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經部三十

○春秋類存目一
△《左傳節文》·十五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舊本題“宋歐陽修編”,明萬曆中刊版也。取《左傳》之文略為刪削。每篇
之首,分標《敘事》、《議論》、《詞令》諸目。又標《神品》、《能品》、
《真品》、《具品》、《妙品》諸名及《章法》、《句法》、《字法》諸字。前
有慶曆五年修《自序》。《序》中稱胡安國《春秋傳》及真德秀《文章正宗》,
是不足與辨矣。
△《春秋道統》·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是書僅分上、下二卷,而抄本細字乃八巨冊。不著撰人名氏,惟冠以乾道八
年晉江傅伯成《序》,稱為元祐間《春秋》博士劉絢質夫所作。考陳振孫《書錄
解題》載劉絢《春秋傳》,無“道統”二字之名。《文獻通考》作十二卷,《玉
海》作五卷,與二卷之數亦不合。又振孫稱所解明正簡切,而此本並無解《經》
之語,止鈔撮《左氏傳》,間及《公》、《穀》、《國語》及略采諸家一二條。
且不特《傳》文多所刪節,即《經》文亦止摘錄一二字,如明代坊本之標題。宋
人經說,亦無此例。《序》中以“何休學”連為人名,其陋已極。又稱後之有功
於《春秋》者有杜預、林堯叟。林堯叟乃在南宋中年,伯成此《序》作於南宋之
初,何由得見?且《杜林合注》是明末坊間所刻,伯成又何由以杜、林並稱乎?
又伯成慶元初為太府丞,寶慶初始加龍圖閣學士。此《序》既曰乾道八年壬辰,
是時伯成方舉進士,何得先以龍圖閣學士結銜?訛謬種種,不可殫述。偽書之拙,
無過是矣。其卷首收藏諸印,亦一手偽造,不足信也。
△《左氏君子例》·一卷、《詩如例》·一卷、《詩補遺》·一卷(內府藏
本)
宋李石撰。石有《方舟易學》,已著錄。《左氏春秋傳》多有“君子曰”字,
林栗指為劉歆所加,其說無據(案栗說見《經義考》所引)。石則以為《左氏傳》
有所謂“君子曰”者,又有稱“仲尼、孔子曰”者,皆示後學以褒貶da6*法,聖人
作《經》之意義。因錄為例,凡“君子”七十三條,而以“聖語”三十二條附之,
皆無所發明。又以《左傳》引《詩》不皆與今說《詩》者同,因取所載一篇一句,
悉裒集而闡論之,以蘄合於斷章取義之旨。凡一百六十八條,名曰《詩如例》。
復采《左傳》所載筮詞、歌謠三十八事,名曰《詩補遺》。於《經》義悉無大裨
益。特當南北宋間,正說《春秋》者掊擊三《傳》之時,而石獨篤志古學,為足
尚耳。舊載《方舟集》中,石門人劉伯熊合為一編,題曰《左氏諸例》,實非石
之舊名。今仍各標本目。其文則與《方舟易學》仍歸諸《方舟集》中,不更錄焉。
△《春秋通論》·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舊本題曰“宋人撰”,不著名氏。諸家書目亦不著錄。其書統論周及列國大
勢,推其興廢之由。周及魯、齊、晉、宋、衛、鄭、楚、秦,各為一篇,吳、越
共為一篇,皆捃拾舊文,為事後成敗之論。每句隸事而各引《傳》以為之注。其
言膚淺,無所發明。
△《春秋握奇圖》·一卷(永樂大典本)
金利鸞孫撰。鸞孫字士貴,旴江人。前有《自序》,稱“《握奇圖》者,
《春秋》家之學也。二百四十二年而該之萬八千言。編年以為經,而列五伯內外
諸侯以緯之。縱取則年與事類,衡切則國之本末具在。乃各敘事略於其後,一覽
而思過半矣”云云。據其所言,則此書所重在於《年表》。今《年表》散佚,只
存其論,已非鑾孫著書之本旨,不足取矣。
△《春秋左傳句解》·三十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元朱申撰。申有《周禮句解》,已著錄。是書惟解《左傳》,不參以《經》
文,蓋猶用杜預以前之本。其一事而始末別見者,各附註本文之下,端委亦詳。
惟《傳》文頗有刪節,是其所短。如隱公之首刪“惠公元妃孟子”一節,則隱桓
兄弟之故何自而明哉?
