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謀本部
官署名。民國設定,起初直屬大總統,後屬國民政府,掌管國防和用兵等事,並統轄全國各軍參謀人員、海陸空軍大學、測量總局、駐外武官等。長官稱總長、次長。參謀本部下設各廳,分掌職務。
官署名。南京臨時政府始置參謀部作為軍令機關,設總長一人,次長一人,部內分設總務局、第一至第四局、陸地測量局, 各局均設局長一人。北洋政府改稱參謀本部,為總統直轄機關。依照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十月三十日公布的《參謀本部官制》,其職權是掌管全國國防用兵事宜;統轄全國參謀將校,並監督其教育;管轄陸軍大學、海軍大學、陸軍測量;監督各國駐紮武官,掌辦軍事交通等。設參謀總長、次長各一人,部內設定第一至第七局( 1915年改為第一至第六局及測量局)、各局設局長一人,下設高級副官、科長、局副官、科員等。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張作霖執政時,改參謀本部為參謀署,隸屬於軍事部,內部組織仍舊。國民黨政府於民國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設立參謀本部,直隸於國民政府,掌國防用兵事宜,並統轄全國參謀人員,陸海空軍大學校,測量總局及駐外武官,以總長、次長為正副長官,部內分設各廳,分掌各務。民國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戰開始,參謀本部改隸軍事委員會。抗戰勝利後於民國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撤銷軍事委員會成立國防部,設參謀本部為國防部的組成部分,以參謀總長、參謀次長為正副長官。參見“國防部”。
參謀本部字典分解
參謀的解釋 [give (offer) advice] 代別人出主意你給我參謀一下
本部的解釋 (1) [headquarters]∶司令部,總部(2) [this ministry]∶說話人所隸屬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