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侃,字希正,東安人”閱讀答案解析及原文翻譯

李侃,字希正,東安人。正統七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景帝監國,陳簡將才、募民壯、用戰車三事。也先逼京師,議者欲焚城外馬草。侃言敵輕剽,無持久心,乞勿焚,免復斂為民累。皆報許。時父母在容城,侃曉夜悲泣,乞假,冒險迎之。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忤旨,被詰,尚書胡濙為解,乃已。
再遷都給事中。軍興,減天下學校師儒俸廩。侃奏復之。戶部尚書金濂違詔征租,侃論濂,下之吏。石亨從子彪侵民業,侃請置重典,並嚴禁勛戚、中官不得豪奪細民,有司隱者同罪。帝宥亨、彪,余如其請。時給事中敢言者,林聰稱首,侃亦矯抗有直聲。廷議易儲,諸大臣唯唯。侃泣言東宮無失德,聰與御史硃英亦言不可,時議壯之。擢詹事府丞。
天順元年改太常丞,進太僕卿。明年復設山西巡撫,遷侃右僉都御史任之。奏言:“塞北之地,與窮荒無異。非生長其間者,未有能寧居而狎敵者也。今南人戍西北邊,怯風寒,聞寇股慄。而北人戍南,亦不耐暑,多潛逃。宜令南北清勾之軍,各就本土補伍,人情交便,戎備得修。”時不能用。奏發巡按李傑罪,傑亦訐侃。按傑事有驗,除名。侃無贓罪,獲宥。六年考察屬吏,奏罷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百六十人。因言:“諸臣年與臣若、不堪任事者,臣悉退之,臣亦當罷。”詔不許。侃性剛方,力振風紀,貪墨者屏跡。其年冬以母喪歸,軍民擁泣,至不得行。服除,遂不出,家居十餘年卒。
侃事親孝,好學安貧,歿幾不能殮。弘治初,國子生江紀等言,前祭酒胡儼,都御史高明、李侃學行事功,彰著耳目,並乞賜謚。寢不行。侃二子:德恢,嚴州知府;德仁,河東鹽運使。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四十七》)
4、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
B.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
C.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
D.景泰初/議錄扈從死事諸臣後/侃因言避難偷生者/宜嚴譴以厲臣節/上皇將還/與同官劉福等言禮宜從厚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進士,古代科舉殿試及第者之稱,意為可以進授爵位之人。
B.戶部是古代“六部”之一,掌管全國土地、賦稅、戶籍、軍需、俸祿、糧餉、財政收支等。
C.天順是廟號名,廟號是古代封建王朝用來紀年的一種名號,漢武帝首創,用以表示年份。
D.祭酒是古代學官名,為太學或國子監的主管官,是古代主管教育的最高官員。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景帝代理朝政,李侃曾上書建議選拔將才、招募士兵、使用戰車等三事件。當蒙古部落首領也先逼近京師,朝中議事者想焚毀城外糧草,李侃獨持己見,最終得到批准。
B.戶部尚書金濂、石亨的侄子石彪違反詔令,徵收租稅,侵占百姓產業,李侃上書請用重法處治。皇上寬宥了石亨和石彪,嚴懲了金濂。
C.天順六年,李侃上奏罷免了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等一百六十人,並請求皇帝將自己罷免。當他因母親去世歸家服喪,軍民圍著他哭泣,以至於難以走動。
