分一選、二選、三選、汰
字四類,大抵以最熟易押者為上選,稍難用者次之,不常用者則汰除。如《一東》
汰“潼”字,《二冬》汰“淞”字,是並臨潼、吳淞亦為僻字禁用也。其詩當作
何等語耶?
△《聲韻源流考》(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萬斯同撰。斯同有《廟製圖考》,已著錄。其作此編,蓋欲詳考聲韻之
沿革。首列歷代韻書之可考者,次列歷代韻書之無考者,而採摭其序文、凡例、
目錄,以存梗概。上起魏李登《聲類》,下迄國朝顧炎武、毛奇齡、邵長蘅之書,
無不採錄。而草創未終,略無端緒;匡廓粗具,掛漏宏多。如首列李登、呂靜、
周顒、沈約、蕭該、陽休之、陸法言、唐玄宗、孫愐、顏元孫、顏真卿、李舟、
李涪、徐鍇、陳彭年、丁度、吳棫、毛晃、劉淵、周德清、韓道昭、黃公紹、
陰時夫、宋濂(案此書以樂韶鳳為首,其《序》則濂所撰,專歸之濂,殊誤)、
孫吾與、楊黼(案《韻學集成》著者章黼,此楊黼亦誤)、張之象、潘恩之書,
已為不備。而李涪《刊誤》不過偶論韻一條,並非韻書,尤為循名失實。續列歷
代韻書總目,自周研至張貴謨,凡三十二家,皆宋以前人,注云“已見前篇者不
錄”。然其中有名可考者,如唐僧智猷《辨體加字切韻》五卷見於《唐志》、
《宋志》,宋僧《鑒聿韻總》五篇見於歐陽修集,皆前篇所遺,竟漏不載。又載
李啟《聲類》十卷,注曰“魏校書令”。隋、唐二《志》俱無,知斯同何所本。
殆輾轉裨販,誤左校令為校書令,誤李登為李啟,而未能考正耶?所列諸韻目錄,
僅《廣韻》、《平水韻》、《韻會》、《正韻》、《韻經》五家,其他即姑勿論。
《廣韻》繁、簡二本,有《殷》、《文》獨用,《欣》、《文》同用之分,《集
韻》與《唐韻》有改並窄韻十二部之別,乃韻書沿革之大者,亦竟遺之。至於論
古韻,則吳棫、陳第、顧炎武、毛奇齡、邵長蘅諸說,南轅北轍,互相攻擊,
而並全錄其文,無一字之考訂。知為雜抄之本,不過儲著書之材,而尚未能著書。
後人以其名重,遂錄傳之,故觸處罅漏如是也。
△《諧聲品字箋》(無卷數,內府藏本)
國朝虞德升撰。德升字聞子,錢塘人。其書以字韻之學向來每分為二,不相
統攝,因取六書諧聲之義品列字數。其法總五十七聲,分三十九字,合九十六音,
共千六百母,而六萬有奇之字畢歸之,使學者可因聲以檢字。蓋本其父鹹熙草創
之本,而復為續成之者也。不知諧聲僅六書之一,不能綜括其全。故自來字書、
韻書,截然兩途。德升必強合而一之,其破碎支離,固亦宜矣。
△《類音》·八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國朝潘耒撰。耒字次耕,號稼堂,吳江人。康熙己未召試博學鴻詞,授翰林
院檢討。耒受業於顧炎武。炎武之韻學,欲復古人之遺。耒之韻學,則務窮後世
之變。其法增三十六母為五十母,每母之字橫播為開口、齊齒、合口、撮口四呼。
四呼之字各縱轉為平、上、去、入四聲,四聲之中各以四呼分之。惟入聲十類,
餘三聲皆二十四類。凡有字之類二十二,有聲無字之類二。以有字者排為韻譜,
平聲得四十九部,上聲得三十四部,去聲得三十八部,入聲得二十六部,共為一
百四十七部。蓋因等韻之法而又推求以己意,於古不必合,於今不必可施用,亦
獨成一家之言而已。李光地《榕村語錄》曰:“潘次耕若肯將其師所著《音學五
書》撮總纂訂,令其精當,豈不大快?卻自出意見,欲駕亭林之上,反成破綻。
以自己土音,影響意揣,便欲武斷從來相傳之緒言,豈可乎?”是亦此書之定評
也。
△《韻學要指》·十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先是,奇齡撰《古今通韻》十
