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陟,字殷卿,亳州人也”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奚陟,字殷卿,亳州人也。少好讀書,登進士第,又登制舉文詞清麗科。授弘文館校書,尋拜大理評事。佐入吐蕃使,不行,授左拾遺。丁父母憂,哀毀過禮,親朋愍之。車駕幸興元,召拜起居郎、翰林學士。辭以疾病,久不赴職,改太子司議郎。歷金部、吏部員外郎、左司郎中,彌綸省闥。又累奉使,皆稱旨。貞元八年,擢拜中書舍人。是歲,江南、淮西大雨為災,令陟勞問巡慰,所在人安悅之。中書省故事,姑息胥徒,以常在宰相左右也,陟皆以公道處之。時中書令李晟所請紙筆雜給,皆不受;但告雜事舍人,令且貯之,他日便悉以遺舍人。前例,雜事舍人自攜私入,陟以所得均分省內官。又躬親庶務,下至園蔬,皆悉自點閱,人以為難,陟處之無倦。遷刑部侍郎。裴延齡惡京兆尹李充有能政,專意陷害之,誣奏充結陸贄,數厚賂遺金帛。充既貶官,又奏充比者妄破用京兆府錢穀至多,請令比部勾覆,以比部郎中崔元翰陷充,怨惡贄也。詔許之。元翰曲附延齡,劾治府史。府史到者,雖無過犯,皆笞決以立威,時論喧然。陟乃躬自閱視府案,具得其實,奏言:“據度支奏,京兆府貞元九年兩稅及已前諸色羨餘錢,共六十八萬餘貫,李充並妄破用。今所勾勘,一千二百貫已來是諸縣供館驛加破,其餘並是準敕及度支符牒,給用已盡。”陟之寬平守法,多如此類。元翰既不遂其志,憤恚而卒。陟尋以本官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蒞之官時以為稱職貞元十五年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節選自《舊唐書·奚陟傳》)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丁父母憂,哀毀過禮過禮:遵循常禮
B.又累奉使,皆稱旨 稱旨:符合上意
C.陟以所得均分省內官均分:全都分給
D.京兆尹李充有能政能政:治政才能
5.對文中黑體字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陟尋以本官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蒞之官/時以為稱職/貞元十五年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B.陟尋以本官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蒞之官/時以為稱職/貞元十五年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C.陟尋以本官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蒞之官/時以為稱職/貞元十五年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D.陟尋以本官知吏部選事/銓綜平允/有能名/遷吏部侍郎所蒞之官/時以為稱職/貞元十五年卒/年五十五/贈禮部尚書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奚陟才學出眾,深受皇帝信任。雖然他曾多次推辭朝廷對他的任命,但皇帝不僅沒有怪罪他,反而讓他改任別的官職,如左拾遺、太子司議郎等。
B.奚陟勤於職事,不怕雜務纏身。身為中書舍人,他常親自處理中書省的紙筆等雜物,甚至親自下到菜園勞作,這些瑣屑之事,別的官員很難做到。
C.奚陟恪盡職守,不負皇帝重託。貞元八年,江南、淮西等地連降大雨造成災害,朝廷令他前去巡視慰勞,他盡心盡力,使災區的老百姓安居樂業
D.奚陟寬平守法,糾正冤假錯案。裴延齡勾結崔元翰,蓄意陷害京兆尹李充。刑部侍郎奚陟查明案情,據實上奏。崔元翰陰謀未能得逞,活活氣死。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每句5分,共10分)
