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志銘》原文及翻譯

曾鞏

原文:

王氏其先太原人,世久遷徙,而今家撫州之臨川。公諱益,字舜良。祥符八年舉進士及第,初為建安主簿。時尚少,縣人頗易之,及觀公所為,乃皆大畏服。其督賦稅,未嘗急貧民。或有所笞罰,唯豪劇吏耳。以故建安人尤愛之。嘗病,闔縣為祠禱。
改臨江軍判官。軍多諸豪大姓之家,以財力自肆,而二千石亦有所挾為不法,吏乘其然,乾沒①無所忌。公至,以義折正二千石,使不能有所縱,以明憚吏,使不敢動搖。居頃之,部中肅然。諸豪大吏見公皆側目而視,至以鄙言目公曰:“是不可欺也。”卒不得已,以他計出公。去,知新繁縣。縣有宿奸數人,公既繩以法,其餘一以恩信遇之,嘗逾月不笞一人。
還知韶州,改太常博士、尚書屯田員外郎。屬縣翁源多虎,公教捕之。令欲媚公,言虎自死者五,輿之致州,為頌以獻。公使歸之曰:“政在德不在異。”州有屯兵五百人,代者久不至,欲謀為變。事覺,一郡皆駭。公不為動,獨取其首五人,即日斷流之。或請以付獄,公不聽。既而聞其徒曰:“若五人者系獄,當夜劫之。”然後眾乃服。韶居南方,雖小州,然獄訟最多,號難治。公既以才能治之有餘,遂以無事。又因民之暇時,為之理營驛,表坊市道巷,使皆可以久遠為後利。歸丁父衛尉府君憂,服除2,通判江寧府,改都官員外郎。 
寶元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以疾卒於官,享年四十六。
吾嘗聞鄉里長老言,公為人倜儻有大志。在外當事輒可否,矯矯不可撓。及退歸其家,斂色下氣,致孝於父母,致愛於族人之間,委曲順承,一以恩自克。位不滿其志,故在外之所施用者,見於小而已,今吾所書是也,其大可知。則家行最篤已,先人嘗從公游,其言亦然。而吾又與其子安石友,故得知公事最詳。其將葬也,遂為之銘。
(取材於 曾鞏《尚書都官員外郎王公墓志銘》)

譯文/翻譯:

王氏的祖先是太原人,家族很早就遷往外地,如今在撫州的臨川安家。公名益,字舜良。祥符八年王益參加科舉考中進士,起初擔任建安主簿一職。王公當時還年輕,當地人很輕視他,等到看了他做的事,才都十分敬畏佩服。他督查賦稅,不曾逼迫貧苦百姓。有時也有拷打責罰,只是針對強橫兇狠的官吏罷了。因此建安人特別喜愛王公。有一次他生病了,全縣人為他祭神祈福。
(後來王公)改任臨江軍判官一職。軍中有很多豪強大族,他們依仗財力肆意放縱,為非作歹。而知州也(因為)有所依仗而行不法之事,下面的官吏趁這樣的情勢,無所顧忌地侵吞他人財物。王公到任後,用道義糾正了知州的做法,使得他不能有所放縱,以此讓官吏們有所明曉有所畏懼,使他們不敢有所動作。沒多久,臨江軍上下秩序井然。豪強大官們見到王公都不敢正視他,以至於用輕蔑的言詞評價他:“這個人是不能欺侮的。”最終無可奈何,採用其他辦法將他排擠出臨江軍。 
王公後來回去管理韶州,改任太常博士、尚書屯田員外郎。屬縣翁源一帶虎多為患,王公讓當地屬員捕捉。縣令想要獻媚於王公,說老虎自己死了五隻,用車將它們運到州府,獻給王公以此歌頌他。王公讓他們把老虎抬回去,說:“為政之道在於德行而不在於歪門邪道。”韶州有駐兵五百人,接替的士卒久久不到,他們想謀劃發動兵變。事情暴露,全郡人都很驚恐。王公鎮定自若,只逮捕了那五個首領,當天就判決流放了他們。有人主張將他們關入監獄,王公沒有聽。不久就聽他們的同夥說:“如果這五個人被捕入獄,當夜我們就要去劫獄。”這之後眾人方才欽服。韶州位於南方,雖說是個小地方,但案件訴訟最多,號稱難以治理。王公憑自己的才能治理得從從容容,於是地方無事。他又趁百姓空閒的時候,讓他們整理營驛,給街巷集市作好標記,讓它們都能夠長久地為後人帶來便利。(後來)他返回家鄉為父守喪,守喪期滿後,改任江寧府通判,又改任都官員外郎。
寶元元年二月二十三日因病死於任上,享年四十六歲。
我曾經聽鄉里年紀大的人說,王公為人灑脫,胸懷大志。在外面遇到事情總是果敢決斷,英武不屈。等回到家裡,斂容謙恭,對父母恪盡孝道,對族人奉行友愛,曲意遷就,順從遵奉,一概用感恩之心來約束自己。他目前的職位不能讓他的抱負完全施展出來,所以在家外所表現的,只是小部分(才能)罷了,現在我寫的這些內容,可了解他的主要品行。那么家內的行為最可信了,我的父親曾經跟隨王公外出求學,他說的也是這樣。而我又與他的兒子王安石是朋友,因此得知王公的事情最詳實。他將要下葬,於是為他寫下了這篇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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