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李天馥傳》原文及翻譯

清史稿

原文: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先世在明初以軍功得世襲廬州衛指揮僉事,家合肥。有族子占永城衛①籍,天馥以其籍舉鄉試。順治十五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博聞約取,究心經世之學,名藉甚。累擢內閣學士,充經筵講官。每侍直,有所見,悉陳無隱,聖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學士明珠會三法司慮囚,有矜疑者,悉從末減。尋擢戶部侍郎,調吏部。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二十七年,遷工部尚書。河道總督靳輔議築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海口;于成龍主疏濬下河。上召二人詣京師入對,仍各持一說,下廷臣詳議,天馥謂下河海口當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築,上然之。歷刑、兵、吏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學士。上曰:“機務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學行俱優,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憂回籍,上賜“貞松”榜御書,勉以儒者之學;復謂:“天馥侍朕三十餘年,未嘗有失。三年易過,命懸缺以待。”三十四年,服闋,起故官,入閣視事。上親征厄魯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務以清靜和平,與民休息。嘗謂:“變法不如守法。奉行成憲,不失尺寸,乃所以報也。”三十八年,卒,諡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嘗應詔舉彭鵬、陸隴其、邵嗣堯,卒為名臣。為學士時,冬月慮囚,有知縣李方廣坐當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緩決,尋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斃,為庀屋材,多為之所,別罪之輕重以居,活者尤眾。事親孝,居喪廬墓,有雙白燕飛至,不去,人名其居為白燕廬。子孚青,進士,官編修。父喪歸,不復出。
(節選自《清史稿•列傳五十四》)
【注】①[衛]古代九畿之一。為各級諸侯的領地及外族所居之地。

譯文/翻譯:

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他的祖輩在明朝初年因為軍功得以世襲廬州衛指揮僉事,在合肥安了家。有一個同宗族的子弟是永城衛籍貫,李天馥就用永城衛的籍貫(參加了鄉試考試)考中了舉人。順治十五年,考中進士,被選拔為庶吉士,授予檢討的官職。他見聞廣博,善於選取其中精要,用心研究經世之學,名聲很大。多次升遷之後擔任內閣學士,充任經筵講官。每次當值侍奉皇上時,有什麼見解,他都毫無隱瞞地全部陳述出來,聖祖皇帝很器重他。康熙十九年夏天,遭遇大旱災,(皇上)命(李天馥)和大學士明珠會同三法司審查覆核囚犯,有值得同情或證據不全有所懷疑的罪囚,都按照最末一等替他們減刑。不久(李天馥)升任戶部侍郎,又調到吏部任職。他拒絕一切饋贈賄賂,性情嚴厲,不徇私情,考核官吏政績時(人們)稱讚他公平。康熙二十七年,升任工部尚書。河道總督靳服建議修築高家堰重要提防,約束黃河水道使之從清口流出,停止疏通海口;于成龍主張疏通下河(入海口)。皇上召兩人進京入宮問詢,(兩人)仍然各自堅持自己的說法,(皇上)將此事下達給朝中大臣詳細討論,李天馥認為下河海口應當疏通,高家堰重堤應該停止修築,皇上認為李天馥說得對。李天馥曾先後在刑部、兵部、吏部任職。
康熙三十一年,被授予武英殿大學士。皇上說:“機密的事務責任重大,不能任用喜歡多事的人。李天馥為人老成,清廉謹慎,學問品行都很優秀,我知道他一定不會生事。”康熙三十二年,(李天馥)因為母親去世而回到原籍,皇上賜給他親筆書寫的“貞松”匾額,用大儒的學識勉勵他;又說:“李天馥侍奉我三十多年,不曾有過失。三年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命令(有關部門)把李天馥擔任的官職暫時空缺起來,等他守孝期滿回來。”康熙三十四年,李天馥服喪期滿,(朝廷)起用他擔任先前的官職,進入內閣處理政事。皇上親征厄魯特,平定北方大漠,戰爭剛剛停止,天馥致力於清靜和平,讓老百姓能夠得到休整。他曾說:“變法不如守法。奉行現成的法規制度,嚴格實施,不偏移一絲一毫,才是我報效國家朝廷的方法啊。”康熙三十八年,李天馥去世,諡號為“文定”。
李天馥在位時,注重人才,曾回響皇上詔令舉薦彭鵬、陸隴其、邵殿堯,(這些人)最終都成為名臣。(李天馥)擔任學士時,冬月審查覆核囚犯,有一名知縣李方廣犯罪被判處死刑,李天馥說這個人有才華,得以暫緩處決,不久就因為遇上大赦免除死刑。刑部的囚犯很多人(因為監獄條件惡劣)死在獄中,李天馥籌集建造房屋的材料,為囚犯建造了更多牢舍,根據罪行的輕重讓他們分別在不同的牢房裡,存活下來的囚犯很多。李天馥侍奉父母很孝順,在服喪期間在父母墓旁搭蓋茅屋守墓,有一雙白燕飛來,不離開,人們稱他守墓的茅屋為“白燕廬”。他的兒子李孚青,考中進士,擔任編修的官職。父親去世後服喪而回鄉,不再出來做官。
《清史稿·李天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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