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字繼長,頓丘人也”閱讀答案及翻譯
李崇,字繼長,頓丘人也。文成元皇后第二兄誕之子。襲爵陳留公、鎮西大將軍。高祖初,為大使巡察冀州。尋以本官行梁州刺史。時巴氏擾動,,詔崇以本將軍為荊州刺史,鎮上洛,敕發陝、秦二州兵送崇至治。崇辭曰:“邊人失和,本怨刺史,奉詔代之,自然易帖。但須一宣詔旨而已,不勞發兵自防,,使懷懼也。”高祖從之。乃輕將數十騎馳到上洛,宣詔綏慰,當即怗然,尋勒邊戍,掠得蕭勣人者,悉令還之。南人感德,仍送荊州之口二百許人。兩境交和,無復烽燧之警。在治四年,甚有稱績。
以本將軍除兗州刺史。兗土舊多竊盜,崇乃村置一樓,樓置一鼓,盜發之處,雙槌亂擊。四面諸村始聞者撾鼓一通,次復聞者以二為節,次後聞者以三為節,各擊數千槌。諸村聞鼓,皆守要路,是以盜發俄頃之間,聲布百里之內。其中險要,悉有伏人,盜竊始發,便爾擒送。諸州置樓懸鼓,自崇始也。
先是 ,壽春縣人苟泰有子三歲,遇賊亡失,數年不知所在。後見在同縣人趙奉伯家,泰以狀告。各言己子,並有鄰證,郡縣不能斷。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與兒各在別處,禁經數旬,然後遣人告之曰:“君兒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聞即號啕,悲不自勝;奉伯咨嗟而已,殊無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兒還泰,詰奉伯詐狀。奉伯乃款引云:“先亡一子,故妄認之。”崇斷獄精審,皆此類也。
五月,大霖雨十有三日, 大水入壽春城,屋宇皆沒,崇與兵泊於城上。水增未已,乃乘船附於 女牆,城不沒者二板而已。州府勸崇棄壽春,保北山。崇曰:“淮南萬里,繫於吾身。一旦動腳,百姓瓦解,揚州之地,恐非國物。昔者王尊慷慨,義感黃河;吾豈愛一軀,取愧千載?吾必死守此城,幸諸君勿言!”時州人裴絢等受蕭衍假豫州刺史,因乘大水,謀欲為亂,崇皆擊滅之。是時非崇,則淮南不守矣。
崇深沉有謀略,寬厚善愛眾。在州凡經十年,常養壯士數千人,寇賊侵邊,所向摧破,號曰&ldquo臥虎”,賊甚憚之。蕭衍惡其久在淮南,屢設反間,無所不至,世宗雅相委重,衍無以措其奸謀。
8,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尋勒邊戍 勒:命令
B.無復烽燧之警烽燧:戰爭
C.崇斷獄精審審:審判
D.吾豈愛一軀愛:吝嗇
9.下列各句中,加點詞語和用法相同的一項是
A.頓丘人也 B.元皇后第二兄誕之子
吾其還也 句讀之不知
C.以本將軍除兗州刺史 D.城不沒者,二板而已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 求人可使報秦者,未得
10、把第Ⅰ卷文言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8分)
(1) 乃輕將數十騎馳到上洛,宣詔綏慰,當即帖然,尋勒邊戍,掠得蕭績人者,悉令還之。(4分)
(2) 蕭衍惡其久在淮南,屢設反間,無所不至,世宗雅相委重,衍無以措其奸謀。(4分)
11、第Ⅰ卷文言文中,李崇是個怎樣的人?請簡要概括。(5分)
參考答案
8.C(審:形容詞,細緻、慎重、確實)
9.C(以:介詞:用,憑藉。A也:助詞。表判斷語氣/表委婉商量或希望的語氣。B之: 結構助詞。的/賓語前置的標誌。D者:代詞,用在動詞後,表示“……的地方”/助詞,定語後置的標誌)
