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五 史部一
○史部總敘
史之為道,撰述欲其簡,考證則欲其詳。莫簡於《春秋》,莫詳於《左傳》。
《魯史》所錄,具載一事之始末,聖人觀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後能定以一字之
褒貶。此作史之資考證也。丘明錄以為傳,後人觀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後能知
一字之所以褒貶。此讀史之資考證也。苟無事跡,雖聖人不能作《春秋》。苟不
知其事跡,雖以聖人讀《春秋》,不知所以褒貶。儒者好為大言,動曰舍傳以求
經。此其說必不通。其或通者,則必私求諸傳,詐稱舍傳云爾。司馬光《通鑑》,
世稱絕作,不知其先為《長編》,後為《考異》。高似孫《緯略》,載其《與宋
敏求書》,稱到洛八年,始了晉、宋、齊、梁、陳、隋六代。唐文字尤多依年月
編次為草卷,以四丈為一卷,計不減六七百卷。又稱光作《通鑑》,一事用三四
出處纂成,用雜史諸書凡二百二十二家。李燾《巽岩集》,亦稱張新甫見洛陽有
《資治通鑑》草稿盈兩屋。(按燾集今已佚,此據馬端臨《文獻通考》述其父廷
鸞之言。)今觀其書,如淖方成禍水之語則采及《飛燕外傳》,張彖冰山之語則
采及《開元天寶遺事》,並小說亦不遺之。然則古來著錄,於正史之外兼收博採,
列目分編,其必有故矣。今總括群書,分十五類。首曰《正史》,大綱也。次曰
《編年》,曰《別史》,曰《雜史》,曰《詔令奏議》,曰《傳記》,曰《史鈔》,
曰《載記》,皆參考紀傳者也。曰《時令》,曰《地理》,曰《職官》,曰《政
書》,曰《目錄》,皆參考諸志者也。曰《史評》,參考論贊者也。舊有《譜牒》
一門,然自唐以後,譜學殆絕。玉牒既不頒於外,家乘亦不上於官,徒存虛目,
故從刪焉。考私家記載,惟宋、明二代為多。蓋宋、明人皆好議論,議論異則門
戶分,門戶分則朋黨立,朋黨立則恩怨結。恩怨既結,得志則排擠於朝廷,不得
志則以筆墨相報復。其中是非顛倒,頗亦熒聽。然雖有疑獄,合眾證而質之,必
得其情。雖有虛詞,參眾說而核之,亦必得其情。張師棣《南遷錄》之妄,鄰國
之事無質也。趙與峕《賓退錄》證以金國官制而知之。《碧雲騢》一書誣
謗文彥博、范仲淹諸人,晁公武以為真出梅堯臣,王銍以為出自魏泰,邵博又
證其真出堯臣,可謂聚訟。李燾卒參互而辨定之,至今遂無異說。此亦考證欲詳
之一驗。然則史部諸書,自鄙倍冗雜,灼然無可採錄外,其有裨於正史者,固均
宜擇而存之矣。
○正史類一
《正史》之名,見於《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監版,合宋、遼、
金、元四《史》為二十有一。皇上欽定《明史》,又詔增《舊唐書》為二十有三。
近蒐羅四庫,薛居正《舊五代史》得裒集成編。欽稟睿裁,與歐陽修書並列,共
為二十有四。今並從官本校錄。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
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與稗官野記異也。其他訓釋音義者,如《史
記索隱》之類。掇拾遺闕者,如《補後漢書年表》之類。辨正異同者,如《新唐
書糾謬》之類。校正字句者,如《兩漢刊誤補遺》之類。若別為編次,尋檢為繁,
即各附本書,用資參證。至宋、遼、金、元四《史》譯語,舊皆舛謬,今悉改正,
以存其真。其《子部》、《集部》亦均視此。以考校釐訂自《正史》始,謹發其
凡於此。
△《史記》·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
漢司馬遷撰,褚少孫補。遷事跡具《漢書》本傳。少孫據張守節《正義》引
張晏之說,以為潁川人,元、成間博士。又引《褚顗家傳》,以為梁相褚大弟之
孫,宣帝時為博士,寓居沛,事大儒王式,故號先生。二說不同。然宣帝末距成
帝初不過十七八年,其相去亦未遠也。案遷《自序》凡十二本紀、十表、八書、
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為百三十篇。《漢書》本傳稱其十篇闕,有錄無書。張
晏注以為遷歿之後,亡《景帝紀》、《武帝紀》、《禮書》、《樂書》、《兵書》、
《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
列傳》。劉知幾《史通》則以為十篇未成,有錄而已,駁張晏之說為非。今考
《日者》、《龜策》二傳,並有“太史公曰”,又有“褚先生曰”,是為補綴殘
稿之明證,當以知幾為是也。然《漢志·春秋家》載《史記》百三十篇,不雲有
闕,蓋是時官本已以少孫所續,合為一編。觀其《日者》、《龜策》二傳並有
“臣為郎時”云云,是必嘗經奏進,故有是稱。其“褚先生曰”字,殆後人追題,
以為別識歟。周密《齊東野語》摘《司馬相如傳贊》中有“揚雄以為靡麗之賦,
勸百而諷一”之語。又摘《公孫弘傳》中有“平帝元始中詔賜弘子孫爵”語。焦
竑《筆乘》摘《賈誼傳》中有“賈嘉最好學,至孝昭時列為九卿”語。皆非遷所
及見。王懋竑《白田雜著》亦謂《史記》止紀年而無歲名,今《十二諸侯年表》
上列一行載庚申、甲子等字,乃後人所增。則非惟有所散佚,且兼有所竄易。年
祀綿邈,今亦不得而考矣。然字句竄亂或不能無,至其全書則仍遷原本。焦竑
《筆乘》據《張湯傳贊如淳注》,以為續之者有馮商、孟柳。又據《後漢書·楊
經傳》,以為嘗刪遷書為十餘萬言,指今《史記》非本書,則非其實也。其書自
晉、唐以來,傳本無大同異。惟唐開元二十三年敕升《史記·老子列傳》於《伯
夷列傳》上。錢曾《讀書敏求記》雲尚有宋刻,今未之見。南宋廣漢張材又嘗刊
去褚少孫所續,趙山甫復病其不全,取少孫書別刊附入。今亦均未見其本。世所
通行惟此本耳。至偽孫奭《孟子疏》所引《史記》“西子金錢事”,今本無之。
蓋宋人詐托古書,非今本之脫漏。又《學海類編》中載偽洪遵《史記真本凡例》
一卷,於原書臆為刊削,稱即遷藏在名山之舊稿。其事與梁鄱陽王《漢書真本》
相類,益荒誕不足為據矣。注其書者,今惟裴駰、司馬貞、張守節三家尚存。其
初各為部帙,北宋始合為一編。明代國子監刊版,頗有刊除點竄。南監本至以司
馬貞所補《三皇本紀》冠《五帝本紀》之上,殊失舊觀。然匯合群說,檢尋較易,
故今錄合併之本,以便觀覽。仍別錄三家之書,以存其完本焉。
△《史記集解》·一百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裴駰撰。駰字龍駒,河東聞喜人,官至南中郎參軍,其事跡附見於《宋書
·裴松之傳》。駰以徐廣《史記音義》粗有發明,殊恨省略,乃采九經諸史並
《漢書音義》及眾書之目,別撰此書。其所引證,多先儒舊說,張守節《正義》
嘗備述所引書目次。然如《國語》多引《虞翻注》、《孟子》多引《劉熙注》、
《韓詩》多引《薛君注》,而守節未著於目,知當日援據浩博,守節不能遍數也。
原本八十卷,隋、唐《志》著錄並同。此本為毛氏汲古閣所刊,析為一百三十卷,
原第遂不可考,然注文猶仍舊本。自明代監本以《索隱》、《正義》附入,其後
又妄加刪削,訛舛遂多。如《五帝本紀》“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句下、“高辛
氏有才子八人”句下,俱脫“名見《左傳》”四字。《秦始皇本紀》“輕車重馬
東就食”句下,脫“徐廣曰:一無此重字”八字。《項羽本紀》“其九月會稽守”
句下,脫“徐廣曰:爾時未言太守”九字。《武帝紀》“祠上帝明堂”句下,脫
“徐廣曰:常五年一修耳,今適二年,故但祀明堂”十八字。“然其效可睹矣”
句下,脫“又數本皆無可字”七字。《河渠書》“岸善崩”句下,脫“如淳曰河
水岸”六字。《司馬相如傳》“傍徨乎海外”句下,此引“郭璞云:青邱,山名,
上有田,亦有國,出九尾狐,在海外”。《太史公自序》“易大傳”句下,此引
“張晏曰:謂《易·繫辭》”。監本均誤作《正義》。至於字句異同,前後互見。
如《夏本紀》“九江入賜大龜”句下,“孔安國曰出於九江水中”。監本作“山
中”。《孝文本紀》“昌至渭橋”句下,引“蘇林曰在長安北三里”。監本多
“渭橋”二字。“祁侯賀為將軍”句下,引“徐廣曰:姓繒”。監本多一“賀”
字。“當有玉英見”句下,引“瑞應圖云:玉英五帝並修則見”。監本作“五常”。
(案“五帝並修”語不可解,似當以監本為是。)“屬國悍為將屯將軍”句下,
引“徐廣曰:姓徐”。監本多一“悍”字。《孝景本紀》“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孫
平為繩侯”句下,引“徐廣曰:一作應”。監本多一“平”字。《武帝紀》“自
太主”句下,引“徐廣曰:武帝姑也”。監本多“太主”二字。《龜策列傳》
“蝟辱於鵲”句下,引“郭璞曰:蝟憎其意心惡之也”。監本作“而心惡之”。
凡此之類,當由古注簡質,後人以意為增益,已失其舊。至坊本流傳,脫誤尤甚。
如《夏本紀》“灃水所同”句下,引“孔安國曰:澧水所同,同於渭也”。坊本
闕一“同”字。《項羽本紀》“乃封項伯為射陽侯”句下,脫“徐廣曰:項伯名
纏字伯”九字。是又出監本下矣。惟《貨殖傳》“櫱麴鹽豉千瓵”句下,監
本引“孫叔敖云:瓵瓦器受斗六升合為瓵(音貽)”。當是“孫叔然”
之訛。此本亦復相同。是校讎亦不免有疏。然終勝明人監本也。
△《史記索隱》·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唐司馬貞撰。貞,河內人,開元中官朝散大夫、弘文館學士。貞初受《史記》
於崇文館學士張嘉會,病褚少孫補司馬遷書多傷踳駁。又裴駰《集解》舊有
《音義》,年遠散佚。諸家《音義》延篤音隱,鄒誕生、柳顧言等書亦失傳,而
劉伯莊、許子儒等又多疏漏。乃因裴駰《集解》,撰為此書。首注《駰序》一篇,
載其全文。其注司馬遷書,則如陸德明《經典釋文》之例,惟標所注之字,蓋經
傳別行之古法。凡二十八卷。末二卷為述贊一百三十篇,及《補史記條例》。欲
降《秦本紀》、《項羽本紀》為世家,而《呂后》、《孝惠》各為《本紀》。補
《曹》、《許》、《邾》、《吳芮》、《吳濞》、《淮南》世家,而降《陳涉》
於《列傳》。《蕭何》、《曹參》、《張良》、《周勃》、《五宗》、《三王》
各為一傳,而附《國僑》、《羊舌肸》於《管晏》,附《尹喜》、《莊周》於
《老子》,附《韓非》於《商鞅》,附《魯仲連》於《田單》,附《宋玉》於
《屈原》,附《鄒陽》、《枚乘》於《賈生》。又謂《司馬相如》、《汲鄭》傳
不宜在《西南夷》後,《大宛傳》不合在《遊俠》、《酷吏》之間,欲更其次第。
其言皆有條理。至謂司馬遷《述贊》不安,而別為之,則未喻言外之旨。終以
《三皇本紀》,自為之注,亦未合闕疑傳信之意也。此書本於《史記》之外別行。
及明代刊刻監本,合裴駰、張守節及此書散入句下,恣意刪削。如《高祖本紀》
“母媼”、“母溫”之辨,有關考證者,乃以其有異舊說,除去不載。又如《燕
世家》“啟攻益事”,貞注曰:“經傳無聞,未知其由。”雖失於考據《竹書》
(案今本《竹書》不載此事,此據《晉書·束晳傳》所引),亦當存其原文。乃
以為冗句,亦刪汰之。此類不一,漏略殊甚。然至今沿為定本,與成矩所刊朱子
《周易本義》,人人明知其非,而積重不可復返。此單行之本,為北宋秘省刊板,
毛晉得而重刻者。錄而存之,猶可以見司馬氏之舊,而正明人之疏舛焉。
△《史記正義》·一百三十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唐張守節撰。守節始末未詳。據此書所題,則其官為諸王侍讀率府長史也。
是書據《自序》三十卷,晁公武、陳振孫二家所錄則作二十卷。蓋其標字列注,
亦必如《索隱》。後人散入句下,已非其舊。至明代監本,采附《集解》、《索
隱》之後,更多所刪節,失其本旨。如守節所長在於地理,故《自序》曰:“郡
國城邑,委曲詳明。”而監本於《周本紀》“子帶立為王”句下,脫“《左傳》
云: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溫其一也”十七字。《秦本紀》“反秦於淮南”句
下,脫“楚淮北之地盡入於秦”九字。《項羽本紀》“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句
下,脫“孟康云: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十九字。《呂后本
紀》“呂平為扶柳侯”句下,脫“漢扶柳縣也有澤”七字。《孝景本紀》“遂西
圍梁”句下,脫“梁孝王都睢陽,今宋州”九字。“立楚元王子平陸侯”句下,
脫“應劭云:平陸西河縣”八字。《孝武本紀》“見五畤”句下,脫“或曰在雍
州雍縣南。孟康曰:畤者神靈上帝也”十八字。《晉世家》“是為晉侯”句下,
脫“其城南半入州城中,削為坊,城牆北半見在”十七字。《趙世家》“吾國東
有河薄洛之水”句下,脫“案:安平縣屬定州也”八字。“餓死沙邱宮”句下,
脫“《括地誌》云:趙武靈王墓在蔚州靈邱縣東三十里,應說是也”二十三字。
《韓世家》“得封於韓原”句下,脫“《古今地名》云:韓武子食采於韓原故城
也”十六字。《淮陰侯列傳》“家在伊盧”句下,脫“韋昭及《括地誌》皆說之
也”十字。《貨殖列傳》“殷人都河西”句下,脫“盤庚都殷墟地屬河西也”十
字。“周人都河南”句下,脫“周自平王以後都洛陽”九字。《自序》“戹困鄱”
句下,脫“漢末陳蕃子逸為魯相,改音皮。田褒《魯記》曰:靈帝末,汝南陳子
游為魯相,陳蕃子也,國人為諱而改焉”三十九字。又如《秦本紀》“樗里疾相
韓”句下,此本作“福昌縣東十四里”。監本脫“十四里”三字。《貨殖傳》
“夫燕亦勃碣之間”句下,此本作“碣石渤海在西北”。監本脫“北”字。又守
節徵引故實,頗為賅博。故《自序》曰:“古典幽微,竊探其美。”而監本《夏
本紀》“皋陶作士”句下,脫“士若大理卿也”六字。“於是夔行樂”句下,脫
“若今太常卿也”六字。《周本紀》“作命”句下,脫“應劭云:太僕,
周穆王所置,蓋大御眾仆之長中大夫也”二十一字。“以應為太后養地”句下,
脫“太后秦昭之母宣太后芊氏”十一字。《秦始皇本紀》“為我遺鎬池君”句下,
脫“張晏云:武王居鎬,鎬池君則武王也,伐商,故神雲始皇荒淫若紂矣,今武
王可伐矣”三十二字。《敘論》“孝明皇帝”句下,脫“班固《典引》云:後漢
明帝永平十七年,詔問班固:太史遷贊語中寧有非耶?班固上表陳秦過失,及賈