△《春秋經疑問對》·二卷(永樂大典本)
元黃復祖撰。復祖字仲篪,廬陵人。《元史》:“仁宗皇慶三年復科舉法,
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
內出題。經義一道,各治一經。元統以後,少變程式。易漢人、南人第一場《四
書》為本經。”復祖序云:“至正辛巳大科載復有經疑之條。”即《元史·志》
所謂變程式之時也。其書以《經》、《傳》之事同辭異者求其常變,察其詳略,
以《經》核《傳》,以《傳》考《經》,以待學子之問。蓋亦比事屬辭之遺意。
其大旨則專為場屋進取而作,故議論多,而義理則疏焉。
△《春秋合題著說》·三卷(永樂大典本)
元楊維楨撰。維楨字廉夫,號鐵崖,山陰人。泰定四年進士。初署天台尹,
改錢清場鹽司令。轉建德總管府推官,擢江西儒學提舉。未及上而兵亂,遂不復
仕,放浪於詩酒歌舞之間。明初命修禮樂書,旋以老病辭歸。事跡具《明史·文
苑傳》。案宋《禮部貢舉條式》、《崇寧貢舉令》,《春秋義》題聽於三《傳》
解《經》處出。靖康元年改,止用正《經》出題。紹興五年禮部議,《春秋》正
《經》詞語簡約,比之五經為略。問目所在,易於周遍。往往州郡問目,重複甚
多。每遇程文,鮮不相犯。請仍聽於三《傳》解《經》處相兼出題。《元史·選
舉志》所載延祐條例,不言《春秋》出題之法。以維楨是書考之,蓋亦以《經》
文易復,改為合題。明制《春秋》合題之法,蓋沿元舊也。維楨《自序》曰:
“《春秋》正變無定例,故關合無定題。筆削有微旨,故會通有微意。初學者不
知通活法以求義,場屋中往往不得有司之意。今以當合題凡若干,各題著說,使
推其正變無常,縱橫各出,以御場屋之敵。”又曰:“學者因是而得其活法,則
求《經》之微亦無出於此,不止決科之計。”然其書究為科舉而作,非通《經》
者所尚也。
△《春秋透天關》·四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晏兼善撰”,不著時代。據其兼及合題,是元人也。其書專為場屋
而作,義殊膚淺。如解“元年春王正月”雲“若就春字正月上用工,則春者天之
所為,聖人紀人道之始,全以天道、王道立說亦可”云云,則一書之大指可知矣。
△《春秋四傳》·三十八卷(內府藏本)
不知何人所編。首載杜預、何休、范寧、胡安國四《序》,次《春秋綱領》,
述各家議論。次《春秋提要》,如周十二王、魯十二公以及會盟戰伐之數,並撮
舉大凡。次《春秋列國圖說》。次《春秋二十國年表》、次《春秋諸國興廢說》。
凡《經》文之下,皆分注《左氏》、《公羊》、《穀梁》三傳,而胡《傳》則別
為標出,間加音注,別無發明參考之處。考元俞皋《春秋集傳釋義大成》始於三
《傳》之後附錄胡《傳》。吳澄《序》稱其兼列胡氏,以從時尚。而四《傳》之
稱亦即見於澄《序》中。知胡《傳》躐躋三《傳》之列,自元初已然。此本驗其
版式,猶為元槧,蓋當時鄉塾讀本也。
△《麟經指南》·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署曰“退修菴題”,亦不詳何人也。《序》
稱幼習是《經》,以舉進士為業。投老山林,兵火之餘,先世遺書無復存者。間
因餘暇,條分大義,立題命意。凡可引用之語,各附於後,又間引先儒破題。蓋
元末鄉塾之陋本也。
△《春秋圖說》(無卷數,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列目百二十有二,始《十二公年譜》,終《諸儒傳授》。
中間《列國世次》、《輿地山川名號》以及《經》、《傳》所載名物典故,悉有
圖有說。其年表皆鈔《史記》。其《名號歸一圖》即馮繼先所撰,而分為十九圖。
至《歲星》、《八音》、《四凶》、《十六相》諸圖,則又掇之《五經圖》中,
《春秋列國圖說》,則摭自東坡《指掌圖》。又列鄭樵《考定諸國地名》及《敘
國邑地同異說》、《敘山水同異說》。大抵雜駁不倫,未見精核。卷首題曰《春
秋筆削髮微》。考楊甲《六經圖》中有《春秋筆削髮微圖》,以此本互勘,一一
相合。蓋掇取甲書《春秋》一卷,而攙以雜說,偽立此名。卷首有“竹垞”二字
朱文印,蓋朱彝尊所藏,而《經義考》不著此名。是必後覺其贗托,棄之不錄,
而所棄之本又為吳氏所收耳。
△《春秋提要》·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饒秉鑒撰。秉鑒字憲章,號雯峰,廣昌人。正統甲子舉人,官至廉州府知
府。朱彝尊《經義考》載秉鑒《春秋會通》十五卷,《提要》一卷。今按此書實
四卷,與《春秋會通》另為一書。彝尊蓋未見其本,故傳聞訛異。其書以《春秋》
書時書月難於記誦,故錯綜而次序之,分十二公為十二篇。先列《經》文於右,
而總論其義於後,大旨以胡《傳》為宗。
△《左觿》·一卷(通行本)
明邵寶撰。寶字國賢,號二泉,無錫人。成化甲辰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
諡文莊。事跡具《明史·儒林傳》。是編乃其讀《左傳》所記,雜論書法及註解,
然寥寥無多。蓋隨意標識於《傳》文之上,亦其《簡端錄》之類也。其中精確者
數條,顧炎武《左傳補註》已采之。所遺者,其糟粕矣。
