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于謙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于謙,字廷益,錢塘人。生七歲,有僧奇之曰:“他日救時宰相也。”舉永樂十九年進士。宣德初,授御史。奏對,音吐鴻暢,帝為傾聽。顧佐為都御史,待寮屬甚嚴,獨下謙,以為才勝己也。扈蹕樂安,高煦出降,帝命謙口數其罪。謙正詞嶄嶄,聲色震厲。高煦伏地戰慄,稱萬死。帝大悅。師還,賞賚與諸大巨等。
出按江西,雪冤囚數百。疏奏陝西諸處官校為民害,詔遣御史捕之。帝知謙可大任,會增設各部右侍郎為直省巡撫,乃手書謙名授吏部,超遷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謙至官,輕騎遍歷所部,延訪父老,察時事所宜興革,即俱疏言之。一歲凡數上,小有水早,輒上聞。
正統六年疏言:“今河南、山西積穀各數百萬。請以每歲三月,令府州縣報缺食下戶,隨分支給。先菽秫,次黍麥,次稻。俟秋成償官,而免其老疾及貧不能償者。州縣吏秩滿當遷,預備糧有未足,不聽離任。仍令風憲官以時稽察。”詔行之。河南近河處,時有衝決。謙令厚築堤障,計里置亭,亭有長,責以督率修繕。並令種樹鑿井,榆柳夾路,道無渴者。大同孤懸塞外,按山西者不及至,奏別設御史治之。盡奪鎮將私墾田為官屯,以資邊用。威惠流行,太行伏盜皆避匿。在官九年,遷左侍郎,食二品俸。
初,三楊在政府,雅重謙。謙所奏,朝上夕報可,皆三楊主持。而謙每議事京師,空橐以入,諸權貴人不能無望。及是,三楊已前卒,太監王振方用事。適有御史姓名類謙者,嘗忤振。謙入朝,薦參政王來、孫原貞自代。通政使李錫阿振指,劾謙以久不遷怨望,擅舉人自代。下法司論死,系獄三月。已而振知其誤,得釋,左遷大理寺少卿。山西、河南吏民伏闕上書、請留謙者以千數,周、晉諸王亦言之,乃復命謙巡撫。時山東、陝西流民就食河南者二十餘萬,謙請發河南、懷慶二府積粟以振。又奏令布政使年富安集其眾,授田給牛種,使里老司察之。前後在任十九年,丁內外艱,皆令歸治喪,旋起復。
(節選自《明史·于謙傳》)
譯文/翻譯:
于謙,字廷益,錢塘人。七歲的時候,有個和尚驚奇於他的相貌,說:“這是將來救世的宰相呀。”永樂十九年,于謙考中了進士。宣德初年,任命于謙為御史。奏對的時候,他聲音洪亮,語言流暢,使皇帝很用心聽。顧佐任都御使,對下屬很嚴厲,只有對於謙客氣,認為他的才能勝過自己。護從皇帝駐紮在樂安時,高煦出來投降,皇帝讓于謙口頭數說他的罪行。于謙義正詞嚴,聲色俱厲。高煦伏在地上戰慄,自稱罪該萬死。皇帝很高興。班師回朝北京,給於謙賞賜和各大臣一樣。
于謙外出巡按江西,昭雪了被冤枉的幾百個囚犯。他上疏奏報陝西各處官校騷擾百姓,詔令派御史逮捕他們。皇帝知道于謙可以承擔重任,恰逢當時增設各部右侍郎為直接派駐省的巡撫,於是親手寫了于謙的名字交給吏部,越級提升為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于謙到任後,輕裝騎馬走遍了所管轄的地區,訪問父老,考察當時各項應該興辦或者革新的事,並立即上疏提出。一年上疏幾次,稍有水旱災害,馬上上報。
正統六年,于謙上疏說:“現在河南、山西各自儲存了數百萬穀物。請於每年三月,令各府州縣上報缺糧的貧困戶,把穀物分發給他們。先給菽秫,再給黍麥,再次給稻。等秋收後還給官府,而年老有病和貧窮無力的,則免予償還。州縣吏員任滿應該提升時,儲存預備糧達不到指標的,不準離任。並命令監察官員經常稽查視察。”下詔令照此執行。河南靠近黃河的地方,常因漲水沖缺堤岸。于謙令加厚防護堤,計里數設定亭,亭有亭長,負責督促修繕堤岸。又下令種樹、打井,於是榆樹夾道,路上沒有乾渴的行人。大同單獨遠在邊塞之外,巡按山西的人難於前往,奏請另設御史管理。把鎮守將領私自開墾的田全部收為官屯,用以資助邊防經費。他的威望恩德遍布於各地,在太行山的盜賊都逃跑或隱藏起來。在職九年,升任左侍郎,領二品官的俸祿。
當初,楊士奇、楊榮、楊博主持朝政,素來很看重於謙。于謙所奏請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楊”主辦的。但于謙每次進京商議國事時,都是空著口袋進去,那些有權勢的人不能不感到失望。到了這時,“三楊”已經去世,太監王振掌權,正好有個姓名和于謙相似的御史,曾經頂撞過王振。于謙入朝,推薦參政王來、孫原貞代替自己。通政使李錫逢迎王振的指使,彈劾于謙因為長期未得晉升而不滿,擅自推舉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法務部門判處死刑,關在獄中三個月。後來王振知道搞錯了,把他放出來,降職為大理寺少卿。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宮門前上書,請求于謙留任的人數以千計,周王、晉王等藩王也這樣上言,於是再命于謙為巡撫。當時的山東、陝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餘萬人,于謙請求發放河南、懷慶兩府積儲的粟米救濟。又奏請令布政使年富安撫召集這些人,給他們田、牛和種子,由里老監督管理。前後在任共十九年,他父母去世時,都讓他回去辦理喪事,不久便起用原職。
《明史·于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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