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普》文言文翻譯及原文
《趙普》文言文翻譯及原文
原文:《趙普》
普少習吏事,寡學術,及為相,太祖常勸以讀書。晚年手不釋卷,每歸私第,闔戶啟篋取書,讀之竟日。及次日臨政,處決如流。既薨家人發篋視之,《論語》二十篇也。
普性深沉有岸谷,雖多忌克,而能以天下事為己任。宋初,在相位者多齷齪循默普剛毅果斷,未有其比。嘗奏薦某人為某官,太祖不用。普明日復奏其人亦不用。明日,普又以其人奏,太祖怒,碎裂案牘擲地,普顏色不變,跪而拾之以歸。他日補綴舊紙,復奏如初。太祖乃悟,卒用其人。
譯文:
趙普年輕時熟悉官吏(應處理)的事務,學問不多,等到做了宰相,太祖常勸說他要讀書。趙普晚年讀書勤奮,每次(退朝後)回到自己的住宅,關上門打開書箱拿出書,整天讀書。等到第二天處理政務,處理決斷很快。他死後,家裡的人打開書箱看到裡面的書籍,原來是一部《論語》。
趙普性情沉著且為人嚴肅剛正,雖然對人忌妒刻薄,但是他能夠以天下大事作為自己的責任。宋朝初年,在宰相職位上的人,大多過分謹慎拘於小節,按常規辦事,不多言語,趙普卻剛毅果斷,沒有誰能和他比的。他曾經上奏推薦某人擔任某個官職,太祖不用這個人。趙普第二天又上奏請這個人(擔任某官),太祖還是不用。第三天,趙普又把這個人(擔任某官的事)上奏太祖,太祖發怒了,把奏章撕碎了扔在地上,趙普臉色不變,跪在地上把撕碎的奏章拾起來回到家。過了些日子趙普把撕碎的舊紙片修補連線起來,又像當初一樣上奏。太祖這才清醒過來,終於任用了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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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翻譯技巧
(一)認真領會原文,把詞放入句中去理解,把句放入篇中去理解,不要望文生義。比如《桃花源記》中“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中的“絕境”就不能望文生義地理解為現代漢語的“沒有出路的境地”。因為從全文看,那裡是“世外桃源”,不存在生活無著落的問題,因此,“絕境”應是“與世隔絕的地方”。
(二)翻譯時要落實好關鍵字語。如翻譯《狼》中的“其一犬坐於前”,關鍵是弄清“犬”在句中是名詞作狀語,翻譯成“像狗一樣”,才能正確翻譯出這個句子。關鍵字語落實了,句子翻譯就比較順利。
(三)文言中省略句較多,翻譯時應注意補充。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曹劌論戰》)譯為“第一次擊鼓,士氣振作;第二次(擊鼓),士氣就低落了;第三次(擊鼓),士氣就泄盡了。”這裡的“再”“三”後應補譯上“鼓”(擊鼓)。
(四)一般用直譯,如直譯不便表達意思時,則用意譯。如“明察秋毫”,直譯為“能看清楚秋天鳥獸身上新長的細毛”,這樣翻譯無法表意,應意譯為“能看清楚很細小的問題”。
(五)有些詞可以略去不譯。在文言文中,有的助詞只起表達語氣的作用,有時可以不譯;有的助詞只是表示停頓,也無需譯;有的字在句中沒有意義,只是為湊足音節,可略去不譯;有的字只是起某種連線作用,也可不譯。如“夫戰,勇氣也”,此處的“夫”是發語詞,翻譯時應刪去;又如“久之,目似瞑”,此處的“之”是音節助詞,用在表示時間的`詞之後湊足音節,無需譯。
(六)凡屬地名、人名、官名、年號、帝號以及古今意義相同的詞,都可照抄不譯。如“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出師表》),“侍中”“侍郎”是官名,“郭攸之”“費禕”“董允”是人名,“等”古今意義相同,因此,都可照抄不譯。
(七)文言文中有些句子的語序和現代漢語不同,翻譯時應調整語序,使之與現代漢語的表達順序相同。如介賓短語後置句、賓語前置句、主謂倒裝句、定語後置句等。如“屠懼,投以骨”(《狼》),應譯為“屠戶害怕了,把骨頭扔給狼(啃)”。
另外,還應注意的是,譯文要保持原文的語氣,是陳述的應譯成陳述語氣,是感嘆的應譯成感嘆語氣,是疑問的應譯成疑問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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