△《春秋經世》·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魏校撰。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是編名《春秋經世》者,蓋取
《莊子》“《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語也。所注惟隱公一卷,其注多從《左氏》。
然如“公矢魚於棠”,全錄臧僖伯諫詞,惟移《傳》末“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二句於《傳》首,此亦何需校鈔錄耶?間有自出新意者,如謂紀子伯、莒子盟於
密,當作紀侯子帛,以子帛為紀侯之名;又謂挾卒乃異姓之卿:則又皆杜撰之談
矣。
△《春秋說志》·五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呂柟撰。柟有《周易說翼》,已著錄。柟所著他書率篤實近理,惟
此書務為新說苛論。凡所譏刺,皆假他事以發之,而所書之本事反置不論。如以
“公及邾儀父盟於蔑”、“祭伯來”、“公及戎盟於唐”、“鄭人伐衛”、“衛
人殺州吁”,皆為平王之罪。又如“叔孫豹卒”,謂《經》不書餓死,乃為賢者
諱。謂“郯子來朝”,以其知禮錄之。大抵褒貶迂刻,不近情理。至謂書季孫意
如之卒為見天道之左,則聖人並怨天矣。其失不止於穿鑿也。
△《春秋集要》·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鍾芳撰。芳字仲實,瓊山人。正德戊辰進士,官至戶部左侍郎。是書以
《集要》為名,故文殊簡略。中間如謂“春王正月”為建子,謂《桓公三年》書
“有年”非紀異,謂《襄公二十八年》書衛侯衎非俟其改過,謂《昭公元年》書
敗狄大鹵非譏毀車崇卒,與胡《傳》異者不過數條。餘大抵依回其說。甚至如
《僖公十七年》夏滅項,胡《傳》誤以為季孫者,亦因仍不變,無所短長。又多
采董仲舒、劉向、劉歆災異之說,穿鑿事應。至以《宣公八年》之大旱為《十五
年》稅畝之由,事在七年之後,而應在七年之前,尤為乖謬。其採用《公》、
《穀》月日之例,既多附會,而採用《左傳》,尤無體例。其最甚者,《莊公二
十年》“陳殺公子禦寇”下,忽注“晉獻公患桓、莊之族偪,而士蒍譖去之”十
五字;《僖公二十二年》“宋公伐鄭”下,忽附錄“被發而祭於野,夷俗皆然”
十字;《二十三年》“楚人伐陳”下,忽附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八字。此
類不可殫數。其採用《左氏》義者,《襄公四年》“叔孫豹如晉”下,惟辨古自
歌、工歌二義;《僖公九年》“會於葵丘”下,責宰孔不當阻晉侯;《成公五年》
“梁山崩”下,責伯宗之攘善:亦皆與《經》義渺不相關。陳烈《序》乃稱其擴
前人之所未發,過矣。
△《春秋私考》·三十六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季本撰。本有《易學四同》,已著錄。本不信三《傳》,故釋《經》處謬
戾不可勝舉。如言惠公仲子非桓公之母,盜殺鄭三卿乃晉人使刺客殺之,晉文公
歸國非秦伯所納。諸如此類,皆無稽之談。夫孫復諸人之棄《傳》,特不從其褒
貶義例而已。程端學諸人之疑《傳》,不過以所記為不實而已。未有於二千餘年
之後,杜撰事跡,以改易舊文者。蓋講學家之恣橫,至明代而極矣。
△《春秋世學》·三十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豐坊撰。坊有《古易世學》,已著錄。是書自稱即其先世宋御史中丞稷之
《案斷》而為之釋義,故曰“世學”。然《案斷》之名,宋人書目及《宋史·藝
文志》皆不著錄,向來說《春秋》者亦所未聞。其偽蓋無足辨也。
△《左氏春秋鐫》·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陸粲撰。粲有《左傳附註》,已著錄。是編乃其由工科給事中坐劾張璁、
桂萼謫都勻驛丞時途中所作。皆糾正《左氏》議論之失,亦柳宗元《非國語》之
類。然於《左氏》釋《經》之謬,辟之可也。至記事記言,但各從其實。事乖言
謬,咎在古人,與紀載者無與也。亦謂之“鐫左”,則非其罪矣。甚哉其固也。
△《春秋讀意》·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唐樞撰。樞有《易修墨守》,已著錄。其論《春秋》,以為不當以褒貶看
聖人,只備錄是非,使人自見。蓋以救宋儒穿鑿之失。然謂《春秋》字字褒貶固
為偏論,謂《春秋》竟無褒貶則數十特筆亦灼然不可誣也。讀者知其矯枉之意可
矣。
△《春秋錄疑》·十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趙恆撰。恆字志貞,晉江人。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姚安府知府。是書本胡
氏《傳》而敷衍其意,專為科舉而設。故《經》文可為試題者,每條各於講義之
末總括二語,如制藝之破題。其合題亦附於後,標所以互勘對舉之意。
△《春秋國華》·十七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嚴訥撰。訥字敏卿,常熟人。嘉靖辛丑進士,官至武英殿大學士。諡文靖。
