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論下》(蘇洵)原文及翻譯

《諫論下》(蘇洵)
原文
夫臣能諫,不能使君必納諫,非真能諫之臣;君能納諫,不能使臣必諫,非真能納諫之君。欲君必納乎,向之論備矣;欲臣必諫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觸神、忤雷霆,亦明矣。聖人知其然,故立賞以勸之,傳曰“興王賞諫臣”是也。猶懼其選耎阿諛,使一日不得聞其過,故制刑以威之,《書》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非病風喪心,未有避賞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諫哉?賞與刑不設,則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觸神、忤雷霆哉?自非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誰欲以言博死者?人君又安能盡得性忠義者而任之?
今有三人焉: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與之臨乎淵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謂之勇,不然為怯。”彼勇者恥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與怯者則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與千金,不然則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猶未能也。須臾,顧見猛虎暴然向逼,則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莊矣。然則人豈有勇怯哉?要在 以勢驅之耳。君之難犯,猶淵谷之難越也。所謂性忠義、不悅賞、不畏罪者,勇者也,故無不諫焉。悅賞者,勇怯半者也,故賞而後諫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 後諫焉。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賞為千金,以刑為猛虎,使其前有所趨,後有所避,其勢不得不極言規失,此三代所以興也。
末世不然,遷其賞於不諫,遷其刑於諫,宜乎臣之噤口捲舌,而亂亡隨之也。間或賢君欲聞其過,亦不過賞之而已。嗚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淵谷乎?此無他,墨刑之廢耳。三代之後,如霍光誅昌邑不諫之臣者,不亦鮮哉!
今之諫賞時或有之不諫之刑缺然無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無則諛者直佞者忠況忠直者乎!誠如是,欲聞儻言而不獲,吾不信也。
譯文
能進諫的大臣,卻不能使國君接受自己的諫言,算不上真正能進諫的大臣。能納諫的國君,卻不能使大臣勸諫自己的過失,就不是真正能納諫的國君。大臣想讓國君接受諫言(該怎么做),我先前已經闡述得很詳細了。國君想讓大臣力諫(該怎么做),我現在來談一談。 
國君地位高如天,尊貴如神,威勢如雷霆。人不能抵抗上天、觸怒神靈、忤逆雷霆,也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沒有設立獎賞與刑罰,按人之常情,又何苦抵抗上天、觸 怒神靈、忤逆雷霆呢。如果不是本性忠誠有節義、不追求獎賞、不畏懼刑罰的人,誰希望為了進諫而冒死亡的危險呢。可國君又怎么可能全得到本性忠誠有節義的人 來委任他們呢。
這裡有三個人,一個人勇敢,一個人勇敢、怯懦各半,一個人怯懦。有個人把他們帶到深淵前,告訴他們說:“能躍過深淵的人,才算勇敢,不然就是怯懦。”那個 勇敢的人以怯懦為恥,一定會躍過深淵,那勇敢、怯懦各半的人和怯懦的人就做不到。這個人又說:“躍過深淵的人獎勵千兩黃金,不然就沒有。”那個勇敢、怯懦 各半的人追逐利益,一定會躍過深淵,那個怯懦的人還是做不到。不久,那個怯懦的人回頭看到一頭猛虎兇狠地逼近,那么那個怯懦的人不等別人跟他說什麼,就趕 緊躍過深淵,如同走過平坦的大路一樣。既然這樣,那么人難道有勇敢、怯懦的區別嗎,關鍵在於如何利用形勢驅趕他們。國君威嚴難以冒犯,如同深淵難以跳躍。 本性忠誠有節義、不追求獎賞、不畏懼刑罰的人就如同那個勇敢的人,所以沒有什麼不進諫。追求獎賞的人,如同那個勇敢、怯懦各半的人,所以聽到有獎賞就會進 諫。畏懼刑罰的人,如同那個怯懦的人,所以看到有刑罰就會進諫。先王知道勇敢的人不可能經常獲得,所以把獎賞用作(鼓勵勇敢、怯懦各半者的)千金,把刑罰 用作(激勵怯懦者的)猛虎,讓大臣前進時有追求的方向,後退時有躲避的目標,大臣們在這種形勢下不能不盡力諫言規勸國君的過失,這是三代興盛的原因
末世就不是這樣,對不進諫者給予獎賞,卻對進諫者施加刑罰,大臣們閉口不言就理所當然了,國政混亂、國家衰亡也就接踵而至了。偶爾有賢明的國君想聽聽自己 的過失,也不過是獎賞進諫者罷了。唉!如果沒有猛虎,那怯懦的人肯躍過深淵嗎?三代之後,像霍光殺昌邑王那些沒有進諫(規勸昌邑王過失)的大臣的情況,不 也太少了吧!
現在獎賞進諫者的情況,偶爾還有,可是懲罰不進諫者的刑罰,已經完全廢止了。如果增加對進諫者的獎賞,重新啟用對不進諫者的懲罰,那么阿諛奉承的人就會變得正直,奸佞的人會變得忠誠,更何況本來就忠誠正直的人呢!如果真能這樣,我不相信國君想聽到正直的諫言還會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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