二卷,進呈御覽,久經刊版單行。因其卷帙繁重,乃隱括其議論之尤要者,以為
此書。李天馥序之。然較《通韻》特削去各部所收之字,而存其條例及考證耳。
意在簡徑易明,而韻字不存,等於有斷而無案。欲究其說,彌費檢閱。編《西河
合集》者,廢《通韻》而存此書,非其韻學之全矣。
△《韻雅》·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施何牧撰。何牧,蘇州人。康熙戊辰進士。其書仍用劉淵之部分,以收
字必從經典,故以“雅”為名。所載《古通》,不甚謬誤,而引據皆非其根柢。
其《雜論》十條,則語多影響。至謂元之取士,不以詩而以曲,無稽實甚。又末
附《識餘》數十條,每韻下雜采古事,掛一漏萬。似乎欲為韻府而不成者,益無
體例矣。
△《古音正義》·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熊士伯撰。士伯字西牧,南昌人。官廣昌縣教諭。是書成於康熙丙子,
又重訂於戊寅。版心書首皆題“卷一”,似乎尚有別卷。而核其目錄,已首尾完
具,且附錄三篇亦在焉,則刊版誤也。是書所論,大抵以《說文》諧聲為古音之
原,以後世方言為古音之轉,而以等韻經緯於其間。言之似乎成理,而其實不然
夫韻始諧聲,其來古矣。然許慎《說文》主於解字,不主於辨聲。所謂某字某聲,
不過約略近似。如“年阝”今音“奴顛切”,而雲“讀若寧”,寧、年雙聲之轉
也。“虔”今音“渠焉切”,而雲“讀若矜”,矜、鰥古字之通也。此本不可據
以定韻。且以今韻、古韻互相參考,其間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如“江、槓”,
工聲,此諧聲之字已變,而所諧之字未變者也。“鬮”,龜聲;“波”,皮聲:
此諧聲之字未變,而所諧之字已變者也(龜古音邱,皮古音婆)。儀、議,義聲。
此諧聲之字與所諧之字俱變者也(義儀議古並音俄)。祖,且聲;姐,亦且聲:
此諧聲之字與所諧之字俱半變半不變者也(且字入虞韻,又入馬韻)。“諸、渚”,
者聲;“奢”,亦者聲:此所諧之字全變,而諧聲之字半變半不變者也(者古音
主,今韻諸、渚諧此聲,而奢字則入麻韻)。風、鳳,凡聲;泛,亦凡聲:此所
諧之字不變,而諧聲之字半變半不變者也。皆與今說古韻者絕不相異。又如“
<木咎>”,咎聲,讀若皓,此《蕭》、《餚》、《豪》、《尤》之通用也。“魔”,
麻聲。此《歌》、《麻》之通用也。“哇”,圭聲,讀若醫,此《支》、《佳》、
《齊》之通用也。“魂”,雲聲,此《文》、《元》之通用也。“茜”,西聲;
“移”,多聲:此古今音別、一字之通用者也(西古音先、多古音夷)。“槐”,
鬼聲;“遺”,貴聲:此古無平仄、三聲之通用者也。亦與今說古韻者絕不相異。
凡此可以解者,何必待《說文》諧聲而後知。若夫“袞”,公聲;“輅、賂、路”,
各聲;“訐”,乾聲;“莙”,君聲,而雲讀若威;“摯”,執聲,而雲讀若晉:
此已難解。至於“熊”為炎省聲,“訇”為勻省聲,“杏”為可省聲,更茫不知
其所云。甚至如“萆、椑”,卑聲,“卑”又甲聲,則“萆、椑”皆當讀若
甲。“{需鬼}”,需聲,“需”又而聲,則“{需鬼}”當讀若而({需鬼}奴豆切,
去而音絕遠。)更輾轉至於不可通。凡此不可解者,或為傳寫訛誤,或為漢時方
音,均不可知,又豈可據以定古音哉?況經典初皆古文,許慎所說乃小篆,字型
轉變,或相同或不相同。如“慎”,真聲,而古文作昚;“津”,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聲,而
古文作{舟淮};“續”,賣聲,而古文作賡;“虹”,工聲,而古文作<蟲申>;
