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萬曆二十年,擢進土第一,授修撰,累遷少詹事。三十八年十一月,日有食,正春極言闕失,不報。明年秋,萬壽節,正春獻八箴,曰:清君心,遵祖制,振國紀,信臣僚,寶賢才,謹財用,恤民命,重邊防。帝不省。王貴妃薨,久不卜葬,正春以為言。命偕中官往擇地,得吉。中官難以煩費,正春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奈何以天下儉之?”奏上,報可。琉球中山王遣使入貢,正春言:“中山已入於倭,今使臣多倭人,貢物多倭器,絕之,便矣;否,亦宜詔福建撫臣量留土物,毋俾入朝。”帝是之。四十年,進土鄒之麟分校鄉試,私舉子童學賢,為御史馬孟禎等所發。正春議黜學賢,謫之麟,而不及主考官。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因劾正春徇私。正春求去,不許。頃之,言官發韓敬科場事,正春坐敬不謹,敬黨大恨。詩教復劾正春,正春疏辯,益求去。帝雖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尋改吏部,掌詹事府,以侍養歸。天啟元年,起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抗論忤魏忠賢,被旨譙責。明年,御史趙胤昌希指劾之,正春再疏乞歸。帝以正春嘗為皇祖講官,特加太子少保,賜敕馳傳,異數也。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
 (節選自《明史·卷二百十六》)
【注】①萬壽節:皇帝誕辰日。②元良:太子的代稱。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
B.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
C.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
D.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箴,古代以告誡規勸為主的一種文體,如箴銘,是古代常刻在器物或碑石上用於規戒、褒讚的韻文。
B.薨就是死的意思,是諸侯以及王公大臣死時的專用字,也可以用於妃嬪和皇子公主或者封王的貴族。
C.鄉試是古代科舉制度中的中央考試,考生以舉人身份參加,一般在春天舉行,又叫“春闈”或“禮闈”。
D.馳傳,指駕傳車急行;傳車,古代驛站專用車。文中因為翁正春曾做過皇祖講官,皇帝“賜敕馳傳”,禮遇有加。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翁正春忠誠正直,敢於諍諫。日食出現時他極力陳述朝廷的過失,萬壽節上向皇上提出八點勸告,這些直言均未被採納。
B.翁正舂深明國體,建言得當。他認為應該詔令福建撫臣阻止已歸附倭人的琉球中山王來朝入貢,這個建議得到皇帝認同。
C.翁正春遭ren6*彈劾,辭官自辯。在處理韓敬科場事件中遭ren6*彈劾而請求去職,皇帝雖安慰留任他,卻不想讓他再擔任官職。
D.翁正春為人正派,不媚權貴。他因為牴觸魏忠賢被朝廷降旨斥責,後又遭趙胤昌藉機中傷彈劾,他就再次上疏乞請回鄉。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中官難以煩費,正春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奈何以天下儉之?”(5分)
(2)頃之,言官發韓敬科場事,正春坐敬不謹,敬黨大恨。(5分)
參考答案
10.【文言斷句】(3分)A(原句為“時正春年逾七十,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鄉閭艷之。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倦不傾倚,暑不裸裎,目無流視,見者肅然”)
解析:原文斷句處為敘述和評價兩部分內容,語言形式也體現為敘述和議論兩種特點。斷句的難點有兩處:一處為“母百歲率子孫奉觴上壽”,此處易錯斷為“母百歲率子孫”(主語為母),這不符合中國傳統孝禮的文化,”率子孫奉觴上壽”的主語應為翁正春;第二處為“正春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不能是“峻整終日”,而應該是“風度峻整,終日無狎語”,符合評價語言的整齊原則。
11.【文化常識】(3分) C(誤為會試內容。鄉試是明、清時在各省省城和京城舉行的科舉考試。照例每三年舉行一次,凡獲秀才身份的府、州、縣學生員、監生、貢生均可參加。通常在八月舉行,又叫“秋試”。)
12.【文意理解】(3分) C(錯在“皇帝雖安慰留任他,卻不想讓他再擔任官職”,對應原文“帝雖慰留,然自是不安其位”,應為“皇帝雖然安慰挽留了他,他卻從此不安心自己的職位”;從後文中的“尋改吏部,掌詹事府”也可知皇帝並沒有“不想再讓他擔任官職”。)
13.【文言翻譯】(10分)
(1)中官難以煩費,正春勃然曰:“貴妃誕育元良,奈何以天下儉之?”(5分)
翻譯:宦官卻以此事煩雜費事而責難翁正春,翁正春非常憤怒地說:“貴妃生育了太子,為什麼讓天下人儉慢(用輕慢的方式)對待她?”