事跡具《明史》本傳。是書以《春秋》所書周及列國之事分隸其國,而仍以魯十
二公之年編之,雜采三《傳》附於《經》下,亦間及《國語》、《史記》諸書。
其甥陳瓚《序》,稱訥請沐三月而成是書。則潦草編排,取盈卷帙,宜但鈔錄舊
文,無所發明考證矣。
△《春秋四傳私考》·十三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徐浦撰。浦字伯源,浦城人。官監察御史。是書舉《左氏》、《公》、
《穀》、胡《傳》之異同,衷以己意。於胡《傳》之深刻者多所駁正,持論頗平
允。然每就事論事,不相貫串。如“朱公和卒”,謂不書薨以示褒。不知外諸侯
《經》皆書卒也。又凡浦無所論斷之條,皆不存《經》之原文,似乎刪節聖經,
亦非體制。
△《左傳註解辨誤》·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傅遜撰。遜有《左傳屬事》,已著錄。是編皆駁正杜預之解,間有考證,
而以意推求者多。視後來顧炎武、惠棟所訂,未堪方駕。前有《古字奇字音釋》
一卷,乃《左傳屬事》之附錄,裝緝者誤置此書中,頗淺陋無可取。後附《古器
圖》一卷,則其孫熙之所彙編。亦剿襲楊甲《六經圖》,無所考訂也。
△《左氏討》·一卷、《左氏論》·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馮時可撰。時可有《左氏釋》,已著錄。是書前有《自序》,稱先為《左
氏討》,繼為《左氏釋》,後為《左氏論》。其《釋》則訓詁為多,《討》與
《論》則皆評其事之是非。不知分為二書,以何別其體例也。然所討論,皆以意
為之,往往失於迂曲。如謂陽虎之攻季氏為必受命魯君,是真信其張公室也,豈
《春秋》書盜為曲筆乎?故今惟錄《左氏釋》,而二書則附存其目焉。
△《春秋翼附》·二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黃正憲撰。正憲有《易象管窺》,已著錄。是書大旨以胡安國《傳》未免
過於刻核,因博採舊聞,自唐孔穎達以下悉為折衷。於明世諸家則多取山陰季本
《私考》、金壇王樵《輯傳》二書。今觀其所論,如謂尹氏卒為吉甫之後,非即
《詩》家父所刺者;仲孫蔑會齊高固於無婁,地非牟婁:亦間有考證。然核其大
體,則未能悉精確也。
△《春秋諸傳辨疑》·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朱睦卷三十  經部三十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撰。睦卷三十  經部三十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有《易學識遺》,已著錄。是編凡一百八十八條。
《明史·藝文志》著錄,卷數與此本相合。然與睦卷三十  經部三十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所撰《五經稽疑》中說
《春秋》者,文並相同。據睦卷三十  經部三十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五經稽疑自序》,蓋此書先成,別本行世,
後乃編入《五經稽疑》中。今《五經稽疑》已別著錄。則此本無庸復載,故附存
其原名,備考核焉。
△《春秋以俟錄》·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瞿九思撰。九思字睿夫,黃梅人。萬曆癸酉舉人。為知縣張維翰所誣構,
謫戍塞下。張居正援之,得釋。後薦授翰林院待詔,不赴。詔有司歲廩給之,終
其身。事跡具《明史·文苑傳》。是書多穿鑿附會之談。如十二公配十二月,二
百四十年配二十四氣之類,皆迂謬不經。與洪化昭《周易獨坐談》皆明儒之行怪
者也。
△《春秋疑問》·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姚舜牧撰。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是書不盡從胡《傳》,亦頗能
掃諸家穿鑿之說,正歷來刻深嚴酷之論。視所注諸經,較多可取,而亦不免於以
意推求,自生義例。如列國之事承告則書,左氏實為定說。舜牧於宿男卒不書名,
既雲告不以名矣,乃於“鄭伯克段”則曰:“此鄭事也,魯《春秋》何以書?見
鄭莊處母子兄弟之間,忍心害理,凡友邦必不可輕與之。此一語專為後日渝平歸
祊、助鄭伐宋起,非謂此事極大,漫書於魯之《春秋》也。”是不考策書之例,
但牽引《經》文,橫生枝節。至於解紀季姜歸京師,謂自季姜歸後,周聘不復加
於魯,乃知以前三聘特在謀婚。此無論別無確據,即以年月計之,三聘之首,是
為凡伯,其事在隱公九年,距祭伯之逆十四年矣。有天子求婚,惟恐弗得,謀於
十四年之前者乎?此並經文亦不能牽合矣。說經不應如是也。
△《春秋匡解》·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鄒德溥撰。德溥有《易會》,已著錄。是書專擬《春秋》合題,每題擬一
破題,下引胡《傳》作注,又講究作文之法。蓋鄉塾揣摩科舉之本。德溥陋必不
至是,疑或坊刻偽托耶?