10.(1)於是李崇率領數十個騎兵輕裝疾馳到上洛,宣讀詔令慰問邊民,巴氏當即安定。不久命令戍邊的軍隊,凡是擒捉到蕭勣一方的平民,全部送還。(“帖然”、“尋”、“悉”各1分,語句通順1分)(4分)
(2)蕭衍痛恨李崇長期鎮守淮南,多次設反間計,手段用盡,但世宗非常信任李崇,蕭衍沒有拿來的辦法施展他的奸計。(4分)(“雅”、“無以”、“措”各1分)(4分)
11.李崇忠於職守;善於撫慰邊民;設樓懸鼓,群防群治禁絕盜賊;斷獄精審,善破疑案;沉深有將略;寬厚善御眾。(一點1分,答對5點得滿分)(5分)
參考譯文
李崇,字繼長,是頓丘人。是文成元皇后二哥李誕的兒子。繼承爵位陳留公、鎮西大將軍。高祖初年,擔任大使巡察冀州。隨即用本官(陳留公)的身份代理梁州刺史。當時巴氏蠢蠢欲動,下詔命令李崇用本將軍(鎮西大將軍)的身份鎮守上洛,命令陝、秦二州派兵護送李崇到治所。李崇推辭說:“邊民失和,本是怨恨刺史,臣奉詔代任,邊民自然容易安定。只須宣讀一下詔旨,不勞徵調軍隊自衛,使人民心懷恐懼。”高祖聽從了。於是李崇率領數十個騎兵輕裝疾馳到上洛,宣讀詔令慰問邊民,巴氏當即安定。不久命令戍邊的軍隊,凡是擒捉到蕭勣一方的平民,全部送還。南人感激,也送還荊州的平民220來人。雙方邊境安和,不再有戰爭警報。在任四年,很有政績。
用本將軍身份出任兗州刺史。兗州一帶過去盜賊很多,李崇便命令在每個村莊建一座樓,樓上懸掛一面鼓。盜賊出現的地方,立刻就猛烈擊鼓,四面最先聽到鼓聲的村莊擊鼓一通,聞鼓聲一通的村莊以二通鼓為一節,再後聽到的村莊以三通鼓為一節,各擊鼓數千槌。各村莊聽到鼓聲,都出動把守道路要口。因此盜賊發片頃刻之間,鼓聲傳遍百里,其中險要的關口都有人埋伏。盜賊一出現,就將他們擒獲。各州都建城樓懸大鼓,就是從李崇這裡開始的。
起先,壽春縣人苟泰有個三歲的小孩,遭遇強盜而丟失,很多年不知道下落。後來,在同縣趙奉伯家裡看見自己的小孩。苟泰就到官府告狀,雙方都說這是自己的孩子,都有鄰居作證,郡縣的官吏無法斷案。李崇說:“這容易知道。”讓把兩位父親和這個孩子各安置在不同的地方,幾十天裡禁止他們見面。過了幾十天,然後派人分別對兩位父親說:“你的孩子遇到禍患,不久前已經死去了,現在解除禁令,可去奔喪致哀。”苟泰聽了即刻號啕痛哭,悲不自禁;趙奉伯聽後只嘆了幾口氣,毫無悲痛的意思。李崇仔細觀察後,便把孩子還給苟泰,詰問趙奉伯為什麼欺詐,趙奉伯招供,說自己的孩子早先死了,所以冒認了他。李崇判案精密確實,都像這樣。
五月,連綿不斷的大雨下了十三天,洪水灌入城內,房舍全被淹沒,李崇與兵士站在城頭上。水位上漲,沒有停止,他又乘船靠近城牆,城牆只剩下兩塊木板那么寬的地方沒有被淹沒。州府官員都勸李崇放棄壽春城,到北山自保。李崇說:“淮南遼闊萬里,安危系在我一人身上。我一旦離開這裡,百姓頃刻四散逃去,揚州這一方土地恐怕不再成為國土。昔日王尊慷慨抗洪,忠義感動黃河;我怎么敢吝惜自己的性命,而蒙羞千載呢?我一定死守在這裡,希望諸君不再多說。”這時州民裴絢等接受蕭衍任命代理豫州刺史職位,憑藉洪水,圖謀叛亂,李崇都將他們打敗、消滅。這個時候,如果不是李崇,淮南就不能保全。
李崇深沉有謀略,待人寬厚,善於統領部隊。在揚州共經營十年,經常訓練幾千強壯士兵,寇賊侵擾邊境,他率軍迎戰時所向披靡,號稱“臥虎”,敵人非常畏懼。蕭衍痛恨李崇長期鎮守淮南,多次設反間計,手段用盡,但世宗非常信任李崇,蕭衍無法施展他的奸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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