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墓志銘十二首
【故龍圖閣學士滕公墓志銘(代張文定公作)】
神宗英文烈武聖孝皇帝初臨海內,厲精為治,旁求天下,以出異人,得英偉
大度之士。滕公元發始見知於英祖,而未及用,書其姓名藏於禁中,帝以是知之。
既見公,姿度雄爽,問天下所以治亂。不思而對曰:“治亂之道,如黑白東西
所以變色易位者,朋黨亂之也。”帝曰:“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公曰:“君
子無黨。譬之草木,綢繆相附者必蔓草,非松柏也。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
不然,雖上聖不治。”帝太息曰:“天下名言也。”
遂以右正言,知制誥諫院、開封府,拜御史中丞、翰林學士,且大用矣。而
公性疏達不疑,在帝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帝知其誠盡,
事無鉅細,人無親疏,輒以問公。或中夜降手詔,使者旁午,公隨事解答,不自
嫌外。而執政方立新法,天下洶洶,恐公有言而帝信之,故相與造事謗公。帝雖
不疑,然亦出公於外。以翰林侍讀學士知鄆州,移定與青,留守南都,徙齊、鄧
二州,用公之意蓋未衰也。而公之妻黨有犯法至大不道者,小人因是出力擠公,
必欲殺之。帝知其無罪,落職,知池州。徙蔡,未行,改安州。既罷,入朝,未
對。而左右不悅者,又中以飛語。復貶筠州。士大夫為公危栗,或以為且有後命。
公談笑自若,曰:“天知吾直,上知吾忠,吾何憂哉!”乃上書自明,帝覽之,
釋然,即以為湖州。方且復用,而帝升遐。公讀遺詔,僵仆頓絕。久之乃蘇,曰:
“已矣,吾無所自盡矣。”
今上即位,徙公為蘇、揚二州,除公龍圖閣直學士,復以為鄆州,徙真定、
河東。治邊凜然,威行西北,號稱名將。而宦官為走馬者,誣公病不任職,詔徙
許州。御史lun6*公守邊奇偉之狀,且言其不病,詔復留河東,而公已老,蓋年七十
有一矣。即力求淮南,上不得已,乃以龍圖閣學士、知揚州,未至而薨。蓋元祐
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方平歷事三宗,逮與天聖、景祐間賢公卿游。公雖為晚進,而開濟之資,邁
往之氣,蓋有前人風度。以先帝神武英斷,知公如此,而終不大用。每進,小人
輒讒之。公嘗上章自訟,有曰:“樂羊無功,謗書滿篋。即墨何罪?毀言日聞。”
天下聞而悲之。嗚呼,命也夫!
公諱甫,字元發。其後避高魯王諱,以字為名,而字達道。東陽人也。滕氏
出周文公之子錯,封於滕,所謂滕叔繡者。十一代祖令琮為唐國子司業,令琮生
太常博士翼,翼生贈戶部侍郎伉,伉生贈禮部侍郎蓋,蓋生戶部侍郎贈右僕射
珦,珦生太中大夫睦州刺史邁,邁生越州觀察推官糹勃,糹勃生祠部郎中文
規,文規生公之曾祖諱仁俊,為溫州永嘉令。祖諱鑒,不仕。皇考諱高,贈中大
夫。曾祖母、祖母皆范氏,繼祖母陳氏。皇妣王氏,追封太原郡君,生公之夕,
夢虎行月中而墮其室。
九歲能賦,敏捷過人。范希文,皇考舅也,見公而奇之,教以為文。希文為
蘇州,而安定胡先生瑗居於蘇,公往從之,門人以千數,第其文,公常為首。嘗
舉進士,試於庭。宋子京奇其文,擢為第三人,而以聲韻不中法,罷之。其後八
年,復中第第三。
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時孫元規守錢塘,一見公曰:“名臣也,後當為賢
將。”授以治劇守邊之要。
召試學士院,充集賢校理,判吏部南曹,除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戶部判官,
同修起居注,判戶部勾院。公在館閣,未嘗就第見執政,故宰相不悅,不遷者十
