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枚《陶氏義莊碑記》原文及翻譯

袁枚

原文:

古立大宗,以餘財歸之,有不足者資之於宗。後世廢宗法,遂有一族而異目相視者。然漢之樊重、魏之楊椿,均能散所有濟族人數世之窮。第未嘗扁表其莊,綽楔而書,蓋行其心之所安,而不以為義也。范文正公修其法,號曰“義莊”。公之心,豈以義自居哉?以為仁事也,而義名之,然後使吾子孫知如是則義,悖是則不義,方克踵行勿倦,與吾意相終始。而天下之大,人心之同,必有慕義無窮,而奮乎千百世後者。
潯陽陶氏之遷於吳也,距文正公六百年矣。族落落大滿,不能無窶人①子。征仕郎世魁,聞范氏之風而悅之。其子員外筿,尊父志以繼先賢,割沃佘置莊,鳩厥宗支,振廩同食,月會而旬計之。吳之人以為今之陶、昔之范也。
今夫江、河之大,綿亘萬里,而世不能無斷港絕潢者,非其本支故也。若夫岷山之旁流,崑崙之餘波,而淤塞就枯焉,人能無憾於江、河乎?惟其能以九里之潤,灌溉百川,而江、河乃愈增其大。然則陶氏之以仁為富也,乃其善於持富也。《傳》曰: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易》曰:“何以聚人曰財。”聚即收之之謂也。天下人非財不收,而況於本族乎? 
余與筿之子振聲戊午同試京兆,別二十二年,相見吳下。持此顛末,屬余為記。余喜故人重逢,遽聞高義,而又私念袁氏族黨,零落難收,匪徒力有所讓,蓋亦自傷其聞之之晚焉。
(選自《袁枚全集》)
註:①窶人:窮苦人。

譯文/翻譯:

古代設立大宗,(族人)把多餘的錢財歸併到大宗,族人中有錢財不夠用的可以向大宗尋求資助。後代廢棄宗法制度,於是就有雖是同族卻相互敵視的現象。但是漢代的類重、魏朝的楊樁,都能散盡他們全部的錢財來救済同族中數代貧困的人。只是未曾在宗族門戶上或在正門兩旁樹立木樁題字來表彰義行罷了,大概他們只是做了讓自己心安的事情,而不把這當作是義行。范仲淹修訂家族宗法,稱為“義莊”。范仲淹的心思,難道是要用義行來自居嗎?他把這當作仁義的事情,並用義行來稱呼它,這樣以後使我們的子孫能夠知道這樣做是仁義,違背這就是不仁義,才能夠讓子孫繼承這種做法而不懈息,能與自己的想法始終一致。而信大的天下,人心是一致的,必定會有一直仰慕著義行,在千百世以後還能夠盡力踐行的人。
潯陽陶氏宗族遷到吳地,距離范仲淹有六百年了。族人聚集了很多,不可能沒有窮苦人家的子弟。征仕郎陶世魁,聽說了范仲淹的風範並表示喜歡。他的兒子員外陶篠,尊崇父親的心愿繼承先賢的義行,劃出肥沃的國地設定義莊,聚集他們的宗族分支,打開根倉共同食用,每月聚集一次,每十天統計一次。吳地百姓認為現在的陶家就像過去的范家。
現在長江、黃河浩大,綿廷萬里,而世上不可能沒有無法通行的水路,這原本不是這些支流的緣故。如果岷山、崑崙的支流,都淤積堵塞接近枯竭,人們對長江、黃河不感到遺憾嗎?長江、黃河能用它們九里的潤澤,來灌溉百川,那么長江、黃河就越發壯大它們的水流了。這樣那么陶氏把仁義作為自己的財富,這是陶氏善於保持財富(的表現)。《禮記・大傳》上說:“因為尊敬祖先,所以尊敬自己的宗族;因為尊教自己的宗族,所以聚攏同族人。”《周易》上說:“憑什麼聚集人呢?是錢財。”聚就是聚攏的意思。天下人除了錢財其他的就不願聚攏,更何況是同族人呢?
我和陶篠的兒子陶振聲在成午年一同在京城考試,分別二十二年後,在吳地相見。他從頭到尾講了這件事的經過,囑託我寫一篇記。我為和故人重逢而高興,忽然聽說了他的先人的高尚節義,又私下想到我們袁氏的族人,零落四處,難以聚攏,不只是因為我的能力不足,也是哀嘆自己聽到他的先人的這種義行晚了啊!
袁枚《陶氏義莊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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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陶氏義莊碑記》原文及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