“囿”,有聲,而古文作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皆無可諧之聲。即《說文》所載,已不可枚舉,
而欲據小篆偏旁以究三代之音,其亦左矣。至方言則唇吻之間,隨時漸變,亦隨
地頓殊。其時同者其地未必同。劉熙《釋名》所載天坦、天顯之別,五方異呼之
證也。其地同者其時又未必同。《左傳》稱楚謂乳“穀”、謂虎曰“於菟”,
《穀梁傳》稱吳謂善“伊”、謂稻曰“緩”,狄謂賁泉曰“失台”。今驗諸士俗,
皆無一合。是古今異語之證也。偶執其一字、二字援以為證,則曾慥《類說》
載真宗時閩人作賦,以“何”、“高”相葉,嶺南人作詩,以《先》、《添》並
押者,亦將曰宋韻如是乎?若夫等韻之辨,尤似是而非。考《隋書·經籍志》曰:
“自後漢佛法行於中國,又得西域書,能以十四字貫一切音。文省而義廣,謂之
婆羅門書,與八體六字之義殊別。”是等韻久入中國,而審音者弗之用,唐以前
無取以定韻者。自宋以後,其說漸行,乃以字母入韻書。實因韻而分等,非因等
而定韻。古書所載,源委甚明。以等韻核今韻,已言人人殊。至以等韻定古韻,
益本末倒置,全迷端緒矣。乃詆陳第《古音考》不知等韻,是猶怪斷漢獄者不能
引唐律也。大抵三代去今數千年,當日音聲,但可以據經典有韻之文約其大略,
猶之考地理者,可以據名山大川知某省當為古冀州、某省當為古揚州耳。必以今
之州、縣、村、堡犬牙相錯之處定古某州之疆界,則萬無是事矣。故士伯此書,
引證愈博,辨駁愈巧,而不合於古法乃愈甚。總由於不揣其本故也。至謂經典皆
北人所作,即屈、宋亦北學於中國,是以古無入聲,如周德清之《中原音韻》攤
入三聲,則益為臆斷之談矣。
△《等切元聲》·十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熊士伯撰。是編成於康熙癸未,又其講明今韻之書也。案等韻之法,約
三十六母為二十三行,排端精於一、四,知照於二、三。是以出切行韻,彼此
轇轕。元劉鑒以類隔、互動等二十門法取字,後人鹹遵其說。是書於等子門
法頗有駁正。至內外八轉、通廣侷狹之類,辨論尤為詳悉。然等韻之學,唯憑
唇吻,雖精究此事者,不能不雜以方音,故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左右佩劍,
相笑不休。自以為豪發無憾,而聽之又未嘗不別有說也。即如此書,內外以照二
為限。內門二等,惟照有字,俱切入三等,所謂內轉切三也。外門則牙、舌、唇、
齒、喉二等俱有字,仍切二等,所謂外轉切二也。內三外二門法,不過如此。然
《臻》之開合二攝,二等止照有字,何以謂之外轉耶?通廣侷狹,等子明列四
門,而切法以三等切及第四為“通廣”一門,四等切及第三為“侷狹”一門。
此外又有“小通廣侷狹”門,又有“通廣侷狹不定”門。是門法與等子互異
也。又謂知、徹、澄同照、穿、床,泥同娘,敷同非,皆可省。按照、穿、床系
齒音,知、徹、澄系舌音。士伯雲莊之與章,是照與照別,非與知有異。不知章
與張自別,惟《中原音韻》中鍾、追錐之類,皆不分別,不可以律等子也。然則
泥、娘以上下等為別,非、敷以清濁之次為別,又安可廢乎?獨其於雙聲、疊韻
及《五音九弄反紐圖》,剖析微至,足證前人之誤,為不可沒耳。
△《古今韻表新編》·五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國朝仇廷模撰。廷模字季亭,寧波人。康熙辛卯舉人,官知縣。其書每韻分
舌、齒、喉、唇、牙聲。至其末卷論古韻,則多遵毛奇齡兩界五通之說。奇齡
《古今通韻》,欲以博辨勝顧炎武,已不免汗漫支離。廷模沿其緒論,又造為經
通、緯通、變通、正葉、變葉、外葉諸例,尤為支蔓。古人用韻之法,軌轍可尋,
又安有是紛紛也?
