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漕
明清漕糧改折銀兩或其他實物之制度。亦稱漕折、漕糧折征。明初漕糧悉征米糧。永樂二年(1404)允許江西官田折征布匹。宣德八年(1433)江南巡撫周忱奏定漕糧加耗折征之例。正統時定,漕糧每年四百萬石,折銀一百餘萬兩。後增減不等。改折原因不一,或因漕船短缺,或因連歲荒歉,或因地區僻遠難以運輸,或因倉米積壓過多,或因邊餉空匱。折價不等,低者每石七八錢,高者達一兩五錢。清代常例折征項目凡四:一為永折,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六省應徵漕糧中有三十六萬餘石永折征銀,其價銀歸地丁報部。二為灰石改折,江、浙兩省原有給運軍辦運灰石之米,改折銀兩,供工部備置灰石之用。三為減征,遇荒年本折各半。四為民折官辦,在不產米地區,由司庫出銀按時價採辦漕米,令民納銀補足。此外,遇災害或運道梗阻等因,亦有臨時折征。清政府歷來嚴禁地方官擅私折征,定有改折漕糧罪,然地方官仍多私行折征,以便浮收多取。光緒二十七年(1901)起,各省漕糧一律改徵銀或錢,僅留江蘇、浙江兩省一百萬石海運京倉。辛亥革命後,所留漕糧名目折收銀元。
折漕字典分解
折漕的解釋 漕糧折銀徵收。漕糧向納米糧, 明 弘治 年間因 蘇松 諸府連年荒歉,遂定折漕之制。 清 初折漕,亦限於被災或水路過遠地區,後來地區逐漸擴大,至 清 末,只有
折的解釋 折 zhē 翻轉,倒騰:折騰。折跟頭。折個兒。 合搭裝 折 zhé 斷,弄斷:折斷。折桂(喻科舉及第)。折戟沉沙(形容慘重的失敗)。 幼年死亡:夭折。 彎轉,
漕的解釋 漕 cáo 利用水道轉運糧食:漕運(舊時指國家從水道運輸糧食,供應京城或接濟軍需)。漕糧。漕河。漕渠。漕船。 筆畫數:14; 部首:氵; 筆順編號:4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