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啟第二十三

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漢之輔,上書稱奏。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
劾愆謬,總謂之奏。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
秦始立奏,而法家少文。觀王綰之奏勛德,辭質而義近;李斯之奏驪山,事
略而意逕:政無膏潤,形於篇章矣。自漢以來,奏事或稱“上疏”,儒雅繼踵,
殊采可觀。若夫賈誼之務農,晁錯之兵事,匡衡之定郊,王吉之觀禮,溫舒之緩
獄,谷永之諫仙,理既切至,辭亦通暢,可謂識大體矣。後漢群賢,嘉言罔伏,
楊秉耿介於災異,陳蕃憤懣於尺一,骨鯁得焉。張衡指摘於史職,蔡邕銓列於朝
儀,博雅明焉。魏代名臣,文理迭興。若高堂天文,王觀教學,王朗節省,甄毅
考課,亦盡節而知治矣。晉氏多難,災屯流移。劉頌殷勤於時務,溫嶠懇惻於費
役,並體國之忠規矣。
夫奏之為筆,固以明允篤誠為本,辨析疏通為首。強志足以成務,博見足以
窮理,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體也。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昔周之
太僕,繩愆糾謬;秦之御史,職主文法;漢置中丞,總司按劾;故位在鷙擊,砥
礪其氣,必使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者也。觀孔光之奏董賢,則實其奸回;路粹之
奏孔融,則誣其釁惡。名儒之與險士,固殊心焉。若夫傅鹹勁直,而按辭堅深;
劉隗切正,而劾文闊略:各其志也。後之彈事,迭相斟酌,惟新日用,而舊準弗
差。然函人慾全,矢人慾傷,術在糾惡,勢必深峭。《詩》刺讒人,投畀豺虎;
《禮》疾無禮,方之鸚猩。墨翟非儒,目以豕彘;孟軻譏墨,比諸禽獸。《詩》、
《禮》、儒墨,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雲能免。是以世人為文,競於詆訶,吹
毛取瑕,次骨為戾,復似善罵,多失折衷。若能辟禮門以懸規,標義路以植矩,
然後逾垣者折肱,捷徑者滅趾,何必躁言醜句,詬病為切哉!是以立範運衡,宜
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辭有風軌,總法家之式,秉儒家之文,不畏強御,氣流
墨中,無縱詭隨,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直方之舉耳。
啟者,開也。高宗雲“啟乃心,沃朕心”,取其義也。孝景諱啟,故兩漢無
稱。至魏國箋記,始雲啟聞。奏事之末,或雲“謹啟”。自晉來盛啟,用兼表奏。
陳政言事,既奏之異條;讓爵謝恩,亦表之別乾。必斂飭入規,促其音節,辨要
輕清,文而不侈,亦啟之大略也。
又表奏確切,號為讜言。讜者,偏也。王道有偏,乖乎蕩蕩,矯正其偏,故
曰讜言也。孝成稱班伯之讜言,貴直也。自漢置八儀,密奏陰陽,皂囊封板,故
曰封事。晁錯受書,還上便宜。後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機密也。夫王臣匪躬,
必吐謇諤,事舉人存,故無待泛說也。
贊曰:皂飭司直,肅清風禁。筆銳干將,墨含淳酖。
雖有次骨,無或膚浸。獻政陳宜,事必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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