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選,字以公,章丘人”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楊選,字以公,章丘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遷易州兵備副使。俺答圍大同右衛,巡撫朱笈被逮,超拜選右僉都御史代之。與侍郎江東、總兵官張承勛解其圍。憂歸,再起,仍故職。
四十年擢總督薊遼副都御史。條上封疆極弊十五事,多從其請,以居庸岔道卻敵功,進兵部右侍郎。
明年五月,古北口守將遣哨卒出塞,朵顏衛掠其四人。部長通漢叩關索賞,副總兵胡鎮執之。並縛其黨十餘人。通漢子懼,擁所執哨卒至牆下,請易其父。通漢者,辛愛妻義父也。選欲以牽制辛愛,要其子入質,乃遣還父。自是諸子迭為質,半歲而代。選馳疏以聞,自詡方略。選及巡撫徐紳等俱受賞。
十月丁卯,辛愛與把都兒等大舉自牆子嶺、磨刀峪潰牆入犯,京師戒嚴。帝大驚,諭閣臣徐階曰:“朕東見火光,此賊去京不遠,其令兵部諭諸軍併力剿逐。”明日,選以寇東遁聞,為將士祈賞。帝疑,以問階。對曰:“寇營尚在平谷,選等往通州矣,謂追殺者,妄也。”帝銜之寇稍東大掠三河順義圍諸將傅津等於鄭官屯選遣副將胡鎮偕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擊之。臏、溱戰歿,鎮力戰得脫。寇留內地八日不退。給事中李瑜遂劾選、紳與副使盧鎰,參將馮詔、胡粲,游擊嚴瞻等。俱逮下詔獄。又二日,寇始北去,京師解嚴。
初,諜者言寇將窺牆子嶺,部檄嚴待之,而三衛為寇導者紿選赴潘家口。寇已入,選、紳懼得罪,徑趨都城,屯東直門外,旋還通州。及遣鎮等御,又不勝。內侍家薊西者,嘩言通漢父子實召寇。帝入其言,益怒。法司坐選、紳、詔守備不設律斬,鎰等戍。帝諭錦衣朱希孝坐以縱通漢勾賊罪,復下選詔獄。選不承,止承質通漢父子事,且言事已上聞。希孝錄其語上,刑部如帝指論選死。即戮於市,梟其首示邊,妻子流二千里。紳論死系獄,詔及鎰等戍邊。帝雖怒選甚,但欲誅其身,法司乃並坐其妻子。隆慶初,始釋還。
4. 下列對文中劃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 帝銜之/寇稍東/大掠三河/順義/圍諸將傅津等於鄭官屯/選遣副將胡鎮偕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擊之
B. 帝銜之/寇稍東大掠/三河/順義/圍諸將傅津等/於鄭官屯選遣副將胡鎮偕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擊之
C.帝銜之/寇稍東大掠三河/順義/圍諸將傅津等/於鄭官屯選遣副將胡鎮/偕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擊之
D.帝銜之/寇稍東/大掠三河/順義/圍諸將/傅津等於鄭官屯選遣副將/胡鎮偕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擊之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 御史,是中國古代一種官名。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國君置御史,自秦朝開始,御史專門為監察性質的官職,一直延續到清朝。
B. 憂,丁憂,就是祖制,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長等喪事,後多指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居喪。具體說來,此人從得知喪事的那一天起,必須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個月。
C. 丁卯,丁卯年是乾支歷里乾支紀年的其中之一。乾支紀年使用十個天干和十二個地支相配,組成六十乾支,周而復始,循環往復,當六十乾支輪迴一次時又稱之為一甲子。
