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可尚書奏事
十六國後趙所設總攬軍國政務的一種名義。職權與“錄尚書事”相類,乃宰相之任。《晉書·石勒載記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書奏事,使中常侍嚴震參綜可否,征伐刑斷大事乃呈之。”
省可尚書奏事字典分解
省可的解釋 謂批閱定奪。《晉書·石季龍載記上》:“ 季龍 荒游廢政,多所營繕,使 邃 ( 石邃 )省可尚書奏事,選牧守,祀郊廟;惟征伐刑斷乃親覽之。”休得要。 宋 蘇軾
十六國後趙所設總攬軍國政務的一種名義。職權與“錄尚書事”相類,乃宰相之任。《晉書·石勒載記下》: “勒令其太子省可尚書奏事,使中常侍嚴震參綜可否,征伐刑斷大事乃呈之。”
省可的解釋 謂批閱定奪。《晉書·石季龍載記上》:“ 季龍 荒游廢政,多所營繕,使 邃 ( 石邃 )省可尚書奏事,選牧守,祀郊廟;惟征伐刑斷乃親覽之。”休得要。 宋 蘇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