年。既遇知神宗,為諫官,知無不言。然御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上
以問公。公曰:“宰相固有罪,然以為跋扈,則臣為欺天陷人矣。”
為開封府。三獄皆滿,公視事之日,理出數百人,決遣殆盡,京師翕然稱之。
為御史中丞。中書、密院議邊事,多不合。趙明與西人戰,中書賞功,而密
院降約束;郭逵修堡,樞密院方詰之,而中書已下褒詔矣。公言:“戰守大事也,
安危所寄。今中書欲戰,密院欲守,何以令天下!願敕大臣,凡戰守除帥,議同
而後下。”上善之。諫官楊繪言宰相不當以其子判鼓院。上曰:“繪不習朝廷事,
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公曰:“人有訴宰相者,使其子傳達之可乎?且天
下見宰相子在是,豈敢復訴事?”上悟,為罷之。種諤擅築綏州,且與薛向發諸
路兵,環、慶、保全皆出剽掠,西人復誘殺將官楊定。公上疏,極言亮祚已納款,
不當失信,邊隙一開,兵連民疲,必為內憂。京師郡國地震。公三上疏指陳致災
之由。大臣不悅,出公知秦州。上面謂曰:“秦州非朕意也。”留不遣。詔館伴
契丹使。前此館伴非其人,使者議神塔子事,往復紛然。是歲,契丹遣蕭林牙、
楊興公來聘,朝廷憂之。公見興公,開懷與語,問其家世父祖事,委曲詳盡。興
公驚且喜,不復論去歲事。將去,與公馬上泣別。林牙謂興公曰:“君與滕公善,
豈將留此乎?”上聞之大喜。因公奏事殿中,嘆曰:“朕欲擢卿執政。卿逾月不
對,而大臣力薦用唐介矣。”公曰:“臣恨未有死所報陛下知遇,豈愛官職者。”
唐淑問、孫覺言公短,上不信,悉以其言示公,所以慰勞公者甚厚。公頓首曰:
“陛下無所疑,臣無所愧足矣。”
河朔地大震,涌沙出水,壞城池廬舍,命公為安撫使。官吏皆幄寢,居民恐
懼,棄家而茇舍。公獨臥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
民始歸,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飢者,除田稅,察惰吏,修堤防,繕甲兵,督
盜賊,河朔遂安。
使還,大臣將除公并州。上復留公開封府。民有王潁者,為鄰婦隱其金,閱
數尹不能辨。潁憤悶至病。傴杖而訴於公。公呼鄰婦,一問得其情,取金還潁。
潁奮身仰謝,失傴所在,投杖而出,一府大駭。
除翰林學士。夏國主秉常被篡,公言:“繼遷死時,李氏幾不立矣,當時大
臣不能分建諸豪,乃以全地王之,至今為患。今秉常失位,諸將爭權,天以此遺
陛下。若再失此時,悔將無及。請擇一賢將,假以重權,使經營分裂之,可不勞
而定,百年之計也。”上奇其策,然不果用。
欲以公為三司使。力辭,已而除公瀛州安撫使。公入,頓首曰:“臣知事陛
下而已,不能事黨人,願陛下少回昔日之眷,無使臣為黨人所快,則天下皆知事
君為得,而事黨人為無益矣。”上為改容。
公以皇考諱,辭高陽關,乃除鄆州。治盜有方,不獨用威猛,時有所縱舍,
盜為屏息。
移定州。許入覲,力言新法之害。曰:“臣始以意度其不可耳。今為郡守,
親見其害民者。”具道所以然之狀。至定州,以上巳宴郊外,有報契丹入寇邊民
來逃者,將吏大駭,請起治兵。公笑曰:“非爾所知也。”益置酒作樂。遣人諭
逃者曰:“吾在此。虜不敢動。”使各歸業。明日問之,果妄。諸將以是服公。
韓忠彥使契丹,楊興公迎勞,問公所在,且曰:“滕公可謂開口見心矣。”
忠彥歸奏,上喜,進公禮部侍郎,使再任。詔曰:“寬嚴有體,邊人安焉。”公
因作堂,以“安邊”名之。公去國既久,而心在王室,著書五篇,一曰尊主勢,
二曰本聖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黨,五曰贊治道,上之。其略曰:“陛下聖
神文武,自足以斡運六合,譬之**,不必點綴,自然清明。”識者韙其言。
天下大旱,詔求直言。公上疏曰:“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詔,