誼言奏之”四十二字。《項羽本紀》“會稽守”句下,脫“守音狩,景帝中二年
七月更郡守為太守”十六字。《孝景本紀》“伐馳道樹殖蘭池”句下,脫“案:
馳道,天子道,秦始皇作之,丈而樹”十四字。《孝武本紀》“是時上求神君”
句下,脫《漢武帝故事》云:起柏梁台以處神君,長陵女子也。先是,嫁為人妻,
生一男,數歲死,女子悼痛之,歲中亦死。而靈宛若祠之,遂聞言宛若為主,民
人多往請福,說家人小事有驗。平原君亦祠之,至後子孫尊貴。及上即位,太后
延於宮中祭之,聞其言不見其人。至是神君求出,為營柏梁台舍之。初,霍去病
微時,自禱神君,及見其形自修飾,欲與去病交接,去病不肯,謂神君曰:‘吾
以神君精潔,故齋戒祈福,今欲淫,此非也。’自絕不復往,神君慚之,乃去也”
一百七十字。“見安期生”句下,脫“《列仙傳》云:安期生,琅琊阜鄉亭人也。
賣藥海邊,秦始皇請語三夜,賜金數千萬,出於阜鄉亭,皆置去,留書,以赤玉
舄一量為報,曰:‘後千歲求我於蓬萊山下’”五十九字。“李少君病死”句下,
脫“《漢書起居注》云:‘李少君將去,武帝夢與共登嵩高山,半道,有使乘龍
時從雲中雲“太一請少君”,帝謂左右“將舍我去矣”。數月而少君病死。又發
棺看,惟衣冠在也’”六十一字。“史寬舒受其方”句下,脫“姓史名寬舒”五
字。《禮書》“疏房床第”句下,脫“疏謂窗也”四字。《律書》“其於十二支
為醜”句下,脫“徐廣曰:‘此中闕不說大呂及醜也。’案:此下闕文。或一本
雲‘醜者紐也。言陽氣在上未降,萬物厄紐未敢出也’”四十一字。《天官書》
“氐為天根”句下,脫“《星經》云:氐四星為露寢聽朝所居,其占明大則臣下
奉度。《合誠圖》云:氐為宿宮也。”三十一字。“其內五星五帝坐”句下,脫
“群下從謀也”五字。《楚世家》“伐申過鄧”句下,脫“服虔云:鄧,曼姓也”
七字。《趙世家》“事有所止”句下,脫“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
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三十一字。“封廉頗為信平君”
句下,脫“言篤信而平和也”七字。《韓世家》“公何不為韓求質於楚”句下,
脫“質子蟣虱”四字。又脫“公叔嬰知秦楚不以蟣虱為事,必以韓合於秦,楚王
聽,入質子於韓”二十六字。又脫“次下雲,知秦楚不以蟣虱為事重明脫不字”
十七字。《田叔列傳》“相常從入苑中”句下,脫“堵牆也”三字。《田蚡列傳》
“其春,武安侯病”句下,脫“然夫子作《春秋》依夏正”九字。《衛將軍列傳》
“平陽人也”句下,脫“《漢書》云:其父鄭季,河東平陽人,以縣吏給事平陽
侯之家也”二十三字。至守節於六書五音,至為詳審。故書首有《論字例》、
《論音例》二條。而監本於《周本紀》“懼太子釗之不任”句下,脫“釗音招,
又吉堯反。任,而針反”十一字。《秦始皇本紀》“彗星復見”句下,脫“復,
扶富反。見,行見反”八字。“以發縣卒”句下,脫“子忽反,下同”五字。
“佐弋竭”句下,脫“弋音翊”三字。“二十人皆梟首”句下,脫“梟,古堯反。
懸首於木上曰梟”十一字。“體解軻以徇”句下,脫“紅賣反”三字。“東收遼
東而王之”句下,脫“王,於放反”四字。“故歸其質子”句下,脫“質音致”
三字。“衣服旌旄節旗”句下,脫“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九字。“祗誦功
德”句下,脫“祗音脂”三字。“赭其山”句下,脫“赭音者”三字。“僕射周
青臣”句下,脫“音夜”二字。“上樂以刑殺為威”句下,脫“五孝反”三字。
“二世紀以安邊竟”句下,脫“音境”二字。《敘論》“為君討賊”句下,脫
“於偽反”三字。《項羽本紀》“將秦軍為前行”句下,脫“胡郎反”三字。
《高祖本紀》“時時冠之正義音館”句下,脫“下同”二字。《孝景紀》“天下
乂安”句下,脫“乂音魚廢反”五字。“龍鬚拔墮”句下,脫“徒果反”三字。
“攀龍鬍髯號”句下,脫“戶高反,下同”五字。“為且用事泰山”句下,脫
“為,於偽反,將為封禪也”九字。《鄭世家》“段出奔鄢”句下,脫“音偃”
二字。《田叔列傳》“喜游諸公”句下,脫“喜,許記反,諸公謂丈人行也”十
一字。其他一兩字之出入,殆千有餘條,尤不可毛舉。苟非震澤王氏刊本具存,
無由知監本之妄刪也。
△《讀史記十表》·十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汪越撰,徐克范補。越字師退,康熙乙酉舉人。克範字堯民。皆南陵人。
是書有《後記》一篇,記越初作此書成,以書抵克范曰:“有《讀史記十表》一
帙,遍求友人商榷。殊無一人案定子長原《表》,通首訖尾,印證鄙說之是非者,
不解何故。仰惟細加推勘,示明紕繆,以便改訂。有補義則亦書於篇,將來授梓”
云云。蓋古來增減前人舊本,多在其人之身後。惟此書則同時商榷而補之,故考
校頗為精密。於讀史者尚屬有裨。考史家之難,在於《表》、《志》。而《表》
文經緯相牽,或連或斷,可以考證,而不可以誦讀,學者往往不觀。劉知幾《考
正史例》,至為詳悉,而《史通》已有廢《表》之論,則其他可知。越等獨排比
舊文,鉤稽微義。雖其間一筆一削,務以春秋書法求之,未免或失之鑿。而訂訛
砭漏,所得為多。其存疑諸條,亦頗足正《史記》之牴牾。異乎矉捧一書,纖
毫必為回護者。於史學之中可謂人略我詳矣。
△《史記疑問》·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邵泰衢撰。泰衢有《檀弓疑問》,已著錄。《史記》采眾說以成書,徵
引浩博,不免牴牾。班固嘗議其宗旨之乖,劉知幾頗摘其體例之謬。至其敘述之
罅漏,先儒雖往往駁正,然未有專著一書抉其疏舛者,泰衢獨旁引異同而一一斷
之以理。如謂《高祖紀》解縱罪人,坦然回沛之非情實;《留侯世家》諸將偶語
沙中之不可信;《李陵傳》兵矢既盡,尚殺匈奴萬餘人之言為誇誕。據《功臣表》
漢九年呂澤已死而駁《留侯世家》所紀漢十一年不應又有呂澤。大抵皆參互審勘,
得其間隙,故所論多精確不移。不但如吳縝之糾《新唐書》只求諸字句間也。是
書本與所作《檀弓疑問》,合為一編。今以《檀弓疑問》入《經部》,而是書析
入《史部》,俾各從其類焉。
△《漢書》·一百二十卷(內府刊本)
漢班固撰,其妹班昭續成之。始末具《後漢書》本傳。是書歷代寶傳,鹹無
異論。惟《南史·劉之遴傳》云:鄱陽嗣王范得班固所撰《漢書》真本,獻東宮
皇太子,令之遴與張纘、到溉、陸襄等參校異同,之遴錄其異狀數十事。以今考
之,則語皆謬妄。據之遴云: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年五月二十日己酉郎班固上,
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子。案:固自永平受詔修《漢書》,至建國中乃成。又《班
昭傳》云:八《表》並《天文志》未竟而卒,和帝詔昭就東觀藏書踵成之。是此
書之次第續成,事隔兩朝,撰非一手,之遴所見古本既有紀、表、志、傳,乃雲
總於永平中表上,殆不考成書之年月也。之遴又云:古本《敘傳》號為《中篇》,
今本為《敘傳》。又今本《敘傳》載班彪事行,而古本雲彪自有傳。夫古書敘皆
載於卷末,固自述作書之意,故謂之敘;追溯祖父之事跡,故謂之傳。後代史家,
皆沿其例。之遴謂原作《中篇》,文系篇末,“中”字竟何義也。至雲彪自有傳,
語尤荒誕。彪在光武之世舉茂才,為徐令,以病去官,後數應三公之召,實為東
漢之人。惟附於《敘傳》,故可於況伯斿穉之後詳其生平。若自為一傳,列於
西漢,則斷限之謂何。奚不考《敘傳》所云起元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乎?
之遴又雲,今本紀及表志列傳不相合為次,而古本相合為次,總成三十八卷。案:
固自言,紀、表、志、傳凡百篇,篇即卷也。是不為三十八卷之明證。又言述紀
十二,述表八,述志十,述列傳七十。是各為次第之明證。且《隋志》作一百十
五卷,今本作一百二十卷,皆以卷帙太重,故析為子卷。(今本紀分一子卷,表
分二子卷,志分八子卷,傳分九子卷。)若並為三十八卷,則卷帙更重。古書著
之竹帛,殆恐不可行也。之遴又云:今本《外戚》在《西域》後,古本次《帝紀》
下。又今本《高五子》、《文三王》、《景十三王》、《孝武六子》、《宣元六
王》雜在諸傳中,古本諸王悉次《外戚》下,在《陳項傳》上。夫紀、表、志、
傳之序,固自言之。如之遴所述,則傳次於紀,而表、志反在傳後。且諸王既以
代相承,宜總題《諸王傳》,何以《敘傳》作《高五王傳第八》、《文三王傳第
十七》、《景十三王傳第二十三》、《武五子傳第三十三》、《宣元六王傳第五
十》耶?且《漢書》始改《史記》之《項羽本紀》、《陳勝世家》為《列傳》,
自應居《列傳》之首,豈得移在《諸王》之後。其述《外戚傳第六十七》、《元
後傳第六十八》、《王莽傳第六十九》,明以王莽之勢成於元後,史家微意寓焉。
若移《外戚傳》次於《本紀》,是惡知史法哉。之遴又引古本述云:“淮陰毅毅,
仗劍周章;邦之傑子,實惟彭英;化為侯王,雲起龍驤。”然今“芮尹江湖”句
有《張晏注》,是晏所見者即是今本。況《之遴傳》所云獻太子者謂昭明太子也。
《文選》載《漢書述贊》云:“信惟餓隸,布實黥徒,越亦狗盜,芮尹江湖,雲
起龍驤,化為侯王”,與今本同。是昭明亦知之遴所謂古本者不足信矣。自漢張
霸始撰偽經,至梁人於《漢書》復有偽撰古本。然一經考證,紕繆顯然。顏師古
注本冠以《指例六條》,歷述諸家,不及之遴所說,蓋當時已灼知其偽。李延壽
不訊端末,遽載於史,亦可雲愛奇嗜博,茫無裁斷矣。固作是書,有受金之謗,
劉知幾《史通》尚述之。然《文心雕龍·史傳篇》曰:“徵賄鬻筆之愆,公理辨
之究矣。”是無其事也。又有竊據父書之謗。然《韋賢》、《翟方進》、《元後》
三傳俱稱“司徒掾班彪曰”。《顏師古注》發例,於《韋賢傳》曰:“《漢書》
諸贊皆固所為。其有叔皮先論述者,固亦顯以示後人。”而或者謂固竊盜父名,
觀此可以免矣。”是亦無其事也。《師古注》條理精密,實為獨到。然唐人多不
用其說。故《猗覺寮雜記》稱:“師古注《漢書》,魁梧音悟,票姚皆音去聲。”
杜甫用魁梧、票姚皆作平聲。楊巨源詩“請問漢家誰第一,麒麟閣上識酇侯”,
亦不用“音贊”之說。殆貴遠賤近,自古而然歟。要其疏通證明,究不愧班固功
臣之目。固不以一二字之出入,病其大體矣。
△《班馬異同》·三十五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舊本或題宋倪思撰,或題劉辰翁撰。楊士奇《跋》曰:“《班馬異同》三十
五卷,相傳作於須溪。觀其評泊批點,臻極精妙,信非須溪不能。而《文獻通考》
載為倪思所撰,豈作於倪而評泊出於須溪耶。其語亦兩持不決,”案《通考》之
載是書,實據《直齋書錄解題》。使果出於辰翁,則陳振孫時何得先為著錄?是
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編大旨,以班固《漢書》多因《史記》之舊而增損其文,乃
考其字句異同以參觀得失。其例以《史記》本文大書,凡《史記》無而《漢書》
所加者則以細字書之,《史記》有而《漢書》所刪者則以墨筆勒字旁。或《漢書》
移其先後者則注曰《漢書》上連某文,下連某文。或《漢書》移入別篇者則注曰
《漢書》見某傳。二書互勘,長短較然,於史學頗為有功。昔歐陽棐編《集古錄》
跋尾,以真跡與集本並存,使讀者尋刪改之意,以見前人之用心。思撰是書,蓋
即此意。特棐所列者一人之異同,思所列者兩人之異同,遂為創例耳。其中如
“戮力”作“戮力”、“沉船”作“湛船”、“由是”作“繇是”、“無狀”作
“亡狀”、“鈇質”作“斧質”、“數卻”作“數卻”之類,特今古異文。“半
菽”作“芋菽”、“蛟龍”作“交龍”之類,特傳寫訛舛。至於“秦軍”作“秦
卒”、“人言”作“人謂”、“三兩人”作“兩三人”之類,尤無關文義。皆非
有意竄改。思一一贅列,似未免稍傷繁瑣。然既以“異同”名書,則隻字單詞,
皆不容略。失之過密終勝於失之過疏也。至《英布》、《陳涉》諸傳,軼而未錄。
明許相卿作《史漢方駕》,始補入之。則誠千慮之一失矣。思字正甫,湖州歸安
人。乾道二年進士。歷官寶文閣學士,諡文節。事跡具《宋史》本傳。
△《後漢書》·一百二十卷(內府刊本)
《後漢書》《本紀》十卷、《列傳》八十卷,宋范蔚宗撰。唐章懷太子賢注。
蔚宗事跡具《宋書》本傳。賢事跡具《唐書》本傳。考《隋志》載范《書》九十
七卷,新、舊《唐書》則作九十二卷,互有不同。惟《宋志》作九十卷,與今本
合。然此書歷代相傳,無所亡佚。考《舊唐志》又載章懷太子注《後漢書》一百
卷。今本九十卷,中分子卷者凡十。是章懷作注之時,始並為九十卷,以就成數。
《唐志》析其子卷數之,故云一百。《宋志》合其子卷數之,故仍九十。其實一
也。又隋、唐《志》均別有蔚宗《後漢書論贊》五卷,《宋志》始不著錄。疑唐
以前《論贊》與本書別行,亦宋人散入書內。然《史通·論贊篇》曰:“馬遷自
序傳後歷寫諸篇,各敘其意。既而班固變為詩體,號之曰《述》。蔚宗改彼《述》
名,呼之以《贊》。固之總述,合在一篇,使其條貫有序。蔚宗後書,乃各附本
事,書於卷末,篇目相離,斷絕失序。夫每卷立論,其煩已多,而嗣論以贊,為
黷彌甚。亦猶文士制碑序終而續以銘曰,釋氏演法義盡而宣以偈言”云云。則唐
代范書《論贊》已綴卷末矣。史志別出一目,所未詳也。范撰是書,以《志》屬
謝瞻。范敗後,瞻悉蠟以覆車,遂無傳本。今本八《志》凡三十卷,別題梁剡令
劉昭注。據陳振孫《書錄解題》,乃宋乾興初判國子監孫奭建議校勘,以昭所注
司馬彪《續漢書志》與范《書》合為一編。案《隋志》載司馬彪《續漢書》八十
三卷,《唐書》亦同。宋志惟載劉昭《補註後漢志》三十卷,而彪書不著錄。是
至宋僅存其《志》,故移以補《後漢書》之闕。其不曰《續漢志》而曰《後漢志》
是已併入范《書》之稱矣。或謂酈道元《水經注》嘗引司馬彪《州郡志》,疑其
先已別行。又謂杜佑《通典》述科舉之制,以《後漢書》、《續漢志》連類而舉,
疑唐以前已並八《志》入范《書》,似未確也。自八《志》合併之後,諸書徵引,
但題《後漢書》某志。儒者或不知為司馬彪書,故何焯《義門讀書記》曰:“八
《志》,司馬紹統之作。(案紹統彪之字也。)本漢末諸儒所傳,而述於晉初。
劉昭注補,別有《總敘》。緣諸本或失載劉《敘》,故孫北海《藤陰劄記》亦誤
出蔚宗志律歷之文”云云。考洪邁《容齋隨筆》,已誤以八《志》為范《書》,
則其誤不自孫承澤始。今於此三十卷並題司馬彪名,庶以祛流俗之訛焉。