△《春秋直解》·十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郝敬撰。敬有《周易正解》,已著錄。是編前有《讀春秋》五十餘條。其
言曰:“今讀《春秋》,勿主諸《傳》先入一字。但平心觀理,聖人之情,恍然
自見。”蓋即孫復等廢《傳》之學而又加甚焉。末二卷題曰《非左》,凡三百三
十餘條,皆摘《傳》文之紕繆。其中如費伯城郎駁《左氏》非公命不書之誤,其
說甚辨。公為天王請糴於四國,不書者諱之也,其說亦有理。凡此之類,不可謂
非左氏諍臣。至於曲筆深文,務求瑕釁。如“論賓媚人稱五霸”一條,不信杜預
豕韋、昆吾之說,必以宋襄、楚莊足其數,而謂五霸之名非其時所應有。如此之
類,則不免好為議論矣。
△《讀左漫筆》·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陳懿典撰。懿典字孟常,秀水人。萬曆壬辰進士,官至中允,乞假歸。崇
禎初,起為少詹事,不赴。此書蓋其讀《左傳》時隨筆漫記,凡二十七條。《嘉
禾徵獻錄》載懿典有《讀左史》二卷,此即其《讀左》一卷也。大抵如時文評語。
如開卷“石碏殺州吁”一條云:“石碏誘州吁離窟穴而執之,大是高識。”
又如“孟僖子知孔子”一條云:“孟僖子能知夫子,且能稱其上世而知後有達者,
可謂具隻眼人。”此類亦何須贅論也?
△《春秋闡義》·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曹學佺撰。學佺有《易經通論》,已著錄。是書朱彝尊《經義考》注曰
“未見”,蓋不甚傳。大抵捃摭舊文,無所闡發。
△《麟經統一篇》·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張杞撰。杞字成夫,湖州人。萬曆丁酉舉人,官福清縣教諭。其書不載
《經》文,惟以《經》文之可作試題者截其中二三字為目,各以一破題括其意,
即注胡《傳》於下。後列合題數條,亦各擬一破題,並詮注作文之要。其體又在
講章下矣。
△《春秋麟寶》·六十三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余敷中撰。敷中不知何許人。是書成於萬曆乙卯。全錄《左》、《國》、
《公》、《穀》之文於《經》文之下。《左》、《國》則錄其全,《公》、《穀》
則除其復。《國語》事有在《春秋》前者,別為首卷於前,無所訓釋,亦無所論
斷。前有萬曆乙卯《自序》,言夫子獲百二十國寶書作《春秋》,而絕筆於獲麟,
故曰《麟寶》。其命名取義,殆於“札闥鴻休”矣。
△《春秋續義發微》·十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鄭良弼撰。良弼字子宗,號肖岩,淳安人。萬曆中舉人。此編取胡安國
《傳》所未及者,拾遺補闕,續明其義。一步一趨,皆由安國之義而推之,故其
得失亦與安國相等。朱彝尊《經義考》載良弼有《春秋或問》十四卷、《存疑》
一卷,並《續義》三卷,俱雲“未見”。今此本分十二卷,與所記卷數不符,殆
彝尊以傳聞誤載歟?
△《春秋心印》·十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鄭銶撰。銶,上海入。萬曆中由貢生官青田縣訓導。是編取林堯叟《春秋
句解》中所為提要而推廣其門目,依類摘取《經》、《傳》、《疏》列其下,雜
引諸儒之說而附以己意。前列《春秋總論》十二篇,語多凡陋,率以私意窺測聖
人。其體例尤為復沓。如《莊元年》“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列於錫命類。
《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脤”,列周歸脤類。而五始類中皆載之。《桓十
一年》“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於折”,既列盟類,又入會類。《僖九年》
“九月戊辰,盟於葵丘”,亦列盟類,又入殊盟類。舛互殆不勝舉。其《凡例》
末一條云:“書成之時,夢齊桓公、晉文公各持一單,單開七事,相揖贈予,若
謝而辭之意。覺而思之,各開單七事者,二七十四也。卷完十四,其義已盡,以
示不必再錄。又隆慶初輯《通史聚精》八十卷,亦夢文公朱先生慰余曰:余《綱
目》甚覺煩冗。”是又吳與弼《日錄》之故智矣。
△《春秋左翼》·四十三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王震撰。震字子省,烏程人。其書系《傳》於《經》文之下,凡先《經》
起義、後《經》終事者,悉撮為一。《左傳》中稱號不一者,皆改從《經》文稱
名。有《經》無《傳》者,采他書補之。前後編次,亦間有改易。案朱彝尊《經
義考》有王氏《春秋左翼》,不著撰人名氏,亦不載卷數,而所錄焦竑之《序》,
與此本卷首《序》合。當即此書也。
△《春秋衡庫》·三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馮夢龍撰。夢龍字猶龍,吳縣人。崇禎中由貢生官壽寧縣知縣。其書為科
舉而作,故惟以胡《傳》為主,雜引諸說發明之。所列《春秋前事》、《後事》,
欲於《經》所未書、《傳》所未盡者,原其始末,亦殊沓雜。
△《別本春秋大全》·三十卷(內府藏本)
明馮夢龍撰。是書雖以《春秋大全》為名,而非永樂中官修之原本。其體例,
惟胡安國《傳》全錄,亦間附《左傳》事跡,以備時文捃摭之用。諸家之說,則
僅略存數條。其《凡例》有云:“《大全》中諸儒議論,盡有勝胡氏者。然業已
宗胡,自難並收以亂耳目。”是不亦明知其謬而為之歟?