△《八矢注字圖說》·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顧陳垿撰。陳垿有《鐘律陳數》,已著錄。是編乃其所定韻書。八
矢者,譬字為的,以八矢注之:一分四聲,二經聲,三定清濁之界,四審五音,
五分陰陽,六分正變,七分輕重,八分留送,凡八門也。經聲分先天九聲、後天
九聲。凡四聲直下為先天。其《二九併入圖》,枯苦庫酷、伊倚意乙之類是也。
四聲旁轉為後天。空恐控酷、因引印一之類是也。四聲之外又增一下聲,則亘古
之所未聞矣。其《緯音清濁正變陰陽輕重留送圖》,分宮為濁、商為清,實皆喉
音。角、徵、羽皆分清、濁,而清、濁二徵之外,又增淺、中、深三徵音,其外
又有清閏、濁閏二音,實即非、敷二母之輕唇音也。其所謂正變者,正即開口呼,
變即合口呼。又分輕重留送為三成。皆變幻面目,別立名字,而反謂三十六母為
亂道,過矣。
△《聲韻圖譜》(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錢人麟撰。人麟字鑄庵,武進人。康熙庚子舉人,官蕭山縣知縣。是書
即等韻舊法而變通之。以三十五母定聲,刪徵音四、輕唇音一,析齒頭音五母。
以十四攝定韻,並“江”於“宕”,並“曾”於“梗”,剔“蟹”之三等入止。
以四十五韻為圖譜,並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於光,並黔於兼,並肱於觥,並諸字四等於三等。
首列《諸母陰陽均變之圖》及《諸韻正閏內外等第之圖》。末為《韻法》八條,
《叢論》十八條,附《翻切古韻轉音例》及《詞曲韻通轉例》。
△《類字本意》(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莫宏勛撰。宏勛字誠齋,錢塘人。前有康熙庚子《自序》。其書取梅膺
祚《字彙》之字,依其卷末所列《韻法橫直二圖》,一一分隸。平、上、去三聲
為一類,入聲自為一類。盡改古來韻部之舊,並盡乖古來等韻之舊,不足據為典
要也。
△《韻學臆說》·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植撰。植有《四書參注》,已著錄。此書前列《唐韻》目、吳棫古
韻目及所為《臆說》十條。次列光、官、公、昆、高、乖、鉤、規、過、皆、孤、
基、瓜等十三字首群字譜。大抵不知韻學因革源流,而惟恃唇吻之間,以等韻辨
別。猶之以近日詞曲之工尺而評定夔、曠之樂章。其辨愈精,其說愈密,而愈南
轅北轍,畢世不得其所適。其所引據,不過宋吳棫、近時毛奇齡、馬自援之說,
而抗詞以攻顧炎武,所見左矣。
△《韻學》·五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植撰。音韻之學,自古迄今,變而不常,亦推而愈密。古音數變而為
今韻,歷代各殊,此變而不恆者也。今韻既定,又剖析而為等韻,此推而益密者
也。古韻與今韻音讀各異,部分亦殊。吳棫不知其故,而以音讀之異名為葉,
部分之殊注為通轉,而古韻遂亂。今韻之定在前,等韻之分在後,實因韻字而分
等,非因韻等而分字。韓道昭、熊忠不知其故,於是以字母顛倒韻字,而今韻又
變。自明以來,惟陳第、顧炎武及近日江永識其源流。他若馬自援之講今韻,愈
細而舊法愈失;毛奇齡之講古韻,愈辨而端緒愈淆矣。植作是書,不能從源而分
流,而乃執末以議本。攻所必不能攻,而遵所必不可遵,故用力彌勤,而彌於古
法未合也。
△《五方元音》·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樊騰鳳撰。騰鳳字凌虛,堯山人。是書論切字之法,以陰平、陽平析四
聲為五,猶屬舊例。其部分則並為二十:曰《一天》、《二人》、《三龍》、
《四羊》、《五牛》、《六獒》、《七虎》、《八駝》、《九蛇》、《十馬》、
《十一豺》、《十二地》。字母則並為十二:曰梆、匏、木、風,斗、土、鳥、
雷,竹、蟲、石、日,剪、鵲、系、雲,金、橋、火、蛙。皆純用方音,不究古
義。如《覃》、《鹽》、《鹹》之併入天,《庚》、《青》、《蒸》之併入龍,
其變亂韻部,又甚於《洪武正韻》矣。
△《詩經叶音辨訛》·八卷(通行本)
國朝劉維謙撰。維謙字讓宗,自號雙虹半士,松江人。是書首列《等子圖》,
次為《分隸字母總音》,次為《音葉互異匯辨》,次為《疊韻變聲》,次為《辨
論顧炎武音學五書毛奇齡古今通韻》,次《發明康熙字典》。其三百五篇之叶音,
則一一逐句詳註,考論頗勤。然古音之學,自宋吳棫而晦,自明陳第乃漸明。
國朝顧炎武諸家,闡發其旨,久有定論。維謙欲創為異說以駕乎前人之上,反以
吳棫為是,陳第為非,業已黑白倒置。而又以等韻三十六母牽合古音。夫等韻
所別為今音,而《詩》三百篇則古音。音隨世變,截然不同。維謙乃執後以繩前,
是何異以行草之偏旁而釋倉頡、史籀之篆文哉?至於雙聲疊韻,乃永明以來之法,
古人或偶爾相合,實非有意。維謙之牽合經文,亦多附會。充其量之所至,將
“覯閔既多,受侮不少”,亦且謂古詩有對偶乎?