△《補後漢書年表》·十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熊方撰。方字廣居,豐城人,由上捨生官至右迪功郎,權澧州司戶參軍。
是書前後《進表》,不著年月。表中有“皇帝陛下奮神武以撥亂,致太平而中興,
仰稽聖功,同符光武”之語。又有“灑宸翰於九經,永光庠序;煥雲章於八法,
冠絕鍾王”之語。御書《太學石經》乃高宗時事,則方為南渡初人矣。昔司馬遷
作《史記》,始立十《表》。《梁書·王僧虔傳》稱其旁行斜上,體仿周譜,蓋
三代之遺法也。班固八《表》,實沿其例。范蔚宗作《後漢書》,獨闕斯制,遂
使東京典故,散綴於范傳之內,不能絲聯繩貫,開帙厘然。方因作此編,補所未
備。凡《同姓侯王表》二卷、《異姓諸侯表》六卷、《百官表》二卷。其所證據,
一本范氏舊文,義例則仿之前書,而稍為通變。如《王子外戚恩澤諸侯表》皆不
複分析,惟各書其狀於始封之下,而以功以親自可了如指掌。又百官雖因西漢,
而廢置不一。方取劉昭之《志》,自太傅至河南尹凡二十有三等,以系於年,而
除拜薨免之實悉見。其貫穿鉤考,極為精詳。綱目條章,亦俱燦然有法。惟中間
端緒繁密,故踳駁之處亦間有之。如海昏侯會邑、安眾侯松,其肇封固自西漢,
而前書皆雲今見為侯。則明章以後尚嗣封弗絕,自應在東京列侯之數。雖史文闕
略,不能得其傳世之詳。亦當標其國號名屬,而注云後闕,始合史法。方乃因其
世系無徵,遂黜其名,僅以“見前書《王子侯表》”一語附識篇末。審如是,則
城陽恭王祉亦見前書《王子侯表》,何以此書又得載入乎?此其為例不純者也。
又如伏完乃伏湛七世孫,襲封不其侯,見於《湛傳》及《皇后紀》者甚明。惟袁
宏《漢紀》有建安元年封董承、伏完十三人為列侯之文,范史誤采入《本紀》中。
方不加考辨,於伏湛下既書侯完嗣爵,而孝獻時諸侯表內又別出一列侯伏完,殊
為復舛。又《皇后紀》稱完為屯騎校尉,建安十四年卒,子典嗣。是曹操弒伏後
時完已先卒,故史但稱操殺後兄弟宗族而不及完。方乃誤以為曹操所誅國除,而
於侯典一代竟不列入。又如漢壽亭侯世但稱壽亭侯,沿習舊訛,未能糾正。此其
考核偶疏者也。又漢制以太傅至將軍為五府。自大將軍、車騎將軍、度遼將軍以
外,其餘雜將軍號隨時建置,見於紀傳者尚多。乃於《百官表》內概不之及,頗
傷闕漏。此其採摭之未備者也。凡此數端,皆為所短。要其經緯周密,敘次井然,
使讀者按部可稽,深為有裨於史學。《豐城縣誌》稱方作是書,自題其堂曰“補
史”。其深自矜重,殆亦非徒然矣。
△《兩漢刊誤補遺》·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吳仁傑撰。仁傑有《易圖說》,已著錄。是書前有淳熙己酉曾絳《序》,
稱仁傑知羅田縣時自刊版。又卷末有慶元己未林瀛《跋》,稱陳虔英為刊於全州
郡齋。殆初欲刊而未果,抑虔英又重刊歟。舊刻久佚,此本乃朱彝尊之子昆田抄
自山東李開先家,因傳於世。據其標題,當為劉攽《兩漢書刊誤》而作,而書中
乃兼補正劉敞、劉奉世之說。考趙希弁《讀書附志》,載《西漢刊誤》一卷,
《東漢刊誤》一卷,稱劉攽撰。《文獻通考》載《東漢刊誤》一卷,引《讀書志》
之文,亦稱劉攽撰。又載《三劉漢書標註》六卷,引《讀書志》之文,稱劉敞、
劉攽、劉奉世同撰。又引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別本題公非先生刊誤。其實一
書。徐度《卻埽編》引攽所校《陳勝》、《田橫》傳二條,稱其兄敞及兄子奉世
皆精於《漢書》。每讀,隨所得釋之,後成一編,號《三劉漢書》。以是數說推
之,蓋攽於前後《漢書》初各為《刊誤》一卷,趙希弁所說是也。後以攽所校
《漢書》與敞父子所校合為一編,徐度所記是也。然當時乃以攽書合於敞父子書,
非以敞父子書合於攽書,故不改敞父子《漢書標註》之名,而《東漢》一卷,無
所附麗,仍為別行,則馬端臨所列是也。至別本乃以攽書為主,而敞、奉世說附
入之,故仍題《刊誤》之名,則陳振孫所記是也。厥後遂以《東漢刊誤》並附以
行,而《兩漢刊誤》名焉。仁傑之兼補三劉,蓋據後來之本,而其名則未及改也。
《文獻通考》載是書十七卷,《宋史·藝文志》則作十卷。今考其書,每卷多者
不過十四頁,少者僅十二頁,勢不可於十卷之中析出七卷。而十卷之中補前漢者
八卷,補後漢者僅二卷,多寡亦太相懸。殆修《宋史》時已佚其七卷,以不完之
本著錄歟。劉氏之書,於舊文多所改正,而隨筆標記,率不暇剖析其所以然。仁
傑是書,獨引據賅洽,考證詳晰,元元本本,務使明白無疑而後已,其淹通實勝
於原書。雖中間以“麟止”為“麟趾”之類,間有一二之附會。要其大致,固瑕
一而瑜百者也。曾絳《序》述周必大之言,以博物洽聞稱之,固不虛矣。
△《三國志》·六十五卷(內府刊本)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壽事跡具《晉書》本傳。松之事跡具《宋書》本傳。
凡《魏志》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吳志》二十卷。其書以魏為正統,至習
鑿齒作《漢晉春秋》,始立異議。自朱子以來,無不是鑿齒而非壽。然以理而論,
壽之謬萬萬無辭。以勢而論,則鑿齒帝漢順而易,壽欲帝漢逆而難。蓋鑿齒時晉
已南渡,其事有類乎蜀,為偏安者爭正統,此孚於當代之論者也。壽則身為晉武
之臣,而晉武承魏之統,偽魏是偽晉矣,其能行於當代哉?此猶宋太祖篡立近於
魏,而北漢、南唐跡近於蜀,故北宋諸儒皆有所避而不偽魏。高宗以後偏安江左
近於蜀,而中原魏地全入於金,故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蜀。此皆當論其世,未
可以一格繩也。惟其誤沿《史記》《周》、《秦》本紀之例,不託始於魏文,而
托始曹操,實不及《魏書敘紀》之得體。是則誠可已不已耳。宋元嘉中,裴松之
受詔為注,所注雜引諸書,亦時下已意。綜其大致,約有六端:一曰引諸家之論
以辨是非,一曰參諸書之說以核訛異,一曰傳所有之事詳其委曲,一曰傳所無之
事補其闕佚,一曰傳所有之人詳其生平,一曰傳所無之人附以同類。其中往往嗜
奇愛博,頗傷蕪雜。如《袁紹傳》中之胡母班,本因為董卓使紹而見,乃注曰:
“班嘗見太山府君及河伯,事在《搜神記》,語多不載。”斯已贅矣。《鍾繇傳》
中乃引“陸氏異林”一條,載繇與鬼婦狎昵事。《蔣濟傳》中引《列異傳》一條,
載濟子死為泰山伍伯,迎孫阿為泰山令事。此類鑿空語怪,凡十餘處,悉與本事
無關,而深於史法有礙,殊為瑕纇。又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漢書》,考究
訓詁,引證故實。故於《魏志·武帝紀》“沮授”字則注“沮音菹”。“獷平”
字則引《續漢書·郡國志》注“獷平,縣名,屬漁陽”。“甬道”字則引《漢
書》“高祖二年與楚戰,築甬道”。“贅旒”字則引《公羊傳》。“先正”字則
引《文侯之命》。“釋位”字則引《左傳》。“致屆”字則引《詩》。“綏爰”
字,“率俾”字,“昏作”字則皆引《書》。“糾虔天刑”字則引《國語》。至
《蜀志·郤正傳·釋誨》一篇,句句引古事為注,至連數簡。又如《彭羕傳》之
“革”不訓老,《華佗傳》之“旉”本似專,《秦宓傳》之“棘”、“革”異文,
《少帝紀》之“叟”、“更”異字,亦間有所辨證。其他傳文句,則不盡然。然
如《蜀志·廖立傳》首,忽注其姓曰“補救切”。《魏志·涼茂傳》中,忽引
《博物記》注一“繦”字之類。亦間有之。蓋欲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
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亦頗為例不純。然網羅繁富,凡六朝舊籍今所
不傳者,尚一一見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酈道元《水經注》、李善《文選
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證之家,取材不竭,轉相引據者反多於陳壽本書焉。
△《三國志辨誤》·三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莫詳時代。《蘇州府志》載陳景雲字少章,吳江縣學生,
長洲人。少從何焯游,博通經史,淹貫群籍。長於考訂,凡訛謬處能剖析毫芒。
所著書凡九種,其四為《三國志校誤》,似即此書。然考《義門讀書記》中有何
焯所校《三國志》三卷,其《魏志·楊阜傳》“阜嘗見明帝著帽披縹綾半褎袖”
一條,稱“褎”、“袖”古今字。少章疑下一字衍,檢《宋書·五行志》果然雲
雲。此書不載此條,則又似非景雲作。疑不能明,闕所不知可也。《三國志》簡
質有法,古稱良史,而牴牾亦所不免。如孫權之攻合肥,魏、吳二《志》先後不
同,當時已為孫盛所議。明以來南北監本,傳寫刊刻,脫誤尤多。是書所辨陳書
及裴注之誤,凡《魏志》二十八條、《蜀志》八條、《吳志》二十一條。其間於
字之訛異者,如《三少帝紀》“定陵侯繁”,“繁”當作“毓”:“少府褒”,
“褒”當作“袤”之類。於文之倒置者,如正元二年八月戊辰不當在辛未後之類。
於正文與注淆亂者,如《王肅傳》評末附劉寔語,本裴注所引之類。於原本之闕
佚者,如徐詳不當附《胡綜傳》之類。並參校異同,各有根據。雖所辨僅數十條,
不能如何焯書校正之詳,而不似焯之泛作史評。又大抵以前後文互相考證,參以
《後漢書》、《晉書》,不能如杭世駿書徵據之博,而亦不似世駿之蔓引雜說。
其抉摘精審之處,要不減三劉之於《西漢書》、吳縝之於《五代史》也。
△《三國志補註》·六卷、附《諸史然疑》·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杭世駿撰。世駿有《續方言》,已著錄。是書補裴松之《三國志注》之
遺,凡《魏志》四卷,《蜀志》、《吳志》各一卷。松之注捃摭繁富,考訂精詳,
世無異議。世駿復掇拾殘剩,欲以博洽勝之。故細大不捐,瑕瑜互見。如某人宅
在某鄉,某人墓在某里,其體全類圖經。虞荔之《鼎錄》,陶弘景之《刀劍錄》,
皆按年編入。而《鍾繇》等傳《書評》、《書品》,動輒連篇。其例又如雜記。
至於神怪妖異,如嵇康見鬼、諸葛亮祭風之類。稗官小說,累牘不休,尤誕謾不
足為據。他如魏文帝角中彈棋,裴注已引《博物志》,而又引《世說》。曹操之
發邱摸金,裴注已載陳琳檄,而又引《宋書·廢帝紀》。書各有異,而事跡不殊,
亦何取乎屋上之屋。至於崔琬捉刀,劉孝標《世說注》中已辨裴啟《語林》之誤,
乃棄置劉語而別引《史通》之文。張飛豹月烏本出葉廷珪《海錄碎事》,乃明標
葉書,又冠以《匯苑》之目。大抵愛博嗜奇,故蔓引卮詞,多妨體要。又《異苑》
王粲識礜石事,佚其荊州劉表數言。諸葛亮《梁甫吟》不載出《藝文類聚》。輾
轉稗販,疏漏亦多。然如《魏文帝紀》之王凌謝亭侯一條、《明帝紀》之孔晏乂
一條、陳泰年三十六一條、《臧洪傳》之徐眾一條、《崔琬傳》之陳煒一條、
《華歆傳》之東海郡人一條、嚴包交通一條、《蔣濟傳》之弊勉一條、《張遼傳》
之大呼是名一條、《楚王彪傳》之徙封白馬一條、《蜀志·先主傳》之譙周為從
事一條、《後主傳》之不置史官一條、《諸葛亮傳》之躬耕南陽一條、《鄧芝傳》
之廖化襄陽人一條、《吳志·孫休傳》二子之名一條、《太史慈傳》之神亭一條、
《黃蓋傳》之黃子廉一條、《賀齊傳》之徐盛失矛一條,皆參校異同,頗為精核。
餘如黃初五經課試之法,王昶考課五事之目,司馬芝複錢之議,王肅秘書監之表,
王象、繆襲之撰《皇覽》,引《正義》辨鄭玄解稽古同天之訛,引《後漢書注》
證宗賊之義,引《風俗通》證周生為複姓,引《困學紀聞》證況長寧為蜀人,亦
皆足以資考證。故書雖蕪雜,而亦未可竟廢焉。
末附《諸史然疑》一卷,亦世駿所撰,皆糾史文之疏漏。凡《後漢書》十四
條、《三國志》六條、《晉書》三條、《宋書》三條、《魏書》八條、《北史》
六條、《陳書》三條,蓋後人抄其遺稿,錄之成帙。其中引《史通》一條,云:
“習鑿齒以劉為偽國者,蓋定邪正之途,明順逆之理爾。而檀道鸞稱其當桓氏執
政,故撰此書,欲以絕彼瞻烏,防茲逐鹿。審若所言,則鑿齒似未嘗尊蜀者。”
案:此條見《史通·探賾篇》。核其上下文義,蓋傳寫《史通》者誤於“以劉”
二字之上脫一“不”字。其《稱謂篇》中自注有曰:“習氏《漢晉春秋》以蜀為
正統,其敘事皆謂蜀先主為昭烈帝。”本書之內,證佐甚明。近時浦起龍刻《史
通》,以此句文義違背,改劉為魏,猶無大害。世駿竟據誤本,遽發創論,殊失
之不考。牛繼馬後一條,責《晉書》不當襲舊史。全因《史通》之說,亦不免剿
襲。至於三老五更一條,據《楊賜》、《伏恭》、《周澤》三傳補杜佑《通典》
之闕,則蔓延於本書之外,於《後漢書》絕不相關。亦為自亂其例。然大致訂訛
考異,所得為多,於史學不為無補。以篇頁無多,附載《三國志補註》之後。今
亦並錄存之,以資參訂雲。
△《晉書》·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
唐房喬等奉敕撰。劉知幾《史通·外篇》謂貞觀中詔,前後《晉史》十八家,
未能盡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晉史》者皆棄其舊本,競從新撰。然唐
人如李善注《文選》,徐堅編《初學記》,白居易編《六帖》,於王隱、虞預、
朱鳳、何法盛、謝靈運、臧榮緒、沈約之書,與夫徐廣、乾寶、鄧粲、王韶、曹
嘉之、劉謙之之紀,孫盛之《晉陽秋》、習鑿齒之《漢晉陽秋》、檀道鸞之《續
晉陽秋》,並見徵引。是舊本實未嘗棄。毋乃書成之日即有不愜於眾論者乎。考
書中惟《陸機》、《王羲之》兩傳其論皆稱“制曰”,蓋出於太宗之御撰。夫典
午一朝,政事之得失,人材之良楛,不知凡幾,而九重掞藻,宣王言以彰特筆
者,僅一工文之士衡,一善書之逸少。則全書宗旨,大概可知。其所褒貶,略實
行而獎浮華。其所採擇,忽正典而取小說。波靡不返,有自來矣。即如《文選注
·馬汧督誄》引臧榮緒、王隱書,稱馬汧立功孤城,死於非罪,後加贈祭。而
《晉書》不為立傳,亦不附見於《周處》、《孟觀》等傳。又《太平御覽》引王
隱書云:“武帝欲以郭琦為佐著作郎,問尚書郭彰。彰憎琦不附己,答以不識。
上曰:‘若如卿言,烏丸家兒能事卿,即堪郎也。’及趙王倫篡位,又欲用琦。
琦曰:‘我已為武帝吏,不能復為今世吏。終於家。’”琦蓋始終亮節之士也。
而《晉書》亦削而不載。其所載者大抵弘獎風流,以資談柄。取劉義慶《世說新
語》與劉孝標所注一一互勘,幾於全部收入。是直稗官之體,安得目曰史傳乎?
