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袁滋傳》原文及翻譯

新唐書

原文:

袁滋,字德深。強學博記。少依道州刺史元結,讀書自解其義,結重之。建中初,黜陟使趙贊薦於朝。累辟張伯儀、何士乾幕府。部官以盜金下獄,滋直其冤。刑部、大理核罪人,失其平,憚滋守法,因權勢以請,滋終不署奏。韋皋始招來西南夷。德宗選郎吏可撫循者,皆憚行,至滋不辭,帝嘉之。賜金紫,持節往。逾年還,使有指,進諫議大夫。求外遷,為華州刺史。政清簡,流民至者,給地居之,名其里日義合。然專以慈惠為本,未嘗設條教,民愛向之。有犯令,時時法外縱舍。得盜賊,或哀其窮,出財為償所亡。召為左金吾衛大將軍,以楊於陵代之。滋行,耆老遮道不得去,於陵使諭日:“吾不敢易袁公政。”人皆羅拜,乃得去,莫不流涕。憲宗監國,劉辟反,詔滋為劍南兩川安撫大使,半道,為劍南東、西川節度使。是時,賊方熾,又滋兄峰在蜀為辟所劫,滋畏不得全,久不進,未幾,徙義成節度使。滑,用武地,滋嚴備而推誠信,務在懷來,李師道等畏服之。居七年,百姓立祠祝祭。以戶部尚書召,徙荊南。吳元濟之反,滋言蔡兵勁與下同欲非朝夕計可下宜廣方略離潰其心及宿兵三年調發益屈詔出禁錢繼之滋揣天子且厭兵,自表入朝,欲議罷淮西事,道聞蕭俯、錢徽坐沮議黜去,滋翻其謀,更言必勝,順可天子意,乃得還。卒,年七十,贈太子少保。滋既病,作遺令處後事,訖三年,皆有條次。性寬易,與之接者,皆自謂可見肺肝,至家人不得見喜慍。薄居處衣食。
(節選自《新唐書·袁滋傳》)

譯文/翻譯:

袁滋,字德深。學問廣博,記憶力強。少年時跟隨道州刺史元結,讀書自能領悟其義,元結很器重他。建中初年,黜陟使趙贊把他推薦到朝廷。多次徵用在張伯儀、何士乾幕府中。部中官員因盜竊金寶下獄,袁滋為他伸冤。刑部、大理寺複審罪人,失去公道,畏懼袁滋守法,藉助有權有勢者請託,袁滋最終沒能簽署批准。韋皋最初招撫西南方向的少數民族。德宗挑選可以前去撫慰的郎官,大家都畏懼遠行,而袁滋沒有推辭,皇帝讚揚了他。賞賜金銀和紫衣,持節前去。過了一年回來,出使符合皇帝心意,進升諫議大夫。後請求外任,擔任華州刺史。政績清廉儉約,凡有流民來到他所管轄的州中,他都供給土地讓他們住下來,人們稱他所在的里巷為義合。他則一味以慈惠為本,從不設立綱紀,百姓敬愛歸心。有犯法的,時常在法外寬免。抓住盜賊,有時又憐憫他貧窮,拿出錢財為他償還給丟失東西的人家。召入朝廷擔任左金吾衛大將軍,任命楊於陵接替他。袁滋離任時,老人攔路以致無法離開,楊於陵派人通告說:“我不敢更改袁公的為政主張。”人們都圍住他跪拜,然後才離開,沒有不流淚的。憲宗監國,劉辟zao6*反,下詔命袁滋任劍南兩川安撫大使。此時,賊勢正強,又因袁滋的哥哥袁峰在蜀被叛賊劉辟劫持,袁滋害怕不能保全兄長,很長時間不進兵,不久,改任義成節度使。滑州,是用兵之地,袁滋嚴密戒備又廣施誠信,一意懷柔,李師道等人畏服他。居鎮七年,百姓為他立祠堂祭祀。任命為戶部尚書召回,改任荊南節度使。吳元濟zao6*反,袁滋說蔡州軍隊強勁,上下同心,不是一朝一夕用計可以攻下來的,應廣泛使用策略,離散敵心,一直按兵三年,朝廷征伐物質更加困難,下詔取出宮中錢財接濟。袁滋揣測天子也應厭戰了,親自奉表入朝,打算建議停罷淮西軍事,途中聽說蕭俯、錢徽都因建議停戰獲罪被免官,袁滋又改變原議,再次說出兵必勝,以順從天子心意,於是乃得以派回。去世,時年七十歲,追贈太子少保。袁滋患病以後,寫下遺命安排後事,前後三年,都有安排。性格寬厚平易,與他交往的人,都自稱可見其肝膽,以至家裡人都不能察見他的喜怒。居處簡陋衣食儉樸。
《新唐書·袁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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