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顧佐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顧佐,字禮卿,太康人。建文二年進士。除莊浪知縣。端陽日,守將集官僚校射。以佐文士,難之。持弓矢一發而中,守將大服。
永樂初,入為御史。七年,成祖在北京,命吏部選御史之才者赴行在,佐預焉。奉命招慶遠蠻,督采木四川。從北征,巡視關隘。遷江西按察副使,召為應天尹。剛直不撓,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肅。北京建,改尹順天。權貴人多不便之,出為貴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為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以貪被黜,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薦佐公廉有威,歷官並著風采,為京尹,政清弊革。帝喜,立擢右都御史,賜敕獎勉。居歲余,奸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士奇曰:“爾不嘗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仆馬薪芻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嘆曰:“朝臣貧如此。”因怒訴者曰:“朕方用佐,小人敢誣之,必下法司治!”士奇對曰:“細事不足幹上怒。”帝乃以吏狀付佐曰:“汝自治之。”佐頓首謝,召吏言:“上命我治汝,汝改行,吾當貸汝。”帝聞之益喜,謂佐得大體。或告佐不理冤訴,帝曰:“此必重囚教之。”命法司會鞫,果千戶臧清殺無罪三人當死,使人誣佐。帝曰:“不誅清,則佐法不行。”磔清於市。
正統初考察御史不稱者十五人,降黜之。邵宗九載滿,吏部已考稱,亦與焉。宗奏辨,尚書郭璉亦言宗不應與在任者同考。帝遂責佐。而御史張鵬等復劾宗微過。帝以鵬朋欺,並切責佐。佐上章致仕去。賜敕獎慰,賚鈔五十貫,命戶部復其家。十一年九月卒。(選自《明史·列傳第四十六》,有刪改)

譯文/翻譯:

顧佐,字禮卿,太康縣人。建文二年考中進士。授任莊浪知縣。端陽節這天,當地守將召集官員較量射箭。因為顧佐是文官,為難他。顧佐拿起弓箭一箭射中,守將非常佩服。
永樂初年,入朝做御史。永樂七年,成祖在北京,命令吏部選拔御史中有才幹的人前往行在所,顧佐參與了這件事。顧佐奉命招安慶遠蠻人,在四川監督採伐樹木。跟從皇帝北征,巡視險要的邊關。升任江西按察副使,召入擔任應天府尹。顧佐性格剛強正直不屈服,官吏百姓都害怕並佩服他,人們把他比作包孝肅。北京城建立,改任順天府尹。有權勢的人多因他感到不方便,外調做了貴州按察使。洪熙元年召任通政使。
宣德三年,都御史劉觀因為貪污被罷官,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推薦顧佐廉潔有威望,歷任官職都顯露風采,擔任京兆尹,政治清明,弊政革除。皇帝感到高興,立即提拔他做右都御史,下令予以獎賞勉勵。過了一年多,奸邪小官上奏說顧佐接受徒隸的錢財,私自打發徒隸回家。皇帝秘密地把奏章給楊士奇看,並說:“你不是曾經舉薦顧佐廉潔嗎?”楊士奇回答說:“朝中官員俸祿微薄,僕從、馬匹、糧草以徒隸資助,派出一半徒隸讓他們出錢免去勞役。徒隸得以回家耕地,官員得到錢財,朝中官員都這樣,我也這樣。先帝知道這件事,所以增加了朝中官員的俸祿。”皇帝嘆息說:“朝臣貧窮到這樣的地步。”於是皇帝怒斥上告的人說:“我剛任用顧佐,小人就敢誣衊他,一定要下交司法官治罪。”楊士奇說:“小事不值得惹皇上生氣。”皇帝於是把官吏的狀子交給了顧佐,說:“你自己處理這件事。”顧佐叩頭致謝,叫來那個官吏說:“皇上命令我懲治你,你改變行為,我就原諒你。”皇帝聽說後更加高興,說顧佐懂得大體。有人狀告顧佐不處理冤案,皇帝說:“這一定是重罪犯教他說的。”命令司法官會同審訊,果然是千戶臧清殺了無罪的三個人被判死罪,讓人誣告顧佐。皇帝說:“不殺臧清,那么顧佐的法令就不能實行。”在集市用磔刑處死臧清。
正統初年考查御史不稱職的有十五人,降職或罷免了他們。邵宗任職滿九年,吏部已經考核稱職,(但)他也在顧佐考核的不稱職之列。邵宗上奏辯解,尚書郭也說邵宗不應該跟在任的人一同考核。皇帝於是責怪顧佐。可是御史張鵬等人又彈劾邵宗的一些小過錯。皇帝認為張鵬結黨欺騙,一併嚴厲責備顧佐。顧佐上奏退休回家。賜給敕命以獎勵安慰,賞賜錢鈔五十貫,命令戶部免除他家的賦稅徭役。十一年九月死。
《明史·顧佐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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