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向雄傳》原文及翻譯

晉書

原文:

向雄字茂伯,河內山陽人也。父韶,彭城太守。雄初仕郡為主簿,事太守王經。及經之死也,雄哭之盡哀,市人鹹為之悲。後太守劉毅嘗以非罪笞雄,及吳奮代毅為太守,又以少言遣系雄於獄。司隸鍾會於獄中辟雄為都官從事,會死無人殯殮,雄迎喪而葬之。文帝召雄而責之曰:“往者王經之死,卿哭王經於東市,我不問也。今鍾會躬為叛逆,又輒收葬,若復相容,其如王法何?”雄 曰 昔 者 先 王 掩 骼 埋 胔 仁 流 朽 骨 當 時 豈 先 卜 其 功 罪 而 後 葬 之 哉 今 王 誅 既 加 於 法 已 備 雄 感 義 收 葬 教 亦 無 缺 法立於上,教弘於下,何必使雄違生背死以立於時!殿下仇枯骨而捐之於中野,為將來仁賢之資,不亦惜乎!”帝甚悅,與談宴而遣之。
累遷黃門侍郎。時吳奮、劉毅俱為侍中,同在門下,雄初不交言。武帝聞之,敕雄令復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詣毅,再拜曰:“向被詔命,君臣義絕,如何?”於是即去。帝聞而大怒,問雄曰:“我令卿復君臣之好,何以故絕?”雄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今之進人若加諸膝,退人若墜諸川。劉河內於臣不為戎首,亦已幸甚,安復為君臣之好!”帝從之。
泰始中,累遷秦州刺史,假赤幢、曲蓋、鼓吹,賜錢二十萬。鹹寧初,入為御史中丞,遷侍中,又出為征虜將軍。太康初,為河南尹,賜爵關內侯。齊王攸將歸藩,雄諫曰:“陛下子弟雖多,然有名望者少。齊王臥在京邑,所益實深,不可不思。”帝不納。雄固諫忤旨,起而徑出,遂以憤卒。
(《晉書·卷二十八》)

譯文/翻譯:

向雄字茂伯,河內山陽人。父親向韶,是彭城太守。向雄當初在河內作主簿,給太守王經做事。王經死後,向雄哭得很傷心,市人都為他悲傷。後任太守劉毅曾經無故鞭笞向雄,後來吳奮代替劉毅任太守,又因少許怨言把他關進監獄。司隸鍾會把向雄從監獄裡徵召出來當都官從事,後來鍾會死了無人收殮下葬,向雄迎喪並安葬了他。文帝司馬昭召見向雄並責備他說:“以前王經死了,你在東市哭他,我不問罪。現在鍾會叛逆,你又收殮安葬他,我如果再寬容你,將把王法放在哪裡?”向雄說:“從前先王掩埋受刑人的骨骸屍體,仁德潤澤朽骨,當時難道先占卜功過,然後才埋葬那些屍骨嗎?現在刑法已經施行,按照法令已經處理了鍾會。我被道義感化而收葬他,道義教化我這樣做沒錯。法令在上面制定,教化在下面發揚,為什麼一定要讓我陷於違背生死常理的地步呢?殿下如果把他的枯骨遺棄在荒野,作為將來的仁人賢士的口實,不也太令人惋惜嗎?”文帝很高興,與他交談並飲宴後才讓他回去。
累遷為黃門侍郎。當時吳奮、劉毅都是侍中,一同在宮廷門下,起初向雄不跟他們說話。武帝知道後,敕令向雄應恢復君臣的友好關係。向雄迫不得已,便到劉毅家裡,拜見之後說:“早先接受了詔令,君臣之義了結,可以嗎?”說完便離去。武帝聽說後大怒,責問向雄:“我讓你恢復君臣友好關係,你為什麼故意絕交?”向雄說:“古代的君子用禮義引薦人,用禮義摒退人,現在引薦人如同把人放在膝蓋上,摒退人如同把人推入深淵。劉河內(劉毅)不成為我的敵人,已經是很萬幸的了,又怎么能恢復君臣友好關係呢?”武帝同意了。
泰始年間(265--274),累官任秦州刺史,賜給他紅色旗幟、曲柄傘、鼓吹等儀仗,賞他二十萬錢。鹹寧初年(275)入朝為御史中丞,遷為侍中,又出朝任征虜將軍。太康初年(286),任河南尹,賜爵關內侯。齊王司馬攸打算回到封國,向雄向天子進諫道:“ 陛下雖然子弟多,可是有名望的人少。齊王守在京城,獲益的確很多,不可不思量。”天子沒有採納他的意見。向雄極力進諫,違背了聖旨,向雄就自己離開了宮殿,後來因憤懣而死。 
《晉書·向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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