應熙寧二年以來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罷,ze6*民氣和而天意解矣。”
富彥國之守青州也,嘗置教閱馬步軍九指揮。彥國既去,軍稍缺不補。公至
青,復完之,至溢額數千。其後朝廷屢發諸路兵,或喪失不還,惟青州兵至今為
盛。
其謫守池、安,皆以靜治聞,飲酒賦詩,未嘗有遷謫意。侍郎韓丕,旅殯於
安五十年矣;學士鄭獬,安人也,既沒十年,貧不克葬。公皆葬之。著作佐郎木
炎居喪以毀卒,公既助其葬,又為買田賙之。敕使謝堙市物於安,因緣為奸,民
被其毒,公密疏奸狀,上為罷黜堙。自安定先生之亡,公常割俸以賙其子,及為
湖州,祭其墓,哭之慟,東南之士歸心焉。
自揚徙鄆。歲方飢,乞淮南米二十萬石為備。鄆有劇賊數人,公悉知其所舍,
遣吏掩捕皆獲,吏民不知所出。郡學生食不給,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公曰:
“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乃請以為學田,遂絕其訟。學者作《新田詩》
以美之。時淮南、京東皆大飢,公獨有所乞米為備,召城中富民與約曰:“流民
且至,無以處之,則疾疫起,並及汝矣。吾得城外廢營地,欲為席屋以待之。”
民曰:“諾。”為屋二千五百間,一夕而成。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灶器用皆具。
以兵法部勒,少者炊,壯者樵,婦女汲,老者休,民至如歸。上遣工部郎中王古
按視之,廬舍道巷,引繩棋布,肅然如營陣。古大驚,圖上其事,有詔褒美。蓋
活五萬人云。
徙真定。乞以便宜除盜,許之。然訖公之去,無一人死法外者。秋大熟,積
飢之民,方賴以生,而有司爭糴,谷貴,公奏邊廩有餘,請罷糴二年,從之。
徙知太原府。河東兵勞民貧,而土豪將吏皆利於有警,故喜作邊事,民不堪
命。公始至,蕃族來賀,令曰:“謹斥候,無開邊隙,有寇而失備,與無寇而生
事者,皆斬。”自軍司馬沿邊安撫以下,皆勒以軍法。西人獵境上,河外請益兵。
公曰:“寇來則死之,吾不出一兵也。”河東十二將,其四以備北,其八以備西,
八將更休,為上下番。是歲八月,邊郡稱有警,請八將皆上,謂之防秋。公曰:
“賊若並兵犯我,雖八將不敵也。若其不來,四將足矣。”卒遣更休。而將吏懼
甚,扣閣爭之。公指其頸曰:“吾已舍此矣,頸可斷,兵不可出。”卒無寇,省
芻粟十五萬。河東之所患者,鹽與和糴也。公稍更其法,明著稅額,而通鹽商配
率糧草視物力高下,而不以占田多少為差,民以為便。陽曲縣舊治城西,汾決,
徙城中,縣廢為荒田,公奏還之。使縣治堤防如黃河,民復成市。諸將駐列城者,
長吏或不欲,捃誣以事,有至死者。公奏立法,將有罪,徙他郡訊驗。諸將聞之,
喜曰:“公保吾生,當報以死。”西夏請復故地,詔賜以四寨,而葭蘆隸河東。
公曰:“取城易,棄城難。昔棄羅凡,西人襲我不備,喪金帛不貲,且為夷狄笑。”
乃命部將訾虎、蕭士元以兵護遷,號令嚴整,寇不能近,無一瓦之失。將賜寨,
公請先畫界而後棄,不從。西人已得地,則請凡畫界以綏德城為法,從之。公曰:
“若法綏德,以二十里為界,則吳堡去葭蘆百二十里,為失百里矣。兵家以進退
尺寸為強弱,今一舉而失百里,不可。”力爭之。已而諜者得西人之謀曰:“吾
將出勁兵於義、吳二寨之間,劫漢使不得出兵,則二寨亦棄矣。”公遂復前議,
章九上,至數萬言。議者謂近世名將無及公者。
公為文與詩,英發妙麗,每出一篇,學者爭誦之。篤於行義,事父母,撫諸
弟,以孝友聞。臨大事,決大議,毅然不計死生。至於己私,則小心莊栗,惟恐
有過。其事上及與人交,馭將吏,待妻子奴婢,一以至誠。仕自大理評事至右光
祿大夫,職至龍圖閣學士,勛至上柱國,爵至南陽郡開國侯,食邑至一千六百戶,
實封至八百戶,贈銀青光祿大夫。有文集二十卷。娶李氏,唐御史大夫棲筠之後,