黃朝英《緗素雜記》詆其引《世說》“和嶠峨峨如千丈松,礧砢多節目”,既
載入《和嶠傳》中,又以嶠字相同,並載入《溫嶠傳》中。顛倒舛迕,竟不及檢,
猶其枝葉之病,非其根本之病也。正史之中,惟此書及《宋史》後人紛紛改撰,
其亦有由矣。特以十八家之書並亡,考晉事者舍此無由,故歷代存之不廢耳。
《音義》三卷,唐何超撰,超字令升,自稱東京人。楊齊宣為之序。其審音辨字,
頗有發明,舊本所載,今仍附見於末焉。
△《宋書》·一百卷(內府刊本)
梁沈約撰。約事跡具《梁書》本傳。約表上其書,謂《本紀》、《列傳》繕
寫已畢,合《志》、《表》七十卷。所撰諸志,須成續上。今此書有紀、志、傳
而無表。劉知幾《史通》謂此書為《記》十、《志》三十、《列傳》六十,合百
卷,不言其有《表》。《隋書·經籍志》亦作《宋書》一百卷,與今本卷數符合。
或唐以前其《表》早佚,今本卷帙出於後人所編次歟。以《志》序考之,稱凡損
益前史諸志為八門。曰《律歷》、曰《禮》、曰《樂》、曰《天文》、曰《五行》、
曰《符瑞》、曰《州郡》、曰《百官》。是《律歷》未嘗分兩門。今本總目,題
“卷十一志第一志序,卷十二志第二歷上,卷十三志第三歷下”,而每卷細目,
作“志第一律志序,志第二歷上,志第三歷下”。則出於後人編目,強為分割,
非約原本之舊次,此其明證矣。八《志》之中,惟《符瑞》實為疣贅。《州郡》
惟據《太康地誌》及何承天、徐爰原本,於僑置創立,並省分析,多不詳其年月,
亦為疏略。至於《禮志》合郊祀、祭祀、朝會、輿服總為一門,以省支節。《樂
志》詳述八音眾器及鼓吹鐃歌諸樂章以存義訓,如《鐸舞曲》、《聖人制禮樂篇》,
有聲而詞不可詳者,每一句為一斷,以存其節奏,義例尤善。若其追述前代,晁
公武《讀書志》雖以失於限斷為譏。然班固《漢書》增載《地理》,上敘九州;
創設《五行》,演明鴻範。推原溯本,事有前規。且魏、晉並皆短祚,宋承其後,
歷時未久,多所因仍。約詳其沿革之由,未為大失,亦未可遽用糾彈也。觀《徐
爰傳》述當時修史,議為桓玄等立傳。約則謂桓玄、盧循等身為晉賊,非關後代;
吳隱、謝混等義止前朝,不宜濫入;劉毅、何無忌等志在興復,情非造宋,並為
刊除,歸之晉籍。其申明史例,又何嘗不謹嚴乎?其書至北宋已多散失,《崇文
總目》謂闕《趙倫之傳》一卷。陳振孫《書錄解題》謂獨闕《到彥之傳》。今本
卷四十六有《趙倫之王懿張邵傳》,惟《彥之傳》獨闕,與陳振孫所見本同。卷
後有《臣穆附記》,謂此卷體同《南史》,傳末無論,疑非約書。其言良是。蓋
宋初已闕此一卷,後人雜取《高氏小史》及《南史》以補之,取盈卷帙。然《南
史》有《到彥之傳》,獨舍而不取。又《張邵傳》後附見其兄子暢,直用《南史》
之文。而不知此書卷五十九已有《張暢傳》,忘其重出。則補綴者之疏矣。“臣
穆”當即鄭穆,《宋史》有傳,嘉祐中嘗校勘《宋書》。其所考證,僅見此條。
蓋重刊之時削除偶剩,亦足見明以來之刊本,隨意竄改,多非古式雲。
△《南齊書》·五十九卷(內府刊本)
梁蕭子顯撰。子顯事跡附載《梁書·蕭子恪傳》。章俊卿《山堂考索引館閣
書目》雲“《南齊書》本六十卷,今存五十九卷,亡其一”。劉知幾《史通》、
曾鞏《敘錄》則皆雲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合為五十九卷,不
言其有闕佚。然《梁書》及《南史》子顯本傳實俱作六十卷,則《館閣書目》不
為無據。考《南史》載子顯《自序》,似是據其《敘傳》之詞。又晁公武《讀書
志》載其《進書表》云:“天文事秘,戶口不知,不敢私載。”疑原書六十卷為
子顯《敘傳》,末附以《表》,與李延壽《北史》例同。至唐已佚其《敘傳》,
而其《表》至宋猶存。今又並其《表》佚之,故較本傳闕一卷也。又《史通·序
例篇》謂:“令升先覺,遠述丘明;史例中興,於是為盛。沈宋之志序、蕭齊之
序錄,雖以序為名,其實例也。子顯雖文傷蹇躓,而義甚優長,為序例之美者。”
今考此書,《良政》、《高逸》、《孝義》、《倖臣》諸傳皆有《序》,而
《文學傳》獨無《敘》。殆亦宋以後所殘闕歟。齊高好用圖讖,梁武崇尚釋氏,
故子顯於《高帝紀》卷一引太乙九宮占,《祥瑞志》附會緯書,《高逸傳》論推
闡禪理。蓋牽於時尚,未能釐正。又如《高帝紀》載王蘊之撫刀、袁粲之郊飲,
連綴瑣事,殊乖紀體。至《列傳》尤為冗雜。然如紀建元創業諸事,載沈攸之書
於《張敬兒傳》,述顏靈寶語於《王敬則傳》。直書無隱,尚不失是非之公。
《高十二王傳》引陳思之《表》、曹冏之《論》。感懷宗國,有史家言外之意焉,
未嘗無可節取也。自李延壽之史盛行,此書誦習者鮮,日就訛脫。《州郡志》及
《桂陽王傳》中均有闕文,無從補正。其餘字句舛誤,如《謝莊傳》,《南史》
作“詔徙越巂”,此書作“越州”。《崔懷慎傳》,《南史》作“臣子兩遂”,
此書作“兩節”者。又不可勝乙。今裒合諸本,參核異同,正其灼然可知者。其
或無考,則從闕疑之義焉。
△《梁書》·五十六卷(內府刊本)
唐姚思廉奉敕撰。《唐書》思廉本傳稱貞觀三年詔思廉同魏徵撰。《藝文志》
亦稱《梁書》、《陳書》皆魏徵同撰。舊本惟題思廉。蓋徵本監修,不過參定其
《論贊》。(按:此據《史通·古今正史篇》,魏徵總知其務,凡有贊《論》,
徵多預焉之文。)獨標思廉,不沒秉筆之實也。是書《舊唐書·經籍志》及思廉
本傳俱雲五十卷,《新唐書》作五十六卷。考劉知幾《史通》,謂“姚察有志撰
勒,施功未周。其子思廉憑其舊稿,加以新錄,述為《梁書》五十六卷”。則
《新唐書》所據為思廉編目之舊,《舊唐書》誤脫“六”字審矣。思廉本推其父
意以成書,每卷之後,題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二十五篇,題史官陳吏部尚書姚察者
一篇。蓋仿《漢書》卷後題班彪之例。其專稱史官者,殆思廉所續纂歟。思廉承
藉家學,既素有淵源,又貞觀二年先已編纂,及詔入秘書省論撰之後,又越七年,
其用力亦云勤篤。中如《簡文紀》載大寶二年四月丙子,侯景襲郢州,執刺史蕭
方諸,而《元帝紀》作閏四月丙午。則兩卷之內,月日參差。《侯景傳》上雲
“張彪起義”,下雲“彪寇錢塘”。則數行之間,書法乖舛。趙與旹《賓退
錄》議其於《江革傳》中則稱“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於《敬容傳》中
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尤是非矛盾。其餘事跡之復互者,前後錯見,
證以《南史》,亦往往牴牾。蓋著書若是之難也。然持論多平允,排整次第,猶
具漢、晉以來相傳之史法。要異乎取成眾手,編次失倫者矣。
△《陳書》·三十六卷(內府刊本)
唐姚思廉奉敕撰。劉知幾《史通》謂貞觀初,思廉奉詔撰成二史,彌歷九載,
方始畢功。而曾鞏《校上序》謂姚察錄梁、陳之事,其書未就,屬子思廉繼其業。
武德五年,思廉受詔為《陳書》。貞觀三年,論撰於秘書內省。十年正月壬子,
始上之。是思廉編緝之功,固不止於九載矣。知幾又謂《陳史》初有顧野王、傅
縡各為撰史學士,太建國中書郎陸瓊續撰諸篇,姚察就加刪改。是察之修史,
實兼采三家。考《隋書·經籍志》有顧野王《陳書》三卷、傅縡《陳書》三卷、
陸瓊《陳書》四十二卷,殆即察所據之本。而思廉為《傅縡》、《陸瓊》傳詳
述撰著,獨不言其修史,篇第殊為疏略。至《顧野王傳》,稱其撰《國史紀傳》
二百卷,與《隋志》卷帙不符。則疑《隋志》舛訛,思廉所記得其真也。《察傳》
見二十七卷,載其撰梁、陳二史事甚詳。是書為奉詔所修,不同私撰。故不用
《序傳》之例,無庸以變古為嫌。惟察陳亡入隋,為秘書丞、北絳郡開國公,與
同時江總、袁憲諸人並稽首新朝,歷踐華秩,而仍列傳於《陳書》。揆以史例,
失限斷矣。且江總何人,乃取與其父合傳,尤屬自污。觀李商隱《贈杜牧詩》有
“前身應是梁江總”句,乃藉以相譽。豈總之為人,唐時尚未論定耶?書中惟二
卷、三卷題陳吏部尚書姚察,他卷則俱稱史臣。蓋察先纂《梁書》,此書僅成二
卷,其餘皆思廉所補撰。今讀其列傳,體例秩然,出於一手。不似《梁書》之參
差,亦以此也。惟其中記傳年月,間有牴牾,不能不謂之疵累。然諸史皆然,亦
不能獨責此書矣。
△《魏書》·一百十四卷(內府刊本)
北齊魏收奉敕撰。收表上其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分為一百
三十卷。今所行本為宋劉恕、范祖禹等所校定。恕等《序錄》,謂隋魏澹更撰
《後魏書》九十二卷。唐又有張太素《後魏書》一百卷。今皆不傳。魏史惟以魏
收書為主,校其亡逸不完者二十九篇,各疏於逐篇之末。然其據何書以補闕,則
恕等未言。《崇文總目》謂澹書才存《紀》一卷、太素書存《志》二卷。陳振孫
《書錄解題》引《中興書目》,謂收書闕《太宗紀》,以魏澹書補之。《志》闕
《天象》二卷,以張太素書補之。又謂澹、太素之書既亡,惟此《紀》、《志》
獨存,不知何據。是振孫亦疑未能定也。今考《太平御覽·皇王部》所載《後魏
書》,《帝紀》多取魏收書,而芟其字句重複。《太宗紀》亦與今本首尾符合,
其中轉增多數語。(“永興四年宴群臣於西宮使各獻直言”下,多“弗有所諱”
四字。“泰常八年廣西宮起外牆垣周回二十里”下,多“是歲民飢,詔所在開倉
賑給”十一字。案此數語,《北史》有之,然《北史》前後之文與《御覽》所引
者絕異。)夫《御覽》引諸史之文,有刪無增,而此紀獨異,其為收書之原本歟。
抑補綴者取魏澹書而間有節損歟。然《御覽》所引《後魏書》,實不專取一家。
如此書卷十二《孝靜帝紀》亡,後人所補,而《御覽》所載《孝靜紀》,與此書
體例絕殊。又有西魏《孝武紀》、《文帝紀》、《廢帝紀》、《恭帝紀》,則疑
其取諸魏澹書。(《隋書·魏澹傳》自道武下及恭帝為十二紀。劉知幾《史通》
云:“澹以西魏為真,故文帝稱紀。”)又此書卷十三《皇后傳》亡,亦後人所
補。今以《御覽》相校,則字句多同,惟中有刪節。而末附《西魏五後》,當亦
取澹書以足成之。蓋澹書至宋初尚不止僅存一卷,故為補綴者所取資。至澹書亦
闕,始取《北史》以補之(如《崔彧》、《蔣少游》及《西域傳》)。故《崇文
總目》謂魏澹《魏史》、李延壽《北史》與收史相亂,卷第殊舛。是宋初已不能
辨定矣。惟所補《天象志》二卷為唐太宗避諱,可信為唐人之書無疑義耳。收以
是書為世所詬厲,號為“穢史”。今以收《傳》考之,如雲收受爾朱榮子金,故
減其惡。其實榮之凶悖,收未嘗不書於冊。至《論》中所云,若“修德義之風,
則韓、彭、伊、霍,夫何足數”。反言見意,正史家之微詞。指以虛褒,似未達
其文義。又雲楊愔、高德正勢傾朝野,收遂為其家作傳;其預修國史,得陽休之
之助,因為休之父固作佳傳。案:愔之先世為楊椿、楊津,德正之先世為高允、
高祐。椿、津之孝友亮節,允之名德,祐之好學,實為魏代聞人。寧能以其門祚
方昌,遂引嫌不錄。況《北史·陽固傳》稱,固以譏切聚斂,為王顯所嫉,因奏
固剩請米麥,免固官,從征硤石。李平奇固勇敢,軍中大事,悉與謀之。不雲固
以貪虐先為李平所彈也。李延壽書作於唐代,豈亦媚陽休之乎?又雲盧同位至儀
同,功業顯著,不為立傳。崔綽位止功曹,本無事跡,乃為首傳。夫盧同希元義
之旨,多所誅戮,後以義黨罷官,不得雲功業顯著。綽以卑秩見重於高允,稱其
道德,固當為傳獨行者所不遺。觀盧文訴辭,徒以父位儀同,綽僅功曹,較量官
秩之崇卑,爭專傳附傳之榮辱(《魏書》初定本、《盧同》附見《盧元傳》,
《崔綽》自有傳,後奉敕更審,同立專傳,綽改入附傳),是亦未足服收也。蓋
收恃才輕薄,有驚蛺蝶之稱,其德望本不足以服眾。又魏、齊世近,著名史籍者
並有子孫,孰不欲顯榮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譁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論,
人非南董,豈信其一字無私?但互考諸書,證其所著,亦未甚遠於是非。“穢史”
之說,無乃已甚之詞乎。李延壽修《北史》,多見館中墜簡,參核異同,每以收
書為據。其為《收傳論》云:“勒成魏籍,婉而有章,繁而不蕪,志存實錄。”
其必有所見矣。今魏澹等之書俱佚,而收書終列於正史,殆亦恩怨並盡而後是非
乃明歟。收敘事詳贍,而條例未密,多為魏澹所駁正。《北史》不取澹書,而
《澹傳》存其《敘例》。絕不為掩其所短,則公論也。
△《北齊書》·五十卷(內府刊本)
唐李百藥奉敕撰。蓋承其父德林之業,纂緝成書,猶姚思廉之繼姚察也。大
致仿《後漢書》之體,卷後各系《論贊》。然其書自北宋以後漸就散佚,故晁公
武《讀書志》已稱殘闕不完。今所行本,蓋後人取《北史》以補亡,非舊帙矣。
今核其書,《本紀》則《文襄紀》集冗雜,《文宣紀》、《孝昭紀》論辭
重複;《列傳》則九卷、十卷、十一卷、十四卷、十五卷、二十六卷、二十七卷、
二十九卷至四十卷俱無《論贊》,二十八卷有《贊》無《論》,十二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卷有《論》無《贊》。又《史通》引李百藥
《齊書·論魏收》云:“若使子孫有靈,竊恐未挹高論。”又云:“足以入相如
之室,游尼父之門,志存實錄,詆訐奸私。”今《魏收傳》無此語,皆掇拾者有
所未及也。至如《庫狄乾傳》之連及其子士文、《元斌傳》之稱齊文襄,則又掇
拾者刊削未盡之辭矣。北齊立國本淺,文宣以後,綱紀廢弛,兵事俶擾,既不及
後魏之整飭疆圉,復不及後周之修明法制。其倚任為國者,亦鮮始終貞亮之士,
均無奇功偉節,資史筆之發揮。觀《儒林》、《文苑》傳敘,去其已見《魏書》
及見《周書》者,寥寥數人,聊以取盈卷帙。是其文章萎苶,節目叢脞,固由於
史材、史學不及古人,要亦其時為之也。然一代興亡,當有專史。典章之沿革、
政事之得失、人材之優劣,於是乎有徵焉。未始非後來之鑑也。
△《周書》·五十卷(內府刊本)
唐令狐德棻等奉敕撰。貞觀中修梁、陳、周、齊、隋五史,其議自德棻發之。
而德棻專領《周書》,與岑文本、崔仁師、陳叔達、唐儉同修。晁公武《讀書志》,
稱宋仁宗時出太清樓本,合史館秘閣本,又募天下書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館
閣是正其文字。其後林希、王安國上之。是北宋重校,尚不雲有所散佚。今考其
書,則殘闕殊甚,多取《北史》以補亡。又多有所竄亂,而皆不標其所移掇者何
卷,所削改者何篇。遂與德棻原書混淆莫辨。今案其文義,粗尋梗概,則二十五
卷、二十六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卷俱《傳》後無《論》。其傳文多
同《北史》,惟更易《北史》之稱周文者為太祖。《韋孝寬傳》連書周文、周孝
閔帝,則更易尚有未盡。至《王慶傳》連書大象元年、開皇元年,不言其自周入
隋,尤剽取《北史》之顯證矣。又如《韋孝寬傳》末刪《北史》“兄敻”二字,
則《韋敻傳》中所云與孝寬並馬者,事無根源。《盧辯傳》中刪去其曾事節閔帝
事,則傳中所云及帝入關者,語不可曉。是皆率意刊削,遂成疏漏。至於遺文脫
簡,前後疊出,又不能悉為補綴。蓋名為德棻之書,實不盡出德棻。且名為移掇
李延壽之書,亦不盡出延壽。特大體未改而已。劉知幾《史通》曰:“今俗所行
《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其書文而不實,雅而不檢,真跡甚寡,客氣尤繁。
尋宇文開國之初,事由蘇綽。軍國詞令,皆準尚書。太祖敕朝廷他文,悉準於此。
蓋史臣所記,皆稟其規。柳虬之徒,從風而靡。”案綽文雖去彼淫麗,存茲典實,
而陷於矯枉過正之失,乖乎適俗隨時之義。苟記言若是,則其謬愈多。爰及牛弘,
彌尚儒雅,即其舊事,因而勒成,務累清言,罕逢佳句。而令狐不能別求他述,