△《春秋四傳通辭》·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士芳撰。士芳字清佩,海寧人。是書采輯左氏、公羊、穀梁、胡氏四
《傳》,削其繁冗。其《左氏傳》之不附《經》文者,鹹刪汰無遺,亦間附己意
於其下。因董仲舒有“《春秋》無通辭,隨變而移”之語,遂題曰“通辭”,以
明義例之有定。然名曰“四《傳》”,實則合胡氏者留,不合胡氏者去,未嘗以
《經》正《傳》也。
△《春秋左傳典略》·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陳許廷撰。許廷字靈茂,海鹽人。萬曆中諸生,以薦授兵部司務。其書每
一公為一卷,皆摘取《左氏》中單文隻字之可資考核者,證以他書,繁稱博引,
以詭麗為宗,不專主於疏通《經》義。然就其所論,亦往往失之穿鑿。如衛懿公
好鶴,則取浮邱公之言;秦人歸帑,則指為漢興之讖:多未免於蕪雜也。
△《春秋揆》·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黃道周撰。道周有《易象正》,已著錄。是書以天人之故,若表之於晷景。
《春秋》以天治人,故以《揆》名書,通為一篇。其說謂:“揆者,晷也,表晷
也。日南則其晷陰,日北則其晷陽。揆之則於其景也。宣公之三年景中也,僖公
之十七年而景乃南,襄公之十年而景乃北。景南者極近,景北者極遠。”又謂
“《春秋》之紀二百四十有二,其三之八十有一,兩之一百二十。自文王受命之
年以及仲尼之沒,參之而得七,兩之而得五。文王以四千三百二十年為春秋,仲
尼以三千六百年為春秋。五文王之春秋,有五文王者出。六仲尼之春秋,有六仲
尼者出。十一大聖人者,以行其二統,而天地為再開闢”云云。蓋以《皇極經世》
之學說《春秋》,自三《傳》以來,未之前聞。即邵子亦未發此義也。道周《禮
記》諸傳,雖不必盡當於本旨,而借《經》抒論,於人事猶有所裨。此則真無用
之數學,不能以道周之故,曲為之說矣。
△《春秋實錄》·十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鄧來鸞撰。來鸞字繡青,宜黃人。天啟壬戌進士,官至武昌府知府。是編
專為科舉而作,故其《凡例》曰:“《春秋》從胡,凡左與胡觭者必削,定
是非也。”又曰:“《春秋左傳》,惟有關經題者載之,從簡便也。”其書可不
必問矣。
△《春秋纂》(無卷數,山西巡撫采進本)
明朱之俊撰。之俊有《周易纂》,已著錄。是書大抵隨文生義,罕所根據。
如“成風請救須”句,乃婦人左袒母家之常態,遽以繼絕美之。如斯之類,所見
頗淺。又如芮伯萬母事,引隋獨孤後以責其妒,與《經》義了不相關。至於災異
必推事應,尤多穿鑿。
△《麟旨定》(無卷數,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陳於鼎撰。於鼎字爾新,宜興人。是書成於崇禎庚午。以“麟”字代“春
秋”字,命名已陋。又但標擬題,各以一破題為式,而略為詮釋於下。即在舉業
之中亦為下乘矣。
△《春秋三書》·三十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張溥撰。溥有《詩經註疏大全合纂》,已著錄。是書第一編曰《列國論》,
凡二十四卷。第二編曰《四傳斷》,凡七卷。第三編曰《書法解》,凡一卷。同
時徐汧、張採為之序。采又有《例言》,稱《列國論》中尚闕《雜國》一題,
《四傳斷》中僖公闕十餘年,文公全闕,襄公以下亦全闕。采間為補之。《書法
解》為目多端,僅成一則。溥與采倡立復社,聲氣交通,蔓延天下,為明季部黨
之魁。其學問則多由涉獵,未足專門。其所撰述,惟《漢魏六朝一百三家集》搜
羅放佚,採摭繁富,頗於藝苑有功。然在當時,止與梅鼎祚《文紀》諸書齊驅並
駕。較之楊慎、朱謀<土韋>考證,已為少遜矣。至於經學,原非所擅長。此書為未
成之本,亦別無奧義。采等以交遊之故,為掇拾補綴而刊之,實不足以為溥重也。
△《春秋說》·三十卷、《附錄》·三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明王浸大撰。浸大字幼章,合肥人。崇禎丁丑進士。是書雜采諸說,斷以己
意,而本於卓爾康《辨義》者為多。其首為《諸家考》,敘古來《春秋》家及所
著書。次為《經傳大旨》,輯諸家議論之與己合者,次《紀傳》,輯周及列國事
