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臨為官》原文及翻譯

舊唐書

原文:

唐臨為萬泉丞①。縣有囚十數人,皆因未入賦而系。會暮春時雨,乃耕作佳期。唐臨白②縣令:“囚人亦有妻兒,無稼穡③何以活人,請出之。”令懼其逸④,不許。唐臨曰:“明公⑤若有所疑,吾自當其罪。”令因請假歸鄉。臨悉召囚令歸家耕作,並與之約:農事畢,皆歸系所。囚等感恩,至時畢集縣獄。臨由是知名。(據《舊唐書》改寫)
【注】①丞:此處指輔助縣令的從屬官員。②白:報告。③稼穡:耕種與收穫。④逸:逃逸,逃跑。⑤明公:對縣令的尊稱。

譯文/翻譯:

唐臨是萬泉縣令的下屬官員。縣監獄裡關押著十幾個囚犯,都是因為沒繳租稅而被關押的。當時恰好趕上了晚春時節,雨水及時,正是耕種的好時候。唐臨稟報縣令:“囚犯也有妻子和兒女,不勞作怎么讓他們生活,請把他們放出來。”縣令害怕他們被放出後逃跑,不允許。唐臨說:“大人如果有所懷疑,我一個人承擔全部罪名。”縣令就請假回鄉。唐臨於是將囚犯全都召集起來讓他們回家耕種,並且和他們約定:春種結束,都要回到監獄裡去。囚犯們感激唐臨的恩情,到春種結束時全部集中在縣的監獄裡了。唐臨由於這件事出名了。
《唐臨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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