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段會宗傳》原文及翻譯
漢書
原文:
段會宗字子松,天水上邽人也。竟寧中舉為西域都護西域敬其威信三歲拜為沛郡太守徙為雁門太守數年坐法免西域諸國上書願得會宗陽朔中,復為都護。
會宗與谷永相友善。谷永予書戒曰:“若子之材,可優遊都城而取卿相。願吾子因循舊貫,毋求奇功,萬里之外以身為本。”
會宗既出,城郭甚親附。康居太子保蘇匿率眾萬餘人慾降,會宗奏狀,漢遣衛司馬逢迎。會宗發戊己校尉兵隨司馬受降。司馬畏其眾,欲令降者皆自縛。保蘇匿怨望,舉眾亡去。會宗還,以擅發戊己校尉之兵,有詔贖論。拜為金城太守,以病免。
歲余,小昆彌為國民所殺。征會宗為左曹中郎將,使安輯烏孫。立小昆彌兄末振將,定其國而還。明年,末振將殺大昆彌,會病死,漢恨誅不加。元延中,復遣會宗發戊己校尉、諸國兵,即誅末振將太子番丘。會宗恐大兵入烏孫,驚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發兵墊婁地,選精兵三十弩,徑至昆彌所在,召番丘,責曰:“末振將骨肉相殺,殺漢公主子孫,未伏誅而死,使者受詔誅番丘。”即手劍擊殺番丘。末振將兄子勒兵數千騎圍會宗,會宗為言來誅之意:“今圍殺我,如取漢牛一毛耳。宛王、郅支頭縣槁街,烏孫所知也。”昆彌以下服,曰:“末振將負漢,誅其子可也,獨不可告我,令飲食之邪?”會宗曰:“豫告昆彌,逃匿之,為大罪;即飲食以付我,傷骨肉恩,故不先告。”昆彌以下號泣罷去。
是時,小昆彌季父卑爰疐擁眾欲害昆彌,漢復遣會宗使安輯。明年,會宗病死烏孫中,年七十五,城郭諸國為發喪立祠。
(節選自《漢書·段會宗傳》)
註:①小昆彌:烏孫人的首領被稱為昆彌,烏孫有大小二昆彌,均受漢王朝冊封。烏孫是漢代接連西方草原的重要民族之一。
譯文/翻譯:
段會宗字子松,是天水上邽人。竟寧年中,被舉薦為西域都護,西域人敬重他的威望和信用。三年後,授官為沛郡太守,後調任他為雁門太守。過了幾年段會宗因犯法被免官。西域各國上書表示希望派任段會宗,陽朔年中又被任命為都護。
段會宗同谷永交情不錯。谷永去信勸誡他說道:“像你這樣的才能,在都城輕而易舉就可以順利取得卿相職位。希望您要按照舊有的慣例,不要追求奇特的功績,萬里之外應以身體為本。”
段會宗已經出了邊境,各國派子弟到城郊去迎接他。康居太子保蘇匿率領一萬多人想投降,段會宗就把情況上奏,漢朝派遣衛司馬去迎接,段會宗調派戊己校尉的軍隊隨同司馬接受投降的人。司馬畏懼投降的人多,打算叫投降的人都自己捆綁上。保蘇匿於是產生了怨恨心理,就率領眾人逃走。會宗任期滿後回來,因為擅自派遣戊己校尉的軍隊,皇上下詔將功抵罪。授官為金城太守,因為生病被免官。
過了一年多,烏孫小昆彌被其國內貴族所殺。朝延徵用段會宗為左曹中郎將,派他前去安撫烏孫。段會宗立小昆彌哥哥末振將為小昆彌,安定了烏孫的內亂而還朝。第二年,末振將殺害了大烏孫王,趕上他又病死了,漢朝遺憾不能親zi6*殺了他。元延年中,又派遣段會宗發動戊己校尉和各國的軍隊,去誅殺末振將的太子番丘。段會宗恐怕大部隊進入烏孫國後,驚動了番丘,讓他逃走後不能再捉到,就把他所派遣的軍隊留在墊婁,挑選精幹的持弩士兵三十人,從小路到達了烏孫王所在的地方,把番丘召來,責備他“末振將殺害骨肉至親,殺了漢朝公主的子孫,沒有來得及誅殺他就死了,使者奉皇帝命令來誅殺番丘”,就用手拿著劍殺死了番丘。末振將哥哥的兒子帶領幾千名騎兵包圍了段會宗,段會宗就對他們說了來殺番丘的意思:“現在你們包圍並殺我,如同取漢牛之一毛。宛王、郅支的頭懸掛在槁街,你們烏孫是知道的。”烏孫王以下的人都畏服了,說:“末振將背棄漢朝,殺了他的兒子是可以的,難道就不能先告訴我們,讓我們供給他最後一頓飲食嗎?”段會宗說道:“事先告訴了烏孫王,讓番丘逃走躲藏起來,就要犯下大罪;如果供給他飲食後再交給我,那就傷害了骨肉的恩情,所以沒有事先告知。”烏孫王和部下哭泣著撤兵而去。
這時,小昆彌的叔父卑爰疐率領部眾想加害昆彌,漢朝又派遣段會宗去安撫。第二年,適逢段會宗在烏孫國病死,享年七十五歲,西域各國為他發喪,建立祠廟。
《漢書·段會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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