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李敏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御史天順初奉敕撫定貴州蠻還巡按畿內成化初用薦超遷浙江按察使十三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敵騎出沒塞下,掩殺守墩軍,敏伏壯士突擒之。修治垣塹,敵不敢犯。十五年,召為兵部右侍郎。逾四年,病歸。河南大飢,條上救荒數事。二十一年改督漕運,尋召拜戶部尚書。先是,敏在大同,見山東、河南轉餉至者,道遠耗費,乃會計歲支外,悉令輸銀。民輕齎易達,而將士得以其贏治軍裝,交便之。自是北方二稅皆折銀,由敏始也。崇文門宣課司稅,多為勢要所侵漁。敏因馬文升言請増設御史主事監視。御史陳瑤斥敏聚斂,敏再疏求去。帝慰留之。貴戚請隙地及牧馬場千頃,敏執不可,事得寢。當憲宗末,中官、佞幸多賜莊田既得罪,率辭而歸之官,罪重者奪之,然不以賦民。敏請召佃,畝科銀三分,帝從之,然他莊田如故也。會京師大水敏乃極陳其害,言:“今畿輔皇莊五,為地萬二千八百餘頃;勛戚、中官莊三百三十有二,為地三萬三千一百餘頃。官校招無賴為莊頭,豪奪畜產,戕sha6*人,污婦女,民心痛傷,災異所由生。請盡革莊戶,賦民耕,畝概征銀三分,充各宮用度。無皇莊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權要莊田,亦請擇佃戶領之,有司收其課,聽諸家領取。悅民心,感和氣,無切於此。”弘治四年,得疾乞休,帝為遣醫視療。詔敏乘傳歸。未抵家卒。贈太子少保,謚恭靖。敏生平篤行誼,所得祿賜悉以分昆弟、故人。里居時,築室紫雲山麓,聚書數千卷,與學者講習。及巡撫大同,疏籍之於官,詔賜名紫雲書院。大同孔廟無雅樂,以敏奏得頒給如制雲。
(節選自《明史·李敏傳》

譯文/翻譯: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官御史。天順初年,李敏奉命安撫平定貴州的少數民族。回朝,巡按京郊地區。成化初年,被舉薦破格晉升為浙江按察使。十三年,提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敵人騎兵在邊塞岀沒,衾殺駐守的軍隊,李敏埋伏壯士突襲擒獲了他們。李敏還修理城牆壕溝,敵人不敢進犯。十五年,召為兵部右侍郎。過了四年,李敏因病回件事。二十一年改任監督漕運,不久召授戶部尚書。此前,李敏在大同,見山東、河南運送糧餉到達,路途遙遠耗費巨大,於是核計除歲支外都命令運送銀兩。百姓輕鬆攜帶著很容易到達,而將士能夠以其嬴餘置辦軍事裝備,各方都便利。自此北方兩種稅收都折銀,是從李敏開始的。崇文門宣課司的稅賦,多被權勢要人所侵取。李敏通過馬文升建議請求增設御史主管監視。御史陳瑤斥責李敏聚斂,李敏兩次上疏請求辭職。皇帝慰留他。貴戚請求空閒地及牧馬場一千頃,李敏堅持認為不可以,事情才得以停止。憲宗末年,宦官、受寵信的近臣多賜莊田。這些人獲罪之後,都推辭而歸還給官府,罪重的被剝奪,然而不將它們分給百姓。李敏請求招百姓租種,毎畝徵收銀三分,皇帝聽從李敏,然而其他莊田依然如故。恰逢京城發大水,李敏趁機極力陳述莊田之害,說:“現在京郊有皇莊五個,占地一萬二千八百餘頃;勛戚、宦官田莊三百十二個,占地三萬三千一百餘頃。官校招集無賴擔任莊頭,搶奪畜產,戕sha6*人命,污辱婦女,民心悲痛哀傷,災異由此而生。請求全部革除莊戶,給百娃耕種,毎畝一律徵收銀三分,充作各宮用度。無皇莊之名,卻有足用的功效。至於權要的莊田,也請選擇佃戶領種,有關部門收其稅賦,讓各家領取。如此可愉悅民心,感動和氣,沒有比這更合適的。”弘治四年,得病請求退休,皇帝為他派御醫探視治療。詔令李敏乘傳車回鄉。沒到家就去世了。追贈太子少保,諡號恭靖。李敏一生德行忠厚,所得俸祿賞賜都分給兄弟、故人。居住在鄉里時,築室於紫雲山麓,藏書幾千卷,與學者研究學習。到巡撫大同,上疏登記送入官府,下詔賜名紫雲書院。大同孔廟沒有雅樂,因李敏上奏得以按制頒給。
《明史·李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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