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文言文中數詞的用法

語文文言文中數詞的用法

文言文中數詞的用法

1.表示數量詞

文言文中的數詞,有時表示一個數量詞,其特點是量詞省略,或數詞後置。例如:

①馬之千里者,一食或盡粟一石。(韓愈《馬說》)“一食”中的“一”是一頓之義,量詞“頓”省略。

②箱奩六七十,綠碧青絲繩。(《孔雀東南飛》)“六七十”指六七十隻,數字後置,並省略量詞。

③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蘇軾《赤壁賦》)“一”指一粒,量詞“粒”省略。

④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孫子兵法·謀攻》)“三”指三種情況,量詞省略。

⑤方一沐,三握其發。(韓愈《後廿九日復上宰相書》)“一”為一次,“三”為三次,數量省略。

2.表示概數

有些數詞只表示一個大約的數目,而並非表示確定的數目,是虛指而非實指。例如:

①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木蘭詩》)“十二”指軍書多,非實指有十二卷。

②入二三里,得其尤絕者家焉。(柳宗元《愚溪詩序》)“二三”表示兩三里左右。

③不數歲,田百頃,樓閣萬椽,牛羊蹄各千計。(蒲松齡《促織》)“百”“萬”“千”均非指實數,都是指很多。

④自我徂爾,三歲食貧。(《衛風氓》)“三”指多年。

3.表示序數

有些數詞含有第幾之義,表示順序。例如:

①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曹劌論戰》)“一”指第一次,“三”指第三次。

②以孔子遇虎言之,聖人不能先知,六也。(王充《知實》)“六”即第六。

4.表示兩數相加

這種情況是用“有”將前後兩個數連線起來,表示兩數相加,有時量詞省略。例如:

①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劉今年九十有六。(李密《陳情表》)“四十有四”即四十四歲,“九十有六”即九十六歲。

②爾來二十有一年矣。(諸葛亮《出師表》)“二十有一年”指二十一年。

③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億有三千。(《勾踐滅吳》)“億有三千”即十萬三千(億:十萬)。

5.表示兩數相乘

有時兩數連用,表示所指的'數是兩數相乘的積。例如:

①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歸有光《項脊軒志》)“三五”是指陰曆十五。

②急走趨之,乃二八姝麗。(蒲松齡《畫皮》)“二八”即十六歲。

③三五明月滿,四五蟾兔缺。(《古詩十九首》)“三五”即農曆十五,“四五”即農曆二十。

6.表示一個分數

有時兩數或連用,或用“之、無”等將兩數隔開,表示幾分之幾,前一個數代表分母,後一個數代表分子。例如:

①曩與吾祖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者,今其室十無二三焉。(柳宗元《捕蛇者說》)“十無一”即十分之一,“十無二三”即十分之二三。

②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過十之一二矣。(洪亮吉《治平篇》)“十之一二”指十分之一二。

③借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司馬遷《陳涉世家》)“十六七”就是十分之六七。

④蓋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王安石《游褒禪山記》)“十一”即十分之一。

7.“一”的特殊用法

“一”在文言文中十分活躍且具有多種意義,用法靈活,常用義項有“相同”“一樣”“統一”“滿”“全”“都”“整體”“一體”“專一”“竟、乃”等。例如:

①先是,庭中通南北為一。(歸有光《項脊軒志》)“一”是一體、整體之義。

②而或長煙一空。(范仲淹《岳陽樓記》)“一”義為全。

③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荀子《勸學》)“一”指專一。

④六王畢,四海一。(杜牧《阿房宮賦》)“一”即統一。

⑤上下天光,一碧萬頃。(范仲淹《岳陽樓記》)“一”即滿、全。

⑥一至此乎。(《史記滑稽列傳》)“一”即竟、乃。

8.表示長度、重量

古代有些表示長度、重量的數詞,常與量詞融為一體,相當一個數量詞。常見的有:咫(八寸)、仞(八尺或七尺)、尋(八尺)、忽(一寸的十萬分之一)、跬(半步,跨出一隻腳)、常(兩尋,十六尺)、微(一寸的百萬分之一)、一亭(十里)、舍(三十里)、錙(六銖,一兩的四分之一)、銖(一兩的二十四分之一)、鍾(六斛四斗)。例如:

①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荀子《勸學》)“跬”即半步。

②夫禍患常積於忽微,而智勇多困於所溺。(歐陽修《伶官傳序》)“忽微”在此形容極微小的事。

奈何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杜牧《阿房宮賦》)“錙銖”在此形容極其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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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文言文中數詞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