用廣異聞,惟憑本書,重加潤色,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實錄。又議其以王劭、
蔡允恭、蕭韶、蕭大圜、裴政、杜台卿之書中有俚言,故致遺略。其詆諆德棻
甚力。然文質因時,紀載從實。周代既文章爾雅,仿古制言,載筆者勢不能易彼
妍辭,改從俚語。至於敵國詆謗,里巷諺謠,削而不書,史之正體。豈能用是為
譏議哉?況德棻旁徵簡牘,意在摭實。故《元偉傳》後於元氏戚屬事跡湮沒者,
猶考其名位,連綴附書,固不可概斥為疏略。《庾信傳論》仿《宋書·謝靈運傳》
之體,推論六義源流,於信獨致微辭。良以當時儷偶相高,故有意於矯時之弊,
亦可見其不專尚虛辭矣。知幾所云,非篤論也。晁公武《讀書志》祖述其語,掩
為己說。聽聲之見,尤無取焉。
△《隋書》·八十五卷(內府刊本)
唐魏徵等奉敕撰。貞觀三年,詔徵等修隋史。十年成紀傳五十五卷。十五年
又詔修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顯慶元年,長孫無忌上進。據劉知幾《史
通》所載,撰《紀傳》者為顏師古、孔穎達。(案:《集古錄》據《穎達墓碑》,
謂碑稱與魏鄭公同修《隋書》,而傳不著。蓋但據《舊唐書》言之,未考知幾書
也。)撰《志》者為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棻。案:宋刻
《隋書》之後有天聖中校正舊跋,稱同修《紀傳》者尚有許敬宗,同修《志》者
尚有敬播。至每卷分題,舊本十《志》內惟《經籍志》題侍中鄭國公魏徵撰。
《五行志序》或雲褚遂良作。《紀傳》亦有題太子少師許敬宗撰者。今從眾本所
載,《紀傳》題以徵、《志》題以無忌云云。是此書每卷所題撰人姓名。在宋代
已不能畫一。至天聖中重刊,始定以領修者為主,分題徵及無忌也。其《紀傳》
不出一手,間有異同。如《文帝本紀》雲“善相者趙昭”,而《藝術傳》則作
“來和”。又《本紀》雲“以賀若弼為楚州總管”,而弼本傳則作“吳州”。蓋
卷帙浩繁,牴牾在所不免。至顧炎武《日知錄》所摘《突厥傳》中上言沙缽略可
汗擊阿波破擒之,下言雍虞閭以隋所賜旗鼓西征阿波,敵人以為隋兵所助,多來
降附,遂生擒阿波一條,則疑上文本言擊阿波破之,傳寫誤衍一“擒”字。炎武
以為一事重書,似未必然也。其十《志》最為後人所推,而或疑其失於限斷。考
《史通·古今正史篇》,稱太宗以梁、陳及齊、周、隋氏並未有書,乃命學士分
修,仍以秘書監魏徵總知其務。始以貞觀三年創造,至十八年方就。合為五代紀
傳,並目錄凡二百五十二卷。書成,下於史閣,惟有十《志》,斷為三十卷。尋
擬續奏,未有其文。太宗崩後,刊勒始成其篇第,編入《隋書》。其實別行,俗
呼為“五代史志”云云。是當時梁、陳、齊、周、隋五代史本連為一書,十《志》
即為五史而作,故亦通括五代。其編入《隋書》,特以隋於五史居末,非專屬隋
也。後人五史各行,十《志》遂專稱《隋志》,實非其舊。乃議其兼載前代,是
全不核始末矣。惟其時《晉書》已成,而《律曆志》所載《備數》、《和聲》、
《審度》、《嘉量》、《衡權》五篇,《天文志》所載《地中》、《晷影》、
《漏刻》、《經星》、《中宮二十八舍》、《十煇》諸篇,皆上溯魏、晉,與
《晉志》復出,殊非史體。且同出李淳風一人之手,亦不應自剿己說。殆以《晉
書》不在五史之數,故不相避歟。《五行志》體例與《律歷》、《天文》二志頗
殊,不類淳風手作。疑宋時舊本題褚遂良撰者,未必無所受之。《地理志》詳載
山川,以定疆域。《百官志》辨明品秩,以別差等。能補蕭子顯、魏收所未備。
惟《經籍志》編次無法,述經學源流,每多舛誤。如以《尚書二十八篇》為伏生
口傳,而不知伏生自有《書》教齊、魯間。以《詩序》為衛宏所潤益,而不知傳
自毛亨。以《小戴禮記》有《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為馬融所增益,
而不知劉向《別錄禮記》已載此三篇。在十《志》中為最下。然後漢以後之藝文,
惟藉是以考見源流,辨別真偽,亦不以小疵為病矣。
史之為道,撰述欲其簡,考證則欲其詳。莫簡於《春秋》,莫詳於《左傳》。
《魯史》所錄,具載一事之始末,聖人觀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後能定以一字之
褒貶。此作史之資考證也。丘明錄以為傳,後人觀其始末,得其是非,而後能知
一字之所以褒貶。此讀史之資考證也。苟無事跡,雖聖人不能作《春秋》。苟不
知其事跡,雖以聖人讀《春秋》,不知所以褒貶。儒者好為大言,動曰舍傳以求
經。此其說必不通。其或通者,則必私求諸傳,詐稱舍傳云爾。司馬光《通鑑》,
世稱絕作,不知其先為《長編》,後為《考異》。高似孫《緯略》,載其《與宋
敏求書》,稱到洛八年,始了晉、宋、齊、梁、陳、隋六代。唐文字尤多依年月
編次為草卷,以四丈為一卷,計不減六七百卷。又稱光作《通鑑》,一事用三四
出處纂成,用雜史諸書凡二百二十二家。李燾《巽岩集》,亦稱張新甫見洛陽有
《資治通鑑》草稿盈兩屋。(按燾集今已佚,此據馬端臨《文獻通考》述其父廷
鸞之言。)今觀其書,如淖方成禍水之語則采及《飛燕外傳》,張彖冰山之語則
采及《開元天寶遺事》,並小說亦不遺之。然則古來著錄,於正史之外兼收博採,
列目分編,其必有故矣。今總括群書,分十五類。首曰《正史》,大綱也。次曰
《編年》,曰《別史》,曰《雜史》,曰《詔令奏議》,曰《傳記》,曰《史鈔》,
曰《載記》,皆參考紀傳者也。曰《時令》,曰《地理》,曰《職官》,曰《政
書》,曰《目錄》,皆參考諸志者也。曰《史評》,參考論贊者也。舊有《譜牒》
一門,然自唐以後,譜學殆絕。玉牒既不頒於外,家乘亦不上於官,徒存虛目,
故從刪焉。考私家記載,惟宋、明二代為多。蓋宋、明人皆好議論,議論異則門
戶分,門戶分則朋黨立,朋黨立則恩怨結。恩怨既結,得志則排擠於朝廷,不得
志則以筆墨相報復。其中是非顛倒,頗亦熒聽。然雖有疑獄,合眾證而質之,必
得其情。雖有虛詞,參眾說而核之,亦必得其情。張師棣《南遷錄》之妄,鄰國
之事無質也。趙與峕《賓退錄》證以金國官制而知之。《碧雲騢》一書誣
謗文彥博、范仲淹諸人,晁公武以為真出梅堯臣,王銍以為出自魏泰,邵博又
證其真出堯臣,可謂聚訟。李燾卒參互而辨定之,至今遂無異說。此亦考證欲詳
之一驗。然則史部諸書,自鄙倍冗雜,灼然無可採錄外,其有裨於正史者,固均
宜擇而存之矣。
○正史類一
《正史》之名,見於《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監版,合宋、遼、
金、元四《史》為二十有一。皇上欽定《明史》,又詔增《舊唐書》為二十有三。
近蒐羅四庫,薛居正《舊五代史》得裒集成編。欽稟睿裁,與歐陽修書並列,共
為二十有四。今並從官本校錄。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
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與稗官野記異也。其他訓釋音義者,如《史
記索隱》之類。掇拾遺闕者,如《補後漢書年表》之類。辨正異同者,如《新唐
書糾謬》之類。校正字句者,如《兩漢刊誤補遺》之類。若別為編次,尋檢為繁,
即各附本書,用資參證。至宋、遼、金、元四《史》譯語,舊皆舛謬,今悉改正,
以存其真。其《子部》、《集部》亦均視此。以考校釐訂自《正史》始,謹發其
凡於此。
△《史記》·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
漢司馬遷撰,褚少孫補。遷事跡具《漢書》本傳。少孫據張守節《正義》引
張晏之說,以為潁川人,元、成間博士。又引《褚顗家傳》,以為梁相褚大弟之
孫,宣帝時為博士,寓居沛,事大儒王式,故號先生。二說不同。然宣帝末距成
帝初不過十七八年,其相去亦未遠也。案遷《自序》凡十二本紀、十表、八書、
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為百三十篇。《漢書》本傳稱其十篇闕,有錄無書。張
晏注以為遷歿之後,亡《景帝紀》、《武帝紀》、《禮書》、《樂書》、《兵書》、
《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
列傳》。劉知幾《史通》則以為十篇未成,有錄而已,駁張晏之說為非。今考
《日者》、《龜策》二傳,並有“太史公曰”,又有“褚先生曰”,是為補綴殘
稿之明證,當以知幾為是也。然《漢志·春秋家》載《史記》百三十篇,不雲有
闕,蓋是時官本已以少孫所續,合為一編。觀其《日者》、《龜策》二傳並有
“臣為郎時”云云,是必嘗經奏進,故有是稱。其“褚先生曰”字,殆後人追題,
以為別識歟。周密《齊東野語》摘《司馬相如傳贊》中有“揚雄以為靡麗之賦,
勸百而諷一”之語。又摘《公孫弘傳》中有“平帝元始中詔賜弘子孫爵”語。焦
竑《筆乘》摘《賈誼傳》中有“賈嘉最好學,至孝昭時列為九卿”語。皆非遷所
及見。王懋竑《白田雜著》亦謂《史記》止紀年而無歲名,今《十二諸侯年表》
上列一行載庚申、甲子等字,乃後人所增。則非惟有所散佚,且兼有所竄易。年
祀綿邈,今亦不得而考矣。然字句竄亂或不能無,至其全書則仍遷原本。焦竑
《筆乘》據《張湯傳贊如淳注》,以為續之者有馮商、孟柳。又據《後漢書·楊
經傳》,以為嘗刪遷書為十餘萬言,指今《史記》非本書,則非其實也。其書自
晉、唐以來,傳本無大同異。惟唐開元二十三年敕升《史記·老子列傳》於《伯
夷列傳》上。錢曾《讀書敏求記》雲尚有宋刻,今未之見。南宋廣漢張材又嘗刊
去褚少孫所續,趙山甫復病其不全,取少孫書別刊附入。今亦均未見其本。世所
通行惟此本耳。至偽孫奭《孟子疏》所引《史記》“西子金錢事”,今本無之。
蓋宋人詐托古書,非今本之脫漏。又《學海類編》中載偽洪遵《史記真本凡例》
一卷,於原書臆為刊削,稱即遷藏在名山之舊稿。其事與梁鄱陽王《漢書真本》
相類,益荒誕不足為據矣。注其書者,今惟裴駰、司馬貞、張守節三家尚存。其
初各為部帙,北宋始合為一編。明代國子監刊版,頗有刊除點竄。南監本至以司
馬貞所補《三皇本紀》冠《五帝本紀》之上,殊失舊觀。然匯合群說,檢尋較易,
故今錄合併之本,以便觀覽。仍別錄三家之書,以存其完本焉。
△《史記集解》·一百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裴駰撰。駰字龍駒,河東聞喜人,官至南中郎參軍,其事跡附見於《宋書
·裴松之傳》。駰以徐廣《史記音義》粗有發明,殊恨省略,乃采九經諸史並
《漢書音義》及眾書之目,別撰此書。其所引證,多先儒舊說,張守節《正義》
嘗備述所引書目次。然如《國語》多引《虞翻注》、《孟子》多引《劉熙注》、
《韓詩》多引《薛君注》,而守節未著於目,知當日援據浩博,守節不能遍數也。
原本八十卷,隋、唐《志》著錄並同。此本為毛氏汲古閣所刊,析為一百三十卷,
原第遂不可考,然注文猶仍舊本。自明代監本以《索隱》、《正義》附入,其後
又妄加刪削,訛舛遂多。如《五帝本紀》“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句下、“高辛
氏有才子八人”句下,俱脫“名見《左傳》”四字。《秦始皇本紀》“輕車重馬
東就食”句下,脫“徐廣曰:一無此重字”八字。《項羽本紀》“其九月會稽守”
句下,脫“徐廣曰:爾時未言太守”九字。《武帝紀》“祠上帝明堂”句下,脫
“徐廣曰:常五年一修耳,今適二年,故但祀明堂”十八字。“然其效可睹矣”
句下,脫“又數本皆無可字”七字。《河渠書》“岸善崩”句下,脫“如淳曰河
水岸”六字。《司馬相如傳》“傍徨乎海外”句下,此引“郭璞云:青邱,山名,
上有田,亦有國,出九尾狐,在海外”。《太史公自序》“易大傳”句下,此引
“張晏曰:謂《易·繫辭》”。監本均誤作《正義》。至於字句異同,前後互見。
如《夏本紀》“九江入賜大龜”句下,“孔安國曰出於九江水中”。監本作“山
中”。《孝文本紀》“昌至渭橋”句下,引“蘇林曰在長安北三里”。監本多
“渭橋”二字。“祁侯賀為將軍”句下,引“徐廣曰:姓繒”。監本多一“賀”
字。“當有玉英見”句下,引“瑞應圖云:玉英五帝並修則見”。監本作“五常”。
(案“五帝並修”語不可解,似當以監本為是。)“屬國悍為將屯將軍”句下,
引“徐廣曰:姓徐”。監本多一“悍”字。《孝景本紀》“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孫
平為繩侯”句下,引“徐廣曰:一作應”。監本多一“平”字。《武帝紀》“自
太主”句下,引“徐廣曰:武帝姑也”。監本多“太主”二字。《龜策列傳》
“蝟辱於鵲”句下,引“郭璞曰:蝟憎其意心惡之也”。監本作“而心惡之”。
凡此之類,當由古注簡質,後人以意為增益,已失其舊。至坊本流傳,脫誤尤甚。
如《夏本紀》“灃水所同”句下,引“孔安國曰:澧水所同,同於渭也”。坊本
闕一“同”字。《項羽本紀》“乃封項伯為射陽侯”句下,脫“徐廣曰:項伯名
纏字伯”九字。是又出監本下矣。惟《貨殖傳》“櫱麴鹽豉千瓵”句下,監
本引“孫叔敖云:瓵瓦器受斗六升合為瓵(音貽)”。當是“孫叔然”
之訛。此本亦復相同。是校讎亦不免有疏。然終勝明人監本也。
△《史記索隱》·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唐司馬貞撰。貞,河內人,開元中官朝散大夫、弘文館學士。貞初受《史記》
於崇文館學士張嘉會,病褚少孫補司馬遷書多傷踳駁。又裴駰《集解》舊有
《音義》,年遠散佚。諸家《音義》延篤音隱,鄒誕生、柳顧言等書亦失傳,而
劉伯莊、許子儒等又多疏漏。乃因裴駰《集解》,撰為此書。首注《駰序》一篇,
載其全文。其注司馬遷書,則如陸德明《經典釋文》之例,惟標所注之字,蓋經
傳別行之古法。凡二十八卷。末二卷為述贊一百三十篇,及《補史記條例》。欲
降《秦本紀》、《項羽本紀》為世家,而《呂后》、《孝惠》各為《本紀》。補
《曹》、《許》、《邾》、《吳芮》、《吳濞》、《淮南》世家,而降《陳涉》
於《列傳》。《蕭何》、《曹參》、《張良》、《周勃》、《五宗》、《三王》
各為一傳,而附《國僑》、《羊舌肸》於《管晏》,附《尹喜》、《莊周》於
《老子》,附《韓非》於《商鞅》,附《魯仲連》於《田單》,附《宋玉》於
《屈原》,附《鄒陽》、《枚乘》於《賈生》。又謂《司馬相如》、《汲鄭》傳
不宜在《西南夷》後,《大宛傳》不合在《遊俠》、《酷吏》之間,欲更其次第。
其言皆有條理。至謂司馬遷《述贊》不安,而別為之,則未喻言外之旨。終以
《三皇本紀》,自為之注,亦未合闕疑傳信之意也。此書本於《史記》之外別行。
及明代刊刻監本,合裴駰、張守節及此書散入句下,恣意刪削。如《高祖本紀》
“母媼”、“母溫”之辨,有關考證者,乃以其有異舊說,除去不載。又如《燕
世家》“啟攻益事”,貞注曰:“經傳無聞,未知其由。”雖失於考據《竹書》
(案今本《竹書》不載此事,此據《晉書·束晳傳》所引),亦當存其原文。乃
以為冗句,亦刪汰之。此類不一,漏略殊甚。然至今沿為定本,與成矩所刊朱子
《周易本義》,人人明知其非,而積重不可復返。此單行之本,為北宋秘省刊板,
毛晉得而重刻者。錄而存之,猶可以見司馬氏之舊,而正明人之疏舛焉。
△《史記正義》·一百三十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唐張守節撰。守節始末未詳。據此書所題,則其官為諸王侍讀率府長史也。
是書據《自序》三十卷,晁公武、陳振孫二家所錄則作二十卷。蓋其標字列注,
