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陳性之》原文及翻譯

陳亮
陳性之
陳亮

原文:

往嘗論鄉之富人,以陳性之為第一。吾友徐居厚亦知此翁可人意,而樂妻其少女焉。居厚以對策切直,得從事浙東觀察府,竟以不能曲折上官罷去,獨敬憚性之,蓋相處數年如一日。
余嘗款性之門,闃然如無人聲。頃之,一僮出,問客姓氏,已而肅客入,主人相與為禮,已而杯盤羅至,終不見喧嘈之聲。性之面目嚴冷,與人寡合,雖大會集,率不過三數客。遇有所往,雖百里夜半,亦疾馳竟歸。一日,與鄉士大夫過予,自命行庖具飯。食畢,從容言曰:“某素不解飲,一飽之外,雖留何用?”予亦不強也。衣食取足,不為分外經營。不交涉邑官吏,謁入縣庭,則不問可以知其令之賢矣。蓋其自為過多,為人過少,若有取於楊朱之道者。
然予聞性之官劍浦,鄉人陳公質且老,而羈置在焉。性之曲意撫存之,使之自忘其為罪戾也。居亡何,公質死。性之還自旁郡,道逢兵馬都監者往驗其死,性之囑以徐行:“有檄止君矣。”性之亟趨郡白事,得追還其都監者,又為治其後事頗悉。蓋古之義俠所謂不以存亡為解者,大率亦此類。繇此言之,士之素守里閭,曾不得少自概見於世者,豈必曰鄉稱善人而已乎!性之以貲補迪功郎,嘗主南劍之劍浦簿,以憂去官,而不復調矣。
性之家故多竹,不以與人;多美器用,不輕以假人,居厚每笑於余無所不可。墓上之銘,宜頤之有請也。頤①嘗從予游,郡以其名上禮部,而性之死矣,蓋癸卯十有二月七日也。得年凡七十歲。
【注】①頤:陳性之的兒子。(選自《陳亮集》卷二十七,有刪節)

譯文/翻譯:

以前曾經談論鄉里的富人,認為陳性之是首富。我的朋 友徐居厚也知道這位老人家稱人心意,因而也很樂意娶他的小女兒為妻。居厚因考試時陳述自己的見解懇切率直,得以在浙東觀察府做官,終究因不能奉承討好上級官員而辭官離去,唯獨敬畏陳性之,就這樣和他相處多年如一日。
我曾經敲性之的門,靜悄悄地,好像沒有人回應。過了一會兒,一個奴僕走出來,問我姓什麼,不久就恭敬地把我帶進去,主人以禮接待了我,沒過多久,杯盤都擺出來了,始終聽不到喧鬧嘈雜的聲音。性之外表嚴肅冷峻,與人很少來往,即使是大聚會,也只不過三四個人。遇到有外出的情況,即使半夜還在百里之外,終究也是騎馬快速返回家裡。一天,他和鄉里的士大夫拜訪我,自命廚師準備飯食,吃完飯,他從容地說:“我向來不喝酒,除了吃飽,即使留下來,又有什麼用呢?”我也就沒有再勉強。性之只滿足於有吃有穿,不會額外再去賺錢。他與當地官員沒有交往,如果到縣衙有事稟告,他不用問,就可以知道縣令是否賢能。這大概是因為他考慮自己太多,考慮別人太少,就好像向楊朱學習一樣。
然而我聽說當性之在劍浦做官時,鄉人陳公質年歲將老,卻因犯罪而被關押在這裡。性之故意迎合、撫慰他,使他活下來,讓他忘記自己是犯罪的人。過了沒多久,公質死了。當性之從隔壁郡縣回來時,在路上恰逢兵馬都監前去驗證公質的死,性之囑咐他們慢慢地前行,說:“有官府公文阻止你們啊”性之急速趕往郡縣將此事稟告給官府,還能夠追上並將公文交給了那些都監,又將公質的後事詳盡地部署給他們。大概那些所說的不因為生或死而被察知的古代俠義之士,大都也是這個樣子吧。由此推之,一直住在鄉里,很少被世人所了解的士人,難道一定是鄉人說的善人而已嗎?性之用錢買了迪功郎這個官職,曾經掌管南劍的劍浦簿,後因父母去世辭去官職,卻沒有再被調任。
性之的家以前有很多竹,他從不把它們給人,用的大多是華美的器物,他從不將它們輕易借給人。居厚經常笑我沒有什麼不可以。墓志銘,理應是陳頤請我寫的。陳頤曾經跟著我外出求學,郡縣將他的名字上報給禮部,然而性之卻死了,大概死於癸卯年十二月七日,享年七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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