跡,分析《經》文,各以類從,而附以《時義、地義論》。次為《春秋總義》。
次《比事》四十二則,《自跋》附焉。總為三卷弁於首。次乃詮釋《經》文,分
十二公為三十卷。朱彝尊《經義考》不載,蓋此本為浸大孫雲龍所錄,未及刊版
故也。浸大以《春秋》本魯史原文,孔子修之。蓋筆削史文以見義,非變史文以
起義。自說《經》者不舉大義而求之名字、爵號、日月及會之類以為義例,蓋昉
於《公》、《穀》,盛於胡氏。詮說愈繁,而經學愈亂。故著是書以破諸家之言
書法者。然《春秋》固本魯史,其間亦有聖人特筆。如“天王狩於河陽”,《左
傳》具述改修之義。《坊記》所引魯《春秋》、《公羊傳》所引不修《春秋》及
寧殖所稱“載在諸侯之策”者,揆之聖《經》,有同有異。欲駁一字褒貶之說,
而謂聖《經》僅魯史之節文,未免矯枉而過直。其說《經》亦多臆斷。如解“尹
氏卒”云:“《公》、《穀》謂譏世卿,鑿矣。欒、郤、韓、范世專晉,七穆世
專鄭,曷為不譏,而特譏王朝大夫乎?”夫外大夫卒,例不見《經》,《春秋》
何由譏之耶?解“肆大眚”云:“文姜罪惡通天,歿後必有陰禍,莊公肆眚,為
之求福免罪耳。”不知《春秋》時浮屠之教未入中土,何得有罪福之說。解“鄭
棄其師”云:“此高克怨辭。”夫克一逋臣,豈能以其事遍赴列國?杜預所謂克
狀其事以告魯者,本無確證,何得遽斷為據克之言?又《比事》中解“城築”一
條云:“邑書城。台、館、囿書築。城,土功也,故須築。南門、雉門書作,木
功也,故須作。”夫南門、雉門豈竟不須土功?且兩觀何以亦書作也?凡此皆隨
意生文,不為典要。至其《紀傳》敘事,並始於隱元年,訖於哀十四年。其中止
雲某事書於《經》某事不書。又自齊、晉以下皆以魯公年數紀年,即《周本紀》
亦然。是屈天王之正朔,就侯國之紀年。經解史裁,蓋兩無所當矣。其《諸家考》
中升胡《傳》於西漢諸儒之前,已為無識。卷後又自識云:“呂大圭、灌甫、趙
企明、姜廷善未詳。”案灌甫,明宗室朱睦卷三十  經部三十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字,已見《考》中,而遽忘之。
呂大圭字圭叔,南宋末人,所著有《春秋或問》及《五論》。企明,宋趙鵬飛字,
所著有《春秋經筌》。廷善,明姜寶字,所著有《春秋事義考》。而浸大俱曰未
詳。是即此數家,尚未窺全帙,甚至引杜預《集解》亦稱之為杜《疏》,尤為無
據。蓋所見未博,故議論多而考證少也。
△《春秋義》·三十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顧懋樊撰。懋樊有《桂林點易丹》,已著錄。是書朱彝尊《經義考》雲
“未見”。前有懋樊《自序》,稱以胡《傳》為宗,參之《左氏》、《公》、
《穀》三家,佐以諸儒之說。今觀其書,直敷衍胡《傳》為舉業計耳,未嘗訂正
以三《傳》,亦未訂正以諸儒之說也。
△《鍾評左傳》·三十卷(內府藏本)
是編為毛晉汲古閣所刻。惟錄杜預《左傳集解》。較坊本兼刻林堯叟《注》
者,特為近古。然綴以鍾惺評點,改其名為《鍾評左傳》,殊為蛇足。惺撰《詩
歸》,別開蹊徑,尚能成一家之言。至於詁經,則非其所長也。
△《春秋左傳評註測義》·七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凌稚隆撰。稚隆字以棟,烏程人。是書詮釋《左傳》,以杜預《注》為宗,
而博採諸說增益之。其於《左氏》之不合者,亦間有辨正,又取世次、姓氏、地
名、諡號、封爵標於卷首,以便檢閱,然皆冗碎不足觀。朱彝尊《經義考》作七
十卷,《浙江通志》作三十卷。此本與彝尊所記合,知《通志》為傳寫誤矣。
△《麟傳統宗》·十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夏元彬撰。元彬本名彪,字仲弢,德清人。其書餖飣成編,漫無體例。隱
公之前,冠以《國語》十數條,以志周東遷始末。蓋仿馮夢龍《春秋衡庫》為之,
而疏略尤甚。《經》文之下,或錄《左氏》,或取《公》、《穀》、《國語》隸
之。或標《傳》名,或不標《傳》名。其附錄者,或有“附”字,或無“附”字。
端緒茫然,猝難究詰。又如“費伯”之注誤在“盟唐”之下。“楚殺公子側”
《傳》上,忽注云:“出宋楚平《傳》”。“衛州吁弒君”下只載《詩·綠衣》
一章,並無他注。“壬午大閱”,全錄《周官》“中春教振旅”以下四則,亦不
置一詞。如是者指不勝屈。文震孟《序》乃稱其得於經術者深,亦可異矣。