D. 閣臣,明、清大學士的別稱。大學士入閣辦事,故稱。自朱元璋廢中書省、罷宰相,到明成祖正式設立內閣,並逐漸發展成為明代替代宰相制的政治機構。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楊選是嘉靖時期的進士。俺答包圍大同右衛,在巡撫朱笈被逮捕後,被破格提拔,代替朱笈。獨當大任,遂解大同之圍。
B.楊選為總督薊、遼副都御史時,逐條上奏封疆極弊十五事,皇上多採納他的意見。因居庸岔道退卻敵人有功,被任命為兵部右侍郎。
C.嘉靖四十一年副總兵胡鎮將通漢及其同黨十多人捉住。以通漢的兒子來做人質作為釋放通漢的條件。從這時起通漢的諸個兒子輪流作為人質,楊選和巡撫徐紳等人都因此受到賞賜。
D.皇帝因聽信傳言治楊選、徐紳、馮詔守備不設之罪,楊選不承認。皇帝雖然特別惱恨楊選,但只想誅他本人,法司則連帶問他妻子的罪。隆慶年初,他的妻子才被釋放回家。
7.將文中劃線句子翻譯為現代漢語。(10分)
(1)通漢者,辛愛妻義父也。選欲以牽制辛愛,要其子入質,乃遣還父。(5分)
(2)選不承,止承質通漢父子事,且言事已上聞。希孝錄其語上。(5分)
答案:
4. A
5. B
6. A
7.(1)通漢是辛愛妻子的義父,楊選想用他來牽制辛愛,要求他的兒子來做人質,才遣送回他的父親。(判斷句式1分,“以”後補賓語1分,“入質” 1分,“乃” 1分, “遣還”1分)
(2)楊選不承認,只承認抓住通漢父子這件事,並說這件事已經報告皇帝知道。朱希孝記錄他的話呈上皇帝。(“承”1分,“止” 1分, “質” 1分,“聞” 1分,“上”1分)
參考譯文
楊選,字以公,章丘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授官行人。提升為御史,遷易州兵備副使。俺答包圍大同右衛,巡撫朱笈被逮捕,越級升楊選為右僉都御史代替他。與侍郎江東、總兵官張承勛解大同之圍。因父喪回家,再次被起用,仍然任原職。
四十年(1561)提升他為總督薊、遼副都御史。他逐條上奏封疆極弊十五事,皇上多聽從他的請求。因居庸岔道退卻敵人有功,進官兵部右侍郎。
第二年五月,古北口守將派遣哨兵出塞,朵顏衛抓住其中四人。部長通漢叩關索要賞賜,副總兵胡鎮將他捉住,並將他的同黨十多人捆縛起來。通漢的兒子恐懼,帶被抓住的哨兵到牆下,請求交換他的父親。通漢是辛愛妻子的義父,楊選想用他來牽制辛愛,要他的兒子來做人質,才遣還他的父親。從這時起通漢的諸個兒子輪流作為人質,半年換一次。楊選急馳上疏報告皇帝知道,並自誇有方略。楊選和巡撫徐紳等人都受到賞賜。
十月十一日,辛愛和把都兒等人大舉從牆子嶺、磨刀峪毀牆入侵內地,京師戒嚴。皇帝大驚,告訴閣臣徐階說:“我看見東邊的火光,說明此賊寇離京城不遠,下令兵部告訴諸軍併力剿除驅逐敵人。”第二天,楊選報告皇帝敵寇向東逃遁,並為將士祈求賞賜。皇帝懷疑這件事,就問徐階。徐階回答說:“敵寇的軍營還在平谷,楊選等人往通州去了,說追殺敵人,簡直荒謬。”皇帝懷恨他。敵寇逐漸向東,大肆搶掠三河、順義,包圍諸將付津等人於鄭官屯。楊選派遣副將胡鎮偕同總兵官孫臏、游擊趙溱攻打敵人。孫臏、趙溱戰死,胡鎮竭力作戰才得以逃脫。敵寇逗留內地八天不退走。給事中李瑜於是彈劾楊選、徐紳和副使盧鎰,參將馮詔、胡粲,游擊嚴瞻等人,他們都被逮捕下獄。又過了二日,敵寇才向北離去,京師解除戒嚴。
起初,偵察的人說敵人準備窺探牆子嶺,兵部檄文要求嚴陣以待,而三衛為敵寇引導的人欺騙楊選說敵寇開赴潘家口。敵寇已經侵入,楊選、徐紳恐怕有罪,徑直趨向都城,屯兵東直門外,不久返回通州。等到派遣胡鎮等人抵禦敵人,又不能取勝。內侍住在薊西的人,紛紛傳說通漢父子實際召來敵寇。皇帝聽到這個話,更加惱怒。法司以楊選、徐紳、馮詔守備不設之罪按律論斬,盧鎰等人貶戍邊關。皇帝告訴錦衣朱希孝問楊選放縱通漢勾結敵寇之罪,又將楊選下詔獄。楊選不承認,只承認抓住通漢父子這件事,並說這件事已經報告皇帝知道。朱希孝記錄他的話呈上皇帝,刑部按皇帝的意思判楊選死刑。立即在市殺戮,梟首到邊關示眾,他的妻子流放二千里。徐紳被判死罪拘囚在獄,馮詔和盧鎰等人貶戍邊關。皇帝雖然特別惱恨楊選,但只想誅他本人,法司則連帶問他妻子的罪。隆慶年初,他的妻子才釋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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