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金濂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金濂,字宗瀚,山陽人。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嘗言郡縣吏貪濁,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間故事,遣使勞賚,則清濁分,循良勸。帝嘉納之。用薦遷陝西副使。
正統元年上書請補衛所缺官,益寧夏守兵,設漢中鎮守都指揮使,多議行。三年擢僉都御史,參贊寧夏軍務。濂有心計,善籌畫,西陲晏然。時詔富民輸米助邊,千石以上褒以璽書。濂言邊地粟貴,請並旌不及額者,儲由此充。
福建賊鄧茂七等為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楷征之,不克。十三年十一月大發兵,命寧陽侯陳懋等為將軍往討,以濂參軍務。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賊。茂七死,余賊擁其兄子伯孫據九龍山,拒官軍。濂與眾謀,羸師誘之出,伏精兵,入其壘,遂擒伯孫。帝乃移楷討浙寇,而留濂擊平余賊未下者。會英宗北狩,兵事棘,召還。言者交劾濂無功,景帝不問,加濂太子賓客,給二俸。尋改戶部尚書,進太子太保。
時四方用兵,需餉急,濂綜核無遺,議上撙節便宜十六事,國用得無乏。未幾,上皇還。也先請遣使往來如初,帝堅意絕之。濂再疏諫,不聽。初,帝即位,詔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濂檄有司,但減米麥,其折收銀布絲帛者征如故。三年二月,學士江淵以為言,命部查理。濂內慚,抵無有。給事中李侃等請詰天下有司違詔故。濂恐事敗,乃言:“銀布絲帛,詔書未載,若概減免,國用何資?”於是給事中御史劾濂失信於民,為國斂怨,且訐其陰事。帝欲宥之,而侃與御史王允力爭,遂下都察院獄。越三日釋之,削宮保,改工部。吏部尚書何文淵言理財非濂不可,乃復還戶部。濂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東宮建,復宮保。尋復條上節軍匠及僧道冗食共十事。五年卒官,以軍功追封沭陽伯,謚榮襄。
濂剛果有才,所至以嚴辦稱,然接下多暴怒。在刑部持法稍深。及為戶部,值兵興財詘,頗厚斂以足用雲。(選自《明史·列傳四十八》,有刪節)

譯文/翻譯:

金濂,字宗瀚,山陽人。永樂十六年(1418),中進士,被授予御史。他曾說郡縣官員貪污,應敕令按察司、巡按御史考察廉潔能幹的人,就如洪武年間的做法那樣,再派使者去慰勞和獎賞,這樣則官員清濁自分,守法而有治績的官員也受到鼓勵。皇上嘉許採納了他的建議。因受推薦他升為陝西副使。
正統元年(1436),他上書請將各衛的缺官補上,增加寧夏守兵,設漢中鎮守都指揮使。這些建議多得討論實行。三年,他升為僉都御史,參贊寧夏軍務。金濂有心計,善於籌劃,西陲安然。當時皇上下詔令富民輸運糧食助邊,運送一千石以上的可得璽書褒獎。金濂說邊防地區糧食很貴,請對達不到這個數目的人也進行表彰,邊糧儲備因此得到充實。
福建賊鄧茂七等人作亂,都督劉聚、都御史張階去征討,不勝。十三年(1448)十一月,朝廷大發兵,命寧陽侯陳懋等人為將軍前往征討,用金濂參贊軍務。他們到達時,御史丁蠧已大破賊人,鄧茂七死,其餘的賊人擁戴他哥哥的兒子鄧伯孫占據九龍山,抵抗官軍。金濂與眾人商議,便用弱兵引誘他們出來,而埋伏的精兵便攻入他們的堡壘,於是擒住了鄧伯孫。皇上於是調張階去討伐浙江之寇,而留下金濂掃平還沒攻下的其餘賊人。正值英宗被俘,軍事緊急,金濂被召回。議論者紛紛彈劾金濂無功,景帝不問,加封他為太子賓客,支給二職俸祿。不久他改任戶部尚書,進封為太子太保。
當時四方用兵,糧餉需要緊迫,金濂全面安排計畫,提出十六項節減開支的建議上奏實行,國家用度得以不缺乏。不久,上皇回來了,也先請如先前派遣使者往來,皇上堅決拒絕。金濂一再上疏勸諫,皇上不聽。當初,皇上即位時,下詔免除景泰二年(1451)全國租稅的十分之三。金濂傳檄有關官員,只減征米麥,其他折收銀兩和布匹絲帛的照舊徵收。三年二月,學士江淵對皇上談到此事,皇上命戶部調查處理。金濂心中慚愧,抵賴說沒有。給事中李侃等人請詢問天下有關官員違反詔令的原因。金濂擔心事情敗露,便說:“銀兩布匹和絲帛,詔書上沒寫明,如果一概減免,國家用度怎夠開支?”於是給事中和御史都彈劾金濂失信於民,使人民怨恨國家,並且還揭發了他的陰事。皇上想寬宥他,而李侃和御史王允極力反對,遂把他關進都察院監獄。過了三天把他放了出來,削去太子太保之銜,改到工部。吏部尚書何文淵說理財非金濂不可,於是又調他回戶部。金濂上疏自述,順便請求退休,皇上安慰挽留他。東宮太子建立後,恢復金濂太子太保之銜。不久他又提出節減軍匠和僧道人員過濫的食糧等十項建議上奏。五年,他在任上去世。以軍功追封他為沭陽伯,謚榮襄。
金濂剛毅果斷,有才幹,但對待屬下多暴怒。在刑部時,他執法過嚴。到他任戶部尚書時,正值用兵,國家財物短缺,頗採取厚斂的辦法來保證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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