△《詩傳叶音考》·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起元撰。起元字復一,震澤人。是書專論三百篇叶音,如《關雎》
“服”古音匐,引《禮記》“扶服救之”為證,亦間有可采。至如“吁嗟乎騶虞”
不知為無韻之句,乃謂“虞”、“乎”相葉。然則《周南》之“吁嗟麟兮”,
《鄭風》之“狂童之狂也且”,又以何法葉之乎?大抵其病由於不知古音自有部
分,惟以今韻部分取讀;又不知古無四聲,更以華嚴字母分等:故愈辨而愈遠也。
△《四聲切韻表》·一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國朝江永撰。永有《周禮疑義舉要》,已著錄。是書前列《凡例》六十二條,
備論分析考定之意,而列表於後。其論古法七音三十六母不可增減移易,凡更定
者皆妄作,最為有見。其論入聲尤詳,大旨謂顧炎武《古音表》務反舊說之非。
然永亦不遵古法,頗以臆見改變。夫字有數而音無窮,故無無音之字而有無字之
音。永既知《冬韻》無上聲字,《臻韻》無上、去二聲字,《祭》、《泰》、
《夬》、《廢》四韻無平、上二聲字,而入聲乃必使之備。或一部之字使分入於
數部,或數部之字使合入於一部。自謂窮極精微,其用心不為不至。然如“伐”
之一字,《公羊》自有兩呼;“天”之一字,《釋名》亦復異讀;陸法言亦云
“吳楚時患輕浮,燕趙多傷重濁”。顧炎武至謂孔子傳《易》,亦不免於方音,
其說永亦深取之。而乃欲以一人一地之音改古來入聲之部分,豈沈、陸諸人惟能
辨三聲,不能辨四聲乎?至其雜引偏旁諧聲以申互動之說,雖有理可通,而牽合
亦甚。永作《古韻標準》,知不以今韻定古韻,獨於此書乃以古韻定今韻,亦可
謂不充其類矣。
△《本韻一得》·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龍為霖撰。為霖字雨蒼,成都人。由拔貢生官至潮州府知府。是書為所
定新韻。卷首載《答趙國麟論韻書》,有“此道自漢以後,如漆室長夜,千數百
年於茲”之語,其自命甚高,故歷代相傳之舊法,無一不遭詆斥,亦無一不遭變
亂。大抵以十二律分平聲,以七音分入聲,又以四聲不備五音分陽平、陰平為二,
以合五聲之數。驟而觀之,以樂律定聲音,以聲音定部分,端緒井然,言之成理,
似乎得聲氣之自然。其附會不能遽見,亦不能遽攻。然探其本而論之,律之作也,
應陰陽之氣而寫之以音,此出乎天者也。至於文字之作,其始用以記載,別而為
形,因而宜諸語言,別而為聲,其聲由點畫而起,不由律呂而起,此定於人者也。
故古人律呂之妙,窮析毫芒,而音則並無平仄。此韻不與律俱生之明證矣。顏之
推《家訓·音辭篇》曰:“鄭玄注《六經》,高誘解《呂覽》、《淮南》,許慎
造《說文》,劉熙制《釋名》,始有譬況假藉以證音字,而古語與今殊別,其間
輕重清濁,猶未可曉。孫叔然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此韻之始
萌,不言配律也。封演《聞見記》曰:“魏時有李登者,撰《聲類》十卷,凡一
萬一千五百二十字,以五聲命字。”此乃漸配五聲,然每聲之中,尚未析平仄也。
《南齊書·陸厥傳》曰:“沈約等文皆用宮商。以平、上、去、入為四聲,以此
制韻。”《梁書·沈約傳》曰:“撰《四聲譜》,自謂入神之作。”此今韻平仄
之始,亦不言葉樂也。自釋神珙始作等韻,其圖今載宋本《玉篇》之末,相傳為
北魏人,而其《自序》中乃稱昔梁沈約創紐字之圖。又有南陽釋處忠撰《元和韻
譜》。元和為唐憲宗年號,則當為晚唐時人。故唐一代詩人未言字母,至宋而其
說乃大行。以韻配律,漸起於是矣。然沈括《夢溪筆談》曰:“樂家所用,隨律
命之,本無定音。常以濁者為宮,稍清為商,最清為角,清濁不常為徵、羽。切
韻家則定唇、齒、牙、舌、喉為宮、商、角、徵、羽,其間又有半徵、半商者,
