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芬,字國裳,進賢人”閱讀答案及翻譯
舒芬,字國裳,進賢人。正德十二年舉進士第一,授修撰。
時武宗數微行,畋游無度。其明年,孝貞皇后崩甫逾月,欲幸宣府。託言往視山陵,罷沿道兵衛。芬上言:“陛下三年之內當深居不出,雖釋服之後,固儼然煢疚也。且自古萬乘之重,非奔竄逃匿,未有不嚴侍衛者。”不聽。
孝貞山陵畢,迎主祔①廟,自長安門入。芬又言:“祖宗之制,既葬迎主,必入正門。昨孝貞之主,顧從陛下駕由旁門入,將使孝貞有不得正終之嫌,其何以解於天下後世?昨祔廟之夕,疾風迅雷甚雨,意者儆告陛下也。陛下宜即明詔中外,以示改過。”不報。遂乞歸養,不許。
明年三月,帝議南巡。時寧王宸濠久蓄異謀,與近幸相結,人情惶懼。言官伏闕諫,忤旨被責讓。芬憂之,與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主事萬潮連章入諫,疏入,陸完迎謂曰:“上聞有諫者輒恚,欲自引決。諸君且休,勿歸過君上,沽直名。”芬等不應而出。有頃,良勝、潮過芬,扼腕恨完。芬因酌之酒曰:“匹夫不可奪志,君輩可遂已乎?”明日遂偕諸曹連疏入。帝大怒,命跪闕下五日,期滿復杖之三十。芬創甚,幾斃,舁至翰林院中。掌院者懼得罪,命摽出之,芬曰:“吾官此,即死此耳。”竟謫福建市舶副提舉,裹創就道。
世宗即位,召復故官。嘉靖②三年春,昭聖太后③壽旦,詔免諸命婦朝賀。芬言:“前者興國太后④令旦,命婦朝賀如儀。今遇皇太后壽節,忽行傳免,恐失輕重之宜。乞收成命,以彰聖孝。”帝怒,奪俸三月。未幾,復偕同官伏左順門哭爭。帝怒,下獄廷杖。旋遭母喪歸,卒於家,年四十四。世稱“忠孝狀元”。
芬丰神玉立,負氣峻厲⑤。端居竟日無倦容,夜則計過自訟,以倡明絕學為己任。
(節選自《明史·列傳第六十七》)
【注】①祔:新死者在安葬前祭於祖廟。②嘉靖:明世宗朱厚熜的年號。③昭聖太后:明世宗伯母,地位同興國太后。④興國太后:明世宗生母的尊號。⑤負氣:恃其意氣而不肯屈於人下。峻厲:嚴正不徇情。
1.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其何以解於天下後世則移其民於河東
B.與近幸相結 豎子不足與謀
C.芬等不應而出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
D.芬因酌之酒曰 因人之力而敝之
解析A項於(介,向)(介,到);B項與(介,同、跟);C項而(連,表修飾)(連,表遞進);D項,因(副,於是)(介,依靠)。
答案B
2.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直接表明舒芬“峻厲”的一組是( )
①固儼然煢疚也 ②陛下宜即明詔中外,以示改過 ③芬憂之
④扼腕恨完⑤裹創就道⑥明日遂偕諸曹連疏入
A.①②⑥ B.①③⑤ C.②④⑤ D.③④⑥
答:A (3)是說舒芬為國事憂慮;(4)是說舒芬因陸完的勸阻而痛恨陸完(5)是說舒芬包紮完傷口就動身去被貶之地。
3.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時武宗數微行,畋游無度。其明年,孝貞皇后崩甫逾月,欲幸宣府。
(2)未幾,復偕同官伏左順門哭爭。帝怒,下獄廷杖。
答案
(1)當時明武宗屢次微服出行,打獵遊樂沒有限度。第二年,孝貞皇后去世剛剛一個月,武宗想要親臨宣府。
(2)沒有多久,(舒芬)又與官員們一起趴在左順門哭著規勸。皇帝大怒,把他關進牢里罰以杖刑。
【參考譯文】
舒芬,字國裳,是進賢人。正德十二年考取進士第一名,被授予翰林院修撰之職。
當時明武宗屢次微服出行,打獵遊樂沒有限度。第二年,孝貞皇后去世剛剛一個月,武宗想要親臨宣府。藉口去視察皇后的陵墓,摒除沿路護衛的兵士。舒芬進言說:“陛下三年之內應當深居簡出,即使是脫去喪服之後,也本應當嚴肅莊重,因孤獨而感到憂傷。況且自古以來以皇帝的威儀,如果不是奔竄出逃的原因,沒有不整飭侍衛的。”(武宗)不聽從(他的意見)。
孝貞皇后的陵墓封陵完畢,迎接孝貞皇后的牌位祭祀於先祖的宗廟,從長安門進入。舒芬又進言道:“按照祖宗的制度,已經安葬迎接牌位,一定要從正門進入。昨天孝貞皇后的牌位,卻跟隨著陛下的車輛從旁門進入,這將使得孝貞皇后有不是壽終正寢的嫌疑,將怎樣向天下後世交代呢?昨天傍晚在宗廟祭祀的時候,颳起了狂風且雷雨大作,恐怕正是在告誡陛下啊。陛下應當立刻明確詔告天下,以表現出改正過失的心意。”不被答覆。於是乞求回家奉養父母,(武宗)不允許。
第二年三月,皇帝商議南巡。當時寧王朱宸濠一直懷著謀反的企圖,與皇帝的寵臣相勾結,人心驚慌恐懼。言官們拜伏在宮闕下進諫,因為違反皇帝旨意而受責備。舒芬對此感到憂慮,與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主事萬潮聯名上疏進諫,諫疏準備呈上,陸完迎上來告訴他們說:“皇上聽說有進諫的就會發怒,想要zi6*殺。你們暫且停手,不要再推罪給皇上,換取正直的名聲。”舒芬等人沒有回答退了出來。不久,夏良勝、萬潮拜訪舒芬,都扼腕痛恨陸完。舒芬於是為他們斟酒並說:“平常人尚不可以被強行改變志向,您這些人豈可就這樣停止了呢?”第二天便連同各部官員聯名上書進諫。皇帝大怒,命令眾人在宮闕之下連跪五天,達到期限後再施杖刑三十。舒芬受傷很重,幾乎要斃命,被抬到了翰林院中。掌管翰林院的人怕受到牽連獲罪,命令把舒芬丟棄出去,舒芬說:“我在這裡做官,就死在這裡罷了。”最終被貶為福建市舶副提舉,包紮完傷口就動身了。
明世宗即位,又召他回來仍擔任原來的官職。嘉靖三年的春天,昭聖太后壽誕,皇帝下詔取消眾誥命夫人朝賀的禮儀。舒芬進言說:“從前興國太后壽誕,誥命夫人按照禮儀朝賀。而今趕上皇太后慶壽之日,突然做出傳命取消的事情,恐怕有失輕重的尺度。乞求陛下收回成命,以彰顯陛下的孝敬之意。”皇帝震怒,罰扣他三個月的俸祿。沒有多久,(舒芬)又與官員們一起趴在左順門哭著規勸。皇帝大怒,把他關進牢里罰以杖刑。(舒芬)不久遭遇母親去世,回家後就在家裡去世了,享年四十四歲。世人稱他為“忠孝狀元”。
舒芬氣度不凡,體貌修長,恃其意氣而不肯屈於人下,嚴正不徇情。閒居時整天沒有厭倦的樣子,晚上就反思過失自責,把倡導和闡明成就獨到的學說作為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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