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都督

省都督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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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省的軍政長官。辛亥革命時各省推舉的統帥稱為都督,兼轄民政。北洋政府時則上實行軍民分治,民政由民政長專管,都督名義上只管軍政,直屬大總統,統轄省內各軍,協助處理省內治安,關於軍令受參謀本部指揮,軍政受陸軍部節制。都督的設定和裁撤,或兼任地方行政長官,均由國務會議決定。民國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十八日袁世凱改各省都督為將軍(與都督對應的民政長改為巡按使),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七月六日黎元洪又改將軍為督軍(與將軍對應的巡按使改稱為省長),民國十一年(公元1922年)九月二日以後,省軍政長官又改稱“督理軍務善後事宜”或“督辦軍務善後事宜”,簡稱“督理”或“督辦”。十三年 (公元1924年)十一月以後,臨時執政府陸續任命的各省軍政長官一律稱為“督辦某省軍務善後事宜”, 簡稱督辦。都督的公稱為都督府,將軍的公署稱為將軍行府。其後改稱督軍、督理、督辦等名義,公署的編制在法律上仍舊。所設主要的官員有參謀長、參謀、副官長、副官、書記官或書記等。參謀長以少將充任,由大總統簡任,輔佐長官贊襄軍務;參謀四至六人,以上校至上尉充任。副官長,以上校充任,掌理宣達本署事務;副官三至六人,由少校或尉官充任。書記(或稱書記官)二人,辦理文牘事務。

詞語分解

  • 督的字典解釋 督 ū 察看;監管:監督。督辦。督導。督察。督促。督師。督率(剗 )(亦作“督帥”)。督戰。督學。 責罰:督過(督察責備)。督責。 古代將官名:都督。督郵。督護。總督。提督。督撫。 筆畫數:; 部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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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的屬局之一。國民黨政府規定,若市因實際需要得增設教育局,將社會局辦理的教育文化事項,劃歸該局主管,主官為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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