如來、日二字是也。”是盛談等韻之時,尚以韻與樂律截然分為兩事。今為霖乃
因字母有七音之例,遂更廣其例,以十二律為斷。舉隋陸法言以來上、下平聲五
十七部並為十二部。夫樂之有十二律,不猶天之有十二宮乎?古聖人畫地分州,
建侯樹國,各因其山川之勢,初不取象於天。迨其後測驗之術興,乃以列宿分野
隸十二宮之次。聲韻之始,隨呼吸取讀,亦猶分州建國也。及其配以音律,亦猶
列宿分野也。其理不必不相通,而其勢不能以彼改此。今以韻通於律,遂並為一
十二部以應律,亦將以地理通於星野,而合併天下之千百郡縣,割裂天下之疆界,
合為十二州以應天乎?況自漢以來,有韻之書不一,有韻之文亦不一,一旦盡舉
而廢之,獨標一為霖之書為千古韻學之聖,即其說果通,亦斷斷難行於天下。況
倒置本末,並其理亦牽合乎?至於入聲並十二為七,尤為乖理。聲生於口,一呼
皆備四聲。字生於六書,非有所取義,則無其字。故二百六部之中無入聲者二十
七。此二十七部無平、上二聲者又四。非無其聲,無其字也。為霖必一一配合,
使無入者皆有入,亦誤以字生於聲,而不知聲生於字,復倒置其本末也。今撮其
大概,略為駁正如右,庶講韻學者不至以新說改古法焉。
△《音韻源流》·五十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潘鹹撰。鹹有《易蓍圖說》,已著錄。其書分三部。一曰《倉沮元韻》,
凡三十六卷。分《翁》、《鴦》、《罌》、《安》、《阿》、《丫》、《衣》、
《埃》、《烏》、《隈》、《謳》、《爊》、《諳》、《屋》、《堊》、《
搤》、《遏》、《匼》一十八韻,而以其翕音、辟音謂之諧字,以其本音、轉
音謂之分音。一曰《詩騷通韻》,一曰《中都雅韻》,各十卷,亦以十八韻分合
之。《元韻》又有《卷首》二卷,《通韻》、《雅韻》亦各有《卷首》一卷。大
抵皆以意杜撰,戾於古而乖於今。其敘述古韻源流,如魏李登《聲類》、周顒
《四聲》,《隋志》僅列其名,《唐志》已不著錄,而鹹雲獨得見之,其書皆分
《東》、《陽》、《耕》、《真》、《寒》、《侵》、《覃》、《支》、《佳》、
《魚》、《蕭》、《歌》、《尤》十三類。陸法言之《切韻》、孫愐之《唐韻》,
今皆不傳,惟愐之音切尚散見徐鉉所校《說文》中,而鹹亦云獨得見之,共二
百六部,為法言所分,其獨用、通用為愐所定,多與今不同。韓愈著作,班班
可考,獨不聞其有何韻書,而鹹雲獨見韓愈《唐韻》,其同用、獨用與今《廣韻》
同。又列《禮部韻略》、毛晃《增韻》、劉淵《平水韻》於陳彭年《廣韻》之前,
而謂《廣韻》比《禮部韻略》多數部,又謂丁度《集韻》分七音,《東部》首
“公”不首“東”。核以諸書,亦不相合。蓋鄉曲之士,不知古書之存亡,姑以
意說之而已。
△《韻岐》·四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江昱撰。昱有《尚書私學》,已著錄。是編於官韻之中,擇其一字數音
者,各分別字義異同。蓋亦宋人《押韻釋疑》之類。
△《音韻清濁鑒》·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祚禎撰。祚禎字楚珍,大興人。是書以金韓道昭《五音集韻》、元劉
鑒《切字玉鑰匙》與周德清《中原音韻》合為一書,而以己意竄改之。夫道昭書
配三十六母,鑒書配內、外十六攝,德清書則北曲之譜,以入聲配入三聲。祚禎
既狃於方音,並四聲為三,混淆古法,而乃屑屑然區分門目,辨別等次。非今非
古,非曲譜非等韻,莫喻其意將安取。其《序》自稱博極諸家,如揚雄《訓纂》、
許慎《說文》、《玉篇》、《唐韻》、《廣韻》、《韻會》、《篇海》、《集韻》、
《正韻》、呂氏《同文鐸》、《日月燈》,無不繹其論說,證其異同。《說文》、
《玉篇》以下,其書俱在,不知揚雄《訓纂》、孫愐《唐韻》,祚禎何從見之?