晉卿之女,累封建安郡君。先公卒,贈永寧郡君。子三人,祐、祁皆承奉郎,裕
尚幼。女五人,長適朝請郎知楚州何洵直,次適宣德郎秘書省正字王炳,早卒。
次適宣德郎太學博士王渙之,次復適王炳,季適方平之子朝散郎南京通判恕。孫
男六人。將以元祐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癸酉,葬於蘇州長洲縣彭華鄉陽山之栗塢。
銘曰:
天之降材,千夫一人。人之逢時,千載一君。生之既難,得之豈易。而彼讒
人,曾不少置。昔在帝堯,甚畏巧言。讒說震驚,雖堯亦然。偉哉滕公,廊廟之
具。帝欲用公,將起輒仆。賴帝之明,雖仆復興。小試於邊,戎狄是膺。日月逝
矣,歲不我與。老成雲亡,吾誰與處。若古有訓,無競維人。公之治邊,折衝精
神。猛虎在山,藜藿茂遂。及其既亡,樵牧所易。公官三品,以壽考終。我銘之
悲,夫豈為公。
【王子立墓志銘】
子立諱適,趙郡臨城人也。始予為徐州,子立為州學生,知其賢而有文,喜
怒不見,得喪若一,曰:“是有類子由者。”故以其子妻之。與其弟遹子敏,皆
從余於吳興。學道日進,東南之士稱之。余得罪於吳興,親戚故人皆驚散,獨兩
王子不去,送余出郊,曰:“死生禍福,天也,公其如天何。”返取余家,致之
南都。而子立又從子由謫於高安、績溪,同其有無,賦詩弦歌,講道著書於席門
茅屋之下者五年,未嘗有慍色。余與子由有六男子,皆以童子從子立游,學文有
師法,人人自重,不敢嬉宕,子立實使然。元祐四年冬,自京師將適濟南,未至,
卒於奉高之傳舍,蓋十月二十五日也。享年三十五。
曾祖諱璘,贈中書令。妣田氏,楚國夫人。祖鬷,工部侍郎知樞密院,贈太
尉,謚忠穆。妣宋氏,仁壽郡夫人。考諱正路,比部郎中,知濮州,贈光祿大夫。
妣李氏,壽安縣君。一女初伏,有遺腹子裔。文集十五卷,其學長於禮服,子由
謂其文“朱弦疏越,一唱而三嘆”者也。七年十一月五日,其兄蘧子開葬於臨城
龍門鄉兩口村先塋之側。銘曰:
知性以為存,不壽非其怨也。知義以為榮,不貴非其羨也。而未能忘於文,
則猶有意於傳也。嗚呼!百世之後,其姓名與我皆隱顯也。
【寶月大師塔銘】
寶月大師惟簡,字宗古,姓蘇氏,眉之眉山人。於余為無服兄。九歲,事成
都中和勝相院慧悟大師。十九得度,二十九賜紫,三十六賜號。其同門友文雅大
師惟慶為成都僧,統所治萬餘人,鞭笞不用,中外肅伏。慶博學通古今,善為詩,
至於持律總眾,酬酢事物,則師密相之也。凡三十餘年,人莫知其出於師者。
師清亮敏達,綜練萬事,端身以律物,勞己以裕人,人皆高其才,服其心。
凡所欲為,趨成之。更新其精舍之在成都與郫者,凡一百七十三間,經藏一,盧
舍那阿彌陀彌勒大悲像四,磚橋二十七,皆談笑而成,其堅緻可支一世。師於佛
事雖若有為,譬之農夫畦而種之,待其自成,不數數然也。故余嘗以為修三摩缽
提者。蜀守與使者皆一時名公卿,人人與師善。然師常罕見寡言,務自卻遠,蓋
不可得而親疏者。喜施藥,所活不可勝數。少時,瘠黑如梵僧,既老而皙,若復
少者。或曰:“是有陰德發於面,壽未可涯也。”
紹聖二年六月九日,始得微疾,即以書告於往來者,敕其子孫皆佛法大事,
無一語私其身。至二十二日,集其徒問日蚤暮。及辰,曰:“吾行矣。”遂化,
年八十四。是月二十六日,歸骨於城東智福院之壽塔。弟子三人,海慧大師士瑜
先亡;次士隆;次紹賢,為成都副僧統。孫十四人,悟遷、悟清、悟文、悟真、
悟緣、悟深、悟微、悟開、悟通、悟誠、悟益、悟權、悟緘。曾孫三人,法舟、
法榮、法原。以家法嚴,故多有聞者。師少與蜀人張隱君少愚善,吾先君宮師亦
深知之,曰:“此子才用不減澄觀,若事當有立於世,為僧亦無出其右者。”已
而果然。余謫居惠州,舟實來請銘。銘曰:
大師寶月,古字簡名。出趙郡蘇,東坡之兄。自少潔齊,老而彌剛。領袖萬
僧,名聞四方。壽八十四,臘六十五。瑩然摩尼,歸真於上。錦城之東,松柏森
森。子孫如林,蔽芾其陰。
【陸道士墓志銘】
道士陸惟忠,字子厚,眉山人。家世為黃冠師。子厚獨狷潔精苦,不容於其
