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劉觀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劉觀,雄縣人。洪武十八年進士。授太谷縣丞,以薦擢監察御史。三十年遷署左僉都御史。坐事下獄,尋釋。出為嘉興知府,丁父憂去。
永樂元年,擢雲南按察使,未行,拜戶部右侍郎。二年調左副都御史。時左都御史陳瑛殘刻右都御史吳中寬和觀委蛇二人間務為容悅。四年,北京營造宮室,觀奉命采木浙江,未幾還。明年冬,帝以山西旱,命觀馳傳往,散遣采木軍民。六年,鄭賜卒,擢禮部尚書。十二月與刑部尚書呂震易官。坐事為皇太子譴責。帝在北京聞之,以大臣有小過,不宜遽折辱,特賜書諭太子。八年,都督僉事費瓛討涼州叛羌,命觀贊軍事。還,坐事,謫本部吏。十三年還職,改左都御史。十五年督浚河漕。十九年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
仁宗嗣位,兼太子賓客,旋加太子少保,給二俸。時大理少卿弋謙數言事,帝厭其繁瑣。尚書呂震、大理卿虞謙希旨劾奏,觀復令十四道御史論其誣妄,以是為輿論所鄙。
時未有官妓之禁。宣德初,臣僚宴樂,以奢相尚,歌妓滿前。觀私納賄賂,而諸御史亦貪縱無忌。三年六月朝罷,帝召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至文華門,諭曰:“祖宗時,朝臣謹飭。年來貪濁成風,何也?”士奇對曰:“永樂末已有之,今為甚耳。”榮曰:“永樂時,無逾方賓。”帝問:“今日誰最甚者?”榮對曰:“劉觀。”又問:“誰可代者?”士奇、榮薦通政使顧佐。帝乃出觀視河道,以佐為右都御史。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交章劾觀,並其子輻諸贓污不法事。帝怒,逮觀父子,以彈章示之。觀疏辨。帝益怒,出廷臣先後密奏,中有枉法受賕至千金者。觀引伏,遂下錦衣衛獄。明年將置重典。士奇、榮乞貸其死。乃謫輻戍遼東,而命觀隨往,觀竟客死。七年,士奇請命風憲官考察奏罷有司之貪污者,帝曰:“然。向使不罷劉觀,風憲安得肅。”
選自《明史》

譯文/翻譯:

劉觀是雄縣人,洪武十八年考中進士,授官太谷縣丞,因受到推薦升任監察御史。洪武三十年升任代理左僉都御史。後因事獲罪被捕入獄,不久獲釋。出任嘉興知府,因父親去世,守喪去職。
永樂元年,劉觀升任雲南按察使,還沒赴任,又拜官戶部右侍郎。永樂二年,調任左副都御史。當時左都御史陳瑛為人凶暴狠毒,右都御史吳中為人寬和,劉觀在二人之間周旋逢迎,務求讓他們雙方都滿意。永樂四年,在北京營造宮殿,劉觀奉命到浙江督辦采木,不久還京。第二年冬天,成祖因山西發生旱災,命劉觀火速前往,遣散了采木的軍士和民夫。永樂六年,禮部尚書鄭賜病逝,於是升劉觀為禮部尚書。同年十二月,又與刑部尚書呂震互換官職。劉觀曾因有過失而遭到監國的皇太子譴責。成祖在北京聽到這情況,認為大臣有小的過失,不應馬上打擊侮辱,特地發詔書告誡皇太子。永樂八年,都督僉事費瓛率師征討涼州叛亂的羌人,命劉觀參贊軍事。班師回京後,因事獲罪,劉觀又被謫貶為本部(刑部)的吏員。永樂十三年,他官復原職,又改任左都御史。永樂十五年他奉命督辦通浚漕河。十九年又受命巡撫陝西,考察官吏。
明仁宗繼位後,劉觀兼任太子賓客,隨即又加太子太保銜,給兩份俸祿。當時大理寺少卿弋謙多次上書議論政事,仁宗對其奏章絮叨感到厭煩。禮部尚書呂震、大理寺卿虞謙迎合仁宗心思彈劾弋謙,劉觀又讓十四道監察御史判定弋謙所言欺誑失實,劉觀因此被士大夫輿論所鄙視。
當時沒有禁用官妓的規定。宣德初年,官員們宴會聚樂,爭相推崇奢侈,歌妓擠滿宴席之中。劉觀私下接受賄賂,那些御史們也都貪污放縱無所顧忌。宣德三年六月一天罷朝後,宣宗將大學士楊士奇、楊榮召到文華門,對他們說道:“祖宗那時,朝臣們都謹慎自守,近來卻貪濁成風,這是為什麼呢?”楊士奇回答道:“永樂末年已經有這種情況了,只是如今更為嚴重而已。”楊榮說道:“永樂時,在奢侈排場方面沒有超過方賓的。”宣宗問道:“今天誰是最嚴重的?”楊榮回答說:“劉觀。”宣宗又問:“誰可以替換劉觀的職務?”楊士奇、楊榮推薦了通政使顧佐。宣宗於是將劉觀外派去巡視河道,任用顧佐為右都御史。於是御史張循理等人紛紛上奏章彈劾劉觀,連帶涉及劉觀之子劉輻許多貪贓枉法的事情。宣宗發怒,下令逮捕劉觀父子,拿出彈劾他們的奏章給他們看。劉觀上疏為自己辯解。宣宗更加惱怒,又出示廷臣們先後送上的密奏,其中有告他們違法受賄賂達千金的事。劉觀這才認罪,皇帝於是將他發落到錦衣衛監禁審理。次年將要處以重刑。楊士奇、楊榮請求寬恕劉觀死罪。皇帝於是貶謫劉輻戍守遼東,又下令劉觀隨同前往。劉觀最終客死在遼東。宣德七年,楊士奇奏請皇帝下令,讓掌管法紀的官員們考察彈劾罷免貪污的官吏。宣憲說道:“可以這樣辦。當初如若不罷免劉觀,風紀憲綱又怎能得以整肅。”
《明史·劉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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