又稱隱侯《四聲》、宣城《字彙》、《正字通》,戶誦家吟,更不知祚禎何由見
沈約書也。
△《聲音發源圖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潘遂先撰。遂先,句容人。是書為遂先草創,其子命世續成之。分四聲
為六聲,曰初平、次平、終平、初仄、次仄、終仄。初平屬少陽,出舌根。次平
屬陽明,出舌後。終平屬太陽,出舌中。初仄屬少陰,居舌前。次仄屬太陰,屬
舌梢。終仄屬厥陰,出舌尖。謂五音羽出在下之門牙,徵出在上之門牙,角出上
下之槽牙,商出上下之盡牙,宮出上下之虎牙,而皆通於舌,以成五音。又分舌
根、舌後、舌中、舌前、舌梢、舌尖六舌為十二舌。以黃鍾、大呂為一舌、二舌,
則舌根之一後一前也,主冬至以後。太簇、夾鍾為三舌、四舌,則舌後之一後一
前也,主雨水以後。以姑洗、仲呂為五舌、六舌,則舌中之一後一前也,主穀雨
以後。以蕤賓、林鍾為七舌、八舌,則舌前之一後一前也,主夏至以後。以夷則、
南呂為九舌、十舌,則舌梢之一後一前也,主處暑以後。以無射、應鍾為十一舌、
十二舌,則舌尖之一後一前也,主霜降以後。又以宮分五音,音分五位,則二十
五位。以韻五乘之,則一百二十五位。位具六聲,則七百五十聲。商分五音,音
繞九位,則四十五位。以韻四乘之,則百八十位。位具六聲,則千有八十聲。角
分五音,音繞八位。以韻三乘之,則百有二十位。位有六聲,則七百二十聲。徵
分五音,音繞七位。以韻七乘之,為二百四十五位。位具六聲,為千四百七十聲。
羽分五音,音繞六位。以韻六乘之,為百有八十位。位具六聲,為千有八十聲。
總計五音之韻,共二十有五。分音百二十有五,位凡八百五十,聲凡五千一百,
而皆統之於元宗。今考遂先所稱初平,以上聲之濁音當之。不知《指南》謂濁上
當讀如去,實而有徵。即如《止攝》群母,奇上為技。《蟹攝》匣母,孩上為亥。
《遇攝》旁母,蒲上為部。《鹹攝》奉母,凡上為范。《果攝》從母,矬上為坐。
《效攝》澄母,鼌上為肇。上音皆別作去,今讀之實有此音。而遂先乃指以
為初平,未見其能合也。惟《皇極經世》多以上為平,如《通攝》泥母,農上為
<多農>,邵以<多農>為平,入乃母。《蟹攝》來母,雷上為磊,邵以磊為平,入
呂母。《臻攝》微母,文上為吻,邵以吻為平,入武母。《宕攝》來母,良上為
兩,邵讀兩為平,入呂母。今遂先以舌根為初平,而上之為平,不必皆舌根,則
亦不得據以為初平明矣。自六聲之說既誤,而支離穿鑿,盡廢齒、齶、唇、舌而
專以牙之一音定宮、商、角、徵、羽。又盡廢齒、牙、齶、唇而以十二舌定平仄
六聲,至以雨水後立夏前中商音,立夏後大暑前中角音,與《月令》、《管子》、
《逸周書》全反,尤無據也。
──右“國小類”韻書之屬,六十一部,五百三十七卷,內七部無卷數,皆附
《存目》。
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0
卷四十四  經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