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都省

尚書都省怎么寫好看

尚書都省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名。晉南北朝尚書長官辦公場所。亦稱“尚書上省”、“尚書都坐”。《通典》卷二二《職官四》: “八座丞郎初拜,並集都省。”錄尚書事尚書令僕射為都省長官,屬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統六部。隋、唐沿置,統六部二十四司。唐高宗龍朔二年(662)改為中台武則天光宅元年(684)改曰文昌台,又改文昌都省,垂拱元年(685)改稱都台,長安三年(703)又稱中台。北宋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前,尚書省例稱“尚書都省”,以諸三品以上官學士一員權,總省事及集議、定謚、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贈注甲、發付選人出雪投狀、二十四司吏員遷補、納檢校官兌省禮錢,設議事、注甲、白狀、公廨、雜事等案。二十四司悉以他官主判,其事務至少者,但中書批狀送印領判。尚書令、僕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左右司員外郎、尚書、侍郎,諸司郎中、員外郎,皆不領本司之事,止為正官以敘位祿。


尚書省的總官署。隋代尚書沿北周六官之制,定型為六部,在尚書都省管轄之下已自成為獨立機構,不再如南北朝時代尚書各曹僅為尚書省本身機構的一部分。都省有尚書令、僕射、左右丞辦公之處,稱為都堂(故都堂亦可以借指尚書省)並設左右兩司作為六部管理機構。左司管吏戶禮三部十二司之事,右司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司之事。左右司由左右丞分領。左右司各設郎中、員外郎為正副主官,郎中並為丞的副職。其下有都事、主事、令史、書令史、亭長、掌固,以辦理本司事務。都省的日常工作一是勾稽文書。對於各類文書的簽發與檢核都有日程的規定。《唐六典·尚書都省》說:“凡內外百司所受之事,皆印其發日為之程限,一日受,二日報,小事五日,中事十日,大事二十日,獄案三十日,其急務者不與焉。”二是轉發文書。尚書省六部諸司的文案,都必須由都省轉下。其他中央官署有符移關牒下諸州者,也必須由都省轉發。三是對於本省文書的檔案管理進行檢核。《唐六典·尚書都省》說:“凡文案既成,勾司行朱訖,皆書其上端,記年月日,納諸庫。凡施行公文應印者,監印之官考其事目無差繆,然後印之,必書於歷,每月終納諸庫。”宋沿唐制,亦設都省機構。因宋代已升左右丞為執政,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詔減左右司郎中兩員,置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二人,管轄左右司,左右司郎中為其副職。次年省左右司郎中員額依舊為四人。金代尚書省與元代中書省均設左右司為六部的管理機構,如唐宋尚書都省之制。明清以皇帝直轄六部,無都省之制。

詞語分解

  • 尚書的解釋 ∶中國古代官名。執掌文書奏章。作為官名,始置於戰國時,或稱;掌書;。秦為少府屬官,漢武帝提高皇權,因尚書在皇帝左右辦事,地位逐漸重要。後各朝均有設定,清代相沿不改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
  • 都省的解釋 . 漢 以僕射總理六尚書,謂之都省。 唐 垂拱 中,改尚書省曰都省。後亦以指尚書省長官或尚書省政事堂。 唐 韓愈 《復仇狀》:“禮法二事,皆王教之端,有此異同,必資論辯,宜令都省集議聞奏者。” 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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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簡稱“黃沙御史”。西晉武帝置。主管詔獄案件之審理及覆核廷尉所處理的案件。《晉書·職官》: “泰始四年,又置黃沙獄治書侍御史一人,秩與中丞同,掌詔獄及廷尉不當者皆治之。後並河南,遂省黃沙治書侍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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