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字資深,揚州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李定,字資深,揚州人。少受學於王安石。登進士第,為定遠尉、秀州判官。熙寧二年,孫覺薦之,召至京師,謁諫官李常,常問曰:“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何如?”定曰:“民便之,無不喜者。”常曰:“舉朝方共爭是事,君勿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據實以言,不知京師乃不許。”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命定知諫院,宰相言前無選人除諫官之比,遂拜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封還制書,皆罷去。
御史陳薦疏:“定頃為涇縣主簿,聞庶母仇氏死,匿不為服。”詔下江東、淮、浙轉運使問狀,奏云:“定嘗以父年老,求歸侍養,不雲持所生母服。”定自辯言,實不知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而以侍養解官。曾公亮謂定當追行服,安石力主之,改為崇政殿說書。御史林旦、薛昌朝言,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勸講之地,並論安石,章六七上,安石又白罷兩人,定亦不自安,蘄解職,以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八年,加集賢殿修撰、知明州。元豐初,召拜寶文閣待制、同知諫院,進知制誥,為御史中丞。劾蘇軾《湖州謝上表》,擿其語以為侮慢。因論軾自熙寧以來,作為文章,怨謗君父,交通戚里。逮赴台獄窮治,當會赦,論不已,竄之黃州。方定自鞫軾獄,勢不可回。一日,於崇政殿門外語同列曰:“蘇軾乃奇才也。”俱不敢對。
元祐二年,卒。死之日,諸子皆布衣。
(節選自《宋史·李定傳》)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
B.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
C.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
D.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字,只是古代男子少年時,另取一個與本名涵義相關的別名,稱之為字,以表其德。
B.進士,中國古代科舉制度中,通過最後一級中央政府朝廷考試者,稱為進士。
C.拜,授與官職;任命。
D.卒,古人對士大夫等人的“死”的諱稱。其他還有:天子死曰“崩”,諸侯、王 死叫“薨”。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王安石變法的諸多項中,青苗法讓老百姓受益匪淺,當時受到了歡迎。
B.李定向宋神宗詳細介紹了江南的情況,宋神宗因此決定推行青苗法。
C.李定的庶母仇氏去世後,李定卻沒有服喪,還為自己的行為狡辯,也連累了王安石。
D.蘇軾因“烏台詩案”被貶黃州,與李定的彈劾揭發有很大的關係。李定蒐集了大量 證據彈劾蘇軾。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舉朝方共爭是事,君勿為此言。(5分)
(2)逮赴台獄窮治,當會赦,論不已,竄之黃州(5分)
參考答案
10.【答案】D(3分)
【解析】本題考察考生文言文斷句的能力。能力層級B級,理解。根據句意判斷D項正確。“安石大喜,謂曰:“君且得見,盍為上道之。”立薦對。神宗問青苗事,其對如曩言,於是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聽。”
11.【答案】A(3分)
【解析】本題考察考生掌握古代文化常識的能力。能力層級B級,理解。A項“字”不只是男子取字,女子15歲成年後也可以取字,而且是成年後才取字。
12.【答案】B(3分)
【解析】本題考察考生對文言文的理解和篩選文中信息的能力。能力層級C級,分析綜合。李定對青苗法實行情況的介紹,堅定了宋神宗推行新法的信念,並不是決定推行青苗法,這時候青苗法已經推行了。所以B項理解錯誤。
13.【答案】(1)整個朝廷都正為此事爭論不休,你可千萬不要這樣說(5分)
(2)(將蘇軾)逮捕至台獄審問。正當全國大赦,人們對此事紛紛指責,於是只好將蘇軾貶官至黃州。(5分)
【解析】本題考察考生對淺易文言文的翻譯能力。能力層級B級,理解。翻譯時要結合上下句讀懂大意,抓住古漢語特殊語言現象及重點實詞和虛詞等。第1句,“舉”,“方”,“是”,各1分,大意2分。第2句,省略句,“窮治”,“竄”各1分,大意2分。
文言文參考譯文
李定字資深,揚州人。少年時求學於王安石。中進士,任為定遠尉、秀州判官。熙寧二年,經孫覺推薦,被召到京師,謁見諫官李常,李常問:“你從南方來,那裡的人們對青苗法看法怎樣?”李定答道:“百姓從中獲益匪淺,沒有不喜歡的。”李常說:“整個朝廷都正為此事爭論不休,你可千萬不要這樣說。”李定遂將此事告訴了王安石,並說:“我只知道據實情而言,沒想到在京師卻行不通。”王安石聽後非常高興,對他說:“你且等皇上召見的時候,就將整個實情都稟告皇上。”並且馬上向皇上推薦了他。宋神宗召見李定,詢問有關青苗法的事,李定據實而言,對答如流,從此對於那些說不便於實行新法的話,神宗都一概不聽了。任命李定知諫院,宰相說以前還沒有選人出任諫官的例子,遂拜為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知制誥宋敏求、蘇頌、李大臨駁回制書,都被罷免了。
御史陳薦上疏說:“李定不久前做涇縣主簿時,聽說庶母仇氏死了,卻將此事隱瞞而不回家服喪。”皇上下詔給江東、淮、浙轉運使詢問情況,轉運使上奏說:“李定曾因其父年老,要求歸家侍養,沒有說是為其生母服喪。”李定自己辯解說確實不知道自己是仇氏生的,所以非常疑惑,不敢服喪,而只是以侍養父親為由解官回鄉。曾公亮認為李定應當追行服喪,王安石也極力主張這樣,改任李定為崇文殿說書。御史林旦、薛昌朝說,不宜讓不孝之人居於勸講之位,而且一併彈劾王安石,王安石要求罷免二人。李定自己也感到很不安,請求解除官職,於是以集賢校理、檢正中書吏房、直舍人院同判太常寺。熙寧八年,加集賢殿修撰、知明州。元豐初年,奉召回京拜為寶文閣待制、同知諫院,又進任知制誥,為御史中丞。彈劾蘇軾《湖州謝上表》,揭發說文中多侮慢之詞,並由此指責蘇軾自熙寧以來,所作文章,大多怨謗君父,並與鄰里之人勾結。(將蘇軾)逮捕至台獄審問。正當全國大赦,人們對此事紛紛指責,於是只好將蘇軾貶官至黃州。李定正想將蘇軾投入監獄,然而此時已是不可能的了。有一天,在崇政殿門外,李定對同僚說:“蘇軾真是個奇才呀。”大家都不敢答應。
李定在元祐二年的時候死去,在死的時候,他的兒子都還是平頭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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