亦必如《索隱》。後人散入句下,已非其舊。至明代監本,采附《集解》、《索
隱》之後,更多所刪節,失其本旨。如守節所長在於地理,故《自序》曰:“郡
國城邑,委曲詳明。”而監本於《周本紀》“子帶立為王”句下,脫“《左傳》
云: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溫其一也”十七字。《秦本紀》“反秦於淮南”句
下,脫“楚淮北之地盡入於秦”九字。《項羽本紀》“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句
下,脫“孟康云:舊名江陵為南楚,吳為東楚,彭城為西楚”十九字。《呂后本
紀》“呂平為扶柳侯”句下,脫“漢扶柳縣也有澤”七字。《孝景本紀》“遂西
圍梁”句下,脫“梁孝王都睢陽,今宋州”九字。“立楚元王子平陸侯”句下,
脫“應劭云:平陸西河縣”八字。《孝武本紀》“見五畤”句下,脫“或曰在雍
州雍縣南。孟康曰:畤者神靈上帝也”十八字。《晉世家》“是為晉侯”句下,
脫“其城南半入州城中,削為坊,城牆北半見在”十七字。《趙世家》“吾國東
有河薄洛之水”句下,脫“案:安平縣屬定州也”八字。“餓死沙邱宮”句下,
脫“《括地誌》云:趙武靈王墓在蔚州靈邱縣東三十里,應說是也”二十三字。
《韓世家》“得封於韓原”句下,脫“《古今地名》云:韓武子食采於韓原故城
也”十六字。《淮陰侯列傳》“家在伊盧”句下,脫“韋昭及《括地誌》皆說之
也”十字。《貨殖列傳》“殷人都河西”句下,脫“盤庚都殷墟地屬河西也”十
字。“周人都河南”句下,脫“周自平王以後都洛陽”九字。《自序》“戹困鄱”
句下,脫“漢末陳蕃子逸為魯相,改音皮。田褒《魯記》曰:靈帝末,汝南陳子
游為魯相,陳蕃子也,國人為諱而改焉”三十九字。又如《秦本紀》“樗里疾相
韓”句下,此本作“福昌縣東十四里”。監本脫“十四里”三字。《貨殖傳》
“夫燕亦勃碣之間”句下,此本作“碣石渤海在西北”。監本脫“北”字。又守
節徵引故實,頗為賅博。故《自序》曰:“古典幽微,竊探其美。”而監本《夏
本紀》“皋陶作士”句下,脫“士若大理卿也”六字。“於是夔行樂”句下,脫
“若今太常卿也”六字。《周本紀》“作命”句下,脫“應劭云:太僕,
周穆王所置,蓋大御眾仆之長中大夫也”二十一字。“以應為太后養地”句下,
脫“太后秦昭之母宣太后芊氏”十一字。《秦始皇本紀》“為我遺鎬池君”句下,
脫“張晏云:武王居鎬,鎬池君則武王也,伐商,故神雲始皇荒淫若紂矣,今武
王可伐矣”三十二字。《敘論》“孝明皇帝”句下,脫“班固《典引》云:後漢
明帝永平十七年,詔問班固:太史遷贊語中寧有非耶?班固上表陳秦過失,及賈
誼言奏之”四十二字。《項羽本紀》“會稽守”句下,脫“守音狩,景帝中二年
七月更郡守為太守”十六字。《孝景本紀》“伐馳道樹殖蘭池”句下,脫“案:
馳道,天子道,秦始皇作之,丈而樹”十四字。《孝武本紀》“是時上求神君”
句下,脫《漢武帝故事》云:起柏梁台以處神君,長陵女子也。先是,嫁為人妻,
生一男,數歲死,女子悼痛之,歲中亦死。而靈宛若祠之,遂聞言宛若為主,民
人多往請福,說家人小事有驗。平原君亦祠之,至後子孫尊貴。及上即位,太后
延於宮中祭之,聞其言不見其人。至是神君求出,為營柏梁台舍之。初,霍去病
微時,自禱神君,及見其形自修飾,欲與去病交接,去病不肯,謂神君曰:‘吾
以神君精潔,故齋戒祈福,今欲淫,此非也。’自絕不復往,神君慚之,乃去也”
一百七十字。“見安期生”句下,脫“《列仙傳》云:安期生,琅琊阜鄉亭人也。
賣藥海邊,秦始皇請語三夜,賜金數千萬,出於阜鄉亭,皆置去,留書,以赤玉
舄一量為報,曰:‘後千歲求我於蓬萊山下’”五十九字。“李少君病死”句下,
脫“《漢書起居注》云:‘李少君將去,武帝夢與共登嵩高山,半道,有使乘龍
時從雲中雲“太一請少君”,帝謂左右“將舍我去矣”。數月而少君病死。又發
棺看,惟衣冠在也’”六十一字。“史寬舒受其方”句下,脫“姓史名寬舒”五
字。《禮書》“疏房床第”句下,脫“疏謂窗也”四字。《律書》“其於十二支
為醜”句下,脫“徐廣曰:‘此中闕不說大呂及醜也。’案:此下闕文。或一本
雲‘醜者紐也。言陽氣在上未降,萬物厄紐未敢出也’”四十一字。《天官書》
“氐為天根”句下,脫“《星經》云:氐四星為露寢聽朝所居,其占明大則臣下
奉度。《合誠圖》云:氐為宿宮也。”三十一字。“其內五星五帝坐”句下,脫
“群下從謀也”五字。《楚世家》“伐申過鄧”句下,脫“服虔云:鄧,曼姓也”
七字。《趙世家》“事有所止”句下,脫“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
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三十一字。“封廉頗為信平君”
句下,脫“言篤信而平和也”七字。《韓世家》“公何不為韓求質於楚”句下,
脫“質子蟣虱”四字。又脫“公叔嬰知秦楚不以蟣虱為事,必以韓合於秦,楚王
聽,入質子於韓”二十六字。又脫“次下雲,知秦楚不以蟣虱為事重明脫不字”
十七字。《田叔列傳》“相常從入苑中”句下,脫“堵牆也”三字。《田蚡列傳》
“其春,武安侯病”句下,脫“然夫子作《春秋》依夏正”九字。《衛將軍列傳》
“平陽人也”句下,脫“《漢書》云:其父鄭季,河東平陽人,以縣吏給事平陽
侯之家也”二十三字。至守節於六書五音,至為詳審。故書首有《論字例》、
《論音例》二條。而監本於《周本紀》“懼太子釗之不任”句下,脫“釗音招,
又吉堯反。任,而針反”十一字。《秦始皇本紀》“彗星復見”句下,脫“復,
扶富反。見,行見反”八字。“以發縣卒”句下,脫“子忽反,下同”五字。
“佐弋竭”句下,脫“弋音翊”三字。“二十人皆梟首”句下,脫“梟,古堯反。
懸首於木上曰梟”十一字。“體解軻以徇”句下,脫“紅賣反”三字。“東收遼
東而王之”句下,脫“王,於放反”四字。“故歸其質子”句下,脫“質音致”
三字。“衣服旌旄節旗”句下,脫“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九字。“祗誦功
德”句下,脫“祗音脂”三字。“赭其山”句下,脫“赭音者”三字。“僕射周
青臣”句下,脫“音夜”二字。“上樂以刑殺為威”句下,脫“五孝反”三字。
“二世紀以安邊竟”句下,脫“音境”二字。《敘論》“為君討賊”句下,脫
“於偽反”三字。《項羽本紀》“將秦軍為前行”句下,脫“胡郎反”三字。
《高祖本紀》“時時冠之正義音館”句下,脫“下同”二字。《孝景紀》“天下
乂安”句下,脫“乂音魚廢反”五字。“龍鬚拔墮”句下,脫“徒果反”三字。
“攀龍鬍髯號”句下,脫“戶高反,下同”五字。“為且用事泰山”句下,脫
“為,於偽反,將為封禪也”九字。《鄭世家》“段出奔鄢”句下,脫“音偃”
二字。《田叔列傳》“喜游諸公”句下,脫“喜,許記反,諸公謂丈人行也”十
一字。其他一兩字之出入,殆千有餘條,尤不可毛舉。苟非震澤王氏刊本具存,
無由知監本之妄刪也。
△《讀史記十表》·十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汪越撰,徐克范補。越字師退,康熙乙酉舉人。克範字堯民。皆南陵人。
是書有《後記》一篇,記越初作此書成,以書抵克范曰:“有《讀史記十表》一
帙,遍求友人商榷。殊無一人案定子長原《表》,通首訖尾,印證鄙說之是非者,
不解何故。仰惟細加推勘,示明紕繆,以便改訂。有補義則亦書於篇,將來授梓”
云云。蓋古來增減前人舊本,多在其人之身後。惟此書則同時商榷而補之,故考
校頗為精密。於讀史者尚屬有裨。考史家之難,在於《表》、《志》。而《表》
文經緯相牽,或連或斷,可以考證,而不可以誦讀,學者往往不觀。劉知幾《考
正史例》,至為詳悉,而《史通》已有廢《表》之論,則其他可知。越等獨排比
舊文,鉤稽微義。雖其間一筆一削,務以春秋書法求之,未免或失之鑿。而訂訛
砭漏,所得為多。其存疑諸條,亦頗足正《史記》之牴牾。異乎矉捧一書,纖
毫必為回護者。於史學之中可謂人略我詳矣。
△《史記疑問》·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邵泰衢撰。泰衢有《檀弓疑問》,已著錄。《史記》采眾說以成書,徵
引浩博,不免牴牾。班固嘗議其宗旨之乖,劉知幾頗摘其體例之謬。至其敘述之
罅漏,先儒雖往往駁正,然未有專著一書抉其疏舛者,泰衢獨旁引異同而一一斷
之以理。如謂《高祖紀》解縱罪人,坦然回沛之非情實;《留侯世家》諸將偶語
沙中之不可信;《李陵傳》兵矢既盡,尚殺匈奴萬餘人之言為誇誕。據《功臣表》
漢九年呂澤已死而駁《留侯世家》所紀漢十一年不應又有呂澤。大抵皆參互審勘,
得其間隙,故所論多精確不移。不但如吳縝之糾《新唐書》只求諸字句間也。是
書本與所作《檀弓疑問》,合為一編。今以《檀弓疑問》入《經部》,而是書析
入《史部》,俾各從其類焉。
△《漢書》·一百二十卷(內府刊本)
漢班固撰,其妹班昭續成之。始末具《後漢書》本傳。是書歷代寶傳,鹹無
異論。惟《南史·劉之遴傳》云:鄱陽嗣王范得班固所撰《漢書》真本,獻東宮
皇太子,令之遴與張纘、到溉、陸襄等參校異同,之遴錄其異狀數十事。以今考
之,則語皆謬妄。據之遴云:古本《漢書》稱永平十年五月二十日己酉郎班固上,
而今本無上書年月日子。案:固自永平受詔修《漢書》,至建國中乃成。又《班
昭傳》云:八《表》並《天文志》未竟而卒,和帝詔昭就東觀藏書踵成之。是此
書之次第續成,事隔兩朝,撰非一手,之遴所見古本既有紀、表、志、傳,乃雲
總於永平中表上,殆不考成書之年月也。之遴又云:古本《敘傳》號為《中篇》,
今本為《敘傳》。又今本《敘傳》載班彪事行,而古本雲彪自有傳。夫古書敘皆
載於卷末,固自述作書之意,故謂之敘;追溯祖父之事跡,故謂之傳。後代史家,
皆沿其例。之遴謂原作《中篇》,文系篇末,“中”字竟何義也。至雲彪自有傳,
語尤荒誕。彪在光武之世舉茂才,為徐令,以病去官,後數應三公之召,實為東
漢之人。惟附於《敘傳》,故可於況伯斿穉之後詳其生平。若自為一傳,列於
西漢,則斷限之謂何。奚不考《敘傳》所云起元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乎?
之遴又雲,今本紀及表志列傳不相合為次,而古本相合為次,總成三十八卷。案:
固自言,紀、表、志、傳凡百篇,篇即卷也。是不為三十八卷之明證。又言述紀
十二,述表八,述志十,述列傳七十。是各為次第之明證。且《隋志》作一百十
五卷,今本作一百二十卷,皆以卷帙太重,故析為子卷。(今本紀分一子卷,表
分二子卷,志分八子卷,傳分九子卷。)若並為三十八卷,則卷帙更重。古書著
之竹帛,殆恐不可行也。之遴又云:今本《外戚》在《西域》後,古本次《帝紀》
下。又今本《高五子》、《文三王》、《景十三王》、《孝武六子》、《宣元六
王》雜在諸傳中,古本諸王悉次《外戚》下,在《陳項傳》上。夫紀、表、志、
傳之序,固自言之。如之遴所述,則傳次於紀,而表、志反在傳後。且諸王既以
代相承,宜總題《諸王傳》,何以《敘傳》作《高五王傳第八》、《文三王傳第
十七》、《景十三王傳第二十三》、《武五子傳第三十三》、《宣元六王傳第五
十》耶?且《漢書》始改《史記》之《項羽本紀》、《陳勝世家》為《列傳》,
自應居《列傳》之首,豈得移在《諸王》之後。其述《外戚傳第六十七》、《元
後傳第六十八》、《王莽傳第六十九》,明以王莽之勢成於元後,史家微意寓焉。
若移《外戚傳》次於《本紀》,是惡知史法哉。之遴又引古本述云:“淮陰毅毅,
仗劍周章;邦之傑子,實惟彭英;化為侯王,雲起龍驤。”然今“芮尹江湖”句
有《張晏注》,是晏所見者即是今本。況《之遴傳》所云獻太子者謂昭明太子也。
《文選》載《漢書述贊》云:“信惟餓隸,布實黥徒,越亦狗盜,芮尹江湖,雲
起龍驤,化為侯王”,與今本同。是昭明亦知之遴所謂古本者不足信矣。自漢張
霸始撰偽經,至梁人於《漢書》復有偽撰古本。然一經考證,紕繆顯然。顏師古
注本冠以《指例六條》,歷述諸家,不及之遴所說,蓋當時已灼知其偽。李延壽
不訊端末,遽載於史,亦可雲愛奇嗜博,茫無裁斷矣。固作是書,有受金之謗,
劉知幾《史通》尚述之。然《文心雕龍·史傳篇》曰:“徵賄鬻筆之愆,公理辨
之究矣。”是無其事也。又有竊據父書之謗。然《韋賢》、《翟方進》、《元後》
三傳俱稱“司徒掾班彪曰”。《顏師古注》發例,於《韋賢傳》曰:“《漢書》
諸贊皆固所為。其有叔皮先論述者,固亦顯以示後人。”而或者謂固竊盜父名,
觀此可以免矣。”是亦無其事也。《師古注》條理精密,實為獨到。然唐人多不
用其說。故《猗覺寮雜記》稱:“師古注《漢書》,魁梧音悟,票姚皆音去聲。”
杜甫用魁梧、票姚皆作平聲。楊巨源詩“請問漢家誰第一,麒麟閣上識酇侯”,
亦不用“音贊”之說。殆貴遠賤近,自古而然歟。要其疏通證明,究不愧班固功
臣之目。固不以一二字之出入,病其大體矣。
△《班馬異同》·三十五卷(浙江汪汝瑮家藏本)
舊本或題宋倪思撰,或題劉辰翁撰。楊士奇《跋》曰:“《班馬異同》三十
五卷,相傳作於須溪。觀其評泊批點,臻極精妙,信非須溪不能。而《文獻通考》
載為倪思所撰,豈作於倪而評泊出於須溪耶。其語亦兩持不決,”案《通考》之
載是書,實據《直齋書錄解題》。使果出於辰翁,則陳振孫時何得先為著錄?是
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編大旨,以班固《漢書》多因《史記》之舊而增損其文,乃
考其字句異同以參觀得失。其例以《史記》本文大書,凡《史記》無而《漢書》
所加者則以細字書之,《史記》有而《漢書》所刪者則以墨筆勒字旁。或《漢書》
移其先後者則注曰《漢書》上連某文,下連某文。或《漢書》移入別篇者則注曰
《漢書》見某傳。二書互勘,長短較然,於史學頗為有功。昔歐陽棐編《集古錄》
跋尾,以真跡與集本並存,使讀者尋刪改之意,以見前人之用心。思撰是書,蓋
即此意。特棐所列者一人之異同,思所列者兩人之異同,遂為創例耳。其中如
“戮力”作“戮力”、“沉船”作“湛船”、“由是”作“繇是”、“無狀”作
“亡狀”、“鈇質”作“斧質”、“數卻”作“數卻”之類,特今古異文。“半
菽”作“芋菽”、“蛟龍”作“交龍”之類,特傳寫訛舛。至於“秦軍”作“秦
卒”、“人言”作“人謂”、“三兩人”作“兩三人”之類,尤無關文義。皆非
有意竄改。思一一贅列,似未免稍傷繁瑣。然既以“異同”名書,則隻字單詞,
皆不容略。失之過密終勝於失之過疏也。至《英布》、《陳涉》諸傳,軼而未錄。
明許相卿作《史漢方駕》,始補入之。則誠千慮之一失矣。思字正甫,湖州歸安
人。乾道二年進士。歷官寶文閣學士,諡文節。事跡具《宋史》本傳。
△《後漢書》·一百二十卷(內府刊本)
《後漢書》《本紀》十卷、《列傳》八十卷,宋范蔚宗撰。唐章懷太子賢注。
蔚宗事跡具《宋書》本傳。賢事跡具《唐書》本傳。考《隋志》載范《書》九十
七卷,新、舊《唐書》則作九十二卷,互有不同。惟《宋志》作九十卷,與今本
合。然此書歷代相傳,無所亡佚。考《舊唐志》又載章懷太子注《後漢書》一百
卷。今本九十卷,中分子卷者凡十。是章懷作注之時,始並為九十卷,以就成數。
《唐志》析其子卷數之,故云一百。《宋志》合其子卷數之,故仍九十。其實一
也。又隋、唐《志》均別有蔚宗《後漢書論贊》五卷,《宋志》始不著錄。疑唐
以前《論贊》與本書別行,亦宋人散入書內。然《史通·論贊篇》曰:“馬遷自
序傳後歷寫諸篇,各敘其意。既而班固變為詩體,號之曰《述》。蔚宗改彼《述》
名,呼之以《贊》。固之總述,合在一篇,使其條貫有序。蔚宗後書,乃各附本
事,書於卷末,篇目相離,斷絕失序。夫每卷立論,其煩已多,而嗣論以贊,為