△《春秋因是》·三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梅之熉撰。之熉字惠連,麻城人。是編專為《春秋》制義比題、傳題
而作,每題必載一破題而詳列作文之法。蓋舊制以《春秋》一經可命題者不過七
百餘條,慮其易於弋獲,因而創為合題。及合題之說紛紜淆亂,試官舉子均無定
見,於是此類講章出焉。夫信《傳》不信《經》,先儒以為詬厲,猶為三《傳》
言之也。至於棄置《經》文而惟於胡《傳》之中推求語氣以行文,《經》已荒矣。
其弊也,又於胡《傳》之中摘其一字、兩字,牽合搭配,以聯絡成篇,則並《傳》
亦荒矣。此類講章,皆經學之蟊賊,本不足錄。特一以見場屋舊制。所謂比題、
傳題者,其陋如此,並非別有精微。一以見明季時文之弊,名為發揮《經》義,
實則割裂《傳》文,於聖人筆削之旨,南轅北轍。均可以為炯鑒。故附存其目,
為學《春秋》者戒焉。
△《春秋三傳衷考》·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施天遇撰。天遇字昌辰,武康人。是編雖以三《傳》為名,實以胡《傳》
為去取。凡胡《傳》所駁,概從刊削,故所存僅三《傳》之事跡。又雜引《詩》、
《書》、《禮記》及《國語》之文以足之,特取備時文之捃摭而已。
△《春秋左傳地名錄》·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劉城撰。城字伯宗,貴池人。是編前列國名,後列地名,各以十二公時代
為序。地名之下各有注,少僅一二字,多亦不過六七字。蓋隨手集錄,姑備記誦,
無所考正。視後來高士奇、江永二家之書不及遠矣。
△《春秋五傳平文》·四十一卷(內府藏本)
明張岐然編。岐然字秀初,錢塘人。其書采《左傳》、《公羊傳》、《穀梁
傳》、胡安國《傳》而益以《國語》。《國語》亦稱《春秋外傳》,故謂之“五
傳”。曰“平文”者,明五《傳》兼取,無所偏重之義也。其《自序》曰“嘗與
虞子仲皜泛覽《春秋》七十二家之旨,蓋鮮有不亂者。及觀近時經生家之說,
殆不可復謂之《春秋》。究其弊,率起於不平心以參諸家而過尊胡氏。久之惟知
有胡氏《傳》,更不知有他氏。又久之惟從胡《傳》中牽合穿鑿,並不知有《經》。
此所謂亂之極也”云云。考胡安國當高宗之時,以《春秋》進講,皆準南渡時勢
以立言。所謂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有為言之者也。元、明兩代,時異勢殊,乃
以其源出程子,遂用以取士,已非安國作《傳》之初意。元制兼用三《傳》,明
制兼用張洽《傳》,蓋亦陰知胡安國之多僻,而補救其偏。永樂中修《春秋大全》,
襲用汪克寬《纂疏》,乃專尊胡《傳》,又非延祐、洪武立法之初意。然胡廣等
之《大全》,雖偏主一家,傷於固陋,猶依《經》立義也。其後剽竊相仍,棄
《經》誦《傳》,僅摘《經》文二三字以標識某公某年。迨其末流,《傳》亦不
誦,惟約略《傳》意,標一破題,轉相授受而已。蓋又並非修《大全》之初意矣。
岐然指陳流弊,可謂深切著明,故其書皆參取四《傳》以救胡《傳》之失。雖去
取未必盡當,要其針砭俗學,破除錮習,於《春秋》不為無功。惟五《傳》皆具
有成編,人所習誦,不待此刻而傳。故取其衛《經》之意,而不復錄其書焉。
△《春秋年考》·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後有《自跋》,稱初成於天啟甲子,重訂於崇禎辛未。自署
曰“天畸人”。有三小印:一曰“三峨”,一曰“仲先”,一曰“且止菴居”。
不知為何許人也。其書仿《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之例,以年為經,以國為緯,
各書大事於年下。然體例頗為叢雜。如周為第一格,平王四十九年稱“宰咺來
賵仲子”。此內魯之詞,當系之魯,不當系之周也。至五十九年稱“武氏子來魯
求賻”,則稱“來”似內魯,稱“魯”又似外魯,更無體例矣。又瓦屋之盟列之
於晉,則排纂有訛;晉獲秦諜增晉伐秦字,則事實或誤:均不足以為據。
卷三十  經部三十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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