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多義詞義項的選擇

文言文多義詞義項的選擇

中學文言文教學的一大重點是釋詞通句。釋詞是基礎,通句是結果,必須先打好基矗釋詞中尤其要注意對多義詞詞義的解析,因為漢語多義詞的現象非常普遍,對於不很發達的古代漢語來說更是這樣,但這並不意味著多義詞的諸種義項在文句中都同時可以表現出來,也不是既可以理解為A義,又可以理解為B義,而是只有其中的一個意義起作用,除此之外各個意義都是隱而不顯、不起作用的。換言之,一個詞具有多義,這是就其做為一個詞在字典中獨立存在時而言的,是就其潛在的可能性而言的。而當這個詞進入具體的文句時,它就只能有一個確定的意義,這是就其在文句中的使用而言的,是就其表現出來的現實性而言的。如:

①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城濮之戰》)

②故秦苑囿園池,令民得田之。(《漢書·高帝紀》)

③焚林而田,偷取多獸,後必無獸。(《韓非子·難一》)

上例三句中都有一個田字。作為一個靜止的詞,在古漢語中它有田地、耕種等義項,但在具體的.文句中卻只有一個固定的含義。如在上例三句中,①之義為耕種的土地;②之義為耕種;③之義是打獵,絕對不能混淆和替換。把握不住這一點,就會曲解古文含義,甚而發生古人怎么搞錯了的疑問。比如有人在讀孟浩然的《春曉》時,把春眠不覺曉的不覺理解成了沒有感覺,因而發出了:既然沒有感覺,又怎么能知道夜來風雨聲的疑問。其實,不覺除了沒有感覺義外還有不知不覺之義。此處正是春夜苦短,不知不覺天就亮了,並非酣睡而沒有感覺之義。

更何況文言詞不僅多義,而且模糊,即在有些句子裡,一個詞往往可以具有該詞在靜止狀態所不具有的意義,而產生一種臨時義,轉化義。如:

④山迴路轉不見君,雪上空留馬行處(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

這裡的處即為蹄穎、足跡之義,是臨時轉化義,在字典辭書里是找不到該義項的,同時用字典辭書所列義項去講也是講不通的。

我們要真正讀通弄懂文言作品,必須確切地把握多義詞在文句中的真正含義。一般來講,確定一個多義詞在具體文句中的單一含義,可以從下面幾方面著手。

一、根據上下文義,看時間、地點、什麼人說、為什麼說、對誰說、怎么說等語言環境。不但要看在句中能否講通,而且要看與全段全篇是否協調,是否前後一致。如:

⑤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於虎。(《禮記·苛政猛於虎》)

⑥固笑謂邁曰:汝識之乎?(蘇軾《石鐘山記》)

上兩句中的識字,一般來講有兩個義項,一讀shí,是知道、懂得、認識之義;二讀zhī,是記憶、記妝之義。例⑤按上文是孔子過泰山側,聽到有婦人哭於墓前,一家三代被老虎吃掉,卻又不肯離開這無苛政之地,孔子便發出感嘆,且用命令語氣教育自己的學生應該記住這句話,故應讀zhī,理解為記妝。例⑥是寫蘇軾月夜泛舟游石鐘山的切身體會,便高興地問兒子蘇邁:你懂得嗎?如果把這個識當記妝講,便說不通,故只能讀shí,當作懂得去理解。

二、藉助語法結構,看它充當什麼句子成份,和什麼詞語搭配,構成什麼語法關係。如:

⑦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史記》)

⑧太子即位為帝,謁高廟。元年,號令一出呂后。(《史記》)

按句法結構,例⑦莫之能一用現代漢語語序排列是莫能一之;一前面有副詞和能願動詞修飾,便說明一不是數詞而是代詞,統一的意思,之是它的賓語,否定句中代詞賓語要前置,這個一完全具備動詞特點,只能當統一講。例⑧號令一出呂后實際是號令一出於呂后,出是動詞,一在動詞前便是作為副詞修飾動詞出,是完全、一概之義,說明呂后專權,所有號令全部從呂后那裡發出。

三、利用互文見義。所謂互文,是指兩個相同的語言結構中位置相應的詞。位置相應的詞往往是意思相近、相同或互為補充。我們可以充分利用古人這一行文特點去確定詞義。如:

⑨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韓非子》)例⑨前後兩句互文,去與息位置相應,意思亦相同,去的意思為拋棄,那么息也是拋棄、廢除之義。再如:

①0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木蘭詩》)

例①0將軍、壯士互文,兩者互為補充。應理解為將軍壯士百戰死,壯士將軍十年歸,而絕不能理解成將軍們身經百戰都已死去,壯士們從軍十年凱旋歸來。

四、要了解詞的歷史特點。詞義處於不斷的發展變化中,同一個詞,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往往具有不同的含義,不了解詞的歷史含義也會曲解文言文句之義。如百姓一詞,在周秦時是貴族的總稱,平民無姓氏,平民只能稱之為黎民,如果用平民百姓之義去理解群黎百姓,遍為爾德(《詩經》)中的百姓,就不對了。再如山西、山東,秦漢時認崤山為界,春秋時的晉國則以太行山為界,宋元有認泰山為界的,這種複雜的情況,更要根據古文的寫作時代,敘述的對象細加辨析,準確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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