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翁大立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翁大立,餘姚人。嘉靖十七年進士,累官山東左布政使。隆慶二年,命督河道。三年七月,河大決沛縣,漕艘阻不進。帝從大立請,大行振貨。大立又請漕艘後至者貯栗徐州金平價出來迢許以三萬石賚民大立以下民昏墊閭閻愁因狀帝菜能周知乃繪圖十三以獻。且言:“時事可憂,更不止此。東南財賦區,而江海泛溢,粒米不登,京儲可慮一也。邊關千里,急遭洪水,維堡傾頹。何恃以守?可慮二也。畿輔、山東、河南,霪雨既久,城郭不完,寇盜無備,可慮三也。
江海間颶風鼓浪,舟艦戰卒,悉入波流,海防可慮四也。淮、浙鹽場鹹泥盡沒,灶戶流移,商賈不至,國課可慮五也。望陛下以五患十二圖付公卿博議,速求拯濟之策。”帝留圖備覽,下其奏於所司。
當是時,黃河既決,淮水復漲。平地水深丈余,人民多溺死。大立奔走經營,鴻溝、境山道工,及淮流疏浚,次第告成。帝喜,錫賚有差,時大立已升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為左。會代者陳大賓未至,而山東沙、薛、汶、泗諸水驟漲,黃河又暴至,巳而淮自泰山廟至七里溝淤十餘里。其明年,遂為給事中宋良佐劾罷。萬曆二年,起南京刑部右侍郎,就改吏部。明年入為刑部右侍郎,再遷南京兵部尚書。六年,致仕歸。 先是,隆慶末,有錦衣指揮周世臣者,外戚慶雲侯裔也。盜入其室,殺世臣去。把總張國維入捕盜,惟婢荷花兒及仆王奎在,遂謂二人奸弒其主。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久不決。及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憤荷花兒弒主,趣志伊速決,置極刑。逾數年,獲真盜。都人競稱荷花兒冤,流聞禁中。帝大怒,欲重譴大立等,給事中周良寅、蕭彥復劾之,乃追奪大立職,志伊亦謫知陳州。
(節選自《明史.列傳一百一十一》)
譯文/翻譯:
翁大立,餘姚人。嘉靖十七年考上進士。積功升官至山東左布政使。隆慶二年,(朝廷)命令他去督促治理河道。隆慶三年七月,黃河在沛縣嚴重潰決,運糧的船隻受阻無法前進。皇帝聽從翁大立的請求,大舉賑災。翁大立又建議後到的運糧船隻將穀子貯存在徐州倉內,平價出賣。皇帝下詔允許拿出其中三萬石糧食賞賜給百姓。翁大立認為底層百姓困於水災、村里窮困愁苦的狀況,皇帝不能夠完全知曉,於是繪製了十二幅圖獻上去。並且進言:“時事可以擔憂的,還不止這些。東南是國家財政賦稅區域,卻江海泛濫,顆粒無收,京城的儲備是需要憂慮的第一件事。千里長的邊境和關隘,全都遭遇洪水,報警台和堡壘坍塌,依仗什麼來駐守?這是需要憂慮的第二件事。國都附近、山東、河南,下了很久的雨,內外城牆不完整,賊人強盜來了無法防備,這是需要憂慮的第三件事。
江海之間颶風掀起大浪,船艦上的戰士,全部捲入波濤,海防是需要憂慮的第四件事。淮、浙鹽場的鹹泥全部被沖沒了,煮鹽為生的人口流失搬走,商販們不來,國家稅收是需要憂慮的第五件事。希望陛下將這五點憂慮和十二幅圖交給公卿們廣泛地評議,迅速地探求解救的計策。”皇帝留下圖畫觀覽,將他的奏摺下發給了有關部門。就在這個時候,黃河已經決堤,淮水又上漲。平地上水深十文多,許多百姓被淹死了。翁大立四處奔波籌劃治理,鴻溝、境山各項工程,以及淮河流域的疏浚工程,先後完成。皇帝大喜,分別給以賞賜。當時翁大立已經升任工部右侍郎,馬上改任兵部,擔任左侍郎。適逄代替他職位的陳大賓還沒有到任,而山東沙、薛、汶、泗幾條河河水突然上漲,黃河水又突然來了,不久淮河從泰山廟到七里溝淤積了十幾里。第二年,就被給事中宋良佐彈劾而罷官。萬曆二年,重新起用擔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到任時又調到吏部。第二年調入北京擔任刑部右侍郎,又升任為南京兵部尚書。萬曆六年,退休回鄉。在這之前,隆慶末年,有個錦衣正指揮使周世臣,是外戚慶雲侯的後代。強盜進入他家,殺死世臣後離開。把總張國維進去抓捕強盜,只有婢女荷花兒和僕人王奎在,就認為二人通好而殺害了主人。刑部郎中潘志伊懷疑這個結論,長時間沒有裁決。等到翁大立以侍郎的身份代管部里的事務,憤恨荷花兒殺了主人,就催促潘志伊迅速裁決,處以死刑。過了幾年,捕獲到真正的強盜。都城裡的人競相說荷花兒冤枉,傳聞流入了宮中。皇帝大怒,打算重重地申斥翁大立等人,給事中周良寅、蕭彥又彈劾他,於是追削了翁大立的官職,潘志伊也被貶謫為陳州知府。
《明史·翁大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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