黷彌甚。亦猶文士制碑序終而續以銘曰,釋氏演法義盡而宣以偈言”云云。則唐
代范書《論贊》已綴卷末矣。史志別出一目,所未詳也。范撰是書,以《志》屬
謝瞻。范敗後,瞻悉蠟以覆車,遂無傳本。今本八《志》凡三十卷,別題梁剡令
劉昭注。據陳振孫《書錄解題》,乃宋乾興初判國子監孫奭建議校勘,以昭所注
司馬彪《續漢書志》與范《書》合為一編。案《隋志》載司馬彪《續漢書》八十
三卷,《唐書》亦同。宋志惟載劉昭《補註後漢志》三十卷,而彪書不著錄。是
至宋僅存其《志》,故移以補《後漢書》之闕。其不曰《續漢志》而曰《後漢志》
是已併入范《書》之稱矣。或謂酈道元《水經注》嘗引司馬彪《州郡志》,疑其
先已別行。又謂杜佑《通典》述科舉之制,以《後漢書》、《續漢志》連類而舉,
疑唐以前已並八《志》入范《書》,似未確也。自八《志》合併之後,諸書徵引,
但題《後漢書》某志。儒者或不知為司馬彪書,故何焯《義門讀書記》曰:“八
《志》,司馬紹統之作。(案紹統彪之字也。)本漢末諸儒所傳,而述於晉初。
劉昭注補,別有《總敘》。緣諸本或失載劉《敘》,故孫北海《藤陰劄記》亦誤
出蔚宗志律歷之文”云云。考洪邁《容齋隨筆》,已誤以八《志》為范《書》,
則其誤不自孫承澤始。今於此三十卷並題司馬彪名,庶以祛流俗之訛焉。
△《補後漢書年表》·十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熊方撰。方字廣居,豐城人,由上捨生官至右迪功郎,權澧州司戶參軍。
是書前後《進表》,不著年月。表中有“皇帝陛下奮神武以撥亂,致太平而中興,
仰稽聖功,同符光武”之語。又有“灑宸翰於九經,永光庠序;煥雲章於八法,
冠絕鍾王”之語。御書《太學石經》乃高宗時事,則方為南渡初人矣。昔司馬遷
作《史記》,始立十《表》。《梁書·王僧虔傳》稱其旁行斜上,體仿周譜,蓋
三代之遺法也。班固八《表》,實沿其例。范蔚宗作《後漢書》,獨闕斯制,遂
使東京典故,散綴於范傳之內,不能絲聯繩貫,開帙厘然。方因作此編,補所未
備。凡《同姓侯王表》二卷、《異姓諸侯表》六卷、《百官表》二卷。其所證據,
一本范氏舊文,義例則仿之前書,而稍為通變。如《王子外戚恩澤諸侯表》皆不
複分析,惟各書其狀於始封之下,而以功以親自可了如指掌。又百官雖因西漢,
而廢置不一。方取劉昭之《志》,自太傅至河南尹凡二十有三等,以系於年,而
除拜薨免之實悉見。其貫穿鉤考,極為精詳。綱目條章,亦俱燦然有法。惟中間
端緒繁密,故踳駁之處亦間有之。如海昏侯會邑、安眾侯松,其肇封固自西漢,
而前書皆雲今見為侯。則明章以後尚嗣封弗絕,自應在東京列侯之數。雖史文闕
略,不能得其傳世之詳。亦當標其國號名屬,而注云後闕,始合史法。方乃因其
世系無徵,遂黜其名,僅以“見前書《王子侯表》”一語附識篇末。審如是,則
城陽恭王祉亦見前書《王子侯表》,何以此書又得載入乎?此其為例不純者也。
又如伏完乃伏湛七世孫,襲封不其侯,見於《湛傳》及《皇后紀》者甚明。惟袁
宏《漢紀》有建安元年封董承、伏完十三人為列侯之文,范史誤采入《本紀》中。
方不加考辨,於伏湛下既書侯完嗣爵,而孝獻時諸侯表內又別出一列侯伏完,殊
為復舛。又《皇后紀》稱完為屯騎校尉,建安十四年卒,子典嗣。是曹操弒伏後
時完已先卒,故史但稱操殺後兄弟宗族而不及完。方乃誤以為曹操所誅國除,而
於侯典一代竟不列入。又如漢壽亭侯世但稱壽亭侯,沿習舊訛,未能糾正。此其
考核偶疏者也。又漢制以太傅至將軍為五府。自大將軍、車騎將軍、度遼將軍以
外,其餘雜將軍號隨時建置,見於紀傳者尚多。乃於《百官表》內概不之及,頗
傷闕漏。此其採摭之未備者也。凡此數端,皆為所短。要其經緯周密,敘次井然,
使讀者按部可稽,深為有裨於史學。《豐城縣誌》稱方作是書,自題其堂曰“補
史”。其深自矜重,殆亦非徒然矣。
△《兩漢刊誤補遺》·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吳仁傑撰。仁傑有《易圖說》,已著錄。是書前有淳熙己酉曾絳《序》,
稱仁傑知羅田縣時自刊版。又卷末有慶元己未林瀛《跋》,稱陳虔英為刊於全州
郡齋。殆初欲刊而未果,抑虔英又重刊歟。舊刻久佚,此本乃朱彝尊之子昆田抄
自山東李開先家,因傳於世。據其標題,當為劉攽《兩漢書刊誤》而作,而書中
乃兼補正劉敞、劉奉世之說。考趙希弁《讀書附志》,載《西漢刊誤》一卷,
《東漢刊誤》一卷,稱劉攽撰。《文獻通考》載《東漢刊誤》一卷,引《讀書志》
之文,亦稱劉攽撰。又載《三劉漢書標註》六卷,引《讀書志》之文,稱劉敞、
劉攽、劉奉世同撰。又引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別本題公非先生刊誤。其實一
書。徐度《卻埽編》引攽所校《陳勝》、《田橫》傳二條,稱其兄敞及兄子奉世
皆精於《漢書》。每讀,隨所得釋之,後成一編,號《三劉漢書》。以是數說推
之,蓋攽於前後《漢書》初各為《刊誤》一卷,趙希弁所說是也。後以攽所校
《漢書》與敞父子所校合為一編,徐度所記是也。然當時乃以攽書合於敞父子書,
非以敞父子書合於攽書,故不改敞父子《漢書標註》之名,而《東漢》一卷,無
所附麗,仍為別行,則馬端臨所列是也。至別本乃以攽書為主,而敞、奉世說附
入之,故仍題《刊誤》之名,則陳振孫所記是也。厥後遂以《東漢刊誤》並附以
行,而《兩漢刊誤》名焉。仁傑之兼補三劉,蓋據後來之本,而其名則未及改也。
《文獻通考》載是書十七卷,《宋史·藝文志》則作十卷。今考其書,每卷多者
不過十四頁,少者僅十二頁,勢不可於十卷之中析出七卷。而十卷之中補前漢者
八卷,補後漢者僅二卷,多寡亦太相懸。殆修《宋史》時已佚其七卷,以不完之
本著錄歟。劉氏之書,於舊文多所改正,而隨筆標記,率不暇剖析其所以然。仁
傑是書,獨引據賅洽,考證詳晰,元元本本,務使明白無疑而後已,其淹通實勝
於原書。雖中間以“麟止”為“麟趾”之類,間有一二之附會。要其大致,固瑕
一而瑜百者也。曾絳《序》述周必大之言,以博物洽聞稱之,固不虛矣。
△《三國志》·六十五卷(內府刊本)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壽事跡具《晉書》本傳。松之事跡具《宋書》本傳。
凡《魏志》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吳志》二十卷。其書以魏為正統,至習
鑿齒作《漢晉春秋》,始立異議。自朱子以來,無不是鑿齒而非壽。然以理而論,
壽之謬萬萬無辭。以勢而論,則鑿齒帝漢順而易,壽欲帝漢逆而難。蓋鑿齒時晉
已南渡,其事有類乎蜀,為偏安者爭正統,此孚於當代之論者也。壽則身為晉武
之臣,而晉武承魏之統,偽魏是偽晉矣,其能行於當代哉?此猶宋太祖篡立近於
魏,而北漢、南唐跡近於蜀,故北宋諸儒皆有所避而不偽魏。高宗以後偏安江左
近於蜀,而中原魏地全入於金,故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蜀。此皆當論其世,未
可以一格繩也。惟其誤沿《史記》《周》、《秦》本紀之例,不託始於魏文,而
托始曹操,實不及《魏書敘紀》之得體。是則誠可已不已耳。宋元嘉中,裴松之
受詔為注,所注雜引諸書,亦時下已意。綜其大致,約有六端:一曰引諸家之論
以辨是非,一曰參諸書之說以核訛異,一曰傳所有之事詳其委曲,一曰傳所無之
事補其闕佚,一曰傳所有之人詳其生平,一曰傳所無之人附以同類。其中往往嗜
奇愛博,頗傷蕪雜。如《袁紹傳》中之胡母班,本因為董卓使紹而見,乃注曰:
“班嘗見太山府君及河伯,事在《搜神記》,語多不載。”斯已贅矣。《鍾繇傳》
中乃引“陸氏異林”一條,載繇與鬼婦狎昵事。《蔣濟傳》中引《列異傳》一條,
載濟子死為泰山伍伯,迎孫阿為泰山令事。此類鑿空語怪,凡十餘處,悉與本事
無關,而深於史法有礙,殊為瑕纇。又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漢書》,考究
訓詁,引證故實。故於《魏志·武帝紀》“沮授”字則注“沮音菹”。“獷平”
字則引《續漢書·郡國志》注“獷平,縣名,屬漁陽”。“甬道”字則引《漢
書》“高祖二年與楚戰,築甬道”。“贅旒”字則引《公羊傳》。“先正”字則
引《文侯之命》。“釋位”字則引《左傳》。“致屆”字則引《詩》。“綏爰”
字,“率俾”字,“昏作”字則皆引《書》。“糾虔天刑”字則引《國語》。至
《蜀志·郤正傳·釋誨》一篇,句句引古事為注,至連數簡。又如《彭羕傳》之
“革”不訓老,《華佗傳》之“旉”本似專,《秦宓傳》之“棘”、“革”異文,
《少帝紀》之“叟”、“更”異字,亦間有所辨證。其他傳文句,則不盡然。然
如《蜀志·廖立傳》首,忽注其姓曰“補救切”。《魏志·涼茂傳》中,忽引
《博物記》注一“繦”字之類。亦間有之。蓋欲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
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亦頗為例不純。然網羅繁富,凡六朝舊籍今所
不傳者,尚一一見其厓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酈道元《水經注》、李善《文選
注》皆翦裁割裂之文。故考證之家,取材不竭,轉相引據者反多於陳壽本書焉。
△《三國志辨誤》·三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莫詳時代。《蘇州府志》載陳景雲字少章,吳江縣學生,
長洲人。少從何焯游,博通經史,淹貫群籍。長於考訂,凡訛謬處能剖析毫芒。
所著書凡九種,其四為《三國志校誤》,似即此書。然考《義門讀書記》中有何
焯所校《三國志》三卷,其《魏志·楊阜傳》“阜嘗見明帝著帽披縹綾半褎袖”
一條,稱“褎”、“袖”古今字。少章疑下一字衍,檢《宋書·五行志》果然雲
雲。此書不載此條,則又似非景雲作。疑不能明,闕所不知可也。《三國志》簡
質有法,古稱良史,而牴牾亦所不免。如孫權之攻合肥,魏、吳二《志》先後不
同,當時已為孫盛所議。明以來南北監本,傳寫刊刻,脫誤尤多。是書所辨陳書
及裴注之誤,凡《魏志》二十八條、《蜀志》八條、《吳志》二十一條。其間於
字之訛異者,如《三少帝紀》“定陵侯繁”,“繁”當作“毓”:“少府褒”,
“褒”當作“袤”之類。於文之倒置者,如正元二年八月戊辰不當在辛未後之類。
於正文與注淆亂者,如《王肅傳》評末附劉寔語,本裴注所引之類。於原本之闕
佚者,如徐詳不當附《胡綜傳》之類。並參校異同,各有根據。雖所辨僅數十條,
不能如何焯書校正之詳,而不似焯之泛作史評。又大抵以前後文互相考證,參以
《後漢書》、《晉書》,不能如杭世駿書徵據之博,而亦不似世駿之蔓引雜說。
其抉摘精審之處,要不減三劉之於《西漢書》、吳縝之於《五代史》也。
△《三國志補註》·六卷、附《諸史然疑》·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杭世駿撰。世駿有《續方言》,已著錄。是書補裴松之《三國志注》之
遺,凡《魏志》四卷,《蜀志》、《吳志》各一卷。松之注捃摭繁富,考訂精詳,
世無異議。世駿復掇拾殘剩,欲以博洽勝之。故細大不捐,瑕瑜互見。如某人宅
在某鄉,某人墓在某里,其體全類圖經。虞荔之《鼎錄》,陶弘景之《刀劍錄》,
皆按年編入。而《鍾繇》等傳《書評》、《書品》,動輒連篇。其例又如雜記。
至於神怪妖異,如嵇康見鬼、諸葛亮祭風之類。稗官小說,累牘不休,尤誕謾不
足為據。他如魏文帝角中彈棋,裴注已引《博物志》,而又引《世說》。曹操之
發邱摸金,裴注已載陳琳檄,而又引《宋書·廢帝紀》。書各有異,而事跡不殊,
亦何取乎屋上之屋。至於崔琬捉刀,劉孝標《世說注》中已辨裴啟《語林》之誤,
乃棄置劉語而別引《史通》之文。張飛豹月烏本出葉廷珪《海錄碎事》,乃明標
葉書,又冠以《匯苑》之目。大抵愛博嗜奇,故蔓引卮詞,多妨體要。又《異苑》
王粲識礜石事,佚其荊州劉表數言。諸葛亮《梁甫吟》不載出《藝文類聚》。輾
轉稗販,疏漏亦多。然如《魏文帝紀》之王凌謝亭侯一條、《明帝紀》之孔晏乂
一條、陳泰年三十六一條、《臧洪傳》之徐眾一條、《崔琬傳》之陳煒一條、
《華歆傳》之東海郡人一條、嚴包交通一條、《蔣濟傳》之弊勉一條、《張遼傳》
之大呼是名一條、《楚王彪傳》之徙封白馬一條、《蜀志·先主傳》之譙周為從
事一條、《後主傳》之不置史官一條、《諸葛亮傳》之躬耕南陽一條、《鄧芝傳》
之廖化襄陽人一條、《吳志·孫休傳》二子之名一條、《太史慈傳》之神亭一條、
《黃蓋傳》之黃子廉一條、《賀齊傳》之徐盛失矛一條,皆參校異同,頗為精核。
餘如黃初五經課試之法,王昶考課五事之目,司馬芝複錢之議,王肅秘書監之表,
王象、繆襲之撰《皇覽》,引《正義》辨鄭玄解稽古同天之訛,引《後漢書注》
證宗賊之義,引《風俗通》證周生為複姓,引《困學紀聞》證況長寧為蜀人,亦
皆足以資考證。故書雖蕪雜,而亦未可竟廢焉。
末附《諸史然疑》一卷,亦世駿所撰,皆糾史文之疏漏。凡《後漢書》十四
條、《三國志》六條、《晉書》三條、《宋書》三條、《魏書》八條、《北史》
六條、《陳書》三條,蓋後人抄其遺稿,錄之成帙。其中引《史通》一條,云:
“習鑿齒以劉為偽國者,蓋定邪正之途,明順逆之理爾。而檀道鸞稱其當桓氏執
政,故撰此書,欲以絕彼瞻烏,防茲逐鹿。審若所言,則鑿齒似未嘗尊蜀者。”
案:此條見《史通·探賾篇》。核其上下文義,蓋傳寫《史通》者誤於“以劉”
二字之上脫一“不”字。其《稱謂篇》中自注有曰:“習氏《漢晉春秋》以蜀為
正統,其敘事皆謂蜀先主為昭烈帝。”本書之內,證佐甚明。近時浦起龍刻《史
通》,以此句文義違背,改劉為魏,猶無大害。世駿竟據誤本,遽發創論,殊失
之不考。牛繼馬後一條,責《晉書》不當襲舊史。全因《史通》之說,亦不免剿
襲。至於三老五更一條,據《楊賜》、《伏恭》、《周澤》三傳補杜佑《通典》
之闕,則蔓延於本書之外,於《後漢書》絕不相關。亦為自亂其例。然大致訂訛
考異,所得為多,於史學不為無補。以篇頁無多,附載《三國志補註》之後。今
亦並錄存之,以資參訂雲。
△《晉書》·一百三十卷(內府刊本)
唐房喬等奉敕撰。劉知幾《史通·外篇》謂貞觀中詔,前後《晉史》十八家,
未能盡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晉史》者皆棄其舊本,競從新撰。然唐
人如李善注《文選》,徐堅編《初學記》,白居易編《六帖》,於王隱、虞預、
朱鳳、何法盛、謝靈運、臧榮緒、沈約之書,與夫徐廣、乾寶、鄧粲、王韶、曹
嘉之、劉謙之之紀,孫盛之《晉陽秋》、習鑿齒之《漢晉陽秋》、檀道鸞之《續
晉陽秋》,並見徵引。是舊本實未嘗棄。毋乃書成之日即有不愜於眾論者乎。考
書中惟《陸機》、《王羲之》兩傳其論皆稱“制曰”,蓋出於太宗之御撰。夫典
午一朝,政事之得失,人材之良楛,不知凡幾,而九重掞藻,宣王言以彰特筆
者,僅一工文之士衡,一善書之逸少。則全書宗旨,大概可知。其所褒貶,略實
行而獎浮華。其所採擇,忽正典而取小說。波靡不返,有自來矣。即如《文選注
·馬汧督誄》引臧榮緒、王隱書,稱馬汧立功孤城,死於非罪,後加贈祭。而
《晉書》不為立傳,亦不附見於《周處》、《孟觀》等傳。又《太平御覽》引王
隱書云:“武帝欲以郭琦為佐著作郎,問尚書郭彰。彰憎琦不附己,答以不識。
上曰:‘若如卿言,烏丸家兒能事卿,即堪郎也。’及趙王倫篡位,又欲用琦。
琦曰:‘我已為武帝吏,不能復為今世吏。終於家。’”琦蓋始終亮節之士也。
而《晉書》亦削而不載。其所載者大抵弘獎風流,以資談柄。取劉義慶《世說新
語》與劉孝標所注一一互勘,幾於全部收入。是直稗官之體,安得目曰史傳乎?