D.李侃安貧樂道,死後幾乎無法裝殮。到弘治初年,國子監生江紀等人上書,認為應該賜給像他這樣的人諡號。但這種建議被壓下,最終也沒有執行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廷議易儲,諸大臣唯唯。侃泣言東宮無失德,聰與御史硃英亦言不可,時議壯之。(5分)
(2)奏發巡按李傑罪,傑亦訐侃。按傑事有驗,除名。侃無贓罪,獲宥。(5分)
參考答案
4、解析:選D。首先,通讀文章,了解文意,依據語境斷句。有時可藉助標誌詞斷開比較明顯的地方,如本題中的“初”和“者”。
5、選C。天順是年號名。
6、選B。B項中不能將“戶部尚書金濂”與“石亨的侄子石彪”所做的事糅合在一起。
7、(1)朝廷討論更換太子,大臣們唯唯諾諾。李侃哭著說東宮太子沒有失德,林聰和御史硃英也說不可,當時人們談論此事時都非常讚賞他們。
(2)(李侃)上奏揭發巡按李傑的罪行,李傑也揭發他。查李傑的罪行得到驗證,他被除名。李侃沒有贓罪,得到寬宥。
【解析】:(1)譯出大意2分,重點詞語“易儲”“唯唯”“壯”各1分。(2)譯出大意1分,重點詞語“發”“訐”“按”“宥”各1分。
【參考譯文】
李侃,字希正,東安人。正統七年考中進士,被授予戶科給事中。景帝代理朝政時,他上書建議挑選將才、招募民壯、使用戰車三件事。也先逼近京師,朝中議論者想焚掉城外的馬草。李侃說敵人輕裝剽劫,沒有持久之心,請不要焚掉,以免再次征斂,苦及百姓。都得到批准。當時他父母在容城,李侃日夜悲泣,請假去冒險迎接回來。景泰初年,計畫登記扈從英宗出征的死難大臣的後代。李侃因而說避難偷生的人,應該嚴加譴責以勵臣節。上皇將回來時,他與同官劉福等人說禮儀應該從厚。這建議忤逆了皇上,遭到斥問,尚書胡濙為他們解釋,才罷了。
李侃再升為都給事中。當時正用兵,減少天下學校師儒的俸祿。李侃上奏恢復原額。戶部尚書金濂違犯詔令征取租稅,李侃彈劾他,使他受到司法官員審問。石亨的侄子石彪侵占百姓產業,李侃請用重法處治他,並嚴禁勛戚、宦官不得強奪小民,有關官員隱瞞不報的與之同罪。皇上寬宥了石亨和石彪,其他的都批准了他的請求。當時給事中敢於說話的,林聰可說是第一個,李侃倔強而有正直的名聲。朝廷討論更換太子,大臣們唯唯諾諾。李侃哭著說東宮太子沒有失德,林聰和御史硃英也說不可,當時人們談論此事都讚賞他們。升為詹事府丞。
天順元年改任太常寺丞,進升為太僕寺卿。第二年重設山西巡撫,升李侃為右僉都御史擔任該職。他上奏說:“塞北之地,與窮荒無異。不是生長其間的人,沒有能夠安居而對敵的。現在南方人戍守北部邊疆,他們害怕風寒,一聽說敵人來便發抖。而北方人戍守南疆,也不耐暑熱,多潛逃回來。應令南北清勾軍各就本土補入軍隊,這樣人情兩便,而軍備也得到修整。”他的建議當時沒被採用。他上奏揭發巡按李傑的罪行,李傑也揭發他。查李傑的罪行得到驗證,他被除名。李侃沒有贓罪,得到寬宥。六年,他考察屬吏,上奏罷免了布政使王允、李正芳以下等一百六十人。他順便說道:“那些年齡與臣相當,不勝任本職工作的人,臣都把他們罷免了,臣也請求罷免。”詔令不許。李侃性格剛直,力整風紀,貪贓者因此斂跡。這年冬,他因母親去世回家,軍民圍著他哭泣,以至於難以走動。守孝期滿後,他不再出來為官,家居十餘年後去世。
李侃事奉親人至孝,喜歡學習,安於貧窮,他死後家裡幾乎不能裝殮。弘治初年,國子監生江紀等人說,從前的祭酒胡儼、都御史高明、李侃,無論是學者的品行還是事功,都昭然著於耳目,並請求賜給他們諡號。這建議被壓下,沒有執行。李侃有兩個兒子,李德恢擔任嚴州知府,李德仁擔任河東鹽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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