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程鉅夫傳》原文及翻譯

元史

原文:

程鉅夫,名文海,避武宗廟諱,以字行。叔父飛卿,仕宋,通判建昌,世祖時,以城降。鉅夫入為質子,授宣武將軍、管軍千戶。他日,召見,問賈似道何如人,鉅夫條對甚悉,帝悅,給筆札書之,乃書二十餘幅以進。帝大奇之,謂近臣曰:“朕觀此人相貌,已應貴顯;聽其言論,誠聰明有識者也。可置之翰林。”以其年少,奏為應奉翰林文字。帝曰:“自今國家政事得失,及朝臣邪正,宜皆為朕言之。”鉅夫頓首謝曰:“臣本疏遠之臣,蒙陛下知遇,敢不竭力以報陛下!”尋進翰林修撰,屢遷集賢直學士,兼秘書少監。至元二十三年,見帝,首陳:“興建國學,乞遣使江南搜訪遺逸;御史台、按察司,並宜參用南北之人。”帝嘉納之。二十四年,立尚書省,詔以為參知政事,鉅夫固辭。又命為御史中丞,台臣言:“鉅夫南人,且年少。”帝大怒。遂以鉅夫仍為集賢直學士,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奉詔求賢於江南。初書詔令皆用蒙古字及是帝特命以漢字書之還朝陳民間利病五事拜集賢學士仍還行台。二十六年,時相桑哥專政,法令苛急,四方騷動。鉅夫入朝,上疏曰:“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擇相,宰相之職,莫大於進賢。苟不以進賢為急,而惟以殖貨為心,非為上為德、為下為民之意也。今權奸用事,立尚書鉤考錢穀,以剝割生民為務。臣竊以為宜清尚書之政,損行省之權,罷言利之官,行恤民之事,於國為便。”桑哥大怒,羈留京師不遣,奏請殺之,凡六奏,帝皆不許。三十年,出為閩海道肅政廉訪使,興學明教,吏民畏愛之。大德四年,遷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至官,首治行省平章家奴之為民害者,上下肅然。皇慶二年,旱,鉅夫應詔陳桑林六事,忤時宰意。明日,帝遣近侍賜上尊,勞之曰:“中書集議,惟卿所言甚當,後臨事,其極言之。”鉅夫建言:“經學當主程頤、朱熹傳注,文章宜革唐、宋宿弊。”命鉅夫草詔行之。三年,以病乞骸骨歸田裡,不允。鉅夫請益堅,特授光祿大夫,賜上尊,命廷臣以下飲餞於齊化門外,給驛南還,敕行省及有司常加存問。居三年而卒,年七十。泰定二年,贈大司徒、柱國,追封楚國公,諡文憲。
(節選自《元史·程鉅夫列傳》)

譯文/翻譯:

程鉅夫,名文海,避元武宗廟諱,改用字代名。他的叔父程飛卿,在宋朝做官,任建昌通判,元世祖時,帶領城邑投降。程鉅夫入元充當人質,他叔父官授宣武將軍、管軍千戶。有一天,程鉅夫被皇帝召見,皇帝問賈似道是怎樣的人,程鉅夫逐條對答,相當詳盡,皇帝高興,就給他筆札叫他寫下來,竟然寫了二十多幅進獻上來。皇帝對他的才能特別驚異,對身邊的臣子說:“我看這個人的相貌,已經非常高貴;聽他說話,確實是聰明有見識的人。可以安排他任翰林。”因為他年紀小,召為應奉翰林文字。皇帝說:“從今以後國家政事得失,以及朝廷官員的邪正,都應該向我說明。”程鉅夫頓首感謝到:“我本是被疏遠的臣子,蒙受陛下的賞識,怎敢不竭盡全力來報答陛下!”不久升為翰林修撰,多次升遷至集賢直學士,兼任秘書少監。至元二十三年,覲見皇帝,首次陳述:“興建國學,請求派使節到江南搜查訪問遺棄而不用的名士;御史台、按察司等職,應該一併任用南人和北人。”至元二十四年,朝廷設立尚書省,皇帝下詔任命他為參知政事,鉅夫堅決推辭。程鉅夫又被任命為御史中臣,御史台的大臣說:“鉅夫是南人,並且年少(不宜任命)。”皇帝大怒。於是仍然任命鉅夫為集賢直學士,授侍御史,從事御史台事務,奉詔前往江南求賢。當初,書寫詔令都是用蒙古字,到現在,皇帝特別命令用漢字來書寫。回到朝廷,向皇帝陳述民間利病五事,鉅夫被授予集賢學士,仍然回到行台任職。二十六年,當時的宰相桑哥專權,法令苛刻而急切,四方動盪不安。鉅夫入朝,上疏說:“我聽說天子的職務,沒有比擇相更大的,宰相的職務,沒有比舉薦賢才更重要的。如果不把舉薦賢能作為急迫的事務,而只是把營求財物放在心上,這並非對上輔助皇上施行德政、對下關愛黎民百姓的意旨啊。現在權奸用事,立尚書聚斂財賦,以搜刮百姓為要務。我私下認為應當理清尚書的政務,減損行省的權力,罷免諂媚言利的官員,推行體恤百姓的事務,行對國家有利之事。”桑哥非常生氣,把他留在京師不送走,上奏請求要殺掉鉅夫,總共奏了六次,皇帝都沒有批准。三十年,離開京師擔任福建海道肅政廉訪使,興辦學堂推行教育,官吏百姓對他又充滿敬畏又愛戴。大德四年,調為江南湖北道肅政廉訪使。程鉅夫一到任,首先懲治平章行省那些為害百姓的家奴,於是,官吏和百姓對他都十分恭敬。皇慶二年,天下大旱,鉅夫應詔陳述桑林等六事,違背了當時宰相的意願。第二天,皇帝派遣近臣賜他為上尊,慰勞他道:“中書集體商議,只有您所說的最恰當,以後遇到其他的事,一定要好好地告訴我。”鉅夫建言道:“經學方面當以程頤、朱熹傳注為主,文章應該革除唐、宋時期的弊害。”於是下命讓鉅夫起草下詔推行。三年,向朝廷稱病請求退休,朝廷沒有批准。鉅夫請求退休的意願更加堅定,皇帝特授鉅夫為光祿大夫,賜以上尊,命令職位低於鉅夫的臣子到齊化門外餞別送行,為他提供南回的馬,下令行省和有司經常慰問。鉅夫回家三年後就死了,終年七十歲。泰定二年,贈大司徒、柱國,追封楚國公,諡號為文憲公。
《元史·程鉅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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