(1) 中書省故事,姑息胥徒,以常在宰相左右也,陟皆以公道處之。
(2) 府史到者,雖無過犯,皆笞決以立威,時論喧然。 
參考答案
4.A【解析】A項,過禮:超過常禮,過,超過、超出(範圍)。對該項的判斷,要注意前後語境,“毀”、“愍”,是重要信息點:“毀”,傷害身體;“愍”,同情、哀憐。說明父母去世,奚陟的悲傷超過了常禮,以至傷害了身體,親戚朋友都哀憐他。
5.C【解析】 C項讀起來有節奏感,文從字順。其他三項均有因組合不當而節奏不和諧之處,A項將官職名“吏部選事”斷開,B項將官職名“吏部侍郎”斷開,D項將官職名“吏部侍郎”與“所蒞之官”混為一談。
6.B【解析】“親自下到菜園勞作”不符合文意,奚陟親自下到菜園,是細心地清點查看菜蔬之類細小的事物,而不是進行種菜之類的勞作。判斷該項,“皆悉自點閱”是關鍵,“點閱”,清點查看。
7.(1) 中書省有慣例,對某些官吏姑息遷就,因為那些人常在宰相身邊,奚陟都以公平的態度對待他們。【解析】關鍵字:故事(慣例、老規矩)、胥徒(某些官吏)、以(因為)、處(對待);(每點1分,大意1分)
(2) 府史每到一地,即使查不出(對方的)罪行,也都要用嚴刑判決案子來顯示自己的威風,當時議論譁然。【解析】關鍵字:雖(即使)、過犯(過錯、罪行)、笞(笞刑,用板子毒打的酷刑,譯為嚴刑拷打)、決(斷案、判決案子)。(每點1分,大意1分)
【參考譯文】
奚陟,字殷卿,亳州人。奚陟年輕時愛讀書,考中進士,又在皇帝親自選拔人才的“制舉”考試中,登文詞清麗科。被授予弘文館校書,不久擔任大理評事。(朝廷曾讓他)擔任出使吐蕃的使者的副手,他沒有接受,被授予左拾遺的職務。他的父母去世,他異常悲傷以至毀損壞了身體,(他為父母守喪)超過了常禮,親戚朋友都哀憐他。皇帝到興元視察,下詔授予他起居郎、翰林學士的職務。他以患病為理由推辭,很久不赴職,(朝廷於是)改任他為太子司議郎。他曾經擔任過金部員外郎(掌天下庫藏出納、權衡度量之數等)、吏部員外郎、左司郎中等職,統攝宮中各種政務。他又多次奉詔行使使命,都符合皇帝的心意。貞元八年,他被提拔為中書舍人。這年,江南、淮西下大雨造成災害,朝廷命令奚陟去巡視慰勞,使那裡的百姓安居樂業。中書省有慣例,對某些官吏姑息遷就,因為那些人常在宰相身邊,奚陟都以公平的態度對待他們。當時中書令李晟前來謁見送給奚陟紙筆等雜物,奚陟都不接受;只是告訴管理雜事的舍人,讓他暫且把這些雜物貯藏起來,後來就把這些雜物全都送給了中書省的各位舍人。以前的規定是,管理雜事的舍人可以攜帶私人物品進入中書省,(後來)奚陟把這些東西都分給了中書省的內官。奚陟還親自處理各種雜項事務,以至田園裡的菜蔬之類細小的事物,他都要親自細心地清點查看,人們認為這樣做很困難,奚陟處理這類事物卻樂此不倦。朝廷升遷他為刑部侍郎。裴延齡嫉恨京兆尹李充有治理政事的出色能力,專門蓄意陷害他,誣奏他勾結陸贄,多次用豐厚的金帛對陸贄行賄。李充被貶官後,裴延齡又奏李充先前隨意花費京兆府的錢穀非常多,請朝廷下令讓職掌賦斂、經費核算審計等的比部進行稽考核查,(裴延齡這樣做)是因為比部郎中崔元翰構陷李充,怨恨陸贄。朝廷下詔同意他的請求。元翰曲意巴結裴延齡,讓府史彈劾處治李充。府史每到一地,即使查不出(對方的)罪行,也都要用嚴刑判決案子來顯示自己的威風,當時議論譁然。奚陟於是親自披閱審查府史判決的這個案子,全部掌握了這案子的真實情況,他上奏說:“根據掌管財賦統計與支調的官員所奏,京兆府貞元九年兩稅及以前各種多餘的錢,共有六十八萬餘貫,李充全都隨意花費。現今所勘查的真實情況是,一千二百貫一直以來是各縣供館驛的花銷,其餘的都是詔命準許以及有關官署開具符牒(才支出的費用),這些多餘的錢都用完了。”奚陟寬厚公平依法辦事,多像這樣。崔元翰不能達到陷害李充的目的,他憤恨不已,活活氣死了。不久,奚陟憑中書舍人的官職掌管吏部選拔官員的事務,他選拔羅致人材公平合理,有能幹的好名聲,朝廷升遷他為吏部侍郎。那些到任的官員,時人都認為很稱職。貞元十五年奚陟去世,享年五十五歲,朝廷追授他禮部尚書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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