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知政事
官名。唐貞觀十三年(639),始以尚書左丞劉洎為黃門侍郎、參知政事。其後,非三省長官而加此銜者為宰相。北宋乾德二年(964),置為副宰相,輔助宰相處理政事。開寶六年(973),患宰相趙普專權,始命赴都堂與宰相同議公事,並與宰相輪日知印押班。至道二年(996),罷知印押班,非議軍國政事不得升都堂。元豐改制廢,以尚書左、右丞為副宰相。南宋建炎三年(1129)復置,正二品。遼代南面朝官中書省置。西夏亦設。金代尚書省置二員,從二品,與左、右丞合稱為執政官,為左、右丞相之副手,佐治省事。元代置為執政官,從二品,職位次於左、右丞,為副宰相,參議政務,同署中書省事。初置一人,後增為二至三人,至順元年(1330)定置二人。其尚書省亦置。明初沿置於中書省,從二品,洪武九年(1376)廢。
參知政事字典分解
參知的解釋 (1).驗證確知。《孔子家語·本命解》:“﹝女子﹞事無擅為,行無獨成,參知而後動,可驗而後言。”(2).參與主持。《北齊書·司馬子如傳》:“朝夕左右,參知軍國。
政事的解釋 [government affairs] 政府施政的事務過問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