(“難以煩費”,“難”1分,句式1分;“誕育”,“生下,養育”,1分:“奈何”句式,1分;“儉之”“儉慢對待她”,1分。)
(2)頃之,言官發韓敬科場事。正春坐敬不謹,敬黨大恨。(5分)
翻譯:不久,言官告發韓敬在科舉考場上的罪行。翁正春治韓敬不恭謹的罪名,韓敬的黨羽很惱恨。
(“頃之”,1分;“發”,1分;“坐”,治……罪,1分;“不謹”,“不恭謹”,1分;語意1分。)
【參考譯文】
翁正春,字兆震,侯官人。萬曆二十年(1592),考中進土第一名,授職為修撰,升任少詹事。萬曆三十八年(1610)十一月出現日蝕,翁正春極力陳述朝廷的過失,皇帝沒有答覆。第二年秋天,萬壽節,翁正春提出八點勸告:即清淨君王的心緒,遵循祖制,振奮國家綱紀,信賴臣僚,珍重賢才,節儉開支,體恤百姓,重視邊防。皇帝並不省悟。王貴妃去世,許久不占卜葬地事宜,翁正春因此諫言。皇帝命令宦官去選擇墓地,選取到了好風水的墓地。宦官卻以此事煩雜費事而責難翁正春,翁正春非常憤怒地說:“責妃生育了太子,為什麼讓天下人儉慢對待她?”啟奏皇帝,答覆可以。琉球中山王派遣使者朝貢,翁正春稱:“中山王已歸附倭寇,現在的使者多是倭人,貢物大都是倭國的器物,斷絕與其往來比較好:要不然,也可以下詔讓福建的地方官約略留下一些土物,不要讓他們到京都朝貢。”皇帝對此表示贊同。萬曆四十年(1612),進土鄒之麟分管鄉試,對舉人童學賢徇私,被御史馬孟禎等人告發。翁正春提議廢黜童學賢,貶斥鄒之麟,卻不涉及主考官。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於是彈劾翁正春徇私。翁正春請求辭官,皇帝不同意。不久,言官告發韓敬在科舉考場上的罪行。翁正春治韓敬不恭謹的罪名,韓敬的黨羽很惱恨。亓詩教再次彈劾翁正春,翁正春上奏爭辯,更加懇求辭官。皇帝雖然安慰挽留了他,他卻從此不安心自己的職位。不久,改派到吏部,負責詹事府,以侍養的名義回鄉。天啟元年(1621),出任禮部尚書,協助掌管詹事府的事務。言論拂逆了魏忠賢,被皇帝下旨責備。第二年,御史趙胤昌迎合魏忠賢而彈劾他,翁正春再度上奏請求辭官回鄉。皇帝因為翁正春曾擔任皇祖的講官,特意加封他為太子少保,賜與敕令乘驛車馳歸,在這當時可算例外。當時翁正春已經年過七十,母親百歲,他率領子孫孝敬老母,鄉里人都讚美他。翁正春的風度峻肅,整天沒有輕慢的話,疲倦了從不東斜西靠,暑天不裸露身體,眼睛不四處張望,看見他的人無不肅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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