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王父馬贊》原文及翻譯

清文觀止莫與儔

原文:

先王父崇級君好馬而善相,家中常數十蹄,皆駑駘,不當意。山砦②蠻家有一駒,善蹄齕人,砦中莫敢近者。出牧,常聽數日不歸。先王父聞之曰:“此其良馬乎?”令奴子招弟往視。返,白以神俊。王父復親視之,信。議售、馬主以不能馭,取直極廉。而曰:“馬素無韁轡,要自施之。服不服,不吾與也。”而招弟固善服馬,令砦人驅馬群於巷,驀自牆登其脊,任所之。騰山越澗,往復約百里。馬稍倦,謂之曰:“汝可降矣!”馬似首肯者。乃結帶為轡,牽以歸。
乃馴良無匹,然惟先王父及先君能騎之。有所適,二百里外,日往返,未嘗及晡。負鹽米,二倍於常馬:速亦然。日食,盡粟四五斗。王父愛之甚,每親飼之,否則先君③飼之,招弟飼之。他人稍近之、則蹄齕立至矣。又解人語。先君讀書於羊安,去家五十里。月令馬致米,盈其馱,謂之曰:“送至羊安!”則自去。有頃,先君聞嘶聲,則馬立學舍外。卸其馱,曰:“速歸!”有頃,已復至家。往返不須人馭也。凡所曾經歷,語以地名,即能自至其處。以故先王父適遠,有句留,馬率自歸。計事竣,當往迎,皆命馬。
知本州某聞其異,必欲以重價致。先王父不肯,然以其地方官,強應之。令招弟牽往,系州署堂下樁。謂其圉人④曰:“須數健者視此馬。不爾,不能有也。”各笑頷之。招弟出城裡許,馬已拔樁奔騰來,樁尚在韁也。乃還價,歸馬。州衙人謂未嘗食其寸草粒粟雲。至先王父卒之夜,馬悲嘶,不食而斃。先後在吾家,計三十年。
贊曰:“其附主也,似感知己,其致力似圖報恩。他人之厚豢,曾不一盼,獨於其主而殉之身。此古烈丈夫事,尚不易得之今之人。馬乎!爾猶負毛插角之倫乎!”
(選自《清文觀止》)
【注釋】①王父:祖父。②砦(zhài):寨子。③先君:已故的父親。④圉人:官名,掌管養馬放牧等事;泛指養馬的人。

譯文/翻譯:

先祖父崇級很喜歡馬,也善於相馬,家中常養數十匹馬,都是劣馬,並不滿意。山寨的蠻人家裡有一匹馬,很喜歡踢人咬人,寨子中沒有人敢接近它。出去放牧時,常聽任它數日不歸。先祖父聽說後說道:“這恐怕是匹良馬吧?”便派僕人招弟去看看。招弟回來,說的確是匹好馬。先祖父又親自去看,果真不錯。便議價購買,馬主人認為這匹馬不太好駕馭,所以要價很便宜。不過說:“這馬向來沒有韁繩,要自己加上去。它服不服,與我無關。”招弟本擅長馴馬,叫寨子裡的人把馬群趕進巷子裡,突然從牆頭跳到那馬背上,任憑它跑到哪裡。翻過山坡,越過小溪,來往大約跑了上百里。馬漸漸疲倦些了,便對它說:“你服了吧!”馬好像點了點頭。就用布條做了韁繩,牽著回了家。 
(這馬)此後才溫順善良無比,但是只有先祖父和先父能夠騎它。如要去哪裡,哪怕是二百里以外,一天跑個來回,也不曾遲於下午五點。馱點鹽米什麼的,比普通的馬多二倍;跑路的速度也快兩倍。每天能吃完四五斗小米。先祖父很喜歡它,常常親自照顧它吃食,先祖父如不能照顧,那么先父或招弟給它吃。其他人如稍稍走近它,它就立刻把那人踢了咬了。它還聽得懂人話。先父在羊安讀書時,距離家裡五十里。每月叫馬去送米,背上馱滿了東西,對它說:“送到羊安去!”它便獨自去了。不久,先父聽到了馬叫聲,那馬已站在學舍門外了。先父卸下馱來的東西,對它說:“快點回去吧!”不久,它又回到家裡了。馬跑來跑去,不需要人去駕馭。凡是它所去過的地方,只要把地名告訴它,它就能自己去到那個地方。所以先祖父要去遠一點的地方,且有所逗留,馬總會自己先回來。家人估計先祖父的事情辦完了,要去接他回來時,都叫馬去。 
本地知州聽說了它的與眾不同,決意要出高價買馬。先祖父不肯賣,然而因為他是地方官,就勉強答應了。叫招弟牽馬送去,系在州衙門口的木樁上。對那些養馬的人說:“一定要用幾個健壯的人看住此馬。不然,是不能據有它的。”幾個人都笑著點了點頭。招弟出城才一里多路,馬已拔起了木樁,飛奔而來,那木樁還在韁繩上。於是歸還了買馬錢,把馬又牽回來了。州衙中人說那馬沒有吃他們的一寸草一粒米。到先祖父去世的那天晚上,馬叫得很悲傷,從此就不再吃東西,也死了。馬在我家,前後算起來有三十年啊。 
我讚嘆道:“它服從主人,感覺像是遇到了知己一樣;它盡力幹活,像是在報答知遇之恩。別人的豐厚供養條件,它不曾一顧,一心忠於它的主人,直到盡忠殉節。這是古代烈丈夫的事跡啊,想在現在的人中找到一個,也是不容易的啊。馬啊!你還是匹披毛戴角的馬嗎!” 
莫與儔《先王父馬贊》《先王父馬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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