徒,去之遠遊。始見余黃州,出所作詩,論內外丹指略,蓋自以為決不死者。然
余嘗告之曰:“子神清而骨寒,其清可以仙,其寒亦足以死。”其後十五年,復
來見余惠州,則得瘦疾,骨見衣表,然詩益工,論內外丹益精。曰:“吾真坐寒
而死矣。每從事於養生,輒有以敗之,類物有害吾生者。”余曰:“然。子若死,
必復為道士,以究此志。”余時適得美石如黑玉,曰:“當以是志子墓。”子厚
笑曰:“幸甚。”久之,子厚去余之河源開元觀,客於縣令馮祖仁,而余亦謫海
南。是歲五月十九日,竟以疾卒,年五十。祖仁葬之觀後,蓋紹聖四年也。銘曰:
嗚呼多藝此黃冠,詩棋醫卜內外丹。無求於世宜堅完,龜飢鶴瘦終難安。哀
哉六巧坐一寒,祝子復來少宏寬,毋復清詩助痟酸。龍虎尤成無或奸,往駕赤螭
驂青鸞。
【惠州官葬暴骨銘】
有宋紹聖二年,官葬暴骨於是。是豈無主?仁人君子斯其主矣。東坡居士銘
其藏歸曰:
人耶天耶?隨念而徂。有未能然,宅此枯顱。後有君子,無廢此心。陵谷變
壞,復棺衾之。
【李太師墓誌】
李氏之先,世有德人。使皆好學,忠信而文。則其成材,五季得之。崎嶇兵
間,亦何所為。世養於蒙,以待承平。允文太師,發跡於經。人知誦之,公蹈用
之。其言皆經,其行中之。仁致麟鳳,自不覆巢。使公逢時,鳳鳴其郊。公為獄
官,遇囚如子。視囚出入,如己生死。以德報怨,世有或然。任其不叛,仁人所
難。是心惟微,實聞於帝。無疆之休,以來本世。篤生三子,其幼益隆。如誼、
仲舒,烏陽是逢。始葬於魏,物不稱德。河流墓改,禭以冕服。公之令聞,追
配太丘。子孫公卿,有進無羞。安安之原,太行之麓。有或兆之,匪筮匪卜。
【朱亥墓誌】
崔嵬高丘,其下為誰?惟魏烈士,朱亥是依。時惟布衣,不震不驚。晉鄙在
師,孔嚴不孤。進承其頤,視如豚猳。昔其在屠,誰養其威?鼓刀市人,誰者
畏之?世之勇夫,sha6*人如蒿。及其所難,或失其刀。惟是貧賤,無以自豪。是謂
真勇。士之布衣,其亦在養。有或不養,臨事而恐。惟是屠者,其養可取。
【劉夫人墓志銘(代韓持國作)】
夫人姓劉氏,開封人。曾大父處士諱岩,大父大理寺丞諱惟吉,考贈右金吾
衛將軍諱達。夫人年十七,歸於武功蘇才翁。翁諱舜元,參知政事諱易簡之孫,
贈工部侍郎諱耆之子也。少與弟子美、聖辟皆有盛名。蘇氏既大家,而姑王夫人
太尉文正公之息女也,嚴重有識,素賢其子,自為擇婦,甚難之,久乃得夫人。
夫人事其姑,能委曲順其意。嘗侍疾,不解衣累月。凡姑所欲,不求而獲;所不
欲,無一至前者。既愈,謂家人曰:“微是婦,吾不起矣。”命諸女拜之而弗答
也。子美、聖辟皆早世,夫人待二姒,撫諸孤,恩禮甚厚。子美,正獻杜公婿也。
杜公聞而賢之,曰:“可以為女師。”夫人既老,二子涓、澥更守壽春。已而涓
守襄陽,澥復按本道刑獄,夫人皆就養焉。及涓徙平陽,道京師,子注為尚書郎,
拜覲門外,士大夫榮之。涓侍夫人至管城,以疾不起,注逆以歸京師。夫人悼涓
不已,後涓四十五日,元豐八年十月五日,以疾卒於私第,享年八十一。
夫人孝友慈儉,薄於奉身,而厚於施人;嚴於教子,而寬於御下。姻族中有
悍妒者見之,輒慚而化。性不蓄財,浣衣菲食以終其身。涓自蜀還,以重錦二十
兩以獻夫人。夫人喜曰:“可以適吾意之所欲與者。”命刀尺以親疏散之,一日
而盡。好誦佛書,受五戒,預為送終具甚備。至疾革,怡然不亂。
始封隆德縣君,後為彭城縣太君,改仁壽縣太君。才翁既顯於世矣,而位不
充其志,仕至尚書郎,贈光祿大夫。而子男七人,皆以才顯。涓,朝奉大夫知潞
州;澥,朝清郎,京西提點刑獄;注,朝散郎,尚書司勛郎中;洞,右贊善大夫,
將作監丞。洪、洎、汶,皆舉進士。女二人,長適進士虞大蒙,次適承議郎郭逢
原。孫男十三人:之顏,無為軍判官;之閔,早卒;之冉,汝州梁縣尉;之孟、
之偃、之友、之恂、之悌、之邵、之楊、之南、之烈、之點。孫女十三人。曾孫
男七人,開、憲、潔、商、若、赤、仕。曾孫女五人。澥將以元豐八年十二月二
十四日,葬夫人於潤州丹徒縣五老山下才翁之塋,使求乞銘。才翁於余為從母子,
而余娶於蘇氏,故知夫人為詳。銘曰:
