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原文及翻譯

呂氏春秋·自知寓言故事

原文: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錘毀之,鍾況然有聲。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也! 

譯文/翻譯:

范氏逃亡的時候,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著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後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鍾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隻耳朵緊緊捂住繼續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採取不承認的態度,以為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

注釋: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合打敗後,逃在齊國。 亡,逃亡。 
(2)鍾:古代的打擊樂器。 
(3)則:但是 
(4)負:用背馱東西。 
(5)錘(chuí):槌子或棒子。 
(6)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關注字典網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很方便。

《掩耳盜鈴》原文及翻譯0
《掩耳盜鈴》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