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楊炎傳》文言文原文及譯文

《新唐書·楊炎傳》文言文原文及譯文

原文

楊炎,字公南,鳳翔天興人。炎美鬚眉,峻風宇,文藻雄蔚。父喪,廬墓側,號慕不廢聲,有紫芝白雀之祥,詔表其閭。炎三世以孝行聞,至門樹六闕,古所未有。終喪,為司勛員外郎。德宗在東宮,雅知其名,又嘗得炎所為《李楷洛碑》,寘於壁,日諷玩之。及即位、拜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舊制,天下財賦皆入左藏庫,及第五琦為度支,京師景將求取無節,琦不能禁,入悉租賦進大盈內庫。自是天下公賦為人君私藏、食官以冗名持簿者三百人,及炎為相,言於帝日:“財賦者,邦國大本。五尺宦豎,操邦之柄,年儉盈虛,雖大臣不得知,則無以計天下利害,臣請出之,以歸有司。”帝從之。初,定令有租賦庸調法,自開元承平久、不為版籍,法度玩敝。至德後,科斂凡數百名,百姓竭膏血,鬻親愛,旬輸月送,無有休息。炎疾其敝,乃請為“兩稅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制入。居人之稅,秋夏兩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帝善之,使諭中外。議者沮詰,以為租庸令行數百年,不可輕改。帝不聽。天下果利之。炎興嶺表,以單議悟天子,中外翕然屬望為賢相。時盧杞與炎同采政。杞無術學,貌么陋,炎薄之,託疾不與會食,杞陰為憾。趙惠伯為河南尹嘗市炎第為官廨御史劾炎宰相抑吏市私第貴取其直杞曰宰相於庶官比監臨計羨利罪奪官帝意銜之。先是,蕭嵩嘗度曲江南,欲立私廟,以為天子臨幸處乃止,後炎復取以立廟。飛語云:“地有王氣,故炎取之.”帝聞,震怒,會獄具,詔三司同覆,貶崖州司馬同正,未至百里,賜死,年五十五。久之,詔復其官,謚平厲。(節選自《新唐書·楊炎傳)

譯文

楊炎的字叫公南,鳳翔府天興縣人。楊炎鬚眉俊美,風度出眾,文章雄辯華麗。父親去世,他在墓邊搭棚子住下,不斷地想念哭喊,有靈芝、白鳥的吉兆出現,有詔在他家住處立牌坊賜匾額。楊炎三代以行孝出名,以至門前樹有六座牌坊,自古以來還沒有過。服喪期滿後,任司勛員外郎。唐德宗任太子時,就聽說了他的名字,又曾得到了楊炎寫的《李楷洛碑》,把它掛在牆上,每天讀它欣賞。到登基後,就任命他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按過去的制度,全國賦稅都送交左藏庫。到第五琦任度支,京城裡的大將不斷索取,第五琦無法禁止,就把所有賦稅都放進宮內大盈庫。從此全國賦稅成了皇帝的私人財產,而宦官以各種名目管賬目的有三百人。到楊炎任宰相,對皇帝說:“賦稅是國家的根本。小小宦官掌握了國家的'命脈,多和少、盈餘和虧損,即使重臣不能知道,因此無法規劃國家的安排。我請求把賦稅收入移到宮外,劃歸有關部門管理。”皇帝聽從了他。當初國家規定有租庸調法,從開元後太平時間長了,不清查戶口,記載混亂,法令制度被輕視破壞。至德年以後,向人民徵收的稅共有幾百種,老百姓流盡了血汗,出賣骨肉,不斷地交納賦稅,不能得到休養生息。楊炎痛恨這種弊端,就請求用“兩稅法”來統一稅制。所有勞役的費用,賦稅的交納,先計算出數額再向人民徵收,根據開支決定收入。定居者交稅,秋夏徵收兩次,情況有不方便的分三次。過去的租、庸、雜役都廢除了,但成丁的數不改。過去的租、庸、雜役都廢除了。皇帝認為好,下詔令通知朝廷和各地。議論的人阻攔責問,認為租庸制實行了幾百年,不能輕易改動,皇帝不理會。全國人都從中獲益。楊炎從嶺南入京為官,用簡短的議論開導皇帝,朝廷內外一致希望他成為好宰相。當時盧杞與他共同執掌朝政。盧杞不擅長治學和寫文章,身材矮小,相貌醜陋,楊炎瞧不起他,稱病不和他一起吃飯,他心裡也記恨。趙惠伯任河南府尹時,曾經購買了楊炎的私宅做官衙。御史彈劾楊炎任宰相逼官員買私宅,賣了高價。盧杞說:“宰相對百官是監管,得好處,罪該免官。”因此皇帝懷恨他了。在這以前,蕭嵩曾在曲江南測量,想建家廟,後認為是皇上遊玩的地方就放棄了。後來楊炎又占據建了家廟。有傳言說:“這地有當王的風水,所以楊炎占據了它。”皇帝聽了,大怒。遇到審訊判決報上了,皇帝下詔命三司共同複查,貶楊炎為崖州司馬,同正員。還差一百里沒走到,將他賜死,享年五十五歲。很久以後,皇帝下詔恢復了他的官職,賜諡號平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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