孝友慈儉,行為女師。篤於教也,輕財樂施。屬纊不亂,幾於道也。壽考康
寧,子孫多賢。不虛報也,我銘孔約。無有愧辭,以信告也。
【亡妻王氏墓志銘】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趙郡蘇軾之妻王氏,卒於京師。六月甲午,殯於京城之
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於眉之東北彭山縣安鎮鄉可龍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
步。軾銘其墓曰:
君諱弗,眉之青神人,鄉貢進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歸於軾。有子邁。
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謹肅聞。其始,未嘗自言其
知書也。見軾讀書,則終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後軾有所忘,君輒能記之。
問其他書,則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靜也。從軾官於鳳翔,軾有所為於外,
君未嘗不問知其詳。曰:“子去親遠,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軾者相
語也。軾與客言於外,君立屏間聽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輒持兩端,
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與是人言。”有來求與軾親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
其與人銳,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將死之歲,其言多可聽,類有識者。其死
也,蓋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軾曰:“婦從汝於艱難,不可忘也。他日
汝必葬諸其姑之側。”未期年而先君沒,軾謹以遺令葬之。銘曰:
君得從先夫人於九原,余不能。嗚呼哀哉!余永無所依怙。君雖沒,其有與
為婦何傷乎。嗚呼哀哉!
【乳母任氏墓志銘】
趙郡蘇軾子瞻之乳母任氏,名採蓮,眉之眉山人。父遂,母李氏。事先夫人
三十有五年,工巧勤儉,至老不衰。乳亡姊八娘與軾,養視軾之子邁、迨、過,
皆有恩勞。從軾官於杭、密、徐、湖,謫於黃。元豐三年八月壬寅,卒於黃之臨
皋亭,享年七十有二。十月壬午,葬於黃之東阜黃岡縣之北。銘曰:
生有以養之,不必其子也。死有以葬之,不必其里也。我祭其從與享之,其
魂氣無不之也。
【保母楊氏墓志銘】
先夫人之妾楊氏,名金蟬,眉山人。年三十,始隸蘇氏,頹然順善也。為弟
轍子由保母。年六十八,熙寧十年六月己丑,卒於徐州,屬纊不亂。子由官於宋,
載其柩殯於開元寺。後八年,軾自黃遷汝過宋,葬之於宋東南三里廣壽院之西,
實元豐八年二月壬午也。銘曰:
百世之後,陵谷易位,知其為蘇子之保母,尚勿毀也。
【朝雲墓志銘】
東坡先生侍妾曰朝雲,字子霞,姓王氏,錢塘人。敏而好義,事先生二十有
三年,忠敬若一。紹聖三年七月壬辰,卒於惠州,年三十四。八月庚申,葬之豐
之上棲禪山寺之東南。生子遁,未期而夭。蓋常從比丘尼義沖學佛法,亦粗識
大意。且死,誦《金剛經》四句偈以絕。銘曰:
浮屠是瞻,伽藍是依。如汝宿心,惟佛之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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