黃朝英《緗素雜記》詆其引《世說》“和嶠峨峨如千丈松,礧砢多節目”,既
載入《和嶠傳》中,又以嶠字相同,並載入《溫嶠傳》中。顛倒舛迕,竟不及檢,
猶其枝葉之病,非其根本之病也。正史之中,惟此書及《宋史》後人紛紛改撰,
其亦有由矣。特以十八家之書並亡,考晉事者舍此無由,故歷代存之不廢耳。
《音義》三卷,唐何超撰,超字令升,自稱東京人。楊齊宣為之序。其審音辨字,
頗有發明,舊本所載,今仍附見於末焉。
△《宋書》·一百卷(內府刊本)
梁沈約撰。約事跡具《梁書》本傳。約表上其書,謂《本紀》、《列傳》繕
寫已畢,合《志》、《表》七十卷。所撰諸志,須成續上。今此書有紀、志、傳
而無表。劉知幾《史通》謂此書為《記》十、《志》三十、《列傳》六十,合百
卷,不言其有《表》。《隋書·經籍志》亦作《宋書》一百卷,與今本卷數符合。
或唐以前其《表》早佚,今本卷帙出於後人所編次歟。以《志》序考之,稱凡損
益前史諸志為八門。曰《律歷》、曰《禮》、曰《樂》、曰《天文》、曰《五行》、
曰《符瑞》、曰《州郡》、曰《百官》。是《律歷》未嘗分兩門。今本總目,題
“卷十一志第一志序,卷十二志第二歷上,卷十三志第三歷下”,而每卷細目,
作“志第一律志序,志第二歷上,志第三歷下”。則出於後人編目,強為分割,
非約原本之舊次,此其明證矣。八《志》之中,惟《符瑞》實為疣贅。《州郡》
惟據《太康地誌》及何承天、徐爰原本,於僑置創立,並省分析,多不詳其年月,
亦為疏略。至於《禮志》合郊祀、祭祀、朝會、輿服總為一門,以省支節。《樂
志》詳述八音眾器及鼓吹鐃歌諸樂章以存義訓,如《鐸舞曲》、《聖人制禮樂篇》,
有聲而詞不可詳者,每一句為一斷,以存其節奏,義例尤善。若其追述前代,晁
公武《讀書志》雖以失於限斷為譏。然班固《漢書》增載《地理》,上敘九州;
創設《五行》,演明鴻範。推原溯本,事有前規。且魏、晉並皆短祚,宋承其後,
歷時未久,多所因仍。約詳其沿革之由,未為大失,亦未可遽用糾彈也。觀《徐
爰傳》述當時修史,議為桓玄等立傳。約則謂桓玄、盧循等身為晉賊,非關後代;
吳隱、謝混等義止前朝,不宜濫入;劉毅、何無忌等志在興復,情非造宋,並為
刊除,歸之晉籍。其申明史例,又何嘗不謹嚴乎?其書至北宋已多散失,《崇文
總目》謂闕《趙倫之傳》一卷。陳振孫《書錄解題》謂獨闕《到彥之傳》。今本
卷四十六有《趙倫之王懿張邵傳》,惟《彥之傳》獨闕,與陳振孫所見本同。卷
後有《臣穆附記》,謂此卷體同《南史》,傳末無論,疑非約書。其言良是。蓋
宋初已闕此一卷,後人雜取《高氏小史》及《南史》以補之,取盈卷帙。然《南
史》有《到彥之傳》,獨舍而不取。又《張邵傳》後附見其兄子暢,直用《南史》
之文。而不知此書卷五十九已有《張暢傳》,忘其重出。則補綴者之疏矣。“臣
穆”當即鄭穆,《宋史》有傳,嘉祐中嘗校勘《宋書》。其所考證,僅見此條。
蓋重刊之時削除偶剩,亦足見明以來之刊本,隨意竄改,多非古式雲。
△《南齊書》·五十九卷(內府刊本)
梁蕭子顯撰。子顯事跡附載《梁書·蕭子恪傳》。章俊卿《山堂考索引館閣
書目》雲“《南齊書》本六十卷,今存五十九卷,亡其一”。劉知幾《史通》、
曾鞏《敘錄》則皆雲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合為五十九卷,不
言其有闕佚。然《梁書》及《南史》子顯本傳實俱作六十卷,則《館閣書目》不
為無據。考《南史》載子顯《自序》,似是據其《敘傳》之詞。又晁公武《讀書
志》載其《進書表》云:“天文事秘,戶口不知,不敢私載。”疑原書六十卷為
子顯《敘傳》,末附以《表》,與李延壽《北史》例同。至唐已佚其《敘傳》,
而其《表》至宋猶存。今又並其《表》佚之,故較本傳闕一卷也。又《史通·序
例篇》謂:“令升先覺,遠述丘明;史例中興,於是為盛。沈宋之志序、蕭齊之
序錄,雖以序為名,其實例也。子顯雖文傷蹇躓,而義甚優長,為序例之美者。”
今考此書,《良政》、《高逸》、《孝義》、《倖臣》諸傳皆有《序》,而
《文學傳》獨無《敘》。殆亦宋以後所殘闕歟。齊高好用圖讖,梁武崇尚釋氏,
故子顯於《高帝紀》卷一引太乙九宮占,《祥瑞志》附會緯書,《高逸傳》論推
闡禪理。蓋牽於時尚,未能釐正。又如《高帝紀》載王蘊之撫刀、袁粲之郊飲,
連綴瑣事,殊乖紀體。至《列傳》尤為冗雜。然如紀建元創業諸事,載沈攸之書
於《張敬兒傳》,述顏靈寶語於《王敬則傳》。直書無隱,尚不失是非之公。
《高十二王傳》引陳思之《表》、曹冏之《論》。感懷宗國,有史家言外之意焉,
未嘗無可節取也。自李延壽之史盛行,此書誦習者鮮,日就訛脫。《州郡志》及
《桂陽王傳》中均有闕文,無從補正。其餘字句舛誤,如《謝莊傳》,《南史》
作“詔徙越巂”,此書作“越州”。《崔懷慎傳》,《南史》作“臣子兩遂”,
此書作“兩節”者。又不可勝乙。今裒合諸本,參核異同,正其灼然可知者。其
或無考,則從闕疑之義焉。
△《梁書》·五十六卷(內府刊本)
唐姚思廉奉敕撰。《唐書》思廉本傳稱貞觀三年詔思廉同魏徵撰。《藝文志》
亦稱《梁書》、《陳書》皆魏徵同撰。舊本惟題思廉。蓋徵本監修,不過參定其
《論贊》。(按:此據《史通·古今正史篇》,魏徵總知其務,凡有贊《論》,
徵多預焉之文。)獨標思廉,不沒秉筆之實也。是書《舊唐書·經籍志》及思廉
本傳俱雲五十卷,《新唐書》作五十六卷。考劉知幾《史通》,謂“姚察有志撰
勒,施功未周。其子思廉憑其舊稿,加以新錄,述為《梁書》五十六卷”。則
《新唐書》所據為思廉編目之舊,《舊唐書》誤脫“六”字審矣。思廉本推其父
意以成書,每卷之後,題陳吏部尚書姚察者二十五篇,題史官陳吏部尚書姚察者
一篇。蓋仿《漢書》卷後題班彪之例。其專稱史官者,殆思廉所續纂歟。思廉承
藉家學,既素有淵源,又貞觀二年先已編纂,及詔入秘書省論撰之後,又越七年,
其用力亦云勤篤。中如《簡文紀》載大寶二年四月丙子,侯景襲郢州,執刺史蕭
方諸,而《元帝紀》作閏四月丙午。則兩卷之內,月日參差。《侯景傳》上雲
“張彪起義”,下雲“彪寇錢塘”。則數行之間,書法乖舛。趙與旹《賓退
錄》議其於《江革傳》中則稱“何敬容掌選,序用多非其人”,於《敬容傳》中
則稱其“銓序明審,號為稱職”。尤是非矛盾。其餘事跡之復互者,前後錯見,
證以《南史》,亦往往牴牾。蓋著書若是之難也。然持論多平允,排整次第,猶
具漢、晉以來相傳之史法。要異乎取成眾手,編次失倫者矣。
△《陳書》·三十六卷(內府刊本)
唐姚思廉奉敕撰。劉知幾《史通》謂貞觀初,思廉奉詔撰成二史,彌歷九載,
方始畢功。而曾鞏《校上序》謂姚察錄梁、陳之事,其書未就,屬子思廉繼其業。
武德五年,思廉受詔為《陳書》。貞觀三年,論撰於秘書內省。十年正月壬子,
始上之。是思廉編緝之功,固不止於九載矣。知幾又謂《陳史》初有顧野王、傅
縡各為撰史學士,太建國中書郎陸瓊續撰諸篇,姚察就加刪改。是察之修史,
實兼采三家。考《隋書·經籍志》有顧野王《陳書》三卷、傅縡《陳書》三卷、
陸瓊《陳書》四十二卷,殆即察所據之本。而思廉為《傅縡》、《陸瓊》傳詳
述撰著,獨不言其修史,篇第殊為疏略。至《顧野王傳》,稱其撰《國史紀傳》
二百卷,與《隋志》卷帙不符。則疑《隋志》舛訛,思廉所記得其真也。《察傳》
見二十七卷,載其撰梁、陳二史事甚詳。是書為奉詔所修,不同私撰。故不用
《序傳》之例,無庸以變古為嫌。惟察陳亡入隋,為秘書丞、北絳郡開國公,與
同時江總、袁憲諸人並稽首新朝,歷踐華秩,而仍列傳於《陳書》。揆以史例,
失限斷矣。且江總何人,乃取與其父合傳,尤屬自污。觀李商隱《贈杜牧詩》有
“前身應是梁江總”句,乃藉以相譽。豈總之為人,唐時尚未論定耶?書中惟二
卷、三卷題陳吏部尚書姚察,他卷則俱稱史臣。蓋察先纂《梁書》,此書僅成二
卷,其餘皆思廉所補撰。今讀其列傳,體例秩然,出於一手。不似《梁書》之參
差,亦以此也。惟其中記傳年月,間有牴牾,不能不謂之疵累。然諸史皆然,亦
不能獨責此書矣。
△《魏書》·一百十四卷(內府刊本)
北齊魏收奉敕撰。收表上其書,凡十二《紀》、九十二《列傳》,分為一百
三十卷。今所行本為宋劉恕、范祖禹等所校定。恕等《序錄》,謂隋魏澹更撰
《後魏書》九十二卷。唐又有張太素《後魏書》一百卷。今皆不傳。魏史惟以魏
收書為主,校其亡逸不完者二十九篇,各疏於逐篇之末。然其據何書以補闕,則
恕等未言。《崇文總目》謂澹書才存《紀》一卷、太素書存《志》二卷。陳振孫
《書錄解題》引《中興書目》,謂收書闕《太宗紀》,以魏澹書補之。《志》闕
《天象》二卷,以張太素書補之。又謂澹、太素之書既亡,惟此《紀》、《志》
獨存,不知何據。是振孫亦疑未能定也。今考《太平御覽·皇王部》所載《後魏
書》,《帝紀》多取魏收書,而芟其字句重複。《太宗紀》亦與今本首尾符合,
其中轉增多數語。(“永興四年宴群臣於西宮使各獻直言”下,多“弗有所諱”
四字。“泰常八年廣西宮起外牆垣周回二十里”下,多“是歲民飢,詔所在開倉
賑給”十一字。案此數語,《北史》有之,然《北史》前後之文與《御覽》所引
者絕異。)夫《御覽》引諸史之文,有刪無增,而此紀獨異,其為收書之原本歟。
抑補綴者取魏澹書而間有節損歟。然《御覽》所引《後魏書》,實不專取一家。
如此書卷十二《孝靜帝紀》亡,後人所補,而《御覽》所載《孝靜紀》,與此書
體例絕殊。又有西魏《孝武紀》、《文帝紀》、《廢帝紀》、《恭帝紀》,則疑
其取諸魏澹書。(《隋書·魏澹傳》自道武下及恭帝為十二紀。劉知幾《史通》
云:“澹以西魏為真,故文帝稱紀。”)又此書卷十三《皇后傳》亡,亦後人所
補。今以《御覽》相校,則字句多同,惟中有刪節。而末附《西魏五後》,當亦
取澹書以足成之。蓋澹書至宋初尚不止僅存一卷,故為補綴者所取資。至澹書亦
闕,始取《北史》以補之(如《崔彧》、《蔣少游》及《西域傳》)。故《崇文
總目》謂魏澹《魏史》、李延壽《北史》與收史相亂,卷第殊舛。是宋初已不能
辨定矣。惟所補《天象志》二卷為唐太宗避諱,可信為唐人之書無疑義耳。收以
是書為世所詬厲,號為“穢史”。今以收《傳》考之,如雲收受爾朱榮子金,故
減其惡。其實榮之凶悖,收未嘗不書於冊。至《論》中所云,若“修德義之風,
則韓、彭、伊、霍,夫何足數”。反言見意,正史家之微詞。指以虛褒,似未達
其文義。又雲楊愔、高德正勢傾朝野,收遂為其家作傳;其預修國史,得陽休之
之助,因為休之父固作佳傳。案:愔之先世為楊椿、楊津,德正之先世為高允、
高祐。椿、津之孝友亮節,允之名德,祐之好學,實為魏代聞人。寧能以其門祚
方昌,遂引嫌不錄。況《北史·陽固傳》稱,固以譏切聚斂,為王顯所嫉,因奏
固剩請米麥,免固官,從征硤石。李平奇固勇敢,軍中大事,悉與謀之。不雲固
以貪虐先為李平所彈也。李延壽書作於唐代,豈亦媚陽休之乎?又雲盧同位至儀
同,功業顯著,不為立傳。崔綽位止功曹,本無事跡,乃為首傳。夫盧同希元義
之旨,多所誅戮,後以義黨罷官,不得雲功業顯著。綽以卑秩見重於高允,稱其
道德,固當為傳獨行者所不遺。觀盧文訴辭,徒以父位儀同,綽僅功曹,較量官
秩之崇卑,爭專傳附傳之榮辱(《魏書》初定本、《盧同》附見《盧元傳》,
《崔綽》自有傳,後奉敕更審,同立專傳,綽改入附傳),是亦未足服收也。蓋
收恃才輕薄,有驚蛺蝶之稱,其德望本不足以服眾。又魏、齊世近,著名史籍者
並有子孫,孰不欲顯榮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譁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論,
人非南董,豈信其一字無私?但互考諸書,證其所著,亦未甚遠於是非。“穢史”
之說,無乃已甚之詞乎。李延壽修《北史》,多見館中墜簡,參核異同,每以收
書為據。其為《收傳論》云:“勒成魏籍,婉而有章,繁而不蕪,志存實錄。”
其必有所見矣。今魏澹等之書俱佚,而收書終列於正史,殆亦恩怨並盡而後是非
乃明歟。收敘事詳贍,而條例未密,多為魏澹所駁正。《北史》不取澹書,而
《澹傳》存其《敘例》。絕不為掩其所短,則公論也。
△《北齊書》·五十卷(內府刊本)
唐李百藥奉敕撰。蓋承其父德林之業,纂緝成書,猶姚思廉之繼姚察也。大
致仿《後漢書》之體,卷後各系《論贊》。然其書自北宋以後漸就散佚,故晁公
武《讀書志》已稱殘闕不完。今所行本,蓋後人取《北史》以補亡,非舊帙矣。
今核其書,《本紀》則《文襄紀》集冗雜,《文宣紀》、《孝昭紀》論辭
重複;《列傳》則九卷、十卷、十一卷、十四卷、十五卷、二十六卷、二十七卷、
二十九卷至四十卷俱無《論贊》,二十八卷有《贊》無《論》,十二卷、四十六
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卷、四十九卷有《論》無《贊》。又《史通》引李百藥
《齊書·論魏收》云:“若使子孫有靈,竊恐未挹高論。”又云:“足以入相如
之室,游尼父之門,志存實錄,詆訐奸私。”今《魏收傳》無此語,皆掇拾者有
所未及也。至如《庫狄乾傳》之連及其子士文、《元斌傳》之稱齊文襄,則又掇
拾者刊削未盡之辭矣。北齊立國本淺,文宣以後,綱紀廢弛,兵事俶擾,既不及
後魏之整飭疆圉,復不及後周之修明法制。其倚任為國者,亦鮮始終貞亮之士,
均無奇功偉節,資史筆之發揮。觀《儒林》、《文苑》傳敘,去其已見《魏書》
及見《周書》者,寥寥數人,聊以取盈卷帙。是其文章萎苶,節目叢脞,固由於
史材、史學不及古人,要亦其時為之也。然一代興亡,當有專史。典章之沿革、
政事之得失、人材之優劣,於是乎有徵焉。未始非後來之鑑也。
△《周書》·五十卷(內府刊本)
唐令狐德棻等奉敕撰。貞觀中修梁、陳、周、齊、隋五史,其議自德棻發之。
而德棻專領《周書》,與岑文本、崔仁師、陳叔達、唐儉同修。晁公武《讀書志》,
稱宋仁宗時出太清樓本,合史館秘閣本,又募天下書而取夏竦、李巽家本,下館
閣是正其文字。其後林希、王安國上之。是北宋重校,尚不雲有所散佚。今考其
書,則殘闕殊甚,多取《北史》以補亡。又多有所竄亂,而皆不標其所移掇者何
卷,所削改者何篇。遂與德棻原書混淆莫辨。今案其文義,粗尋梗概,則二十五
卷、二十六卷、三十一卷、三十二卷、三十三卷俱《傳》後無《論》。其傳文多
同《北史》,惟更易《北史》之稱周文者為太祖。《韋孝寬傳》連書周文、周孝
閔帝,則更易尚有未盡。至《王慶傳》連書大象元年、開皇元年,不言其自周入
隋,尤剽取《北史》之顯證矣。又如《韋孝寬傳》末刪《北史》“兄敻”二字,
則《韋敻傳》中所云與孝寬並馬者,事無根源。《盧辯傳》中刪去其曾事節閔帝
事,則傳中所云及帝入關者,語不可曉。是皆率意刊削,遂成疏漏。至於遺文脫
簡,前後疊出,又不能悉為補綴。蓋名為德棻之書,實不盡出德棻。且名為移掇
李延壽之書,亦不盡出延壽。特大體未改而已。劉知幾《史通》曰:“今俗所行
《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其書文而不實,雅而不檢,真跡甚寡,客氣尤繁。
尋宇文開國之初,事由蘇綽。軍國詞令,皆準尚書。太祖敕朝廷他文,悉準於此。
蓋史臣所記,皆稟其規。柳虬之徒,從風而靡。”案綽文雖去彼淫麗,存茲典實,
而陷於矯枉過正之失,乖乎適俗隨時之義。苟記言若是,則其謬愈多。爰及牛弘,
彌尚儒雅,即其舊事,因而勒成,務累清言,罕逢佳句。而令狐不能別求他述,
用廣異聞,惟憑本書,重加潤色,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實錄。又議其以王劭、
蔡允恭、蕭韶、蕭大圜、裴政、杜台卿之書中有俚言,故致遺略。其詆諆德棻
甚力。然文質因時,紀載從實。周代既文章爾雅,仿古制言,載筆者勢不能易彼
妍辭,改從俚語。至於敵國詆謗,里巷諺謠,削而不書,史之正體。豈能用是為
譏議哉?況德棻旁徵簡牘,意在摭實。故《元偉傳》後於元氏戚屬事跡湮沒者,
猶考其名位,連綴附書,固不可概斥為疏略。《庾信傳論》仿《宋書·謝靈運傳》
之體,推論六義源流,於信獨致微辭。良以當時儷偶相高,故有意於矯時之弊,
亦可見其不專尚虛辭矣。知幾所云,非篤論也。晁公武《讀書志》祖述其語,掩
為己說。聽聲之見,尤無取焉。
△《隋書》·八十五卷(內府刊本)
唐魏徵等奉敕撰。貞觀三年,詔徵等修隋史。十年成紀傳五十五卷。十五年
又詔修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顯慶元年,長孫無忌上進。據劉知幾《史
通》所載,撰《紀傳》者為顏師古、孔穎達。(案:《集古錄》據《穎達墓碑》,
謂碑稱與魏鄭公同修《隋書》,而傳不著。蓋但據《舊唐書》言之,未考知幾書
也。)撰《志》者為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棻。案:宋刻
《隋書》之後有天聖中校正舊跋,稱同修《紀傳》者尚有許敬宗,同修《志》者
尚有敬播。至每卷分題,舊本十《志》內惟《經籍志》題侍中鄭國公魏徵撰。
《五行志序》或雲褚遂良作。《紀傳》亦有題太子少師許敬宗撰者。今從眾本所
載,《紀傳》題以徵、《志》題以無忌云云。是此書每卷所題撰人姓名。在宋代
已不能畫一。至天聖中重刊,始定以領修者為主,分題徵及無忌也。其《紀傳》
不出一手,間有異同。如《文帝本紀》雲“善相者趙昭”,而《藝術傳》則作
“來和”。又《本紀》雲“以賀若弼為楚州總管”,而弼本傳則作“吳州”。蓋
卷帙浩繁,牴牾在所不免。至顧炎武《日知錄》所摘《突厥傳》中上言沙缽略可
汗擊阿波破擒之,下言雍虞閭以隋所賜旗鼓西征阿波,敵人以為隋兵所助,多來
降附,遂生擒阿波一條,則疑上文本言擊阿波破之,傳寫誤衍一“擒”字。炎武
以為一事重書,似未必然也。其十《志》最為後人所推,而或疑其失於限斷。考
《史通·古今正史篇》,稱太宗以梁、陳及齊、周、隋氏並未有書,乃命學士分
修,仍以秘書監魏徵總知其務。始以貞觀三年創造,至十八年方就。合為五代紀
傳,並目錄凡二百五十二卷。書成,下於史閣,惟有十《志》,斷為三十卷。尋
擬續奏,未有其文。太宗崩後,刊勒始成其篇第,編入《隋書》。其實別行,俗
呼為“五代史志”云云。是當時梁、陳、齊、周、隋五代史本連為一書,十《志》
即為五史而作,故亦通括五代。其編入《隋書》,特以隋於五史居末,非專屬隋
也。後人五史各行,十《志》遂專稱《隋志》,實非其舊。乃議其兼載前代,是
全不核始末矣。惟其時《晉書》已成,而《律曆志》所載《備數》、《和聲》、
《審度》、《嘉量》、《衡權》五篇,《天文志》所載《地中》、《晷影》、
《漏刻》、《經星》、《中宮二十八舍》、《十煇》諸篇,皆上溯魏、晉,與
《晉志》復出,殊非史體。且同出李淳風一人之手,亦不應自剿己說。殆以《晉
書》不在五史之數,故不相避歟。《五行志》體例與《律歷》、《天文》二志頗
殊,不類淳風手作。疑宋時舊本題褚遂良撰者,未必無所受之。《地理志》詳載
山川,以定疆域。《百官志》辨明品秩,以別差等。能補蕭子顯、魏收所未備。
惟《經籍志》編次無法,述經學源流,每多舛誤。如以《尚書二十八篇》為伏生
口傳,而不知伏生自有《書》教齊、魯間。以《詩序》為衛宏所潤益,而不知傳
自毛亨。以《小戴禮記》有《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為馬融所增益,
而不知劉向《別錄禮記》已載此三篇。在十《志》中為最下。然後漢以後之藝文,
惟藉是以考見源流,辨別真偽,亦不以小疵為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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